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6節的講道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十一26)
我將直接進入經文,不作任何序言。在其中請注意:(1)所假設的本分;(2)所宣告的目的與結局。
- 所假設的本分。在其中你可以觀察到兩件事:(1)「每逢」(as often),意指「多次」(πoλλάκις),它必須是經常的;因為他沒有說「當」(ὅταν),而是說「每逢」;這應當是非常頻繁的。教會在熱心衰退後,聖餐才變得稀少。(2)這兩個元素都被假設要使用: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剝奪人民領受杯的聖餐,並將神所配合的分開,是褻瀆聖物。
- 所宣告的結局。在哪裡,什麼,以及多久。(1)結局是什麼?是宣告或「表明」(show forth)主的死。它可以讀作陳述語氣或命令語氣,你們應當表明。正如瓦塔布斯(Vatablus)所言。(2)這項儀式為了這個目的必須遵守多久:直等到他來;即直到審判時:這意味著這是一項常設的條例,或是在基督親自降臨前,使祂的死保持在永恆紀念中的媒介,屆時我們將不再需要紀念物,因為基督已親自降臨。
教義:主的晚餐是對我們主耶穌基督之死與受難的莊嚴紀念。(1)藉由說明的方式;(2)藉由確證的方式。
- 藉由說明的方式。我將解釋對象與行為。對象是主的死;行為是宣告或表明。
首先,對象,我將透過三個命題來闡述。
- 聖禮主要與基督的死有關。關於洗禮:羅馬書六章3節,「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關於聖餐,即本經文所論。兩項聖禮所呈現的都是他死後的樣式;它們呈現的並非榮耀中的他,而是被釘十字架的他。聖禮的設立是為了人的益處,是為了人的好處,其直接與立即的程度,更甚於為了尊榮已升高的基督。在這些職分中,他所呈現的自己,與其說是一位擁有榮耀的主,不如說是一位為他人贏得榮耀的主;他要我們思想的,是他的死,而非他當前的榮耀。他的死完全是為了我們,但他的榮耀既是為了他自己,也是為了我們。只是我們必須區分,聖禮中首要呈現的是什麼,次要與隨之而來的是什麼。誠然,思想他的謙卑並不排除思想他的榮耀,反而是引導我們進入對榮耀的思考。但基督的死在此處是首要且適切地被呈現,而他的復活與代求則是隨之而來的,因為他中保職分中的這些作為,其價值皆源自他的死。我們記念他的死,視其為我們稱義與成聖的功德之因;我們記念他的復活,視其為公開的證據:羅馬書四章25節,「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亦即,他的復活顯明他的滿足已臻完美,神不再為世界的贖罪要求其他。他的代求無非就是對他祭物功德的呈現,其價值亦源自他的死:希伯來書九章12節,「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也就是說,他藉著自己的血進入天堂,為我們從罪的罪咎與權勢中買贖了救贖。那麼,從事物的本質與此處所用的儀式看來,顯然基督的身體被呈現為已死且破碎的,因此是我們靈魂合宜的糧食;他的血被呈現為為了贖我們的罪而流出,好叫我們得蒙赦免與平安:以弗所書一章7節,「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0節,「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 我們記念基督的死,並非將其視為一齣悲劇故事,而是視為敬虔的奧祕。許多人在履行這些職責時,將基督視為一個無辜卻遭受不公對待的人,從而將他的受難變成一齣悲劇,僅是為了娛樂自己的想像力與較輕浮的情感,而非為了讓信心在其中運作,以激發渴慕、喜樂與感恩,或在心中激起深切的悔改。這種記念只會產生對猶太人的同情或憤慨。
[1.] 同情。唉!基督受難的歷史若不能在我們身上產生比以下事物更深的作用,那便毫無意義:如亞伯拉罕去獻祭兒子以撒時那悲傷的準備,或約瑟在坑中的哀求,或雅各聽聞兒子被野獸吞吃時那淒慘的話語,或巴比倫人洗劫耶路撒冷,或他們如何對待那可憐的西底家王並剜去他的雙眼,又或是狄多(Dido)為埃涅阿斯(Aeneas)所發的哀嘆;奧古斯丁曾引用此例,因他生活在那個地區:「有什麼比為狄多的死而哭泣,卻不為自己的悲慘而哭泣的人更可憐呢?」所有這些事物,儘管其重要性不及神兒子的受難,卻能在當時引發我們的淚水,並使我們動情。基督似乎不認可這種針對他本人的感傷同情:路加福音二十三章28-31節,「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因為日子將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的,有福了!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福音書並未將基督的死作為人類災難的奇觀來呈現。不,這是一個更高層次的考量,神所尋求的是比這種感傷的哀悼更內在、更屬靈的感動。
[2.] 對猶太人的憤慨亦然。這對基督而言同樣不討喜。許多基督徒認為咒詛猶大及其他參與基督之死的猶太人的記憶是一種高度的敬虔;但這種做法,或類似的做法,同樣遭到否定。彼得曾對基督的敵對者大發雷霆,因此出於勇氣,他對著前來在園中捉拿基督的一整隊人馬拔出刀來;但基督說,約翰福音十八章11節,「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毫無疑問,基督遭受了極大的不公;猶太人的行為是可憎的,猶大的背叛是可咒詛的;但正如我們的憐憫應轉向我們自己,我們的憤慨也當如此。福音呼籲我們對這奧祕進行比歷史層面更深層的思考;即那種合乎福音的思考,能與神在其中的目的相契合,並能堅固我們對世界中保與救主的信心;亦即,我們當思想罪的恐怖,好使罪對我們變得可憎;思想神不偏不倚之公義的威嚴,好使我們再也不敢輕忽;思想神那不可估量的愛,好使我們對神差遣兒子為我們而死這降卑恩典的奇妙,有更多讚嘆的思念;並思想由此而來的救恩之不可言喻的益處與喜樂。這些才是對基督之死的真正反思,最能幫助我們從中獲益;即激發我們對憐憫的盼望,堅定我們的感恩,並增加我們對罪的恨惡。簡言之,兩種情感最為合宜且適時:為罪哀慟,並在基督裡喜樂。
(1.) 為罪哀慟。當我們記念基督的死、他靈魂的苦悶、身體的鞭傷、寶血的流出時,這一切都是敬虔憂傷的契機。因為,「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十三4-5)。因此,敬虔的憂傷在作為悔改的媒介與部分時,是適時的。猶太人在莊嚴的贖罪日,習慣在那一天刻苦己心,正如利未記二十三章27-29節所載:「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並要刻苦己心,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當這日,什麼工都不可做,因為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贖罪。當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民中剪除。」請留意這是在贖罪日或與神莊嚴和好的日子,為的是讓他們能得著一切罪的赦免。刻苦己心或謙卑,是內在的,藉著對罪的敬虔憂傷,這憂傷生出沒有後悔的悔改,以致得救(林後七10)。這是藉著審判並厭惡我們所犯的惡行來完成的;外在則是藉著禁食與禁絕一切肉體的享樂,猶太人對此守得極為嚴格。我強調這一點,僅因它是悔改的標記。當我們與他同釘十字架時,我們才是最好地記念了基督的受難: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當肉體的傾向被治死,心對罪中之樂(那不過是暫時的)變得麻木時,便是如此。
(2.) 在基督耶穌裡喜樂。前者趨向於此,作為莊嚴果效的預備。悔改必須伴隨著信心,即對基督為我們贏得並提供給我們的益處的接受與承認。因此,若沒有喜樂,我們就無法領受聖餐中那樣被印證、確認與應用的益處。我們受邀來到主的桌前,如同赴一場筵席,而喜樂最適合聖潔的筵席。這項聖禮是為了我們的安慰而設立的,作為給予應許繼承者們的莊嚴保證之一。其本質與用途在於生出極大的安慰(來六18)。誠然,我們帶著懊悔來到這裡,但那是為了預備,為了激發我們的胃口;而構成我們與基督及其身體與寶血相通的適切行動,乃是靈魂因基督為我們而死所獲得的喜樂與滿足。基督不僅被呈現為已死,而且是為我們而死,好讓他的死成為我們的生命,成為我們永恆安慰的泉源。當我們來到神的桌前,我們在他的面前吃喝,如同那些與他達成和解,並藉著耶穌基督與他復和的人。那時,羅馬書五章11節,「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詩篇二十二篇26節亦云:「謙卑的人必吃得飽足;尋求耶和華的人必讚美他。願你們的心永遠活著!」意即,貧窮謙卑的基督徒藉著這感恩的屬靈食物及其生命果效,獲得了復甦與安慰,並藉著信心成為其中的參與者。他在那裡談到償還願望,並暗指與朋友共進筵席的平安祭;這在我們為記念基督之死而守的聖餐或紀念筵席中得到了應驗。這些是屬靈的情感;我們帶著破碎的心來到,帶著喜樂離去:使徒行傳八章39節,「從水裡上來,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太監也不再見他了,就歡歡喜喜地走路。」
- 記念基督之死作為敬虔的奧祕,是藉著對其原因、起因與益處的適當考量或反思來完成的。
[1.] 所有一切內在的推動力,是神對我們偉大的愛與憐憫: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一書四章10節,「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這一點絕不可忽略,部分是因為這是被推薦給我們的:羅馬書五章8節,「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有些事或許只是告訴我們,但這件事是被「顯明」(推薦)給我們的,好讓我們確信絕不會忘記。這是擺在我們思想面前的大事;神這恩慈的作為與憐憫、慷慨的表達,以最令人驚嘆的方式進行,遠超我們所能構想或想像的。部分也因為這呼喚我們感恩,這是福音順服的偉大原則:哥林多後書五章14-15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是的,每一項職分的生命與靈魂,福音的設計與宗旨,以及藉由救贖主得救的途徑,都是神所安排的,為要激發人心中最高的感恩,並使我們深深地被他的愛所佔有。感恩是福音的偉大職分,它包含並激勵了其餘的一切;因為福音從頭到尾都是一種恩惠:提摩太前書六章2節,「同蒙恩惠的」;因此當以感恩領受;因為順服對於律法而言,正如感恩對於恩惠而言。這職分被稱為 eucharistia,即感恩。主耶穌已作為榜樣走在我們前面: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4節,「祝謝了,就擘開」;25節,「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即祝謝;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7節,「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這一切都是因為神那恩典與慷慨,他來到世上顯明這恩典,並要用他的血來印證。那麼,神在賜下兒子為我們的罪而死這件事上所彰顯的恩典、愛與良善,我們絕不應忽略,好使我們所有的行為都能成為感恩的行為,我們的悔改能成為感恩的悔改,我們的愛能最深地影響我們對罪的心:以西結書十六章63節,「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時候,心裡追念,自覺抱愧,又因你的羞恥,就不再開口。」我們的信心是對基督及其一切益處的感恩接受;我們的順服是感恩的順服,而非出於對地獄的恐懼,而是出於感激;我們所有的職分不過是基督的被贖者,為他向我們所顯的偉大之愛所作的感恩回報。對於所有的慈善工作亦然;我們的給予是對基督的效法,他愛我們,為我們捨己: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饒恕亦然;正如以弗所書四章32節所說,「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我們的敬虔工作:敬拜神;愛應當帶領我們進入他的同在,他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憐憫應當成為讚美與感恩的持續主題。我們的講道;對神的愛應當使講道的勞苦變得甘甜。哦!若我們對這偉大的愛有更深的體會,知道他為我們預備了這樣的救贖,我們在為神所做的每一件事中,都會感受到它那激勵人心的影響力。
[2.] 其次是外在的起因或促成原因,即我們因罪而產生的悲慘。他來到是為了挽回因人的罪而觸怒的神。罪是神與人之間敵對的原因,使我們與他之間產生了無限的距離,以致我們的平安除了藉由基督使他的靈魂成為贖罪祭(賽五十三10),並為我們成為咒詛(加三13)之外,別無他法。因此,當我們記念基督的苦悶與死亡時,我們應當記念罪的可憎。輕看罪就是輕看基督的受難。聖經經常藉由救贖我們所付出的巨大代價,來顯示罪的嚴重性:彼得前書一章18-19節,「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這既是為了警惕,也是為了謙卑。警惕:17節,「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謙卑: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在神願意向罪人施恩之前,神之子必須成為人,並受苦、受死以贖我們的罪。那麼,罪難道是小事嗎?它播下了神與我們之間那悲慘不和的種子,以致神若不流出基督的血來洗淨我們的罪,就不願與我們相通?通常我們對罪的理解是輕率且膚淺的,因此我們對過去所犯的罪並不感到困擾,對未來也不謹慎避免;你們對我們中保為救我們脫離罪所做的一切,並沒有深刻的感觸。基督徒們!若沒有這些苦菜——對罪的適當思想,我們的逾越節羔羊基督對我們來說就不會有滋味。試想你們對別人加諸於你們的傷害有何感受,這些傷害如何激怒並挑動你們的情緒,以致難以平息。那麼,你們對神所犯的罪,無論是在性質的惡劣程度上,還是在數量與種類的多樣性上,該是何等的可憎!誠然,神不受情緒影響,不像你們的心靈那樣受攪擾;但罪那挑釁的本質,使得它呼求報應,並使你們處於神聖憤怒的可怕判決之下,若非基督介入並擋下這一擊,這憤怒將以全部的重量落在你們身上。簡言之,罪人因罪而處於可怕且該死的境地;但基督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這應當增加我們的感恩(因為若我們自己承擔罪孽,我們就慘了),並加深我們的悔改,好使我們未來不再觸怒神;因為你們看見,罪所造成的傷害並非輕易就能補償。對神威嚴與聖潔的無知,誘使世人幻想出一些較輕微的贖罪方式,藉由獻祭牲畜、苦行,或一定數量的禱告或昂貴的施捨來滿足神;但福音教導我們,除了藉著耶穌基督的死,別無洗淨罪的方法。
[3.] 其果效與果子是赦免與生命。
(1.) 赦免;因為神的公義既已藉著基督得到滿足,他便賜下新約,其中向悔改的信徒保證了赦免。我們被告知,罪得赦免的方式與途徑,是基於基督的死,只要我們以破碎的心在神面前承認它:約翰一書一章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7節,「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如今,罪得赦免並非小恩。
(2.) 另一項益處是生命,由聖靈在我們裡面開始,並在天堂達到完美。考慮到它是由聖靈在重生中於我們裡面開始的。我們藉著基督之死的功德得著它:提多書三章5-6節,「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或者,它在天堂達到完美;這依然是基督之死的果子:希伯來書五章9節,「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如今,我們應當思想這些益處,因為它們是我們信心與信靠的對象。正如神的愛呼喚感恩,罪的惡劣呼喚悔改,基督之死的益處則呼喚信心與信靠。神莊嚴地藉由福音的應許,如同藉著契約與證書,將其中的益處遞給我們;我們藉著信心接受它們,並藉著信靠仰望神去成就它們。簡言之,基督賜給我們神的恩寵與形象,以及隨之而來的一切特權:當下能自由進到神面前,未來能在福樂與榮耀中完全享受他。關於對象的部分即是如此。
其次,行動是「宣告」或「顯明」。這可以就我們向誰宣告,或宣告的性質與方式來考量。
- 就對象而言。我們宣告並顯明基督的死,是為了我們自己,好讓我們能重新相信並操練信心;是為了他人,好讓我們能莊嚴地宣告對這位被釘十字架之救主的信心,並帶有一種誇耀與喜樂;是為了神,好讓我們能以謙卑與信靠,懇求他祭物的功德。
[1.] 為了我們自己,以激發我們對被釘十字架之救主的信心;因為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人的信,藉著他的血(羅三25)。我們相信,藉此途徑,神的恩寵得以恢復,他的形象得以重建,永生得以獲得,新約中所提供的一切憐憫,皆能按照其恩慈的條款賜給我們。
[2.] 為了他人,我們宣告它,正如我們公開承認這信心,表明我們不以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為恥,反而以他及他死亡所帶來的福分誇耀:加拉太書六章14節,「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我們誇口的是,我們是他屬他的子民,與那滅亡的世界分別出來,如同歌珊地與埃及分別,如同在方舟裡的人與在水中滅亡的人分別,如同基甸的羊毛被露水浸濕而地卻乾燥,或如同喇合的家與耶利哥城其餘部分的分別。我們認基督,基督也必認我們。
你們會說,在大家都自稱基督徒、基督的名受到尊崇的地方,這種宣告有什麼大不了的?我回答:
(1.) 世界從未好到讓基督的一切真理都不受質疑,因此對他完整真理的宣告可能會帶來危險與代價。有時這項真理,有時那項真理遭到反對;因此,捨己成為一條恆久的原則,永不過時;因此,我們仍藉著這職分堅固自己,去承認當前的真理,無論它受到多少反對。保羅就是這樣在基督裡誇口,以對抗那些在肉體、財富、排場與世俗恩寵中誇口的假使徒之肉體策略。但我們記念基督的十字架,是為了治死我們對世俗榮耀與掌聲的愛慕。
(2.) 這種宣告不僅要在言語上,也要在行為上。我們宣稱自己是屬他的子民,被基督從一切罪惡中救贖出來,為要活給神看並事奉神。如今,如果我們的生活不相稱,我們就不是在尊榮地記念這約的血,而是在地上踐踏它,將它踩在腳下(來十29),並以我們的行為摧毀我們的宣告。正如我們摧毀對神的宣告:提多書一章16節,「他們說是認識神,行事卻和他相背。」對基督亦然:提摩太前書五章8節,「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一個沒有憐憫的人就是背了真道。耶利米書九章25-26節,「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所以,我們的生命必須成為對基督的讚美詩,或對他恆久的誇耀。對屬他的子民有極高的期望:彼得前書二章9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那麼,在眾見證人面前宣告基督的死,在患難時期對我們是有益的,使我們能忠於他的利益;在和平時期,使我們更受約束去過聖潔與敬虔的生活。
(3.) 我們也藉著活潑的信心,宣告自己是基督之死益處的參與者;因為使徒告訴我們,哥林多前書十章21節,「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在聖餐中,我們宣稱自己是基督身體與寶血的參與者;即他死亡益處的參與者。他先前在論及猶太人時說,18節,「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同祭壇有分嗎?」他們在祭壇上與神同吃同喝。因此,在主的桌前吃喝是與基督相通的標記;我們以此為樂,因為我們被准許參與他死亡的益處與功效。如果我們沒有資格且未作準備就領受,我們就是在戲弄神,羞辱基督。
[3.] 我們向神宣告。我們以兩種方式做到這一點:
(I.) 以禱告的方式,在神面前懇求這祭物的價值,帶著謙卑與信靠,期待其中的益處。基督的血藉著他恆久的代求在天上被懇求,也藉著我們在地上禱告時被懇求,當我們向父顯明那一次獻上的祭物,我們信靠它,並為此期待憐憫與恩典來幫助我們;正如使徒藉著永約之血祈求恩典:希伯來書十三章20-21節,「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我們在我們中保與辯護者的名下,祈求赦免,並祈求聖靈的恩賜。
(2.) 以對神為耶穌基督及其益處的感恩與讚美:以弗所書一章3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將一切福氣視為藉著他的血流向我們,並視為他中保行政的果子。
- 就宣告的性質與方式而言。
[1.] 必須是嚴肅的。在屬靈事物上,心靈不會輕易被觸動,否則神聖的印象很容易被抹去;一瞥而過對溫暖心靈毫無果效。正如經常離開巢穴的鳥兒會讓蛋變冷,但當它們長時間孵化時,雛鳥就會破殼而出;同樣地,藉著持續的默想,我們獲益最多,這些事物會更深地沉入我們的心中。誠然,所呈現的事物是偉大的,因此無論我們是否願意,它們都會強行進入我們的思想;但它們畢竟是屬靈的,取決於信心,因此一些專注與嚴肅的考量是必要的:希伯來書三章1節,「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們,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宣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當罪被呈現時,人的心就像火絨一樣,一有火星就著火,但在神聖與屬天的真理上則不然。那些不習慣管理自己思想的人,肯定比不上那些心志不那麼輕浮、不那麼動搖的人。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說,「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這意味著持續的考量,否則我們有空手而歸的危險。那裡沒有對基督活潑的記念。你們帶著其他的掛慮、慾望與享樂而來,因此回去時也空空如也,沒有得到任何紮實與真實的更新。
[2.] 必須是應用性的:加拉太書二章20節,「他愛我,為我捨己。」神在基督裡所顯明的這偉大之愛,不僅在我們耳邊響起,在我們眼前呈現,更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被帶入我們心中,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5)。聖靈伴隨著基督的制度,而那勤奮、嚴肅、飢渴的靈魂不會被撇下。基督及其益處,在任何地方都沒有像在這職分中那樣被特別地提供、應用與印證給我們。基督的使者特別地將他提供給我們,並帶著命令,要我們領受他,拿去吃,為了我們自己的安慰與使用。凡特別應用於我們、成為我們所有的,如同轉化為我們身體的食物,都應當喚醒我們對自身利益更大的思想與關懷。
[3.] 必須是實踐性的。果效必須更明顯地顯現出來。這可以藉由兩種方式達成:
(1.) 當我們成為他益處的參與者,當我們稱義並成聖時:希伯來書十章22節,「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宣告推導出這一點。當它堅固我們的確信時,它就是實踐性的:羅馬書八章32節,「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我們受到鼓勵去等待這些目的的成就,並進入這些特權之中。
(2.) 當我們表現出更多對基督的效法,在向罪與世界死,或為義受苦上。向罪與世界死: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拉太書五章24節,「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或為義受苦:腓立比書三章10節,「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因為基督來是為了摧毀屬肉體生命的慾望,也是為了使我們脫離屬動物生命的利益。聖禮約束我們做到這一點:馬太福音二十章22節,「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
II. 確認,或為何聖餐是基督之死的記念的理由。
- 為了補足祂肉身不在的空缺:彼得前書一章 8 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以及本經文:「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基督在末日審判之前,並非以肉身臨在於教會中;我們當持續這聖潔的節期,直到我們不再需要這些紀念物的時候,因為那時祂將親自降臨。
- 這是一個生動的客觀媒介,用以觸動我們的心。無論是就所表徵的事物而言:基督彷彿被顯明地畫在我們眼前,釘在十字架上(加拉太書三章 1 節);還是就我們當盡的本分而言:我們應當回轉歸向職責,將自己奉獻給神事奉:羅馬書十二章 1 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應用:勸勉你們實踐經文中的本分,即「表明主的死」。
- 這是信心的最強支柱。當我們領悟到罪的偉大與可憎、神的公義與聖潔的純全時,有什麼能補償對祂威嚴所造成的無限虧損呢?若我們覺得這很容易,那是因為我們不認識罪是什麼,也不認識神是誰。我們不認識罪,罪是對神的貶損與對祂威嚴的藐視。世上沒有哪種微小的受造物在面對他人時,不對自己的尊榮心存嫉妒,並會為洗刷輕蔑而自衛。我們也不認識神。神是純全聖潔的;祂的本性使祂厭惡罪,祂的公義使祂懲罰罪。毫無疑問,如何使罪得贖是一個艱難的問題,但這奇妙的降卑將使這困難消弭;那受苦者身分尊貴,且救贖之道奇妙。思想一下,是怎樣的一位位格承擔了這一切,祂又做了什麼;祂為我們而死,這同時顯明了神赦免的意願。這是一份相稱的贖價;這樣一位被神所愛、與神同等者,竟為我們承擔了一切:腓立比書二章 6-7 節:「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這樣一位來到世上成就這工,必能使人心得著平靜與安穩。
- 這是激發愛心的最大動力。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以弗所書五章 2 節)。那些無數離開本位、曾經在尊榮上高於我們的天使,並沒有這樣的福音可以彼此傳遞,或在他們的群體中彰顯;他們沒有這樣的話語來安慰自己。他們無法宣告基督的死,並說:「看哪!那就是我們的確據與盼望,是我們罪的挽回祭。」
- 這是對順服強有力的勸說。那為我們捨己、且為我們而死的主,我們豈能拒絕祂?或者試圖攔阻祂達成目的?這正是祂偉大的目的:彼得前書二章 21 節:「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祂已買贖了恩典來治死罪,並激勵我們結出聖潔的果子;我們豈能向罪活著,卻向公義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