第十八章 論偉大的神與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提多書二章13節
我現在要進入對那位將要顯現之人的描述。祂被賦予了權能的稱號,以及慈愛與憐憫的稱號,因為在基督的人位中,偉大與良善是交織在一起的。祂被稱為「大哉神」,這是祂權能與威嚴的屬性;隨後又加上了一個令人得安慰的名號與稱號:「我們的救主」。教父們已針對亞流派(Arians)充分證明了這兩個稱號皆指向同一位格。在原文中,這兩個稱號共用一個冠詞:tou megalou Theou kai Soteros hemon,即「那大哉神與我們的救主」。我們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4節也見過類似的表達:「將國交與父神」,即「交與那身為父的神」。因此,這裡的「大哉神與救主」,意指那位身為救主的神。此外,還有另一個論證支持這些詞彙必須指向同一位格:聖經從未說過「父」會顯現,只有耶穌基督會顯現,因此「大哉神的顯現」必然是指向耶穌基督。
我將把這些稱號合併與分開來處理。
一、先從合併的角度來看,你可以觀察到基督的風格與稱號中,權能的言語與良善、憐憫的言語是如何交融的。我之所以特別留意這一點,是因為它在聖經中屢見不鮮。但為何這些憐憫與權能的稱號要如此交織並列呢?
- 為了聖徒的安慰,表明基督在祂一切的榮耀中,絕不會忘記自己是一位救主。在審判之日,當祂帶著所有天上的隊伍,如大哉神一般顯現時,祂仍會認我們為屬祂的,並像在十字架上一樣體恤我們。酒政在得勢、身處宮廷且安逸時,忘記了監獄裡的約瑟;但基督在祂的升榮中,並未變得冷漠與高傲。我們在那大日可以坦然無懼,因為祂不僅是以「大哉神」的身分而來,也是以「我們的救主」的身分而來。希伯來書八章1至2節也有類似的表達:「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接著說什麼呢?「作了聖所的執事。」耶穌基督進入天堂時確實受到了榮耀的歡迎,並被父神高舉;但即便在今日,祂仍是我們在天上的忠信中保。這正是祂降卑的極致與崇高之處:祂曾以僕人的樣式、普通人的形像,貧窮且被人藐視地來到世上。那時祂來是為了服事教會,而今祂帶著一切榮耀回到天上,祂仍在那裡作僕人,作為一位與神交涉聖事、將我們的禱告呈獻給主、並將祝福傳遞給我們的人;這就是基督在天上的職分。
- 為了顯明基督位格的奧祕,在祂裡面有兩種本性相遇;不僅有神性的威嚴,還有祂藉以與我們認親的人性。我之所以觀察到這一點,是因為聖經對此有所記載:以賽亞書九章6節:「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這裡的稱號混合得何等奇妙!祂被稱為「嬰孩」,卻又是「永在的父」;是「奇妙」,又是「策士」;祂與祂的子民親密無間,賜下甜美的勸導。祂被稱為「全能的神」,隨即又是「和平的君」。基督的位格是世上最大的奧祕與謎題;祂是神,卻又是人。正如使徒在希伯來書七章3節所言,祂像麥基洗德一樣「無父、無母」;然而祂確實有父也有母,在天上有父,在地上有母。就祂的神性而言,祂無母;就祂的人性而言,祂無父。另一處採用同樣方法的經文是撒迦利亞書十三章7節:「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祂被稱為「人」,但神卻稱祂為「同伴」;祂是我們的弟兄,也是神的兒子。基督位格中匯聚了如此多的奧祕,以至於在律法之下,祂無法僅由一種祭物來預表(利未記十六章15、21節)。當時選用了兩隻祭牲來預表基督:一隻是為贖罪祭被殺的公山羊,另一隻是代罪羔羊;一隻是不夠的,因為基督有兩種本性——一位是不能死的神,一位是不能勝過死亡的人。被殺的羊顯示祂在肉身中被釘十字架,被放走的羊顯示祂藉著神的大能仍然活著:哥林多後書十三章4節:「因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或者如另一位使徒所言:彼得前書三章18節:「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祂作為人有人性,好叫祂能死,以應驗那被殺的羊;祂有神性,好叫祂能活並勝過死亡。
- 為了比較祂的兩次降臨,並表明基督並未忘記祂舊有的工作。祂第一次降臨是在謙卑中,是為了拯救,而非審判:約翰福音十二章47節:「我來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約翰一書四章14節亦云:「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但祂的第二次降臨則帶著更大的威嚴;那時祂要以神的身分來審判。若將祂視為嚴厲的審判者,會使我們的心戰兢;但將祂視為救主,則是令人安慰的;那時祂為了選民的緣故,會記念祂舊有的關係。簡言之,祂是「大哉神與我們的救主」,是為了顯明祂在末日的雙重工作與職分;當祂顯明自己是「大哉神」以懲罰那些不願接受恩典與救贖的惡人時,祂對自己的子民而言,仍是「救主」。
- 為了讓我們品嚐並確信祂既願意也具備能力來施恩給我們。祂是全能的神,卻又是救主:神與人之間確實有區別。如果我們赦免人或行善,往往是出於無奈,因為我們不敢不這麼做;但耶穌基督是全能的神,祂有足夠的力量報復,卻又是我們的救主,有足夠的恩慈來拯救與赦免。將這些詞彙結合起來,表明基督作救主並非出於不得已,而是出於善意。世人克制仇敵是出於權謀,而非憐憫:撒母耳記下三章39節:「這洗魯雅的兩個兒子,比我剛強。」權力常使我們殘忍。誰找到了仇敵卻不殺他呢?「人若遇見仇敵,豈肯放他平安去呢?」(撒母耳記上二十四章19節)。在世人中觀察,你會發現最軟弱的人往往最憐憫、最仁慈。為什麼?因為他們自己也需要他人的憐憫與體恤。然而,擁有最大權能的耶穌基督,卻也擁有最大的憐憫與最大的愛。祂是全能的神,卻又是和平的君。祂寧可作拯救的全能神,而不作毀滅的全能神;儘管祂手中握有全權,祂仍將其運用在憐憫的作為上。我們卻濫用權力去壓迫與暴力。噢!我們何時才能學會像基督一樣,既有權能又施行拯救呢?當偉大與良善、權能與善意相遇時,沒有比這更幸福的結合了。請記住,權力賜給我們,僅是為了讓我們用它來行善;而行善正是對基督的一種效法。對於信徒而言,基督既是「大哉神」,又是「救主」,既有能力又願意施恩給他們,並賜下豐盛的恩典,這是何等的安慰!
- 為了顯明基督對聖徒而言是什麼。每當祂顯明自己是救主時,祂也同時顯明自己是全能的神。伴隨著恩典與恩惠的作為,總有權能與力量的作為發出;在赦免與恩典的行動中,總有權能的伴隨運作。我發現聖經談到這一點:祂像一位強大的神那樣赦免:彌迦書七章18節:「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在原文中,這裡的「神」是 El,意指「強大的神」。正如朱尼厄斯(Junius)所翻譯的那樣。出埃及記三十四章6至7節:「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El,強大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摩西清楚地引用了這一點:民數記十四章17至18節:「現在求主大顯能力,照你所說過的,說: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每當神在赦免罪惡中顯出恩典時,祂也顯出治死罪惡的權能。詩篇六十二篇11節:「神說了一次、兩次,我都聽見:就是能力都屬乎神。」隨即在12節說:「主啊,慈愛也是屬乎你。」這兩者是同時施行的。那些來到神面前尋求救助的人,不僅有罪疚的良心,還有敗壞的情慾;因此,為了你的安慰,請知道憐憫與權能都屬於神,且在施行時,它們通常是並行的:彼得後書一章3節:「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基督徒啊,如果你正確地來到神面前,你來到祂面前不僅是為了生命,好使你免於毀滅,更是為了虔敬;不僅是為了恩典的作為,更是為了權能的作為;正如忿怒與權能適合於被棄者,憐憫與權能則適合於敬虔者。
- 為了顯明基督不僅是一位令人嚮往的朋友,也是一位可怕的對手。你必須以救主的身分與祂連結,否則你將付出代價,發現祂是一位全能的神。你必須順服祂,否則將被毀滅;你必須接受憐憫,否則將感受到祂忿怒的權能。因此,聖經中基督的形象既有金杖,也有鐵杖,用以將祂的仇敵如同窯匠的瓦器摔碎。你必須觸摸祂的金杖,否則就要感受祂鐵杖的重量。那能拯救的也能懲罰,能安慰也能擊碎。我們讀到愛的旌旗,也讀到飛行的咒詛卷軸;因此,基督既有憐憫與甘甜,也被描繪為一位可怕的對手。我們通常在神的憐憫上放肆,卻懼怕人的權力,這是不應該的。噢!請留意主所給的勸告:以賽亞書二十七章5節:「讓他持住我的能力,使他與我和好。」蒙福的神啊!誰能在你的能力中與你抗衡呢?但我們藉著降服而得勝。讓我們及時謙卑自己;這就是持住祂的能力,並使權能成為我們的朋友。這不是指摔跤手,因為在祂對付我們的那日,我們的手怎能強壯、心怎能忍受呢?這指的是懇求者;當父母或主人準備責打時,孩子抓住他的手臂,尋求和解的條件,懇求他平息忿怒;主說,使權能成為你的朋友,那麼那原本會成為你敵人的權能,就會轉而為你效力。
- 為了保持那最適合我們現狀的混合情感。我們的狀態是混合的,在混合的情感下我們表現得最好。神不僅要我們愛祂,也要我們敬畏祂;因此祂被描繪為全能的神,也是慈愛的救主,好讓我們能帶著敬畏,卻又帶著信心來到祂面前。這就是一個敬虔的靈魂在所有向神祈求時應有的正確心態:詩篇二篇11節:「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恐懼與愛混合調和是最合宜的,受敬畏引導的愛也是如此;因此,當你向祂禱告、敬拜並事奉祂時,要記住祂是「大哉神」;但為了不讓這在你的靈裡產生奴僕心態與沮喪,要記住祂也是「我們的救主」。如果我們在與祂打交道時,能運用這兩個稱號,該是多麼甜美!我們的情感應當像基督的稱號一樣混合。使徒行傳九章31節論到教會說:「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人數就增多了。」這兩者結合得很好:敬畏神並在神裡面喜樂。不要戲弄一位救主,不要在忽略職責、對神毫無敬畏時,卻沉溺於放縱的安慰中;同時,也不要沉溺於律法主義的沮喪中;那位你所敬畏、尊崇的「大哉神」,正是你的「救主」。基督的稱號之所以混合,正是為了產生一種敬畏與愛慕的甜美平衡。關於這些詞彙的合併考量,就談到這裡。
二、讓我們分別處理這些稱號,但要簡明扼要。
首先,關於祂權能的風格,「大哉神」。這是基督神性的一個有力見證。
教義:耶穌基督與父神及聖靈一同,就是大哉神。
祂被稱為「大哉神」,部分是為了對抗那些僅被稱為神、外邦人的虛無偶像。有許多被稱為神的:哥林多前書八章5至6節:「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部分是為了對抗人所造的神;魔鬼也成了神:「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哥林多後書四章4節)。我們也讀到那些「以自己的肚腹為神的人」(腓立比書三章19節)。隨著人慾望的強烈程度,他們立起了許多神,無論是瑪門還是巴克斯。部分也是為了對抗那些代表性的神,即官長,他們被稱為神:詩篇八十二篇6節:「我曾說:你們是神。」他們在權能、主權、司法行政以及行善的廣大機會上類似神。但基督被稱為「大哉神」的主要原因,是為了表明祂並不亞於父;為了消除祂降卑所帶來的羞辱;祂不是出於禮貌或恩賜而成為神,而是本性上就是神,在權能、威嚴與榮耀上與父神同等。
為了證實這一點,我將證明:(1)考慮到祂的工作,祂必須是神;沒有次等的仲保者能勝任;(2)祂確實是神,且有能力完成這項工作。
第一,考慮祂的工作,祂必須是神。仲保者的工作無法由任何次等的代理人來完成。考慮仲保者在祂所有職分中的表現,即先知、祭司與君王。
- 關於祂的先知職分。作為先知,祂必須超越所有的先知與使徒。成為教會的大教師,超乎人的能力。就祂外在的工作而言,福音的揭示與神恩典的豐富,除了那在父懷裡的,無人能做到:約翰福音一章18節:「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除了那在父懷裡的基督,無人能告訴我們父對於罪人有何心腸、何等情感、何等恩典的旨意:馬太福音十一章27節:「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作為福音外在的立法者,基督,教會的大教師,必須是權威的,是從其判決中無可上訴的立法者,是祂自己家中的主:希伯來書三章4至6節:「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神。摩西為僕人,在神的全家誠然盡忠,為要證明將來必傳說的事。但基督,兒子治理神的家。」摩西不過是僕人,他在西奈山上從基督那裡領受了外在的律法;正是基督的聲音震動了山(希伯來書十二章26節)。但主要是在祂內在的工作上,祂要成為所有選民智慧的源頭:哥林多前書一章30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人可以教導耳朵,但基督必須教導心靈。瞎子看不見太陽,儘管它照得再亮。光已經來到世上,但黑暗卻不接受它;我們必須有眼睛,也要有光,如今只有神的大能能開啟我們悟性的眼睛,賜給我們屬靈的啟示。
- 至於祂的君王職分,有限的權能絕不足以勝任。基督要打破仇敵的勢力,使死人復活,澆灌聖靈,賜下恩典與榮耀;所有這些都是基督作為教會之君所賜予的。作為君王,祂必須是所有選民生命的原始源頭:「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翰福音六章57節)。所有這些都是神的榮耀,祂不會將其給予他人,且除了神以外,無人能執行。受造物是有限的;他們沒有那種廣大性,使我們能從他們的豐滿中領受恩典,正如我們從基督那裡領受的一樣:約翰福音一章16節:「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 關於祂的祭司職分,這顯示祂必須是神。這有兩個行動:祂的獻祭與代求。
[1.] 關於祂的獻祭,祂必須獻上自己,一次而永遠,為要贖罪,並永遠贏得神的恩寵;如今,除了神,誰能做到這一點呢?祂必須獻上自己;祂必須既是祭司又是祭物,因此必須對自己的生命有權柄,能捨棄它,也能取回它;這是任何受造物所沒有的;因為我們無論活著或死去,都是主的人。因此,耶穌基督對祂所取的人性擁有絕對的生死權;所以希伯來書九章14節說:「他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再者,一人必須為眾人而死: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因我們斷定,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因此,那受苦的位格必須在實質上等同於祂所代贖的所有人,也就是說,在價值上無限地等同於或超越所有人。正如他們對大衛所說:「你比我們強過一萬倍」,耶穌基督作為一人替眾人,祂必須是一位比所有人都更尊貴的位格。作為贖金,祂的價值使祂在尊嚴上等同於祂所代贖的所有人的價值。在所有時代中,祂的死都是一種恆久的救贖;神所得到的滿足,比天使與人類被獻為祭還要大。請注意,這只做了一次。罪的工價是永死;如今必須有某種東西來補償並抵銷那永恆的刑罰,而除了基督位格的無限與卓越之外,沒有什麼能與之抗衡;因此我們被稱為是用神的血所贖回的:使徒行傳二十章28節:「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也就是說,用那位身為神之人的血。祂必須從苦難中出來是必要的,因為如果祂一直在受苦,我們就無法確信神已經滿足了。如果我們的保證人沒有從監獄與審判中被釋放,我們怎能知道債務已經還清了呢?(以賽亞書五十三章8節)。祂只受苦一次,且只受苦片刻,卻能完成足以抵銷永恆的事,這該如何協調呢?這是因為祂位格的價值,就像用黃金支付比用白銀支付所佔的空間更小一樣。祂在一切事上的目標是贖罪,而除了無限的良善,沒有什麼能補救無限的邪惡。被冒犯的位格是無限的,受苦的位格也是無限的;而且祂不僅是 antilytron,即救贖我們脫離地獄的贖金,也是 antallagma,即獻給神的代價,為我們買贖天堂與永恆的榮耀。普通的保證人,如果他還清了債務,他使債務人脫離了束縛,他的工作就完成了;但耶穌基督不是普通的保證人;祂要帶領我們進入神的恩典與恩寵中,並為我們贏得天堂;如今,能使神負有義務的位格,必然是無限的。
[2.] 再者,關於代求,這是祂祭司職分的另一個行動。那在神面前代求的必須是神,才能知道我們的需求與匱乏。正如大祭司將十二支派的名字刻在胸牌與肩帶上(出埃及記三十九章8-14節),耶穌基督也擁有所有選民的名字;祂知道他們的渴望、需求、爭戰;祂要代表所有信徒與神交涉,好使祂能根據他們的狀態賜下祝福。如今,除了那洞察人心、察驗肺腑的神,誰能做到這一點呢?誰能知道全世界所有人的需求、匱乏、思想、罪惡、禱告、嘆息、渴望與意圖?誰能日夜守候我們的事務,並不斷地介入,使忿怒不至於爆發在我們身上,除了像祂這樣全能的救主?
第二,祂是神,因此適合這項工作。在迷惑的時代,奠定根基並給予你們信心的根據是好的。有人可能認為論述基督的神性是不必要的:約翰一書五章20節:「這是真神,也是永生」;以賽亞書九章6節:「全能的神」;本文中祂被稱為「大哉神」;羅馬書九章5節:「神永遠可稱頌的」。這些證據如此有力,以至於無需說明。當然,祂不是出於恩賜或禮貌而成為神,如果祂是神,祂必然在本性上就是神,這是不言而喻的,因為主不會將祂的榮耀給予他人。不僅如此,歌羅西書二章9節:「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也就是說,在本質上;不僅是注入我們裡面的神聖品質,而是神性的全部本質都在祂裡面,如同在其合適的居所中。再者,腓立比書二章6節:「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這不是對他人權利的篡奪。你們知道這教義是基督親自傳講的:約翰福音五章18節:「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當然,當基督稱神為祂的父時,祂並不是指普通意義上的,即神是我們的神與父,而是指祂是祂永恆的兒子。因此,基督是大哉神。
應用一:讓我們觀察基督成為人的愛,並讓我們善用它。
- 觀察它。當人們將他人的照片掛在脖子上時,他們是在表達愛。當基督取了我們的人性時,祂表現出了何等的愛!看到大哉神以僕人的形像,懸掛在十字架上,這是何等奇妙的降卑。基督的道成肉身是一個榮耀的計畫: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大哉,敬虔的奧祕!神在肉身顯現。」如果神沒有啟示它,我們若去想它,那將是褻瀆。天使俯身觀看,先知研究它,聖徒們又該如何讚美它!在修士中,如果一位偉大的君王厭倦了世界,來到他們那裡穿上他們的服裝,並穿著他們的服裝死去,他們認為這對他們的修會是極大的榮耀。當然,神的兒子取了人的本性,並在我們的人性中死去,這對人類而言是極大的榮耀;道不僅成了肉身,而且為了我們成了罪,成了咒詛。
- 善用它。
[1.] 讓我們渴望成為祂本性的有分者,正如祂成為我們本性的有分者一樣:彼得後書一章4節:「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基督成為我們本性的有分是祂的降卑;公義的太陽倒退了;但我們成為神性情的有分是我們的提升。
[2.] 為了基督的緣故,讓我們更尊貴地對待自己。非利士人再也不敢踏上他們偶像大袞倒下的門檻(撒母耳記上五章5節)。我們豈能玷污神的兒子所取的人性呢?當然,「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4節)。
應用二:這裡有一個邀請,催促我們來到基督面前,或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基督勝過我們千百倍。我們是要為我們主人的兒子尋找配偶。我們贏得你們的方式,是告訴你們祂是誰,好讓那些將名字交給祂的人,能保持自己如同貞潔的童女,直到祂的降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節:「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現在,為了讓你們受感,我要告訴你們祂是誰。祂是神人合一的位格;祂是人,好讓你們不至於懼怕祂;祂是神,好讓祂能施恩給你們。祂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萬有的後嗣,世界的救主,是你們信心的合適對象:彼得前書一章21節:「你們也因著他,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又給他榮耀的神,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祂知道你們的需求,並有能力供應它們;是的,「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希伯來書七章25節)。雖然我們不配,但祂不需要我們任何東西;我們帶不來什麼給祂,但祂自己裡面有足夠的豐盛,我是全能的神;正如以斯帖在王的費用下得到了所有淨身之物。不僅如此,忽略祂是危險的:希伯來書十二章25節:「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是神在向你們求愛;祂會無條件地接納你們;你們帶給祂的只有匱乏,但祂會償還你們所有的債務。不僅如此,只要祂站在你們這邊,沒有什麼能傷害你們:羅馬書八章31節:「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那麼,不要離開,直到你能像多馬一樣說(約翰福音二十章28節):「我的主!我的神!」接受祂,但要給祂神的榮耀:敬拜、祈求、信心與愛。
應用三:指引。
- 如果我們想看見神,讓我們看基督,就像我們在水盆中看太陽一樣。基督是父神位格的真像:希伯來書一章3節:「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
- 如果我們想在沒有恐懼與絕望的情況下看見罪,讓我們看基督;所有的天軍都無法使我們重新得到神的恩寵。
其次,關於憐憫與愛的稱號。基督不僅是大哉神,也是救主。基督如何是救主?這樣理解,既是積極的也是消極的;祂不僅使我們脫離苦難,還賜給我們一切屬靈的福氣:以弗所書一章3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祂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祂既將我們從苦難中釋放出來,就賜給我們永生: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此,祂不僅是一位藉由拯救來施救的救主,更是一位藉由預防來施救的救主;祂不僅打破網羅,更保守我們的腳不致跌倒;祂不僅像醫生在我們患病時醫治我們的疾病,更像牧者引導、看顧並保守我們。我們往往忽略了這種預防性的憐憫。若沒有這位救主,我們不知會跌倒多少次!預防勝於逃脫;與其從危險中被救出來,不如從未遭遇危險。有一種隱形的守護;我們雖未察覺,但魔鬼卻深知並感受得到:約伯記一章十節:「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
再者,祂既藉著功德,也藉著權能成為救主;祂不僅是將我們從撒但手中救出,更是將我們贖回歸給神。若有人要解救一名死囚,僅僅從劊子手手中強行奪下是不夠的,他還必須滿足審判官的要求。基督正是如此行,祂不僅將我們從黑暗的權勢中救出來,更使神在基督裡感到滿足;祂已經滿足了祂父的忿怒。此外,祂在受高舉之前救贖了我們,那時祂贏得了我們得救的資格,隨後祂又施行我們的救恩。當祂在世上時,祂是藉由功德成為救主,因此聖經說我們藉著祂的死得救: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九節:「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祂替我們死。」而在祂受高舉之後,祂施行我們的救恩,所以我們藉著祂的生命得救:羅馬書五章十節:「何況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祂活著與死去都是我們的,好叫我們活著與死去都能成為祂的。
再者,祂拯救我們不僅是一時的,以致我們後來可能失喪,而是永遠的;因此這被稱為永遠的救恩:希伯來書五章九節:「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祂拯救我們不僅脫離暫時的苦難,更脫離地獄與刑罰;祂拯救的不僅是身體,更是靈魂。不僅如此,祂拯救我們不僅脫離地獄,更脫離對地獄的恐懼;希伯來書二章十五節:「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祂不僅將我們從死亡的傷害中救出來,更救我們脫離對死亡的恐懼。祂不僅賜給我們天堂,更賜給我們盼望,使我們從捆綁與絕望中得釋放。祂不僅拯救我們脫離罪後的惡果,更拯救我們脫離罪本身的惡。正如馬太福音一章二十一節:「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正是祂救恩的核心。簡言之,祂拯救我們不僅是部分,而是拯救到底:希伯來書七章二十五節:「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祂不僅在起初賜給我們恩典,更賜給我們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
應用一:為基督而祝福神,因祂已將我們救恩的重擔親自擔負起來。祂不願將此事託付給天使,唯有祂自己才配得擔當:以賽亞書五十九章十六節:「祂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基督彷彿從天上俯瞰,說:「哀哉!這些可憐的受造物因缺乏救主而將要滅亡;我要親自降下幫助他們。」看哪,正如約拿看見風暴時說:「你們將我抬起來,拋在海中,海就必平靜了。」(約拿書一章十二節);當主基督看見那場風暴時,祂說:「把我拋在海中吧。『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希伯來書十章九節)。風暴是因約拿而起,但我們卻是引發風暴的人,然而基督卻甘願被拋入海中以平息忿怒;因此,要為基督而祝福神。
應用二:務要與祂建立關係。噢!在你能說「我們的救主」之前,切勿安息。除非下一個稱號臨到,且你能稱基督為你的救主,否則你在偉大的神面前無法得到任何安慰;但這卻是喜樂與安慰的源頭: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六、四十七節:「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但我們該如何應用這點呢?
一、棄絕所有其他的救主:「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章十二節)。請注意,當神威脅要用洪水淹沒舊世界時,除了方舟,別無安全之處;若世人想出其他的船隻,也無法抵擋洪水;所以無論你做什麼,除非你與基督聯合,並像祂身體的肢體一樣被嫁接、植入基督裡(因為祂只是祂身體的救主),否則你是不安全的。但要特別謹慎,切勿將自己當作救主——我們習慣用自己來取代基督——切勿建立你行為的功德與本性的能力;前者否認了基督的謙卑,後者否認了祂的高舉。在與基督聯合之前,務要感到失喪,因為基督來是為了尋找並拯救失喪的人。沉沒的門徒呼喊:「主啊,救我們,我們喪命啦!」(馬太福音八章二十五節)。神要帶領我們到這地步需要很長的時間。我們直到快要滅亡、走投無路時,才會尋求基督。若非身處險境,我們為何要選擇一位救主呢?信心必然意味著這一點:棄絕我們自己,不是口頭上的,而是心靈深處的狀態與架構。你無法在岸上或堅硬的土地上練習游泳,只有當你在洪水中快要滅亡時,才會努力掙扎求生;所以,當你在自己裡面徹底失喪時,你才會尋求基督。
二、懇切地向神祈求與基督的關係,並祈求這關係的顯明。要像大衛一樣呼喊,詩篇三十五篇三節:「對我的靈魂說:我是你的救恩。」你必須選擇基督作為救主。信心是對神所提供的基督的一種同意;你必須同意恩典之約的條款,即你除了基督以外,不接受任何其他的救主:耶利米哀歌三章二十四節:「我心裡說:耶和華是我的分。」你要去求神以祂的同意來批准你的選擇;渴望神說:「阿們」,好讓基督成為你的救主。如果你沒有在這救恩中有份,你還不如做一頭野獸。野獸的死亡是牠痛苦與勞碌的終結,但你的死亡卻是痛苦的開始。救恩最偉大的部分是從將來的忿怒中被救出來;因此,要懇切地向神祈求,使你在這救恩中的份得以顯明。
二、這份禮物:「他捨了自己」,而非捨了天使。在天地間的一切珍寶中,沒有比主基督更卓越、更寶貴的了。他所賜予的並非金銀,而是他自己,為我們而死:彼得前書一章十八、十九節:「你們知道,你們得贖……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他如何捨了自己?毫無疑問,是他的全人,包括身體與靈魂。他的神性參與了這項工作,儘管神性本身不能受苦;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十節說:「他必將命(靈魂)以作贖罪祭。」基督的靈魂要站在我們靈魂的地位上。他的靈魂憂傷至死,正如他的身體受盡凌辱、被鞭笞得體無完膚並遭受苦難一樣。神性本身亦在其中協助;一切都與此相關。正如太陽照耀樹木,你砍伐樹木時並未砍傷太陽,神性在旁守護,卻未受任何苦難。基督不僅承受了死亡,還承受了離棄。死亡時靈魂離開身體,遠不及神離棄靈魂那般沉重,當時他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二十七章四十六節。許多人離棄他;他的門徒撇下他;他們全都逃跑了;但基督並未對此抱怨;然而,神性中那慣有的喜樂被暫時懸置,這才令他困擾;這才是他受難中的受難。月亮因地球的遮蔽而發生蝕相時,並未失去光輝,依然如故地明亮;同樣,主基督並未失去什麼,只是神的面容發生了蝕相,這正是他靈魂的恐懼與苦楚。
三、思想他給予的方式:這是自由且自願的,毫無勉強,這正是他大愛的明證;他自由且甘心地捨了自己: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信心緊扣這一點:「他愛我,為我捨己」,以激勵我們過屬靈的生活。
四、思想其目的為何:以弗所書五章二節:「他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為全會眾獻上的祭物必須在營外被殺,其血要帶著馨香之氣被帶到施恩座前;同樣,主基督從天而降,在地上被殺,隨後升天,將他的祭物作為馨香之氣獻給神。他捨了自己作為我們的贖價,在十字架上死於羞辱與咒詛;他捨了自己,成為我們的替代者,站在我們的地位上。每一種損失的悲痛,皆取決於所享有的程度。生命死了,公義成了罪;噢,何等蒙福的交換!
五、思想他為誰而做。使徒說這是為我們,而非為天使。儘管天使在天性之卓越上遠超人類,但神並不與墮落的天使交易;他們從未被挽回;但他卻為我們人類捨了自己。不僅如此,他不僅是為我們這些受造物,更是為我們這些與他為敵、卑賤且不配的罪人而死:羅馬書五章八節:「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但這裡卻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得前書三章十八節:「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這確實彰顯了他的愛,因為這是為我們這些卑賤的罪魁、塵土與灰燼所做的。亞當為了一點微不足道的東西——一個蘋果——出賣了我們,因此主本可以定我們的罪,將我們拋棄,並創造另一個比現今人類更尊貴的族類,或者以更低廉的代價救贖我們。願這一切激勵我們獻上感恩。
應用二:勸勉。若基督已經捨了自己,這就催促我們:
一、接受基督,並將他迎進我們心裡。基督既已捨了自己,我們豈能不接受這份禮物?誠然,當他為我們捨己時,他是將自己獻給父神;正如你們所知,代價必須付給債權人。滿足是給審判者的。但正如他為我們捨己,他也將自己賜給我們,這就是他在福音中所提供的。因此,羅馬書三章二十五節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在福音中,神舉起基督,並提出邀請。罪人啊,你們願意接受他嗎?基督既如此獻上自己,我們豈能不珍視這份禮物,並以滿心的感謝將他迎進心裡?我們確實不知道基督是何等寶貴的禮物,因此我們才不看重他:約翰福音四章十節:「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這是神所能給予的最好禮物。若我們認識基督,我們的愛就不會如此冷淡。聖經中神被描繪為有兩隻手,他的右手有禮物,左手也有禮物。右手有耶穌基督、恩典、赦免、救恩,以及一切親愛與寶貴的事物;這些是他右手的福分。左手則有財富、榮譽、產業、田產、房屋,以及今生的供應。那麼,你是山羊還是綿羊?是將站在神左邊還是右邊的人?你的選擇決定了你的身份。所有追求世界的人都在奔向世俗的份,而忽略了基督。我們認為那些捨珠寶而取蘋果的孩子是愚蠢的。同樣,主在此向我們展示了基督與今生之事,而人們卻捨基督而取世俗卑賤的滿足。因此,若基督已為我們捨了自己,讓我們接受他吧。
二、這勸勉並催促我們進行屬靈的奉獻,將自己獻給基督:羅馬書十二章一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耶穌基督將自己作為贖罪祭,我們必須將自己作為感恩祭獻給神。現在,讓我告訴你們,你們將自己獻給神,與基督捨己的方式大不相同。當你們將自己獻給神時,你們反而最能保有自己。所有的領受都在我們這一邊。神要我們將心獻給他。如何獻?為了讓我們變得更好。獻給神總比留給自己好。基督捨己是為了被釘十字架,而我們獻上自己是為了得榮耀。耶穌基督是自願捨己,他沒有任何必然的義務;但若我們不將自己獻給神,我們就有禍了,因為我們有必然的義務;我們只是將神應得的歸還給他。耶穌基督對自己的生命有主權,可以捨去,也可以取回,因為他是生命絕對的主;但我們是依賴的,處於義務之下;因此,我們的奉獻只是為了使我們與神的關係更加明確。再者,耶穌基督能使自己成聖;他是祭司、祭壇與祭物,一切皆出自他自己的庫藏;但我們所有的一切都來自神。這雖然以我們的行為之名進行,但祭物、火與祭壇皆從天而降;然而,這行動必須由我們來完成。
在此,請接受這兩點告誡:
(一)你們必須像基督一樣,獻上你們的一切:身體、靈魂、產業、財物、名聲、生命、才幹、利益、關係;在一切之上寫上「歸耶和華為聖」;不可留下一蹄;因為與基督為我們所捨棄的相比,這些不過是瑣事。有些人對某事猶豫不決,有些人對另一事遲疑;有些人將身體與靈魂分開。在平安時期,當公開承認信仰是光榮的時候,人們願意將身體獻給基督;他們的眼睛在禱告中仰望,舌頭稱頌基督,但心卻沒有給他。在患難時期,他們本可以將靈魂獻給神;但當公開見證受到阻礙時,身體卻要被保留與推託。在靈魂方面,有些人將良心與情感作了不恰當的分割;他們渴望基督來安撫並滿足他們的良心,卻將心與情感獻給了世界。有些人願意為基督獻上才幹。噢!他們能為他辯護,做些善行,卻不願從產業中拿出一分錢。基督徒啊,你們不可這樣與神討價還價,玩弄法老的把戲,必須全部獻上。魔鬼知道,當我們分割時,全部都會落入他的手中。如果神像你們對待他那樣對待你們,只榮耀你們所獻出的部分,將身體帶入天堂,卻將靈魂留在地獄,那將是何等悲慘!
(二)你們不可撤回你們的誓言。將曾經奉獻的事物挪作他用是危險的,不可像那人說:「父啊,我去」,卻不去(馬太福音二十一章三十節);也不可像亞拿尼亞那樣,私自留下賣地所得的一部分,儘管那東西本在他自己的權柄之下。但你們不在自己的權柄之下;將自己獻給基督與否,並非無關緊要,而是一項義務;因此,活著就像你不是自己的主人一樣,為基督而行動,為基督而思考,為基督而行事;這並非苛刻的律法。思想基督所做的:「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羅馬書十五章三節)。他有私人的意志,正如你們一樣,但他否認了它,順服了公共的意志。基督沒有為了私人的意志而損害公共的意志,因此,放棄你們的意志不應令你們感到痛苦:哥林多後書五章十四、十五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三、這再次催促你們,要像主基督在我們靈魂的事奉中所表現的那樣,對基督的事奉同樣具備敏銳度。當耶穌基督毫不遲疑地走向十字架時,我們為何對來到施恩座前如此退縮?他為我們受苦時是如此甘心,我們卻心不甘情不願。當這件事擺在他面前時,他說(詩篇四十篇七、八節):「看哪,我來了!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同樣,當你們心中有溫暖的感動時:詩篇二十七篇八節:「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心向你說: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保羅將自己交給神時說:「主啊,我當作什麼?」(使徒行傳九章六節)。如果基督曾渴望:「世界何時才能被造,他們的居住界限何時才能定下,好讓我能與他們同住?」噢!我們對天堂的渴望,遠不及基督對大地的渴望。他除了艱難的對待、悲傷與死亡,別無所求;他來是為了嘗那醋與苦膽,而我們卻不渴望嘗那愛的筵席。如果愛將基督帶到我們這裡,為什麼它不能將我們帶到神那裡?當你們在相信與禱告上退縮時,讓基督的甘心使你們感到羞愧。在聖餐中,讓我們感到羞愧的是,我們對以十字架的益處來滋養靈魂的胃口,竟不如基督對忍受十字架之死的胃口。我們能像基督那樣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嗎?這裡有一杯由基督之手調製的安慰之杯,我們卻沒有對它發出懇切的嘆息。基督能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神的旨意」;這對我們也當如此。在主禱文中,「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緊接在祈求日用飲食之前,這表明我們對遵行神旨意的渴望,應當勝過對日用飲食的渴望。基督徒啊,你們何時才能向基督學習?我們與神爭辯,寸步不讓。當你感到靈裡有任何勉強與遺憾時,記住基督是甘心獻上自己。基督的工作是悲傷的工作,但他沒有說:「這工作太艱難,代價太昂貴,我將面對一個忘恩負義的世界,我的教導將在萬民中被藐視」;他沒有提出這些藉口。噢!我們何時才能學會像基督那樣,不加推論,而是奔跑在神誡命的道路上?詩篇一一九篇十節:「我一心尋求了你。」若不甘心,就不是順服:詩篇一一○篇三節:「當你掌權的日子,你的民要以甘心為祭。」當困難出現時,思想基督的折磨與苦難絲毫沒有減損他的愛:約翰福音十三章一節:「他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在極度痛苦中,他依然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加福音二十二章四十二節)。讓我們不僅甘心行事,也甘心受苦:撒母耳記下十五章二十六節:「看哪,我在這裡,願他憑自己的意旨待我。」
應用三:這是對信心的鼓勵。
一、在良心的困擾中。基督甘心獻上自己;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因此他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的(約翰福音一章二十九節)。甘心的祭物是主所悅納的;他喜愛樂意奉獻的人。神不看重該隱,因為他獻祭時心存勉強。若祭物掙扎著來到祭壇,被視為不吉利;若牲畜咆哮、哀鳴或表現出強烈的抗拒,這是不祥之兆。更具體地說,罪的重大加重在於其「甘心」;不在於行為的粗鄙,而在於意志的傾向與趨向。如果你曾是一個甘心的罪人,現在為此感到困擾,這裡有一位甘心的救主;他受苦的熱切與渴望的強度,正如你犯罪時一樣:路加福音二十二篇十五節:「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藉由思想他那熱切的善意,思想他以何等渴望、急切與速度,以何等強烈的願望去受苦,來堵住良心的口。
二、在你們為得憐憫而禱告與祈求時。那為我們捨了自己的人,豈不將一切賜給我們嗎?那準備好去死的人,必準備好去幫助;「看哪,我來了」(詩篇四十篇七節)。所以當我們呼求他時:以賽亞書五十八章九節:「那時你求告,耶和華必應允;你呼求,他必說:我在這裡」;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二節:「看哪,我必快來。」他對我們的請求給予與父神命令相同的回應。懷著盼望等候吧。那為我們捨了自己的人,必將自己賜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