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的百姓恨他,打發使者隨後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路加福音十九章14節)
這段經文是我們主耶穌在臨近耶路撒冷時所說比喻的一部分,當時眾人以為祂將要承接王權,在他們中間以盛大的排場與榮耀作王。為了防止這種誤解,祂提出了這個比喻:其中的「貴族」是指祂自己;「僕人」是指所有信徒,特別是祂教會的教師與牧者;「交給他們的銀子」是指屬靈的恩賜與恩典;「往遠方去得國」是指祂升天並坐在至大者的右邊;「在他不在期間騷動的百姓」是指頑梗的猶太人,以及隨之而來所有拒絕祂統治的人;「祂的回來」是指祂末後降臨施行審判,屆時祂將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我的目的僅在於探討那表達世人不願順服基督的經文:「但他的百姓恨他,打發使者隨後去,等等。」
在這些話語中,請留意:
- 罪行:「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等等。
- 有罪之人:「他的百姓」;約翰福音一章11節:「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 內在的推動力:「他們恨他」。恨是一種在確信之後仍有的惡意厭惡:約翰福音十五章23節:「恨我的,也恨我的父。」他們否認並棄絕了對基督的一切順服,儘管他們有足夠的證據確信祂就是彌賽亞。在屬肉體與邪惡的人心中,不僅有對基督的忽視,更有對基督的恨惡;部分原因是從忽視到輕蔑與恨惡的路徑極短;部分原因是他們的心已傾注於他處,對於那位本可挽回並重塑他們的主,毫無愛慕之情:約翰福音三章19節:「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又因為他們視祂為譴責他們所沉溺之生活方式的人:約翰福音三章20節:「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 表達恨惡的方式:「打發使者隨後去」。這必須從比喻的角度來理解;因此,他們隨後打發的使者,無非就是對基督信仰以及那些宣稱基督名號之門徒的迫害,這簡直就是對天上的基督公開宣戰,如同打發使者隨後追趕一般。使徒保羅論到猶太人時說(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5節):「這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不得神的喜悅,且與眾人為敵。」
- 罪行,即蓄意拒絕順服基督:「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在此:
[1.] 被拒絕的是祂的統治。基督所到之處,祂必作主、作王。祂的國度是要求我們屬靈順服的治理;這是放縱的世界所無法忍受的。
[2.] 拒絕的方式;是蓄意的(οὐ θέλομεν),「我們不願意」。他們沒有提出任何合理的理由,而是蓄意且頑固地拒絕祂的治理;這指責了猶太人的頑梗,他們無理地抵擋信仰。
教義:基督的屬靈國度是屬肉體的世界所最抵擋的。
猶太人否認祂作他們的王;他們對待祂及其使者的全部行徑,都在訴說這句話:「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當祂在場時,他們輕蔑並藐視祂的身分,以輕蔑的口吻稱祂為「這個人」;然而在比喻中,祂被描繪為一位貴族,是國度的繼承人。當祂不在場,往遠方去得國時,他們虐待祂的使者。悖逆的世界背離基督,是因為祂看不見;他們不願受一位看不見的君王所管轄。但這不僅是猶太人的罪,也是外邦人的罪;因為外邦人為何爭鬧,萬民為何謀算虛妄的事呢?詩篇二篇3節:「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悖逆世界的一切作為,都是為了丟棄基督的軛,解除對祂忠誠與順服的羈絆。
我將證明:(1)基督擁有一個國度;(2)按理說,這個國度應當被順服;(3)是什麼驅使並引誘人們如此厭惡祂的君王職分。
I. 基督擁有一個屬靈國度,因為凡屬於國度的一切要素在此皆具備:這裡有一位君王,即基督;有一部律法,即福音;有臣民,即悔改的信徒;有賞賜與刑罰,即永生與永刑。
- 這裡有一位君王,即中保,這國度是屬於祂的。國度本源上屬於神,作為神,但衍生性地屬於基督,作為中保:詩篇二篇6節:「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腓立比書二章10-11節:「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這由救贖主所執行的國度,並未廢除或使我們對神的義務失效。不,這新的統治並非破壞了前者,而是累加的;也就是說,它並沒有廢除神所擁有的統治權與權利;那權利依然存在,且只要人從神領受生命,並藉由每日的護理與保守延續其生命,這權利就將持續;但這是附加在前者之上的。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統治權仍在神手中,但實際的執行是藉由基督。
- 這裡有臣民。在說明他們是誰之前,我必須先說明臣民有雙重考量。有些人是藉由神的賞賜成為臣民,另一些人不僅藉由神的賞賜,更藉由他們自己的同意成為臣民。藉由神聖的賦予,萬有都被置於基督手中,並置於神之子與我們救贖主的權下;因此,沒有受造物能免於祂的統治;甚至連魔鬼本身也不例外,儘管它們是背叛神的反叛者:以弗所書一章22節:「又將萬有服在他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無論它們願不願意,它們都受制於祂絕對的統治與主權;因此,所有的人都是基督國度的臣民,部分是因神聖的義務而必須如此,部分是因祂至高的護理而被迫順服祂的旨意。這是一種對祂權能的被動順服,而非對祂律法的自願順服;但我們現在所談的並非此類。另一類是藉由同意而成為臣民的人,他們自願將自己交給救贖主,按祂的條件得救:哥林多後書八章5節:「但他們……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因此,這國度的臣民是悔改的信徒。魔鬼與惡人無論願不願意都是祂的臣民;但基督所有的子民,都是藉由自願的順服與同意,或藉由聖約將自己獻給祂,而成為祂的人。我稱這些人為悔改的信徒,因為信心與悔改對於我們進入這種順服關係都是必要的。
[1.] 悔改,使我們能放下先前的敵意,從而與祂結盟並立約。因此,傳講悔改常被稱為傳講神的國:馬太福音四章17節:「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馬可福音一章14-15節:「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2.] 信心是必要的;因為接受基督等同於相信: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那麼,什麼是接受基督呢?就是為了神差遣祂的目的而接待祂;簡言之,就是承認祂為主、為王;正如使徒在歌羅西書二章6節所解釋的:「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他而行。」
- 這位君王與這些臣民之間的交往律法(因為所有國度皆由律法治理)。基督的律法就是福音或新約,它既是義務的準則,用以顯示我們對基督所負的責任;也是恩典的憲章,用以顯示若我們具備適當的條件,我們能憑藉祂的功德與憐憫從祂那裡期待什麼;因此,福音的全部設計,都是為了引導我們謙卑地順服基督的醫治與拯救方法;福音所有的教義、誡命與應許皆指向於此。福音不僅是一個應許,更是一部律法:羅馬書三章27節稱之為「信主之法」;它不僅要求信心,更要求順服: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8節:「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彼得前書四章17節:「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僅僅宣稱福音是不夠的,我們必須順服福音。福音中的某些誡命是奧秘的,例如信靠基督:約翰一書三章23節:「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有些是道德的,即我們對神所負的原始義務:哥林多前書九章21節:「對神不是沒有律法,而在基督律法之下。」不是無律法(ἄνομος),而是在律法之內(ἔννομος)。
- 賞賜與刑罰。
[1.] 關於刑罰。雖然福音的本意與職責是賜福而非咒詛,但若人蓄意拒絕此一恩典的益處,他們便陷入了所能想像最嚴重的咒詛中:約翰福音三章19節:「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希伯來書十章29節:「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違背我們的救贖之道,比單純違背義務更為嚴重。其中包含更多加重罪行的因素;因此,這不僅增加了神所施加的痛苦,也增加了我們對自身罪惡與忘恩負義的反思所帶來的折磨。
[2.] 賞賜。基督國度的特權極其宏大。
(1)在今世,藉由稱義的途徑獲得赦免與平安;如羅馬書五章1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以及成聖的途徑:加拉太書六章16節:「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這是神給予順服靈魂的款待,也是基督內在治理的果實。
(2)在來世,永恆的幸福,或不變的榮耀狀態: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4節:「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這是神國度的成全;這將是所有順服基督之人的分,無論他們在世上的境遇多麼卑微:雅各書二章5節:「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II. 按理說,這個國度應當被順服。
- 因為基督擁有統治的權利。祂藉由神的賞賜擁有無可置疑的頭銜:使徒行傳二章36節:「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以及祂自身的功德與救贖:羅馬書十四章9節:「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這應當使一切反叛的騷動平息。神難道沒有處置你的權利嗎?基督難道不應當捨命成為更新之國度的元首,最終卻僅僅因為受造物的頑梗反叛而被剝奪那榮耀嗎?絕無免除的希望。無論我們願不願意,我們都必須屬於祂。我們的同意與意願並不能增加祂頭銜的效力,只是若我們拒絕或不忠,便加重了我們的罪;若我們真誠,則使我們的順服蒙悅納。神珍視祂的賞賜,基督也珍視祂所獲得的權利與救贖,使祂不至於失去祂死亡與受苦的果實。
- 這新的權利與頭銜對我們而言是安慰且有益的。這是神憐憫人類的果實,建立了一種新的治理,這治理可能是我們苦難的救贖,卻非對我們義務的破壞。這是我們苦難的完整救贖;因為其目的是實現人的醫治與歸向神。聖經總是將其描述為醫治與恢復性的:使徒行傳十章38節:「神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他同在。」奉祂的名傳講平安,因為祂是萬有的主。正如使徒行傳五章31節:「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使我們能享受神的恩惠,並活在對祂的順服中。在這新的救贖性安排中,神旨在醫治我們的本性,恢復我們的平安與安慰,使我們能以喜樂與愉悅來事奉祂,否則我們將無法不帶恐懼與驚駭地想到祂,更遑論懷著蒙悅納的希望去取悅祂。
- 正是藉由祂的君王職分,基督所有的恩惠才應用在我們身上。作為祭司,祂為我們買贖了這些恩惠;作為先知,祂賜予我們這些奧秘的知識;但作為君王,祂將這些恩惠傳遞給我們,勝過我們的仇敵,改變我們的本性,並引導我們信祂、愛祂、順服祂:因為祂不僅傳遞恩惠,賜予我們罪的赦免,祂更在我們裡面作工,既要求悔改,也賜下悔改:使徒行傳五章31節:「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賜給以色列人。」那麼,既然祂的執行權力伴隨著祂的君王職分,我們就沒有理由厭惡它,反而應當為祂治理的這一部分而稱頌神。其果實與功效就是聖靈的恩賜,藉此一切都應用在我們身上;因此,對我們的傳遞就是以這種方式完成的:祂作為祭司的工作是面對神;而作為先知與君王,則是面對我們。作為先知,祂藉由赦罪賜予我們對神的美好知識來鋪路;但祂實際上是作為我們使人活過來的元首與君王,將祂的恩惠傳遞給我們。
- 我們對所有預定給我們的恩惠所擁有的實際個人頭銜,主要藉由我們對祂君王權柄的順服來證明。當然,若沒有這順服,我們就無法從基督得到任何益處:希伯來書五章9節:「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這不僅與祂的教義一致,也與祂的榜樣一致:第8節:「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現在,直到這一點被釐清,我們的靈魂就沒有安息:馬太福音十一章29節:「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作為先知去相信祂的教義,作為祭司去倚靠祂的功德是好的,但如果我們拒絕順服祂,我們的資格就不完整,其他行為也只是虛假與偽裝。因為除了那些順服祂的人,沒有人真正認識祂;除了那些按祂自己的方式信靠祂,並順服祂醫治與教導方法的人,沒有人真正倚靠祂的功德。神有極大的憐憫與智慧,將條件設定得如此明確,使那些軟弱的良心能更快得到安寧與安息;因為除非一個人極度愚昧,且在處理永恆利益上草率,否則不會質疑自己對義務的責任,但每個嚴肅的靈魂都會質疑自己對特權的宣稱,除非他們看到充分的根據與保證。現在,當我們清楚向他們證明,他們的一切都取決於接受基督為主,並將自己塑造為順服祂的樣式時,他們會更容易聽從我們;而藉由立約將自己獻給祂,他們會更樂意讓自己走在獲得穩固且無可置疑之平安的道路上,從而藉由遵循他們的義務,更快地從對自身利益的疑慮中解脫出來;因為如果這項工作受到重視,它會自我詮釋,並顯明其真實性。
- 如果我們不甘心順服祂恩典的國度,我們就將被迫順服祂權能的國度。神的旨意已經定下,萬膝必因強迫與約束,或自願與樂意,向基督屈膝。如果我們是被迫成為臣民,那將是我們的毀滅與滅亡;如果我們是自願的,我們就得著賞賜。基督將徹底毀滅頑固者;他們將感受到祂純粹君王權力而非牧者權力的影響:祂必用鐵杖打破他們,詩篇二篇9節。但祂牧者的杖與竿卻是祂子民的安慰,詩篇二十三篇4節,因為祂以拯救與溫柔的治理來統治他們。現在你們可以選擇;哪一個更令你們滿意?是祂的鐵杖還是祂牧者的杖?是與頑固的世界一同滅亡,還是被引導進入天上的榮耀?是拒絕你們的救贖,還是順服祂預防性恩典的感動?或者讓我這樣表達:基督,那位坐在寶座上行使君王權力者,手中既有劍也有杖,用以制伏祂的仇敵並治理祂的子民。劍是祂全能的護理;杖是祂全勝的聖靈。現在,成為謙卑順服的基督徒,總比繼續作祂頑固且惡毒的仇敵要好;將我們自己與我們所有的一切奉獻給祂,總比成為祂公義與憤怒報復的祭品要好。
- 這我們如此抗拒的治理,其實是一種蒙福的治理。基督親自為此辯護,馬太福音十一章30節:「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它本身是甘甜的,結果也是甘甜的。我們非常需要對基督的作王與治理有良好的看法,因為祂並非為了傷害我們,或藉由與我們福祉與安全無關的無謂律法來統治我們。看看這些律法本身;祂所要求的,不外乎是包含純潔與仁愛的真誠順服嗎?這兩者不僅不壓迫人性,反而使其完美,並賦予我們他人所沒有的卓越:箴言十二章26節:「義人引導他的鄰舍」;詩篇十六篇3節:「論到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再看看它們的結果與結局;祂所要求的一切都是為了我們的幸福。若是悔改與信心,那是為了我們的赦免與平安:使徒行傳三章19節:「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若是道德上的順服,那是為了祂能藉由聖潔引導我們歸向神,沒有聖潔,我們就不能見祂,也不能享受祂,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因此,如果我們罪惡的習俗沒有使我們成為不稱職的審判者,那麼這種治理就應當被順服並被選擇,勝過那種脫離它的自由;因為這一切都是為了我們的好處。
III. 是什麼驅使並引誘人們如此厭惡基督的作王與治理。
- 人心靈的邪惡結構。這種治理與人屬肉體與獸性的情感背道而馳。肉體不願受到約束與限制,因此屬肉體的意念與神為仇,羅馬書八章7節。這種抵擋的一部分仍殘留在重生者心中:羅馬書七章23節:「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加拉太書五章17節:「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因此,難怪惡人要擺脫那他們無法忍受的軛,這軛在他們想要滿足私慾時,總會讓他們感到刺痛。因此,他們拒絕順服基督。
- 這源於對自由的執著。人們希望隨心所欲,做任何令自己高興的事,而不受任何人追究:詩篇十二篇4節:「他們說:『我們必能以舌頭得勝;我們的嘴唇是我們自己的,誰作我們的主呢?』」他們無法忍受嚴格地審視自己該說什麼、做什麼。只要能取悅自己、獲取利益,他們就不會理會什麼是對是錯,也不會理會任何他們必須負責的上位者。我記得士師記二十一章25節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這裡也是如此。人,傾向於一切罪惡與邪惡,不願有王或主在他們之上,不願受任何治理;因此,「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我們心中充滿了一種對自由的錯誤觀念。我們將其視為隨心所欲的權力,而非行所當行之事的權力。如果我們考慮到它在人類治理中會產生的危害,其荒謬性很快就會顯現出來。如果人們不受任何規則與秩序的約束,他們會長成何等邪惡的怪物!世界很快就會變成上演各種罪行的舞台。如果我們考慮到人與神的關係,這種錯誤觀念會更加明顯。人沒有真正的自由,除非是那種適合受造物的自由,其絕對的依賴性必然意味著他對神的順服,他必須為自己所有的行為向神負責。因此,他真正的自由在於隨時準備順服他真正的主:詩篇一一九篇45節:「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去立志並行出令我們創造者、保守者與救贖者喜悅的事。此外,如果人擁有自由,那必須是一種能讓他追求至善與最終目的的自由。我們越是被限制於此,就越是在束縛之中;限制越少,就越自由。當然,理性本性若受到限制,無法享受神或尋求神,就是處於缺陷之中;因為人是為此目的而造的,只要他被阻礙無法達到此目的,他就是被束縛的。但這一點很少被考慮;我們所有的渴望就是隨意生活,不受任何人的控制。
- 這源於基督律法的本質:(1)它們是屬靈的;(2)它們要求捨己。
[1.] 它們是嚴格且屬靈的誡命,要求整個人順服基督;包括思想、慾望、傾向,以及行為;使徒說:「律法是屬靈的,但我是屬肉體的」(羅馬書七章14節);也就是說,它要求內在的純潔以及外在的順服。現在,人們寧願忍受任何外在的重擔,無論多麼沉重艱難,也不願忍受基督屬靈的軛。以法利賽人的制度與基督的律法為例。關於前者,馬太福音二十三章4節說:「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他們對百姓缺乏憐憫,因此強加嚴苛的條例。但馬太福音十一章30節,基督說:「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然而在當時,歸信法利賽教派的人比接受基督教義的人更多。人們寧願放棄任何東西,也不願放棄他們的私慾(彌迦書六章6-7節);他們會進行昂貴的祭祀,否定許多自然的感受,這一切都是為了保留他們心愛的罪。人感官的本性是如此,不願受到違逆,這產生了不敬虔與放蕩,人們沉溺於各種感官享受,因為他們不願否定自然的食慾與慾望,不願逆著血氣的潮流而行。所以年輕人被說成是隨心所欲,眼目所見的去行(傳道書十一章9節)。但如果本性受到一點點違逆,有些人只會暫時且輕微地去做,這就產生了假冒為善:以賽亞書五十八章5節:「像蘆葦草低頭。」如果這不能使良心平靜,我們就傾向於在外在儀式與嚴格的規定上過度,或藉由我們自己的一些附屬律法來折磨身體,這就產生了迷信:歌羅西書二章21節:「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我們將宗教寄託於禁戒某些食物,或進行某些苦行與外在的治死罪,從而束縛在我們自己製造的鎖鏈中。因此,這三種大惡:不敬虔、假冒為善與迷信,都生長在同一根莖與根源上。但當基督要求我們在靈裡事奉神,將心治服於祂時,我們卻無法忍受。因此,在所有那些不願讓基督作王的人所走的宗教道路上,你仍然可以觀察到他們對祂屬靈律法的抗拒。
[2.] 基督藉由祂的律法要求捨己: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我們必須否定自己的聰明與自己的意志。我們的聰明或智慧,只要是與基督教背道而馳的:哥林多前書三章18節:「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去譴責我們自己過去那種過度取悅自己的生活,去譴責我們自己的意志;因為沒有人能再隨心所欲:哥林多前書六章19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現在人們對此如此反感,以至於有人被帶領去捨己,並將所有的思想與慾望都順服於基督,簡直是一種奇蹟。
應用一:知識。
- 這向我們顯明了世上一切關於宗教的爭端究竟從何而起。有些人或許是出於無知而誤解了事物,有些自負的才智之士或許會反對基督的先知職分,駁斥我們至聖真道的奧祕;有些人或許會貶低祂祭物之功德,但最普遍的錯誤在於:世人拒絕讓祂作王統治他們。世上一切敗壞的部分都反對祂的君王職分。許多人在教義上正確,但在實踐上卻仍屬肉體。他們承認基督的救贖與因信稱義,卻不願修直腳下的路,不願照著基督的律法生活。我深信,這正是正統派信徒中那種極其定罪的罪。至於改革宗世界中的教義,唉!若你無法忍受祂嚴格的屬靈誡命,那麼高舉祂的功德又有何益呢?這無異於將救主與立法者對立起來,將祭司與君王對立起來。
- 這告訴我們,那些不願聽聞任何義務要求、不願提及信心之律或作為律法之新約的人,是多麼虧負了基督教。除了他們與那無法忍受基督統治與治理的屬肉體世界同流合汙之外,他們更是一筆勾銷了所有的宗教。若沒有律法,就沒有治理,也沒有治理者,沒有義務,沒有罪,沒有懲罰,也沒有獎賞;因為這些事物必然互為因果。有治理者必有治理,而一切正規的治理皆是藉由律法;否則臣民如何得知何為罪、何為義務呢?因為「真理是它自身與謬誤的準繩」(Verum est index sui et obliqui)。規定義務的律法賦予我們對罪的認識,若沒有懲罰與獎賞的制裁,一切不過是隨意的指引,我們可隨意遵守或忽略,而不致產生任何禍福。然而,這些是可怕且粗鄙的觀念,直刺宗教的心臟。
- 這告訴我們,要將基督安置在祂的屬靈寶座上,即安置在所有忠信基督徒的心中,是何等艱難的事。敗壞本性的聲音是:「我們不願這個人作王統治我們」;在我們被帶到基督的治理之下以前,其他的權勢轄制著我們;正如先知所言(賽二十六13);而它們不會輕易放棄其佔有權。我們受魔鬼、肉體與世界的統治。我們必須先從魔鬼手中被救拔出來,才能被帶進基督的國度(西一13)。如今,要將獵物從撒但手中奪回,需要一番艱苦的拉扯與搏鬥。至於世界,基督的贖價顧及了這一點:加拉太書一章4節說,「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藉由聖靈施行這救恩也是如此;因為除非我們擺脫屬世的靈,否則我們不配歸屬基督:哥林多前書二章12節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我們內在屬世的靈被治死多少,基督就在我們身上掌權多少。肉體亦然。在神改變人心之前,人沉溺於私慾,不顧念神,也不顧念基督與祂的救恩;獸性的食慾與感官支配著他們。但這些事的結局是什麼呢?參看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那麼,要將我們帶回神面前,使我們能完全將自己歸順於祂,你便可見需要何等大的能力,才能戰勝魔鬼、將我們從世界中救出,並藉由祂的靈改變我們自己的肉體。
- 這告訴我們,為何許多國家將基督拒之門外,或對祂感到厭倦。你常會發現,人們寧可接受任何宗教,也不願接受大有能力的基督教;例如外邦人所實行並流行的愚昧迷信;或是天主教——那是一種粉飾的無神論,或是披著基督教外衣與形式的異教,僅是半吊子的基督教;只有形式,沒有能力;只有特權,沒有義務。世人與基督寸步不讓地爭辯。原因何在?因為祂的屬靈國度並非為了屬肉體世界的利益而設計,且全然將我們引向屬天的生命與境界;那些順服於此,或願談論此事的人,會激起世人的憤怒,彷彿在指責他們的生活方式。
- 這告訴我們,那些對基督的權柄僅有觀念上的認知,卻從未在實踐上順服祂的人,是何等虧待了基督。許多人會說:「我們必須接受基督為君王,正如接受祂為祭司與先知一樣」;但我們是否照此生活呢?路加福音六章46節:「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公開的觀點若沒有相應的行動跟隨,不過是對基督的嘲弄,是我們對自己所施行的欺騙與謬誤。這是對基督的嘲弄:「名不符實者,即是受名所欺」(Cui res nomini subjecta negatur, is nomine illuditur)。那些鞭打祂、唾棄祂,卻同時喊著「猶太人的王,萬歲」的人,並沒有給予基督多少尊榮;同樣地,當我們稱祂為主、為王,卻對祂的誡命毫無敬畏之心時,我們在行為上就否定了我們在言語上歸給祂的尊榮。因此,對基督的權柄與治理權的實踐感,應當深深銘刻在我們心中。何時才是實踐性的?當它在我們心中產生敬畏,並遏止罪惡時;正如利甲族人敬畏他們父親的命令:耶利米書三十五章6節,他們說:「我們不喝酒;因為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曾吩咐我們說:『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約瑟也是如此,創世記三十九章9節,當他受到主母誘惑與她同寢時,他拒絕了誘惑,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所以,凡對至高之主有敬畏的人,你會發現這敬畏在各種場合都會發揮作用。若受到肉體私慾的誘惑,要你取悅肉體,他們會像使徒保羅那樣回答,羅馬書八章12節:「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若他們受到世界的逼迫,他們仍有那位大君王的權柄。若因奉祂的名說話而受威脅,被命令不可再奉耶穌的名說話或教訓人,正如使徒彼得與約翰所回答的,使徒行傳四章19節:「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因此,我不敢順從人的意志或肉體的傾向,只敢順從我的大君王。若撒但要引誘你陷入任何困境,請像基督對待彼得那樣回答,當彼得勸阻祂受苦時,祂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十六23)。當我們內心有某種力量在約束我們,催促我們恆久順服時——因為基督既要求我們向罪死,也要求我們向義活——當這種意識成為我們內在的習慣或新本性,或成為我們生活方式的原則時,它便驅使靈魂去順服;它極其有力地約束我們活在祂裡面,並為祂而活:歌羅西書二章6節:「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祂而行」;第10節:「你們在祂裡面也得了豐盛」;羅馬書六章16節:「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從的奴僕,以至於成義。」
【勸勉】若我們要將自己與屬肉體的世人分別出來,就讓我們下定決心,走一條徹底的基督徒道路,在凡事上承認基督的權柄。
- 若我們才剛起步,且至今仍抵擋基督,噢!讓我們悔改、更新,歸向我們的順服:馬太福音十八章3節:「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 切記,信心是你們從始至終的一項偉大工作:約翰福音六章27節:「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新約中一切的恩典與憐憫,都是藉由信心開始、維持並完成的。在我們能正確順服祂之前,必須先真誠地信靠祂。
- 你們的順服必須是喜樂的,且是出於愛:約翰一書五章3節:「因為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信徒蒙召並非為了作奴隸的順服,也不是僅受地獄的恐懼所驅使,而是作兒女的順服,使你們能帶著愛與喜樂去順服。強迫性的動機無法持久;恐懼會減退,屆時你們的義務就會被忽略。愛應當成為一種新本性,成為我們靈魂習慣性的構造;你們不應像被驅趕般去順服,而應像心嚮往之、樂在其中:詩篇四十篇8節:「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因為這是一種主權,不是強加於我們,而是我們所同意的。
- 你們的順服必須非常謹慎且精確:希伯來書十二章28節:「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國度可以被領受,或是作為君王去治理,或是作為臣民被治理。作為君王去治理:路加福音十九章12節:「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或是作為臣民被治理,當我們順服於主權者,以享受屬於該國度的特權。因此,我們必須用虔誠與敬畏的心事奉祂;因為在犯罪上大膽,在義務上冷淡,是對祂威嚴的貶損。祂是「大君王」,正如神在他們獻上污穢的祭物時所申辯的那樣(瑪一13)。沒有什麼恐怖能與祂的怒容相比,也沒有什麼安慰能與祂的笑臉相比。因此,詩篇二篇11節:「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要以極大的謹慎、警醒與勤勉來順服祂,將取悅祂視為你們的首要任務。
- 我們工作的一大部分,是仰望我們的工價,或期待我們所被指派的無盡福分:提多書二章13節:「等候所盼望的福,並我們神和大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歌羅西書三章1-2節:「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腓立比書三章20節:「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這樣我們就能看見,我們有充分的動機去做基督所要求我們的事。這是為了我們主人的榮耀;此外,這能為我們的工作注入生命,使我們艱辛的順服變得舒適而甘甜;因為這一切不過是通往永生的道路。
- 基督的統治不僅確立了你的義務,更是你安全的根基;因為祂坐在威嚴的寶座上,為要保護祂的子民並毀滅祂的仇敵。除了在另一個世界中的無盡獎賞外,祂在今世也有許多良善的明證,以及顯著的保守與拯救;至少,只要祂有意使用我們,我們就有平安的機會去事奉祂。祂能有力地扶持我們抵擋一切仇敵:以賽亞書三十三章22節:「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祂必拯救我們。」正如君王保護忠於祂的臣民,基督也會作我們的君王。我們必須懷著這份確信,不顧反對地堅持我們的順服:提摩太前書四章10節:「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祂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 我們順服的一部分會幫助另一部分,使靈魂處於正確的狀態;正如手錶的齒輪,整體的運作會因某個零件的缺陷而受阻:你在遵行神旨意上越不完全,就越困難。
- 當我們將人的恩寵視為神之恩寵的果子時,便可以尋求它;因為一切美善皆出於神的恩寵。祂藉著對人心與計謀的隱秘影響,將這恩寵賜給我們:箴言十六章7節:「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祂使拉班與以掃善待雅各。神能藉著祂的靈獲取意想不到的恩寵;祂能勒住人的狂怒,或使他們樂意向你施恩。有時祂將恐懼投在仇敵心中,有時則使他們傾向於施恩;正如雅各遇見以掃時:創世記三十三章4節:「以掃跑來迎接他,將他抱住,又摟著他的頸項,與他親嘴。」約瑟在波提乏家中蒙恩也是如此,創世記三十九章。當我們在自己眼中似乎絕望無助時,是神為我們造就了朋友。這並非出於我們的功德,更非出於我們的妥協,而是祂的作為。
- 神的榮耀、福音的尊榮,以及宗教的安穩,應當是我們在這些事上最主要的目標與範疇:馬太福音五章16節:「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彼得前書二章12節:「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因為這並非我們的主要目標,所以若恩寵臨到,我們不應過於激動;若未臨到,也不應過於煩惱;無論是美名還是惡名,我們都應當證明自己是主的忠僕,哥林多後書六章6節。人的判斷不足為憑;神不會為了我們進入永恆的榮耀而徵求他們的投票與贊同。正如我們不可因自己的過失而喪失這恩寵,我們也不可將其視為我們最大的幸福;在這件事上,正如在其他屬世的事物上一樣,我們必須將一切交託給神。
問三:為了在神與人面前蒙恩增長,需要什麼樣的智慧?
答一:總體而言,純潔聖潔的品行是獲取美名、贏得神與人尊重的方法。這在神面前必蒙悅納;至於對人,你則堵住了那些尋求把柄之人的機會:彼得前書三章16節:「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要以清白的純潔來克服毀謗。
二:更具體地說,要對道德律比對儀式更具良心:羅馬書十四章18節:「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那些重大的事——虔誠、公義、慈愛——本身就帶著證據,並在人的良心中訴說其重要性。如果其他方面不合格,世人會因為一個人對儀式的熱衷或反對而看重他嗎?假設他在儀式上是對的,但誰會僅僅因為意見正確而尊重一個人呢?這是一種假冒為善,為神所譴責,也不為人所喜愛,即撇下律法上更重的事,卻去獻上薄荷與茴香的十分之一:馬太福音二十三章23節:「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三:更進一步,雖然世人不在乎虔誠,但他們在乎公義與第二塊法版上的責任。我們對那些屬於「下層領域」(inferioris hemisphaerii)的事物有更多的亮光;雖然我們不可忽略前者,但這些責任必須在我們的實踐中佔據主要部分:羅馬書十二章17節:「留心做眾人以為美的事。」在那裡,公義、誠實、公平被視為有益於人類社會,而人在自己的事務上是明智的。
四:再者,愛、仁慈與溫柔在世上極具感染力,我們的宗教並不排斥這些,反而向我們推薦它們:羅馬書五章7節:「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對於一個刻板嚴謹的人,幾乎沒人願意為他死,但對於一個仁慈慷慨的人,有人甚至敢於為他死。猶太人則被觀察到有相反的表現,他們懷著苦毒的熱心: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5節:「不喜悅神,且與眾人為敵。」因此,我們應當致力於在美善的事上追求卓越。為人良善應當是我們的本質,而行善應當是我們一生的事業。
應用:這促使我們去獲取並增長這種屬天的智慧,藉此我們可以在神與人面前蒙恩。
- 我們必須尋求神之恩寵高於一切,這是我們生命的生命,是我們心中的喜樂:詩篇三十篇5節:「在他的恩典中存活」;詩篇四章6、7節:「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這應當是我們主要的關切;指引、保守、祝福,全賴於此。神的恩寵即是憐憫或恩典。噢!首先尋求這恩寵,好叫你擁有神的愛以及它所帶來的安慰果效:羅馬書二章29節:「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 也要尋求人的恩寵。讓我們謹慎,不要冒犯他們,而要尋求他們的恩寵,無論是對好人還是壞人。對好人,是為了讓他們在通往天國的路上幫助你,使你從他們那裡得造就;對壞人:歌羅西書四章5節:「你們要愛惜光陰,用智慧與外人交往。」基督徒在對待屬肉體與不敬虔之人時,需要極大的智慧,以免我們將他們推離基督,或給他們機會毀謗宗教:提摩太前書五章14節:「不給敵人辱罵的機會」;哥林多後書六章3節:「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
【2.】謙卑。我們遠不如基督,難道我們還要如此看重自己的名聲嗎?馬太福音十一章29節:「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學我的樣式,不是去創造世界或行神蹟,而是甘心處於最低微的位置,從事最卑下的服事,為了神的榮耀,甘願成為任何樣式、做任何事;且這不是出於不得已,而是出於自願。馬太福音二十章28節:「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這話是用來遏止教會中那些追求高位或渴望權勢的人。那些喜愛居首位、想要顯得偉大高貴的人,似乎不喜歡基督的行事方式;特別是那些為了提升自己或在世上擴張勢力而撕裂教會的人。請看基督為門徒洗腳那段歷史中宏偉的序言:約翰福音十三章3節:「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可憐的蟲子啊!我們距離塵土與虛無不過三步之遙,竟還如此計較身分地位!基督在心裡最充滿自身榮耀的時候,卻做了最卑微的服事。誠然,思想基督的謙卑,我們就不該再高估自己,也不該渴望他人的高看,不該貪圖居首位,更不該輕視他人。
【3.】更精確的順服。基督的降卑不僅是恩典與慈愛的特殊行動,也是順服的顯著行動。這在第8節中被稱為:「他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是為了執行父的命令而做的;其他經文亦然,希伯來書五章8至9節:「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服。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服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藉由所受的種種苦難,他學會了順服;這印記是與模具相符的。基督來,是要作一群順服之民的領袖。
【4.】捨己與順服。將公共的利益、神的榮耀以及靈魂的益處,置於他作為神所應得的榮耀,以及他所取之人性生命的利益之上:羅馬書十五章3節:「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約翰福音十二章27至28節:「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只要神得榮耀,這就足夠了。每個基督徒都應當有這樣的感動:腓立比書一章20節:「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5.】最後的功課是輕看世界及其一切榮耀。基督藉由使自己虛己,從兩方面教導我們這門功課:
(1.)他親自選擇的榜樣。天地的主輕視並忽略了這世界的榮耀與財富。他走過這世界,將其聖化為服事的場所;但他沒有選擇生活的奢華,也沒有選擇世俗的幸福,免得我們將其視為安息之所與分得之業:「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翰福音十七章16節)。那些最蒙神所愛的人,必須預期透過十字架與試煉,為另一個世界作好準備。如果一個人嘴上說盡了對世界的輕蔑,生活卻仍沉溺於對世界的愛,那他的話便毫無意義。但基督願作他自己教義的典範。輕看世界是一門極其重要的功課,救恩繫於其上:約翰一書二章15至17節:「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無論我們地位高低、富足或匱乏,學習這功課與我們每個人都有關。即使我們財富充盈,也應當如同「一無所有」,對受造物保持超脫。如果我們貧窮,就必須將恩典視為一種晉升:雅各書一章9至10節:「卑微的弟兄升高,就該喜樂;富足的降卑,也該如此,因為他必要過去,如同草上的花一樣。」這要求所有人都要在心裡作好準備,即便未蒙召去忍受苦難,也要為基督的名作好準備:腓立比書四章12節:「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這對屬血氣的人來說極難消化。現在,基督的榜樣是我們遏止世俗慾望的極大幫助;讓我們不要貪圖比基督在世上更高的地位;也要遏止那因富足而生的虛榮,或我們屬肉體的自滿,免得它成為我們的網羅:提摩太前書五章6節:「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基督是多受痛苦的人;你既自稱屬基督,卻仍沉溺於虛浮的享樂,且無法拒絕它們嗎?
(2.)這是一個論證,用以堅固我們對來世幸福的確信。如果我們不相信永恆,那麼選擇今生最安逸的生活、過著奢華舒適的日子,或許是最好的。敬虔之人的困苦與悲慘,一直被視為證實來世確據的可靠論證: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9節:「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神不會因我們的盡責而使我們悲慘。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5節提到「神公義判斷的明證」(evdei-yua, rfjs Siicaias Kpto-eas rov @eo{)。如果思想敬虔之人在世上的苦難,對於推論來世具有重要意義,那麼基督的苦難就更具說服力了。他不僅是超越典範的良善與無辜者,教導眾人靈魂、醫治眾人身體,他更是神的兒子。他的升高是我們幸福的保證,而他的降卑則證明他已作為我們的先鋒前往那裡。
【聖餐應用】這項責任要求我們從中保職分與道德層面,來思想基督的降卑。
- 從中保職分思想基督的降卑。為了在信心與愛心中成長,我們記念主耶穌的死與苦難,以增進信心與愛心。
[1.] 信心。這裡奠定了我們一切幸福的根基,以及從罪惡與悲慘中得救的基礎。這裡有足夠的功德與代價,足以買贖一切所需的恩典。他成為貧窮,好叫我們富足,且不只是得到微薄的恩典:約翰福音一章16節:「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他倒空自己,好叫我們被充滿:以弗所書四章10節:「那降下的,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哥林多前書三章22至23節:「萬有全是你們的,並且你們是基督的,基督又是神的。」約翰福音十章10節:「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提多書三章5至6節:「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既然神成為人、成為罪、為我們成為咒詛,我們還有什麼不能從神那裡指望的呢?誠然,我們能指望聖靈更豐盛、更充足的恩賜與恩典。
[2.] 他對失喪罪人極大的愛;因為他為了我們的緣故,使自己虛己。我們主耶穌基督對人類靈魂的愛是何等不可思議,他竟甘願為了他們的益處與救恩,降卑至任何境地。有些人行善,是為了自己不致受損、不致貧窮、不致蒙羞,或不致冒犯他人;但基督藉由倒空自己來充滿我們,取了我們的本性,並因愛失喪罪人的救恩,而受盡苦難。他甘願放下他在創世之前與父同享的榮耀,在人性中忍受人與魔鬼所能施加的一切悲慘與憂傷,而這一切都是父神為滿足受觸怒的公義所安排與命定的。聖伯納德(Bernard)說:「基督越卑微,就越親愛。」基督越是卑微,他對我們就應當越發親愛。
- 讓我們運用基督作為我們榜樣與典範的道德意義。我們以基督為糧,好使我們像他。其他食物被同化並轉變為我們的實體,但在這裡,我們卻被轉變為他。我們既歸入基督的名下,就必須期待在基督走過的腳蹤中,享受他順服的果子。如果我們能輕看世界,甘願「無名」,好叫神得榮耀並最終拯救我們的靈魂,那麼我們就與基督相似了。我們來到這裡,是要以耶穌的心為心,超越今世的希望與恐懼、痛苦與享樂、榮譽與利益;這世上沒有什麼是「偉大的」(ovSevfteya)。這些事物都是暫時的,轉眼即逝,最卑賤的人也能擁有,而最高尚的人則超越於其上。因此,我們應當越來越多地使我們的心斷奶,脫離這個世界,轉向另一個世界;因為我們自稱是那位貧窮救主的跟隨者。
一、論及程度,神必須被置於萬有之上,以致在靈魂中,祂不容有任何對手與競爭者:詩篇七十三篇 25 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當人對其他事物懷有更大的愛時,對神便只是一種偏頗、半吊子的愛。這與真誠是不相容的;因為若果如此,宗教信仰將淪為附庸,神的事務也會被置於最末。我們的主告訴我們,馬太福音十章 37 節:「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若有任何事物比神更親近、更寶貴,若我們期望從人那裡獲得的利益被置於對神的職責之上,我們就絕不配作基督的僕人,也不具備履行對神職責的資格,因為這些屬世的利益很快就會引誘我們做出違背對神忠誠的卑劣行徑。因此,聖徒總是慷慨地宣告,他們如何將神的恩寵看得高於一切:詩篇六十三篇 3 節:「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美好。」在這世上,沒有什麼比感受神對我們的愛,或是懷抱著感受這份愛的盼望,更令人感到慰藉的了。
二、這種愛所產生的真實且合宜的果效,便是甘心順服祂的旨意,或將討神喜悅、遵守祂的誡命視為我們首要的關切:約翰福音十四章 21 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翰一書五章 3 節:「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我們的愛是一種「職責之愛」,正如神的愛是一種「恩賜之愛」;因為這並非上位者對下位者或同儕的愛,而是如同妻子對丈夫、兒女對父母、臣民對其仁慈君主的愛;所有這些關係都隱含了我們當盡的順服職責。
【二、何謂「被神所認識」】
- 在聖經中,這意指祂在萬世以前的永恆揀選:羅馬書八章 29 節:「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提摩太後書二章 19 節:「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他的人。」當我們仍處於虛無的混沌狀態時,神的愛便已對我們進行了探求,並將我們從敗壞的人類群體中分別出來。因此,在此處這具有極佳的意義:凡愛神的人,都是被神所認識的。並非人先搶先認識神,而是神先搶先認識他、愛他,遠在人認識並愛神之前。
- 指祂在時間中的恩典歸正。因此,當神呼召我們對基督產生信心時,便被稱為認識我們:加拉太書四章 9 節:「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神所認識的」;亦即,在你們歸向基督之後,或者更準確地說,在你們被神先行恩待之後。在未歸正的狀態下,神並不留意或認識我們,以致與我們親近,或將任何救贖的福分傳遞給我們;因此,被神所認識,就是作為我們先前蒙揀選的結果,從祂那裡領受特別的憐憫。我們的罪並未阻斷祂對我們傾注愛與憐憫的洪流;祂先賜予我們生命,隨後賜予我們恩典。祂使祂所喜悅施愛的事物變得可愛,並因祂所注入我們裡面的特質而看重我們:以弗所書一章 6 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原文作:使我們在愛子裡蒙悅納)。」
- 指祂在護理過程中對他們的特別關注。
[1.] 在歸正之前,就祂的揀選之愛而言:耶利米書一章 5 節:「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這指明了神對他先知職分的永恆指定,祂最終也以此呼召了他。在他受孕或出生之前,神就已將他分別出來從事這項工作,並將他放在心上,特別留意他作為將被如此使用的人。神對摩西也是如此說,出埃及記三十三章 12 節:「我按你的名認識你,你在我眼前也蒙了恩」;這是一種特別且具體的認識。加拉太書一章 15 節亦然:「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他將神的眷顧追溯至那個時刻,因為神的旨意從那時起便開始運作:這孩子是蒙憐憫的器皿,將以特別的方式為神的榮耀所使用。這對所有信徒而言都是共通的。基督「按著名叫自己的羊」(約翰福音十章 3 節)。祂特別地認識祂所有的羊群,知道他們的名字與數目,甚至連祂所揀選的受造物中最卑微的一個,祂都一一知曉,並在他們分散的各處尋找他們,對他們有特別的看顧,使他們不至於死在未重生的狀態中。
[2.] 在歸正之後,神留意他們的身分與境況。祂對他們有特別的眷愛與看顧:詩篇一篇 6 節:「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意即,祂以憐憫看顧他們,祂認識他們的人,也知道他們的需要與困境:馬太福音六章 32 節:「你們的天父是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的」;知道誰缺乏食物、衣物、保護與拯救。祂在天上的工作,就是為他們的益處安排祂的護理:歷代志下十六章 9 節:「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他心存誠實的人。」這並不總是給予他們所渴望的事物,而是將萬事轉化為益處:羅馬書八章 28 節:「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 指神與他們在聖潔禮儀中,以及在他們整個生活歷程中所擁有的親密交往。他們認識神,神也認識他們,他們之間有許多親密的往來:約翰一書一章 7 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在聖潔的職分中,沒有人有理由說:「我的道路向耶和華隱藏,我的冤屈神不理會」(以賽亞書四十章 27 節);祂對我的處境毫無作為。來到空洞的禮儀中是一件可悲的事。該隱對此深有體會,並深受影響;當神不悅納他的供物時,他的臉色就變了:創世記四章 6 節:「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神曾發出威脅,何西阿書五章 6 節:「他們必帶著牛群羊群去尋求耶和華,卻尋不見;他已經向他們轉離了。」這威脅也臨到了掃羅身上:撒母耳記上二十八章 6 節:「掃羅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卻不藉夢,或烏陵,或先知回答他。」這些只是禮儀的軀殼,卻沒有核心。
- 在末日,他們將被神所認識並承認:啟示錄三章 5 節:「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的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基督將承認他,並將他引薦給神:「這是屬我的人之一。」其他人將被揭露,無論他們在教會中曾擁有何等顯赫的名聲:馬太福音七章 23 節:「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噢,這是何等可悲!
【三、總結】
- 這如同神對祂自己以及對我們的認識。
[1.] 對祂自己。神全部的幸福在於認識並愛祂自己,並在祂的本性中擁有無限的滿足。那麼,我們的幸福必然在於認識並愛神。 [2.] 對我們。神認識我們、知道我們屬祂,這並非一種空洞且無果的知識,而是伴隨著愛、眷顧與祝福。同樣地,我們的認識也當如此;我們必須「如同我們被認識一樣」去認識(哥林多前書十三章 12 節)。在天上,我們將完美地認識祂,並與祂達到完全的相通與結合;在此處,我們則是在一定程度上達到。聖經正是如此將神對我們的認識與我們對神的認識進行比較。神對我們的認識是運作性的,從不落空;因此,我們對祂的認識也應當是活潑、救贖性且有效的。
- 這種認識如同天上的認識。此處的信心與不完美的愛,對應於彼處的看見與完全的愛。看見並愛神是我們在天上的福分,因此這也應當是我們在地上的職志;因為我們在此處只是為更完美的境界進行操練,而基督願使我們的工作與獎賞相稱。看見神並愛祂是我們現在的工作,也是我們來世的幸福。在此處,我們跟隨信心的光;在彼處,我們跟隨榮耀的光。悟性必須看見它所信的真理,意志必須擁有它所愛的良善。尋求神的人是有福的,而完美愛祂的人絕不會陷入悲慘。在彼處,我們除了瞻仰並愛神之外,別無他務。若悟性不將神聖的本質傳遞給意志,那麼這本質對蒙福者而言將是一種折磨。
- 神以愛回報愛:箴言八章 17 節:「愛我的,我也愛他」;約翰福音十四章 21 節:「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祂所愛的人,祂必不遺忘,因為祂認識他們。
- 沒有人比愛神的人更認識神;因為情感能使判斷更敏銳。因此,清心的人必得見神:馬太福音五章 8 節:「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因為他們已從罪的渣滓中被潔淨,心靈也已得著洗滌。
- 直到我們將所知、所信的一切都歸向愛神這一真實的實踐,我們才算真誠:哥林多前書十三章 1-3 節:「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一個人可能在烈火中焚燒,卻絲毫不蒙神悅納;可能鑽研宗教的所有奧祕,卻絲毫不受其感動;可能趕出鬼魔,自己卻被拋棄在鬼魔之中;可能將財物賙濟窮人,靈魂卻充滿虛榮;可能對神與基督談吐優雅精確,心卻未曾降服於神。然而,一個人不可能既擁有愛,又與基督處於惡劣的關係中;所有愛祂的人,都必蒙祂所愛。
【應用一:勸勉,將對神的愛與對神的知識結合起來。】
動機:
- 來自獎賞與益處。被神所認識,並在祂話語的審判中蒙稱許,難道不是極大的憐憫嗎?加拉太書五章 6 節:「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被揀選、被接納、被認定為祂的子民:哥林多前書十六章 22 節:「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咒可詛」;對照以弗所書六章 24 節:「並願所有誠心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都蒙恩惠。」在祂的禮儀中被承認;福音的盛宴正是為這樣的人預備的:哥林多前書二章 9 節:「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在祂的護理中,比世上所有居民更受眷顧:詩篇五十六篇 8 節:「我幾次流離,你都記數;求你把我眼淚裝在你的皮袋裡。這不都記在你冊子上嗎?」儘管他們在世人眼中顯得卑微低賤,幾乎無法自潔,但在神眼中卻蒙悅納。我們的朋友在逆境中不認識我們,富人也不認識窮人;然而神認識他們並承認他們,無論他們多麼卑微:詩篇三十四篇 6 節:「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救我脫離一切患難。」神的稱許勝過全世界的稱許:哥林多後書十章 18 節:「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而在末日,當每個人接受最終的判決與宣告時,他們將被接納進入榮耀:雅各書一章 12 節:「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雅各書二章 5 節:「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 來自職責。
[1.] 除此之外,沒有真正的知識。在我們愛祂之前,我們對神與基督的談論,即便再精微準確,也只是像鸚鵡學舌:士師記十六章 15 節:「你既心不與我同在,怎能說你愛我呢?」羅馬書二章 20 節:「是無知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提摩太後書三章 5 節:「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 [2.] 聖經的宗旨是教導我們愛神的聖潔藝術。這是一本關於愛的書,其中推薦了神在創造、護理、救贖與最終榮耀中對我們的愛;好讓我們透過聽道、閱讀、默想,能在我們裡面重新生出對神的愛:提摩太前書一章 5 節:「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3.] 基督的愛是聖靈在我們裡面所作一切恩典的活力與生命:提摩太後書一章 7 節:「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 [4.] 基督徒的全部工作就是愛的工作,即愛神並效法祂:申命記十章 12 節:「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基督徒受獎賞是作為一個「愛者」而非僅僅作為一個「僕人」,不是因為做了工,而是因為出於愛而做工。
【應用二:自我省察。我們是否認識神以至於愛祂?】
許多人會說,若我們不愛神,神禁止我們活著。但你真的愛祂嗎?基督曾三次質問彼得:約翰福音二十一章 15-17 節:「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另一方面,有些人會說:「我們怎能知道自己愛神呢?」燃燒的火是無法隱藏的;無論你怎麼做,都無法掩蓋它。如果你真的愛某個人,不需要太多跡象就能辨認出來。不,你會在所有場合中流露出來,透過眼神、言語、姿態、思想,以及討好對方的努力。或者,如果你愛事物,貪財的人難道不會流露出對金錢的愛,野心家對榮譽的愛,縱慾者對享樂的喜愛嗎?讓他隱藏看看。然而,難以發現的並非愛本身,而是愛的真誠。那麼,這可以部分透過程度,部分透過其合宜的果效來辨認。
- 透過程度。如果你愛神,你就會愛祂勝過一切。萬事都必須為祂的愛讓路:詩篇六十三篇 3 節:「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美好,我的嘴唇要頌讚你。」你將甘願做任何事、忍受任何苦,而不願得罪神並失去祂的恩寵;因為祂是你的一切。但唉!我們離對神的愛是多麼遙遠,我們竟如此沉溺於自愛與肉體的私慾,受肉體嗜好的支配,並被世俗的事物所糾纏!在危險與試探臨到時,我們能持守祂嗎?
- 透過合宜的果效,即順服、遵行祂的旨意、尋求祂的榮耀、促進祂的利益。許多人認為,如果他們在祂的紀念日舉行莊嚴的節慶,在特定的時間(如聖誕節與復活節)顯得非常虔誠,這就是愛。不;對於那些宣稱祂名的人而言,這是一種持續的敬重,以及對祂命令的順服。其他人認為,如果他們渴望安慰,就是愛祂。不;甘心的順服才是一切。那時,愛就完成了它的工作:約翰一書二章 5 節:「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應用三:對領受聖餐的指引。】
讓我們在這項職分中振作起來,這場神聖而奧祕的晚餐,是基督在離開世界時,為紀念祂的死亡與受難而設立的。
(1.) 我們現在應當表達愛的理由;(2.) 我們應當如何在職分中操練愛。
- 理由:
[1.] 因為祂的死源於祂的愛:加拉太書二章 20 節:「他愛我,為我捨己」;以弗所書五章 2 節:「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啟示錄一章 5 節:「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因此,除非我們發現這份愛在我們裡面被點燃,否則我們從未感受到這項職分的主要果效;我們並沒有按應有的方式去守這聖餐。 [2.] 因為祂的意圖是將祂的愛傳遞並應用在我們身上。這愛透過話語與聖禮在外部應用,透過祂的靈在內部應用:羅馬書五章 5 節:「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約翰福音六章 51 節:「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這糧作為代價,作為食物而賜下。祂為我們的救贖所流的血,如今為我們的滋養而傾倒,以振奮我們的靈魂,使我們吃祂的肉、喝祂的血,成為一靈,祂活在我們裡面,我們活在祂裡面,使沒有任何事物能使我們與祂的愛隔絕。這裡擺設的所有珍饈,嘗起來、聞起來都只有愛的味道。我們的食物以愛調味,我們的飲料是從愛的酒榨中擠入杯中的。神意在聯合:雅歌二章 4 節:「他帶我入筵宴所,以愛為旗在我以上。」基督引領祂的新婦莊重地參與祂的恩惠,並以旗幟或華蓋迎接她。這旗幟在福音中展開,福音的全部教義就是向我們展示救主對人類的愛。但在聖餐中,我們被帶入酒室,我們來品嘗在基督裡所能找到的滿足與慰藉的福分。 [3.] 如果我們不帶著愛前來,我們將不會受到神的歡迎;因為愛神的人必被祂所認識。其他人不會在禮儀中被承認,而是被原樣打發走。神絕不會辜負那愛祂的靈魂。
- 如何操練愛:
[1.] 在對基督恩惠的熱切渴望中。沒有祂,我們既不能活也不能死,因此我們必須渴望祂的恩典、祂的義與祂的靈:路加福音一章 53 節:「叫飢餓的得飽美食」;詩篇二十七篇 4 節:「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裡求問。」 [2.] 在對祂的聖潔喜樂與歡欣中:雅歌一章 4 節:「我們要因你歡喜快樂。」基督有一種特別的方式,將祂愛的感受傳遞給信徒。現在,當我們被准許得到我們所渴望的事物時,我們必須表達我們的感恩。 [3.] 我們不可將這益處限制在領受的當下;不,我們必須關注未來的獲益,使我們在未來的日子裡,在世上不為別的目的而活,只為順服並榮耀基督,即便付出最昂貴的代價也在所不惜。我們從今以後必須像屬主的人那樣活著:哥林多後書五章 15 節:「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 還有第三個原因,即「必要性」。即便我們並不需要恩典媒介與神的典章,我們也當以它們為樂,因為它們與新造的本性極其相合,且能向我們彰顯更多的神。然而,我們的缺欠甚大,而這是補足缺欠的唯一途徑。我們極易衰退,若不藉此,又當如何防範呢?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十九、二十節:「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若我們一旦藐視典章,我們屬靈的活力很快就會消滅,屬靈的力量很快就會減退,屬靈的滋味與喜樂很快就會喪失。每一種恩典,在被作成之後,都需要扶持與增長。信心有不足之處,愛心有不足之處,知識也有不足之處;若這些不足之處未得補足,我們便會失去那已在我們裡面作成的工。因為一個奔向天國的人,就如同一個逆流划船的人;若他不前進,便會後退。誠然,凡熟悉屬靈生命的人,若沒有典章便無法生存。畫出來的火不需要燃料,但真實的火若不被餵養與維持,就會熄滅。凡有生命之處,由於天然的熱力會消耗天然的水分,即便胃部此刻飽足,片刻之後仍會感到飢餓。因此,由於肉體與聖靈、神聖的愛與屬肉體的私慾之間存在著持續的爭戰,凡有屬靈生命之處,就必然需要藉由典章所供應的恩典來餵養。飢渴的良心必須得到滿足。
- 實用與益處。這使神的兒女珍視典章。他們在這裡一天所得到的,勝過在世上所得的一千天。一個人可能終其一生在世上勞碌,但他得到了什麼?往往只是徒勞的辛苦:詩篇一百二十七篇二節:「你們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勞碌得來的麵包,本是枉然。」主公義地懲罰那些像外邦人一樣在運用媒介上勞苦,卻落得悲慘失望的人。他們殫精竭慮,卻一無所獲。反之,那些蒙神祝福的人,在不知不覺中興旺,且極其亨通。但即便他們隨心所欲地擁有世界,當他們臨終時,這又有何益處呢?約伯記二十七章八節:「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其魂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那些終其一生堆積財富,卻獵取了永遠無法享用之物的人,他們的交易是悲慘的。或者,即便他們沉溺於感官的幸福中,最終也必須撇下一切。然而,藉由典章,人得以將神作為自己的分;而祂是永恆的分。典章是幫助我們享受神的媒介:箴言八章三十四、三十五節:「聽從我,日日在我門口仰望,在我門框旁邊等候的,那人便為有福。因為尋得我的,就尋得生命,也必蒙耶和華的恩惠。」屬靈的智慧勝過世上一切的財富,尋得基督就是尋得生命。而這一切,都是藉由在祂的門口等候,即藉由每日出席恩典的媒介而獲得的。
第二點:神的子民不僅珍視並尊重祂的典章,而且他們將其看得高於世上一切事物。我們已經給出了他們單純地尊重典章的一些理由,現在要從比較性的角度來看。因為,若我們對神、祂的道路與典章只有一點尊重,卻對其他事物有更大的尊重——即對神有一點心,對世界卻有更多的心——這不足以構成我們的敬虔。不,你們必須將等候神視為你們的大事,並為屬靈的用途贖回光陰,將與祂共度的一小時視為你們最甜蜜的時光,將服事祂最卑微的工作視為你們最高的榮耀,並以享受祂的愛勝過享受世上最偉大的財寶。
理由一:世上的事物無法像典章那樣向我們彰顯神,因此,它們在任何方面都遠不及典章。
- 在當下,它們比任何世上的事物更能彰顯神。我們在受造物中品嚐神;對於應許的承受者而言,它們是聖潔的:提摩太前書四章四、五節:「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它們是一面鏡子,讓我們看見創造主的良善、智慧與大能。但受造物除了屬靈的用途外,還有自然的用途,即維持現世的生命。然而,典章則完全具有屬靈的用途。我們所享受的受造物與世上的舒適,並不那麼直接指向神的榮耀;它們直接的用途是安慰處於旅途中的人,並使他能服事神;但最終與終極而言,它們指向神的榮耀。雖然人不可僅僅為了自己而使用它們,不可將它們獻祭給自己的意志與喜好,或滿足自己的肉體心思,但它們自然的用途是為了人的安慰,並使他能服事神。然而,在典章中所發現的神,比在受造物中更多,且它們更直接地指向神。
- 這些是我們永恆福樂的媒介。世上的事物是作為邀請賜給我們的;屬靈的事物則是作為憑據。世上的事物並非首要賜給我們的,而是作為額外的供應:馬太福音六章三十三節:「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傳道書七章十一節:「智慧和產業並好。」那麼,若我們能從典章中得著果效,它們無疑是神恩惠更蒙福的憑據:詩篇六十五篇四節:「你所揀選、使他親近你,住在你院中的,這人便為有福!我們必因你居所,就是你聖殿的美福知足了。」藉此媒介,神追求祂永恆的愛,並帶領我們進入永恆的榮耀與福樂。神面光的一線光輝,勝過全世界,那麼,永恆地享受神又是如何呢?如今,典章是達到此目的的媒介,帶領我們進入對神永恆的享受:詩篇七十三篇二十五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
理由二:除非神被超越性的、至高無上的愛所愛,否則祂就沒有被愛;而這種愛必須按比例降臨在其他事物上,視其與神的關係而定,因為萬物的好壞,取決於它們與至善及最終目的的親疏遠近。好事物有四個等級。第一等是那些僅僅為了自身、而非為了其他事物而被愛與渴望的,而所有其他事物都是為了它而被愛;因此,唯有神是善的。第二等是那些既為了自身,也為了其他事物而被渴望的;如知識、恩典與美德。第三等是那些僅僅為了其他善事而被渴望的好事物;如外在生活的供應、產業之類;為了服事,這些是可以被渴望的。第四等是那些本身為惡,僅因偶然情況而為善的事物,目的是為了藉此獲得某種更大的善;如戰爭,是為了鋪平通往持久安寧與和平的道路;截去手臂或腿,是為了保全身體其餘部分;焚燒莊稼是為了餓死敵人。從神學角度看,苦難具有這種用途,它們不是我們所渴望與選擇的,而是當智慧的神為了我們的好處而差遣時,我們所忍受與承受的。那麼,基督徒應當根據事物的價值,以及它們與其最終目的和至善的接近程度來愛一切事物。他衡量萬物,視其向他彰顯神的多寡而定;越近的媒介,比遙遠的輔助工具更重要。因此,他以典章為樂,勝過受造物,因為典章向他揭示並彰顯了更多的神。他看重恩典勝過典章,因為藉由聖靈的恩典,他比僅僅履行義務的儀式,更被帶入與神的合一與相通中。他以耶穌基督為樂,勝過受造的恩典,因為藉由祂,他更接近神,神也更接近他。這就是我們價值與尊重的順序:首先是神,其次是作為中保的基督,再次是聖靈的恩典,再次是典章,最後是受造物與今生的舒適。
- 敬虔之人的判斷力,關於屬靈與屬世事物之間的區別,已得到糾正:箴言二十三章四節:「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哥林多前書二章十二節:「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詩篇十六篇七節:「我必稱頌那指教我的耶和華,我的心腸在夜間也警戒我。」他認為最能服事神、最能幫助他上天堂的境況就是最好的。天然的悟性根據肉體的利益來衡量一切,因為它只看見眼前的事物;這就是世上的靈。但神賜予指教的人,有另一種心境,藉由另一種光看見事物,並為另一個目的與範圍而活。他的目的光照他,神的靈也光照他。聖靈向他顯明屬天事物的真實與價值:以弗所書一章十七、十八節:「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藉由天然之靈的光,無法看見另一個世界,唯有藉由信心:彼得後書一章九節:「人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一個僅僅屬天然的人,其行為與野獸無異。野獸看見眼前的事物,品嚐感官舒適的東西,受幻想與慾望的引導;但信心的靈使人如同在神的注視下,並在另一個世界的意識中生活。他的目的光照他;因為馬太福音六章二十二節:「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當一個人確定了他的目的,他就能更快地明白他的道路。目的即媒介的尺度(Finis est mensura mediorum)。一個良善的目的與範圍,光照並治理人的一生。一個人的目的如何,他對幸福與苦難的判斷就如何。如果一個人的目的是在世上過得好,那麼處於這種境況的人就是幸福的。如果他的目的是享受神,那麼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詩篇一百四十四篇十五節。等候祂是一個蒙福的機會。因此,他判斷自由與捆綁。如果他的目的是取悅神,那麼敗壞就是他的軛;如果目的是取悅肉體,那麼義務就是他的軛。因此,他判斷智慧與愚昧。屬肉體的人在做了一筆好買賣時,認為自己聰明;那時他便自誇:詩篇十章三節:「因為惡人以心願自誇,貪財的背棄耶和華,並且輕慢祂。」敬虔的人則在贖回光陰用於屬靈用途時,認為自己聰明:以弗所書五章十五、十六節:「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而那位太監,在受了腓利的教導後,就歡歡喜喜地走路,使徒行傳八章三十九節。
應用一:如果這些事是真實的,那麼它告訴我們,我們應當多麼喜樂地度過安息日的義務:以賽亞書五十八章十三節:「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等等。這自然地從本題引申出來;因為如果神殿中的一日勝過在別處的一千日,那麼基督徒在完全有閒暇歸於神時,就應當處於他的本位。他的安息日時間不應顯得難熬,他也不應將這一天視為憂鬱的干擾。很少人有這種精神;他們偏離了正道:阿摩司書八章五節:「說:『月朔幾時過去,我們好賣糧;安息日幾時過去,我們好擺開麥子?』」他們厭倦了神聖的聚會,渴望早點結束,好去追求利益,滿足世俗的慾望。他們將世界與利益視為他們的大事,將出席神的聚會視為次要的事,因此很快就感到厭倦。
應用二:讓我們將這真理的光照在我們自己的心上。我們對恩典的媒介有這種愛與情感嗎?如果我們宣稱有,其真實性唯有神最清楚;但若我們想從中得安慰,我們自己也應當在某種程度上知道。因此,讓我們稍微釐清一下。
- 這種對典章的情感與尊重,是針對純淨的典章;針對那些神被真誠且純淨地敬拜的聚會。正如「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彼得前書二章二節。新造的本性與神的制度相合。正如啼哭的嬰兒,當他吸吮陌生人的奶時,實際上是在說:「這不是我母親的奶。」基督在那裡,因為祂是以祂自己的方式被敬拜: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十節:「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教會在設立或制定方面無權置喙,只能處理敬拜中自然的環境。
- 聖徒所珍視的不是空洞的儀式,而是與神的相遇:詩篇八十四篇一、二節:「萬軍之耶和華啊,你的居所何等可愛!我羨慕渴想耶和華的院宇,我的心腸、我的肉體向永生神呼籲。」世上盲目不敬虔的人,既不在乎義務,也不在乎義務中的神;世上形式主義的偽善者,只在乎外在的義務,並滿足於赤裸的典章,但真誠的基督徒卻想在那裡遇見神。他們不僅服事祂,更尋求祂,要在媒介中尋得神,並尋得祂在他們心中活潑的運行;因此,他們若沒有得著祂,就不願離開祂:創世記三十二章二十六節:「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他們必須得著神的一些恩惠;這就是他們所渴慕的,即新的溫暖、安慰與激勵。
- 那些有許多神的僕人聚集在一起的典章,是受珍視的。在隱密處享受神是令人安慰的,這樣的義務會得到公開的賞賜:馬太福音六章六節:「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但這裡(指聚會)是神的朝廷。大衛在曠野中也能如此享受神:詩篇四十二篇四節:「我從前與眾人同往,領他們到神的殿裡,大家用歡呼稱讚的聲音,守節的眾人。」與我們永恆的同伴相遇,與他們同心合意,並開始我們永恆的工作,這無疑是一種安慰。神的子民只有一個靈,一個神聖的本性;受同樣的原則、規則與目的引導;有同樣的盼望、慾望與喜樂:有眾多這樣的人與我們一同高舉同一位神,在同一場莊嚴的敬拜中,一同禱告、一同聽道、一同坐在同一張桌子前,並以同樣的心與口榮耀同一位神與父:使徒行傳一章十四節:「這些人同著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弟兄,都同心合意地恆切禱告」;詩篇二十二篇二十二節:「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讚美你」;二十五節:「我在大會中讚美你的話,是從你而來的;我要在敬畏耶和華的人面前還我的願。」
- 必須是對典章的珍視,即便是在受責備、羞辱、逼迫之下:希伯來書十一章二十六節:「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即便服事神使我們處於生命中最卑微、最痛苦的境況,如看門人,只要能與神有任何程度的相通:撒母耳記下六章二十二節:「我也必在自己眼中顯為卑賤。」與神的子民同受苦難,勝過與惡人享受最安逸、奢華與豐足的生命。很少人甘願服事一位貧窮的基督。
- 這是一種恆久的情感,而非一時的衝動。希律「聽約翰講論,就多照著行」,馬可福音六章二十節;約翰福音五章三十五節:「他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暫時」,當典章是新奇事物時,或在良心受到某種刺痛期間;但這必須源自一種恆久的、內在的胃口,這是所有聖徒共有的。
- 這種價值與尊重必須藉由強烈的渴望表達出來:詩篇四十二篇一、二節:「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我幾時得朝見神呢?」活潑的信徒熱切地,且高於一切事物地,尋求與神的相通:詩篇二十七篇四節:「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祂的榮美,在祂的殿裡求問。」大衛可能還有其他渴望的事物,但這件事是他心之所繫,即他能一生一世與神保持恆久的相通。不是為了穩固他的王位——他尚未尋求這些——而是為了享受那每日且頻繁地與神交談的超越性快樂;而聖靈在聖徒身上均勻地運行。
- 我們出席典章的目的,必須是神的榮耀與我們自己的益處。神的榮耀:詩篇二十七篇四節:「瞻仰祂的榮美。」神配得受造物一切的尊榮與讚美;對神的愛對此有影響:詩篇二十六篇八節:「耶和華啊,我喜愛你所住的殿和你顯榮耀的居所。」我們的益處:彼得前書二章二節:「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使我們在光與生命上有增長:詩篇八十四篇七節:「他們行走,力上加力,各人到錫安朝見神。」
[1.] 他對我們在失喪光景中的憐憫,以及為我們預備恩典媒介,在於他不任憑我們隨己意漂流,或聽憑我們心中計謀,而是親自看顧,使我們能被帶回歸向神:約翰福音十章16節:「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這話是指他看顧外邦人中屬於他的人;他必在適當的時候,使所有屬於恩典揀選的人歸正並帶領他們進來。基督不僅看顧那些已經被帶進來的人,也看顧那些尚未被帶進來的人;就他永恆的旨意而言,他們雖尚未歸正,卻已是他的羊;當他們絲毫未曾想到他,也未曾想到他對他們的愛時,他的心卻懸念著他們。主耶穌曾在異象中向保羅顯現:使徒行傳十八章10節:「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他並未說:「這裡有許多百姓」(哥林多是一座人口眾多的城市,在魚多的地方撒網固然好),而是說:「我有許多的百姓。」這並非指那些已經歸正歸向神的哥林多人,因為當時那裡信主的人寥寥無幾,哥林多所有歸正的人都是由保羅帶領的:哥林多前書四章15節:「你們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即便當時已有少數人歸正,保羅也不會因此感到懼怕。這裡所說的「有許多的百姓」,是指那些被神揀選、被基督救贖,儘管仍沉溺在罪中,卻終將被他在漂流中尋見的人。
[2.] 他的尋找意味著他為了挽回他們所付出的勤勉與勞苦:路加福音十五章4節:「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直到找著呢?」尋找他們並贏得他們的順服,需要時間與勞苦。一個失喪的靈魂,並不容易從迷途中被挽回與歸正;在他們被「捉住」之前,往往有許多警告被輕忽,許多責備被壓制,許多恩典的邀約被枉費:以賽亞書六十五章2節:「我整天伸手指教那悖逆的百姓。」這是在要求他們聆聽。
我從兩方面證明這一點:
(1)經上說基督藉著他的道與聖靈尋找我們。
(第一)藉著他的道,他如同從天而來的教師,召喚罪人離開迷途。起初他親自降臨:「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馬太福音九章13節)
除了他作為更新之境的君王與主,或福音恩典的施予者而賜下悔改的心之外,還有他對悔改的呼召;基督在這事上極其勞苦,他奔波往返,尋求一切機會將可憐的受造物帶回神面前。他當時正呼召撒該——一個稅吏——歸向神;同樣,當他在撒馬利亞婦人面前感到疲憊飢渴時,他對她說,他的食物就是遵行差他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約翰福音四章34節)。尋找並拯救失喪的靈魂,對基督而言就是飲食。如今他依然差遣傳道人,賜給他們恩賜,並激發他們對神榮耀的熱心與對靈魂的憐憫,使他們能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理(提摩太後書二章25-26節)。他們務要專心,無論得時不得時(提摩太後書四章2節);正如那婦人點上燈尋找失落的銀幣(路加福音十五章8節)。基督使教會的燈臺裝滿燃燒發光的燈,即那些具備謹慎、熱心、聖潔以及對靈魂懷有憐憫的人,好使他最終能贏得百姓。事實上,基督點燈之時,必有他要尋找的失落銀幣。
(第二)藉著他的聖靈,與我們靈魂的頑梗與悖逆相爭並勝過它。藉著道中的呼召,他邀請我們進入聖潔,但藉著他大能的恩典,他使我們心悅誠服。人本是背離神的;他不僅抵擋外在的邀約,也抵擋內在的感動,直到基督藉著他不可抗拒的恩典改變我們的心,於是我們在他大能的日子成了甘心獻祭的民:詩篇一一○篇3節:「當你掌權的日子,你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甘心犧牲自己。」這正是好牧人歡歡喜喜地將羊扛在肩上帶回家(路加福音十五章5節)。
(2)這種尋找是絕對必要的;若他不尋找他們,他們永遠不會尋求他。尋求神是我們重大的責任;聖經處處呼喚我們:「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以賽亞書五十五章6節)。藉著聖靈的感動,他催促我們如此行:「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詩篇二十七篇8節)。他護理的進程邀請我們;無論是患難:「在他們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何西阿書五章15節);還是恩慈:「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傳十七章27-28節)。他的子民被描述為尋求他的一代(詩篇二十四篇6節)。然而,若基督沒有藉著他先行的恩典尋找我們,我們絕不可能尋求他:「沒有尋找我的,我顯現給他們;沒有訪問我的,我與他們相遇。」(以賽亞書六十五章1節)。我藉著先差遣並尋找我自己的羊,來先行他們對我的尋求。基督先開始尋找我們:「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翰一書四章19節)。他在我們選擇他之前就揀選了我們:「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翰福音十五章16節)。他在我們尋求他之前就先尋找我們;因為我們是逃犯與流亡者,我們的心背離神,且在道路上有律法上的隔絕。伯納德(Bernard)對此有極佳的論述:「除非先被尋見,否則無人能尋求你;你希望被尋見以便被尋求,被尋求以便被尋見;你確實可以被尋見,卻不能先行於他。」神願被尋求以便被尋見,也願被尋見以便被尋求。我們無法在尋見他之前尋求他;我們可以歸向他,卻不能先行於他;因為當我們既無心思也無心志去尋求他時,他憐憫我們的苦難,並尋找了我們。
- 拯救他們。基督以兩種方式成為救主:藉著功德(merito)與藉著大能(efficacia)。我們有時被說成是藉著他的死得救,有時被說成是藉著他的生得救:「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馬書五章10節)。這包含了他在卑微中的功德,以及他在高升中的效能與大能。他藉著他功德性的滿足為我們贏得救恩,然後藉著他有效且不可抗拒的大能將其應用在我們身上。
在此我將做兩件事:(1)說明為何如此;(2)證明這是基督偉大的目的與使命。
首先,為何如此。
- 就相關各方而言。在拯救失喪的受造物時,基督與三方有關:神、人、撒但。
[1.] 與神有關。神的忿怒必須藉著他十字架的血來平息:「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歌羅西書一章20節)。他的血必須在地上流出,並在天上被呈現與代求。他來到世上拯救我們,就是為我們死,並在地上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二十章28節)。在天上,這血被呈現出來:「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希伯來書九章24節)。
[2.] 下一方是人,即將要得救者,他們是有罪且不聖潔的。他們的罪咎藉著基督代替人、承擔人的罪而被除去。但人因愚昧的頑梗,往往背棄自己的恩典,因此,除了基督藉著中保的犧牲使人與神和好之外,還需要基督聖靈的效能來贏得人的同意。我們被虛假的幸福所佔據,被罪惡的傾向所偏離,以至於無法以神所要求的謙卑順服方式,去等候並領受所提供的恩典。除非基督以大能拯救我們,否則福音的邀約對我們而言恐怕毫無益處:「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翰福音六章44節);「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65節);「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翰福音五章40節)。因此,正如我們因律法而理所當然地被剪除,我們在道德上也變得無能,並排斥福音那無償、白白且充滿恩典的邀約;我們蓄意招致了公義的苦難,卻又頑固地拒絕福音所提供的白白恩典。若基督不滿足舊約,我們就已失喪;若他不使我們具備福音恩典的資格,我們就再次失喪。正如福音超越了律法,我們對福音的悖逆在邪惡程度上也遠超對律法的悖逆;因此,除非基督幫助我們,否則我們是雙重失喪,徹底失喪。
[3.] 與撒但有關,他是試探者與控告者;作為控告者,他不只是竊竊私語,而是「控告者」(κατήγορος);啟示錄十二章10節:「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他也是「對頭」(ἀντίδικος);彼得前書五章8節:「你們的對頭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作為試探者,他藉著世界的誘餌,引誘我們的肉體反叛神;他的攻擊是每日且持續的,所呈現的誘餌對我們的肉體極具吸引力。因此,無論是為了神開啟一個屬靈的生命,還是要保持其鮮活並在我們心中維持它,神的大能都是必要的。就開啟而言:歌羅西書一章13節:「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路加福音十一章21-22節:「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無事;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就奪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分了他的贓。」就維持並保持其鮮活而言:彼得前書一章5節:「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約翰一書四章4節:「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除了基督的大能,沒有別的、也沒有更少的東西能做到這一點。
- 就救恩的各部分而言。有救贖與歸正,前者是藉著獲得(impetration),後者是藉著應用(application)。我們被救贖是不夠的,那是我們在十字架之外所完成的;我們還必須歸正,那才是應用在我們身上的真實救贖。我們必須重新恢復神的恩寵與形象;神的形象首先失喪,隨後是他的恩寵:我們的恢復也是如此;首先我們恢復他的形象:提多書三章5節:「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這就是將我們置於救恩的道路上。成聖被視為我們救恩的一個主要分支:馬太福音一章21節:「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他擁有這個名字與職分正是為了這個用途。隨後,恢復了神的形象,我們也恢復了他的恩寵,被收養進入他的家庭,被稱義並從罪咎中得釋放:以弗所書二章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 就永恆的救恩而言,這是這一切的結果,也就是說,它是基督功德與我們重生的果效;因為在重生中,那在天上得以完全的生命在我們裡面開始了。就我們的稱義而言,因為藉此死亡的判決被撤銷,那稱義的人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五章24節)。是的,我們的成聖是在福音恩典的鼓勵與盼望下,在我們具備承受永恆幸福的能力之前,藉由順服而實踐出來的;因為使徒告訴我們,希伯來書五章9節:「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他最終帶領我們居住在他為我們預備的永恆居所中。這就是救恩,基督主要因此被稱為我們的救主,這也是我們終其一生所要努力與追求的。
- 若你持續在不悔改與不信之中,這是一個強烈的預兆,顯示你不僅在神律法的判決下,甚至在祂旨意的預定中,都已是失喪的人了。《哥林多後書》四章 3 節說:「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這意思是,他們是被神所棄絕的,福音對他們毫無益處。無疑地,那些拒絕福音的人,正處於實際的滅亡狀態中——失喪、敗壞、毀滅。我們這番話是基於一個假設:若他們持續如此,他們就是被棄絕者。這並非即時且絕對的預言。我們無法發放神旨意的副本,或為誰蓋上最終滅亡的印記;但我們可以根據福音的原則進行推論:《馬可福音》十六章 16 節說:「不信的必被定罪。」這不是一個專斷的判決,但我們必須警告你所面臨的危險,儘管我們並未宣判神對你的定罪,說你就是被遺棄者;那可能是後話。
那麼,我們該怎麼做呢?
指引:
- 不要抗拒或拒絕基督的幫助,當水動的時候,要投入其中以求醫治。正如我們當在運用恩典媒介時殷勤等候神,以求靈魂得救,我們也當領受並善用祂的提議,認真看待聖靈友善的責備與感動,不可壓制或熄滅它們,以免你們的景況比先前更糟。在寒冷的天氣裡,沒有什麼水比曾經加熱過的水結冰更快;沒有什麼鐵比經常加熱又經常淬火的鐵更硬;因此,要順應聖靈的這些催促。基督已經尋找你,並在這些預備性的責備中找到了你,現在祂來是要拯救你;既然祂已讓你感受到自己的傷口,就讓祂繼續進行醫治。如果我們拒絕祂的幫助,或像腓力斯那樣拖延(《使徒行傳》二十四章 25 節:「等我方便,我再叫你來」),我們就失去了這個機會。因此,當基督叩門時,要為祂開門;當祂吸引時,要奔向祂;當風吹起時,要揚起帆。神在某個時刻會遇見每一個生活在福音之下的人,使他的心說:「我必須成為另一個人,否則我將永遠滅亡失喪」;那時,基督就是來尋找你,並特別要拯救你。噢!要順服並歡迎祂這拯救與醫治的工作;如果你因頑固與心硬而抗拒這恩典,或因疏忽與拖延而逃避這恩典的迫切,你就會失去一個難以再得的機會,從而將自己的憐憫拒之門外。
- 尋求有效的醫治;不僅要尋求從憤怒中得救,更要尋求從罪中得救。祂不僅藉著祂的功德為我們贏得救恩,更藉著祂的靈在我們裡面作成這工,賜給我們悔改的心,以及罪的赦免。人的苦難由兩部分組成:罪,以及因罪而受的定罪;因此,人的救恩必須有與這些邪惡相對的兩部分:成聖(即從罪中得救),以及罪的赦免與稱義(藉此人脫離罪咎與定罪)。這兩者是不可分割的;我們必須兩者兼得,否則就一無所有:《哥林多前書》一章 30 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哥林多前書》六章 11 節:「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已經成聖,已經稱義了。」人的稱義並非成聖的原因,成聖也不是稱義的原因,基督才是兩者的原因;但人是先成聖,然後稱義。我們首先恢復祂的形象,然後恢復祂的恩寵,接著是與祂相交。現在你必須同時追求這兩者,不僅是為了減輕對地獄的恐懼,更是為了被裝備以歸向神。悔改的心會尋求兩者:《約翰一書》一章 9 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若一個人腿斷了,卻只求減輕疼痛而不求將腿接好,那真是愚蠢。罪是屬肉體之人深陷其中的泥沼,他們不願被拉出來。因此,當你不僅尋求赦免,也尋求罪被治死時,你的心態才是正確的。
- 既已稱義並成聖,你就必須為神的榮耀而活。因為你不僅對自己而言是失喪的,對神而言也是;你被尋回不僅是為了你自己,也是為了神。你是被救贖歸於神:「你曾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啟示錄》五章 9 節);這救贖應用在你身上:《希伯來書》九章 14 節:「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你向律法已經死了:《加拉太書》二章 19 節:「我藉著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你已經嫁給了基督:《羅馬書》七章 4 節:「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簡言之,我們既在恩典之約下,就有義務為神而活;既已稱義並蒙赦免,就有勇氣為神而活;既已成聖,就有恩典的原則來傾向我們為神而活;除了這習慣性的原則外,我們還會有祂的靈在我們裡面作成祂眼中所喜悅的事。
- 你必須在行善上忍耐到底,直到你與神同住。在那之前,基督的救恩尚未完全;祂尚未將我們拯救到底;我們的恢復也不完全;我們尚未完全脫離一切罪惡,也未能完美地事奉神,或與祂享有完全的相交。在這裡,基督尋找我們;在那裡,祂拯救我們;確實,祂在這裡將我們帶入救恩的道路,但那時我們才算完全得救。惡人偏離了正路,越來越迷失自己;但重生的人,雖然被帶上了正路,卻尚未到達旅程的終點,因此我們現在只是在期待並等候神的救恩。經上說,《希伯來書》九章 28 節:「他將要第二次顯現,與罪無關,並與拯救有關,以拯救那些等候他的人。」那時,祂將獎賞所有等候祂的忠心僕人。先前祂來是為了買贖救恩,那時祂來是為了賜予救恩。那時人將永遠脫離一切罪惡,以及罪所帶來的一切悲慘與痛苦的後果。這就是我們所期待與等候的,並且是在行善的道路上等候;因為當基督尋找我們並將我們帶回家後,我們就不可再流浪了。所以,既已更新並稱義,我們就必須等候那永遠脫離罪惡與憂愁的時刻。
第三個應用:是要催促我們獻上感恩,因為神的兒子竟從天降臨,尋找並拯救那些失喪的人,特別是我們。對基督所成就的救贖與救恩心存感恩,是基督徒的一大本分,我將對此稍作發揮。
- 思想你在失喪狀態時是何等悲慘。你曾遠離神,在心裡因惡行與祂為敵:《歌羅西書》一章 21 節:「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心裡作惡,與他為敵;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你曾是撒但可憐的奴隸,隨從牠的意志被擄去:《提摩太後書》二章 26 節:「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你的工作是追求虛空的享樂,以滿足你屬肉體的心:《提多書》三章 3 節:「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與其餘邪惡的世界一同奔向各樣的罪:《以弗所書》二章 2 節:「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而在這一切期間,你都處於定罪的判決之下:《約翰福音》三章 18 節:「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在你與執行死刑之間,僅僅隔著脆弱生命的一根細線,永生神的憤怒隨時準備向你爆發:《約翰福音》三章 36 節:「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確實,我們這些失喪的人,根本不值得祂尋找。如今,神竟費盡周折、如此細心地尋求拯救這些可憐的受造物,噢!我們怎能不被這憐憫所觸動!你們當中有誰,若有一個僕人逃跑了,原本健康強壯,後來卻變得瞎眼、畸形且疾病纏身,還會去尋找他,用昂貴的藥物和極大的心力醫治他,將他帶回家庭,並以如此溫柔的方式接納他,彷彿這一切從未發生過?然而,這正是我們與神之間的情況,甚至遠不止於此。
- 思想世上有多少成千上萬的人,神越過了他們,任憑他們留在不悔改與屬肉體的安全感中,留在罪的捆綁與撒但的奴役下;與將要永遠滅亡的眾多人口相比,將要得救的人是何其少;而神竟以聖潔的呼召呼召你,將你帶入那好牧人照顧下的小群羊中;當一個家族中或許只有一人,一個支派中只有兩人被選上時,你竟從其餘的人中被挑選出來,而他們卻被留下了。這是何等純粹的恩典,何等令人驚嘆的揀選之愛!「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哥林多前書》四章 7 節)。主越過了成千上萬的人,他們論功勞與我們一樣,論外在條件甚至比我們更好。我們在原罪上與他們同樣深陷,論到實際的罪,或許我們更污穢、更粗鄙;論到世上的尊貴,許多更富有、更尊榮、更聰明的人,都被留在罪的狀態中永遠滅亡。而你竟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神竟能改革你那扭曲、乖僻的靈,赦免你所有的罪,並引導你走上公義的道路直到永恆的榮耀:你的心與口怎能不充滿對神的高聲讚美!你怎能不說:「主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眷顧他的百姓,救贖了他們!」
- 思想神對你施行的先行恩典;當你不尋求祂時,祂是如何尋找你,好叫祂能拯救你。正如這拯救的憐憫並非你所配得,甚至也不是你所渴望的。當你沒有心去憐憫自己時,主憐憫了你,並以祂的良善先行臨到你。觀察我們最初覺醒,或從迷途中被帶回的環境是有益的。使徒提到那些被呼召的人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八章 28 節)。這不是指那些歸正之人的旨意,而是神的旨意:「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第 30 節)。許多人帶著漫不經心、輕率的靈,或僅僅出於偶然來到聚會中;正如保羅所說的那個不信的人:《哥林多前書》十四章 24-25 節:「若全作先知講道,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他心裡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噢!有多少人就這樣意外地撞上了恩典,儘管他們並未在意或渴望這類事情!然而神指引了一句合時宜的話,刺入他們的心中。有時是在抵擋與逼迫時,正如保羅(《使徒行傳》九章)。許多人帶著嘲諷而來:「我看見他的道,也要醫治他」(《以賽亞書》五十七章 18 節)。有些人充滿偏見,不願前來,是被強拉著來的:《約翰福音》一章 46 節,拿但業對腓力說:「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腓力說:「你來看。」然而就在那裡,他遇見了基督。有各種環境顯示出基督在尋找失喪靈魂時的警醒與關懷。
- 祂使這醫治產生了果效,儘管我們屬肉體的心有諸多抗拒。我們所有人都充滿了肉體的智慧,而那智慧是與神為敵的:《羅馬書》八章 7 節:「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如今,我們的心竟能徹底改變,被賦予另一種傾向與愛好,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應當看為希奇:《約翰福音》三章 6 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們竟能徹底改變,轉而關心嚴肅、屬靈與天上的事,除了基督全能的靈,或那屬於中保的功效,沒有什麼能做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