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40 創世記24章63節默想講道|009_創24_63_默想福音的卓越構思

第九篇講道

以撒在傍晚出來,在田間默想。——創世記二十四章六十三節

第三,我現在要向你們提出的,是福音那卓越的構思,作為你們默想的主題;這是一個挑戰我們所有敬畏、思想與驚嘆的論點,是奧秘中的奧秘,是從神的作坊中產出的最美麗的草圖與圖畫:提摩太前書三章十六節:「大哉,敬虔的奧秘!」這是一個無法輕易測度的深淵;這裡有隱藏在神蹟中的神蹟,隱藏在奧秘中的奧秘;神既要使人類驚嘆,又要同時拯救它。基督被稱為神的智慧:哥林多前書一章二十四節:「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這不僅是因為智慧與知識的寶藏都藏在祂裡面,並藉由祂傳遞給受造物,更因為神的智慧在此最為顯明,即藉由將我們的救恩交託在基督手中;這不僅是智慧的泉源,更是一幅智慧的地圖,揭示了神卓越的構思,以及祂旨意中奇妙的多樣性。神在萬事中顯明智慧:詩篇一百零四篇二十四節:「耶和華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每一個受造物都被安置在適當的隔間與倉庫中,並為創造主的榮耀做出貢獻。但在此,神要顯明祂智慧的精巧。世界是祂的作品,但福音是祂的藍圖。因此,在你們莊嚴且最深思熟慮的思想中,你們應當審視它。這是聖徒的偉大本分:以弗所書三章十八至十九節:「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這應當是你們持續的任務與探求。世上有兩大奧秘——基督與敵基督,福音的奧秘與不法的奧秘。基督徒的偉大優勢在於辨識不法的奧秘,並默想敬虔的奧秘;觀察敵基督的狡詐,並思考福音的構思。噢!那麼,在這些事上操練你們的思想,並研讀神設計的卓越;帶著神聖與敬畏的思想,藉由深思熟慮的凝視,使你們的靈魂升華為神聖的驚嘆與讚美。

一、我將提出一些預備性的考量。

二、我將進入工作本身。

一、為了預備你們奉獻思想來領受如此偉大的奧秘,請考慮以下幾點:

  1. 當你們盡了最大的努力,你們的思想仍將有所欠缺:以賽亞書四十章二十八節:「祂的智慧無法測度。」祂的每一個屬性都超越了所有人類的思想與構想,雖然我們追隨神,卻無法測透祂的完美。現在,在祂所有的屬性中,沒有什麼比祂的智慧更對我們隱藏了,正如只忙於玩偶與小玩意兒的孩子,無法想像治理一個國家是什麼樣子。能力是顯而易見的,但我們愚昧的靈魂無法追蹤天意的智慧,更不用說祂在福音中顯明的智慧了。基督的名字之一是「奇妙」(以賽亞書九章六節)。這是一個我們應當不斷研讀的課題,但我們永遠無法觸及它的底蘊,因此,思想上的欠缺必須由驚嘆來彌補。當我們做完一切,我們必須呼喊:羅馬書十一章三十三節:「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彷彿祂在說:我已盡我所能,我已揭示了我所能揭示的一切;但我必須停止爭辯,現在轉而進入驚嘆。聖經的光照並未完全揭示祂: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九節:「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完全的知識是我們在天上的分;即使在神的話語中,我們所擁有的也只是部分的揭示。然而,這並非疏忽與貧瘠的藉口。不是疏忽的藉口,因為我們必須竭力追求認識耶和華(何西阿書六章三節)。基督徒的過錯在於他們總是停留在奶水與最初幼稚的思想與理解中;我們應當在對神之愛與智慧的考量與讚美中升華。值得注意的是,摩西對神的第一個請求是:「祂叫什麼名字?」(出埃及記三章十三節),然後是:「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出埃及記三十三章十八節)。我們必須從考量神的名字,進而對祂的榮耀有更清晰的看見。這也不是貧瘠的藉口;缺乏論證與探討的空洞思想,只會產生混亂的麻木,而非驚嘆;思想只是停滯,而非升華。
  2. 不僅是人,連天使自己也在這偉大的奧秘中感到困惑;他們像我們一樣研讀它,卻無法觸及它的底蘊:彼得前書一章十二節:「這些事天使也詳細察看。」「詳細察看」(parakypsai)一詞意指彎腰低頭;這是指在約櫃上描繪的基路伯,他們俯身,彷彿在窺探約櫃的奧秘。福音的奧秘是如此崇高,以至於那些不斷瞻仰神面容的天使也無法完全理解;他們藉由學習與改進神對教會的施行,來學習並提升他們的知識:以弗所書三章十節:「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使他們能藉由觀察所作的啟示,以及神對祂教會所施行的作為,來了解神智慧的精巧構思。這可能就是使徒在提摩太前書三章十六節中表達的意思:「被天使看見」;也就是說,帶著敬畏、讚美與驚嘆,看見基督降卑如此之深,披戴肉身,降尊紆貴至一個遠低於他們自身本性的層次。這是天使的工作,他們要麼渴望知道更多關於基督的事,要麼以瞻仰他們所知道的事為樂。噢!我們永遠不應厭倦於探究這些神聖的奧秘,並將我們的思想運用在這些事上。
  3. 那些與福音最有關係的人,對福音的構思感到最驚嘆;對其他人來說,這不過是一個冷冰冰的故事或赤裸的藍圖。利害關係會磨礪發明與情感,人便會更嚴肅地思考它;他們的眼睛被開啟,擁有更多的感官與感受。這就是為什麼聖徒的享受在表達時,總會附帶驚嘆的註腳;例如腓立比書四章七節:「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彼得前書一章八節:「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那些嘗過它的人,知道藉由應用福音的應許而享受平靜與安寧的良心是什麼滋味。那些被召出黑暗、進入祂奇妙光明的人,最能對福音的構思感到驚嘆(彼得前書二章九節)。他們在思想中驚嘆,神與基督竟在萬世之前就設計了他們的天堂,策劃並構思了他們的救恩,思考他們如何能成為充滿榮耀的器皿。奇妙的光明!奇妙、不可言喻的喜樂!這些是神兒女的領悟;其他人或許將福音視為一種可能的真理,但他們已發現它是一種令人安慰的真理,因此他們的心在驚嘆中升華。

二、我進入工作本身。你們可以用三種方式來處理它——(1)藉由觀察;(2)藉由論證;(3)藉由比較。

  1. 藉由觀察。觀察福音中什麼是美麗且卓越的。

[1.] 神並未籌劃拯救墮落的天使:希伯來書二章16節:「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他並非為天使而成為天使,正如他為世人而成為人。主啊!你見天使犯罪,卻未見他們回轉;在他們身上,你顯明了你公義的嚴厲,在我們身上,卻顯明了你憐憫的豐盛。神甚至不願與墮落的天使商議,卻為挽回人類籌劃了道路。在天使的揀選中,憐憫並未如在人類的揀選與呼召中那樣得著榮耀;在天使的揀選中顯明了恩典,卻非憐憫;墮落的天使無一得救,但墮落的人類卻在基督裡蒙召進入恩典。誠然,無論原因為何,其中都蘊含了極大的智慧與憐憫。或許是因為亞當犯罪時,整個人類本性都墮落了,而天使的本性並非全體墮落,僅是一部分;人類這個物種需要修復,而整個人類群體都已中毒;又或許這僅僅出於神的旨意,但其中無疑充滿了憐憫。破裂後的愛更顯榮耀;和好比堅固更為重要。悔改者(poenitens)比無罪者(innocens)更有理由榮耀神;那些蒙受憐憫的人,比那些僅靠恩典堅固的人,更有理由讚美神。又或者原因是:天使是出於自己的動機而犯罪。天使除了自己的野心與狂妄的念頭外,並無其他試探,但人卻是受了魔鬼的暗示而犯罪。誠然,作試探者比作罪人更為惡劣,親自犯罪者,其冒犯神的程度,不及那引誘以色列人犯罪的人。無論如何,我們有理由稱頌神,因他已向天使顯明了他的公義,並向我們顯明了他的憐憫。

[2.] 請觀察神的智慧如何繞行廣闊的迴路;那些我們視為人類毀滅的事物,透過神護理的智慧,竟成了我們的保存。天使的墮落、人類的墮落,這些看似受造物毀滅的曲折之事,在神的掌管下,皆成了彰顯他榮耀的工具。格列高利(Gregory)稱亞當的罪為「幸運的過犯」(foelix scelus),因為它促成了基督的降臨。護理有許多曲折與轉折,但一切都匯聚成整體架構的完美。使徒稱之為「神百般的智慧」(以弗所書三章10節)。因此,我們不可憑當下的感官來判斷。神的修補勝過他的創造;他願一切破碎,好顯明他更多的憐憫。人必須犯下羞恥的罪行,基督必須受那羞恥的死,這一切都是為了推進他自己的榮耀。正如一個破裂後重新焊接的器皿會更堅固,或一條被折斷後經由巧手接回的腿會更強壯;主願人先墮落並毀滅自己,好使人能藉著他的恩典得到更好的建立。

[3.] 再者,請觀察神竟選擇了差遣他兒子這一途徑。神並未受到限制或束縛;他本可以藉著一位天使來完成,或憑自己的旨意免除受造物的罪愆;但「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歌羅西書一章19節);這是神的旨意,要藉此方式成就救贖。在救贖的整件事工中,神願按著揀選而非必然性來行事。我承認,若假設神已定下旨意,則沒有任何受造物有資格為我們成就美事;天使僅是盡其職分,他們無法適當地為我們作額外的補償;但若神要差遣他自己的兒子,他本可以作為一位榮耀得勝的君王降臨,與撒但爭戰,並將所有選民從他手中救出。然而,主在此並非要彰顯能力,而是要彰顯愛;他在創造中已彰顯了能力:「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羅馬書一章20節);但在救贖中,他彰顯了他的智慧;神的每一項屬性都要在適當的時候顯明。此外,主也要對付人與天使的罪。天使因渴望偉大而失去了聖潔,他們想要超越一切,不服於任何人;人也患了同樣的病,寧願偉大而不願良善。亞當想要像神一樣;亞當因驕傲而墮落,為了反制這一點,基督必須藉著謙卑來恢復人類。當他來拯救人類時,他放下自己的威嚴,穿上謙卑的外衣;他不是藉著能力,而是藉著受苦來拯救人類;主的設計是要藉著救藥的性質,來顯明疾病的本質。

[4.] 請觀察,人或天使本無法找出如此卓越的計謀或設計。這不可能進入我們的頭腦或心中,因此它純粹來自神的心懷;這是由聖父、聖子、聖靈所策劃的:「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羅馬書十一章34節)。有哪位受造物曾向神建議,或指引他走上這條道路?使徒指出,這不可能進入受造物的思想中:「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哥林多前書二章9節)。你會發現,從上下文來看,他所說的正是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教義與籌劃;感官、想像或理性都無法向受造物暗示這樣的事。自然界中雖有律法的種子,卻絲毫沒有福音的種子。我們看到在其他國家,他們甚至無法想到救贖的途徑:「他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賽亞書五十九章16節);這主要指藉著基督所成就的永恆救贖。若主等待人為自己的安慰籌劃出一條道路,我們將永遠陷於悲慘之中。

[5.] 請觀察,神在日期滿足之前,就已顯明了這項設計:「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說明新事,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以賽亞書四十二章9節)。這份愛太過宏大,無法隱藏在他心中,他必須敞開他的心意。舊約的預言與應許,正是神之愛噴湧而出的溢流;他的心充滿了愛,以至於無法被隱秘的界限所束縛。他在憤怒之中敞開了心扉,傾洩出他的愛。人一得罪他,神就降下應許,說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

[6.] 再觀察,神是循序漸進地顯明這點,先是藉著預表,後是藉著真理;先是藉著應許,後是藉著成就。神過去對他百姓說話,與其說是藉著言語,不如說是藉著事物。我們教導孩子用玩偶來模擬戰鬥,而在東方民族中,他們的天性就是容易被寓言與圖象所吸引。神願循序漸進地預備這個世界,正如白晝漸漸明亮直到正午;對我們,他已開啟了他所有的寶藏。此外,這是為了我們的教導,使罪惡能被徹底揭露。再者,前代的人比起安慰,更需要約束。每一個時代對於神所要求於他們的事,都有足夠的啟示。

(三)藉由相反的手段來運作。基督使用泥土與唾沫,按常理人們會認為這反而會弄瞎眼睛,祂卻以此使瞎子看見。約瑟先是被賣為奴,後來卻成為宰相;他的兄弟先是賣了他,後來卻向他下拜;他被投入地牢,卻是為了被擢升至宮廷。在神的護理中,有著奇妙的安排與反差;道路看似與目標背道而馳,手段與目的亦顯得不成比例。當我們看見世上充滿混亂時,不禁懷疑這如何能歸於神的榮耀與教會的益處,並傾向於像約書亞(書七9)那樣說:「你為你的大名要怎樣行呢?」又如先知阿摩司(摩七2)所言:「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我們納悶,當巴比倫施行毀滅時,神如何能施行拯救?混亂與禍患又怎能終結於秩序與美好?然而,神深知祂自身大能的充足,祂有能力成就這些事,使光明從黑暗中產生,使一種相反的結果從另一種相反的境況中生出。

二、護理的作為;分為三種:保存、治理與命定。

(一)保存,即保存並維持一切受造物存於其本體之中。因此使徒說,來一3:「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賽二十二23-24:「我要將他釘在堅固處,作為座位,為他父家作榮耀的寶座。他父家所有的榮耀……都掛在他身上。」若神撤去祂護理的肩膀,萬物將歸回起初的虛無,消散並消失;如同水面上的印記,一旦印章移開,印痕便隨之磨滅。護理是一種持續的創造;每一件在運作與存在中被維持的事物,都彷彿是新生的、新帶出的、新產生的。不僅如此,屈梭多模(Chrysostom)說這比創造更偉大。正如在空中長時間支撐一個重物,比將它從地上舉起更費力,因此,維持萬物不歸於虛無,比從虛無中引出萬物更為艱鉅。這就是為何聖靈以現在式說話的原因:詩一百零四2,「鋪張穹蒼,如鋪幔子」;賽四十22,「他鋪張穹蒼如幔子,展開諸天如可住的帳棚。」這不是未來式,因為神一直在鋪張它們。我們的救主亦然:約五17,「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雖然在創造新種類的事物上已停止工作,但在保存它們以及神護理的影響力上,工作仍在持續。那從虛無中興起萬物的能力,必須持續地保守萬物不歸於虛無:羅十一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所羅門在箴二十12所指的正是此意:「聽見的耳,看見的眼,都是耶和華所造的。」他指的不是屬靈層面,而是自然層面;神不僅賜下官能,也賜下運作;正如祂賜下眼睛,也賜下視覺;賜下耳朵,也賜下聽覺:若沒有神新的護理作為、扶助與支持,這一切皆無法成就。因此我們讀到,夏甲直到神開她的眼睛,才看見水井:創二十一19,「神開夏甲的眼睛,她就看見一口水井。」門徒也是如此:路二十四31,「他們的眼睛明亮了,才認出他來。」當主暫停祂的影響力時,火便不能焚燒那三個孩子。神並沒有毀滅火的屬性,只是暫停了它的效能。若沒有神新的護理扶助,沒有任何受造物能自行運作。

(二)治理,即按照祂的旨意與喜悅治理萬物。萬物各守其道,因為神坐在舵位上掌管一切:但四35,「他在天上的軍隊和世上的居民中,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他說:你做什麼呢?」神一切所行皆隨己意;祂不受任何外在律法限制,也不受自然規律束縛,而是以極大的主權與自由行事,有時甚至顛倒次要原因的秩序。神的旨意有時稱為「旨意」(thelema),有時稱為「美意」(eudokia);祂的喜悅就是一切。確實,自然界有一些恆常的條例,如日月之例與晝夜之約:耶三十一35,「那使太陽白日發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發光……的耶和華說」;創八22,「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神可以改變這些規律,正如約書亞時代與基督受死時所發生的;埃及曾有三日黑暗:太五45,「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沒有任何事是偶然的,皆由神治理,並落入祂智慧籌算的命定之中。王上二十二34說:「有一人隨便開弓,恰巧射入以色列王的甲縫裡。」對那人而言這純屬偶然,但神引導它射入王的側身。出二十一13亦然:「若不是人設詭計,神交在他手中」;與申十九5對照:「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斧頭脫了柄,掉在鄰舍身上,以致於死。」是神擊殺了他。沒有任何事是偶然的,皆由神智慧的命定所引導:箴十六33,「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將籤放入懷裡看似最瑣碎、最偶然,卻是由祂所主宰;祂不僅是許可,更是治理。神治理祂所有的受造物;在如此眾多的星辰中,沒有任何干擾。當我們發現那偉大的主宰時,便會對奇異的事件感到驚嘆。海洋高於陸地,卻不越過其界限與邊界。我們活著並呼吸,正如以色列人在紅海之中一樣;這乃是每日的神蹟。

(三)命定。萬物皆由神偉大的主宰所支配;並非照受造物的意願,而是照神的旨意;受造物往往在違背其本意的情況下,服務於神的設計:賽十6-7,「我要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吩咐他攻擊我所惱怒的百姓,搶財為擄物,奪貨為掠物,將他們踐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樣。然而,他不是這樣的意思,他心也不這樣打算;他心裡倒想毀滅,剪除不少的國。」亞述王受野心、憤怒與殘暴的原則驅使,但主差遣他去完成祂的工作。同樣,奧古斯都(Augustus)在向全世界徵稅時的貪婪,神卻將其安排為促成基督在伯利恆降生的契機(路二)。受造物的行為被處置與推動,達成了受造物目的之外的另一個目的。祂藉著人的愚拙顯明祂的智慧,藉著人的罪顯明祂的公義。看哪,正如在船上,有人睡覺,有人走動,其動作與船的航向相反,但在世上,有些人疏忽,有些人忙碌奔走並試圖抵擋神的設計,但船仍在前行:徒四28,「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魔鬼以為藉著引誘亞當就能毀滅全人類,然而那卻為基督鋪平了道路。護理的偉大之美與秩序便在此顯明:神能使阻礙成為幫助,當人極力想要違背祂的旨意時,他們不過是在成就並成全祂的旨意。

二、確實有護理這回事。外邦人也承認這一點,儘管他們對此只有模糊的認識;因此圖利(Tully)說:「諸神關心大事,卻忽略小事。」我們認為否認護理的人與否認神的人一樣,都是無神論者。

護理的存在可以從神的存在得到證明:既有神,便有護理。祂的智慧與良善強制要求這一點;祂是如此智慧地良善:詩一百一十九68,「你本為善,所行的也善。」神聖的智慧為一個目的安排萬事,神聖的大能為達成該目的治理萬事。我們從世界的秩序與我們良心的感知中讀到這一點;若沒有護理,魔鬼很快就會顛覆一切,誠實將成為愚蠢,名號將空有其表,勞苦將毫無回報:林前十五19,「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敬虔人將無處尋求安慰;他們不會呼求神作見證,也不會將憂傷告訴祂,而這正是他們極大的慰藉:伯十六20,「我的朋友譏誚我,我卻向神眼淚汪汪。」神的作為顯明了護理。誰餵養走獸?伯十二7-9,「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的飛鳥,飛鳥必告訴你;或與地說話,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魚也必向你說明。看這一切,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手做成的呢?」祂的審判顯明了護理:詩五十八10-11,「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要在惡人的血中洗腳。因此,人必說: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然有施行判斷的神。」有些人的罪在審判前就顯露出來,神在最終的大審判前,先舉行了小型的審訊。

反對護理的主要論點是「萬事臨到眾人都是一樣」;但那看似護理之瑕疵的,恰恰是它的美妙之處。惡人的亨通符合神的目的;護理中有這樣的交織,是為了操練敬虔人,正如建造聖殿的石頭需要經過鑿刻與磨平;藉此,惡人也無可推諉;他們有聰明,卻沒有恩典;他們既領受了普遍的恩惠,便不能抱怨。

三、我將給你們一些觀察。

  1. 護理觸及最微小、最不顯眼的事物,如麻雀的飛翔、頭髮的掉落:太十29-30,「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神對你們生命中的每一項關切與細節都有特別的記錄:詩一百四十七4,「他數點星宿的數目。」神竟有閒暇去數點星宿,這已是大事;祂對你們頭髮的特別留意,更是何等奇妙。
  2. 雖然護理延伸至萬物,但主要是在最高貴的受造物——人與天使——身上施行。詩人說,詩三十六6,「耶和華啊,人民牲畜,你都救護」;但主要是人。因為請注意,這些受造物不僅由神治理,也由他們自己治理。其他缺乏理解力的事物,僅由外在原則引導,而不認識目的,如同弓箭射出;但理性受造物有自己的原則,即「審慎」(prudence),這是神聖護理的影子。在這些受造物身上,護理最為顯明。人的意志是悖逆的;駕馭一匹驚馬比滾動一塊石頭更難。神將此視為祂獨有的特權:耶十23,「耶和華啊,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祂能勒住、統治並限制人的心,隨己意轉動他們:箴二十一1,「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君王的心,那些看似最受意志與激情引導的人,神能隨己意轉動並治理他們。
  3. 雖然神的護理主要關乎人,但護理最主要的關懷在於選民的益處:太六26,「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它。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提前四10,「我們勞苦努力,正是因為指望在永生的神;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祂在護理的行政上是萬人的救主,但對祂子民的一切安排更為精確,且包含更多的關懷;神特別眷顧他們:摩九9,「我必出令,將以色列家分散在列國中,好像用篩子篩穀,連一粒也不落在地上。」注意,神對以色列的關懷超過列國;無論糠秕如何,神都看顧麥子。選民是護理的掌上明珠;世界之所以存留,是為了他們的緣故,好讓所有的選民都能被召集起來:賽四十三3-4,「我將埃及作你的贖價,將古實和西巴賜給你。因我看你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所以我將人代替你,將列邦的人替換你的性命。」世界其餘的部分不過是塵土與廢物,神將任憑它們受公義的審判。若公義必須有對象來施行,我將把西巴、古實與埃及交給公義;寧可讓他們當中的一千人滅亡,也不願我的子民受損。同章14節:「因你們的緣故,我已經打發人到巴比倫……」神為了選民的緣故,要使全世界的榮耀蒙羞。若神將他們投入爐中,祂必坐在爐邊,細心察看祂的精金:瑪三3,「他必如煉金的,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火不會太熱,以致於有任何東西失落。
  4. 護理不可斷章取義,必須整體看待。你必須將神的道路與神的目的、手段與結局一併考量。你不可憑當下的感受來衡量事物:羅八28,「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將護理的單一片段從整體中抽離,會顯得怪異且不合宜。護理是一幅由許多部分組成的畫作;其中有神諸般的智慧。護理鏈條上的環節並非大小一致。若要正確思考護理,你必須將你自己的處境與神的目的納入考量。(一)考慮你自己的處境;不是什麼是絕對的好,而是什麼對你而言是相對的好。黃金絕對比一杯水好,但對快要渴死的參孫而言卻不然。放血本身是壞事,但在發燒時卻是好事;因此,某種護理雖然本身看來不好,對你而言卻可能更好。(二)你必須將神的目的與你自己的處境結合起來;護理的單一環節並非全都一樣;就像尼布甲尼撒的像,部分是金,部分是鐵,部分是銅,部分是泥。在觀察者的眼中,神的護理有著奇妙的美感。建築的各個部分在組合起來之前毫無美感;護理的各個片段也是如此,直到你將它們放在一起比較。畫作最初的筆觸是不成形的,因此不要只看神工作的一半,而要看整體。
  5. 神治理萬物無需勞苦與困難。對我們而言,張開一張小網已是費力;家庭與會眾的照管對我們的肩膀而言太沉重,但主治理全世界卻毫無困難與痛苦;祂不會被繁雜的憂慮所壓垮;治理天使與治理螞蟻,治理宮殿與治理茅舍,對祂而言並無差別。看哪,正如太陽同時照耀一千個地方與照耀一塊田地一樣容易,主治理全世界的事務與治理世上任何一個地方的事務同樣容易;祂的關懷無需操勞,祂的工作無需痛苦。琉善(Lucian)嘲笑神奔波於此處與彼處。不;萬事在祂眼中皆是一覽無遺。
  6. 神的護理與罪有關,卻不涉及罪。神與我們同工(synergein),但祂不與我們的罪或罪咎同流合污(synamartanein)。正如陽光可以照在糞堆上,在污穢之處,溫暖的陽光引發出惡臭的氣味,但太陽本身並未因此被玷污。使徒說,徒十七28,「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我們由祂推動;但正如馬的跛腳對騎手而言並無瑕疵,受造物的缺陷也不應歸咎於支持它的護理。
  7. 護理並不廢除受造物的勤奮或自由:徒二十七22與31節對照;22節說:「你們各人性命一個不失,惟獨失喪這船」;然而31節說:「這些人若不留在船上,你們必不能得救。」我們必須耕種,儘管雲彩會降下脂油;人類的勤奮、諮詢與深思熟慮仍有其地位:結二十一21,「巴比倫王站在岔路口,在兩條路口上要行占卜……」有兩條路;一條通往他的國家,另一條直通耶路撒冷。神已預定他該走哪條路,但他仍自由地憑自己的精神決定走他所走的路;人類的諮詢與深思熟慮仍有其空間。
  8. 觀察神對你個人的護理,從母腹中直到如今:詩一百三十九12,「神啊,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創三十二10,「我先前只拿著我的杖過這約旦河,如今我卻成了兩隊了。」大河源於小泉:伯八7,「你起初雖然微小,終久必甚發達。」
  9. 護理的偉大目標是神的榮耀與選民的救贖。神的榮耀:羅十一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詩一百一十九91,「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萬物都是你的僕役。」選民的救贖:羅八28,「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世界若非為了神要從中召集選民,很快就會破碎瓦解。

四、當你默想並觀察了護理之後,要與自己的心對話,談論它的應用與安慰;無論是關於神一般的護理,還是關於你個人的護理。

  1. 關於神一般的護理。思想神對所有受造物的關懷。用神的護理來對抗你的恐懼。是害怕人的權謀嗎?噢!思想神的護理高於人的審慎:伯五13,「他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詭計,使狡詐人的計謀速速滅亡。」假設他們能籌劃禍患,神卻能阻礙其執行,使他們無法親手成就其企圖。或者你害怕撒但的詭計嗎?思想護理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擊敗撒但的權勢。神對豬尚且有護理,對基督的羊群更是如此;正如特土良(Tertullian)所說,那數過豬鬃毛的,更數過了聖徒的頭髮。用神的護理來激勵你的心,使你信靠神在物質上的供應。當你因困境而謙卑,為家庭生計而拮据時,要思想神有護理。世界是神巨大的公地,祂不會讓自己的公地過度放牧。萬物都等候神;走獸若非靠護理,怎能存活?詩一百零四27,「這都仰望你按時給他食物。」是誰餵養烏鴉?詩一百四十七9,「他賜食給走獸和啼叫的小烏鴉」;詩一百四十五16,「你張手,使有生氣的都隨願飽足。」與19節對照:「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們的心願,也必聽他們的呼求,拯救他們。」用這些話來激勵你的心,在苦難中保持忍耐。沒有一隻麻雀掉在地上是不經護理的,因此你的十字架必然也在神智慧的安排之下:詩三十九6,「世人行動實係幻影。他們忙亂,真是枉然。」此外,用這些話來激勵你的心,為恩惠獻上感謝;仰望第一因,並在你所享受的一切中承認神的護理。
  2. 思想神對你個人的護理,因為你就是一個小世界。思想神在母腹中如何看顧你;當祂將你從那裡領出時,祂如何預備兩瓶奶來維持你;祂如何從母腹中直到如今一直扶持你;特別是當你身處困境時,祂如何看顧你。噢!當我們能像大衛那樣說時,是何等甘甜:詩三十四6,「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救我脫離一切患難。」我曾身處這些困境,但主垂聽並拯救了我。特別是如果祂使你從微小中興起,並增加了你的資產,要激勵你的心在未來繼續信靠祂:彼前五7,「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

第五,下一個默想的對象是我們在天上的產業之卓越與幸福。(參見關於提多書二章13節「等候那有福的盼望」的講道。)

此教義的證明有兩條途徑,因此,讓我們看看對於「死人復活顯現」一事,有哪些支持與反對的論點。

首先,若有人認為死人復活顯現是促使人悔改並歸向神更有效的媒介,那必然是因為:他能帶來更必要的教義;或能提出更好的論證,且更具說服力;或能以更確定的方式闡明這些真理;或能憑藉自身的力量,使他的話語帶有權能;又或者,他能合理地期待比聖經話語通常所施予的恩典,有更大的伴隨與合作。若非上述其中之一,這種想法便是虛妄且輕浮的。然而,透過層層考量,我將向各位證明,神的話語顯然具有卓越的地位,且比起任何超自然的安排,它都是更適合用來感化人心的工具。

  1. 死人復活顯現(無論是天使或人)無法帶來更必要的教義,因為聖經中已有關於通往真幸福之途的充分指引。對此,我們不僅有明確的見證,更有顯而易見的理性與感官經驗。

[1] 明確的見證,這應當對基督徒產生影響:提摩太後書三章16至17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一位屬神的人,或福音的傳道者,若裝備齊全,便能從聖經中獲得足夠的指引,帶領人享受神;在教義的資訊、確信、激勵或勸勉的論證,以及關於人當盡之全責的教導或指引上,毫無欠缺。

[2] 顯而易見的理性。若神是神聖事物的充足教師,且我們假設祂樂意教導受造物(若否認這兩點,便是褻瀆),那麼,既然我們視聖經為神的話語(所有基督徒皆如此,且在此辯論中我們理應如此假設),我們在聖經中確實已擁有足夠的資訊,無需驚擾死者,好尋找一位合適的使者來邀請我們歸向神。若這需要證明,還有誰比蒙福的神更能教導我們通往蒙福之路呢?詩篇一一九篇12節:「耶和華啊,你是應當稱頌的!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還有誰比良善的神更樂意向人顯明何為善呢?詩篇一一九篇68節:「你本為善,所行的也善;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蒙福的神無需像魔鬼所暗示的那樣,嫉妒我們擁有知識的完美(創世記三章5節:「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必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我們的完美怎會減損祂的幸福?這位良善的神,對人類充滿慈愛與良善,必會賜下充足的指引,特別是當祂的兒子已顯現於人性中,並成為祂的使者之後。難道神會向死人,甚至向天使啟示自己,卻不向祂自己的兒子啟示嗎?難道死人能比神所啟示給基督的,看見、感覺或聽到更多嗎?難道我們能假設死人對人類的慈愛,會超過那創造人類的主嗎?不,絕不可能。彌迦書六章8節說:「世人哪,他已指示你何為善。」持守這點,你就擁有了足夠的指引。

讓我們進一步確認。將聖經的供應與你自身的需要作比較。怎麼!你想要一條準則嗎?那麼看看聖經中是否已有:「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提多書二章11-12節)。「神的恩典」指的就是福音;福音教導我們什麼?教導我們自守、公義、敬虔地生活;教導我們如何享受神、如何與人相處、如何管理自己。若我們擁有這一切,便已足夠。而我們所擁有的,遠比心所能求的更為豐盛。因此,那從死裡復活的人,若不是傳講同樣的教義(那便是多餘且無用的),就是傳講相反的事;若是後者,我們既已受過警告,又怎能相信他呢?加拉太書一章8節:「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基督已對此發出警告。

  1. 沒有更好的論證,也沒有更具說服力的方式。福音是「神的智慧」(哥林多前書一章24節);神當然知道鎖的所有機關,也知道什麼樣的鑰匙能開啟人的心。祂將智慧與恩典的豐富傾注於這蒙福的計畫中,因此我們才有如此奧秘的教義、如此可怕的威嚇、如此甘甜的應許,以及源自神兒子之死與道成肉身的強大義務;基督的榜樣確保了我們的方向,並鼓勵了我們的實踐。若這一切都無法感化人,那人究竟是何等頑石?神還能做什麼?提供一個更好的天堂、一個更熱的地獄、另一個為我們而死的兒子?或者一個比耶穌基督更強而有力、更具鼓勵性的榜樣?為什麼邪惡的罪人總是不願被吸引、不願被馴服,即便那施法者以最智慧的方式施法?我們還需要什麼來感動我們?難道神還能以比福音恩典或福音應許更甜美的曲調向你吹笛嗎?將祂自己和祂的基督賜給你,作為贖回你心的代價,難道還不夠廉價嗎?或者祂必須以比永恆黑暗的恐怖更可怕的聲調向你打雷嗎?難道告訴你關於無底坑、那不死的蟲、那不滅的火,僅僅是貧乏且卑微的稻草人嗎?究竟是什麼原因,讓罪人依然無動於衷?難道聖經是死字句,需要藉由活人的聲音來啟動與強化嗎?神已賜給我們使徒與先知來撰寫聖經,又賜下牧師與教師來解釋並應用聖經(以弗所書四章11節)。這些人與我們同樣關切,我們透過他們在其他事上的忠心,知道他們信譽的價值;他們與我們有同樣的試探、情感與需要;與他們交談,比面對一個死人更親切,也更少恐懼。哦!但有人會說,從死裡復活的人是見證他親眼所見、親身所知,因此說話更具感觸。難道神的使者沒有經驗嗎?他們難道不能說:「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所感受到的傳給你們」嗎?他們難道沒有被聖靈的確信所灼燒、嘗過安慰、感受過內心的改變嗎?死人所說的話,難道不是已經對你重複過千百遍了嗎?他會說人人都會死嗎?這你親眼可見。說死後隨即有審判嗎?這你聲稱早已相信。說地獄的刑罰可怕且無法忍受嗎?神已對你說過一遍又一遍;「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約翰一書五章9節)。說你必須悔改歸正嗎?這正是每天在你耳邊響起的聲音。因此,我們早已準備妥當,無需藉由顯靈的恐怖或死人的警告。
  2. 這並非因為他能以更確定的方式闡明這些真理,因為這些事早已向我們的悟性闡明,且我們已有感官上的確證。

[1] 它們以公正且充分的可信度向我們的悟性闡明。聖經本身具有一種自我證明的亮光,藉此向人的良心顯明它們是出於神的。凡經神之手所造之物,皆顯明其作者;神所有的工作都帶有祂的簽名與印記,對於每一位留心的觀察者而言,都是清晰可見的(羅馬書一章20節)。詩篇十九篇1節:「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連一株草都顯明其創造者。神的話語,祂將其「顯為大,過於祂的名」(詩篇一三八篇2節),絕非沒有這種神的印記與戳記。其中揭示了最符合神之真理、智慧、良善與聖潔的事物,並與我們內在的智慧與真理相契合。我何須談論那與神和好的最圓滿途徑,那遠超任何僅僅出於人類建議的道德完美之藍圖?這膏油瓶中沒有死蒼蠅,一切純淨聖潔,毫無雜質;沒有什麼比這更適合人的需要,更適合帶領我們享受理性本性所追求的目標。我何須談論那文體的莊嚴、敘事的純樸、各部分的和諧、教義的崇高、誡命的公正與純潔、應許中神愛的滿溢、榮耀的獎賞、預言的確據?這一切都是聖經神聖權威的內在特徵與證據,藉此,它們以驚人的力量與權能,清晰地滲透進人的良心(哥林多後書四章2節)。使徒所傳的真理本身即有證據,使徒所寫的聖經亦然,因為聲音無法為其增添什麼,文字也無法減損什麼。一位藝術與判斷力的大師,在他所寫的每一本書中都展現了自己。亞里斯多德的著作顯示他是一位博學之士。一本書若以神為作者,卻沒有任何東西能顯明其作者,這合理嗎?這是不合理的。寫作或繪畫的大師會展現他們的筆觸;聖經並不依賴人的好惡而存廢。那麼,既然事實如此(確實如此),我們從聖經本身所獲得的確據,遠勝於從死人使者,甚至是從天而降的聲音所能獲得的,因為它帶有神的簽名,我們無需再尋求其他(彼得後書一章18-19節)。使徒們還能期待比那從天而降的聲音——「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十七章5節)——更大的確證嗎?然而,親耳聽見那聲音的彼得卻告訴我們,相較之下,我們從聖經文字中獲得了更大的保障;這並非聖經本身有何不同,而是作為給我們的證據,因此,它與死人復活顯現之間,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2] 我們有感官上的確證。我們受感官影響。難道聖經通常不是像死人顯現那樣,以感官可察的方式向我們證實嗎?

(1) 信徒的聖潔: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5節:「他心裡的隱情被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彼得前書四章4節:「他們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看見一個活人,在未脫離血肉之軀的利益與關切下,卻能為來世之事捨己,這難道不比聽一個死人的故事更令人驚奇嗎?

(2) 殉道者的堅忍,他們以失去最珍貴的事物來證實這真理:啟示錄十二章11節:「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一個人或許會為錯誤的宗教受苦,將強健的身體犧牲給頑固的心智。但難道因為有偽幣,就沒有真金了嗎?魔鬼的殉道者在數量上、在性情與品質上,都不如真理的勇士那樣聖潔、智慧、溫柔。基督教能向你展示各個年齡層的人,無論老少;各種性別,無論男女;各種生活條件,無論貴賤;各種素質,無論博學或無知。

(3) 神兒女內在的感受;他們發現聖經中有一種力量,能說服、改變、安慰並堅固他們的心。他們能談論自己所聽見、感覺與嘗到的,正如那從死裡復活的人一樣。他們的心中有相應的印記:希伯來書八章10節:「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哥林多後書三章3節:「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這一切都以清晰的字跡印在心上。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他所信宗教的活見證;聖經是原稿,每一位信徒都是副本;它在他們心中重新演繹。

(4) 那些沒有這種經驗的人,對聖經的力量有一種隱秘的恐懼:約翰福音三章20節:「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他不願就光,是因為他害怕聖經中閃耀出的神之威嚴。人們不敢深思並認真考量其中所包含的教義。無神論存在於心中,那是慾望的所在:詩篇十四篇1節:「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人們質疑聖經,是因為他們不希望它是真的;他們想要放縱私慾;因此他們害怕那禁止他們的聖經;正如亞哈不願聽米該雅的話,因為他預言凶事。強烈的私慾使我們變得多疑。罪犯渴望銷毀對他不利的紀錄與證據。

(5) 聖經的力量也有外在的影響;它在三十年左右的時間內傳遍了全世界;教義本身與本性相悖;它不討好感官,也不誘惑肉體;它不提供生活的輝煌、享樂或利益,反而叫我們捨棄這些,並預期患難。它的宗旨是教導人逆著血肉之軀的潮流而行,棄絕私慾,捨棄利益。而這一切是由幾個漁夫完成的,他們沒有長劍,沒有公眾利益或權威作為後盾,且是在博學世界的面前,當時所有的文明學科都處於巔峰。聖經勝過了古老的習俗;約櫃被安置在已被大袞佔據的殿中。

(6) 再考慮聖經的許多感官效應,如預言、應許、威嚇的成就,以及禱告的應允。神的護理是聖經的註釋。它是一份真實的紀錄、無誤的預測與曆法。我們無需死人復活來告訴我們其中的真理;它每天都在我們眼前應驗。

  1. 或者,他們能傳遞一種力量,或期待神會比配合聖經更配合他們的報告。他們畢竟是有限的受造物,儘管已離開此生。唯有神無限的大能才能歸正並轉變人的心;天上的眾天使也無法將一個罪人從自然狀態中拉出來。我們讀到一位天使就能毀滅西拿基立軍中的十八萬五千人(列王紀下十九章35節);但所有的天使都無法歸正一個靈魂。

但神會配合嗎?唉!當所有的偏見都被消除後,若主不賜下恩典,人依然毫無益處。猶太人認為摩西和先知是出於神的;他們被顯著的神蹟所證實,其名聲在他們中間流傳。但問題在於神的效能。然而,神確實配合祂所設立的途徑;神所指定的普通媒介具有獨特的功效;如閱讀(使徒行傳八章32節)、聽道(馬可福音四章24節)、默想(使徒行傳十七章11節)。基督死是為了聖化這些恩典媒介(以弗所書五章26節);若我們要在哪裡遇見神的大能與恩典,那裡就是所在。

其次,反對它。比起神所採取的途徑,任何其他方式都存在更多理性的偏見。試舉一例:

  1. 關於聽從死人復活顯現的合法性,這並非小事,因為他們已超出我們交流的範疇,且這對教會的大導師是一種貶低。關於諮詢死人,參見申命記十八章10至12節,以及14至15節。這會使宗教變得荒謬,如同我們用來嚇唬小孩的妖魔鬼怪故事,或如同異教徒那些愚蠢的迷信,使世界陷入謹小慎微的恐懼與束縛之中。
  2. 這並非可靠的途徑。我們怎能信任或相信任何從死裡帶來訊息的人,既然冒充者如此之多?撒但能將自己偽裝成光明的天使。我們對欺騙有什麼保障?在天主教中,我們可以看到人們是如何被死人的故事所誤導。因此,我們擁有如此確定的準則是一種恩典(加拉太書一章8節)。我們永遠無法免於邪惡的企圖。
  3. 這並非某些人所想的那樣有效。教會的大導師從死裡復活了,這有五百位見證人證實;沒有什麼比這更可信的了,然而他們依然不信也不悔改。當拉撒路死了四天後復活,猶太人依然不信。
  4. 這並非親切的途徑,因此不像聖經那樣適合灌輸信心,並逐步將人帶回神的旨意。聖經是我們可以隨時查考,而不必感到恐懼的。這種靈體被假設為極少顯現;因為如果它頻繁出現,並變成一種持續的交流,這種方式就會被輕視。但在這裡,我們可以透過最審慎、最嚴肅的思考,反覆檢視神的旨意,並透過查考來認識神的心意。信心是以理性的方式成長的(使徒行傳十七章11節)。

應用一:資訊。

  1. 人傾向於與神討價還價,要求按自己的條件來相信與悔改(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2節;詩篇七十八篇19節;馬太福音四章3節)。許多人要求神蹟或新的使徒,這使他們變成尋求者;或要求死人的見證、靈體或異象,這使他們變成無神論者;或要求一位無誤的解釋者,能解決所有問題,或免除他們研讀與禱告的辛勞,這使他們變成天主教徒。我們如此愚蠢地為天國立法,並規定神應當如何向人啟示祂的心意。神不會總是給予感官上的確證。
  2. 我們所設想的任何方式,其偏見遠多於神為促進我們悔改所設立的途徑。人不是自己的好管家。百姓輕視摩西,想要親耳聽神說話;但當神在山上打雷時,他們卻說:「不要讓神對我們說話,免得我們死」(出埃及記二十章19節)。神所有的制度都充滿了理性,若我們有眼睛能看見,我們就不會得到更好的安排了。
  3. 神賜下聖經,為我們所做的遠超我們所能想像,甚至比我們所能祈求的更好。祂確實做得足夠,使我們無可推諉。你認為若有死人復活會更好,但你擁有的更多;因此,如果你滅亡了,那不是因為缺乏能力,而是缺乏意願;你擁有的比死人復活顯現還要多。試試看你能用摩西和先知做些什麼。擁有一個可以檢驗所有教義的準則,擁有一個信仰的標準與尺度,並將其寫下來以保存它免受記憶力衰退與邪惡企圖的背叛,且翻譯成各種語言,這是一種巨大的恩典。我們擁有這樣一個準則,且如此完備,這是一份大恩。
  4. 我們傾向於透過渴望另一種安排(如神蹟奇事)來背叛現有的優勢。想到神所提供的以外的媒介,不過是一種逃避。那些不信聖經的人,也不會相信死人復活顯現。非常規的手段無法感化那些連常規手段都無法感化的人。無論神使用什麼安排,人依然是人(詩篇七十八篇22-24節)。即使有神蹟,依然有不信與屬肉體的人。儘管證據再充分,我們的悖逆依然會使我們輕視神的勸告。人總是與當前的安排不合。這是一個心靈失序的徵兆,否則任何出於神的教義都會使它運作起來。
  5. 那些不喜歡信息的人,永遠會對使者挑剔;當心靈匱乏時,什麼都匱乏。我們有足夠的媒介來相信;是我們自己的粗心與固執使我們不信(馬太福音十一章18-19節)。總是有這樣或那樣的藉口。
  6. 我們對寓言是何等輕信,而對確鑿的真理卻是何等不信;靈體與顯靈,這些事我們很在意,但聖靈在聖經中說話的見證,卻鮮少被重視。

應用二:勸勉我們運用聖經來悔改。這是偉大的工作。

在此我將向各位說明:(1)什麼是悔改;(2)聖經提供什麼來促使我們悔改;(3)我們如何運用這些。

I. 什麼是悔改。它是將整個心從罪與撒但轉向,以新生的樣式事奉神;或者,因為神禁止而從罪中轉向,因為神命令而轉向良善。正如每一種行動,其中有兩個端點:從何而轉,轉向何處。

  1. 從何而轉(terminus a quo):我們從某物轉向;從罪中轉向(使徒行傳八章22節);從死行中轉向(希伯來書六章1節)。撒但有時也被視為轉離的對象,因為罪人落入了他的份中(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
  2. 轉向何處(terminus ad quem):我們轉向的對象,即神(使徒行傳二十章21節);轉向真理(提摩太後書二章25節);轉向聖潔與新生的樣式(羅馬書六章4節);轉向生命(使徒行傳十一章18節)。根據這些端點,我們需要雙重行動:謙卑與更新;謙卑或痛悔,以及對罪的適當懊悔;更新,或生活方式的改變。這對應於神在靈魂上的雙重工作:治死罪,或制伏罪;賦予生命,或注入生命。因此,相應地有對罪的厭惡與對神及神之事的歸正;這表現為兩項義務:認罪與與神立約。真誠的認罪是治死罪的實踐;與神立約是賦予生命的實踐,或恩典渴望的表達。要求認罪,是為了讓人放下所有的減輕、逃避與藉口,將羞愧歸給自己,將榮耀歸給神。要求與神立約,是為了讓人處於順服的堅定義務之下,並對自己的心與道路保持警惕;前者關乎過去的罪,後者關乎未來的罪。

首先,讓我們談談第一個行動,從何而轉,即從罪中轉向。假設判斷力已得光照,心靈已藉由恩典變得柔軟,這項工作主要表現在恐懼、羞愧、悲傷與憤慨的情感中。真正的謙卑始於恐懼,持續於羞愧,藉由悲傷而推進,並終於憤慨。因此,罪被棄絕,其權勢被打破。事實上,每當我們在特殊場合更新悔改時,這些都是需要運用的情感。它們都有適當的基礎與考量來啟動。(1)恐懼領先。那因神的忿怒與將來的審判而戰兢;一個受責備的良心告訴我們,我們處於定罪的狀態。(2)羞愧不僅視罪為有害的,更視其為污穢與野蠻的。這是對罪之污穢與愚蠢的合理羞愧。(3)悲傷注視神的良善與罪的無情,哀嘆我們竟會失去如此一位創造、保守我們,並賜下兒子為人類而死的上帝的恩寵;如今我們竟要喪失祂的恩寵!(4)憤慨是由於罪的不合宜,以及與人的本性,更不用說與注入的恩典,或我們藉由基督所擁有或將擁有的權益不相稱而激起的。簡而言之,恐懼視罪為可定罪的,羞愧視其為污穢的,悲傷視其為冒犯神的,憤慨則視其為與我們目前的決心、希望與利益不相稱的。罪的罪咎引起恐懼;污點引起羞愧;無情引起悲傷;不合宜引起憤慨。藉此,我們得以與罪離婚,並藉此,它每日被削弱。

  1. 靈魂最初的覺醒,源於對神忿怒的感知,以及對不悔改之罪人所宣告的永恆災禍。你所做之事,其本質就當使你遭受永恆的折磨,與主隔絕,並與魔鬼及其使者一同被丟棄。此時,罪人因懼怕被定罪而呼喊:「噢!我當做什麼才能逃避那將來的忿怒?若無神的幫助,我必滅亡。」我說,這就是工作的開端;刑罰是最先被感受到的,而我們對罪的第一個概念就是罪咎,這導致了對隨之而來的忿怒的恐懼與戰兢。正如經上論到那些歸信者時所說(使徒行傳二章37節),他們「覺得扎心」;他們為自己的光景感到不安。要敏銳地察覺罪的愚昧與污穢,需要更敏捷、更柔和的知覺。一個人若全身長滿了令人作嘔的膿瘡與潰瘍,最先影響他的便是疼痛,儘管他同樣厭惡這些瘡口的模樣與氣味。在我們為罪感到羞恥或憂傷之前,我們首先會因想到神的審判而戰兢。在更新我們的悔改時,這是一個要素。利用威嚇之語並非違背福音的自由;我們生性懶惰,需要各樣的幫助。
  2. 羞恥與自厭,源於對罪之可憎的領悟:以西結書六章9節:「他們必因所犯的一切可憎的事,厭惡自己」;約伯記四十二章6節:「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以斯拉記九章6節亦云:「我的神啊!我蒙羞慚愧,臉面不敢向你我的神仰起來。」他們因自己對神行事如此不配,而羞於面對神。當一個人不僅懼怕罪,更因罪違背了神已啟示的旨意而感到羞恥時,這才是恨惡罪本身;不僅是因為罪帶來苦難,更是因為罪抵觸了神的旨意;不僅是因為罪後的惡果,更是因為罪中之惡;即你玷污了自己的靈魂,污穢了自己的本性,毀損了神的形象,在祂面前淪為畜類:詩篇七十三篇22節:「我這樣愚昧無知,在你面前如畜類一般。」噢!我竟如此愚昧,背向神而行;竟幻想那神所恨惡的罪能帶來什麼好處,並去實行那極不合乎理性本性的事!
  3. 對主哀傷與哀慟,源於對主之良善與罪之無情的思量: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哀哭」;路加福音七章47節,她多流淚,因為她多愛。當人思量到對神的虧負時,罪最能觸動心靈,因為神從未對我們的益處顯出絲毫冷淡,反而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為我們而死。祂起初造了我們,且祂隨時能收回祂所賜予的一切。祂以無數的恩惠施恩於我們:以賽亞書一章3節:「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羅馬書二章4節:「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我們竟將這一切當作不義的兵器!食物、衣裳、平安、豐足?啊!最重要的是祂的基督!噢!從未有人像我這樣犯罪。魔鬼犯了罪,但基督從未為牠死,正如祂為我死一樣。猶大犯了罪,但他從未像我一樣蒙赦免。亞干犯了罪,但他沒有我所擁有的福音之光與知識;他沒有生活在我所享受的恩典媒介之下。我們以一聲匆促的嘆息來打發自己。噢!但神所要求的是深切的憂傷,是那種撕裂心腸、積極而刺痛的悲慟,約珥書二章13節;「刻苦己心」,利未記十六章29節;馬太福音二十六章75節,「彼得就出去痛哭。」當我們被對神之無情的知覺所觸動時,我們必會哀慟。
  4. 憤慨,這是我們恨惡罪的一種行動,是轉化為對罪之熱心的恨惡。憤慨是靈魂的排斥力,當我們衷心棄絕罪,視其與我們目前的決心、告白與盼望不相符時:以賽亞書三十章22節:「你要拋棄它們,好像拋棄污穢之物,對它們說:『去吧!』」何西阿書十四章8節:「以法蓮必說:『我與偶像還有什麼關涉呢?』」靈魂在確信之初會說:「噢!我做了什麼?」然後是:「我當做什麼?」接著是:「我與罪還有什麼關涉呢?」若基督徒能記得自己是誰以及所盼望的是什麼,這些問題在他心中會更為頻繁。悔改不僅僅是離開罪的意圖,更是帶著對罪的恨惡與深切的不悅而離開。

第二,我現在進入下一個術語,即「終點」(terminus ad quem),即歸向神,這在兩件事上完成:

  1. 一個堅定的目的與莊嚴的奉獻,將我們自己歸於祂的使用與事奉,這是基於良心的辯論所作出的決議:路加福音十五章17、18節:「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他先是醒悟過來,然後說:「我要到我父親那裡去。」這源於對神在基督裡之憐憫的感知:羅馬書十二章1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主啊,接納我歸於祢;這是超自然恩典的果子:雅各書一章18節:「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理的道生了我們」;並伴隨著對神長久以來被剝奪其權利而感到的羞恥:彼得前書四章3節:「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私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並立志盡心事奉祂。
  2. 這伴隨著真實的實行:馬太福音三章8節:「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使徒行傳二十六章20節:「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若心不對自己更加警醒,不懼怕得罪神、不憂傷祂的靈,不對最小的罪更加敏感,不更加謹慎在凡事上討神喜悅,不在永生的事上更加殷勤,那麼他就是個說謊者,欺騙了自己的靈魂。這些是與悔改相稱的果子;這就是那「更勝一籌」(περισσόν τι)的事,即我們比那些屬肉體的假冒為善者所做的更多,是與在我們裡面運行的恩典大能,以及我們對神所告白的敬重相稱的果子。這就是悔改教義的總綱。

二、聖經提供了什麼來勸勉我們從事這項工作?

  1. 它清楚地指出了成年人或已達辨別是非之年者,悔改是絕對且不可或缺的必要性:使徒行傳三章19節:「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路加福音十三章5節:「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以西結書三十三章11節:「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無論如何,轉回或死亡:這不是一個無謂的爭論點。關於其他事物有許多爭論,但在這一點上,一切都很清楚。許多人會說,這其中有許多疑點,每個人都引用聖經,將其當作蠟做的鼻子,隨意扭曲以符合自己的幻想。但在絕對的責任上,它是完全清楚的,在一個人將往天堂或地獄的標記上,特別是在悔改的教義上,更是如此。運用聖經,並按著你的亮光良心地實行,神必會向你顯明祂的心意。透過研讀、禱告與實踐,你將獲得知識的增長:約翰福音七章17節:「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
  2. 它不僅呼召悔改,而且是迅速的悔改:希伯來書三章7、8節:「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約珥書二章12節:「耶和華說:雖然如此,你們應當禁食、哭泣、悲哀,一心歸向我。」神堅持「現在」。如果時機未定,事物的本質也要求如此。一項必須完成的必要工作,不應留給不確定性。但因為人散漫且隨意,認為可以隨時悔改,所以聖經在時間上與在事情本身上一樣果斷:「現在,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一旦你確信了自己的罪惡光景,為何不現在就悔改?罪是如此之惡,你越快擺脫它越好。罪如同腹中的毒藥,建築中的烈火。現在,誰會說:「我們下週再找解藥」或「以後再滅火」?罪是傷口,我們難道要任其潰爛嗎?沒有什麼傷口比那毀滅身體與靈魂的更危險;沒有什麼火比神的忿怒更可怕;沒有什麼毒比罪的毒更具傷害性;它奪去了我們的永生。神沒有給我們一天或一刻的寬限。如果一個人被公告放逐,且規定十天內若有人收留他便要處死,那麼在期限屆滿前是沒有危險的;但神說的是「現在」。當我們處於任何患難中,我們無法忍受任何延遲:詩篇一百零二篇2節:「我呼求的日子,求你快快應允我。」我們必須得到即時的回答;當神面臨祂的榮耀受損的危險時,祂難道要一直等待嗎?因此,趁著今日,歸向神。明天是非常不確定的事。此外,即使你確定有明天,再繼續處於神的忿怒之下也是愚蠢的。如果你真的確信自己處於罪惡狀態,為什麼現在不悔改歸向神呢?在每一次犯罪的行動中,你都在拿靈魂作抵押,再多一次犯罪就可能填滿你罪惡的滿盈。此外,每一天都會使你更不適合歸向神;若認為只要最終能得救,就可以繼續放縱肉體,這是卑劣的自私。
  3. 聖經顯示了悔改的益處。

[1.] 它是對抗罪的良藥:以西結書十八章30節:「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每個人都是罪人,但並非每個人都會死於罪。罪中有罪咎(reatus)、罪過(culpa)、刑罰(poena)、污點(macula)。(1.) 罪咎(Reatus),即被塗抹的罪債:使徒行傳三章19節:「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罪寫在兩本書上,一本在神那裡,一本在我們自己這裡。祂並未說我們可以塗抹神書上的罪;那不是債務人的工作,而是債權人的工作:以賽亞書四十三章25節:「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有一張反對我們的字據,但當我們悔改時,它就被塗抹了。我們自己的書是良心的書:希伯來書十章22節:「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良心的蟲在我們悔改前一直啃食我們,悔改後,聖靈就將其從我們心中塗抹。(2.) 污點(Macula);人犯罪越多,就越傾向犯罪,就像一根曾經在火中的木柴,很容易再次著火。我們因每一次犯罪而失去敏銳度,而悔改的刺痛是殺死罪的手段,正如翻開荒地可以除掉雜草:耶利米書四章3節:「要開墾你們的荒地,不要撒種在荊棘中。」(3.) 罪過(Culpa),即責備。神不會以過去的罪來責備我們:馬可福音十六章7節:「你們可以去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這已經在一個法庭中被審判過了;關於彼得的過失隻字未提:告訴他,我已經復活了。(4.) 刑罰(Poena);這藉由悔改而被除去;我們可以期待安舒的日子。

[2.] 它帶來的安慰。神為祂的哀慟者預備了安慰:馬太福音五章4節:「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從來沒有比敬虔的憂傷後更甜美的復甦:哥林多後書七章10節:「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悔改來,以致得救。」許多人曾為他們屬肉體的歡樂感到後悔,但從未有人為他們敬虔的憂傷感到後悔;你永遠不會咒詛你重生之日。

  1. 聖經提供了神的恩典與幫助來在我們裡面作成這工:以西結書十一章19、20節:「我要使他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裡面,又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他們肉心,使他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人們會說他們無法悔改;來吧,等候神,祂會賜給你悔改的心:使徒行傳十一章18節:「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神不僅給予悔改的機會、悔改的時間、悔改的媒介,更給予悔改的能力,甚至是悔改本身:使徒行傳五章31節:「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所以,如果我們將爭辯轉為禱告,並哀嘆自己,說: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8節:「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如果我們緊緊跟隨祂,我們就不必灰心。
  2. 聖經提出了強有力的論據來激勵我們悔改,這些論據對此有奇妙的傾向與影響。我將挑選三個:基督的死、審判之日,以及地獄的折磨。

首先,基督的死。認真思考基督的死將促進謙卑與更新。

[1.] 謙卑。

(1.) 這是神之愛最高的實例,而眼淚最純淨的源頭就是神的愛。馬利亞多流淚,因為她多蒙赦免。沒有什麼比憐憫的溫暖光束更能融化心靈。忿怒使憂傷像火燒蒸餾器中的水一樣流出;但愛溫柔地融化心靈,使它化作淚水的洪流從眼中湧出。這是神之愛最高的實例。基督是祂賜給世界最偉大的禮物。當祂賜給我們生命、氣息與萬物時,雖然是賜給我們,但祂並未從自己身上給出什麼;但現在,祂從自己的懷中賜給我們基督,這就是愛: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這無法言說,只能驚嘆:羅馬書五章8節:「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如此偉大的一位,竟為如此卑微的受造物!一顆真誠的心怎能不想到這一點!我竟得罪了那賜下基督的神:我竟傷了那愛我、為我而死之聖靈的心。掃羅有一顆剛硬的心,但當大衛告訴他,在有能力殺他時卻饒了他,他仍流淚了,撒母耳記上二十四章16節。如果神僅僅饒恕我們,這就足以融化我們;但祂顯明了祂的愛,基督為我們死了。

(2.) 這是罪最真實的景象;因為發生在基督身上的一切,都是罪所造成的。人或魔鬼能做什麼?人什麼也做不了:約翰福音十八章6節:「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卑微的塵土與灰燼在祂口中的氣息下昏厥。魔鬼也不能;祂用一句話就能將牠們趕出去。神的公義也不能;這對無辜者無效。不;是我們,不是猶大,不是彼拉多,不是羅馬人,也不是猶太人,而是我們刺透了祂: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這將給我們罪最真實的景象。舊世界是一個悲慘的景象,但那不足為奇;一個污穢的世界要被洪水洗淨。所多瑪是另一個悲慘的景象;地獄從天而降;但看到可燃物燃燒不足為奇。但基督是一棵青翠的樹,是神的兒子,聖潔無瑕,祂僅因自願承擔而成為罪;但當祂成為罪時,神沒有憐惜祂。現在,罪的極其惡劣顯明在:(1.) 祭物的價值;(2.) 祂受苦的極致。

(1s) 在祭物的價值上。沒有什麼能贖罪,唯有神的兒子的血、羞辱與痛苦。人會以為基督口中的一句話就能平息神;但罪是如此重大,以至於儘管祂大聲哀哭,神仍不聽祂,直到祂忍受了祂的忿怒。基督禱告說,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9節:「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但神沒有給祂任何減免。如果你想認識罪,就去各各他。

(2d) 祂受苦的極致。祂外在的苦難甚大。如果你考慮祂位格的威嚴,祂是偉大的神,以祂的榮耀充滿天地,卻被以三十塊錢賣掉,那是奴隸的價格。祂的背被鞭子撕裂,身體被釘在十字架上,祂在所有的職分上受盡嘲弄,各種憂傷透過每一個感官的管道傾注而入——視覺、嗅覺、味覺、聽覺與觸覺。如果你考慮祂構造的卓越,祂的身體由聖靈所造,具有更精確的體質,祂的感官更敏銳;那些比別人更能享受生命的人,感官越細膩,痛苦就越高;奴隸的背不像那些被細心嬌養長大的人那樣對鞭打敏感。祂的感官保持敏銳且充滿活力;祂拒絕了給祂的麻醉杯。祂保持力量直到最後;這顯明在祂斷氣時的大聲哀哭;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6節:「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但這與內在的相比算什麼呢?祂在罪所當受的咒詛與神的忿怒下,靈魂所受的煎熬,祂被父離棄。看見太陽蝕比看見蠟燭熄滅更嚴重。祂抱怨祂的靈魂「極其傷痛,幾乎要死」,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8節。祂的靈魂與神處於位格的聯合中。基督知道如何衡量祂父的忿怒;祂有卓越的判斷力與溫柔的情感。當祂流下凝結的血滴時,祂需要天使的扶持。現在將所有這些情況放在一起,看看罪是否是一件輕微的事。

反駁:但許多人認為這減輕了憂傷。基督已經忍受了這麼多,他們何必煩惱?

答:(1.) 這些人不知道信心與愛是什麼意思。一個人能愛基督,卻不為那導致祂受苦的原因而哀傷嗎?你就是那個將這一切加在基督身上的人。(2.) 對罪輕描淡寫是對基督受苦的貶低:你將那代價昂貴的事視為無物。(3.) 基督的死並沒有廢除我們在這方面的責任,而是確認了它。祂死不僅是為了贖罪,也是為了顯明罪的極其惡劣。神本可以採取另一種方式。這是為了謙卑。

[2.] 至於更新。基督的死促進了這一點:

(1.) 藉由義務的方式: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激勵我們過屬靈生活的大論據是,這是一件令祂喜悅與蒙祂悅納的事。如果我們知道有什麼事能令那位將我們從悲慘奴役中救贖出來的人喜悅與蒙悅納,我們就會去做。那些敢於拒絕基督任何要求的人是忘恩負義的惡棍。

(2.) 藉由買贖的方式。我們從罪中得自由是以昂貴的代價買來的;不是用金銀。如果你生活在罪中,你就是在貶低你的救贖主,並試圖使祂蒙羞,因為你試圖使這買贖歸於無效,並推翻基督以如此巨大代價所建立的一切。祂為你所輕視的恩典付出了昂貴的代價;你卻束縛了祂來解開的鎖鏈。

(3.) 藉由與我們祭物之純潔相符合的方式。祂是無瑕無疵的。一個屬肉體的基督徒羞辱了他的元首,使祂蒙受公開的羞辱,彷彿教會只是惡人的避難所,而基督教只是為了讓我們變得不那麼謹慎與聖潔的設計。我們向世界展示的是一位怎樣滿有污點的基督啊!我們應當仰望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以至於與祂同釘十字架。

其次,審判之日。認真思考那一天是悔改的幫助:使徒行傳十七章30、31節:「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正如地獄作用於恐懼,這一天作用於羞恥。它有助於謙卑與更新。

[1.] 謙卑。這是一種防止那日羞恥的手段;如果我們不回想罪,神就會回想:詩篇五十篇21節:「我要將你的罪擺在你眼前。」良心的書將被打開,不僅是我們的,還有神的書。現在,審視我們的罪會讓我們感到悲傷,那時則會伴隨著絕望;恩典的期限已過,我們將毫無希望。罪人現在塗抹自己手中的書,但那時他不能。我們現在不承認當話語顯明我們面目時的責備,但那時,猶大書15節:「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現在的認罪被忽視,但那時一切都將從我們自己的內心顯露出來:哥林多前書四章5節:「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讓我們在羞恥被強加於我們之前先自取羞恥。悔改的罪將不會被提及以致我們困惑,而只會提及以榮耀主恩典的豐富。那些悔改的人,他們的罪那時將被塗抹:使徒行傳三章19節:「悔改歸正,使你的罪得以塗抹,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

[2.] 更新。它包括信心與順服。(1.) 信心。讓我們在那日來到之前取得我們的釋放;那時我們將有膽量:約翰一書二章28節:「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基督奧秘身體的肢體不需要害怕基督的審判;他們的辯護者將是他們的審判者;他們的心已被祂的血灑過,如同門框上的血對抗滅命的天使。那些不謹慎要在基督裡被發現的人,肯定不相信神會審問罪人。審判之日是寓言嗎?聖經與良心都說不然。或者我們是無辜的嗎?或者神提供了基督以外的另一條路嗎?(2.) 順服。每一件事都被記錄下來,且必須被審閱。如果事情像我們遺忘它們一樣快地被遺忘,我們就不需要修正我們的行為或對我們的談話如此謹慎。噢!但我們必須交帳:雅各書二章12節:「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說話行事都要照這律法。」詩篇一篇5節:「因此,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對於粗心的罪人來說,那將會是一個多麼羞恥的故事啊!我們生命中所有的事,都是為了站在那偉大的會眾中,並坦然無懼地顯現。如果一個人知道他要交帳,他還會放縱虛妄的念頭嗎?如果他想到每一句閒話都要被帶到審判中,他還會放縱虛妄的言談嗎?如果他想到這一切都會被重新審閱,他還會放縱屬肉體的行為,儘管它們是多麼隱密嗎?如果他知道他要為他的管家職分交帳,他還會忽視他呼召中的責任嗎?如果他想到「你餵養了嗎?你穿衣了嗎?」或者他將會被審問這些問題,他還會對窮人沒有憐憫嗎?

第三,思考地獄,或罪的可怕刑罰;因為這正是本文的主題。思考地獄是有益的,這樣我們才能避開它。自負是懦弱的:馬太福音三章7、8節:「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有一種被迫的悔改;那些在這裡暫時不為罪流淚的人,將在那裡永遠為無果的悔改而哀哭。這是地上的平安。什麼是地獄?(1.) 有「喪失的刑罰」(poena damni),即與神同在的隔絕,以及永恆的放逐:離開我,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1節;路加福音十三章25、26節:「及至家主起來關了門,你們站在外面叩門,說:主啊,給我們開門!他要回答說:我不認識你們,不曉得你們是哪裡來的。」以及28節:「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你們卻被趕到外面。」當神將亞當趕出伊甸園時,那是悲傷的,但那時祂給他穿上衣服,用皮子做衣服給他。亞當是一個悖逆的孩子,被趕出門外,但神關心他,沒有讓他衣不蔽體地被趕出門,給了他女人的後裔的應許,有了更好伊甸園的盼望。這是地獄最糟糕的部分,瞥見神一眼,其記憶將永遠留在他們心中,然後被關在外面。你將親眼看見它,卻無法嘗到它;就像一個淪落到衣衫襤褸的浪子,帶著悲傷的心經過他所賣掉的土地與房屋。(2.) 「感官的刑罰」(poena sensus),即良心的蟲與神忿怒的火。良心的蟲;當我們想到我們的愚昧與輕率時,良心的刺痛。一個人現在可以藉由睡覺、閱讀、工作、喝酒、運動來逃避他的良心,就像該隱建造城市,掃羅召喚音樂;但在地獄裡沒有這樣的消遣,日夜沒有一刻思想是自由的,只有「對往事的記憶」(memoria praeteritorum),被輕視的媒介、被濫用的安慰、被浪費的時間,以及「對現狀的感知」(sensus praesentium);理解力造就了天堂或地獄;以及「對將來之事的恐懼」(metus futurorum),直到永永遠遠。瞎眼的愚人!我們竟然沒有事先想到這些事。世界一千年的快樂也抵不上那一分鐘的折磨。然後那火是永不熄滅的:希伯來書十章31節:「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試試看,把你的手指放在蠟燭上,看看你能忍受多久:以賽亞書三十三章14節:「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我們中間誰能與永恆的焚燒同住?」

三、如何運用聖經來促進悔改。

一、要像對待神諭或死而復生者的話語那樣去相信它們。要思想神的權柄與真實。神的權柄:神命令人悔改;要奉神的名責備你的心,正如它在將來某日必向神交帳那樣。若神吩咐你做一件更大的事,你豈不去做嗎?你難道要違抗你的造物主嗎?神的真實:這些事都是真的。如果你曾像亞伯拉罕那樣聽見天上的聲音,或看見異象,或有從陰間來的使者向你顯現,你必會相信。你會認為一個不受神諭警告、不被顯靈嚇倒的人,心腸極其剛硬。神親自在祂的話語中說話,難道祂不值得信賴嗎?若有人指控你說謊,你必會反唇相譏;那麼,你竟敢指控真理的神說謊嗎?我們應當感到羞愧,因為聖經——這比神諭或顯靈更偉大、更確據的啟示——竟不能更多地影響我們,而聖經中運用的一切恩典藝術,竟不能說服我們去順服並修正生命。說服一個理性的人相信聖經是真實且值得留意的,比說服他相信任何來自天上的聲音或死人的傳話,有更充足的理由。在聖經中,你得到警告:如果你是不信的、不聖潔的或沒有愛心的,你必下地獄。正如羅得在女婿眼中似乎是個戲言的人(創十九14),我們也被視為在開玩笑,彷彿重複這些哀傷可嘆的事只是為了讓彼此難過。如果昨晚你見到鬼魂,或魔鬼以人形向你顯現,你必會驚恐萬狀;難道聖經的威脅不能使你戰兢嗎?同樣,當有人向你談論天上的喜樂時,它不應顯得像「無稽之談」(idle tale);正如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1節所言:「她們這些話,在他們看來是胡言,他們就不相信。」基督復活的報導曾被視為無稽之談。若有天使告訴你,在若干年內你將身處另一個世界,你必會相信;但你擁有更確定的預言之話;我們從神的話語中告訴你同樣的事,然而我們卻不被理會,正如以色列人不信那探子一樣。

二、要以此催促你的心;要反躬自省:羅馬書八章31節:「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要清醒過來:路加福音十五章17節:「他醒悟過來。」浪子在想到要回父家之前,先是醒悟過來:詩篇二十二篇27節:「地的四極都要想念耶和華,並且歸順他。」要思想:我從何而來?我要往何處去?我在悔改的工作上做了什麼?我將來在永恆中會如何?在這裡,在聖經中,神親自告訴我必須期待什麼,難道神會欺騙我嗎?喔!讓我接受神為拯救我靈魂所給的指引吧。

我或許可以藉此機會勸勉你們,要為神將這樣的教義傳給我們而稱頌祂,並提醒你們不要去尋求其他的啟示;根本沒有其他的啟示,即便有,也沒有什麼能像這本聖經一樣確鑿且充足。凡被假託為來自神的訊息,都要帶到聖經面前檢驗:以賽亞書八章20節:「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人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有些人高舉教會,有些人高舉聖靈,以此來反對聖經。你們要走中道;要就近在教會中開啟並傳講的聖經,並等候聖靈的教導;凡所假託的,若不與此相符,其中就沒有光;若沒有知識的光,就不會有安慰的光,也不會有幸福的光。

現在,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祂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祂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希伯來書十三章20-21節)

這段經文帶有使徒祝福或禱告的形式,是寫給他所致信的基督徒希伯來人的。在其中我們思想:(1)他所祈求的對象;其中隱含了蒙應允的根據,第20節;(2)他所祈求的事項,第21節。

I. 禱告所指向的對象;祂被描述為:

  1. 藉著一個合宜的稱號,「賜平安的神」。
  2. 藉著祂偉大的作為,「使群羊的大牧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祂被顯明:

[1.] 藉著祂的職分,「群羊的大牧人」。 [2.] 藉著祂的功德與滿足,「憑永約之血」;這可能關乎: (1) 神的稱號;祂藉著永約之血成為賜平安的神。 (2) 神的作為,憑永約之血,使祂從死裡復活。 (3) 基督的職分,藉著祂為罪人所流的血,祂成為群羊的大牧人。

II. 他所祈求的事項;即一個已經歸正之人持續的成聖;由其兩部分組成:意願與行為,腓立比書二章13節。首先,意願或遠程的能力,「成全你們」,或使你們適合行各樣善事以遵行祂的旨意;其次,行為或實際的幫助,「在你們心裡行祂所喜悅的事」。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到這兩者,因為隨後加上了頌榮:「藉著耶穌基督,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經文很長;我必須給你們簡短的論述,我將從第二部分,即所祈求的事項開始,因此讓我觀察:

教義一:每一件善事的開始、進程與成就,都是出於神,藉著耶穌基督。這從第21節顯而易見,可歸納為兩點:

  1. 關乎人責任的表達,即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使我們能遵行神的旨意,並行祂眼中所喜悅的事。
  2. 關乎神賜能力使我們盡此責任的表達;有兩個詞,「成全」與「行」。前者關乎祂的習慣性恩典,後者關乎祂的輔助性恩典。

I. 關乎人責任的表達有四點:(1)成全;(2)各樣善事;(3)遵行祂的旨意;(4)行祂眼中所喜悅的事。

  1. 我們必須被成全,或恩典已開始的工作必須被帶向完全。我們在今生所能達到的完全上都虧缺了,因此那些已經達到某種恩典程度的人,不應就此滿足。我們需要更有能力盡職,在試煉中更堅固。人成長直到適合一切成人的行為;基督徒成長並必須被成全,直到適合行各樣善事。工匠必須學習手藝直到適合其行業的所有職能。病患或傷者在醫師或外科醫生的照料下,直到完全康復。基督徒同樣在屬靈醫師的照料下,直到適合基督徒的一切本分與職責。在地上,基督藉著一次的獻祭,便叫那成聖(或獻給神)的人永遠完全,希伯來書十章14節;但如今祂在天上,祂藉著漸進的方式使我們完全。祭物不需要重複,但祂的代求是持續的,因為我們仍需要恩典的新影響。絕對的完全在今生是無法達到的;但這裡要求的是誠實的完全,即我們應當治死一切私慾,在各樣善事上事奉神,並藉著普遍且不偏袒的順服來取悅祂:腓立比書三章12節:「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也就是說,我以基督所追求的為目標,好讓我能徹底且精確地完全。
  2. 在各樣善事上。不是一件,而是全部。許多人會做一些好事,但在其他方面卻有缺陷,通常是在那些最必要的事情上。他們挑選宗教中最容易、代價最小的部分,即那些不與他們的私慾和利益衝突的部分。我們若不顧念一切,就永遠得不到真正的平安:詩篇一一九篇6節:「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羞愧是「對公正責備的恐懼」。這種責備來自至高的審判者或代理審判者。我們一切行為的至高審判者是神。這應當是我們主要的關切,好叫我們在祂降臨時不至於在祂面前羞愧,也不在審判中被否決。但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代理審判者。我們的良心會根據我們對神盡職的偏袒或誠實來赦免或定罪我們;這點至關重要:約翰一書三章20-21節:「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那麼,為了讓我們的心不責備或羞辱我們,我們應當在神的一切旨意上完全。唉!否則你永遠無法證明你的誠實。
  3. 下一個表達是,「叫你們遵行祂的旨意」。人責任的準則是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有兩層含義:或是祂關於人的諭旨,或是祂所頒布關於我們責任的律法。這裡指的是後者。人的工作是受造物在神律法下的行動與運作。如果他的行動符合律法,就是善的;否則就是惡的。因此,一個人若不遵行神的旨意,就不可能成為一個好基督徒。如果神的旨意是要他克制某種習慣、習俗或惡行,他就不敢繼續:耶利米書三十五章6節:「我們不喝酒,因為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曾吩咐我們說:『你們和你們的子孫永遠不可喝酒。』」如果神的旨意是要他做某事,他就會去做;他不敢忽略,無論這與他的傾向和利益多麼衝突:雅各書四章17節:「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這是所有理由中的理由: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3節:「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8節:「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彼得前書二章15節:「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那麼,我們不僅要很好且徹底地理解神的旨意,更要遵行它。我還要補充一點:我們越遵行,就越能理解:約翰福音七章17節:「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神看重的是「行」,我們也必須最看重這一點;不是看誰能敏銳地辯論或雄辯地演說,而是看誰能甘心預備自己的心去遵行神的旨意;因為神的誡命賜下,不是為了考驗我們的機智或記憶力,而是為了實踐。
  4. 我們必須行得「祂眼中所喜悅的事」;這裡要注意:

[1.] 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在神的眼目之下。祂觀察誰違背、誰遵守祂的律法,沒有什麼能逃過祂的視察與知曉:路加福音一章75節:「在祂面前,終身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祂。」我們總是在祂的眼目中,祂是我們的見證人、認可者與審判者:亞哈隨魯王說:「難道他在宮內,我面前,還要強姦王后嗎?」(以斯帖記七章8節)。當神看著你們時,你們還要虛浮、愚昧且屬肉體嗎? [2.] 這必須是我們偉大的目標與範疇,即取悅神。這是一種平衡的宗教,始於神,終於神。取悅人是假冒為善者的宗教,但取悅神才是誠實且真實的宗教:歌羅西書一章10節:「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使徒經常強調這是我們一切職責的正確終點:不是像取悅人,而是取悅神。 [3.] 我們的行為必須被安排得使神喜悅與悅納;因為並非每一件微小的事都能取悅祂,只有當它符合祂的旨意時才能。因此,僅僅做本質上是善的事是不夠的,必須在方式上使祂喜悅;也就是說:(1)它必須源於正確的原則,即對神的愛: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以及對基督的信心: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不是被迫的,也不是單純的自然行為,而是依靠救贖主來蒙悅納。我們是罪人;我們並不精確。(2)在方式上,必須帶著嚴肅性:希伯來書十二章28節:「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要配得上如此偉大的威嚴,並帶著我們追求完全所要求的勤勉: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節:「弟兄們,我還有話說,我們靠著主耶穌求你們,勸你們,你們既受了我們的教訓,知道該怎樣行事,可以討神的喜悅,就要照你們現在所行的,更加勉勵。」

II. 表達神聖能力必要配合的詞語;有兩個:

  1. 第一個是,「成全你們」。他現在祈求的不是創造新造的人,而是成全它。神創造人,使人成為新造的人,然後成全他。神在第一次創造中是奇妙的,從地上的塵土中造出像第一個人那樣美麗的傑作;在大衛所說的普通繁衍中,詩篇一百三十九篇14節:「我受造奇妙可畏。」所以神在重新創造或使我們歸正時也是奇妙的:以弗所書二章10節:「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以弗所書四章24節:「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在新造的人身上,顯明了神許多的智慧、良善與能力,使人能俘虜那些被世人所掌控的私慾,並在肉身中過屬神的生活。祂在成全我們直到我們在屬靈事物上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時,也是奇妙的。正如人沒有能力使自己或使自己歸正一樣,人也沒有能力成全自己。不;而是住在我們裡面的歸正之靈不斷地更新我們。那麼,這裡指的不是我們被造行善時的歸正,而是祂成聖恩典的增長,這對歸正而言,正如保存與護理對創造而言一樣。神既開始了這工作,就必須繼續並堅固它,否則我們將不適合行各樣善事,或像一個脫臼的肢體,正如經文所用的詞彙所暗示的那樣。
  2. 「行」。神不斷地與我們合作,在我們裡面運行,沒有祂,我們就不能成就祂的旨意,也不能做任何使祂喜悅的事。所以意願與行為是結合在一起的:腓立比書二章13節:「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神在我們裡面運行一種立志的能力,使我們實際去立志;並運行一種能力與力量,或去做的能力。新造的人從始至終絕對依賴祂的影響:彼得後書一章3節:「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祂賜給我們屬靈生命,並賜給我們虔敬。祂先賜下超自然的官能,然後在我們的行事為人中賜下它們的使用與操練;先是最初的感動,然後是這些感動流露為合宜的行為。

應用一:建立我們的依賴。在做任何善事時,我們必須依賴神,無論是最初賜下的能力,還是持續賜給我們的能力。立志與行事都來自祂,且藉著基督而來,基督藉著祂不斷的代求與聖靈的影響,買贖並傳遞這能力給我們。祂使不願意的我們變得願意,並使我們去做祂要我們做的事。祂不僅賜給我們意願,即願望與目的,還賜給我們恩典,使我們能行出我們所立志與計畫的善事。這些是不同的;許多人可能在某一方面得到幫助,而在另一方面卻沒有。保羅向我們展示了立志與行事是不同的:羅馬書七章18節:「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立志比思考更進一步,而將我們的意志付諸行動比兩者都更進一步。在一切事上我們都需要神的幫助,無論是產生一個善念或構思一個善的目的,更不用說去執行一個善的行動。人是易變的,且這裡有許多阻力。

應用二:對各項職責的勸勉。

  1. 讓我們甩掉屬肉體的安逸與懶惰。這裡不僅呈現了神的恩典,也呈現了人的責任。神做了一切,並不保證我們可以躺在安逸的床上,而是激勵我們去勤勉:腓立比書二章12-13節:「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
  2. 我們不可忽略聖靈的感動,以免叫祂擔憂:以弗所書四章30節:「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3. 我們要使用恩典媒介,神必祝福我們的努力:彼得前書二章2節:「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我們要參加聖道聚會並勤守聖餐。
  4. 我們必須懇切禱告,原因有二:(1)為了謙卑地承認我們的缺乏:雅各書一章5節:「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2)為了表達我們對恩典的渴望與渴慕:馬太福音五章6節:「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5. 我們必須善用我們的才幹,以免被視為惡僕與懶惰的僕人,白白領受恩典:哥林多後書六章1節:「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祂的恩典。」

教義二:一個已經歸正之人持續的成聖與成全,來自作為「賜平安的神」的神。 這就是所祈求的祝福,當使徒為此祈求時,他稱神為賜平安的神。其他地方也是如此: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3節:「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他在那裡為成聖恩典的整個進程祈求,直到它達到其終點與最終的完全,並給予神同樣的稱號。

在此我將為你們開啟這五件事:(1)神被稱為賜平安的神是什麼意思;(2)這平安的根基與基礎;(3)神已和好的證據如何顯明;(4)它如何傳遞給我們,或我們如何與這平安有份;(5)為什麼一切恩典的增長都來自作為賜平安的神。

I. 這個稱號是什麼意思?神被稱為「賜平安的神」有兩個方面:

  1. 就與人,特別是與我們基督徒同伴之間的聯合與和平而言。神是賜平安的神,因為祂是這和平的創造者與認可者: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3節:「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或作和平),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16節:「願賜平安的主隨時隨地親自給你們平安。」
  2. 就我們在彼此之間的裂痕之後,與祂自己的和解而言。天與地達成了一致,我們與神之間的大爭執得到了妥協與解決。在一處,天使來宣告在地上平安,路加福音二章14節。在另一處,當基督作為彌賽亞莊嚴進入耶路撒冷時,他們呼喊道,路加福音十九章38節:「在天上有和平,在至高之處有榮耀。」爭執的一方在地上,另一方在天上。天使,另一個世界的居民,宣告地上的平安;而居住在這裡的人們,回應他們天上的平安,那是在他們給予基督彌賽亞的榮耀時,表明祂偉大的工作就是使人和解。這不是原始的和平,而是在裂痕之後的和解,是當和平失去時的恢復。我們都與神決裂了,神因罪而對人發怒;現在,當神發怒並被冒犯時,就沒有希望從祂那裡得到任何恩典的賞賜;因此,就這一點而言,神被稱為賜平安的神。

II. 這平安的根基與基礎;那就是憑永約之血,這是唯一能平息神、並給予祂的公義對我們罪惡完全滿足與補償的贖罪祭。在這種和平得以建立、這悲慘的裂痕得以修復之前,有兩件事必須被移除,它們擋在路上——神的憤怒與我們悖逆的本性。神公義的憤怒藉著基督的血被平息;我們的悖逆藉著祂的靈被治癒。後者只是前者的結果。這平安的第一個根基奠定在基督的血中:歌羅西書一章20節:「既然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祂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5節:「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這種敵對本是不可調和的,若非神採取了這個方式,若非神的兒子為罪惡的世界而死,藉著祂順服的功德,為我們對祂所犯的錯給予被觸怒的神以滿足,這敵對是不可能被移除的。

III. 神已和好的證據。這裡提到了三點:

  1. 使基督從死裡復活。這表明神已被平息,祂已接受了為靈魂所付出的贖價。基督的復活被先知稱為從監獄與審判中被帶出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8節。當基督處於死者的狀態時,祂實際上是一個囚犯,處於神聖報應的逮捕之下;但當祂復活時,我們的保證人就被釋放出了監獄。經文中的表達很顯著,「使主耶穌從死裡復活」。這個詞的力量可以解釋為對使徒被投入監獄時那種情況的影射:使徒行傳十六章35、37、39節:「官長打發差役來,說:『釋放這兩個人吧。』……保羅卻對他們說:『……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於是來勸他們,領他們出來。」基督就是這樣被帶出來的。雖然基督有能力復活,但祂是被復活的。主差遣天使移開石頭,不是為了補充基督能力的任何缺乏,而是作為一位審判官,當他滿意時,就差遣官員打開監獄的門。雖然基督有能力復活,但在天使滾開石頭之前,祂沒有權柄。祂沒有越獄,而是從死裡被帶出來的。祂也沒有死在監獄裡;那樣我們就無法確信我們的釋放;但正如祂為我們的過犯而死,祂也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羅馬書四章25節,因為祂已完美地完成了祂的工作。正如父將祂交給死亡,祂也將祂從死裡帶回。使徒對此給予了極大的重視:羅馬書八章34節:「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在基督的復活中,相對於祂的死亡,有一些特別的東西,對我們的稱義有影響。基督的死不足以使我們脫離罪嗎?是的;但可見的證據是藉著祂的復活。這就像是從我們承諾償還的債務中獲得的收據;正如西面在條件履行後被解散,約瑟對見到他的兄弟感到滿足:創世記四十三章23節:「他就把西緬帶出來交給他們。」
  2. 基督的職分被認可,以至於祂是群羊的大牧人;也就是說,祂是蒙福的救主,神將祂的羊群交在祂手中,以被稱義、成聖與拯救,我們從祂那裡可以期待羊群從一位良善且忠心的牧者那裡所能得到的一切安慰。我們作為中保被交在祂手中,不是以疏離的方式,因為他們仍然在父的手中:約翰福音十章29節:「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而是一種抵押,放在祂手中。牧者不是羊群的主人,而是作為僕人來照顧他們。作為中保,他們不是以原始利益與統治權的方式屬於祂,而是在信託與責任的點上。祂對他們負有職分,並在最後的日子為他們交帳。祂有時被簡稱為,沒有任何附加,「牧者」,彼得前書二章25節:「你們如今卻歸到了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有時是「好牧人」,如約翰福音十章11節;這裡則是「大牧人」;以及「牧長」,彼得前書五章4節,因為祂位格與職分的尊貴。當然,如果我們將自己交在這位牧者的手中,我們就不會缺乏什麼:詩篇二十三篇1節:「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我們可以期待從基督那裡得到各樣的供應。
  3. 神已被平息到一個地步,以至於一個新的約被促成並建立,這裡稱為「永約」;部分是因為它永遠不會被廢除,且持續不變,蒙召的人藉著它獲得了永恆產業的稱號與擁有權:希伯來書九章15節:「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部分是因為基督的血是這約的根基,其功效永不停止;因此這約也是永恆的,且有效並能達到其目的,即一個已經歸正並與神和好的罪人獲得永恆的救恩。這約也被稱為神和平的約,因為它是神已被平息的公開證明: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0節:「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以西結書三十七章26節:「並且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部分是因為在這約中,這種和平與和解被公布並提供給我們,好讓人不必像面對一位定罪的神那樣遠離神。所以說,以弗所書二章17節:「基督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使徒行傳十章36節:「神藉著耶穌基督(祂是萬有的主)傳和平的福音,將這道賜給以色列人」;部分是因為在這約中,我們與神之間這種和平的條款被規定了。神向罪人承諾,在信心——羅馬書五章1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與悔改——使徒行傳三章19節:「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在我們入門時,以及在持續的順服——希伯來書五章9節:「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的條件下,賜給他罪得赦免,以及藉著聖靈開始並在天上成全的永生。

IV. 我們如何與這平安與和解有份,或它如何傳遞給我們;因為這平安可以從其獲得與應用來看。

  1. 就獲得與付出代價而言;那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因此說,哥林多後書五章19節:「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那時神被平息,功德與贖價被介入,藉此我們被赦免與和好。
  2. 就應用而言,即神實際與我們和好,我們進入祂的平安,並恢復祂的恩寵。這可以從第一次的賞賜來看。神從未實際與我們和好,我們也未與祂和好,直到祂賜給我們歸正的聖靈;那就是我們接受了贖罪,羅馬書五章11節。它是在十字架上完成的,但在我們歸正與重生時被接受。或者,它也可以從祂成聖恩典的進一步衡量來看,這裡稱為「在各樣善事上成全我們,並在我們心裡行祂所喜悅的事」。這是就我們已和好的狀態所賜予的,因為我們實際上與神處於和平與立約的狀態:哥林多後書五章17-18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總結如下:在基督死時,奠定了這樣的根基,以至於我們不需要其他的贖價或贖罪。祂已充分滿足了神聖的公義,以至於祂獲得了新約。最初的恩典僅僅是就祂犧牲的功德賜給我們的;因為基督買贖了所應許的憐憫,以及履行條件的能力。進一步的恩典賜給我們,是因為我們已經與神和好,這是更大喜樂與確據的根基;因為我們實際的和好給了我們對所有可以期待或接受的後續友誼行為的稱號,因為在神的道路上,我們將獲得進一步的成聖,在那之後是救恩。

V. 為什麼一切恩典的增長都來自作為賜平安的神。

  1. 關於施予者。在律法被破壞的賠償尚未達成之前,神不會賜給我們新的恩典。我們不可將神視為「受冒犯的一方」(pars offensa),而應視其為「世界的主宰」(rector mundi)。私人或許可以隨意寬恕冒犯,但世界的主宰與審判者,若非政府的宗旨得到保障,或律法不致落空,絕不會輕忽人的過犯;而只要神堅持基督的賠償與罪人的順服,律法便不會落空。寬恕過錯的權利與免除刑罰的權利是兩回事;因為刑罰涉及公共利益,關乎公共福祉,旨在維護秩序並作為他人的鑑戒。

顯然,刑罰並不屬於作為受害者的個人;否則人人都有權行使刑罰,這將侵犯官長的權力。私人有權尋求對其所受損害的賠償或補償,除非更高的慈愛理由禁止他這麼做,但他無權強迫對方接受刑罰,除非賠償已達成。但此處情況不同;神施行刑罰並非作為受害者(non qua laesus),而是作為統治者(sed qua rector)。如今,世界的治理要求神的聖潔必須彰顯,祂的律法必須得到維護,且罪必須被烙上印記。

  1. 關於恩賜,即成聖的聖靈。聖靈既是神慈愛的恩賜,必然是祂與我們和好、和平的果子;羅馬書五章5節:「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在神發怒期間,祂或許會賜下其他事物,因為神在祂整個護理的過程中顯明自己是可被勸解的。是的,這些事物或許是在憤怒中賜下的,但重生的聖靈絕不會在祂發怒期間或在憤怒中賜給我們。成聖的恩典證明了祂的特別恩寵。正如贖價的支付是藉由聖靈可見的澆灌來見證(使徒行傳二章),我們個人的和好也是藉由聖靈賜給我們來見證。

應用一:教導。

  1. 我們在禱告中應當如何看待神:祂是和平的神,藉著耶穌基督與我們和好。當我們向祂禱告時,我們視祂為恩典的神:彼得前書五章10節:「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我們……」這顯示了祂樂意將恩典白白傳遞給不配的罪人。我們也向祂禱告,視祂為大能的神:羅馬書十六章25節:「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堅固你們。」但在此,我們被引導去視祂為和平的神,即在基督裡平息了忿怒的神,這是更大的信心基礎。若一位索西尼派(Socinian)信徒要向祂禱告,他只能使用便哈達對亞哈所說的懇求:「我們聽說以色列王是仁慈的王」;同樣地,我們聽說以色列的神是仁慈的神。若天主教徒(Papist)想要帶著信心禱告,他認為必須靠自己去平息神的怒氣,藉由他自己的刑罰性賠償與昂貴的獻祭;正如雅各試圖藉由送禮來平息以掃的怒氣(創世記三十二章20節);但悔改的信徒是藉由基督與神和好:羅馬書五章1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他奉基督的名來到神面前,別無他名:約翰福音十六章23、24節:「到那日,你們什麼也就不問我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他奔向祭壇的角,接受福音所宣告的和平,將自己奉獻給神,並安息在基督作為中保的犧牲上,視其為充足的。這就是他的盼望與信心。
  2. 我們應當何等謹慎,以免我們與神之間發生破裂,免得我們在恩典的源頭處攔阻了恩典。持續的成聖與心靈最初的更新一樣,皆來自和平的神。賜下聖靈是神慈愛的記號,而收回聖靈則是祂憤怒與不悅的記號;前者是最大的憐憫,後者是最大的悲慘。在祂內在的治理中,前者是最高的賞賜,後者是最大的刑罰。作為賞賜,箴言一章23節提到:「你們當因我的責備回轉;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們,將我的話指示你們。」作為刑罰:詩篇五十一篇10-12節:「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前者是應當祈求的: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後者是應當懇求免除的:「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詩篇五十一篇11節)。因此,要謹慎,不可叫聖靈擔憂,而要順服祂。
  3. 對基督應當何等感恩:

[1.] 祂以如此昂貴的代價為我們與神成就了和平。你們所有的悔改,即便你們為罪哭瞎了眼,也無法為你們與神成就和平,無法滿足祂的公義,也無法為你們換取赦免與生命。如今神已平息怒氣,基督藉著十字架滅了冤仇(以弗所書二章16節)。 [2.] 祂為我們換取了新約,其中赦免與救恩藉著基督的血被印證並賜給你們,祂已償還了我們的債: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0節:「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否則,你們的悔改、信心、禱告或盼望將毫無立足之地。 [3.] 福音中提出了如此白白且容易的憐憫條件,並賜下完成這些條件的能力:耶和華啊,你必為我們定平安,因為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你為我們成就的(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2節)。 [4.] 祂竟呼召我們,並對我們懷有如此恩慈的意念,我們這些曾長期死在罪中、與祂為敵的人:羅馬書五章10節:「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一、那些非但沒有按著所領受的恩典回報,反而背道而馳的人。神越是祝福他們,他們就越發不知感恩、驕傲、沉溺肉慾、靈性枯乾、禱告流於形式、與神的相交越發疏離,在行為上也越發放縱。他們就像陀螺,不被鞭打就不會轉動;他們濫用恩典以致藐視神,正如以色列人將從埃及人那裡奪來的金銀耳環,鑄成了一隻金牛犢。正如大海將天上甘甜的露水與影響化為鹹水,他們也將所領受的一切恩典,變成了犯罪的機會。

二、那些絲毫不予回報的人。他們呼求憐憫,卻從未想過要向神感恩;當他們得到了想要的,便背對著神,而非面向神。耶利米書二章二十七節說:「他們在遭難的時候,必說:起來拯救我們;那時他們的面是向著神的。」以西結書四十六章九節有一條律法:「凡進入北門敬拜的,要從南門出來……」凡從一個門進去的,不可從同一個門出來,而要從相對的門出來;有人說,這是為了避免他們在離開時背對著施恩座。

三、那些有所回報,卻不合宜的人。若要按著所領受的去回報,你必須具備相應的能力。在律法之下,平安祭是在燔祭之上獻上的(利未記三章三節)。我們必須先與神和好,才能做任何蒙悅納的事。要喚醒你的心來做這工。大衛喚醒他的靈:「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凡在我裡面的,也要稱頌他的聖名。」(詩篇一百零三篇一節)。要查考神的作為:「耶和華的作為本為大,凡喜愛的人都必考察。」(詩篇一百一十一篇二節)。要思想世人從神的每一次顯明中得到了什麼,神的哪些屬性彰顯了出來,哪些應許成就了,教會的盼望如何興旺。要祈求神賜給你一顆回報的心,求那賜下恩典機會的神,也賜下相應的性情:「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能傳揚讚美你的話。」(詩篇五十一篇十五節)。我們在屬靈上是啞巴,舌頭是被捆綁的。要從你的經歷中推理並論證你的責任:「既然你賜給我們這樣的拯救,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命令呢?」(以斯拉記九章十三節)。當你做了一切,你仍會感到不足:「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呢?」(詩篇一百一十六篇十二節)。凡對神的恩典有正確體會的人,必會被迫發出這樣的感嘆;因此,要不斷地竭力追求。

教義二:當人心因享受恩典而高傲時,這便是我們在恩典之下不知感恩的記號。神的靈以此作為反對希西家的證據。

論點的理由:

一、因為只要心存驕傲,神就永遠無法得到正確的讚美與尊崇。以賽亞書二章十七節:「驕傲的必屈膝,狂妄的必降卑;在那日,唯獨耶和華被尊崇。」神是在受造物的自我卑微中被尊崇的;就像井裡的兩個水桶,一個下去,另一個就上來。約櫃與大袞不能並立(撒母耳記上五章三節)。約櫃一立起,大袞就必倒地。若你要神在祂豐盛的恩典中被尊崇,你就必須俯伏在塵土中。

二、一顆驕傲、高傲的心,無法正確地對待祝福。它既不給祝福以正確的源頭,也不給予正確的價值,更不給予正確的結局。

(一)不給予正確的源頭。許多人會說這是神做的。法利賽人的口中也曾說過「神啊,我感謝你」(路加福音十八章十一節);但他們並不驚嘆為何神要這樣做。正如大衛所言:「耶和華神啊,我是誰?我的家算什麼,你竟使我到這地步呢?」(撒母耳記下七章十八節)。神竟看顧一條蟲,這是從何而來?神在我身上看到了什麼?那些真正讚美神的人,實際上是否認了自身有任何的尊重、價值與功德。

(二)驕傲的心不給予祝福正確的價值。他總是期待更多,以抱怨來對待苦難,以輕蔑來對待祝福。他認為「不過如此」,並不斷給神指派新的任務:「看哪,他擊打磐石,使水湧出,成了江河;他能賜糧食嗎?能為他的百姓預備肉嗎?」(詩篇七十八篇二十節)。如果沒有得到他們所期待的,他們就會輕視過去的一切:「只是這一切,在我看來,都與我無益,因為我見猶大人末底改坐在朝門。」(以斯帖記五章十三節);瑪拉基書一章二節:「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那些恩典與榮耀的經歷都到哪裡去了?這一切都被遺忘與低估了。如果恩典不符合我們的模具,一切就等於零。

(三)它不給予祝福正確的結局。神賜給我們恩典,是為了讓我們更聖潔、更謙卑,而驕傲卻使我們更屬肉體、更狂妄、更安逸;於是我們用主的供應來餵養自己的私慾。祂賜下恩典,是為了讓我們在祂的道上被高舉(歷代志下十七章六節),好讓我們能更歡喜地推進祂的利益,而不受卑劣、恐懼或屬肉體動機的影響。但驕傲卻將其濫用於懶散、藐視聖物,並凌辱那些落在神手中受苦的人:申命記三十二章十五節:「耶書崙漸漸肥胖,踢跳。」他們藐視神的典章,辯駁掉應盡的義務,對宗教吹毛求疵。這就是我們蒙拯救後的果子嗎?

我們如何知道心是否高傲?驕傲是一種包羅萬象的罪,因此被稱為「今生的驕傲」(約翰一書二章十六節),因為它是一種滲透到生活一切事務與境況中的罪:兒女、產業、美貌、力量、才幹、榮譽、恩賜。嗎哪裡也可能生蟲。保羅也曾被高舉:「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七節)。但經文所談論的是蒙拯救後的驕傲,這是一種自我祝福與自我依賴的自信;這主要表現於:(一)安逸;(二)狂妄。

(一)在安逸中。人們活得好像自己超越了變遷。神被忽略,或僅僅冷淡地承認,彷彿我們現在不再需要祂了:「她不思想自己的結局,所以奇蹟般地墜落」(耶利米哀歌一章九節);也就是說,她沒有留意萬物所面臨的變遷與更迭。人們通常在恐懼消失時,也失去了責任感。心在禱告中變得平淡枯乾,不像我們在困苦時那樣充滿熱忱與懇切。或者,它使我們偏離了在患難中所立的志向,我們所有的誓言與應許都被遺忘了。

(二)在狂妄中。這表現為:

第一,爭競。當我們得救後,便重啟舊日的爭端;就像木材在陽光下會翹曲。當神賜給我們成功時,隨之而來的就是分裂。最大的爭執往往發生在分贓之時:「驕傲只啟爭競。」(箴言十三章十節)。富足與安逸滋生驕傲。戴克里先的迫害是由於基督徒自身的派系行為,為了教會的榮譽而爭鬥。在愛德華國王時期,當有了一點喘息的機會,隨即就出現了關於儀式的爭論。

第二,凌辱敵人。誠然他們現在處於下風,但對那些被神擊傷的人說刻薄話是不人道的。如果我們的恩典非要建立在弟兄的跌倒之上,我們不應凌辱,而應憐憫他們。大衛在掃羅倒下時感到悲傷,並為他的敵人禁食。那些被主手觸摸過的人,應當受到某種敬重;正如被雷電擊中的地方曾被視為神聖(士師記二十一章六節:「以色列人為他們的弟兄便雅憫後悔」)。

第三,壓迫與暴力:因為權力在他們手中(彌迦書二章一節)。權力會強烈地引發腐敗。在沒有公共強制力的地方,良心的溫柔應當成為一種約束。這是我能做的,但我不敢。但當人們利用權力去傷害而非造福,並認為可以憑藉自己的力量與權勢在罪惡的道路上橫行無忌時,這就是驕傲與屬肉體的自信。

應用:基督徒們!要謹防在任何方面被高舉。

一、要提防隱秘的功德思想:申命記九章四節:「耶和華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裡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憑我的義。」雖然可能沒有這種正式的想法或直白的表達,但這卻是隱含的思想。思想有顯性的與隱性的;前者是在心中實際且清晰地構思的,後者則潛伏隱藏,而我們的行為若加以詮釋,必然會歸結為這類思想。當你輕蔑、冷酷、自誇高於他人,卻沒有實際地讚嘆主恩典的豐盛時,心中必然存在某種潛在的功德思想。你可以留意神的公義,但你仍必須讚嘆白白的恩典。

二、要提防將成就歸功於自己的智慧、力量與手段。人總想成為自己命運的創造者,將神擠出自己的思想之外:哈巴谷書一章十六節:「因此,他們向網獻祭,向網撒香,因為他由此得肥美的份和富裕的食物」;在自己的智慧與力量中自誇。雖然一個人不會像粗俗的偶像崇拜者那樣俯伏敬拜,但他的思想卻朝著這個方向,於是神就被擱置一旁。神警告祂的百姓:「恐怕你心裡說:這貨財是我力量、我手的能力得來的。」(申命記八章十七節)。如果我們不是極其容易犯這種錯,主為何要給予這麼多警告?我們應當將冠冕拋在神的腳前。我們能成為神手中的微小器皿就足夠了。我希望你們今天來到主面前,就是帶著這樣的目的:剝去自己的一切,將所有的榮耀歸給神。

三、要提防自我依賴的驕傲。藉此,心便從神那裡被拉開,魔鬼就抓住了我們的把柄。在湍急的河流中游泳的人,容易被水流沖走。當我們享受受造物的豐盛時,要看見受造物的虛無是件難事。人的思想總是沉溺於當前的境況。在苦難中,我們以為永遠無法脫身;在繁榮中,我們以為情況永遠不會改變。保羅能說:「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哥林多後書六章十節)。很少有人能說:「樣樣都有,卻似乎一無所有」,以至於能從世俗的依賴中超脫出來:我學會了處豐富;這比學會處卑賤更難(腓立比書四章十二節),因為前者更多是選擇,後者更多是出於必要。我們是被迫學會後者的。我們常說,某某人若能成為貴族該多好。這比你想像的要難得多。許多人在低微的境況中表現良好,卻無法駕馭更高的地位。「以法蓮是沒有翻過的餅」(何西阿書七章八節);兩面都沒有烤熟,無法在任何境況中保持聖潔的平衡與心靈的平穩。你認為忍受苦難很難;但駕馭舒適、端著滿杯而不溢出、在豐盛的宴席中不至於暴飲暴食,同樣困難。很少有人懂得如何處豐富。

為了在莊嚴的恩典紀念中刺破這些充滿氣體的氣囊,以下幾點是必要的:

(一)特別的認罪與回顧罪惡並非不合時宜。讓溫暖的陽光融化你:「我必使樹木多結果子,田地多出土產,好叫你們不再因饑荒受外邦人的羞辱。那時你們必追想你們不善的行徑和你們不義的作為,就因你們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厭惡自己。」(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三十、三十一節)。當恩典使我們謙卑並哀哭時,這就是一種良善的工。當主宣告祂憐憫的名時,摩西俯伏在地。哦!俯伏吧;我們這些卑微無用的受造物,神竟看顧我們!

(二)默想天意的變遷。世上的事充滿了極大的不確定性。希西家得救後卻病倒了;他再次得救,卻變得驕傲;隨後憤怒臨到他,以及猶大和耶路撒冷全地:詩篇三十九篇五節:「其實,人穩固的時候,真是全然虛幻。」不僅是在最壞的時候,即便是在最好的時候;當他處於巔峰時,也就是他處於垂直點的時候。這確實是一個應該深深烙印在我們所有人心中的真理。貝利薩留(Belisarius)今日是著名的將軍,不久後卻被迫乞討半個便士。事物與人就像車輪的輻條,有時在泥土中,有時在外面。教會哀嘆道:「你把我拾起來,又把我摔下去」(詩篇一百零二篇十節);在某種舒適的提升之後,隨之而來的是悲慘的墜落。一切外在的榮耀都像玻璃,透明卻易碎。保羅曾被提到第三層天,充滿了難以言喻的狂喜與啟示,然而隨即他就談到了肉體上的一根刺。現在,在你們最好的時候要想到這一點,這樣你們就能讓思想習慣變遷,並將堅實的幸福安頓在神裡面。大衛在獲得輝煌勝利時,卻談到了失敗,以及神對他們軍隊的打擊(詩篇六十篇十節,參照標題);他承認過去的審判是神不悅的果子。在羅馬的凱旋式中,總有人在他們盛裝遊行時提醒他們終有一死。是的,在律法之下,平安祭與感恩祭中允許獻上有酵餅,這在其他祭物中是被禁止的(利未記七章十三節):「要用有酵的餅和感謝祭的平安祭物,與供物一同獻上」;這是為了教導我們用悲傷與患難的思想來調和我們的喜樂。

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講道

主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

在這段經文中,觀察兩件事:(一)對即將來臨之危險的警告,三十一節;(二)提出的安慰,三十二節。

首先,在第一部分觀察:

一、基督說話的對象;是對彼得說的,儘管這關係到其餘所有人,因為撒但想要篩的並非只有他一人,而是他們所有人;但基督特別對他說,因為這與他關係最密切。魔鬼想要攪擾他們所有人,但我們的主預見到他會比其他門徒跌倒得更嚴重,而且由於他比其他人更熱切、更自信,因此更容易受到試探;當祂對他說話時,祂不稱他為彼得,而稱他為西門。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節說:「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意即,你為我所知的名字意味著磐石與石頭。但那是在他做出美好的認信時;而現在,他將成為人類軟弱的例證,祂不稱他為彼得,而稱他為西門。注意祂名字的重複,西門,西門。這種名字的疊用,一方面表達了情感,相當於說:「我親愛的西門」;另一方面是為了激發嚴肅的注意,好讓他留意所說的話。

二、危險本身,「看哪,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在此觀察:

(一)這場麻煩的始作俑者,魔鬼,這裡稱為撒但,即敵對者。我們的危險主要來自魔鬼;他在神子民的麻煩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親自以詭計與火箭攻擊他們(以弗所書六章十一、十六節),並煽動他的工具去迫害他們:「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是黑暗掌權的時候了。」(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五十三節)。那時,魔鬼及其工具被允許對基督行使他們的意志;牧人被擊打,羊群四散。

(二)他實現這一點的方式,「他想要得著你們。」這暗示了兩件事:

  1. 他請求許可;因為撒但及其工具若沒有神的許可,無法觸碰神的任何兒女;因此他請求許可將基督的門徒置於他的權下以攪擾他們。約伯也是如此;他被允許觸碰約伯的財產,但不得觸碰他的人:「你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褻瀆你。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約伯記一章十一、十二節)。隨後,他被允許用毒瘡折磨約伯的身體,但必須保全他的性命:「你且伸手,傷他的骨肉,他必當面褻瀆你。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約伯記二章五、六節)。甚至,他還得請求許可進入豬群:「鬼就央求耶穌說:若把我們趕出去,就打發我們進入豬群吧。」(馬太福音八章三十一節)。那麼,基督羊群的羊兒們確實不必驚慌。如果豬的鬃毛都被數過,你們頭上的頭髮豈不更是如此嗎?
  2. 這是一種索求權利的方式。這個詞意味著提出請求與訴訟,而不僅僅是請求許可。罪給了撒但某種索求的權利,當我們犯了某些罪時,我們就激動神將我們交給撒但進行管教。因此,這種「想要得著你們」就是他在神面前控告你們,並要求他有權篩你們。因為魔鬼是敵對者:「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五章八節)。這個詞是敵對者。撒但是法律上的敵人;他總是在神面前控告你們,好讓他能將你們置於他的權力與範圍內。哦!當神的兒女面對一個在法律與公平上都有理據,並追討其權利以將你們帶到審判面前的敵對者時,他們該是何等警醒!但他在使徒,特別是彼得的案例中,怎麼能這樣做呢?可能是在門徒關於誰為大、誰為首的爭論中,他們犯了某些罪(二十四節:「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以及那十個人對雅各、約翰這兩兄弟的憤慨;而在那場爭論中,彼得可能罪責最重,他也參與其中。耶穌最愛的門徒,彼得、雅各與約翰,常在他人被排除在外時被准許進入祂的私密處。哦!當我們給撒但機會來要求審判我們時,這是何等悲哀的事。

(三)他的目標與目的,「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即像篩子裡的穀物一樣搖晃你們。意思是,魔鬼想要從神那裡獲得許可來徹底顛覆你們,並將你們拋棄。這句話表達了一種巨大的審判:「我必將以色列家分散在萬國中,好像用篩子篩穀,連一粒也不落在地上。」(阿摩司書九章九節)。這就是魔鬼的目標,徹底毀滅神的子民。但他只能獲得搖晃與騷擾他們以進行試驗的許可。在篩選中,有兩點值得注意:(1)搖晃的攪動,穀物被拋來拋去,從一邊到另一邊;(2)將麥子與糠秕分開。魔鬼只打算前者,但神卻打算後者。他想要彼得與其餘使徒交給他,好讓他攪擾他們,不讓他們有任何安息;但神會將其轉化為神聖的用途,以清除你們的渣滓,即你們屬世與屬肉體的私慾。撒但想要攪擾我們,但神藉此潔淨與精煉我們。他想要自由地盡其所能將你們從對基督的信心中驅逐出去;但儘管他獲得了某種程度的許可,魔鬼在試探與傷害方面的權力仍是有限的。麥子並非因撒但的篩選而毀滅,而是被潔淨了。

其次,這裡提出了安慰來支持他們面對這巨大的危險;觀察兩件事:

一、挫敗撒但的手段,「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

二、結果,以指示的形式傳達。彼得將從這次跌倒中恢復,並成為堅固他人的工具:「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一、挫敗撒但的手段,「但我已經為你祈求……」注意,撒但的慾望遭到了基督祈求的抵擋。基督的祈求比撒但的試探更有力量。更具體地考慮:(1)誰在祈求;(2)祂為誰祈求;(3)祂祈求什麼。

(一)誰在祈求;耶穌基督,祂子民的中保與辯護者。魔鬼是控告者,但基督是辯護者,我們之所以沒有最終失敗,完全歸功於祂的中保與代求。基督隨時準備祈求,因為祂了解受試探之人的心:「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希伯來書二章十七、十八節)。祂的祈求是有效的:「我也知道你常聽我。」(約翰福音十一章四十二節)。基督不僅僅是薰香我們的禱告,或等到我們為自己祈求時才行動,而是在預見危險時,就以祂自己的代求來先行介入。

(二)祂為誰祈求:我已經為你祈求;即為彼得。什麼!只為他一人嗎?不;也為其餘的門徒。在試煉來臨之前,補救措施就已為他們準備好了,傷口未成,膏藥已備。但這只是為了使徒嗎?不,而是為了所有信徒:「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約翰福音十七章二十節)。基督在世時,先為使徒團祈求,然後為所有信徒祈求;同樣在天上,祂也對我們有警醒的看顧,使我們不至於在撒但的試探下灰心。

(三)祂祈求什麼: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即不至於徹底失敗。在此觀察:

  1. 所祈求的恩典,信心,這是最必要的恩典,其他一切都依賴於它。所有關於基督及其國度的事都依賴於信心:「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彼得後書一章五、六節)。如果信心不失,其他恩典也不會失:「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彼得前書五章九節)。信心是在當前試煉中最受攻擊的恩典;因為彼得面臨著是否承認基督為其主與師的考驗。信心包含兩個行動:心裡相信,口裡承認:「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十章九、十節)。後者受到了考驗。
  2. 祈求的程度,在「失了」這個詞中。基督祈求的不是我們的信心永遠不受試煉與攻擊,也不是我們免受麻煩,而是保守我們脫離那惡者:「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翰福音十七章十五節)。不是我們永遠不被攻擊,而是不被擊潰;也不是信心絲毫沒有減弱,而是不被熄滅。信心在他們心中作為習慣與根基並沒有完全喪失,儘管這種習慣可能被大大削弱與減損,其適當與自然的行動(如口裡的承認)可能受到阻礙與中斷。基督預見了他即將對祂的否認,並預言了這點;但彼得並沒有徹底放棄信心,這從他迅速的悔改中可以看出。就像一支冒煙且剛被吹滅的蠟燭,很容易再次吸入光與火焰,他也從那次突襲中恢復了過來。

二、結果,以指示的形式傳達;其中:

(一)暗示了他的恢復與回頭。彼得曾以誓言與咒詛否認基督,這是一個嚴重的過犯;但基督以祂的注視恢復了他,好叫無人絕望;並在他復活後,帶領他進行了三次認信:「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你愛我嗎?……你愛我嗎?」(約翰福音二十一章十五、十六節)。現在他病症的核心被拔除了: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你對我的愛是否像你所宣稱的那樣偉大,當時你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你的愛是否超越了我所有其他門徒的愛?彼得的回答是什麼?「主啊,你知道我愛你」;即真誠地愛。在痛苦的經歷教導下,他不敢再與其他人比較;現在不再比較了。彼得經歷了嚴厲的管教,這教導了他謙卑,他在所有門徒面前見證了他的悔改,這悔改最初是在私下進行的。現在他對自己更加警惕,他不再誇耀那種獨特的愛。

但注意「回頭」這個詞。從嚴重的試探中恢復,是一種第二次的歸正。恩典被擊打與挫傷,因此需要許多事情來使我們重新接合。否認基督,即使是出於軟弱,也是一種不容易恢復的損失。首先,彼得得到了基督的注視:「主轉過身來看彼得……他就出去痛哭。」(路加福音二十二章六十一、六十二節)。然後是基督的信息:「你們可以去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說:他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馬可福音十六章七節)。一定要告訴彼得,稍微振作並安慰他。他現在充滿了淚水,為之前的過犯心裡憂傷;然後基督單獨向他顯現,如路加福音二十四章三十四節:「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因此使徒說:「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節)。隨後,他被公開帶到舞台上承認他對基督的愛(約翰福音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將一個脫臼的肢體重新接好是多麼困難的事。大衛也是如此:「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篇五十一篇十節)。他將其視為第二次的創造與更新;並非信心或愛心完全被驅逐,而是為了表明這種損失無法迅速修復。

(二)給予他的勸告,堅固你的弟兄。當你藉著悔改從罪中恢復後,要更加謹慎地堅固與加強他人。

  1. 為了防止跌倒,為他們祈求,警告他們,成為他們恆心的榜樣,使他們不至於以同樣的方式跌倒或失敗;他藉著對基督三次愛心的告白,以及在他一生與死亡中榮耀神來做到這一點:「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約翰福音二十一章十九節)。基督警告他未來的苦難,表明他將比在之前的試煉中更剛強。彼得信靠自己的力量與彼得被神支持,兩者之間有如此大的差異。那個之前被一個使女的問題所吹倒的人,後來卻能自信地直面殘酷的死亡。
  2. 若有人跌倒,以溫柔恢復他們,使他們不至於絕望:「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書六章一節)。如果跌倒的可能性是一個論據,那麼實際的經歷就更是如此。基督徒不應對跌倒的人過於嚴厲,考慮到我們在試探時也曾或可能陷入同樣的罪中。基督就是這樣磨練並預備祂的僕人擔任職分,並藉著他們自己的經歷教導他們對他人的溫柔與體恤。總體而言,哥林多後書一章四節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這樣的安慰不僅是為了我們的好處,也是為了他人的利益與優勢。「堅固你的弟兄,」基督在這裡對彼得說。他們是弟兄,他們需要被堅固;因為所有這些患難都可能臨到我們所有在肉身中的弟兄,而我們的榜樣與從經歷中得到的安慰,對他們來說是巨大的救助。

這樣,你們就對這些話語有了全面的了解與展望。我將從整段經文中得出這一點。

教義:雖然撒但在神的許可下可能會嚴重地攪擾與折磨祂的子民,但我們並非完全暴露在他的憤怒之下,任由他隨意處置。讓我向你們展示撒可以透過多少方式攪擾與折磨神的子民;無論是透過內心的暗示,還是透過外在的迫害與患難。

  1. 藉由內在的暗示;正如他試探大衛去數點百姓時那樣:歷代志上二十一章1節,「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亦即,他激動大衛心生驕傲,以血肉之臂、以自己的宏偉或臣民的眾多為誇口。神在其中亦有作為:撒母耳記下二十四章1節,「耶和華的怒氣又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這是為了因大衛及其百姓的罪而懲罰他們;神作為公義的審判者,在其中使用撒但作為祂的僕役。神是出於許可與智慧的命定,為要成就美善;撒但則是出於暗示與惡毒的意圖,為要作惡。神作為審判者,是為了罪施行公義的懲罰;撒但作為仇敵,則是罪的施行者。神激動大衛,並不能成為撒但或大衛的藉口;撒但的激動,亦絲毫無損於神的聖潔,因為他們行動的原則與目的各不相同。然而,回到我們當下的主題,撒但激動了大衛,這一位合神心意的人。唉!即便是最優秀的人也有他們的軟弱,撒但有許多我們意想不到的隱秘手段來傷害靈魂。
  2. 藉由逼迫或患難。撒但的許多試探是透過患難傳遞的,為要使神的子民對他們的信仰感到厭倦,從而放棄真理,或拋棄對神的職責。因此,當使徒告訴我們魔鬼對靈魂那不知疲倦的惡意與敵對時,他吩咐我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因為知道我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經歷同樣的苦難(彼得前書五章9節)。又如啟示錄二章10節:「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誠然,他們是被世人下在監裡的,但這些人不過是撒但的工具。他們有時會有自己的時刻與季節,在那期間給神的子民製造極大的麻煩。神並沒有完全捆綁撒但,以至於不容許他在世上扮演許多奇特的角色,無論是藉由他自己直接行動,還是藉由他的工具。

此外,我們的試煉之所以更加艱難,是因為撒但參與其中。

  1. 這不僅是因為撒但的參與加劇了人的惡意,或是對其有所增添。正如使徒所言:以弗所書六章12節,「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我們的事務不僅僅是與人、與血肉之軀打交道,而是與撒但爭戰。人不過是魔鬼的工具。人類與肉體的權勢是撒但的輔助軍,被他激動並僱用;因此,這是一場雙重的對抗——可見的代理人,以及協助並驅使他們的隱形權勢。但
  2. 魔鬼之所以是一個比任何人類權勢更可怕、更危險的對手,有其特殊原因:部分是因為

[1.] 他對人類,特別是基督所救贖之人的極大仇恨;因為他視這些人為可能佔據他與其使者墜落後所留下的空位者。在戰爭的意義上,他總被稱為「仇敵」;在法律的意義上,他被稱為「控告者」或對立的訴訟方。

[2.] 部分是因為他不知疲倦的活動力。他總是在四處遊走,彼得前書五章8節:「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在約伯記一章7節亦提到:「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以及

[3.] 部分是因為他那貪得無厭的殘忍。他的惡意是苦毒且極端的,「尋找可吞吃的人」。他的目標是徹底的毀滅與沉淪,損害我們在永恆中的地位,或是我們屬靈與天上的關切。他主要想剝奪的,並非你們暫時與肉體的利益。他可以讓你們享受世上的歡愉,好使你們失去對神的喜樂。他可以容忍你們擁有尊榮、安逸與安全,只要這些成為你們的網羅;這一切都是為了毀滅你們的靈魂。如果他無法做到這一步,他也會藉此引誘你們犯下可恥的罪,使你們羞辱神: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4節,「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並摧毀你們自己的平安:詩篇三十二篇3節,「我終日唉哼,骨頭枯乾。」

[4.] 部分是因為他的詭詐。他具有屬靈的本質,因此魔鬼在性質與進逼上都是隱形的,常在我們察覺之前就給予致命一擊;他竭盡全力隱藏自己:哥林多後書十一章3節,「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魔鬼在毀滅與殺害靈魂時,裝作一副滿懷善意的樣子。他兩面手法都用;試探彼得去勸阻(基督),試探猶大去出賣,試探祭司長去逼迫。他努力保持隱身,好讓自己在試探中不被察覺,就像捕鳥人和獵人隱藏自己,直到鳥獸落入網羅或陷阱。唉!我們很少想到魔鬼竟如此靠近,並在我們所做的事務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直到事後才發現。看起來做這事的並非他,而是某個鄰居、某個牧師或某個聰明人。

  1. 神為何容許這一切。這是出於許多神聖且智慧的理由。

[1.] 為要彰顯祂恩典在保守我們時的大能:哥林多後書十二章9節,「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顯得完全,意即被發現或被揭示為完全;因為神的能力不可能比原本更完全。無限者沒有程度之分,我們的軟弱更不可能為其增添什麼。其意是指,它被顯明為完全。壓力越大,神聖幫助的完美就越顯著、越突出。保守一個在世上的聖徒,比保守一位天使需要付出更多;因為天使是在射程之外,遠離傷害,但我們卻幾乎每走一步,都是在衝突與征服中邁向天堂。

[2.] 為要削減我們屬肉體的自信。因為在我們經歷罪的力量、試探的危險以及自身的軟弱之前,我們對自己的決心過於自信;由於這些決心是真誠且不虛偽的,我們認為它們很容易維持;因此,神為了讓我們認識自己,容許撒但試探我們,並容許他的工具攪擾我們,好讓我們透過經驗看見,那在試探之外自以為堅強的信心,在試探之中竟是何等軟弱。這就是我們的主給門徒之勸告的含義:馬太福音二十六章41節,「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入迷惑」(進入試探)在此處有特殊的含義,意指被試探所勝,進入其中以致停留在其權勢之下,被包圍以致無法脫身。因此,要警醒禱告,免得你們陷入這種境地;因為無論你們的心志與決心多麼良善,當時的告白多麼熱切,若不謹慎,你們仍可能從最堅定的決心中跌倒。或者換句話說,雖然靈性或更新的部分願意抵擋與反對試探,但自然且未更新的部分卻是軟弱的,隨時準備被其擊敗。當危險臨近時,他們本是自信、安穩且漠不關心的,而那危險將使他們要麼離棄基督,要麼像彼得那樣否認並發誓不認祂;因此,對他們而言,警醒並懇切地向神祈求,使他們不被這試探所勝,是更好的。在許多情況下,我們發現那些自以為信心堅強的人,當試探來臨時,發現它非常軟弱:約翰福音十六章31、32節,「現在你們信嗎?看哪,時候將到,且是已經到了,你們要分散,各歸自己的地方去,留下我獨自一人。」想像中的試煉與實際經驗中的試煉有很大的不同。想像中的試煉不會對我們產生太大影響,因為我們只是從遠處,或透過猜測與假設來認識它們;但感官與感受到的邪惡,與我們所能想像的完全是兩回事。看到大多數基督徒那種怯懦的精神,是多麼令人悲哀,他們竟如此輕易地被任何微小的攻擊或輕微的試探所挫敗,且無論先前多麼自信,他們的決心竟在任何困難的表象下就動搖了。

[3.] 神差遣試探是為了削減我們的驕傲,從而謙卑我們,正如試驗我們一樣,使我們不至於為自己所擁有的而驕傲,或自以為擁有的比實際更多。保羅給出了這個理由:哥林多後書十二章7節,「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關於這根「肉體上的刺」的解釋存在分歧;有人認為是劇烈的疾病,或是其他尖銳的苦難。顯然,這並非罪的騷動或某些沸騰的私慾,因為保羅當時已年邁,他若談論此事會用不同的詞彙。有些人認為這是一種劇烈的疾病,就像刺入逃奴腳底並從背部穿出的木樁。無論那是什麼,它都是撒但的差役。至於神是否會容許撒但對保羅的身體擁有這種權力,我留給你們去思考。因此,有些人認為這是一些痛苦的苦難。總的來說,我記得「刺人的荊棘」與「傷人的蒺藜」被用來指代那些藐視與逼迫以色列的人:以西結書二十八章24節,「以色列家必不再有四圍藐視他們的,就是刺人的荊棘和傷人的蒺藜。」這或許可以被稱為肉體上的刺。毫無疑問,這是一場由魔鬼權勢加在保羅身上的悲慘且尖銳的苦難。但無論結果如何,神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讓他不因超越性的啟示而自高:他兩次重複了這一點,「免得我過於自高。」當撒但的工具粗暴地對待他時,這是神所設計的,為要使他保持謙卑。

[4.] 神在公義中差遣這些試探,是為了糾正我們其他的罪:撒母耳記下二十四章1節,「耶和華的怒氣又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主容許撒但激動大衛,正如我先前解釋的那樣;但請注意,這是因為神對以色列人發怒,當時他們濫用了自己的富足與繁榮,陷入放蕩並遺忘了神。撒但被容許試探大衛,好讓神藉此機會懲罰他們。在教會的懲戒中也可以觀察到這一點;一個犯了可恥之罪的人被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書五章5節);也就是說,暫時被容許交給魔鬼的權勢,好使他能被挽回歸向神。在經文中,撒但「想要得著」(eξῃτήσατο),他向神要求,要求將他交給自己,如同交給劊子手;如果神認為回應此請求是合適的,祂就會將他們交給撒但。現在,我們應當留意這一點。當魔鬼在法律上對我們有正當的控訴時,這是一件悲哀的事。使徒警告基督徒不要「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四章27節)。這可以透過實際行動或功德(meritorie)來完成。在實際行動上,當你順從他的暗示,放縱你那無節制的激情與屬肉體的情慾時,你就為撒但打開了大門,因為他正伺機奪回舊有的領地,並再次行使他先前的暴政。法老追趕以色列人時,還沒有這惡靈奪回從他手中失去的獵物那樣急切。當你放縱任何已知的罪,並持續沉睡在其中時,撒但就受到鼓勵,神就受到激怒。在功德上,你給魔鬼留地步,是因為你使神撤回祂的幫助,或容許撒但試探你:歷代支下三十二章31節,「神離開他,要試驗他,好知道他心內一切的如何。」於是靈魂遭受了可怕的蹂躪,不僅是安慰,連恩典的許多程度也遭到破壞。一種罪為另一種罪做準備,就像火星為火焰做準備一樣;我們犯罪的時間越長、次數越多,對我們就越糟糕。悔改會更加痛苦,因為我們虧負了神;且更加困難,因為要使這樣一個靈魂平靜並恢復,使神恩典與恩惠的影響能恢復常態,並非易事。

  1. 神並沒有將我們暴露在撒但的憤怒之下,任由他隨意處置,而是勒住並限制了他的狂暴。

[1.] 神是試探事務的主權安排者。正如聖徒的搖撼與拋擲是出於祂的許可,他們信心的保護也是出於祂的恩典。魔鬼是一個受治理的受造物,正如所有其他受造物一樣;聖徒的一大安慰在於,當他們在撒但手中時,撒但也在神手中。沒有神的許可,魔鬼與世界都無法幫助或傷害我們。魔鬼被描繪為處於鎖鏈之下,即黑暗的鎖鏈(猶大書6節,彼得後書二章4節)。這些鎖鏈就是神不可抗拒的大能與可怕的公義;要麼是祂大能護理的限制,因此被稱為鎖鏈,要麼是他們自身絕望恐懼的恐怖,因此被稱為黑暗的鎖鏈。除了神公義與神聖智慧所容許的範圍外,他們什麼也做不了。

[2.] 正如我們的保護來自神,它也藉由基督的代求臨到我們,祂為祂的子民祈求;我們在約翰福音十七章中看到了其副本,而這(指路加福音的經文)就是一個保證。祂透過經驗使自己的心變得溫柔,因此更有可能憐憫我們:希伯來書二章18節,「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這裡有能力的賦予,有適當性與合宜性的賦予,因為祂變得富有同情心,並願意救助那些陷入類似或相同邪惡的人,即為了祂的名在世上遭受尖銳的逼迫,這是合宜且相稱的:希伯來書四章15節,「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祂自己感受過試探的重量與麻煩,並會對我們的處境感同身受;就像一個患過結石或痛風的人,更懂得如何同情處於同樣情況的人;正如以色列人被命令要憐憫與體恤寄居者,因為他們知道寄居者的心。我非不識苦難,故能同情受苦者。

[3.] 基督的愛在我們受試探時,比任何時候都更為我們作工。祂對我們面臨撒但的危險有著敏銳的感知。當撒但出於惡意與怨恨追趕他們時,神就彰顯了祂中保工作的力量與功效:撒迦利亞書三章1、2節,「天使又指給我看,大祭司約書亞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撒但也在約書亞的右邊,要抵擋他。耶和華向撒但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當祂的子民受到撒但攻擊時,祂對他們有最深的愛,並預先照顧他們——約翰福音十三章1節,「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基督對他們說:「可憐的受造物!他們被留給風暴與狂風,如果我不幫助他們,他們就完了。」

[4.] 雖然祂容許試探,但祂不容許徹底的勝利,正如祂祈求彼得的信心不至於完全喪失。祂並非消除了爭戰,而是消除了勝利。祂勝過了魔鬼與世界,因此不要懼怕。神應許幫助人類的軟弱,而不是幫助魯莽與懶惰。只要我們抵擋並堅持戰鬥,我們就必得勝:雅各書四章7節,「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

[5.] 被保守脫離邪惡,比免受煩擾性的試探之苦更好。我們的主如此祈求:約翰福音十七章15節,「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祂教導我們如此祈求:馬太福音六章13節,「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這是一個直接的祈求,也是一個保留性的祈求。首先,如果這是神的旨意,不要叫我們遇見試探;但如果試探臨到,那麼就保守我們脫離邪惡。被保守脫離邪惡,比被保守脫離試探,是一種更奇妙的護理。一個從未受過攻擊的駐軍很容易被保守。部分原因在於,罪的邪惡大於苦難的邪惡。罪使人與神隔絕,患難則驅使我們歸向祂;被保守脫離罪的權勢,比不被容許陷入某個顯著的罪行更好;因為罪行可能與恩典並存,但罪的權勢則不然。

應用一:我們不可安逸。基督受過試探,約伯也是,保羅也是。我們有一個兇猛且詭詐的對手要面對,我們必須預期有許多試煉。沒有人像最優秀的基督徒那樣受到試探;海盜不會去攻擊一艘空船。惡人不會受到攪擾;他們已經在網羅中,是撒但的奴隸與附庸,他已經確信他們是自己的了:路加福音十一章21節,「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無事。」對於中間類型的人,神不容許他們受到試探: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他們還不夠老練,也沒有被生命與光所裝備。撒但的惡意針對最優秀的人,但他卻在那些自以為是、魯莽大膽的人身上得逞。他們不知道自己的軟弱。如果我們輕視這些事,並將自己推入試探中,我們就會像現成的獵物一樣落入吼叫獅子的口中。你們知道有多少美好的志向最終化為烏有;難道你們不警醒嗎?這就是我們經常被突襲的原因;我們生活與行走,彷彿我們不在敵人之中,彷彿魔鬼沒有糾纏我們,彷彿我們沒有給他任何機會去向神控告我們。

二:既已預先警告,讓我們預先武裝或防備撒但的詭計;否則,當我們像參孫一樣,以為可以像往常一樣出去抖捫精神時,我們會發現自己的力量已經消失,而我們已經讓自己過多地處於敵人的權勢之下。我們的準備主要在於兩件事:

[1.] 我們要向肉體與世界死。要謹守、警醒。節制是對所有世俗事物的適度。魔鬼通常會拉攏世界站在他那一邊。因此,除非我們對掌聲、商品、榮譽與利益死心,並決心即便付出沉重代價也要聖潔並順服神,否則我們在基督信仰中將一事無成。撒但會試探肉體,而肉體很快就會說:「憐惜你自己吧」:馬太福音十六章22節,「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因此,只要我們身上還有一種世俗傾向的偏見,並且我們沉迷於世上的享樂、利益或榮譽,或者過於沉溺於其安逸、和平與繁榮,我們就沒有準備好;當撒但來拋擲我們時,他會製造出多大的混亂啊!

[2.] 保持信心正直。基督祈求彼得的信心不至於失敗,彼得前書五章9節說:「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信心有許多可以倚靠的事物,即整個福音,但主要是福音的應許與警告;它們會告訴你敬虔與罪的結局是什麼,而一個眼睛被打開、看見敬虔與罪之結局的人,擁有巨大的優勢。至於基督的應許,基督絕非欺騙者。你們難道要相信那個你們已經發現是虛謊的魔鬼,而去懷疑基督的應許嗎?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基督應許的比魔鬼更多。至於警告,不要讓人的威脅嚇倒你們;如果他們威脅要下監,神威脅的是地獄;如果他們威脅要傷害身體,神能將身體與靈魂都丟在地獄裡。神能保守你們脫離人所威脅的事,而祂所威脅的,比人所威脅的更可怕;因此,讓我們的眼睛在頭上,看見敬虔與罪的結局,是這種情況下的一大幫助,使我們的信心不至於失敗。

希伯來書一章9節講道

「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希伯來書一章9節)

在上下文中,使徒正在證明基督獲得了比天使更尊貴的名。他們是僕人,祂是兒子;他們是受造物,祂是神;他們要敬拜,祂要受敬拜,在這些神聖的尊榮中,他們無法與祂相通;他們是救贖奧秘的旁觀者,祂是救贖世界的元首,因為祂是被神莊嚴地任命為此職。這就是經文的論點,引用自詩篇第四十五篇,「你喜愛公義……」

在這些話語中,我們有(1.)對基督的描述;(2.)基督的尊榮;(3.)兩者之間的關係,即「所以」。前者是後者的基礎。

  1. 在對基督的描述中,祂的聖潔受到關注;且 [1.] 兩方面都提到了,「喜愛公義」、「恨惡罪惡」。

[2.] 祂內心習慣性的傾向在祂所做或現在所做的一切中得到證實;一切都源於祂對公義的愛與對罪的恨。

[3.] 這種讚美或描述不僅涉及祂個人的實踐,也涉及祂的設計。祂的心志不僅在於自己實踐聖潔,也在於在世上推廣聖潔;因為道成肉身之神的聖潔,對祂的人格與職分而言都是本質上必要的。藉此,祂得到了適當的資格。沒有什麼比愛更能促使我們徹底完成一件事;這是基督的原則;因此祂會表達出最有效的手段。

  1. 祂的尊榮: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意即,將你高舉在世人與所有天使之上。膏抹常被應用於基督:詩篇二章2節,「抵擋耶和華並祂的受膏者」;使徒行傳四章27節,「你所膏的聖僕耶穌」;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節,「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因此,祂在希伯來文中被稱為「彌賽亞」,在希臘文中被稱為「基督」。這種膏抹通常象徵三件事:

[1.] 權力與權柄的賦予,正如掃羅因受膏而成為以色列王(撒母耳記上十章1節),亞倫與其子受膏成為祭司(出埃及記三十章30節)。因此,基督受膏是為了授權祂的施行,或賦予祂中保職分的權柄與能力。

[2.] 裝備並使受授權者有能力履行他被呼召去擔任的職分;因為油是預表性的,象徵聖靈的恩賜與恩典。因此,耶穌基督「被聖靈和能力膏抹」(使徒行傳十章38節),以使祂的人性適合如此崇高的職能。

[3.] 祂回到天堂時所受的歡迎與款待;因此,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那榮耀的尊榮,當祂莊嚴地坐在至大者的右邊,並進入祂的國度時,就是祂的膏抹;因為那時祂被莊嚴地立為「主和基督了」(使徒行傳二章36節),並被證明是主的受膏者,我稍後會更充分地說明。

  1. 祂的尊榮與祂的描述之間的關係,即「所以」。至少,這是祂在世上因愛公義、恨惡罪惡所做之事的結果,但此外,這對祂而言也是一種賞賜:腓立比書二章9節,「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羅馬書十四章9節,「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這絲毫沒有減損祂的功績;因為在其中祂考慮的不是自己,而是我們,好使祂能成為我們慈悲的大祭司,或保護祂子民的大能君王。神的兒子在道成肉身之前,就擁有一種無法增加的榮耀,以及一種無法增長的完全權利;無論祂作為中保接受了什麼榮耀,這都比祂自己更關乎我們。

教義:耶穌基督作為中保,因祂對公義的愛與對罪的恨,被神尊榮並高舉,不僅在所有世人之上,也在所有天使之上。

在處理這一點時,(1.)我將談論基督的聖潔;(2.)祂的受膏,這是其結果與果實。

首先,關於基督的聖潔,無論是就祂的人格還是職分而言。

  1. 就祂的人格而言。這裡我們必須考慮祂神性與人性原始的聖潔。神性;祂被稱為(以賽亞書四十五章21節)「公義的神,又是救主」。人性;祂完全脫離了亞當後裔所受的那種原始傳染:路加福音一章35節,「你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現在加上祂在心靈與生活中對神完美的實際順服,這既是對所有人類所負有的共同義務律,因為祂理當「盡諸般的義」(馬太福音三章15節),也是對祂自己特有的中保律:希伯來書五章8節,「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藉此祂回應了我們所違背的律法之目的,也是恩典之約的功德根源,藉此所有祝福都傳遞給我們: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那麼,祂個人的聖潔使祂蒙神悅納,也應使祂成為我們所愛慕的。祂喜愛公義,恨惡罪惡。亞當在無罪狀態下完美地喜愛公義並恨惡罪惡,但並不恆久,因為他很快就墮落了。信徒在重生狀態下真誠且恆久地喜愛公義並恨惡罪惡,但並不完美;但基督在取了我們的人性時,在心靈與實踐中,完美且恆久地喜愛公義並恨惡罪惡,甚至直到死。這使祂具備了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分資格。作為先知,還有誰比一個對聖潔有完美之愛、對罪有完美之恨,且這一切顯明在我們人性中的人,更適合教導世界聖潔呢?天使是聖潔公義的,但不如基督,祂除了神性本質上的純潔與聖潔外,還取了我們的人性,並將其保持在純潔與無辜中。因此,祂的本性與實踐與祂的設計相符:約翰一書三章5節,「祂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裡面並沒有罪。」作為祭司;祂的聖潔賦予了祂犧牲與代求的價值:希伯來書七章25、26節,「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這裡有一個純潔、無瑕疵的祭物,在地上獻給神,並在天上被辯護與呈現。那位要代表他人進行補償的人,自己必須脫離罪的玷污,好使祂不僅是我們的贖價,也是我們的榜樣。然後作為君王,這種純潔與聖潔是必要的,不僅是為了使祂能有力地影響,也是為了喜愛並庇護世上一切良善、聖潔與公義的事物;因為箴言十五章9節,「惡人的道路,為耶和華所憎惡;追求公義的,為祂所喜愛。」前者是祂憎惡的對象,後者是祂喜愛的對象。惡人暫時繁榮成功,因此他們認為神愛他們,但他們在掌握一切審判權的主眼中卻是可憎的。他們不能從祂的寬容中推斷出祂的認可。不;也不能推斷出祂對人類事務的忽視,彷彿這些事務被留給了他們自己的機遇與裁決。不;從中能推斷出的,只有祂對最壞之人的極大寬容與憐憫,同時祂正在邀請他們悔改。另一方面,你們看到了重生者的性情,他們不是敷衍了事地做聖潔公義的事,而是將全心與渴望投入其中。他們「追求公義」;他們的事務就是成為卓越的聖潔;毫無疑問,他們是被基督所愛的:因為那恨惡罪惡、喜愛公義的人,必會愛那些追求公義的人,對我們而言,沒有什麼比被我們的救贖主所愛更甜蜜、更榮耀、更蒙福的了。被一位君王所愛,或被一位智者或學者所愛,我們極為看重;那麼,被基督所愛又是什麼呢?這不會是一種貧瘠或空洞的愛。那麼,祂適合成為世界的君王。
  2. 到目前為止,我們談論的是祂個人的聖潔,這使祂蒙神悅納、為我們所愛慕,並使祂具備了職分的資格。現在讓我們看看祂如何在職分中,正如在人格中一樣,展現這種對聖潔的愛與對罪惡的恨。表達此職分的通用術語是「中保」。三個具體的職能是先知、祭司與君王。

[1.] 就通用術語「中保」而言,其工作是帶來……

使天與地彼此親吻,或使神與人之間重歸於好——神因罪受了冒犯,人則成了罪人——祂在其中所做的一切,皆是出於祂對公義的愛與對罪惡的恨,而罪惡正是神與我們之間那巨大的隔閡。因此,祂的主要目的必然是毀滅罪惡並推動聖潔。但以理書九章24節告訴我們:「受膏者(彌賽亞)來到,是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中保來到世上的偉大事業,正是要摧毀罪惡的統治與權勢,推進一切良善與聖潔的實踐,並將失喪的世界挽回歸向神。正因祂的心如此專注於此,神才用喜樂油膏祂,勝過膏祂的同伴。

【二】讓我們來看祂執行此職分的三個具體功能:先知、祭司與君王。

(1)作為先知,祂藉著祂的教義表明祂愛公義、恨罪惡,因為這教義的整體架構除了顯明並呼喚對罪的恨惡與對聖潔的愛之外,別無他物:約翰福音十七章17節:「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詩篇一一九篇140節:「你的話極其精煉」。所有的歷史、奧祕、誡命、應許與警告,都指向這同一個目標:使罪在我們裡面被治死,並在世上被視為卑賤與不被尊重。歷史是聖潔的典範與榜樣,這些榜樣取自那些與我們一樣,並未脫離血肉之軀的利益與關切,卻在各自的世代中取悅並事奉神的人,為要激勵我們效法同樣的勤勉與捨己:希伯來書六章12節:「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奧祕不僅是為了引起我們的驚嘆,更是為了培養一種真實的敬虔精神: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以為異」。整本福音被稱為提多書一章1節:「合乎敬虔的真理」;提摩太前書六章3節:「合乎敬虔的教義」;因為它傳遞了事奉神最精確、最完美的途徑。主耶穌渴望這教義能在世上扎根,因此祂親自降卑取了我們的本性,向我們宣講這道。至於祂的誡命,它們全都規定了對神普遍的依附與倚靠,使我們不致被罪惡虛假的誘惑與享樂所擄去,而能活在對神完美的順服中,並對人活出公義與慈愛。此外,這道揭露了我們為自己所設的一切欺瞞與謬誤,使我們免於世俗與肉體目標的污穢摻雜:它揭露了那些狡詐的藉口,以及為了掩飾與隱藏罪惡而設的最具煽動性與詭詐的計謀:希伯來書四章12節:「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簡言之,其全部目標在於使我們能取悅神並蒙祂所愛: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應許呼召我們追求心靈與生活最大的純潔與潔淨:哥林多後書七章1節:「既有這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警告亦然;基督為何告訴我們有無盡且無安息的折磨、無底的深坑、永不熄滅的火?豈不是要使罪在我們眼中更顯可憎與可恨嗎?當然不是為了恐嚇我們,而是為了使我們成聖;因為祂的統治更多是藉著愛,而非恐懼。如今,凡明智地考察基督教的人,很快就會看出,這宗教是由一位愛公義、恨罪惡的主所建立並推行的。

(2)祂的祭司職分在於祂的獻祭與代求,正如律法下的祭司既獻祭又為百姓代求。基督獻祭的意圖是什麼?不就是為了除掉罪嗎?希伯來書九章26節:「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也就是說,不僅是除掉罪的刑罰,更是除掉罪的權勢。基督的死亡與受苦中有三件事能使我們恨惡罪惡,從而愛公義:(1)藉著代表性;(2)藉著獲取性;(3)藉著義務性。

(1st)藉著代表性。祂痛苦的受難是神對罪與罪人極大忿怒的明證:因為如果基督必須如此受苦,否則罪就不得赦免,這就警告我們,在觸碰禁果時必須極其謹慎。當我們想起祂痛苦的掙扎、祂那受咒詛且羞辱的死亡時,我們應當呼喊:「哦,可憎的罪!」這就是羅馬書八章3節那句話的意思:「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也就是說,藉著贖罪祭,或基督的犧牲,祂定了罪的罪案,祂留下了祂對罪不悅的烙印,這應當促使我們對罪保持極大的謹慎與警惕;因為如果對青翠的樹尚且如此,對枯乾的樹又將如何呢?

(2d)藉著獲取性與救贖。基督不僅是來贖去罪的刑罰,更是要將罪從我們心中除去。正如祂平息了神的忿怒,祂也買贖了聖靈;在這個意義上,我們的舊人被說成是與祂同釘十字架(羅馬書六章6節),即獲得了能使舊人被釘死的恩典。如果我們軟弱地向私慾屈服,並藉口缺乏能力,而實則是缺乏拋棄它們的意願,那我們就是懶惰且懦弱的。

(3d)藉著義務性。藉著祂這愛的大能實例,誘導我們殺死對罪的愛:彼得前書二章24節:「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既然祂親身擔當了我們罪的重擔,並忍受了罪所當得的忿怒,如果我們對基督的愛有絲毫的尊重,我們斷然不會憐惜我們最鍾愛的私慾,也不會繼續活在罪中而對公義死,更不會明知故犯地做任何冒犯祂的事:以斯拉記九章14節:「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命令,與行這可憎之事的民結親呢?若這樣行,你豈不向我們發怒,滅絕我們,以致沒有一個人剩下逃脫的嗎?」

(3)接下來是君王。祂的心如此專注於愛公義、恨一切罪惡,以至於祂親自作為先知降臨,教導這罪惡失喪的世界如何重新成為聖潔;又作為祭司為這有罪的世界而死,使他們與神和好。祂當然也適合統治與管理世界。統治有兩個部分:律法與實際的行政。祂的律法全是良善且公平的,與祂的教義一致。正如祂作為先知宣告這些事,祂也作為君王對這些事發出命令。關於祂的律法我們無需多言,但行政管理則值得我們深思。在祂國度事務的公義治理中,祂顯明自己是一位愛公義、恨罪惡的主。正如律法良善且公平,祂的行政亦是正直公義的。這國度的行政是雙重的:內在的與外在的。

(1st)內在的。基督被立為神教會榮耀的元首與主宰,祂要將失喪的百姓挽回歸向神。祂的內在行政分為「有效的」與「賞賜的」。

(1st)有效的:藉著祂的先行恩典,祂改變我們的心,將我們帶入祂的國度,在我們裡面動工產生信心,使我們成為祂甘心樂意的子民。歸正(Conversion)是祂的君王作為之一,是藉著祂先行恩典的功效在我們裡面作成的;否則我們無法進入祂的國度:馬太福音十八章3節:「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歌羅西書一章13節:「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直到祂治服我們心中罪與撒但的權勢,我們仍會在那暴政下呻吟: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

(2d)賞賜的:藉著今生與來世敬虔的獎賞。今生:羅馬書十四章17節:「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良心的平安、恩典的增長、聖靈中的喜樂。那些認真致力於愛公義、恨罪惡的人,絕不會缺乏鼓勵:彼得後書一章11節:「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來世,天國是成聖者的份:使徒行傳二十章32節:「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祂使所有信祂的人成聖,然後賜給他們永生。

(2d)外在的:在祂護理的過程中。基督建立了一種治理,祂將在那裡眷顧並保護那些行事正直的人:詩篇十一篇7節:「因為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喜愛公義;正直人必得見他的面」。但神對不順服的人終日發怒(詩篇七篇11節)。這只是神的忍耐之日。神正在預備自己。那麼,我們既不可反抗祂的治理,也不可不信祂的護衛;因為基督在祂的國度中施行公義,防衛善人,毀滅惡人,祂終必熱切地維護一切聖潔與公義的事業。

其次,我現在要談到基督的受膏,這是前述職分的後續果效:「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在這裡你可以觀察到:(1)這受膏的作者,神,就是你的神;(2)這特權本身,即被喜樂油所膏;(3)這特權的分享者,或應用此特權的人。一位是主要的、獨特的,擁有卓越地位的,即中保;其他人則是次要的,在較低程度的參與中,這裡稱為祂的同伴。讓我們稍微解釋這些事。

  1. 這受膏的作者,神,就是你的神。這是對祂作為神還是作為人說的?這兩種意義上都可能是真實的。就祂的神性而言,祂是神所出的神,正如約翰福音一章1節所言:「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就祂的人性而言,祂是婦人所生的受造物,因此神是祂的神,正如神是所有血肉之軀的神一樣。但這話特別是指祂作為中保而言,因此基督是神盟約中的一方。神與祂之間有盟約:約翰福音二十章17節:「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盟約的總綱是,祂在地上受苦並藉著為我們成為咒詛而滿足神的公義之後,最終要從墳墓中復活,並被高舉至天上的君王權位。盟約所包含的一切,都在神與基督的這項交易中體現出來。

[1.] 神提出條款,或要求祂的兒子捨棄生命;作為祂勞苦的代價,神應許祂必看見後裔,神必賜給祂許多兒女: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0節:「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2.] 聖子同意了,並說:「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看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詩篇四十篇6、7節);「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這裡,永恆的神子同意並與祂的父立約,要執行對祂律法完美的順服,並為全世界的罪獻上自己作為那神聖且無瑕疵的祭物,這對於除罪是必要的。

[3.] 基督不僅同意,而且帶著所有的喜樂與歡欣投入神這整個旨意與謀略,並非常甘心樂意地完成所指派給祂的工作與職分,直到將其帶向美好的結局與成果:詩篇四十篇8節:「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

[4.] 在這甘心樂意的順服之後,祂要申訴這盟約:詩篇八十九篇26節:「他要稱呼我說:你是我的父,是我的神,是拯救我的磐石」;詩篇二篇8節:「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在此之後,便有了——

[5.] 神的回答:「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以及詩篇一一○篇1節:「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聖經就這樣用我們自己的方言,或用我們最能理解的語言,向我們低語那從永恆以來神與基督之間所訂立的契約或交易,其中基督承諾完美地履行神的旨意,並完成一切主動與被動的順服直到死亡,從而得到神的應許,使祂成為所有順從祂的人永遠救恩的根源。救贖罪人不是昨日的工作,也不是偶然的事件,而是經過深思熟慮,並以無限智慧所籌劃的。在那偉大的工作進行之前,有一項預備性的協議,因此我們不應輕視它,也不應草率地忽略它。

  1. 這特權本身:被喜樂油所膏。這標誌著祂莊嚴的被高舉與被接納以執行祂的職分。眾人都同意,油是指聖靈,基督就是藉此受膏的:路加福音四章18節:「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

[1.] 基督在母腹中受孕時受膏,那時祂被聖靈所聖潔;因為聖靈的工作不僅是從童貞女的本質中塑造祂的身體(這是自然本身無法做到的),更主要是為了保守祂免於罪惡,並賦予祂聖潔的恩賜;從那時起,祂在智慧與身量上,並在神與人喜愛祂的心上,都一齊增長:路加福音二章52節。

[2.] 此外,基督可以說是在受洗時受膏,那是祂職分的公開祝聖,當時聖靈以鴿子的形狀降在祂身上(馬太福音三章16、17節;約翰福音一章33節)。再者——

[3.] 祂可以說是在升天時受膏,那時祂從父領受了聖靈的應許,將聖靈澆灌在祂的門徒身上:使徒行傳二章33節:「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我認為這就是此處的含義,即祂在神右邊榮耀的高舉,在那裡,祂擁有了一切權柄,歡喜地期待並成就祂救贖的果效。我之所以更加確信這一點,是因為:

(1)基督的高舉可以說是祂回到天上的歡迎儀式;神彷彿拉著祂的手,在祂經歷了屈辱的所有憂傷後,將祂安置在寶座上。正如我們藉著拉住手並帶進屋子來歡迎令我們喜悅的陌生人或客人,基督也被神的右手高舉,並被歡迎進入天堂,因為祂完成了祂的工作,並為神的榮耀與受造物的順服作了充分的預備;正如我們在祂的勸導引領之後,也被接進榮耀裡:詩篇七十三篇24節:「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裡」;那時,我們眼中的淚水都將被擦去。

(2)「喜樂油」一詞暗示了這一點;因為那是招待受邀參加宴席的尊貴客人的方式。我們看到一位婦人對基督實行了這一點:路加福音七章37節:「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另一位也是如此:馬太福音二十六章7節:「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詩篇作者在談到神節期的款待時說:詩篇二十三篇5節:「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頭」。另一處提到此習俗的是詩篇一○四篇15節:「酒能悅人心,油能潤人面」。所有這些經文,以及聖經中許多其他地方,都暗指將一些芬芳珍貴的香膏澆在尊貴客人頭上的習俗,稱為喜樂油,因為它的用途是使精神振奮與愉悅。如今,因為這是給予他們的一種非凡的尊重,這個短語最終演變為表示「高於他人」的意思;因此,它恰當地應用於基督,神已將祂高舉在所有人類與天使之上,因為祂所領受的屬靈與神聖權能,超過了傳遞給任何其他人的。

  1. 受膏的人。

[1.] 在這受膏中有一位是獨特的,即主耶穌基督。特權有兩類:(1)有些事只賜給基督,不賜給我們;例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使萬物跪拜(腓立比書二章9節);作為更新狀態的元首(以弗所書一章21節),身體的救主(以弗所書五章23節);擁有分賜聖靈、管理護理等權柄。這一切都是基督所獨有的;人類與天使都不與祂分享這些榮譽。(2)有些事是賜給基督與祂百姓的;例如使人成聖與安慰的聖靈、天上的基業、對屬靈仇敵(魔鬼、世界與肉體)的勝利;這些是賜給我們與祂的;只是神使祂的兒子勝過祂的同伴:羅馬書八章29節:「使他作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祂必須擁有長子應得的榮譽。古時,長子是家中其餘成員的主:創世記二十七章37節:「以撒回答以掃說:我已立他為你的主,使他所有的弟兄都作他的僕人」。長子也給其餘的弟兄一份父親的財產,並為自己保留雙份:申命記二十一章17節:「卻要認這失寵的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倍給他,因為這是他氣力的強壯,長子的名分本是他」。基督既是長子,祂在凡事上都必須居首位。在我們的爭戰與試煉中,祂是我們救恩的元帥(希伯來書二章10節)。在聖潔上,祂是我們的榜樣,即我們必須臨摹的副本: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每一類中的第一位,都是其餘成員的標準與準則。在我們的榮耀與福分中,祂是我們的先鋒(希伯來書六章20節),祂已實際佔有了祂將賜給祂跟隨者的那份福分與榮耀;因此,基督的榮譽被保留,而信徒在跟隨他們的元首經歷每一種狀態與境遇時,也得到了安慰。

[2.] 其他人被接納在較低的程度上分享這恩典,稱為祂的同伴。他們也被神高舉並賦予恩典,勝過世上的其餘人,但不如基督那樣。這裡我觀察到兩件事:

(1)他們必須是祂的同伴與夥伴。有時他們被稱為祂的弟兄(希伯來書二章11節);有時是祂奧祕身體的肢體(以弗所書一章22、23節);有時是與基督同作後嗣(羅馬書八章17節);意指所有信徒,他們在恩典與榮耀上都與祂同行。在分享這受膏之前,我們必須先成為這樣的人。「主動者的行為在於被動的、已聯合且預備好的受體中」——那些從另一方領受影響的人,必須為他們所領受的做好準備,並與他們所領受的那一位聯合。因此,只有基督的肢體與同伴才能分享祂的受膏。但他們是誰呢?所有那些與祂有同樣心志的人,那些愛公義、恨罪惡的人,那些認真致力於推進神的榮耀,並在自己與他人身上摧毀罪惡統治的人;簡言之,那些藉著聖靈重生並植入祂奧祕身體的人。

(2)我觀察到的下一件事是,所有這些人都可以根據他們在身體中所承擔的份量與部分,領受這受膏的一點點:約翰一書二章20節:「你們有從那聖者來的恩膏」;參照詩篇一三三篇2節:「這好比那貴重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澆在我們頭上的膏油如此豐盛,以至於它擴散到祂所有的肢體,神是其作者:哥林多後書一章21節:「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這是一項神聖的工作,但傳遞給我們的管道或媒介是基督,祂是整個家庭得以供應的巨大容器:約翰福音一章16節:「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它主要在於聖靈的恩賜,使我們成聖並為我們當前的工作與最終的獎賞作預備,並以我們在神愛中的當前份額與榮耀的盼望來安慰我們:哥林多後書五章5節:「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已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

應用。我要勸勉你們兩件事:(1)追求聖潔;(2)獲得更多的喜樂油。

  1. 追求聖潔。如果僅僅是因為這取悅基督,且在祂自身的人性中顯明出來,這就足以促使我們了。正是對聖潔的愛與對罪惡的恨,將祂從天上帶下來,並使祂投身於我們救贖的工作。沒有什麼比愛更能促使我們去做一件事,也沒有什麼比恨更能促使我們去避免一件事。這些是基督承擔罪人救贖的動機。現在,我們應當愛祂所愛的,恨祂所恨的:啟示錄二章6節:「你恨惡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這也是我所恨惡的」;箴言八章13節:「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那驕傲、狂妄,並乖謬的道,都為我所恨惡」。但這個論點的意義遠不止於此。這是我們救贖主的目的:約翰一書三章8節:「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如今,基督徒若違背他們救贖主所設定的終極目標,是不合宜的。但這還不是全部;這是在輕視我們救贖的代價,彷彿神兒子之死並非什麼偉大的奧祕;因為如果我們輕視這些益處,我們就是輕視了贖價(彼得前書一章18節)。是的,其中還有更深一層的含義,我們忽略了本可以藉著如此簡單的條件所獲得的恩典。主耶穌基督的降臨必然在某種程度上縮短了罪惡的權勢,否則祂就白來了。祂獲得了祂所買贖的恩典:約翰福音十二章31節:「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這些是祂死亡榮耀的果效,即它將導向神的榮耀,並在世上推翻罪與撒但的國度。那些被啟示了這買贖之恩,卻仍拒絕這邀請的人,犯了懶惰懦弱的罪;如果他們沒有從魔鬼的權勢下被拯救出來,並恢復到聖潔的生活中,他們的定罪是公義的。在亞當墮落後的自然狀態中,我們全都敗壞且失序,但第二個亞當降臨,是要將那些混亂與失序的事物恢復到它們正確且原始的秩序中。人已從聖潔與幸福中墮落;罪與撒但已在這世上統治並肆虐;這世界的人在他們惡劣的狀況中自以為福,並以他們的奴役與束縛為樂。如今,如果基督降臨是為了除掉罪並引進永義,難道一切還要像以前一樣嗎?失序的世界還要繼續它古老的習性嗎?在我們中間,必然應該看到祂降臨更明顯的果效。如果人們在經歷了這一切之後,仍躺臥在邪惡中,背對著那照著祂形象被造的神,並任由罪與撒但隨意統治,那麼那些失序的事物是如何被恢復秩序的呢?神兒子藉著祂聖潔的一生與血腥的受難,到底做了什麼?顯然,要麼是這買贖的價值並非如此偉大與榮耀,要麼就是我們對它的利用太少,以至於我們在神的以色列中成了完全的陌生人。

我還沒講完這個論點。如果我們繼續與基督如此不相似,我們就與祂沒有相交,甚至是在否認祂:約翰一書一章6-8節:「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如此莊嚴的序言引出了這真理,為要表明如果我們活在罪中,我們就必死在罪中,那時一切幸福都將離我們而去。

  1. 追求更多的受膏。祂是基督(受膏者),神的受膏者;我們必須成為基督徒:使徒行傳十一章26節:「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被聖靈與能力所膏,使我們能明白神的心意,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祂,做祂的工作,並投身於祂的爭戰,與魔鬼、世界與肉體爭戰,直到我們與基督一同在天上得勝。所有人都必須受膏。

[1.] 這是基督高舉的果效,即差遣並澆灌聖靈。基督的屈辱有其果效,基督的高舉也有其果效。基督屈辱的果效是除去律法的咒詛、平息神的忿怒、滿足祂的公義、廢除魔鬼對罪人所擁有的權利,以及恢復歸向神並享受永生的權利。基督的高舉也有其果效;即應用這恩典並執行這權利,藉著使我們這些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活過來,赦免我們的過犯,並將我們帶入永恆的道路。如今,我們在基督裡不僅應當尋求滿足的力量,還應當尋求重生的力量,以及祂那有效的恩典來應用祂為我們所買贖的一切,使祂不僅成為我們的公義,也成為我們的聖潔(哥林多前書一章30節)。既然基督如此有能力且甘願將這恩典自由且豐盛地分賜到人的心中,這恩典絕不應被忽略。

[2.] 考慮這恩典的必要性。我們對公義的愛與對罪惡的恨,是這受膏的果效,因為情感隨從本性。當我們活在聖靈裡,我們就當順著聖靈而行:詩篇九十七篇10節:「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邪惡」。所有自稱歸向神的人,都必須以這種方式證明其真實性。因此,正如你們想要取悅基督,就不要忽略這恩典。

[3.] 考慮其效用與益處。這是為了我們的安慰。聖靈被稱為「喜樂油」,因為我們所分享的益處是極大喜樂的事:使徒行傳十三章52節:「門徒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使徒行傳八章39節:「就歡歡喜喜地走路」;使徒行傳十六章34節:「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這是為了我們的榮譽,我們被高舉在他人之上,我們越是分享聖靈,就越是如此:彼得前書二章9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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