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48 詩篇90篇1節講道|001_詩90_1_主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

《詩篇》九十篇 1 篇 第一講 主啊,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詩九十 1)

在危險時刻,若能找到一個安全的退隱之處或穩固的居所,使邪惡不能臨近我們,我們都會感到欣慰。如果你有心去運用它,這節經文將引導你找到這樣的地方。

這篇詩篇正如標題所示,是神人摩西所寫。它主要反映了他所處時代的狀況,當時神的子民在曠野中流浪,因各種災禍而深受苦難,且因他們的挑釁,大批人死於非命。

這篇詩篇被稱為摩西的禱告。他以承認神的良善與恩慈的保護作為禱告的開端。在咆哮的曠野中,以及在所有過去的世代裡,神一直是他們的居所;這使他有信心向神祈求並期待其他恩典。由此我們學到,在表達願望之前,先在禱告中表達信心,在陳明自己的缺乏之前,先因信將榮耀歸給神。神人摩西正是這樣做的:「主啊,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

教義:神是祂子民的居所或住處。

我將從以下幾點來闡述這一點的精義:

第一,這是一個普遍的真理:真實且活潑的信心,能將它在受造物中缺乏的一切,都視為在神裡面現存的。當他們在曠野中流浪時,神就是他們的居所。正如感官的生活與信心截然相反,信心的生活也與感官的生活截然相反。信心由兩件事支撐:神的充足與恩典之約;前者顯示什麼是可能的,後者顯示什麼是必然的。正如神有雙重知識:單純理解的知識與異象的知識;前者使祂知道在祂自身充足中一切可能的事,後者使祂知道在祂旨意中一切必然的事;信心也看見一切都在神裡面成就了。這事能成,是因為神有能力使之實現;這事必成,是因為神已應許。祂的應許與成就同樣有效;因此,一個信徒在缺乏一切時,不僅能勉強度日,反而變得富足:《哥林多後書》六章 10 節:「似乎貧窮,卻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在感官看來是一無所有,但在神裡面,對他有益的一切,他都擁有了。正如神對曠野中的人而言如同固定的居所,祂也應許說:《以西結書》十一章 16 節:「我雖將他們遠遠遷移到列國中,分散在列邦內,我還要在他們所到的列國,暫作他們的聖所。」一個學會憑信心而非憑感官生活的基督徒,永遠不會缺乏任何東西;他在神裡面擁有一切;即使在最匱乏的時候,他不僅能從約中看見赦免與公義,還能看見飲食與衣裳、保護與供養、房屋與家園,以及一切所需。神取代這一切不僅是愛的作為,也是信心的作為。論到愛,《撒母耳記上》一章 8 節說:「有我不比十個兒子還好嗎?」對信徒而言,神不僅比一切更好,祂就是一切。

第二,神的子民可能會陷入如此困境,以至於在神之外沒有房屋或居所;正如當時神的子民處於流浪的狀態:《彼得前書》一章 1 節,彼得寫信給「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細亞、庇推尼寄居的」,他們不僅在情感上,更在處境上是寄居者。流亡與失去外在的舒適與特權,可能是神在世上最親愛的子民所面臨的命運:《希伯來書》十一章 37-38 節:「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哥林多前書》四章 11 節也說:「直到今時,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神這樣做:

  1. 部分是為了糾正並謙卑他們,因為他們濫用了神的恩慈,並在自己的居所中羞辱了神。神在約中保留了管教祂任性兒女的權利:《詩篇》八十九篇 30-33 節:「倘若他的子孫離棄我的律法,不照我的典章行……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根據摩西的律法,悖逆的兒子要被逐出門外。神親自使用這種管教來對付大罪。請注意聖經中強調的措辭。有時我們的居所被說成是將我們趕出去(《耶利米書》九章 19 節);有時祂被說成是「將這地的居民拋出去」(《耶利米書》十章 18 節),像石頭從投石器中拋出一樣容易、迅速且不可抗拒;有時神被說成是將我們拔出來:《詩篇》五十二篇 5 節:「他必將你從你的帳棚裡拔出來。」我們傾向於在那裡紮根,夢想著一種不會被移動的固定狀態。有時是為了把我們吐出來:《利未書》十八章 28 節:「免得你們玷污這地的時候,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這確實是極大的冒犯,才會激怒一位慈愛的父親將孩子逐出門外。神並非像無知者所說的那樣,僅僅因為亞當吃了一個蘋果就將他逐出樂園。神學家們列出了一長串的罪狀。即便不是因為大罪,神也會以某種較溫和的方式懲罰他們,因為他們對神之愛缺乏感知,也對神賜予居所這樣大的恩惠缺乏感恩。我們在享受神這類恩典的果效時,確實應當表現出更多的感恩,因為祂賜給我們安息之所,而這甚至連基督都沒有得到:《馬太福音》八章 20 節:「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祂沒有固定的居所,甚至不如狐狸的洞或鳥的窩。因此,考慮到我們的處境,神的子民是寄居者,所以必須預料到會受到世人的惡待。宗教知道自己在地上是寄居者:《路得記》二章 10 節:「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一句友善的話語意義重大。如今,神在我們的朝聖之旅中賜給我們安息之所,這是一項大恩典,如果我們不為此感恩,神可能會使我們流浪。或者,他們對其他流亡者與無助者的缺乏憐憫,激怒了神,使祂這樣管教他們,並使他們的居所變得更加不確定。除非我們親身感受到苦難,否則我們無法憐憫他人。以色列人藉著在埃及地作寄居者,學會了憐憫寄居者:《出埃及記》二十三章 9 節:「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知道寄居的心,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經驗教導我們的,遠勝過猜測與想像。
  2. 為了試煉他們;看看他們如何為了神的緣故忍受這一切,以及當神的旨意與喜悅如此時;正如《希伯來書》中的那些人。神試煉我們順服的強度:《馬可福音》十章 29-30 節:「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這不是指同類的回報,正如波菲利(Porphyry)和尤利安(Julian)所嘲笑的那樣,而是指價值上的回報。神的兒女在無助、無處棲身,或受到世人威脅要被逐出家門時,其剛毅與勇氣便顯露出來:《哥林多前書》四章 13 節:「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使徒在《希伯來書》十三章 13 節說:「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好的利未人撇下了他們的產業:《歷代志下》十一章 14 節:「利未人撇下了他們的郊野和產業,來到猶大和耶路撒冷,是因耶羅波安和他的兒子拒絕他們,不許他們供祭司的職分。」當我們被輕蔑地逐出並被世界拒絕時,讓我們忍耐承受。歐多克西亞(Eudoxia)曾以流放威脅金口若望(Chrysostom),他回答說:「我除了罪,什麼都不怕。」大地與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神是我們的居所。一位異教徒曾說:「沒有美德容身之處的地方,就是流放地」;也就是說,一個人若沒有事奉的機會,沒有機會承認或榮耀神,那裡就是流放地。
  3. 有時是為了顯示祂對我們以及我們所有世俗利益與關切的主權。因此,神認為適當藉著惡疾將我們暫時驅離我們的居所,我們便暴露在悲慘的流散中;正如大痲瘋病人的情況:《利未書》十三章 46 節:「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住在營外。」
  4. 有時是為了傳播知識,將道的種子散播在那些對神陌生的人中間。好的無花果被放入籃子,被帶出國境作為食物(《耶利米書》二十四章 5 節)。那些分散的門徒往各處去傳道(《使徒行傳》八章 1 節)。神驅散祂的敵人,如同煙被風吹散,但祂驅散祂的子民,如同種子被撒種者的手撒出:《彌迦書》五章 7 節:「雅各餘剩的人必在多國的民中,如從耶和華那裡降下的露水……」好使他人對神多結果子。因此《撒迦利亞書》十章 9 節說:「我必播種他們在列國中,他們必在遠方紀念我。」神要使他們的流散成為帶進外邦人豐滿的媒介。那麼,這可能是,且經常是神的子民的處境。

第三,在這個稱呼與頭銜中,神被賦予了一個隱喻,這意味著,任何可以從一個居所與住處所期待的,都可以在神裡面找到,且是卓越地存在於神裡面。房屋有三個用途:(1)作為我們防禦風暴的遮蔽;(2)是我們蒙福的寶座,是我們舒適的倉庫;(3)是我們休息與安息的地方。現在,信徒在神裡面都能找到這一切;保護、供應、平安與安慰;是的,任何靈魂所能渴望的:因此,神的兒女可以且必須住在神裡面。

  1. 這裡有防禦,即全能神溫暖而舒適的保護。我們有許多敵人,無論是屬靈的還是肉體的;我們需要防禦,而神是我們為此利益所能信靠的唯一適當對象。

[1.] 因為祂已承諾保守我們,並護衛我們脫離一切邪惡。參見《創世記》十五章 1 節:「亞伯蘭,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詩篇》八十四篇 11 節:「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除去邪惡屬於祂的約,賜下各樣福分也屬於祂的約。祂的護理主要體現在我們朝聖之旅中對邪惡的抵擋。這裡有更多的消極恩典,即保守我們脫離罪、試探與危險。在來世,我們將更多地認識積極的福分。也請參見那應許,《撒迦利亞書》二章 5 節:「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圍的火牆。」請注意這個應許,因為每一個字都充滿了力量。這是當回歸的猶太人因人數稀少,無法保衛國家與城鎮抵禦敵人而灰心時所說的。現在,在應許了未來的增長之後,神當下告訴他們,祂要作她四圍的火牆。這些話語如此珍貴,遺漏任何一個音節都是可惜的。這個應許中包含了兩個應許:

(1.) 神將作一道牆。這有明確的應許:《以賽亞書》二十六章 1 節:「我們有堅固的城,耶和華要將救恩定為牆,為郭。」因此《詩篇》一百二十五篇 2 節:「眾山圍繞耶路撒冷,耶和華也圍繞他的百姓,從今時直到永遠。」神將取代所有的守衛。

(2.) 然後是一道火牆;不是銅牆或石牆,而是火牆。祂能從近處抵禦,從遠處威嚇。他們在周圍生火以驅趕野獸。這足以作為避難所,並使我們的心安息在主的保守中。神若這樣說,難道不會成為我們的遮蔽嗎?如果我們運用祂,我們就會發現其中的益處。這些應許表明,我們有權住在神裡面作為我們的堡壘,並且當我們為此目的進入祂裡面時,我們不會被拒絕住宿,也不會被趕出來。是的,它們給了我們信心與許可,確信我們將得到我們所期待的利益,或得到各方面同樣好甚至更好的利益。

[2.] 因為祂獨自會保守我們,保守我們的每一部分,以及所有屬於我們的;我們的靈魂、身體、名聲與產業。

(1.) 我們的靈魂:《詩篇》一百二十一篇 7 節:「耶和華要保護你,免受一切的災害,他要保護你的性命(靈魂)。」如果信徒因患難而失去什麼,他不會失去最寶貴的,他不會失去他的靈魂。在火災中,如果一個人能保住錢財與珠寶,他就不會在意那些雜物是否被燒毀。我們的靈魂比身體更危險,需要更多的保守。我們的身體面臨人的危險,但我們的靈魂面臨屬靈與鬼魔的敵人。如果神暫停對靈魂的保守,人會多快跌倒並失去自己!現在,神保守聖徒的靈魂:《詩篇》二十二篇 20 節:「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刀劍,救我的生命(獨一者)脫離犬類。」

(2.) 我們的身體並非任由人的意志擺佈,而是在神特別的照顧與保護下:《詩篇》三十四篇 20 節:「他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在患難中,他們並非任由工具的意志擺佈。在我們的主基督身上,這應許得到了應驗。甚至連排泄的部分也受到照顧:《馬太福音》十章 30 節:「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祂不僅關心身體與靈魂這些本質部分,以及它們的完整部分(任何關節或肢體),甚至關心那些排泄的部分,這些是身上最小的東西,與其說為了使用,不如說為了裝飾。

(3.) 對於他們所有的關切與產業也是如此:《約伯記》一章 10 節:「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不僅是他,還有他的兒女、僕人、馬匹、牛群、驢群;撒但找不到任何缺口或破裂處可以進入並對他造成任何煩擾。聖徒身上有這樣一種隱形的守衛。誠然,這是有區別的。神已絕對應許拯救祂子民的靈魂,但生命及其舒適,則在於對祂的榮耀與我們的好處是否有益的範圍內;我們必須在這些條件下將一切交託在祂手中。

(4.) 我差點忘了我們的名聲:《詩篇》三十一篇 20 節:「你必把他們藏在你的亭子裡,免受口舌的爭鬧。」誹謗與中傷是一支在暗中飛行的箭,因此我們常受到那不痛的打擊。誣衊與虛假的指控被私下竊竊私語,以損害我們的名譽與利益。現在,記住神不僅保守其他事物,也保守我們的信譽,這是一種安慰。祂不僅會保守我們免受打擊,免受惡人的拳頭,也會保守我們免受口舌的爭鬧。

[3.] 因為祂能遮蔽我們脫離各樣的敵人。我們所有的敵人與危險,都在神之下並由祂處置。因此,我們在《詩篇》九十一篇 1 節被說成是「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神是至高且全能的,而你救恩的敵人,無論是人還是魔鬼,都在神之下。人不過是神手中的微小工具。他們所能做的,不超過神的允許。當你在他們手中時,他們也在神手中:《使徒行傳》四章 28 節:「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

魔鬼並未免於神護理的統治與管轄;無論是作為你身體或靈魂的仇敵,若無神的許可,牠們什麼也做不了。瘟疫被視為神惡意的結果:詩篇九十一篇3節:「他必救你脫離捕鳥人的網羅和毒害的瘟疫。」請參看約伯的案例,第二章7節:「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魔鬼雖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但神是至高者。牠們必須獲得許可;如果魔鬼若無許可便不能進入豬群,那麼牠們若無許可,斷不能苦待人的身體。噢!我們若能住在神裡面,世上一切可怕的事物在我們眼中都會顯得微不足道。儘管我們身處千般危險之中,但我們既住在全能神懷中,還有什麼可懼怕的呢?事物越遙遠,看起來就越小;越近,就顯得越大。我們這些居住在地上的人,判斷眼前的高山是不可測量的巨大,而遠處的星辰看起來不過是微小的火花與亮片;但若我們能升到天上,就會看見那些光球大得不可思議,而我們所有的阿爾卑斯山與庇里牛斯山,不過像是小斑點罷了。那些在天上與神交通、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人,世上的困難與危險對他們而言似乎算不得什麼。他們能藐視這如蟻丘般的世界,視其為一堆卑微的小沙堆,隨時會被踢成塵土。但神的幫助顯得更大,因此他們既不困擾也不恐懼。他們能說,羅馬書八章31節:「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歌利亞曾嚇倒以色列全軍,但大衛奉耶和華的名迎戰他:撒母耳記上十七章45節:「你來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但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就是你所怒罵帶領以色列軍隊的神。」大衛藐視那巨人,正如那巨人藐視大衛一樣。將這世上的任何孩子與一位住在全能者蔭下、事奉神的人相比,你會發現多麼大的差異!前者因每一種危險而驚惶,因每一點微小的損失而困擾;為何如此?因為他住在地上,只與受造之物打交道,所以小事在他眼中也成了大事。但現在看看神的任何僕人,他們如殉道者般活在神裡面;他們不被火、劍、車輪、絞架、野獸所嚇倒;這些對他們而言不過是跳蚤叮咬。他們熟悉真正偉大的事物;誠然,我們所感受到的許多災禍,如瘟疫與飢荒,都是直接來自神的手。沒有人比神的兒女更受這些事影響,因為這是他們天父不悅的記號。他並非麻木不仁或魯莽大膽;沒有人像他那樣對護理的事件與後果有如此敏銳的感受。他以自然與恩典的眼光看待這些事,並在其中看見神;然而,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人比他們更鎮定。他們知道,當神審問罪人時,沒有人能躲避神,或隱藏在神的眼目之外。正如奧古斯丁所言:「誰從你那裡逃走,他能逃到哪裡去呢?除非是從憤怒的你,逃向寬恕的你。」除了逃向神的憐憫,沒有別的方法可以避開祂的公義。地上的君王與權貴,他們的憤怒或許可以躲避;他們的眼睛不能遍察一切,他們的手也不能觸及一切;但沒有人能向那以祂的同在充滿天地的主隱藏自己。除了在神裡面,沒有地方可以躲避神。

【4.】因為祂防禦與保護的方式。這在各處都被表達為一種隱秘、不可見的事物,是肉眼所不能看見的。如約伯記二十九章4節:「神守護我的帳棚。」意指祂那施恩的保護。如詩篇三十一篇20節:「你必把他們藏在你的隱密處,免得遇見人的計謀;你必暗暗地保守他們在亭子裡,免受口舌的爭鬧。」如詩篇九十一篇1節:「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這種保守並非感官所能察覺。一個人被保守,無人知曉是如何發生的;他身處外地,卻隱藏在神裡面。屬血氣的人無法辨識其中的路徑。當他們外表上看起來與他人無異時,卻因神護理的特別眷顧,以及信心所依附的神的真理、能力、恩典與良善,而與他人分別出來。這對世界而言是一個謎團與奧祕,屬肉體的理性無法從中獲得任何滿足與安慰。然而,這教導我們無論是否看見所期待的益處,都要倚靠神的護理。耶和華的名是堅固臺,但這是一座隱形的臺,唯有藉著信心才能發現,並藉著信心進入。因此,凡想要以神為居所的人,不可受感官的或然率所支配,而應受信心的準則所引導。

  1. 房屋是我們福分的所在,也是我們積存安慰之處;因此,神是我們的居所,正如我們期待從祂那裡獲得一切供應與供給。聖徒以神為他們的倉庫,以祂的全能為他們的份,從中不僅獲取平安、恩典與公義,更獲取飲食:詩篇二十三篇1節:「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詩篇三十四篇9節:「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當敬畏他,因敬畏他的一無所缺」;詩篇八十四篇11節:「因為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我們不可規定祂以何種方式供養我們,因為那是在為我們的私慾求食物,並給護理設定一個祂不會順從的任務。但凡對我們有益的,祂必不拒絕。那滿足一切活物願望的主,絕不會對祂的子民刻薄:詩篇一百四十五篇16節:「你張手,使有生氣的都隨願飽足」;對照第18、19節:「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們的心願,也必聽他們的呼求,拯救他們。」人若不看顧親屬,尚且比不信的人還不好;難道不信的惡心竟能將神描繪得如此疏忽與漫不經心嗎?基督責備他們小信:馬太福音六章30節:「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我們豈能假裝相信神會賜我們永生,卻不信靠祂賜我們日用的飲食?
  2. 房屋是我們居住與安息之處;因此在神裡面,我們不僅有保護與供應,更有安慰。外面天氣狂暴,但在神的懷中我們可以安歇:約翰福音十六章33節:「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正如待在屋內,聽著風暴拍打瓦片的聲音是一種安慰,在外部的患難中有內在的平安也是如此:哥林多後書一章5節:「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在外面,基督徒有他的勞苦與憂愁,但在神裡面卻有他的安息;當他投奔那裡時,他便得著安舒:撒母耳記上三十章6節:「大衛卻倚靠耶和華他的神,心裡堅固。」

那麼,我們在神裡面得到了房屋的果效;在祂裡面,我們可以像在一個安全、穩妥且舒適的地方一樣安靜地居住,無需懼怕任何危險。關於這些話語的隱喻性反思,即第三個考量,就談到這裡。

  1. 我觀察到,這個稱號特別關乎「居所」這一特定的恩慈,以及神在我們住處之內與周圍的護理。因此,這對我們有益:(1)當我們缺乏居所時;或(2)當我們擁有居所時。

[1.] 當我們缺乏居所,或缺乏一個對我們而言安全且便利的居所時。神的兒女不應灰心,也不應完全失去盼望,彷彿神無法為他提供一個居所。現在,正是神最顯著地彰顯祂作為「居所」的時候。我們不應因無知與不信,就斷定自己已被祂遺忘與離棄。我們很容易這樣做;當我們無處棲身、流離失所時,這是一個巨大的試探:以賽亞書四十九章14節:「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因此,我提出幾點考量。

(1)考量神的普遍護理。使徒告訴我們,祂預先定準了人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使徒行傳十七章26節);人何時、何地居住,並非偶然,而是出於神的護理。他們出生非偶然,死亡非偶然,住在這地或那地也非偶然;有的在這種氣候,有的在那種氣候,在歐洲、亞洲或美洲。一人擁有這麼多,另一人擁有這麼少;一切都在神的引導與指揮之下。正如神藉著拈鬮分配迦南地,這是一種對神的呼求(約書亞記十四章2節),整個世界也是由神的指引所劃分。祂隨己意擴張或縮減國家與個人。誠然,大多數人是因較寬鬆的護理而散落在廣大的地球上;但對祂的子民,則有更特別的眷顧。他們是地上的鹽,是世界的光(馬太福音五章13、14節)。神為了使用與服事,將他們灑在各處。他們是祂的珠寶;人對珠寶的看顧遠勝於普通器皿:而在他們之中,越是有用的人,越是在祂的特別看顧之下;正如使徒的旅程是由聖靈引導,他們的教義也是如此。聖靈感動他們,或聖靈禁止他們:使徒行傳十六章7節:「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因此,神確實留意他們的景況;在他們被分散的每一個地方,只要祂還有工作要他們做,祂就會為他們提供生計,並在他們分散的所有地方,以祂慈愛與眷顧的見證跟隨他們:詩篇九十九篇14節:「耶和華必不丟棄他的百姓,也不離棄他的產業。」世人常丟棄他們,認為他們不配成為教會或任何公民團體的成員,但神絕不丟棄他們。祂或許會容許他們受磨練與試驗,但因祂對他們有份,祂必會看顧他們。

(2)考量祂的聖約與應許。神主動提出要作祂子民的居所,而他們選擇祂並以祂為居所。聖約既表達了神的恩典,也表達了我們的責任,即神是什麼,聖徒應當使祂成為什麼,他們應當如何使用與運用祂。神承諾作我們的居所,我們也當相應地向祂尋求這一福分。參看詩篇九十一篇1節:「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資格與特權在那裡幾乎以相同的詞彙表達,這意味著如果我們願意讓神成為祂所提議、所應許要成為的樣子,當需要來臨時,我們若運用祂,就會發現祂確實如此。因此,信徒為何要懷疑安全、安慰與安息呢?這並非應許了什麼別的特權,即住在神裡面的人將獲得更多恩典或最終進入天堂。不;而是他將住在神裡面。所要求的資格也非別的,無論是愛、敬畏或精確的順服,而是「住在神裡面」。現在,當這責任與這特權相匹配時,以神為居所,祂就成了居所。正如喜樂以喜樂作為回報:以賽亞書五十八章13、14節:「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你就以耶和華為樂」;勇氣或心靈的力量以心靈的力量作為回報:詩篇二十七篇14節:「要等候耶和華!當壯膽,堅固你的心!」;詩篇三十一篇24節:「凡仰望耶和華的人,你們都要壯膽,堅固你們的心!」;因此,住在神裡面,便以住在神裡面作為回報;因為神樂於實現信心的承諾,並會在各方面回應祂子民的期待。誠然,這應當鼓勵我們,因為我們的特權與責任是如此親近,神應許得多而要求得少,僅要求我們藉著信心承認祂是祂所是、祂所應許要成為的樣子。住在神裡面,你就會住在神裡面;在一切危險與困苦中,你在祂裡面將有一個安全且舒適的棲身之處。環繞我們的危險是巨大的,而且與日俱增,因此這將輕易地促使我們尋求一個安全的避難所。全能的神只要求祂能成為這避難所;信靠祂,你就會得到信靠所能從祂那裡期待的一切。在世人之中,保護的代價昂貴;每一個平民為了得到他所居住政府的保護,都願意以其大部分財產來支持它。神,那保護我們靈魂與身體的主,只希望祂能被信託去保守兩者;然後,祂就會成為我們信心所希望祂成為的一切。以神為你的居所,祂就成了居所。

(3)考量聖徒恆久的經驗;在經文中,「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祂對祂在每一處、每一時代生活的子民都是如此。當他們的先祖在異國他鄉作客旅時,神就是他們的居所;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在埃及、基拉耳、巴旦亞蘭時皆是如此。藉著一種或另一種方式,他們總是被驅趕到世界各地;有時是出於特別的命令,有時是出於某種審判,如飢荒;但神總為他們提供遮蔽之處。他們自己也是如此,在所有的患難與旅程中;在埃及,那裡為他們預備了歌珊地;在曠野,他們有帳棚、鵪鶉與嗎哪,這些東西落在他們周圍;神在曠野為他們開了市場,並從天上送來供給。現在,他們在剩餘的患難中積累了信心,確信神的子民不會無家可歸、無處棲身:出埃及記三十三章14節:「我必親自和你同去,使你得安息。」在祂的防禦下,他們在曠野安然居住。神的榮耀同在(Shekinah)與他們同行,儘管他們沒有機會建造房屋;因此神認為他們不會忘記這一點,即使在他們為自己建造了華美的房屋之後(申命記八章12-16節)。如今,神既曾施恩,就必永遠施恩,因為神永遠如一。如果祂曾對先前的聖徒或生活在過去時代的子民如此,祂就永遠會如此;我們可以要求同樣的特權、同樣的中保、同樣的聖約、同樣的恩典條款。耶和華對祂子民的慈愛在各個時代都是一樣的。

[2.] 當我們擁有房屋時,這對我們也有益;神仍應被視為我們的居所。無論景況如何,基督徒都應當隨時運用神,並超越受造之物。關於避難所與居所有兩個概念:詩篇九十一篇9節:「耶和華是我的避難所,你已將至高者當你的居所。」避難所是危險時刻退避的地方;居所是和平時期居住的地方。大多數人在困境與逆境時才運用神,那時他們被逼到祂面前,沒有其他退路。神是他們的避難所,但不是他們的居所。當他們陷入困境,生命與世俗的安慰受到威脅時,他們被嚇得表現出一點宗教虔誠。他們運用神,就像城裡的人運用門廊或遮雨棚,或旅途中的人運用一棵寬大茂密的樹;他們在風暴中跑向它,卻不在那裡定居。詩人談到居住與安歇:詩篇九十一篇1節:「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他沒有說,那仰望或信靠至高者的人;而是說,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人。我們不可像跑向一棵樹或遮雨棚那樣跑向神的幫助,僅僅為了應急,或出於強迫,違背我們的意願。許多人在禱告中似乎在乞求神的幫助,卻未得到祂的保護;他們只在風暴中,且當所有其他手段與避難所都失敗時才尋求祂。但基督徒必須維持與神恆久的交通;必須住在神裡面,而不是偶爾跑向祂。這是一個永恆的真理:「你是我們的居所。」在這方面,蝸牛可以作為基督徒的象徵;牠們隨身攜帶著房屋;儘管牠們四處遊蕩,但牠們始終在家。神不是用來應急的,而是為了祂子民所需的一切美善,且在我們擁有的一切事物中都應承認祂;不僅僅是一天,而是必須有對祂恆久的投靠:詩篇七十一篇3節:「求你作我常住的磐石;你已經命定要救我。」

(2.)你是否想以自己的財富為居所?這是一種常見的罪。人因其所倚靠的而顯明出來;他的心思意念的結構,皆隨其所倚靠的而定:詩篇一一五篇8節:「造他的要和他一樣,凡靠他的也要如此。」這是一種常見的罪,請參閱箴言十八章10至11節:「耶和華的名是堅固臺;義人奔入便得安穩。富足人的財物是他的堅城,在他心想中猶如高牆。」耶和華的名對前者而言是什麼,財富對後者而言就是什麼;他以為藉此可以抵擋一切災禍,獲得一切福分。他們向自己應許一切幸福;他們以為可以藉此轉移災禍,逃避神。這是一項大罪:以弗所書五章3節:「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提。」馬可福音十章24節:「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然而這卻是難以避免的。因此,詩篇六十二篇10節給予了警戒:「若財寶加增,不要放在心上。」我們一旦在世上擁有了什麼,就立刻傾向於將希望建立在其上,這既得罪了神,也損害了自己的靈魂;然而,在神之外的一切事物,最終都將證明是毀滅性的居所,隨時會坍塌在居住者的頭上:提摩太前書六章17節:「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這些錢財從這隻手轉到那隻手,從這家轉到那家;那些看似在某一天被錢財造就得幸福的人,轉眼間就被撇下,空空如也、赤身露體。向自己應許能長久享用這些財富,簡直是愚昧人的行徑:路加福音十二章19至20節:「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箴言十一章4節:「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它們無法平息神的憤怒,也無法抵擋惡疾;它們不能買到赦免,不能買到健康,也不能讓生命延長一天。

(3.)你是否想以體魄的強健、良好的體質、天然的美貌為居所?詩篇三十九篇5節:「各人最穩妥的時候,真是全然虛幻。」唉!神何等容易就能讓你身體內部的體液反過來攻擊你;當你正值壯年時,降下惡疾,將這美麗的身體變成令人厭惡的屍體!

(4.)你是否想以尊榮與偉大為居所?一位國王曾駁斥了他的諂媚者,那些人告訴他,他是多麼強大的君王,在海陸擁有何等大的權柄;他便命人將椅子搬到海邊的沙灘上,靠近波浪。這尊榮無法阻擋一個浪頭,無法阻擋一場疾病,也無法阻擋死亡的逼近。神何等容易就能將你的尊榮置於塵土之中!詩篇一百四十六篇4節:「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詩篇四十九篇20節:「人在尊貴中而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類。」這不過是很快就會碎成塵土的泥屋。有多少人站在他們祖先的墳墓上,說:「他們曾經享有的榮耀與尊榮在哪裡呢?」如今,他們的享樂與繁榮對他們有什麼益處呢?然而,那住在神裡面的人,卻是建立在穩固的根基上。

(5.)你是否想以朋友為居所?這是一項大福分;但如果它使心遠離神,這就是一個大網羅。在許多情況下,朋友只能以他們的願望來對我們有益。當朋友與愛人遠離,親屬站在遠處時,神卻能降下惡疾,參見詩篇三十八篇11節。朋友是會變動的:撒母耳記下十六章4節:「王對洗巴說:『凡屬米非波設的,都歸你了。』」這句話對於一位如此公正的君王而言,對待他最親愛的約拿單之子,是何等不配;他曾因約拿單真實的價值、無與倫比的愛、獨特的恩惠,甚至在神面前一次又一次莊嚴地立誓與立約,而與他緊密相連。國家理由與嫉妒心是帝國中常有的事。人終究只是人;他們會死:列王紀上第一章21節:「不然,我主我王與他列祖同睡以後,我和我兒子所羅門必算為罪人了。」那些住在神裡面的人,比君王的寵臣擁有更好的保護:詩篇一百一十八篇8至9節:「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人;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王子。」在極端的困境中,沒有什麼比血肉之軀更脆弱的了,儘管他們現在看起來多麼富有與強大。

(6.)你是否想以自己的義為居所?沒有人比那些最沒有理由的人,更倚靠自己的義。唉!如果神與你進入審判,這又有什麼用呢?詩篇一百四十三篇2節:「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

[2.] 無論你的景況如何,只要你真誠、謙卑、悔改地來到祂面前,你絕不會被拒之門外,也不會被驅逐。人人都會來到他們的神面前尋求救助:約拿書一章6節:「起來,求告你的神,或者神顧念我們,使我們不致滅亡。」路得記二章12節:「願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在他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祂不會因為你的外在景況而對你有任何例外:詩篇九十一篇1節:「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這話說得是不限定的,無論他是誰,高貴或卑微、富有或貧窮、年輕或年老;因為神不偏待人,祂對一切求告祂的人是豐富的。在人中間,情況卻非如此;最需要保護與關懷的窮人,往往得到的份最少。人受制於許多匱乏與軟弱,因此將他們的善意當作交易,只對那些能回報他們的人提供庇護與款待。但這是一個普遍且共同的應許,不排除任何類型的人。這裡沒有高低貴賤、君王臣僕、貴族平民之分;凡來到神裡面尋求隱藏處的人,只要他憑信心而來,都是受歡迎的。天意的懷抱敞開著,接納各個年齡、性別、階層與生活狀態的人。世俗的風氣是尊重權貴。如果一位富人或貴族邀請自己到我們家中,我們視為莫大的榮幸;我們竭盡全力給予他相稱的款待;他們對我們越隨意,我們越是感恩;如果他們盡情享用我們為他們準備的食物,我們認為自己又得到了一項新的恩惠;然而,如果窮人採取這種大膽的態度,我們便視為厚顏無恥的闖入,並以怒容將他斥退。受尊重的是富人,受款待的是富人,他們的案件與訴求得到優先處理,而窮人卻難以獲得接見與聆聽。正如所有的江河都流向大海,世人的尊重也都流向富足與強大者。他們在哪裡期待回報,就在哪裡施予恩惠。但神尊重所有人,因為祂不需要任何人;祂與所有人同在,供應所有人,供給所有人,保護所有在患難中投奔祂的人:詩篇三十四篇6節:「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救我脫離一切患難。」在茅舍中的禱告,與在宮殿中的禱告對祂而言同樣蒙悅納。

[3.] 一旦你被接納並進入這個居所,你就不必害怕世上的任何災難,因為沒有任何事物能損害你的屬靈利益,或挫敗你的偉大盼望。無論那個人遭遇什麼,基督徒總是安全的。因此,你不僅能保持忍耐與心志的堅定,還能保持心中的喜樂:羅馬書八章38至39節:「無論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沒有什麼能將你從你的隱藏處驅逐出去。與他人相比,你在暫時的安全上處於更有利的地位,也更有可能獲得它;即便有任何事發生,也必會成為聖潔。你有一位完全傾向於對你施恩的神;祂擁有全能,並以祂無誤的信實作為保證,只要是為了祂的榮耀與你的益處,祂必會為你動工。那麼,你為何要懼怕呢?以神為你的居所,你就是安全的,特別是在你最重要的利益上。

  1. 這是什麼,以及它是如何完成的。

[1.] 必須在基督裡與神進行莊嚴的和解。因為我們進入神裡面作為居所,是為了在祂裡面尋求我們的安慰、安全與幸福,這只能藉著基督;因為在罪得赦免、神與靈魂和好之前,我們怎能從那位本性上厭惡我們、公義上必須懲罰我們的神那裡,期待任何祝福或安慰呢?人因罪而成為聖潔之神所憎惡的受造物:哈巴谷書一章13節:「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身為一個忘恩負義的叛逆者,人必須承擔祂報應的公義與嚴厲懲罰的審判。因此,當憤怒尋索罪人時,除非在基督裡被發現,否則沒有隱藏之處:腓立比書三章9節:「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在我們能以神為樂、與祂有舒適的相交,或對祂天意的祝福有任何權利之前,必須不僅有贖罪,而且要應用贖罪:羅馬書五章11節:「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這贖罪在神那一面是藉著聖靈應用的。約翰一書四章13節:「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在我們這一面,則是藉著破碎心靈、悔改、信心的祈求,或是藉著斷絕我們的罪,並在一個永不被遺忘的永約中將自己交託給祂。每當我們這一面出現破口時,這必須重新更新,因為所有破口的緣由都必須被移除;或者當神在執行祂那一面的審判時,因為那時祂似乎要執行契約,我們必須藉著謙卑地飛奔到恩典的寶座前來祈求免除:詩篇五十七篇1節:「我要投靠在你的翅膀下,等到災害過去。」詩篇六十一章4節:「我要永遠住在你的帳幕裡!我要投靠在你翅膀下的隱密處!」祂將神的翅膀與帳幕連結在一起:詩篇三十六篇7至8節:「神啊,你的慈愛何其寶貴!世人投靠在你的翅膀下。他們必因你殿裡的肥甘得以飽足。」祂談論的是神在祂殿中的良善。

[2.] 必須對神有實際的依賴,並為祂所提供的、我們所需要的倚靠祂,或者根據祂的應許堅定地附從祂。是依賴產生了遵守。不信靠神的靈魂,就不可能對祂忠誠。信心與忠誠在性質上的關聯,遠比在發音上的相似更為緊密。沒有什麼比我們順服的偉大紐帶與約束更具約束力了:詩篇一百二十三篇2節:「看哪,僕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神,直到他憐憫我們。」腓立比書二章12至13節:「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因此,信心是如此頻繁地被呼喚:詩篇六十二篇8節:「你們眾民當時時倚靠他。」詩篇八十六篇2節:「求你拯救倚靠你的僕人。」以賽亞書二十六章3節:「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當我們將一切交託給全能的神,並確信祂會將一切安排得最好時,我們的心思意念就不會分心。請看大衛對那偉大真理的應用:詩篇九十一篇1至2節:「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我要論到耶和華說:他是我的避難所,是我的山寨,是我的神,是我所倚靠的。」你必須保持對祂良善與全能的思念。

[3.] 必須為祂大能與慈愛的保護進行懇切、熱切的禱告。這是我們信心的運作,神要所有的祝福都以這種方式被尋求,好讓我們能直接從祂手中領受:耶利米書二十九章11至12節:「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以西結書三十六章37節:「主耶和華說: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多如羊群。雖然如此,我還要受他們的詢問,給他們成就這事。」在那裡,信心得到操練,盼望得到宣告,願望以莊嚴的方式表達出來:詩篇六十二篇8節:「你們眾民當時時倚靠他,在他面前傾心吐意!神是我們的避難所。」這是一種減輕我們憂慮與恐懼,並將重擔卸在神腳下的媒介,它能喚醒我們對自身責任的感悟。

[4.] 聖潔的行事為人是必要的,因為除了那些真誠屬於神的人之外,沒有人能對這一特權提出合宜的宣稱。祂是他們的居所。其他人,無論他們從神普遍的天意中得到什麼寬容,都不能有確定的盼望或合宜的宣稱:詩篇八十四篇11節:「因為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那些敬畏祂、愛祂、選擇祂作為自己份的人。其他人是在空中築樓閣。那些活在罪中卻又倚靠主的人,並沒有住在神的隱密處。藉著罪,你跑出了你的居所,削弱了你的信心:約翰一書三章21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5.] 與神恆久的相交:約伯記二十二章21節:「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我們不能像跑向避難所那樣跑向神,心想著風暴一停就離開那裡。我們的居所是一個恆久居住的地方。因此,我們使用神不僅是在我們陷入困境、為了應付需求時,而是要像住在居所中一樣,恆久地住在祂裡面。

一、這啟示了人心所存的一種雙重詭詐,是世人所自知的。第一種詭詐是:許多人以為他們可以暫且盡情地追逐世界,然後再夢想著過一種敬虔的隱居生活。人如此愚昧地妄想,先是妄想生命長久,繼而妄想恩典隨時可得,殊不知這兩者皆掌握在神手中;他們因著過度的憂慮而縮短了壽數,並使自己的心靈陷入糾葛;以致他們深陷於世界之中,沉溺在有害且敗壞的私慾裡,難以自拔。哀哉!世界實在是一件極其詭詐之物;我們一旦被它所吸引,它便會愈發深入我們的生命,在我們察覺之前,就已悄悄偷走了我們的心。

二、與前述相近的另一種人心詭詐是:人以為若能擁有某種程度的財富,便會對自己的分額感到知足,並能歡喜地事奉神。哀哉!當你真正擁有這些財富時,私慾會隨著佔有而增長。貪婪就像火,你添的柴越多,火就燒得越旺:傳道書五章10節說:「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因此,我們與其設法讓財富去滿足心靈,不如設法讓心靈去適應財富。現在就當以你所有的為足,否則你將來也不會知足。我們不應汲汲於增加財產,而應致力於減輕慾望。當我們以為若有更多財富就能知足,卻忽略了恩典的作用時,我們就走錯了路。正如某些疾病,並非需要填補,而是需要排毒;一個人即便吃飽了仍覺飢餓,喝足了仍覺口渴。正如貪食症與水腫,排毒勝過填補;在一般的發熱症中,我們不是要藉著灌滿病人的肚子來止渴,而是要藉著排毒與放血來緩解高熱;同樣地,關鍵不在於財富,而在於恩典;正道不在於增加資產,而在於節制慾望。只要愛仍停留在外在事物上,我們就永遠無法滿足,反而會不斷被愚昧且有害的私慾所折磨。知足並非來自外物,而是來自心靈;若有少許恩典,便足以讓我們看見自己早已擁有足夠的滿足。

【應用二】此點可解答一個問題:我們是否可以祈求並渴望財富,或祈求衣食以外的事物?我回答如下:

一、藉由區分。外在事物可分為必需的、充足的,或多餘的。財富的第一個層次是擁有必需品;其次是擁有足夠的;再者是擁有超過足夠的。

(一)必需的。必需可分為自然的、民事的,或宗教的。

  1. 自然的:指僅能維持天性、支撐生命所需,即便簡陋、艱難亦可。這些需求很容易滿足。即便我們的伙食粗糙、衣著簡陋,我們仍能勉強維持生命。這當然是我們可以祈求並努力爭取的;因為每個人都必須作為天命的器皿來維持自身,並確保不成為他人的負擔;若在天命的公平引導下,我們無法獲得更多,就必須知足:提摩太前書六章8節說:「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即便我們僅僅高於乞討與極度匱乏的邊緣,這也已是神給予我們的恩典,足以在我們為永恆奠定根基的同時維持生命。
  2. 民事的。此處需考慮兩點:(1)我們的身分與呼召。尊貴的呼召比私人或卑微的呼召需要更多的物質供應;君王比臣民需要更多,貴族比平民需要更多。雖然就「天性需求」而言,他們是平等的,但就「身分體面」而言,則是不等的:箴言三十章8節說:「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2)我們的責任。一家之主比單身者需要更多;他有更多人要供養,即妻子與兒女:提摩太前書五章8節說:「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哥林多後書十二章14節說:「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箴言十三章22節說:「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雅各在創世記三十章30節說:「我什麼時候才為自己興家立業呢?」所羅門感嘆道:傳道書四章8節說:「有人孤單無二,無子無兄,竟勞碌不息,眼目也不以錢財為足。他說:『我勞勞碌碌,刻苦自己,不享福樂,是為誰呢?』這也是虛空,是極重的勞苦。」
  3. 道德的。為了生活,而非為了私慾;為了治癒軟弱,而非助長軟弱;為了維持天性,而非放縱天性。許多人假借「為了不匱乏」之名,實則是為了天天奢華宴樂、為了炫耀驕傲、為了在世上更上一層樓。這不是「需用」,而是「貪婪」。天性以少為足,基督曾用大麥餅和幾條魚餵飽眾人,並為此感謝(約翰福音六章11節與23節)。我們可以為現在與未來的需求作預備。凡在短時間內有實際用途的,皆可視為必需。因此,即便一個人應當知足,即便在盡了本分後,神只給予他僅夠糊口的供應,他仍可以祈求神賜下足夠的資產,以供他身後之人使用;他可以帶著順服神旨意的心向神祈求。懶惰人被指引去向螞蟻學習(箴言六章6節),螞蟻尚且在夏天預備食物,在收割時聚斂糧食;箴言十三章22節亦說:「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我們可以向神祈求一切可見的必需品,但不可懷有焦慮與不信。以上所言僅限於純粹的必需,無論是為了維持天性,或是維持神所安置我們的良好狀態;即維持天性、職分與責任所需,而無多餘。

(二)充足的。當我們擁有合理的豐裕時,便可稱為充足;不僅僅是維持生命與靈魂的微薄供應,而是能夠幫助他人,有能力施予而非僅是領受。這種充足可以向神祈求,即便它超過了純粹的必需。因為這是一種比匱乏更幸福的狀態:使徒行傳二十章35節說:「施比受更為有福。」這能使人在其世代中更廣泛地發揮功用,無論是為了促進公共利益,還是救濟私人匱乏:以弗所書四章28節說:「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我們常被勸勉要行善;雖然這對窮人而言僅限於心志與意願,但實踐此恩典是非常令人欣慰的;因此,這種充足與合宜的豐裕是可以祈求的,只要保持節制;且這種充足不應由貪婪者的情感來衡量,而應由基督徒節制與清醒的標準來衡量,並應交託給神,而非由我們自己決定。正如亞古珥祈求神為他劃定分額,不為神設定標準,而是祈求神賜下祂所知對我們合宜且必需的;將你們自己交託在神的供應中。且要帶著順服的心祈求;因為這是一個屬世的應許:申命記二十八章11節說:「你在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賜你的地上,他必使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所產的,都綽綽有餘。」此處所譴責的「想要發財」的心,是一種頑固且不順服的意志。

(三)豐裕。指超過其身分與呼召所合宜的,或超過他能且願意用於善行的;或者沒有這些,一個人的生命、良好狀態與事奉仍能得到妥善維持。對屬世偉大的渴望源於私慾,或對屬世事物的熱切情感。人想要獨自閃耀:以賽亞書五章8節說:「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只顧自己獨居境內。」這也顯示對神護理的不信任。他們想要擁有無需倚靠神就能生存的資本。這違背了基督徒節制的律法。君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金銀(申命記十七章16-17節);而我們對資產的渴望,不應源於對財富的愛,或為了使自己與家人顯赫,而應源於對神盡責的良心,好讓我們能發揮功用、服事神;且必須保持在界限之內,並始終維持對神的信靠。

二、我以以下幾點作為回答:

(一)我們合法渴望的,絕不能超過我們所能祈求的;因為這是一條確定的原則:凡我們不敢在禱告中向神表達的渴望與心志,皆是不合法的。如果我們在禱告中必須謙卑,我們在渴望與目標上也應同樣謙卑。我們敢說:「衣食不足,我們必須有更豐厚的資產;每年必須有這麼多收入;子女必須有這樣的遺產;他們必須維持這樣的排場等」嗎?我們敢用這些渣滓與糞土來填滿我們的香爐嗎?那麼,為什麼我們要在心中珍藏這樣的念頭與渴望呢?禱告若不能表達我們的真實渴望,就只是空洞的客套。

(二)神兒女的禱告總是謙卑的,並與他們的信靠及偉大的盼望相稱。亞古珥便是如此:箴言三十章7-8節說:「我求你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雅各也是如此:創世記二十八章20節說:「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屬肉體的惡人卻為神設定了祂從未打算履行的任務:詩篇七十八篇18節說:「他們心中試探神,隨自己所欲的求食物。」

(三)這種禱告中謙卑的真實性,可由我們的心境與行為過程來證明。

  1. 心境可見於我們缺乏與擁有外在事物之時。

(1)在缺乏時。若我們對神的供應感到知足,祂已為每個人決定了事奉的道路與居住的疆界(使徒行傳十七章26節);每個人能享受多少世界、多少土地、多少資產;你對你所有的感到知足(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若我們的分額比他人狹窄,那是神所分配給我們的。若我們被保持在貧窮與卑微中,我們仍有足夠的資源來完成神所期待的事奉與榮耀,並支撐我們在世上度過那短暫的時光。我們需要的不是豐裕,而是一顆知足的心。若神不給更多,就以少為足。生病的人比健康的人需要更多的照料。是我們的疾病增加了我們的需求。 (2)在擁有外在事物時。若它們是藉由神的護理而來,心靈必須受到守護;不可將心放在其上:詩篇六十二篇10節說:「若財寶加增,不要放在心上。」我們可以因它們是我們的分額、是神的賞賜與恩惠的果實而喜樂:申命記二十六章11節說:「你和利未人,並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要因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歡樂。」但它們絕不可佔據並充滿我們的心,以致使我們忘記神,並使我們貪得無厭;私慾會隨著增加而升起,心靈便愈發陷入糾葛。

  1. 行為過程可見於獲取與使用之時。

(1)在獲取時。當我們在勞碌追求時不至於過度;當人勞苦奔波,只為將厚重的泥土堆積在自己身上(哈巴谷書二章6節)。他們向自己許諾會有許多知足與幸福;但這只會將心靈從神那裡拉開,並使罪人背負重擔與污穢:詩篇一百二十七篇2節說:「你們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勞碌得來的飯,本是枉然。」哈巴谷書二章13節說:「萬軍之耶和華說:『這不也是出於萬軍之耶和華嗎?列國所勞碌得來的被火焚燒,列民為虛無困乏。』」 (2)在運用時。財富本身無所謂好壞;一切取決於如何使用。我們應將其作為敬虔與慈善的工具,並為我們將來的大帳作預備;因此,我們所祈求的不是財富本身,而是對我們勞碌的祝福,好讓我們有資源事奉神。我們必須以能榮耀神並造就靈魂的方式來使用與擁有我們所有的。例如: 第一,維持我們自身良好的狀態與境遇:傳道書五章18節說:「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分。」我們應當舒適地生活在神所賜的供應中,這不僅是祂的允許,更是祂的賞賜:第19節說:「神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神的恩賜。」 第二,造就依賴我們的人;如家庭與親屬,提摩太前書五章8節說,好讓他們不成為教會的負擔。 第三,救濟窮人:以弗所書四章28節說:「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我們不會因此而虧損:箴言十一章24節說:「有施散的,卻更增添。」約翰福音六章13節說:「他們便將那五個大麥餅的零碎,就是眾人吃了剩下的,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 第四,維持純正的宗教與神的教會:箴言三章9節說:「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 第五,造就國家社會:羅馬書十三章7節說:「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馬太福音二十二章21節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人擁有資產時,正是考驗他如何使用之時。一個漏水的容器在空的時候是看不出來的;但當它裝滿時,就會顯露出來。因此,當我們處於卑微時,對我們靈性的考驗不如我們豐裕時來得大;我們如何使用並改善這種考驗,我們那時顯露的是恩典還是敗壞。匱乏是一種考驗,豐裕也是;因此我們應當謹慎。如果自我貪婪,吞噬了本該屬於神、屬於窮人、屬於朋友的那份,我們就沒有正確地使用它,沒有達到神賜予它的目的。

【應用三】勸勉我們治死這種過度的傾向。人一旦愛慕財富,它就成了萬惡之根。有錢並非罪惡,愛慕偉大之事才是。神賜給我們什麼,只要我們在職分範圍內行走,我們就當存感恩的心領受,並為祂的榮耀而運用。然而,這種過度的慾望對我們而言是非常自然的,與生俱來;且因為財富在世上無所不能,它在我們身上更加增長。因此,我們更需要看守自己的心,並思考:

一、我們生命的舒適不在於豐裕:路加福音十二章15節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它們對於我們的本質與幸福而言是外在的。當你隨心所欲地擁有世界時,你所能得到的也不過是身體的食物與衣物;最貧窮的人也能達到這一點。我們的排泄物是精緻還是粗糙,我們的衣著多麼華麗,桌上有多少道菜,這都無關緊要。油太多會熄滅燈火。當人們為了使自己偉大而攪擾自己與世界時,他們得到的幸福是多麼可憐!詩篇十七篇14節說:「耶和華啊,你曾用手救他們脫離世人,脫離那只在今生有分、腹中充滿你財寶的世人。他們因兒女多,就將其餘的財物留給他們的嬰孩。」哈巴谷書一章16節說:「因此,他們向網祭祀,向網燒香,因他所得的分肥美,所得的食物豐盛。」一點點好酒好菜與快樂的生活就是他們所有的一切。那些缺乏這些的人,生活得與他們一樣好,甚至更知足;他們離真正的安慰並不遠,離墳墓也不更近。

二、豐裕中存在危險。月亮只有在滿月時才會發生月蝕。資產可能太大,就像鞋子太大,或盔甲太大,如同掃羅的盔甲對大衛而言(撒母耳記上十七章39節)。財主進天國是困難的:馬太福音十九章24節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中等的資產最不受試探。凡事豐裕而無匱乏,容易使人忘記神;正如持續的匱乏而無神恩典的滋味,會使靈魂傾向無神論,這是兩個極端,一個餓死了宗教,另一個窒息了宗教。中等階層的人帶走了天國與恩典,而其他人則忽視了神。貧窮與財富在極端時都有其試探;中等的資產最不受罪惡與苦難的威脅。肥沃的土地容易滋生雜草。噢!願人們常思想屬世事物的無價值與不足!我不會因此更安全、更幸福、更蒙神悅納,或在自己心中更舒適。是恩典在貧窮與財富中成就了一切;因此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雅各書一章9-10節說:「卑微的弟兄升高,就該喜樂;富足的降卑,也該如此。」

三、更大的資產帶來更大的憂慮與麻煩:傳道書五章11節說:「貨物增添,吃的人也增添,物主得什麼益處呢?不過眼看而已!」誠然,他們有更多的僕役;但隨之而來的是更多的供應需求。家庭與隨從的開銷也會增加;有更多的肚子要填飽,更多的背要穿衣;在實際層面上,他人與他一樣擁有安慰。

四、更大的資產必須承擔更大的帳目。我們是神的管家,必須為我們的管家職分交帳(路加福音十六章2節)。你只是在尋求更大的託付,而你連現在所有的都無法妥善處理:路加福音十二章48節說:「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我們必須為更多的時間、更多行善的機會交帳;恩典越多,豐裕越多;帳目就越重。

五、當我們臨終時,安慰我們的不是擁有,而是使用。我們帶不走任何東西進入另一個世界,只能帶走良心的安慰:傳道書五章15節說:「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財富不能隨我們進入另一個世界。敬虔的人可以帶走他的幸福,而其他人則將其留在身後。一個富有且屬世的人立了遺囑,留下了所有資產;給這個兒子什麼產業,給那個女兒什麼嫁妝,給那個朋友什麼遺贈:窮人為自己留下了什麼?如果他沒有恩典,他除了愧疚良心的痛苦與對未來更糟境遇的預期外,還能帶走什麼?可憐的受造物!當一切都離他而去時,他曾經擁有的那些東西,將是多麼可憐的安慰!但如果他善用了這些,他們的行為將跟隨他們:路加福音十六章9節說:「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

那麼,請運用轉移法:

(一)將你的渴望設定在其他福分上。我必須且一定要得到恩典。將你的渴望投向聖約中的偉大福分。我必須且一定要得到恩典與天國。路德說:「我堅決抗議,我不願神只用這些屬世事物來滿足我。」詩篇一百零六篇4節說:「耶和華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記念我,施恩拯救我,使我見你選民的福樂,因你的國民歡樂,並與你的產業一同誇耀。」賜我你百姓的恩惠。那裡沒有危險,也沒有網羅。我不會被其他事物打發走:啟示錄二十二章17節說:「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我們與你們的一切往來,都是為了將你們帶到這種堅定的心志上,以追求屬靈與永恆的福分。這些才是祂百姓的福分。基督將祂的靈賜給忠心的使徒,卻將錢袋交給猶大。正如雅各不肯放手,他必須得到祝福;基督徒也當如此:主啊,我必須得到基督,我必須得到信心。這是一種神聖的厚臉皮:路加福音十一章8節說:「因他情詞迫切地直求,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

(二)選擇其他的事業。一個以「去天國、事奉並討神喜悅」為事業的人,不會輕易被對世界的愛所俘虜;他會以恩典的增長而非資產的增長來衡量自己: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4節說:「我喜悅你的法度,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人如其業:約翰福音六章27節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提摩太前書四章7節說:「在敬虔上操練自己。」你生命的主要事業是為了地上的還是天上的,是為了討神喜悅還是為了獲取世界?你的勞苦與憂慮是朝向哪一邊?你應當最關心如何獲得神的愛,並作成你得救的工夫。

【應用四】觀察並省察這種傾向是否在我們裡面。這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得知:(1)你思想的頻率;(2)你渴望的強烈程度;(3)你生活的方向與過程。

一、透過心靈的思想運作與辯論。如果心靈總是忙於貪婪的計畫,如果你總是絞盡腦汁想著如何獲取更多,這就顯示你想要發財。思想是靈魂真實的產物與結晶,揭示了它的本質。當他們的心只奔向屬世事物時:腓立比書三章19節說:「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專以地上的事為念。」這種獲利的計畫與過程(雅各書四章13節),且帶著一種滋味與甘甜。總是算計與謀劃,不是如何變得良善與蒙恩,而是如何在世上變得偉大與高貴。福音書中的財主被描繪為沉思:路加福音十二章17-18節說:「他自己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他這樣那樣地做,貝扎(Beza)說這詞用得極其貼切。因為屬世的人總是在內心進行對話,詢問並回答自己的靈魂;他的心被這些思想所纏繞,以致在神聖的職責中無法抽身:以西結書三十三章31節說:「他們來到你這裡如同民來聚會,坐在你面前彷彿是我的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因為他們口多顯愛情,心卻追隨財利。」其他的罪也會在職責中使我們分心,但沒有一個像貪婪這樣頻繁,藉由對屬世利益的虛妄沉思;這總是日夜在心中盤旋,即便獨處時亦然。

二、透過你渴望的強烈程度。不自然的掠奪性熱情顯示了一種失調。我們可以合法地渴望屬世事物;我們帶著屬世的身體,需要屬世的維持。我們有一個屬世的帳棚需要支撐(哥林多後書五章1節),並受制於屬世生命的共同需求;因此,賜給我們這些屬世身體的神,當然允許我們以節制的方式尋求屬世事物。但現在,當這些渴望變得如此強烈,以致演變成一種無法抑制的騷動時,它們就證明了這種不謙卑的發財意志。拉結或許可以合法地渴望孩子;但當變成「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時,這種渴望就變得墮落且過度了。所以,當我們因渴望而不安,若缺乏就充滿怨言,對擁有屬世事物的人充滿嫉妒,且它們總是誘使我們追求更多,資產的每一級增長都拉著我們追求下一級,這就是一種邪惡的疾病,必須及時處理,否則將對靈魂有害。那時你就是「貪財的」,正如詩篇第十章的表達,當你對它有如此熱切的追求,且對屬世事物如此貪婪時。渴望只是意志的強烈運動,揭示了它的傾向與目的。它們是靈魂的脈搏。正如醫生透過食慾來判斷,你也可以透過渴望來判斷;當靈魂被這種無法滿足的乾渴所驅使,就像螞蟥的女兒喊著:「給呀,給呀!」(箴言三十章)。神的百姓以他們對神的渴望與靈魂對神的渴慕作為誠實的證據:我們的渴望在於記念你的名。現在你的渴望卻走向了另一條路,且隨著你的擁有而不斷增加。

三、透過你努力的一致性與恆久性。一種嚴肅、選擇性的意志傾向,總是伴隨著不可動搖的決心;他們會使用一切手段,衝破一切困難;智慧、時間與精力都投入在這個計畫中,好讓你獲得資產。這顯示了他們心靈固定的傾向:路加福音十六章8節說:「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所謂「在世事之上聰明」,是指對其目標與目的的靈巧追求。現在,當人們在神聖事物上遲鈍、緩慢、退縮,但整個靈魂卻奔向屬世利益時,這就是他們活動的領域,是他們心靈所設定的事業;在這裡,人們轉彎抹角,嘗試每一種途徑,且始終如一。一個敬虔的人在追求屬天事物上是不知疲倦且勤奮的:腓立比書三章11節說:「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他從這個恩典媒介轉向另一個,總是等候神,並敏銳地尋找屬靈增長的機會;這是他活動的領域;他不斷地交談、禱告、閱讀、聆聽、默想。但現在,一個屬世的人總是忙於貪婪的實踐:彼得後書二章14節說:「滿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引誘那心不堅固的人,心中習慣了貪婪。」他們為增加資產做了多少攪擾與忙碌!他們擁有世界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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