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51 羅馬書10章10節講道|001_羅10_10_心裡相信口裡承認

《羅馬書》十章10節講道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十10)

許多人抱怨,由於指引繁多,宗教變得冗長而乏味;因此,有時將其濃縮在更小的範圍內是有益的。我們需要這兩種方法:既需要對基督教進行更廣泛的描繪,以便我們能認識基督徒的全貌與身量;有時也需要一個更簡短的視角或圖表,以便我們即使不能認識他的全身,至少也能認識他的面容。本文屬於後者,是基督教的摘要或縮影,因此值得我們更仔細地衡量。人類與神之間的關係有兩件大事:稱義與救恩;而這節經文揭示了你們如何藉著相信與承認來獲得這兩者。藉著相信,我們獲得稱義;藉著承認,我們獲得救恩。當我們被要求履行如此容易且令人安慰的條件時,若錯失了這些偉大的福分,實在是可惜。這兩個行動中,一個被說是用心完成的,另一個是用舌頭和口完成的:「因為人心裡相信……」等等。

經文中提到了兩項義務與兩項特權。

使徒先前已將救恩歸於這兩者:第9節:「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現在這裡他進行了劃分,分配了果效;將稱義歸於信心,將救恩歸於承認;這樣做部分是為了修辭的優雅,使句子讀起來更圓潤;部分是因為事物本身存在理由;因為我們稱義的權利始於信心,並藉著承認持續到救恩。當我們衷心相信基督時,我們就被神接納為義人,並在這種信心的承認中持守,最終獲得救恩。信心是稱義的途徑,承認是得救的途徑。並且,承認對於信心,正如救恩對於稱義。承認是信心的果子與效應;因為舌頭承認心裡所信的。同樣,稱義的果子與效應就是救恩;因為經上說,稱義的恩賜將在生命中作王。而稱義被稱為「稱義得生命」(羅五17、18)。永生是稱義的完成。如果果子與效應不隨之而來,那麼果子與效應也不會隨稱義而來。當我們相信時,神赦免我們的罪,並賜給我們得救的權利;但祂不會立即賜給我們救恩本身,這是為了留出時間讓信心結出果子與效應,並藉著一切聖潔的品行與敬虔,來展現我們對神所賜如此大恩的感激。

那麼,這兩者——信心與承認——(1.)在對象上是一致的;因為所信與所承認的是同一真理,即主耶穌是世界的救主,祂為我們的過犯而死,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2.)它們在各自的座落與主體上有所不同。信心的主體是心,承認的主體是口或外在的人。(3.)它們在所指向的福分上略有不同;信心指向稱義,承認指向救恩。兩者之間的連結是由神的秩序所指定的。(4.)它們在性質與用途上也略有不同。信心是基督教的開端,承認則是我們在信仰的告白與堅實實踐中的持守。信心是我們成為基督門徒的最初同意;承認則是我們對信心的宣告,或對我們所同意之事的公開履行。兩者使一個基督徒變得完全。所有的心靈工作都包含在信心裡,所有的生活工作都包含在承認裡;因為它本身包含了許多敬虔的行為。簡而言之,這裡包含了擁抱基督教信仰,並過與之相稱的生活。神已使之成為必要:藉著衷心的信,我們應獲得稱義;既已稱義,我們就當繼續前行以獲得永恆的救恩。

你們可能會說,如果這就是成為基督徒所要求的全部,那麼基督教確實很容易。我回答:

  1. 我們沒有理由將其描述為沉重的負擔;但這兩項義務確實都有其困難。心裡相信——這對血氣而言如此陌生,且具有如此聖潔與屬天性質的教義——並非輕而易舉之事;因此神賜給我們這恩典:《以弗所書》二章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而口裡承認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任務,特別是當對人的恐懼容易抑制它,且這種承認使我們暴露在風險與危險之中時。相信並受苦是神另一項特別的恩賜:《腓立比書》一章29節:「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如果承認在現在是一項較輕的義務,那是神的憐憫在寬容我們。我們不知道它何時會變得更加艱難與危險。
  2. 如果理解正確,這些義務總是有其難度;因為如果我們相信到被所信之事所觸動,以至於被從我們所愛的事物中拉出來,承認到去實踐我們所承認的,並對其忠誠,那就無以復加了。聖經假設我們是有理性的受造物,我們會按照我們所理解的去行動,我們在告白中是真誠的,並且我們會去做我們承認自己有義務去做的事。

教義:所有要在神面前被接納以獲得稱義與生命的人,都必須是心裡相信基督,並公開承認祂是神的兒子與世界救主的人。

我將做以下三件事:

  1. 闡明信心與承認的性質。
  2. 說明兩者之間的關係。
  3. 說明神已確立信心為稱義的途徑,承認為得救的途徑。

一、闡明信心與承認的性質。

首先,信心是對基督的一種認識,它不只是在腦海中盤旋,而是座落在心中;這可以部分由所信的對象或內容,部分由其主體,或靈魂對其的行為來決定。

  1. 對象或所信的內容簡而言之是:有一位神(來十一6)。神既造了人,祂就對人擁有權利與能力,藉著祂的律法來治理人:《雅各書》四章12節:「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人若在順服上失敗,他與他所有的後代就必受神的忿怒與懲罰性的公義所審判:《羅馬書》三章19節:「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以弗所書》二章3節:「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神的愛是如此之大,以至於為了將人從這種悲慘的境況中救拔出來,祂差遣了自己的兒子來到世上(約三16);耶穌基督,祂是神的兒子,為我們的過犯而死,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羅四25);也就是說,死是為了贖我們的罪,復活是為了使不信的世界確信祂位格與職分的權柄與尊嚴,以及祂律法與聖約的真實性;祂既死而復活,就獲得了新的統治權(novum jus imperii),即對世界新的命令與帝國權柄:《羅馬書》十四章9節:「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也就是說,擁有完全的權力與統治權來處置我們,無論死活。基督既對所有血氣擁有這種完全的權力與統治權,就建立並頒布了一條恩典之律,或稱新約,其中赦免與稱義,或得生命的資格,被保證給予悔改的信徒:《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7節:「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並且實際上將賜給所有順服祂的人(來五9)。但那些拒絕這基督的人將永遠痛苦:《約翰福音》三章19節:「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就是這罪。」這就是所要相信的總綱。
  2. 它可部分由其主體,或靈魂對其的行為來決定。主體是心,即悟性與意志。悟性贊同這一切為真實,無論是關於救贖主的位格還是祂的聖約,並據此安排人的心,使之對兩者採取相應的態度。

[1.] 對救贖主的位格。我們懷著感恩與破碎的心,為了福音的目的接受祂,讓祂成為神所指定祂成為的,並為我們做神所指定祂為可憐罪人所做的事。成為我們的主與救主(約一12;西二6),作為主去順服祂,作為救主去倚靠祂,並將我們自己交託在祂手中以獲得幸福,無論發生什麼事:《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

[2.] 對聖約的態度,這是祂所指定作為我們與神之間交往的律法或規則。這裡有應許與誡命,命令與恩典的邀請。(1.)對於應許,你們衷心接受它們為所能賜予你們的最大幸福,並倚靠它們,視其為必然會實現的事;因為這裡涉及了真實與良善的考量:《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以弗所書》一章13節:「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信了基督」;作為真實,懷疑是與之對立的;作為良善,肉體的傾向是與之對立的。(2.)對於所要求的誡命與義務;你們在這些盼望中約束自己去履行它們,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這裡涉及了信心的本質,即真誠的決心與絕對的捨己;真誠的決心去履行神所要求的,以便你們能獲得祂所提供的,這被稱為將自己獻給主(林後八5);以及絕對的捨己,或為那重價的珍珠變賣一切(太十三46);因此,那被解釋得如此困難、彷彿是用來嚇唬可憐基督徒、使他們不敢思考與研究的信心,對於那些必須靠它生活、靠它得救的最卑微的基督徒來說,卻變得簡單而容易。這就是心裡相信。

第二,什麼是口裡承認?這是一種莊嚴的外在宣告,表明我們接受基督為我們的主與救主,或者我們相信關於神、基督以及我們對祂的義務所啟示給我們的一切。這是必要的,因為新約的應許是雙向的;既將話語放在我們心裡(耶三十一37),也放在我們口中(賽五十九21)。聖徒的禱告是,神不要將它從他們心中挪去(詩一一九36),也不要從他們口中挪去:第43節:「求你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的口。」他們對神的義務性質也要求如此;因為一個人首先要擁抱真理的宗教,用心接受它,然後他要宣揚它,或用口表達它;因為沒有人應該隱藏並將他的宗教據為己有。我們的舌頭與身體被賜給我們,是為了彰顯那存在於我們心中的對神的承認與敬拜。那心裡否認神或基督的人,並非用心相信祂或敬拜祂。同樣,那不用舌頭與生活敬拜神的人,也沒有在外面承認並尊榮祂。正如祂賜給我們悟性以便我們能認識祂,祂也為我們預備了身體,以便我們能承認祂,並表達我們對祂的尊崇:《以賽亞書》四十五章23節:「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這在福音中再次被重複並確立為我們的義務:《腓立比書》二章10、11節:「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

但更明確地闡述這口裡的承認:

  1. 要承認的內容是我們所相信的偉大真理:神、基督、恩典之約、永恆的榮耀與幸福;以及在適當時機承認較小的真理:《羅馬書》十四章22節:「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住。」這不是指基督教信仰中必要的條款,而是指有爭議的事。如果我們在這些事上比別人知道得多,我們也不應無謂地攪擾教會,或冒犯軟弱者,以致危及他們的靈魂並阻礙更重要的真理;然而在這些事上,你們不可否認最小的真理:《哥林多後書》十三章8節:「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因為雖然我們所爭辯的事物很小,但真誠是一件大事,若承認並贊同我們既不認為真實也無法認可的事,就是參與了破壞真理與敬虔的罪惡團契。
  2. 我們做出這種告白的方式。經文中只提到了口,但這暗示了其他事物。簡而言之,這種承認是藉著言語或行為做出的。

[1.] 言語上的承認,藉著不斷地承認基督,以及我們藉著祂所擁有的盼望,無論是公開地,還是藉著私下交談,或抓住一切合適的機會表明我們是基督徒。使徒對提摩太說(提前六12):「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他公開承認了基督的名。使徒告訴我們(約壹四15):「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他指的是那些原始且基本的真理在世界上主要受到反對與抵制的時代。那時,一個人宣告自己是基督徒是有風險的,並需要極大的捨己;這特別是針對那些諾斯底派與尼哥拉一派的人,他們認為心裡相信就足夠了,隨意承認他們想承認的。看看他們是如何被指責的(約十二42、43):「雖然如此,官長中卻有好些信他的,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這是因為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

[2.] 真實的或行為上的承認;這或是藉著行動,或是藉著受苦。

(1.) 藉著行動,這有兩種:或是更公開的,或是私下的。

(1st.) 更公開的,藉著順服神所指定的典章,如聽道、洗禮與聖餐。基督設立這些可見的義務,是為了使祂名的告白公開化:《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在聖餐中,我們紀念祂的死:《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6節:「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也就是說,我們公開紀念它,並將其表明為我們盼望的根基。同樣,我們在信徒聚會中所遵守的一切義務,都是在持守我們的承認,或作為我們不以基督為恥的見證。如《希伯來書》十章23節:「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現在,這種承認是藉著我們與神的子民在公開聚會中的相通而莊嚴地做出的;正如隨後的第25節:「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聚會,即與基督徒及其聚會在一起,他們在那裡聚集以事奉與敬拜神,並共同促進彼此的救恩。現在,僅僅在家庭與密室中有私下的敬虔是不夠的,我們必須與神進行公開的交往,以證明我們與神的子民在同一信仰與敬拜中的聯合與一致。當時有些人習慣停止這些聚會,這是一種嚴重的罪,後果極其惡劣;不僅因為他們剝奪了自己從這些團體中獲得的益處,還因為他們似乎愛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寧、名譽與自由,勝過愛基督;儘管他們確信基督教的真實性,卻不能被視為公開的告白者。

(2d) 更私下與個人的,藉著聖潔的品行與敬虔;因為我們必須在言語與行為上承認並榮耀基督。承認確實是一種愛與讚美的生活,不斷地承認我們藉著基督所獲得的無與倫比的福分。這種承認對於真正的基督徒來說總是必要的,即他們的行為必須是聖潔的,並與他們的信仰相符;因為藉此他們表明他們相信基督,並期待藉著祂獲得永恆的榮耀;那位被神從死裡復活的,最終會再來將我們帶到祂那裡。正如沒有信心就沒有稱義,沒有這種承認就沒有救恩;因為這將基督徒與假冒為善者區分開來:《提多書》一章16節:「他們說是認識神,行事卻和他相背。」他們承認得很好,但他們的生活表明他們什麼都不信。魔鬼也承認基督是至高神的兒子(可五7);但這對他們毫無益處,因為那是一種被迫的承認,且他們是反叛神的受造物。因此,生活的聖潔是我們承認的一種方式;否則我們就是否認了買贖我們的主:《馬太福音》五章16節:「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以及《彼得前書》二章9節:「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行為與言語一樣,都是一種記號;而且是兩者中更可靠的記號,證明心中所存的信心。因為當我們做與信仰相符、一致的事時,這就是信心在我們裡面佔主導地位的記號。我們在言語上的告白可能會被我們的行為所矛盾,這在解釋上就是對信仰的否認:《提摩太前書》五章8節:「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這是一種缺乏愛心或不誠實的行為。什麼!宣稱基督是我們的主,卻生活在對祂如此的反叛與不順服中?這就像你向一位君王保證你的忠誠,卻實際上武裝反對他一樣。這種承認永遠不會過時,是我們最可靠的證據。

(2.) 藉著受苦,為祂的緣故忍受世界上可能臨到你的最艱難的事。我們的主談到這一點(太十31、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祂的名、祂的真理、祂的道路必須在全世界面前被承認,無論付出什麼代價。我們無法像祂尊榮我們那樣去尊榮基督,因此我們必須蔑視世界的仇恨,以及今生的一切享樂與利益,以便我們能對祂忠誠。承認是一件比我們通常認為的更艱難的事,需要良好的準備:《彼得前書》三章15節:「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不僅在知識上準備好為信仰辯護,而且在勇氣、堅毅與心志的決心上準備好。這不是關於理由的說明,而是關於我們基督教信仰的性質與宗旨的說明。「要準備好」(ETOI/MOI),與聖保羅所說的相同(徒二十一13):「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以及《以弗所書》六章15節:「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

二、信心與告白之間的關係。

這是一種雙重的關係,如同以下兩者之間:

  1. 原因與結果。首先,我們相信,然後承認。我們的信心是我們承認的原因:《哥林多後書》四章13節:「但我們既有信心,正如經上記著說:『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我們也信,所以也說話。」大衛深受苦難,卻仍承認他對神的信心;他在最大的困境中無法抑制對應許的誇耀;同樣,我們相信基督,因此在言語與行為上不能不表達我們對祂的確信。當這種信心的靈臨到我們時,就不需要太多的強制或激勵去公開承認基督;因為這種信心的靈不能被關在心裡,而會爆發為承認。沒有承認就不會有真實而活潑的信心,沒有信心也不會有真實的承認;因為沒有原因就不會有結果,沒有如此強大的原因也不會有結果。
  2. 記號與所指事物之間的關係。信心總是與承認和順服結合在一起,作為其適當的記號。正如火焰或煙霧之於火,呼吸之於生命,口裡的承認或聖潔的生活,也是真實信心不可分割的伴侶與標記,藉此證明它是真誠與真實的:《雅各書》二章18節:「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人們不知道我們的心,不知道我們是否相信神,或者我們相信祂什麼,直到他們在我們的告白與行動中聽到並看到它;這就是記號,是它的證明。看,正如邪惡的原則藉著其適當的記號暴露自己;如無神論藉著人無神與不聖潔的生活(詩三十六1:「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裡說:『我眼中不怕神。』如果沒有神,他們在罪惡或義務上還能做什麼?一個人生活的潮流與行動最能解釋與詮釋他的心;任何有思想的人都可以從他們的生活方式中斷定,他們對神的存在沒有感覺,也不期待向祂負責」),同樣,對於基督教的信仰;它藉著在最大的危險中承認基督,藉著對祂誡命的甘心順服(這些誡命似乎最違背肉體的傾向與利益),或藉著聖潔與屬天的生活而被發現。這是一個記號,表明我們相信福音中所包含的那些蒙福、崇高且重大的真理。簡而言之,我們僅憑外在的行為來判斷他人,因為樹是藉著果子被認識的(太七16)。我們藉著外在與內在兩者來判斷自己;既藉著心的相信,也藉著口的承認。

三、神所確立的秩序;指定信心為稱義的途徑,承認為得救的途徑。

  1. 讓我們談談稱義所必需的;信心是應用、接受並白白賜給我們這種稱義的途徑。

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將探討:(1.)什麼是稱義;(2.)向你們說明這種稱義是藉著信心應用的;(3.)衷心相信的人是悔改、行道的信徒。

[1.] 什麼是稱義?這裡是在法律與司法意義上使用的,不是指取悅神的心志與傾向,而是指在神審判台前辯護的根基,使我們能免受所威脅的懲罰,並獲得所提供的恩典,或獲得所應許之獎賞的權利:《羅馬書》五章18節:「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2.] 我們藉著信心,得以具備領受這義的資格。正如羅馬書三章 24、25 節所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我們藉著基督的功勞,透過白白的赦免,從罪中得到釋放;當我們進入新約,以神為我們的主與福分,以基督為我們的救贖主與救主,以聖靈為我們的成聖者與安慰者時,我們便在神面前被接納為義人。特別就基督而言,當我們順服他作我們的主,並倚靠他死亡與代求的功勞,以求在神面前蒙悅納時,我們便具備了資格。聖經處處顯明,這種「心裡的信」是稱義所必需的。因此,新約的義被稱為「因信而得的義」,羅馬書九章 30 節說:「外邦人本來不追求義,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加拉太書五章 5 節亦云:「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這是因為信心使我們具備了領受這義的資格。我們必須擁有義,才能免受罪所應得的憤怒,並在神面前蒙悅納以得永生;凡缺乏這一切義的人,永遠無法達到永生。我們遠遠無法靠行為之律法達到自己的義,因此,律法的途徑絕無法幫助我們。我們必須逃往福音所設立的福音途徑,即:神因著基督的功勞與順服,將赦免所有悔改信徒的罪,並接納他們進入恩典與恩寵之中。那麼,基督的死與順服正是藉著信心應用在我們身上,並使我們受益:羅馬書三章 22 節說:「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既然如此,每一位信徒都具備了資格。若你問我:

[3.] 究竟哪種信徒具備資格並被接納為義人?我回答:(1)悔改的信徒;(2)行為的信徒。

(1)悔改的信徒;因為信心與悔改是不可分離的伴侶,在我們初次進入新約時,兩者總是並行:馬可福音一章 15 節說:「當悔改,信福音」;使徒行傳二章 38 節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當我們倚靠基督得赦免時,我們也甘願歸向神,活在他的順服中,恨惡並厭棄我們過去遠離他的道路。因此,雖然這義僅僅是因信而得的義,且信徒僅僅是被接納為義人,但這義人乃是悔改的信徒,其心與生活皆已改變,並甘願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

(2)行為的信徒;經文對此有解釋。加拉太書五章 5 節所稱的「因信而得的義」,在第 6 節被稱為「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並非所有被稱為信心的都是如此,唯有那「運作的信心」才是。其他經文亦有此表達:希伯來書十一章 7 節:「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藉著這信,他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挪亞從洪水中的得救,是藉基督得救的預表與影兒。洪水淹沒並毀滅了不悔改的世界,但挪亞一家在方舟中得救。我們蒙神警告,得知神所威脅的永恆刑罰。若我們不悔改相信,就無法從憤怒中得救;但若我們相信並預備方舟,即勤勉使用神為我們得救所設立的媒介,我們便成為那從信而來的義的繼承者。挪亞在嘲笑的世界面前,耗費巨資預備方舟,顯明他確實是一位信徒,這是一項卓越的捨己與順服;真實的信心也會帶領我們如此行。正如藉著律法或律法所要求的行為稱義是一回事,藉著信心或新約稱義也是一回事。因此,新約為了讓我們能領受其特權而要求我們盡的義務,誠實的信徒都必須去行。這不是懶惰的信心,而是運作的信心。

  1. 口裡承認是得救所必需的,因為若沒有伴隨著承認的「心裡相信」,神就不能得榮耀,他人不能得造就,我們自己也不能得安慰。

[1.] 當信心藉著言語、行為、受苦或順服而發出承認時,神最得榮耀: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 11、12 節:「因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他所召的,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此處的「因信心所做的工夫」,並非指內在的、心靈的活動,如贊同、同意與信靠;這些活動雖能讓我們在自己裡面尊榮神,卻不能在他人面前尊榮神。這裡指的是外在的承認行為,即藉著忍耐受苦或聖潔的生活來表現;如此,我們便在他人面前尊榮了神。我們的行為必須與信心相稱;因為最真實的承認是藉著行為而非言語,言語比行為廉價。因此,世人更相信行為。簡言之,一個渴望在靈魂中尊崇基督的基督徒,也渴望在身體上尊崇他:腓立比書一章 20 節:「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或是活,或是死」;哥林多前書六章 20 節:「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2.] 他人得造就;因為隱藏的事無法使人獲益:他們看不見我們的信心,但他們能看見我們的善行:馬太福音五章 16 節:「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彼得前書二章 12 節:「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聖潔的生活是為了他們的緣故,好讓我們能成為帶領他們歸向神的媒介。

[3.] 我們得著最大的安慰;因為正是那實踐的、運作的信心,賦予了我們得救的權利,並在我們靈魂中產生得救的確據。那潛伏、隱藏且懶惰的信心,不過是恩典的影像與影兒:雅各書二章 14 節:「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如果你不走通往救恩的道路,你就不是在尋求藉基督得救;但結出果子的信心會自我見證,堅固我們的地位,並增加我們的喜樂。

應用:以此勸勉你們

  1. 注意恩典的次序:先是稱義,然後是救恩。

[1.] 我們永遠無法獲得真正的平安;若沒有某種義,就無法在神面前顯現。神是聖潔公義的,因此我們必須擁有某種義,才能站在這位聖潔的神面前。 [2.] 除了因信而得的義,沒有別的義能奏效。在我們獲得基督的義之前,我們處於悲慘的境地:約伯記三十三章 24 節:「神開恩說:『救贖他免得下坑,我已經得了贖價。』」 [3.] 在我們誠心相信或進入這約之前,我們沒有這份權利:腓立比書三章 9 節:「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得的義。」至於救恩,這是否是你心中唯一的盼望與渴求,願你的靈魂在主的日子得救?那麼,不要讓瑣碎的追求分散你的注意力:使徒行傳十六章 30 節,獄卒對保羅和西拉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我們如何在這個世界生活,遠不如我們如何在那永恆的世界生活來得切身。

  1. 注意義務的次序:先是信心,然後是承認。聽,你們的靈魂就必存活。先聽,然後活。必須有心裡的相信,以及口裡的承認;兩者缺一不可:「因為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1.] 作為恩典的泉源。祂是萬有的至高因,一切受造物皆從祂得生命與存在;祂是永流不息、滿溢而出的泉源。我們有什麼可求的,是祂不能成就的呢?詩篇五十七篇2節:「我要求告至高的神,就是為我成全諸事的神。」無論是赦免罪孽、賜下聖靈、制伏仇敵,還是永恆的救恩,祂都能賜給你。無論是抵擋試探的力量,還是蒙祂悅納的事奉恩典,你所投靠的,正是那萬有之本的神。當一個人誠心敬拜神時,他便背向世間萬物,轉臉仰望神,視祂為至高的主與一切幸福的泉源。你可以滿懷信心地將你的祈求呈獻給那位能成全萬事的主。

[2.] 你來到神面前,是將祂視為父。若從位格而言,來到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面前,是何等甘甜(弗三14);若從本質而言,祂是全體信徒大家庭的父,祂深愛著我們。我們擁有至高的神作為我們的父,豈能不信靠祂?哥林多後書六章18節:「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誰會不信任一位父親,何況是一位全能的父親?當我們不僅記念祂的豐足,更記念祂對我們的愛以及我們與祂的關係時,我們便能滿懷信心地向祂祈求。若連這樣一位父親的兒女都不能滿懷信心,還有誰能呢?

[3.] 這位父的良善與全備,是藉著中保為我們成就的。正如萬有皆出於父,萬有亦皆藉著子;也就是說,萬有皆由祂的功德所買贖。祂功德的廣度與功效,正如父的大能一般浩瀚。若我們信神是全備的恩典泉源,我們便信基督是全備的中保:約翰福音十四章1節:「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約翰一書二章23節:「凡認子的,連父也有了。」此外,基督肉身的幔子,為那些瞻仰祂榮美並以此為樂的人,遮蔽了祂威嚴的烈光。藉此,我們得蒙鼓勵,能為中保所賜的福分——即罪得赦免——來到神面前:馬太福音一章21節:「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使徒行傳三章26節:「神既興起祂的僕人,就先差祂到你們這裡來,賜福給你們,叫你們各人回轉,離開罪惡。」我們向神所求的一項大祈求,便是罪得赦免。這是罪人每日必須向神呈獻的主要訴求。如今,當我們深感罪孽時,能奉這位主與中保的名來到神面前,是何等安慰!祂降世正是為了除罪,祂已滿足了神的公義,為我們贏得了神的恩寵與憐憫,且在天上活著,為祂祭物的功德代求。

[4.] 正如我們大受鼓勵去期待所需的恩典與恩惠,我們也同樣深切地負有回報愛、事奉與順服的責任;這不僅是出於感恩的義務,更是因為我們已被神所吸引、所塑造、所裝備;因為我們既是為了神而存在,也是藉著祂而存在。我說,我們因中保為我們贏得並傳遞的諸多福分而心懷感恩,理當如此。如果我們的一切皆源於神,且藉著祂而得,而我們身為基督徒,遠超一般的受造物,自然更應以獨特的方式成就祂的旨意,尋求祂的榮耀:哥林多後書五章14至15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我們不僅負有義務,更被賦予能力與傾向。我們「為了祂」,這是第一條中的責任;我們「藉著祂」,這是其中的幫助:以弗所書二章10節:「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不僅是「藉著祂」以蒙悅納,更是「藉著祂」以歡喜快樂、甘心樂意地行事。這既關乎我們的幫助,也關乎我們的蒙悅納。有聖靈幫助我們的軟弱,這聖靈是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厚厚地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多三6)。所以我們是「藉著祂」,也就是說,我們被裝備去事奉神,並具備了取悅祂的能力。

四、誰是這些安慰的受益者,又是誰最當盡這些義務?

使徒在此說:「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意指我們基督徒;即所有承認神,並藉著中保敬拜神的人:希伯來書七章25節:「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他們是誰?有些人不願來到神面前;有些人則不願藉著祂來到神面前。唯有那些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才能享受這中保職分的益處;這有兩種方式:

  1. 他們藉著祂來到神面前,是指那些承擔起基督僕人與順服子民之名分的人。單單這份認信,就使我們在某種程度上更接近神。以色列民被稱為「親近神的人」(詩一四八14)。他們比外邦人更靠近神一步。同樣,基督徒的認信也使我們親近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弗二13)。先前他們遠離神、遠離祂的教會、祂的聖約,以及在聖禮中與祂的相通。能藉著基督親近神,以致與基督的有形教會建立連結與相通,這無疑是一種福分。他們身處那個群體中,比世上其餘的人更受神特別的眷顧與治理,並在那裡享受救恩的媒介,神通常藉此傳遞祂最珍貴的福分。這些人比那些完全在教會之外的人享有更多益處,因為他們得到了福音福分的邀約,儘管尚未擁有權利。他們更接近恩典的途徑,能更快明白基督是神所揀選並使用來將罪人帶回祂身邊的媒介;藉著他們中間通行的基督徒教義,他們知曉並宣稱相信,至少在教義上確信神是萬福的至高泉源,基督是通往祂的唯一道路;且那普遍的、有條件的、赦罪的聖約不斷在他們耳邊迴響,神在其中應許要在基督裡作他們的神與父,並告訴他們,對於所有進入並順服此聖約的人,祂將成為什麼樣的神,並為他們成就什麼。
  2. 那些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是真正進入福音狀態,並藉著對神真實的悔改與對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信心而歸正的人(徒二十21)。悔改是尊神為至高的主與首要的幸福,信心則是尊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唯一的中保。當你從罪、自我與撒但轉向神時,你就來到了祂面前;因為毫無疑問,我們離罪越遠,就越靠近神。這種來到神面前的方式是藉著基督。那從受造物轉向神、從罪惡轉向聖潔的罪人,也同時從自我轉向了基督,祂是我們恢復的唯一媒介,藉著祂的功德與功效使我們與神和好,並改變我們的心:藉著前者使我們恢復祂的恩寵,藉著後者使我們恢復祂的形象。因此,若一個人轉離罪惡並立志棄絕罪,卻不思念基督,那只是自然宗教,而非福音宗教。福音宗教是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正如使徒在希伯來書十章22節所描述的:「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那些藉著基督的功德稱義、藉著祂的靈成聖,並完全誠實地立志履行福音義務、倚靠其中應許的人,才真正擁有神作為他們的父,擁有主耶穌基督作為他們的救贖主與救主。除非一個人被更新、與神和好、成聖並蒙赦免,否則他不配來到神面前,也無法領受救恩,更無法與神有任何當下的相通。我們能從祂那裡期待什麼?我們對於「更新靈魂」與「使靈魂與神和好」這兩項工作,是何等無能為力?我們能做什麼來滿足公義,或斷絕靈魂中對罪的愛?因此,主耶穌承擔了作世界救贖主與救主的職分,藉著祂的犧牲、功德與代求。我們必須蒙赦免、蒙悅納,且唯有藉著祂,我們才能來到神面前。如果你對神的悔改與對祂的信心是真誠的,你必將領受新約的一切福分。簡言之,對神的順服與愛,是我們被造時的原始聖潔,也是我們墮落時所失去的。我們藉著悔改,甘願回歸於此,因此倚靠一位救主與成聖者,好讓我們能與神和好並得更新,因此在這種廣義上,我們被稱為藉著祂來到神面前。

其次,更具體地說,我們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有三種方式:

  1. 在我們恩典的操練中。我將舉出構成新造之人的三種根本恩典:信心、盼望與愛;因為與神的相通正是由這些操練所構成。

[1.] 信心在基督裡看見神,祂坐在恩典的寶座上,隨時準備在悔改信徒的一切缺乏、試探與義務中,賜下各樣的恩典與及時的幫助。那麼,就大膽地信靠祂、倚靠祂吧。我們就是這樣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哥林多後書三章4節:「我們藉著基督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彼得前書一章21節:「你們也因著祂,信那叫祂從死裡復活、又給祂榮耀的神。」這就是聖經中常提到的「因信基督而活」。當你在一切缺乏、義務與困難中運用祂,單單期待父的愛與福分藉著祂臨到你,並期待那必須在一切軟弱與試探中幫助你的聖靈,視其為源自父與子,不僅由祂所贏得,更由祂——你的元首——所賜下。在你一切的疑惑、恐懼與缺乏中,你藉著聖靈來到祂面前,並藉著祂、唯獨藉著祂來到父面前;這就是藉著基督而活。

[2.] 愛,發洩於對與神完全相通的渴望,並以祂為樂。渴望就是來到神面前,或緊緊跟隨祂;以樂就是依附於祂,因所享有的祂而滿足。我們在此地的享受是局部的,因此我們的喜樂非常不完全;但即便如此,它也產生了一種取悅神、懼怕得罪神的志向。我們的父在天上,但在地上我們瞥見了祂,足以使祂在靈魂眼中顯為可愛:詩篇十七篇15節:「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象就心滿意足了。」我們就是這樣藉著基督或在基督裡愛祂;因為我們研讀基督,以在祂裡面看見神的良善、可愛與慈愛:以弗所書三章17至19節:「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一位定罪的神,不如一位慈愛與赦免的神那樣令人愛戴。我們愛祂為父,勝過愛祂為審判者。正是基督的靈使我們呼叫「阿爸,父」;這不僅表達了我們的信心與倚靠,更表達了情感:加拉太書四章6節:「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3.] 盼望。我們來到神面前,是因我們渴慕地期待與祂完全的團聚。愛使我們尋求神。但唉!在世上我們僅僅是尋求;在天上我們才期待尋得。盼望使我們堅持下去,尋求直到尋見,並更靠近祂,使我們決心作一個尋求者勝過作一個流浪者;寧可等待直到愛的喜樂臻於完美,也不願背向神與祂的道路。我們在曠野中無法擁有錫安山。目前,基督只是引導我們前往應許之地;我們在路上有滋養,在曠野中有嗎哪;但曠野中沒有迦南。地上的生活再好,也不會是天堂。我們完美的福分在於神成為萬有之中的萬有。目前,正如我們在鏡子裡看神,我們對祂的享受也是相稱的。魔鬼、世界與肉體尚未被完全勝過,因此我們對神的領受甚少。當神在我們心中的地位被擠壓時,聖禮也無法將祂的一切傳遞給我們,但我們等待、仰望、渴慕,直到我們擁有更多。我們現在來到祂面前的唯一方式是藉著盼望,而我們所獲得的對祂慈愛的部分享受,使我們期待更多。新本性使我們傾向於盼望;因為愛神的人會渴望更像祂,並得到更多祂。我們的經歷也激勵了我們的盼望(羅五4)。但這一切皆藉著基督。使徒說:「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永遠的安慰和美好的盼望。」(帖後二16)。正如起初祂引導我們將心放在另一個世界,將盼望寄託在天上,並為了我們從未見過的上帝與榮耀而捨棄一切可見之物——若非如此,因著不信與感官主義,我們絕不會這樣做——如今祂依然在困難與失望中引導我們去盼望與等待,並以祂的溫柔與恆久的憐憫鼓勵我們:猶大書21節:「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1. 這種來到神面前是藉著一切神聖的聖禮或敬拜行為。運用我們的自由在這些義務中親近祂,是藉著基督來到祂面前的一種特殊方式。在聖道中視祂為教師,在聖餐中視祂為筵席的主人,在禱告中視祂為君王與全能的幫助者,這是一種極大的特權與安慰。毫無疑問,若有任何時刻,那就是我們來到神面前的時候。我們在敬拜中來到祂面前;因為那時我們背向一切事物,好讓我們能呈現在祂的寶座前。但如今我們只能藉著耶穌基督來到祂面前。如果我們來到聖道中領受福分,我們是來領受祂買贖的果實:約翰福音十七章19節:「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以弗所書五章26節:「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如果我們來到聖餐中,那義務是為了記念基督而設立的,好讓祂的肉是可吃的,祂的血是可喝的。但特別是在祈求或以禱告與讚美的方式莊嚴地呼求神,這是一切義務的歸宿。

[1.] 在禱告的方式中。基督的中保職分特別關乎這項義務,如果你想蒙應允,就必須將你的祈求放在祂手中:約翰福音十六章23節:「你們若向父求什麼,祂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除了藉著基督,沒有人能向神說話或期待從神那裡得到任何東西。有這樣一位中保來呈獻我們的渴望與請求,我們便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祂面前。父對這些請求感到喜悅。我們對自己的不配以及祂的價值與功德,永遠無法有足夠深刻的體會。

[2.] 在讚美的方式中:歌羅西書三章17節:「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神。」我們一切合法事業或期待的成功,都應歸功於藉著基督的神。一切從神作為首要作者而傳遞給我們的美物,皆是藉著基督的中保職分:以弗所書五章20節:「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為了萬事,無論是屬世的還是屬靈的;為了聖禮與天意的成功。祂的功德贏得了憐憫,並使義務蒙悅納。

  1. 我們在實踐一切所吩咐的義務中來到神面前。基督徒總是與神同在;他與神同活,與神同行。一個在日常生活中與神疏遠的人,絕不可能在敬拜中與祂親密;而信心、盼望與愛的恩典,不僅在敬拜中,也在日常實踐中運作。當我們對一位看不見的神有深刻的體會,並對一個看不見的世界有恆久的目標時,愛便會平衡並引導我們的一切行動,使我們能取悅這位神,並獲得那個看不見的世界的幸福。每一個公義的行動都是在順服神並以天堂為目標的情況下完成的,無論是透過顯著的思考,還是透過強大習慣中不自覺的行為。我確信,我們與神相通的很大一部分是在日常交談中進行的:約翰一書一章7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每一個聖潔的行動都是邁向天堂的一步,正如每一個罪惡的行動本身就是邁向地獄的一步。如今,這只能藉著基督達成。除非我們在祂裡面,並藉著祂的靈得到幫助,否則我們怎能結出果子歸給神呢?腓立比書一章11節:「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祂是你生命的根,你活著如同倚靠祂並藉著祂的生命而活。使徒在一個分句中說我們是「為了祂」,在另一個分句中說我們是「藉著祂」;我們整個生命,不僅是我們的一些行為,神已將我們的生命交在祂手中;「因為祂活著,我們也要活著。」(約十四19)。我們不僅在需要時才使用基督,而是如同枝子對根,或肢體對元首那樣。離開祂,我們什麼也不能做,但在一切事務與境遇中,我們必須在祂裡面為神而活。這就是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

應用一:激勵我們將此運用於我們的安慰與生活。

  1. 這對我們從神那裡所懷的期待,以及祂在新約中向我們展示的恩典傳遞,是一種鼓勵;因為這裡有一位神與父,萬有皆出於祂,並有一位主耶穌,萬有皆藉著祂。神被呈現在你面前,作為全備的恩典泉源,而基督作為全能的中保。

[1.] 這裡有「一位神與父,萬有皆出於祂」。如果不在神裡面,我們還能去哪裡尋找安慰?祂能供應我們一切的缺乏,醫治我們一切的疾病,勝過一切仇敵,救我們脫離一切危險。新約中的神被描述為「全能的神」(創十七1)。祂以這個名號向我們顯現,以促使我們單單信靠祂。神的子民從他們在聖約中的份額中領悟到這一點:詩篇二十三篇1節:「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同樣,信心對象的廣度是無限的。這位神與父在各方面都足以使我們得益處。沒有什麼痛苦大到祂不能減輕與移除;沒有什麼危險可怕到祂不能預防;沒有什麼苦難深到祂不能拯救;沒有什麼仇敵強到祂不能征服;沒有什麼缺乏是祂不能供應的。當我們有神不能供應的缺乏,或神不能醫治的疾病,或神不能預防的危險,或神不能移除的苦難,或強過祂的仇敵時,你才可能屈服於心中的絕望。選擇神作為你的份與首要的幸福,你將一無所缺;無論什麼失敗,我們仍有一位全備的神可以歡喜並倚靠。看看神在祂恩典的邀約中是如何慷慨地表達自己:詩篇八十四篇11節:「因為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祂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我們容易受到肉體與屬靈仇敵的危險與威脅;祂是我們的盾牌。我們缺乏各樣的福分;如今祂將賜給我們一切真正屬於我們幸福的事物;祂將成為我們的日頭:在此地是盾牌,在來世是日頭:「我是你的盾牌,是你的大賞賜。」如果祂是賞賜,且是極大的賞賜,那就不會少於天堂的榮耀,以及那匯集一切福分的永恆幸福。那時,我們的日頭將處於中天,並將完全且永遠地照耀在聖徒身上。經文接著說:「祂要賜下恩惠和榮耀。」祂將恢復我們在亞當裡所失去的——神的形象、神的恩寵與與神的相通,並賜給我們一種若亞當未曾墮落可能也不會有的福分——永生與天堂的安息,賜下我們前往天堂的旅費,並在旅程終點賜下榮耀:各樣的光、生命與安慰。再看一處經文:彼得後書一章3節:「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凡關乎生命的,即屬靈的生命,每一種救贖性恩典的實質,儘管不是全部的量度;也包括使我們能在實踐中榮耀神、擁有聖潔心靈或聖潔生活所需的權利。

[2.] 這裡有一位完全且大能的中保。並且: (1.) 因此我們看見神在我們的人性中,因而更近在咫尺,隨時準備幫助我們。神成了我們的鄰舍,是的,成了我們的一員,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這使拉班善待雅各(創二十九14)。雖然祂已回到天上的居所,但這是為了我們,為了我們的益處;我們的人性仍在那裡,在神的右邊:希伯來書四章14節:「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 (2.) 神在我們的人性中被卑微、被釘十字架、成為罪、成為咒詛,好使祂能平息神的公義,並使我們與祂和好。因此,除了神無限的憐憫與大能外,還有中保無限的公義與永恆的救贖。神對人的冒犯,因基督為罪人所付的贖價而完全滿足:馬太福音三章17節:「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3.) 神既立了這樣的根基,並賜給我們如此大的恩賜,就不會吝惜任何使我們完全且永遠幸福所必需的事物:羅馬書八章32節:「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文中說:「萬有皆藉著祂」;祂為人的救恩做了如此豐盛的預備。這裡無疑為我們的安慰與盼望奠定了寬廣的根基。神已平息怒氣,魔鬼的作為已被瓦解,我們受傷的本性已被醫治,我們作為救恩元帥的仇敵已被祂征服,教會作為至高元首與牧者已被祂捍衛與維護,祂作為我們的代理人與辯護者,使我們與神之間保持平靜;最後,祂將帶我們進入神的直接同在,使我們能永遠與祂同住。 (4.) 除了祂位格的尊貴,還要考慮祂職分對我們需求的適宜性。祂位格的尊貴不容忽視,因為祂是神人,因此祂被父所悅納,並可被我們所倚靠:希伯來書九章14節:「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除了制度上的價值,還有內在的價值,使徒行傳二十章28節稱其為「神的血」。但祂作為君王、祭司與先知的職分,使祂成為何等適宜且有價值的救贖者!藉著這三種職分,祂執行了中保的職責。這三種職分在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中有所暗示:「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作為祭司是道路,作為先知是真理,作為君王是生命。道路,因為祂移除了律法上的排斥;我們曾是流亡的逃犯。真理,以指引我們,並賜給我們對神本性與旨意的認識。生命,以藉著祂的靈在我們裡面開啟一個恩典的生命,這生命將在天堂中臻於完美。哥林多前書一章30節亦然:「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基督所有的職分都在那裡表達出來,以適應我們的苦難。智慧,作為先知以醫治我們的無知與愚昧。我們對自己所應得的禍患、所缺乏的福分,以及移除前者或獲得後者的方法,都沒有正確的認識,但祂使我們確信並教導我們這一切。我們也處於罪的罪咎與權勢之下;這是我們的第二個需求;因此基督作為祭司成為我們的公義與聖潔;因為祂捨己以洗淨我們的罪(弗五26)。我們也容易受到罪所帶來的許多苦難,是的,處於死亡與永遠滅亡的必然性中;因此基督作為君王成為救贖,並作為我們救恩的元帥,最終將我們從一切邪惡中完全救贖出來:羅馬書八章23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路加福音二十一章28節:「一有這些事,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以弗所書四章30節:「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由此可見,我們在基督裡得到了何等豐盛的預備。說「萬有皆藉著祂」,正如說「萬有皆出於父」一樣,是完全正確的。

  1. 另一個運用是激勵我們做出愛、敬拜、順服、事奉與榮耀的回報,這是對我們所期待與要求的。從神藉著中保所施予的一切恩典與憐憫中,我們理當有所回應。我們必須「為了祂」,我們必須「藉著祂」。這不僅僅是說我們必須事奉祂、榮耀祂。我們在我們所有的能力範圍內;我們必須成為我們所是的一切,做我們所做的一切,皆是為了神,並藉著中保。

[1.] 我們必須與祂立約,向主伸出我們的手,並同意成為祂的人:以賽亞書四十四章5節:「這個要說:我是屬耶和華的;那個要以雅各的名自稱;又一個要親手寫:歸耶和華的。」他們應當將自己的名字登記在神那裡,列入祂的點名冊中,或列入屬於祂的信徒名單中,並為祂的事奉而登記;成為基督為元首之身體的一個肢體,成為基督為君王之國度的一個子民:哥林多後書八章5節說:「更是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羅馬書十二章1節:「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基督獻上自己作為贖罪祭,我們則獻上自己作為感恩祭。

[2.] 我們心中必須有一種對神強烈的愛,不斷運作,平衡並引導我們的一切行動歸向祂的榮耀;這種愛必須是基督向我們所顯之愛的印記,是對祂憐憫與恩惠的感恩體會:約翰一書四章19節:「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愛是一種對我們至高良善與最終目的的熱切傾向與心志,其果效與工作是將我們自己奉獻給祂的事奉、旨意與尊榮,渴望得到更多神,並不斷尋求祂:詩篇六十三篇1節:「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切切地尋求你;在乾旱疲乏無水之地,我渴想你,我的心切慕你。」一個選擇神作為其份的靈魂,不能沒有祂,也不能長期離開祂,更不能滿足於對祂局部的享受,因此總是尋求更多。這一生的主要工作,就是藉著神所指定我們使用的一切媒介,渴慕地尋求神,並更靠近我們的最終目的。

[3.] 必須有一種不斷的研讀與關懷,以取悅、尊榮並榮耀這位神:使徒行傳二十七章23節:「我所屬、所事奉的神。」如果我們奉獻給神,就必須有奉獻的良心,好讓我們能為神而活:這不僅僅是偶爾為之,而是貫穿我們整個生命歷程。我們所有的官能、身體、靈魂:哥林多前書六章19至20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得,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有榮耀神。」產業:羅馬書十四章7至9節:「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腓立比書一章21節:「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們的一切行動,不僅在莊嚴的敬拜行為中,在我們的日常交談中,也必須指向祂:撒迦利亞書十四章20至21節:「當那日,馬的鈴鐺上必有『歸耶和華為聖』的;耶和華殿內的鍋必如壇前的碗一樣。凡耶路撒冷和猶大的鍋都必歸萬軍之耶和華為聖。」

在此處的經文中,使徒解釋了他為何在福音的勞苦與患難中不致灰心的原因。他提出了三個理由:

一、患難帶來的現世益處(第16節)。這些勞苦與患難在多大程度上減損並侵蝕了屬肉體生命的舒適,屬靈生命的狀態便在同等程度上得到提升與增長。噢!當內在的人變得更加清新、更有活力時,這是何等有福的事!

二、因為這些患難增加了對榮耀生命的盼望,並成為使其更加確據、更加臨近的蒙福媒介;在此,現世與未來之間存在著完美的對立。這裡有片刻的患難;那裡有永遠的榮耀。這裡的患難是輕微的;那裡卻是「極重無比的榮耀」(a far more exceeding and eternal weight of glory)。

三、第三個理由取自於主體,正如前述理由關乎客體。他的心思完全專注於更美好的事物;不是專注於暫時且可見的事物,而是專注於屬天且永恆的事物:「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在此,你可以觀察到:

  1. 兩類事物的區別:有些是可見的,有些是不可見的。
  2. 對兩者相應的態度:對前者是忽略,對後者是注視。
  3. 這種不同態度的理由: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4. 關於這種區別,可以解釋如下:(1)所見的事物是指那些受制於當前感官的事物;它們分為兩類:對今生舒適的,或不舒適的。舒適的,如財富、享樂與尊榮;不舒適的,如貧窮、羞辱、痛苦、折磨、逼迫。簡言之,即感官的誘惑或恐懼。(2)存在著不可見的事物。有些事物因其本質而不可見,有些則因其距離而不可見。有些因本質而不可見,如神與一切屬靈事物;有些因距離而不可見,如賞賜的報償或永生;後者尤為顯著。應許的神是不可見的,而永生應許實現的時間尚未來臨;在盼望與獲得之間存在許多困難;然而,這些來世的喜樂,正是使徒信心與盼望的對象。
  5. 對兩者不同的態度。這種態度被否定於所見的事物——「我們不是顧念……」,卻被強烈地肯定於不可見的事物——「我們乃是顧念所不見的」。這意味著對世界及其舒適、損失與苦難的輕看或不掛念,卻對來世有著熱切的思念。原文中的詞彙是 skopountōn,這不僅意味著注視或留意,更意味著將其視為我們的目標(scope)、最終目的,以及我們所瞄準的標竿。請注意,這並非單純否定對所見事物的行為,而是比較性的,是相對於所應許的那屬天喜樂與榮耀而言。因此,我們不顧念這些事物;世俗的榮辱、今生的利弊,這些我們每日眼見的事物,對我們影響甚微(參林前七29-31)。因此,我們所有的行為皆為「非行為」。若為罪哀傷卻如同未曾哀傷,在基督裡喜樂卻如同未曾喜樂,使用恩典媒介卻如同未曾使用,這便是大錯;因為這些正是我們應當顧念的,視其為通往天堂的途徑。但若為世俗的損失而哀傷,或在世俗的舒適中喜樂,使用今生卻不沉溺其中,這便是一種偉大的責任與蒙福的靈性狀態。要開啟信心的眼睛,但要關閉感官的眼睛。
  6. 這種不同態度的理由:一個是暫時的,一個是永遠的。所見的是暫時的(proskaira);正如希伯來書十一章25節所言:「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世上的美物,無論就其存續還是用途而言,都是暫時的。就其存續而言:世上的好壞轉瞬即逝,因此對我們應當影響甚微。壞的方面:這至暫至輕的苦楚。好的方面,如希伯來書十一章25節所言,它們不過是暫時的,而任何短暫的事物都無法滿足一顆蒙恩的心。就其用途而言,它們也是暫時的:世上一切美物的用途,僅在於服務人通往永恆的旅程。申命記二十三章24節:「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裡。」提摩太前書六章7節:「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傳道書五章15節:「他從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反之,「所不見的是永遠的」(ta de mē blepomena aiōnia);因此,永恆超越時間有多少,這些蒙福的事物便超越世俗的瑣事有多少,故此我們應當更加珍視它們。前一節經文表達了屬天事物的偉大;此處則表達了它們的永恆。我們在此世無法捨棄任何事物,能與我們來世所期待的相提並論。

教義:一個將不可見與永恆的事物視為其偉大目標與標竿的人,能輕易地為神做任何事、受任何苦。

在此,我將探究:(1)將這些永恆事物視為目標與標竿意味著什麼;(2)告訴你們為何這樣的人比其他人更有優勢,並能更輕易地為神做大事、受大苦。

首先,讓我們剖析這種「顧念」。

首先,這意味著信心,即相信這些不可見事物的真實性,相信在今生之後有永恆且榮耀的事物可以享受。當然,一個對象無論多麼榮耀,若沒有眼睛便無法看見。信心是靈魂的眼睛,沒有它,我們就無法展望來世。因此,信心被定義為(來十一1):「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沒有信心,理性是短視的,永恆之上籠罩著深厚的迷霧(彼後一9)。理性在辨別對今生有害或舒適的事物——即對衣食有益的事物——方面十分敏銳;但它對今生之外的事物卻視而不見,無法激勵我們為死亡與永恆做任何準備。心靈若沒有智慧與啟示的靈所賜的眼睛,就無法看透這下界世界的迷霧與雲層,也無法相信那不可見榮耀的真實性,直到我們在祂的光中得見光(弗一17-18)。唉!與這些不可見的事物相比,人類中最聰明的人也沉迷於玩具與幼稚的瑣事。尊榮、財富與享樂的甜美,透過感官極易感知,因此人人都知曉,也都能知曉;但很少有人能看見這些不可見事物的真實與價值。儘管天堂與榮耀在他們耳邊被談論,他們卻不認識它。當它在聖靈的光中向我們顯明時,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唯有擁有信心之鷹眼、能穿透雲層直達蒙福者寶座的人,才能辨識這些事物的價值。信心就像一架望遠鏡,透過它我們能看見遠處的事物。其他人只顧念手邊的事物,即那些可見可觸的事物。將「信心的光」(lumen fidei)與「感官的光」進行比較。感官的光這一層次,只能辨別我們身邊、與我們同在、在我們眼前的東西。那些處於感官視野之外的事物,對他們毫無影響。他們只看見這些肉體的事物,連狗和馬也能看見;例如,吃得好、喝得好、睡得好,擁有自由並享受快樂,或在世上經營事業、興旺發達、隨心所欲地過活;但信心的光會揭示:沒有什麼危險比永遠滅亡更可怕,沒有什麼價值比藉著基督得救更貴重,沒有什麼事務比追求永生更重要;與這種幸福相比,感官的一切華麗事物不過是五月節的遊戲,世上一切可怕的事物不過是跳蚤叮咬,世上一切事務不過是孩童玩弄的彈珠遊戲,與恐懼戰兢地作成我們得救的工夫相比,皆不足道。基督徒生活的大部分在於開啟信心的眼睛,關閉感官的眼睛。信心能穿透這世界所有的雲層與變遷,直達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那些永恆、長存、堅實的美物,從而能更好地輕看世人所沉迷的一切必朽壞的虛榮。這就是經文中所說的「顧念」與「不顧念」等。下一層次的光是「理性的光」(lumen rationis)。理性只能猜測未來的偶然事件,或充其量在因果中看見事物,若無阻礙,某某事可能會發生;但信心能穿透時間與空間的距離,以及相反表象的迷霧,以一種確信與堅定的信念,看見所應許的事物,彷彿它們就在眼前: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約翰福音八章56節:「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它依然能在絕望中存著盼望去相信,在風暴背後看見陽光,在深重的患難中看見天堂與幸福。將信心的光與「先知的光」(lumen prophetice)進行比較(啟二十12)。它們在共同的對象上是一致的,即神所啟示的事物;它們在共同的本質上是一致的,即以清晰與確定的方式看見未來的事物,彷彿它們已經存在;它們的區別在於,信心基於神向聖經中所有聖徒所作的普遍啟示;而後者則是對某些特定被選之人所作的特殊啟示。信心的光以極大的喜樂與安慰影響心靈;後者通常伴隨著狂喜與出神。是的,讓我們將其與「榮耀的光」(lumen gloriae),即「榮福直觀」進行比較,那會在身體與靈魂中產生改變(約壹三2)。信心的光在靈魂中產生改變(林後三18)。在那裡,我們面對面看見祂(林前十三12);在這裡,如同對著鏡子觀看。雖然我們受信心的光影響不如那樣深遠,但卻同樣真實:那光使一切罪惡與苦難歸於無有;這光激發心靈抵擋罪惡,並堅固心靈抵擋苦難。雖然信心的光不能給予對神完全的享受,但卻同樣確鑿,並按比例影響心靈,彷彿我們看見基督在祂的聖者中間,看見保羅戴著公義的冠冕。它將信徒的頭置於雲層之上,置於來世榮耀之中。再者,這信心的光有點像神以「預知與簡單理解的知識」(scientia visionis et simplicis intelligentiae)所看見的事物。神在祂的自足中看見所有可能存在的事物,在祂的旨意中看見所有將要發生的事物。信心的運作與此相稱;它展現了神自足中所有可能的事物,雖然它不確定事件的結果,但我們的神是有能力的(但三17-18)。它看見福音應許中所有將要發生的事物,其中神的旨意已顯明;它將這些事物實體化,彷彿它們已經存在;當他們擁有應許時,他們就擁有祝福的憑據。現在,如果我們有這樣的信心,能如此顧念不可見的事物,它將產生顯著的效果;一個人將成為另一種樣式的基督徒。

其次,這不僅意味著活潑的信心,還意味著熱切的盼望。盼望包含兩件事:(1)頻繁的默想;(2)渴慕的期待。

  1. 頻繁的默想;因為信心是藉著嚴肅的思考而運作的。屬肉體的人被描述為「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三19);又說:「體貼肉體的事」(羅八5)。一個人內心的構造如何,他的沉思與默想也如何;因為思想是靈魂真實的產物與直接的後代,揭示了靈魂的性情。但那些擁有屬天性情與架構的人,經常在屬天的事物上操練他們的心思。他們的幸福在那裡,他們的事業也趨向那裡。我們的主告訴我們:「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六21)。一個人的財寶吸引他的心跟隨;因此,如果他的財寶積攢在天上,他的心也必在那裡。心思完全被這些偉大的事物所佔據,以至於其他事物在他們眼中顯得微不足道。但唉!大多數人的情況卻非如此。我們對屬天福分的思考既少又冷淡。噢!當我們有永恆可以思考時,我們竟用各種虛榮填滿心靈;我們整天掛念著那些令人困擾的事務、屬肉體的虛榮與享樂,而對屬天事物的思考竟對我們如此陌生!這就是顧念所不見的事物嗎?我們不斷地思考我們所愛的;世俗的人思考如何積累與增加財富(路十二17-18);野心家思考晉升與掌聲;享樂主義者思考運動與消遣。菲洛皮門(Philopoemen)無論走到哪裡,都在思考戰鬥:如果他在某塊土地上受到攻擊,他將如何佈置軍隊以進行防禦。基督徒應當思考天堂,思考如何到達那裡,以及在那裡將享受什麼。那些不經常、熱切且溫暖地思考天堂與屬天事物的人,肯定對此沒有多少期待。他們被令人愉悅的感官享受所擄掠,對神榮耀的盼望卻只有冷淡的思考。
  2. 渴慕的期待。「顧念」在聖經中常被視為盼望的行為;如提多書二章13節:「等候(Looking for)所盼望的福」;腓立比書三章20節:「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降臨。」因此,顧念不可見的事物,標誌著對它們充滿愛慕與渴慕的期待。一個人可能相信可怕的事物,卻不能說他在「顧念」它們;也就是說,不能說他在渴慕地等待它們。因此,這種顧念不僅包含信心的堅定信念,還包含盼望的熱切。這是一種對實際擁有這些事物的強烈渴望,沒有這種渴望,信心就只是一種死板的觀點或推測性的認同;我們的盼望不過是幾點冷淡、無效的思考,或匆忙的願望,或輕微的渴望,而非聖經所呼籲的那種熱切的顧念:歌羅西書三章2節:「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必須有活潑的愛慕;必須有深切的嘆息(林後五2),渴望與基督同在(腓一23)。愛慕為意志增添了強大的傾向與平衡。

第三,這種顧念主張將心思固定在這些事物上,視其為我們的目標與標竿,即經文所用的 skopountōn。凡影響我們一切行動的,就是我們的目標;當我們做一切事都為了永恆的目的,無論是直接還是最終目的時。為了獲得永恆的生命,這是基督徒偉大的趨向、目的與事業。這是我們信心的終點(彼前一9);是我們勤奮、我們一切事奉與等候神的終點,也是在我們一般與特殊呼召中推動我們工作的動力:使徒行傳二十六章7節:「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著。」這是我們偉大的抱負,是我們一切勞苦的終點(林後五9);不斷為天堂經營貿易,這是我們受苦的終點:提摩太前書四章12節:「所以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曾談到敬虔有今生與來生的應許;因此,這就是我們的目標與標竿。

我現在要說明:

第二,為何這樣的人比其他人更有優勢,並能更輕易地為神做大事、受大苦。這顯明於:

  1. 從對象來看。那些顧念不可見與永恆事物的人,比那些思想、計畫與設計僅限於時間狹窄界限內的人,更熟悉偉大的事物。每個人精神的選擇性、偉大性與卓越性,取決於他最常交往的對象。我們認為那些只與大頭針、玩具與撥浪鼓打交道的人是卑微的;我們認為那些只有一頭牛要擠奶、一塊田要耕種或一把琴要彈奏的人,比那些要管理一個國家或使一座小城變得偉大的人,精神更為卑微。因此,那些登上永恆之山的人,與享受神並在祂裡面永遠過著愉快的相通生活相比,能將世上最嚴肅的事業視為兒戲。那些將永恆事物作為選擇與目標的人,比其他人有此優勢:他們熟悉那些卓越的事物,這些事物將使世上一切事物的榮耀黯然失色,並在他們的觀點、評價與愛慕中減輕它們的份量(正如一個人注視過明亮的太陽,暫時就無法看見其他事物,因為被其光輝所眩惑);無論是現存的還是未來的不可見事物,無論是因為本質還是距離。他們能以神對抗受造物,以神的威嚴對抗感官的一切恐懼,以對神永恆的享受對抗感官的一切享樂。

[1.] 因其本質而不可見的事物。有永恆的神對抗氣息在鼻孔中的卑微受造物,一位是萬有的神,而受造物則一無所有。在對抗或違背神及其子民時,受造物算不得什麼:以賽亞書四十一章11節:「凡向你發怒的,必都抱愧蒙羞。」與神相比,受造物算不得什麼:以賽亞書四十章17節:「萬民在他面前好像虛無,被他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但以理書四章35節:「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排除神的情況下,受造物是虛無的;正如太陽隱去時,陽光便不存在;或樂師將嘴離開管子或樂器時,聲音便不存在:「你收去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在感官眼中,受造物顯得龐大,似乎不僅是某種東西,而且是一切;只要我們顧念可見的事物,我們能抓住什麼盼望或安慰呢?但對於一個顧念不可見事物的人來說,受造物的可愛與可怕都化為虛無:希伯來書十一章27節:「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也就是說,他甘願失去一切,試圖將百姓帶出埃及。他不是用感官的眼睛,而是用信心看見了祂。那時,世上所有的君王與權勢都算不得什麼。唉!當我們看見偉大且極其憤怒的敵人時,我們的心便消融了;但信心藉著關閉感官的眼睛,將受造物眨眼間化為虛無。另一方面,如果一個人對神的存在有適當的認識,世上的誘惑誘餌就幾乎看不見了;財富、尊榮與享樂將被遺忘,彷彿它們不存在(箴二十三5);與祂相比,一切事物都將如虛無。

[2.] 因距離而不可見的事物,因為它們是未來的;因此,信徒比其他人更有優勢。那些顧念不可見與永恆事物的人,看見了足以勝過一切肉體誘惑或恐懼的事物,因此比世界所能提供的誘惑,有更多的動機去追求敬虔。以感官的恐懼為例;監獄與地獄相比算什麼?神僕人被燒成灰燼的火,與那永不熄滅的火和永不死的蟲相比算什麼(路十4)?同樣,以感官的喜樂與誘惑為例;那些與神右手永遠的福樂相比算什麼?一個顧念不可見事物的人看見,信心的恐懼與喜樂遠大於感官的恐懼與喜樂,且更為確鑿。唉!世上的享樂與基督相比,不過是糞土與狗食(腓三7-9)。與所應許的榮耀相比,一切邪惡不過是跳蚤叮咬:羅馬書八章18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希伯來書十章34節:「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在天上。」他們容易遭受暴力與掠奪,被帶到法庭前等,但這一切與那些更偉大的事物相比,都算不得什麼。正如它使世俗事物的榮耀黯然失色,它也減輕了它們的邪惡。

  1. 從主體來看。那些將永恆事物作為目標的人,擁有新的心靈性情。靈魂自然地傾向於現世的事物,視其為最偉大且唯一的現實:「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約三6)。是的,只要靈魂居住在肉身中,並藉著感官運作,這些現世的事物就會成為我們的誘惑。但藉著恩典,他們被賦予了新的傾向與趨向;有一種永恆的原則引導他們走向永恆的目的。這被稱為「神的種子」(約壹三9);「神的性情」,使我們脫離世上從情慾而來的敗壞(彼後一4)。這種性情使永恆的財富獲得應有的價值與尊崇。這是不朽的種子(彼前一22)。永生在所有將要得救的人心中已經開始;它正朝著最終的完美運作。使徒告訴我們:「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約壹三15);暗示凡愛弟兄,或擁有任何恩典的人,永生已在他裡面開始,並正朝著完美運作。
  2. 從誘惑的輕微來看,當一個人一旦對感官的印象變得麻木。人敗壞的心完全傾向於現世的滿足,雖然罪中之樂短暫且微不足道,但因為它們近在咫尺,它們比遙遠且缺席的天堂喜樂更能吸引我們:提摩太後書四章10節:「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賣了長子的名分(來十二16)。當情慾迫切要求現世的滿足時,所有未來的考量都被拋諸腦後。世上一點點的安逸、尊榮、利益與晉升,使人放棄一切神聖的事物。顯然,事物的「現世性」是一個巨大的網羅;因此患難顯得太過沉重(來十二11),誘惑顯得如此緊迫。我們可以品嚐受造物的喜樂,感受肉體的享樂;來世的幸福卻是不可見且未知的。「我們吃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這是每個屬肉體之心的語言;因此,它不會冒險去實踐那些對現世愛慕而言困難且令人厭惡的義務,也不會為了未來不確定的盼望而放棄我們所看見與享受的。現世的事物比遙遠的美好事物更有優勢去扭曲心靈,使其遠離神。這是一切誘惑的根源;嚴格宗教的不便之處是現世的,而獎賞卻是未來的。然而,這種優勢對於那些能輕看現世事物、心靈完全被來世事物所佔據的人來說,毫無作用。感官與信心是屬靈爭戰中兩個對立的領袖與元帥。重生的部分,其所有軍隊皆由信心帶領;另一方面,感官則編排了世界與肉體的一切誘惑。感官完全為了享受與實際擁有。為了應對它,信心賦予未來事物一種實體與存在,並使靈魂尋求其他的滿足與慰藉。重生的力量與屬靈爭戰的成功,在於盼望的活潑與信心的確據,這使感官認為缺席的事物變得現存。它預先支取了天堂的喜樂,使對現世享樂的克制顯得不那麼令人煩惱;因此,一點點的利益或現世的快樂,無法勝過對未來永恆喜樂與快樂的深刻感知。以摩西為例:希伯來書十一章24-26節:「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信心顯示我們在世上不會失去什麼,但在來世我們會得到更多更好的。顧念這些事物,使一切十字架的苦澀變得甘甜,並削弱了一切誘惑的力量:羅馬書八章18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3. 從目標與終點的性質來看。它是一個衡量標準與動力。

[1.] 它是一個衡量標準,指導我們如何使用一切事物。當一個人確定了他的終點,他就會更快地理解他的道路。意圖就像身體的眼睛:馬太福音六章22節:「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每個人都因其終點而變得智慧,因為終點是手段的衡量標準。現在,在所有終點之上,永恆必然使我們變得智慧,因為它是最終的終點,是我們能為自己設定的最崇高的終點;因此,藉此可以理解一切事物在善惡方面的真實衡量與價值。

在邪惡的事物中,它顯示了邪惡的事物究竟有多麼邪惡;例如,罪的重量與沉重,最好透過為懲罰它而預定的永恆刑罰來認識。現世的懲罰在某種程度上揭示了它:「你離棄耶和華你的神,不存敬畏我的心,不但是惡事,是苦事,這是你該知道的。」(耶二19)。荊棘與蒺藜,以及感官的刺痛,將教導我們單純沉思所不能教導的事。但如果暫時的懲罰使我們知道這是何等惡事與苦事,那麼永恆的懲罰又將如何呢?去問問地獄裡的受刑者,違背神是否是一件輕微的事:馬可福音九章44節:「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罪惡之大,其加重之處在於:人竟為了轉瞬即逝的瑣事,而喪失了永恆的喜樂;為了片刻的安逸、歡娛與享樂,竟甘冒永恆痛苦的風險。再者,就世人眼中所謂的「惡事」而言,這顯明了我們是如何被虛假地欺瞞;例如為了基督所受的苦難、折磨、損失與死亡等。我們極有必要對這些事物有正確的認識。關於苦難,這表明它們並非世人所想的那般糟糕。它們在當下或許令人厭煩,但不過是「暫時」的:彼得前書一章6節:「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若有必要的話)。」當我們心中存有永恆的觀念時,世間的一切都會顯得渺小,無論是世俗的歡愉還是世俗的憂愁,哥林多前書七章29節皆云:「因為這世界和其上的樣式都要過去,所以我們應當喜樂的,彷彿不喜樂;哀哭的,彷彿不哀哭。」這些善與惡很快就會過去。我們呼喊:「還要多久?」但這並非永遠。它是痛苦的,但並非永恆的,它不是地獄;甚至,它們可能是美事:詩篇一一九篇71節:「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凡能幫助我們邁向蒙福永恆的事物,都是美事;因此,苦難也可能是美事。那部分受感官引導的世人絕無法忍受這一點,但那受信心引導的人卻會輕易贊同。世界是受感官引導的。若你對一個貪婪的人說,失去財產是好事;對一個世俗的富人說,貧窮是好事;對一個野心勃勃的人說,被藐視與輕看是好事;對一個耽於逸樂的人說,身體受苦以益於靈魂是好事,他們絕不會相信你。但若你去請教那些以永恆衡量一切的人,他們會告訴你:貧窮為真正的財富開路,哀哭為真正的榮耀開路,匱乏為神右手中豐滿的喜樂開路,苦難則能治死罪:哥林多前書十一章32節:「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被定罪。」至於為基督受苦:若我們以失去全世界為代價贏得永恆,我們並未虧損;因為「這世界和其上的私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翰一書二章17節)。反之,若為了享受全世界而失去永恆,這是一筆極其糟糕的交易: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再者,死亡雖被稱為「驚恐之王」,但基督徒並不懼怕它,因為它是進入永恆生命的入口;當他死時,他便活了:約翰福音十一章25至26節:「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若我們對此有體會,為何還要為脫去這帳棚而煩惱,好讓我們穿上那不朽與榮耀呢?死亡雖使我們與世上的親友及利益分離,卻將我們帶到神面前,與祂永遠同住;它終結了時間,使我們得以進入永恆;因此,死亡是屬於我們的(哥林多前書三章22節);它是朋友,而非仇敵;它終結了罪惡與憂愁,為福分與榮耀鋪平道路。

至於所謂的「好」事,可分為「看似好的」與「真實好的」。所謂「看似好的」:世上許多虛妄受騙的人所迷戀的事物,對我們達到終極目標而言是無關緊要的;例如愚蠢的運動與娛樂:傳道書二章2節:「我指著嬉笑說:這是狂妄;指著喜樂說:這有何益呢?」還有其他事物則是純粹的矛盾;例如我們為了片刻的世俗幸福所犯下的許多惡事。接著是「真實好的」事物:本分、聖禮、恩典、基督、神的恩寵。我們藉由仰望永恆,便知如何衡量這些事物的價值。世上的好處不僅在自然層面上是有價值的,更在於它們是通往天堂的助力。若它們成為通往永恆的阻礙,那便是臨到我們身上最糟糕的事。被判處這種「幸福」其實是神咒詛的一部分:耶利米書十七章13節:「離棄你的,必在土中被寫名。」相反地,名字被寫在天上才是極大的福分:路加福音十章20節:「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擁有一點點作為通往天堂的幫助,勝過擁有許多卻成為通往天堂的攔阻。哦!那人是有福的,他對今生舒適的滿足,僅止於這些舒適能幫助他的靈魂邁向永恆!若你的產業增加,其最大的價值在於你能富於善行,並持定永恆的生命(提摩太前書六章18節)。當你的心安息於這些事物,卻未將其置於永恆事物的從屬地位時,你的產業便成了網羅。無論你的心執著於什麼,若不是為了這個終極目標與範疇,它對你而言就是被咒詛的。我們一切自然舒適所帶來的屬靈祝福,都是為了這最終的目的。再者,關於本分:為了永恆而與神共度的時間,是你生命中最美好的部分(使徒行傳二十六章7節)。當我們在世上忙碌時,我們僅是為幾個月、幾天,或許僅是幾小時作預備;但在與神交通時,你是在為永恆積攢財寶:施恩的寶座之所以甘甜,是因為它是天堂的門廊:聖禮與公開的恩典媒介,神的兒女看重它們勝過世上最大的利益:詩篇八十四篇10節:「在你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日;寧可在我神殿中看門,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裡。」為何如此?因為那裡是在為永恆交易;在那裡,他得以窺見天堂,並聽聞關於他長久居所的消息。還有恩典;它們是榮耀的事物,因為它們是永恆榮耀的種子與憑據。它被稱為「不能壞的種子」(彼得前書一章23節)。當這狀態開始,便無法被消解。它也被稱為「聖靈的憑據」:恩典與安慰皆是祂的憑據。藉由這一切,聖靈正在為我們預備永恆(羅馬書九章23節),並向我們保證永恆(以弗所書一章13至14節)。基督之所以被看重,是因為祂是永恆救恩的創始者(希伯來書五章9節),是通往神的途徑(腓立比書三章8至10節)。可見之物被他們視為卑賤而輕看。最後,我們在此所享有的神的恩寵。它本身極具價值,且是我們與祂永恆相通的滋味與保證:詩篇十六篇11節:「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十七篇15節:「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我們現在的滋味保證了我們永恆的滿足。由此可見,永恆給了我們一把真實的尺,用以衡量萬物的價值與分量。

二、這是激勵我們更加勤奮、更加嚴謹,並以更大的警醒、殷勤與捨己去追求這些事物的動力。殷勤:一個想在世上致富的人,會選擇合適的手段,學習一切節儉之道,並靈巧地追求他的目標;早起晚睡,以許多愁苦刺透自己:他忍受這一切,因為這是他的目標。一個耽於享樂的人,會選擇那種最能享受享樂的生活方式;犧牲他的時間、名聲、產業,以滿足他的目標。同樣地,一個沉迷於榮譽與晉升的人;他以許多焦慮的思想與冗長的應酬折磨自己,策劃如何升遷,如何更上一層樓。因此,一個以「未見之事」為目標的人,會採取神的方式去享受它們,為這些事勞力:約翰福音六章27節:「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腓立比書二章12節:「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再者,我們必須保持警醒,使我們的生命不被瑣事與矛盾所填滿:以弗所書五章15節:「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希伯來書四章1節:「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我們必須操練捨己,在我們的利益、舒適、安逸、平安、生命以及一切對我們而言親愛與寶貴的事物上捨己。帖撒羅尼迦人被說成是為神的國受苦,因為在患難與困苦中,他們盼望著未來的安息: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5節與7節。同樣地,希伯來書十一章35節說:「他們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他們本可以在特定條件下免受那些殘酷的痛苦,但他們寧願等待神的拯救,而不願接受人的拯救,儘管那是看不見的,且還要等待許久。他們知道在復活時,神會以永恆、榮耀與蒙福的生命,來交換他們短暫而悲慘的生命,並以永恆的快樂來補償他們殘酷的痛苦。

應用一:勸勉我們獲得這種屬天的架構與性情;仰望那些看不見的事物,視其為確鑿且臨近的,並將其作為我們偉大的目標;使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指向它,並從屬於永恆的生命。

  1. 記住我們是為永恆而造的;因為神賜給我們一個不朽的靈,它無法滿足於任何有終結的事物。如果我們的靈魂會滅亡,那麼去追求那些會滅亡的事物或許還情有可原。不;它們將永遠存續於這些現世事物之後:傳道書十二章7節:「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在這裡,我們如山上的影兒飛逝,來到世上的舞台扮演我們的角色,然後離去;這與無盡的永恆相比算什麼呢?顯然,那種狀態才應當是我們最關注的。你想像過死後的生活嗎?當你死時,一切關於現世的思想都將滅亡,如果你也隨之滅亡,那倒也罷了;但你依然活著,並進入永恆,當你沒有幸福可享時,那將是悲慘的。時常思考靈魂被逐出軀殼後該做什麼,是有益的:路加福音十六章9節:「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免得它變得無依無靠、無處棲身。
  2. 永恆已向我們基督徒顯明,並清楚地擺在我們面前(提摩太後書一章10節)。你所信奉的宗教,其宗旨不就是將我們引向另一個世界嗎(哥林多前書二章12節)?你受洗不就是為了永恆嗎?那時你開始了你的潔淨之月。因此,彼得後書一章9節說:「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基督徒的概念是什麼?是客旅與寄居的:彼得前書二章11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基督來到這裡,並非要讓我們在繁榮的狀態中定居,也不是要讓世界成為我們的安息與分。不;祂來是為了先提升我們的心,然後提升我們自己,進入一個更好的世界,祂呼召我們去尋求並確信它。祂來是為了救我們脫離現今的邪惡世代(加拉太書一章4節),而不是讓我們沉溺於其中。
  3. 我們已經陷入永恆的苦難中,並處於一項將我們束縛在神的咒詛與忿怒之下的判決中:約翰福音三章18節:「已經定了罪。」在我們與執行判決之間,僅隔著一條脆弱生命的細線。我們怎能在如此接近永恆的地方沉睡於罪中,在懸崖邊歡笑跳舞,在尚未找到逃避這苦難的確據之前,就虛度光陰!聖經向我們指明了逃避這苦難並獲得永恆福分的道路。哦,逃避那將來的忿怒吧!馬太福音三章。奔向避難所。人脫離罪與忿怒的狀態,越快越好。
  4. 你很快就會被傳喚去交帳:路加福音十六章2節:「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你不能再做我的管家了。」你從我這裡領受了這麼多,這樣的財富、這樣的榮譽、這樣的才幹、這樣的恩賜,你用它們做了什麼?在那日,當勤奮的人得到永恆生命的獎賞,而懶惰的人被丟進永恆的火中時,那些可憐的屬肉體之人將如何回答?在現今的時刻,你要麼贏得永恆,要麼失去永恆。
  5. 試想,那些身處永恆狀態的可憐受騙靈魂,若能再被賜予一點點時間,好讓他們為永恆作預備,他們會付出什麼代價?如果神能再給他們一次機會,他們會覺得自己多麼幸福!他們對過去愚行與錯誤選擇的記憶,是他們永恆折磨的一部分,是那咬噬之蟲的食糧(馬可福音九章44節)。如果屬肉體、粗心大意的人能預先思考另一個世界的思想,他們就會更快地察覺自己的錯誤。當你為了可憐的世俗事物而失去永恆時,你將會多麼悲慘地哀哭。你曾歡樂、生活在奢華與安逸中,這對你有什麼安慰呢?相信勝過嘗試,預防苦難勝過親身體驗。現在,關於幫助你的方法:

[1.] 運用頻繁的回想,因為藉此你才能清醒過來:路加福音十五章17節:「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許多人忙於虛榮,以至於他們無法發現自己是人,也無法思考自己在世上該做什麼,或者他們將永遠居住在哪裡。自我對話將是使他們清醒的希望所在:以賽亞書四十六章8節:「你們當思想這事,自己作人;悖逆的人哪,要心裡思想。」先知在其他地方也指出了我們應當如何與自己辯論(以賽亞書五十五章2節)。這無疑是使你脫離屬肉體虛榮,並使它們對你的靈魂失去滋味的一種方法。大多數人將理性貶低為服務於食慾與私慾;他們的快樂與事業就是取悅與滿足肉體(羅馬書十三章14節)。他們所有的關心就是吃得好、喝得好,穿得好,在肉體上顯得體面,生活在世俗的奢華中。他們所有的事業就是為滿足現今的私慾而積攢供應。他們將日子與憂慮花在這些無謂之事上,這就是聖經所譴責的「隨從肉體而活」(羅馬書八章13節),「順著肉體撒種」(加拉太書五章8節)。這一切的原因是什麼?因為他們不深思;從未思考:我從哪裡來,我要往哪裡去?我將在永恆中變成什麼樣?詩篇一一九篇59節:「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他們就像追逐蝴蝶的孩子;當他們抓到蝴蝶時,那華麗的翅膀在他們手中融化,只剩下醜陋的蟲子——良心的蟲子,失望的蟲子。清醒過來吧!這就是將永恆事物作為我們的目標嗎?

[2.] 讓我們時常比較今生與來生的狀況。凡是感官所見的事物,無論是安慰還是十字架,很快都會過去。現今世界的善與惡很快就會結束;因此,我們對待它們的態度也應當如此(哥林多前書七章29-31節)。現在思考一下,靈魂被短暫的事物從永恆的事物中拉走,是多麼不合理。我們所迷戀的事物,與福音應許所邀請我們進入的事物的偉大與持久相比,根本不值一提。或許你現在有健康、力量與財富,但你能擁有多久呢?我們無法確定明天還能享受這些事物。它們多快就會枯萎!惡人的繁榮如草被割下,如青菜枯乾(詩篇三十七篇2節);但未見之事將永遠屬於你。神是永遠的基業:詩篇七十三篇26節:「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基督的救贖是永遠的救贖:希伯來書九章12節:「他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神與基督今天屬於你,也將永遠屬於你。那些可見的事物,若不滅亡,也可能被奪走(馬太福音六章19-20節)。我們不確定能得到它,但你卻確定要離開它(約伯記一章21節),但這些其他的事物卻無法從你手中奪走:路加福音十章42節:「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魔鬼不能,神也不會將它從你手中奪走。

[3.] 運用你對這世界虛空的經驗:詩篇一一九篇96節:「我看萬事盡都有限,惟有你的命令極其寬廣。」虛浮、輕率的心靈忽略了這些事,並未從中獲益;他們發現受造物是虛空與捕風,卻仍像以前一樣貪婪地追逐它:詩篇四十九篇13節:「這就是那些自恃之人的道,他們後代的人還佩服他們的話。」他們意識到祖先的愚蠢,卻未因此改進;他們有眼卻看不見,有心卻不領悟:申命記二十九章2-4節:「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和那些大奇事。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賜你們心竅、眼目、耳朵,使你們能看見、能聽見。」

[4.] 當你受到試探時,務必在心中重溫這默想:可見之事是暫時的,未見之事是永恆的。例如:(1) 當任何試探來襲,要引誘你的心去滿足肉體片刻時;例如,當你受到試探去滿足你的眼目、味覺、感官慾望,或為了財富與榮譽而損害你的靈魂時;記住這些並非永恆的快樂、財富與榮譽;我怎敢為了片刻的滿足,冒著損害神或我靈魂的風險?難道要捨棄我的油與甜,去管轄樹木嗎?什麼!為了短暫的瑣事而冒險失去永恆的事物?(2) 當受到十字架的苦難試探而對神的事業退縮時,要像巴西流(Basil)的那四十位殉道者一樣說,他們在寒冷的夜晚被赤身留在露天,準備第二天被燒死:寒冷是刺骨的,但天堂是甘甜的;道路是艱難的,但旅程的終點是愉快的:讓我們忍受一點寒冷,先祖的懷抱很快就會溫暖我們。司提反看見天開了,這使他在眾人投下的石雨中堅強起來(使徒行傳七章51節)。這不過是為了那樣的時刻。

[5.] 祈求聖靈的光照。這對於我們看待可見與未見之事都是必要的。(1) 可見之事,使我們能領悟受造物的虛空:詩篇九十篇12節:「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詩篇四十九篇4節:「我要側耳聽比喻,用琴解謎語。」大衛是在描述世俗繁榮的虛空。同時也要看見未見之事:以弗所書一章17-18節:「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我們天然的智慧是屬肉體與屬感官的(雅各書三章15節)。無論是為了財富、快樂還是榮譽:箴言二十三章4節:「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理性是為身體服務的,真正的智慧來自於上頭。

[6.] 不僅要尋求聖靈的光照,還要等候祂更新的恩典,使你能將未見之事視為你的福分與基業:約翰福音三章6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天然地,我們心中有一種對世上的尊榮、榮譽與快樂的愚蠢且無節制的慾望;但我們應當懇切地渴望重生:彼得前書二章3節:「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約翰一書五章4節:「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彼得後書一章4節:「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使我們對另一個世界有深刻的體會與敬畏。

[7.] 時常且嚴肅地思考,永恆賦予了微小事物多大的價值,更不用說那些本身就偉大的事物了。

(1) 永恆賦予了本身微小的事物(無論是好是壞)以價值:壞的,例如永恆的牙痛會是多麼大的折磨?雖然痛苦本身不是很大也不致命,但永恆的長度與持續時間使它變得無法忍受。同樣地,在好的事物中,如果一個人只能擁有一間小屋一百年,他會比擁有一天的自由去漫步在輝煌的宮殿中更珍惜它;因此,永恆的事物遠勝於暫時的事物,儘管事物本身有差異。正如牙痛不是致命的疾病,但每個人寧願立刻死去,也不願活在永恆的牙痛中。小屋無法與宮殿相比,但繼承一間小屋遠比在宮殿中漫步一小時或一天要好得多。微小的事物因永恆而變得偉大,更何況是更大的事物。那麼,既然未見之事遠勝於可見之事,且前者是暫時的,後者是永恆的,人為何要如此愚蠢與悖逆,去選擇前者而非後者?任何傷害不過是跳蚤叮咬;任何快樂不過是五月的遊戲。世上的善與惡,無法與對來世善與惡的預嘗相比,無論是良心的恐懼還是聖靈中的喜樂。良心的恐懼:箴言十八章14節:「人有疾病,心能忍耐;心靈憂傷,誰能承當呢?」聖靈中的喜樂:彼得前書一章8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良心的恐懼是比任何痛苦都更大的痛苦;而聖靈中的喜樂是比任何喜樂都更大的喜樂。現在,永恆來了,並給它增加了更大的分量,無論是惡人的恐懼還是蒙福者的喜樂。如果這些恐懼如此沉重,那麼永遠處於其中又當如何?如果我們無法安睡一個整夜(對於發燒的人來說,一夜如一年,儘管他躺在柔軟的床上),我們是多麼渴望白晝!那麼,處於永恆的黑暗中,絕望地再也見不到白晝,是多麼令人厭煩!對於蒙福者的喜樂也是如此;如果神院宇中的一日勝過別處的千日,那麼一個月呢?一年呢?一百年呢?六百年呢?一千年呢?永恆呢?另一個世界中的一切,既是偉大的,也是永恆的;在邪惡的部分中存在著永恆。人的身體是永恆的,靈魂是永恆的,火永不熄滅,因為燃料永不枯竭;他們被關押的監獄是永恆的,折磨是永恆的,因為審判者是永恆的,祂的判決永不撤銷(希伯來書十章31節),同樣地,喜樂既是說不出來且滿有榮光的,也是永恆的。榮耀的冠冕是不朽壞的冠冕(彼得前書五章4節),基業是不朽壞的基業。見神的面不是斷斷續續的,而是永恆的,對神的享受是無中斷的;一切都是偉大的,一切都是永恆的。

(2) 我們必須嚴肅地、時常且深刻地考慮這一點。如果我們這樣做了,我們將會得到多大的幫助來抵擋試探!考慮到永恆隨之而來,永恆的禍福就在眼前,這會使我們更樂意順服神的誡命,治死肉體的慾望,並使我們更樂意行各樣善事。咀嚼充分的食物更有營養,但囫圇吞下會導致消化不良,增加胃的負擔,並玷污身體;同樣地,聽聞永恆卻不經反芻與適當的思考,會使這些事物失去力量,以至於它們無法激發我們的勤奮,也無法打破試探的力量:哦,願他們有智慧,能思考他們的結局(申命記二十九章)!「我的民卻不思想」(以賽亞書一章3節)。正是我們的粗心與不思考毀了我們。我們在歷史中讀到(最近也有類似的例子),原本是關於阿格里皮娜(Agrippina)與尼祿(Nero)的記載,當一位揮霍的王子送出巨款時,他們將所有的錢堆在他面前,讓他看見並思考他送出了什麼;以促使他撤回,或至少減少贈與。因此,思考我們在失去永恆時失去了什麼,我們為了這些卑賤且必壞的事物放棄了什麼,對我們是有益的。看不見的事物,即使是微小的,也是永恆的;但它們既偉大又永恆;而其他事物則是微小且暫時的。

[8.] 思考這些存在於另一個世界的未見之事是多麼確定與真實。只需要這一點就能擊潰源於世俗事物的試探;因為既然這些未見之事更偉大且更持久,為什麼它們不能在我們身上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呢?原因在於,我們看見、感覺、品嚐前者;但後者隱藏在未知的世界中,因此我們懷疑它們,或者我們對它們的確信非常薄弱。但為了遏制這種疾病,請思考提供給你的幫助:(1) 藉由自然之光,它顯示這是有可能的;(2) 藉由基督教之光,它顯示這必然會發生。

(1) 自然之光將提供足夠的證據,使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嚴肅;因為:

(1st) 如果沒有來世,沒有未見之幸福與未見之榮耀的狀態,為什麼這種觀念會根植於所有國家與宗教的人心中?不僅是希臘人與羅馬人,連野蠻人與最不文明的民族也是如此。希羅多德(Herodotus)告訴我們,古代的蓋塔人(Getes)認為他們的靈魂在死後並未滅亡,而是去了扎爾莫克西斯(Zamolxis)那裡;狄奧多羅斯(Diodorus Siculus)記載埃及人認為他們的父母與朋友去了某個永恆的居所;而現代剛被發現的異教徒,也堅信人與獸的狀況不同;他們堅信人在生命結束後依然存在,並擁有生命;因此,他們習慣於將死者生前擁有的部分財物分給他們。阿科斯塔(Acosta)告訴我們,在秘魯,他們習慣殺死一些奴隸來侍奉死者在來世的生活。就這樣,幾乎所有國家都從祖先那裡代代相傳了這一傳統;越接近人類的起源,這種觀念就越清晰且迫切。時間的流逝雖能使萬物衰敗,卻無法將其從人們心中抹去,儘管人們隨著距離起源的遠近而逐漸墮落與退化,但他們始終無法抹去對死後狀態的感知。當沒有確鑿且無疑的理由能證明其虛假時,普遍的傳統就是一種論據。現在,這種觀念遍布宇宙,被所有國家極其迅速地接受,並在時間的衝擊下屹立不倒,在人類事務的多次變遷中始終保持著自身,而許多其他事物卻在變遷中失傳了。

(2nd) 所有人都相信有一位神,且很少有人懷疑祂是善行的賞賜者與惡行的懲罰者。然而,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在今生都未得到完全的實現,即使在那些對罪的本質或相應的懲罰沒有太多認識的人看來也是如此。因此,必然存在一個死後的狀態,在其中這種懲罰惡人、獎賞善人的報應正義將會顯明;因為在這裡,天意似乎被遮蔽了,世人對義人的苦難與惡人的繁榮感到困惑: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9節:「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三)若人死後便一切終結,為何人會懼怕死後的刑罰?希伯來書二章15節:「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人懼怕死亡,並非因其作為一種自然界的惡,終結了我們現世的安逸,而是因其作為一種刑罰性的惡,是通往未知痛苦的入口: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6節:「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若非良心有這些刺痛,且在臨近死亡或身處迫在眉睫的危險時,感受最為敏銳與強烈,又作何解釋?這些若非預示性的恐懼,預先感受了來世的苦難,又是什麼呢?若人死後真是一了百了,這些煩惱理應隨之消散;然而,這恰恰是這些警鐘加倍鳴響、風暴愈演愈烈之時。

(二)基督教的光照更顯明了這一點。這本就是關於「未見之事」的教義;它告訴我們有一個監獄,那裡囚禁著惡人的靈魂(彼得前書三章19節);它告訴我們在父的家中有宮殿或住處,那裡有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希伯來書十二章23節)。一方面,它告訴我們有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馬可福音九章44節);另一方面,它告訴我們在神的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十六篇11節);基督的死是為了救我們脫離將來的忿怒(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10節),為我們買贖了天堂(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0節),並已升天為我們預備地方(約翰福音十四章2、3節),且留下了確據,應許凡信祂的人必得永生(約翰一書二章25節);這應許藉著那些奉祂名傳揚此福音者所行的各樣神蹟,在外部得到了證實(希伯來書二章3、4節)。在祂子民的心中,藉著賜下聖靈作為這永恆基業的初熟果子,使他們與祂聯合(歌羅西書一章27節),並賜下聖靈的喜樂,因此這喜樂被稱為滿有榮光(彼得前書一章8節)。這些真理交織在整個基督教信仰體系之中。現在,請與你們自己的心對話:(1)部分是關於這件事本身;(2)部分是關於你們盼望的確據。

(一)關於這件事本身的確據。難道整本聖經都是假的,福音只是一個寓言?先知的神諭、基督的教導、祂的神蹟、復活、升天,難道都只是一場夢?那些因這些盼望而跟隨基督、在治死肉體上付出如此勞苦、為了來世的盼望而甘願冒險的人,難道都受了欺騙?世上最有智慧的人,難道竟是如此愚昧?基督所有的典章,難道只是習俗性的迷信?恩典是幻想,聖靈的喜樂是錯覺或虛構的印象嗎?神兒女的這些歡欣與預嘗,難道僅僅是欺騙與偽裝?斷乎不是,絕不可能為了建立一個虛妄的念頭,而動用如此莊嚴的體系。

(二)激發並運作你們自己的信心與盼望。難道在天上沒有為我存留的福分嗎?那些我必須追求的、看不見且榮耀的事物?你雖未得著,但你已有了授權,有了蓋印的贈與契約;你有憑據可以展示;有神親口的言語與應許作為你的保證。是的,這絕非空洞的契約(nudum pactum)。神已賜給你更大數額的定金: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祂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那麼,我除了仰望它、渴慕它、熱切地追求它,還能做什麼呢?

應用二:責備

  1. 責備那些懷疑與不信的人,對他們而言,一切看不見的事物似乎都是幻想。嘲諷的無神論者,他們不見到天堂或地獄,就不肯相信。在可見的教會中可能會有這樣的人,在末世也會有許多這樣的人(彼得後書三章4節);但在地獄裡卻沒有這樣的人,因為那時信仰的事物已變成了感官的事物,他們將付出慘痛的代價,發現自己所懷疑的竟是真實。對這些人我要說,神總是藉著對「未見之事」的尊重,來試驗祂的子民,並將他們與他人分別出來:希伯來書十一章7節:「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藉著這信,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他藉著方舟的建造,以其昂貴的勤勞與謹慎定了世界的罪;然而當他為自己的安全預備時,他們卻死在罪中。難道一切事物都必須親眼看見,我們才去恐懼或盼望嗎?那麼,為何人們要為未來預備得如此長遠?為何在年輕時為老年預備?為何在夏天為冬天預備?正如箴言六章6-8節推薦螞蟻的勤勞供我們效法:「懶惰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智慧。螞蟻沒有元帥,沒有官長,沒有君王,尚且在夏天預備食物,在收割時聚斂糧食。」我們是否能活到老年或看見下一個冬天是不確定的,但我們必將永遠活在天堂或地獄中,這是確定的。理性、良心與聖經都向我們保證了這一點。無神論者認為神的子民是一群輕信的傻瓜,正如塞爾蘇斯(Celsus)所反對的,認為信仰與輕信帶來了謬誤。其實沒有人比無神論者更輕信,他們聽信每一種愚蠢的幻想,卻對人類普遍的傳承與聖經的證據吹毛求疵,而神已多次認可並證實了這些證據。
  2. 責備那些不經大腦、如禽獸般的人類,他們來到世上不知為何,離開世上也不知去向;他們活在世上,如同活在煙霧繚繞的屋子裡;既看不見屋外的東西,也幾乎看不見屋內與之交往的事物。他們將流放地誤認為家鄉,將大海誤認為港灣,將自己誤認為禽獸而非人類。噢!讓這些人思考:

[1.] 他們為何來到世上。不是為了吃喝、睡覺與玩樂。我們是為永恆的事物而造,而非為暫時的事物。不是為了世界,不是為了自己,也不是為了任何小於神的事物,而是為了榮耀祂並以祂為樂;其他一切事物都應作為通往天堂的輔助。我們絕非徒然被造,也非偶然來到光明之中。最小的事物都有其指定的目的;而人,擁有不朽的靈魂,絕非為必朽的幸福而造。噢!人竟如此麻木,從不關心是否有永恆;竟任由獸性駕馭人性,僅僅為了活著而活著,將身體僅僅當作食物與飲料通過的過濾器或管道;竟只將靈魂耗費在瑣事與肉體的滿足上:約翰福音十八章37節:「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一切皆有其目的。

[2.] 下一個要考慮的是,當他們離開世界時,其狀態將會如何。我們每日都在接近我們長久的歸宿,但直到走到旅程的盡頭,我們才想到這一點;直到掉進坑裡,才恐懼那深淵;直到時間喪失殆盡,才珍惜光陰:傳道書九章12節:「原來人不知道自己的定期。魚被惡網圈住,鳥被網羅捉住,禍患忽然臨到的時候,世人陷在其中也是如此。」死亡與災禍臨到人時,他往往毫無預料,正如魚與鳥懷著對誘餌與陷阱的希望與期待而去。因此,禽獸比我們更值得原諒;它們無法預見結局,而是被本能與食慾引導去追求眼前對它們有益的事物。噢,人正步入永恆,卻從未思考過!噢,激發你們自己吧;思考一下當你死後,你會變成什麼樣。你只死一次,當你在火焰中醒來時,錯誤已無法挽回。商人可能在一艘船上虧損,但下一次冒險可以彌補,使他重整旗鼓;演說家可能在一次演講或行動中失去名聲,下一次可以恢復,甚至更有優勢;但如果一個人死得不好,損失是不可挽回的;但如果死得好,收穫是永恆的:因此,我們確實應該為進入永恆的狀態做更多的準備。

  1. 責備那些疏忽大意、沉溺感官的世俗之人,他們完全忙碌於今生的事務,被匆匆忙忙地趕來趕去:詩篇三十九篇6節:「世人行動實係幻影,他們忙亂,真是枉然。」我們的生命不過是一幅畫、一個影像、一個影子或一場夢;轉瞬即逝。這裡的一切,所有的財富與榮耀,都必須突然捨棄;然而我們卻為了得到這些暫時的事物而憂慮、勞碌、奔波,彷彿它們會與我們永存,並能給我們帶來持久的滿足。眼前的享樂與利益遮蔽了我們的心智,除非我們能揭開這層面紗,驅散這片雲霧,否則我們無法察覺自己的錯誤。噢,試想,誰會願意用夢境中短暫的快樂去換取多日的折磨?我們在世的日子如影兒,然而我們卻緊抓著這影子,而非實體;儘管世俗的事物延續短暫,結局令人不安,但它們卻佔據了我們的生命、愛、關懷與思想。正如那些沒有孩子的人,以養小狗小貓為樂,他們也以影子為實體,以虛榮為永恆的榮耀,以一點點錢財為真正的財富,以一點點瑣碎的業務為我們生命中偉大的工作與目的;而當一切結束時,這不過是蜘蛛網,約伯記八章14節:「他所仰賴的必折斷,他所倚靠的是蜘蛛網。」屬肉體之人的信靠不過如蜘蛛網。正如蜘蛛從自己腹中吐絲結網捕捉蒼蠅,並以極大的技巧編織,但掃帚一轉便蕩然無存;他們所有的計謀、憂慮、勞碌與奔波的果效也是如此,而同時我們卻忽略了永恆。噢,這些分心的世俗之人何時才能為神與永恆的幸福騰出時間?童年不夠嚴肅,青年必須享樂,壯年太過忙碌,老年又太過衰弱。
  2. 責備神的孩子們,他們太過懶散,在屬靈事務上缺乏在世俗事務中那種生命力與嚴肅性。如果永恆是你的目標,為何你在聖潔的道路上如此死氣沉沉、遲鈍?使徒吩咐提摩太要追求聖潔:「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提摩太前書六章12節);這意味著如果後者是他的目標,他就會去做前者。如果我們向著標竿直跑,為何我們對神的熱心如此冰冷,對罪的每一次衝動如此容易傾倒,如此輕易被試探所勝?唉!將永恆的事物作為我們的目標,若不立即以更大的關懷、嚴謹與勤奮去預備,就只是一個概念而已。我們的生活方式之嚴謹,應與我們盼望之偉大相稱: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2節:「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祂國、得祂榮耀的神。」那種「對得起」是基於相稱、合宜與體面的。但唉!我們是否像為了永恆那樣勞苦?是否如此追求公義,如此打那美好的信心之仗,如此藐視世界,捨己,衝破一切困境,戰勝一切困難,治死並制服我們屬肉體的傾向?唉!我們在犯罪上如此大膽,在聖潔的事物上如此冷漠,在操練敬虔上做得如此之少,彷彿我們眼中沒有如此偉大的目標與追求;我們的行事為人,彷彿我們的盼望僅在今生,而非永恆的神已應許將這些永恆的事物賜給我們。確實,如果我們對這些事物的信念更堅定,我們在一切聖潔的品行與敬虔上,就會成為與現在完全不同的人(彼得後書三章11節)。
  3. 責備那愚蠢、絕望的屬肉體之人。正如有一種狂暴的絕望,也有一種愚蠢的絕望:耶利米書十八章12節:「他們卻說:『這是枉然。我們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各人隨自己頑梗的惡心做事。』」以及耶利米書二章25節:「你卻說:『這是枉然。我喜愛別神,我要隨從他們。』」放棄一切努力。如果我得救,我就會得救;如果滅亡,誰能幫忙?我會盡我所能去忍受。忍受!你要忍受什麼?什麼!忍受失去天堂?忍受全能神的忿怒?可憐的傢伙!你不知道永恆意味著什麼。對於這種損失,當你的靈魂親眼看見天堂的一瞥,看見別人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而你自己被關在門外時,你就會明白那是另一回事了。他們被接納,而你被排除在外;這將導致永遠的哀哭切齒(馬太福音八章12節)。如果拉結不能忍受失去孩子,雅各不能忍受失去約瑟的假象,當他所有的兒女起來安慰他時,他卻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創世記三十七章35節);如果亞希多弗不能忍受他的計謀被拒絕,哈曼不能忍受被末底改輕視,許多人不能忍受失去心愛的孩子;你又怎能忍受失去永恆?當保羅說「你們不得再見我的面」時,門徒們痛哭流涕(使徒行傳二十章38節)。當神說「不得再見我的面」時,你將如何?你現在不關心享受神,因為你不相信這種福分的真實性,有其他的安慰與事務來轉移你的注意力;但當你與所有的安慰隔絕,沒有任何事物可以轉移你的注意力時,你就會知道永恆的生命是什麼。

至於後者:你怎能忍受神的忿怒?你連發燒時在火焰般的熱度中忍受一兩天都受不了,你連結石或痛風的劇痛都忍受不了,當神使你身體內部的體液與你為敵時;你連偶然爆炸的一點火藥的灼傷、骨折的痛苦都忍受不了;當神親自降臨在你身上時,你將如何忍受?神親自提出了這個問題(以西結書二十二章14節)。在來世,神是一切,也是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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