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十九章30節講章】
- 神所定意為贖罪而做的一切都已成就;因此,無需再付贖價;我們的債已還清;神的公義對我們再無要求;罪、撒但與死亡已被擊敗並解除武裝,通往我們救恩的道路已被開闢,並被視為單單來自基督。這是最主要的細節,因此我將從兩方面稍作解釋:(1)否定方面;(2)肯定方面。
[1.] 否定方面;這又分為(1)就基督自身而言;(2)就我們而言。
(1)就基督自身而言。並非指他中保職分中所有必要的行動如今都已過去。死亡即在眼前,這也包含在「成了」這句話中;他躺在墳墓裡只是他降卑狀態的延續,直到他升高的時刻到來。但在滿足公義的途徑上,他已無事可做;此後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賞賜,不是為了滿足公義,而是為了向世人證明他位格的尊貴。他必須從死裡復活,升入榮耀;這是為了給我們更豐盛的安慰。他的復活是他正式的清償;我們的保證人被釋放出了監獄:羅馬書四章25節:「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他的升天是為了讓我們在神的右邊有一位朋友為我們代求:希伯來書八章1節:「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希伯來書九章24節:「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他處於榮耀與升高的狀態,能大有能力地應用他所買贖的救恩,並藉著他的靈將其果效傳遞給信徒。他還要再來施行審判,祝福並賞賜他的子民,懲罰他的仇敵。但所有他為我們的罪所當受的苦難,如今都已完成,或即將完成。
(2)就我們而言。並非說一切都已完成,以致受造物無需再做任何事。儘管救贖的滿足是如此完美,但仍有應用的必要。祭物與贖罪是充足的,但必須按照神所定的方式來應用。應用的媒介部分是內在的,這使受造物具備資格,使我們能領受這贖罪與滿足的益處,即信心與悔改,以及作為兩者結果的新順服;因為悔改是回歸我們對神的本分,信心則是對我們救贖主的感恩認信,我們藉著他回歸;如果我們是認真且真實的,一切最終都將導向新順服與聖潔,否則我們仍將面臨憤怒。信心是必要的:羅馬書三章25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悔改是必要的:使徒行傳三章19節:「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新順服是必要的:希伯來書五章9節:「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部分是外在的,藉由聖道與聖禮。聖道:約翰福音十七章19節:「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聖道呼召我們接受基督,以及他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生命與憐憫;聖禮,即洗禮與聖餐。藉由洗禮,我們宣告並有義務披戴基督:加拉太書三章27節:「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或將他應用在我們身上,如同衣裳披在身上,使他能將他的義、生命與聖靈傳遞給我們;藉由聖餐,我們更豐盛地分享這安慰:哥林多前書十章16節:「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也就是說,藉此我們莊嚴地成為基督身體與血的分享者,並領受由此買贖而來的益處。
[2.] 肯定方面;即我們救贖的工作,就受苦而言,如今即將完成。基督即將為我們獻上的祭,並非不完美的祭。這從他給希律的信息中可以看出:路加福音十三章32節:「今天、明天我趕鬼治病,第三天我的事就成全了」;也就是說,他職分的工作屆時將完全成就:希伯來書二章10節:「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基督作為中保,在受苦的數目未滿之前,似乎還缺少什麼;那時他才完全適合來造福我們。因此希伯來書十章14節:「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就獻祭而言,無需再有更多。拼湊式的救恩,一半靠基督、一半靠受造物,是無濟於事的;彷彿基督必須做一部分,而我們必須賺取其餘的部分;這與神的設計不符。我們不能與神分攤功勞;這既無益於我們的安慰,也無益於神的榮耀,更無益於我們救贖主在天上的尊榮。不;基督是一位無需羞愧的工人;他在神的審判台前能證明他的工作;一切都已完成。如今他能在公義的法庭前主張他的權利:詩篇二篇8節:「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
II. 這種完全滿足的證據與理由。
- 從滿足者位格的尊貴來看。我們中保要成為我們充足的擔保人,需要具備兩件事。第一,他必須是完全聖潔公義的;因為若他自己被罪玷污,需要救贖,他又怎能救贖我們脫離罪呢?第二,他必須是一位神聖且無限的位格;因為罪是針對無限的威嚴所犯的,因此用以贖罪的受苦必須具有無限的價值。如今這兩者在基督身上完美地結合了;因為作為人,「他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希伯來書七章26節);並且死,「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得前書三章18節)。他是完全聖潔的,甚至是聖潔本身:路加福音一章35節:「你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作為超越萬有、永遠可稱頌的神,他有能力賦予他的受苦以價值;為此,聖經說神用自己的血買贖了教會:使徒行傳二十章28節:「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簡言之,神決意不因墮落而失去任何榮耀;因此,無論救贖主是誰,他都必須恢復亞當因墮落所失去的一切。神的權柄因受造物的過犯而受到侵犯,神的命令是公義的,我們的順服是合理的。如今,神理當維護祂律法的權柄。祂的威嚴因輕視警告而受藐視,祂的聖潔受損,彷彿祂不恨惡罪;祂的公義與真理受損,彷彿祂不會懲罰罪;祂的大能受輕視,因為罪是一種狂傲的行為,意味著與神對抗。如今,在所有這些方面,神都有必要維護祂的榮耀,而不受任何損失;這一切都藉由基督完全實現了,聖經中將雙重的豐盛與充足歸於他。恩典或聖潔的豐盛:「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並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歌羅西書一章19-20節)。因此他說他「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約翰福音一章14、16節)。除此之外,還有「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歌羅西書二章9節)。不是神祕地、屬靈地居住,如在信徒裡面;不是象徵性地,如在聖禮中;不是預表性地,如在律法中;而是有形有體地,即真實地、位格性地,正如「實體」與「影子」相對,或指涉一個位格。那麼,這個論證是強而有力的。如果滿足者的位格不僅是聖潔無玷污的,而且是無限的,那麼其滿足也必然是無限的,因此是最完美、最充足的;因為有什麼能比無限者更偉大、更完美呢?因此一切都已完成;如果這樣一位位格願意取肉身為我們而死,就不需要其他的滿足了。
- 我從中保職分的合一性,以及基督憑藉該職分所獻上的祭物來推論: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提摩太前書二章5節:「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正如這些經文證明只有一位中保,同樣也只有一個祭物:希伯來書十章10節:「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第14節:「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羅馬書五章18節:「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希伯來書九章26節:「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第28節:「基督也是這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聖經如此強調「一次」這個詞;顯然一切都已完成;我們無需再做任何事來滿足神的公義;那已經做得足夠了。
- 從基督所受刑罰的巨大程度來看;因為如果他承受了我們所當受的一切刑罰,就不可能還有什麼需要做來平息神的憤怒;一切都已完成。如今基督沒有遺漏任何神公義所要求的東西:他「盡了諸般的義」(馬太福音三章15節);「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二章8節)。是的,他承受了律法加在罪人身上的一切,無論是失去的還是感受到的,無論是離棄還是咒詛;因此經上說:「他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5節);「為我們受了咒詛」(加拉太書三章13節);「為我們成為罪」(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神沒有愛惜自己的兒子,反而讓他受苦,這不是出於對兒子的恨,而是出於對我們救恩的愛。因此才有了基督的苦難、禱告、眼淚與大聲哀哭。
- 從神對基督位格與祭物的認可來看。如果神如此認可基督的祭物,以至於甘願為我們的救贖而接納它,並以此為基礎立約,向我們提出恩典的條件與和解,那麼毫無疑問,在基督死的時候,一切都已完成。支付贖價無需再多做什麼,因為神,那位最公義的審判者,絕不會接納不完美的滿足,也不會為此作見證說祂甚喜悅。但基督的位格與祭物蒙神認可,不僅顯明在他親自設立這件事上(他必會接納他所設立的);不僅顯明在他活著時所行的神蹟上(這證明了他的使命:使徒行傳二章22節:「拿撒勒人耶穌,神藉著神蹟、奇事、異能,將他顯明給你們看」);更主要的是藉著基督的復活,這不僅是對他位格真理與尊貴的見證:羅馬書一章4節:「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這更是他滿足完美性的明確論據;因為如果他沒有充分滿足神,神這位公義的審判者,既已命定他為我們的罪而死,又怎能使他從死裡復活呢?一位正直的法官,若非債務人或其擔保人已全額償還,會將其釋放嗎?如果仍有憤怒需要平息,仍有進一步的贖價需要支付,神會顯明祂願意與我們和解嗎?如今在聖經中,基督有時被說成是靠自己的神性大能復活;有時被說成是神使他復活,以顯示他滿足的豐盛:使徒行傳二章24節:「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當基督復活時,我們的擔保人被釋放出監獄;聖經正是以這種觀念傳遞給我們:以賽亞書五十三章8節:「他受欺壓和審判,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主差遣天使挪開他的墓石,並非為了彌補基督能力的不足,而是為了顯示祂已完全平息與滿足。因此希伯來書十三章20節說:「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注意,憑著永約之血,祂成了賜平安的神;憑著永約之血,祂使基督從死裡復活。祂不僅造福我們,更藉著那血的功效釋放了我們的擔保人。「從死裡復活」這一短語極具強調意味。基督並非越獄,而是像使徒們那樣被領出來(使徒行傳十六章39節);官員來到監獄「領他們出來」。基督不僅靠自己的能力復活,也靠父的權柄。如果我們的擔保人在監獄中滅亡,我們就沒有確據;或者如果他繼續死在墳墓中,世人就無法得到釋放;但基督復活了,不僅被帶出監獄,更被帶到神面前進入榮耀與尊貴: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被接在榮耀裡。」這不是主動的「他升天」,而是被動的「他被接上去」。神賞賜了他;因此他已完美地完成了他的工作。神不僅將他從墳墓中領出,更將他接到榮耀裡。顯然,神甚是喜悅,因為祂不僅給了他釋放,還給了他賞賜。基督為我們作擔保,有點像流便為便雅憫所做的:創世記四十三章9節:「我為他作保;你可以從我手中追討;我若不帶他回來交在你面前,我情願永遠擔罪。」基督承諾要完成這一切,並且在任務中沒有失敗。
III. 對於可憐的罪人而言,這有什麼安慰呢?既然儘管有完全的滿足,但要獲得益處仍需滿足我們無法達到的條件;且我們發現罪仍存留在我們裡面,所以對我們而言,這既是完成的,又是未完成的?
我回答:在神普遍的恩典被特別應用並在其實際感受中顯明出來之前,這其中就有極大的安慰。為你付出的充足祭物與贖價是所有堅實平安的根基,因為它是福音或恩典之約的根基。我將用以下理由證明:
- 因為這回答了困擾受造物、並作為我們所有恐懼根源的重大疑慮;即神的公義將如何平息:彌迦書六章6-7節:「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為心中的罪獻我身所生的嗎?」平息神憤怒的方式是一個古老的爭論,困擾著所有民族;在它得到回答並完全確定之前,人在良心上並不「完全」(希伯來書九章9節)。儘管神有無窮的憐憫,但祂也有無窮的公義;我們從祂的憐憫中,不能期待超過我們從祂公義中所恐懼的。有罪的本性總是預示著災禍,直到有某種刑罰被承受,有某種具有價格與價值的事物被獻上以平息公義。
- 神如今不再向你索求任何滿足;這一切都已由基督完美地完成了;一切都已完成。祂為我們作了滿足,好讓我們不必親自承擔滿足的義務:希伯來書一章3節:「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以賽亞書五十三章5節:「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的恢復是付出了他的代價才實現的。
- 在這項預備中,我們看見神的旨意以一種令人驚嘆的方式為我們的幫助而顯明: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大哉,敬虔的奧祕!就是神在肉身顯現」;約翰一書四章10節:「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是一種如此不尋常的愛之表達,如此引人入勝的實例,遠超我們的思想,以至於我們無法充分讚嘆。當神奠定如此宏大的根基時,祂必然對我們有極大的恩典。
- 這對破碎心靈所提出的常見反對意見給予了充分的回答,例如罪的數量、嚴重性與可憎性;因為這些都不會成為你的滅亡。無論罪有多大,神都能在榮耀中赦免它們;因為僅僅訴諸罪的數量或嚴重性,是在貶低贖價。彌賽亞來了,但以理書九章24節:「止住罪過,除淨罪惡,引進永義。」沒有任何罪大到救贖主的功勞無法抵銷。沒有人會因為缺乏贖價或贖罪祭而滅亡。他可能會因不悔改與不信而滅亡,但絕非僅僅因為罪的嚴重性;因為有什麼罪大到基督的血不能或無法贖清的呢?基督的滿足使最壞的人得救成為可能;如果你願意,你可以與神和好。
- 這使我們對本分的責任更加緊密。沒有人會滅亡,除非是因為缺乏一顆願意接受救贖主的心,他已經為我們付了贖價,並帶來了恩典,藉此我們可以參與並進入這贖價的益處。如果我們準備好了,一切都已準備就緒:路加福音十四章17節:「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神的肥牛犢已經宰了,酒已經調和了;如果我們不來赴宴,我們就是因自己的過失而滅亡。我們無需貢獻什麼;一切都只是領受所提出與提供的益處;對死亡、地獄、罪、撒但的勝利已經準備好了;是的,天堂已經準備好了,所有的屬靈福分都已準備好了,如果我們準備好了;因為基督的功勞與滿足是提供給受造物所有福分的主要原因。神為所有人開闢了道路;如果他們不願進入,他們就是因自己的過失而滅亡。祂已差遣傳道人到全世界:馬可福音十六章15-16節:「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提多書二章11節:「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讓我們不要拒絕我們的醫治,雖然我們必須喝下苦杯,雖然我們必須進入信心與悔改的窄門,走上捨己與一切聖潔生活與敬虔的窄路;但因為這是通往生命的,且律法的排斥已被挪去,讓我們進入並行走在其中。確實,如果律法的判決將門對我們關閉,且沒有辦法挪去門閂與鎖鏈,我們的藉口會更合理,因為那樣我們的處境就絕望了。但如今一切都已完成,救恩已成為可能;神已經挪去了祂律法用來將我們隔絕於一切希望之外的門閂與鎖鏈;讓我們不要因自己的不信與懦弱的恐懼而重新豎起門閂與鎖鏈。如果人不是人,而是野獸、傻瓜或瘋子,或許還可以原諒他們被感官與慾望所引導,那樣去治死肉體及其私慾將是一件無法忍受的事;但人既有理性,就應當知道,或可以知道,神的這條命令是公平的;神不僅要求,還藉著祂的恩典幫助我們去執行,並先行預備我們。
- 這不僅使我們對本分的責任更加緊密,還鼓勵我們悔改、相信並順服;因為基督「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希伯來書七章25節);他是「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希伯來書十二章2節);並且「賜下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使徒行傳五章31節);「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立比書一章29節)。最初的恩典是祂的賞賜,是祂對選民堅定的賞賜,但所有人都當領受自己的份。如果只是對我們說要努力進窄門,或者只有我們需要捨己、背起十字架跟隨祂,那會很艱難;但當同樣的條件擺在所有人面前,且許多人,無論老少、貧富,都已接受並嘗試了神的道路,且在嘗試後獲得了成功,我們為何要害怕呢?如果沒有人做過,或做不到,那我們或許可以對神的條件猶豫不決。奧古斯丁在良心的掙扎中對自己使用了這個論證(《懺悔錄》第八卷第11章)。當他長期抵擋恩典的呼召時,他會以他人的榜樣來激勵自己:「為什麼我不能像他們那樣?他們不是靠自己,而是靠他們的主神。」基督的軛將比我們想像的更輕省,特別是當它有恩典作為襯裡時。
- 當我們一旦接受了條件,釐清了我們的名分,我們就有理由以主為榮,並真正感受到一切對我們安慰與平安所必需的事物都已完成,這是一個完全的功勞;正如保羅以基督的十字架為榮:加拉太書六章14節:「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羅馬書八章1節:「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那時我們將發出信心的勇敢挑戰:羅馬書八章33-34節:「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如果基督沒有為我們所有的罪做出完全的贖罪,我們仍處於定罪之下。他並不是說,信徒裡面沒有值得定罪的東西;因為只要罪與肉體仍存留在我們裡面(只要我們活在世上就一直存在),就存在著定罪的潛在罪疚,在我們的行為中存在著死亡與定罪的內在功勞;然而,實際的罪疚或義務已被挪去,因為基督為我們成了咒詛。那麼,我們直到最後的堅實喜樂都在於這完全的滿足:羅馬書五章11節:「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這是「誇口」(kauchomenoi),我們以神為榮。
應用。讓這在我們心中激發:
- 對基督之愛衷心的感謝與讚嘆,祂不願停止受苦,直到祂能說:「成了」;直到祂做了足夠的事來榮耀神並拯救受造物;足夠用來滅絕罪,以及廢除咒詛。基督沒有妥協,而是付出了最後一分錢。哦,讓我們在思想這份愛時提升我們的思緒。祂的仇敵攔阻祂,試探祂放棄:「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0、42節);「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但正因為他是神的兒子和以色列的王,他才不願下來,直到他被取下來,且一切必要的事都已完成:「神所做的盡都完美」(申命記三十二章4節)。父神直到第六日完成了創造之工才停止,並在第七日安息;同樣,基督直到在第六日完成了救贖之工才願下來,在第七日他在墳墓中安息,並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晨復活,以顯示他「滿足」的真實性。聖靈的工作也是完美的;在今生的整個過程中,祂不斷增長我們的恩典,但在永恆的安息日,當罪不再存在時,祂的工作就達到了終點;那時祂將「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猶大書24節)。
但基督為何不願在一切完成前放棄呢?
[1.] 對父的愛:約翰福音十八章11節:「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基督以不可言喻的愛愛著父,也同樣被父所愛。因此,當這杯被父交在他手中時,他要將它喝乾,直到最後一滴。
【2.】對教會的愛:以弗所書五章 25、26 節:「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以及啟示錄一章 5、6 節:「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教會是賜給基督為妻的,但我們卻被罪所污染、玷污;祂不僅要洗淨教會,更要使她成為「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以弗所書五章 27 節如是說。基督愛教會,因此祂不以用自己的血洗淨教會為苦。正如雅各因愛拉結,便為她服事了七年,這些日子在寒暑交替、晝夜不息中度過,卻「因為他愛拉結,就以為這幾天如同幾天一樣」,創世記二十九章 20 節;神的兒子亦是如此愛教會,故而忍受了這一切凌辱與慘痛的苦難。
【3.】祂顧念那擺在祂面前的卓越榮耀:希伯來書十二章 2 節:「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雖然道路崎嶇,但獎賞卻是極其尊貴的;因此祂奔跑過所有的痛苦與羞辱,最終獲得了永恆的榮耀冠冕。祂在肉身上忍受了殘酷的痛苦,在靈魂中經歷了苦澀的憂傷,這是從未有人受過的,也絕非任何天使所能承擔的;我們的救主為了替我們的罪作挽回祭,付出了何等昂貴的代價。在這一過程中,堅固並鼓勵祂的,正是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即祂受苦之後所迎來的幸福與榮耀的境況,這使得祂的重擔變得輕省,憂傷也大為減輕。噢,讓我們思想這一點!這並未減損祂對我們的愛,因為祂本不必使自己陷入這種境地。在此,祂是我們的榜樣,教導我們如何使十字架變得甘甜;而作為我們的中保,祂已升天為我們預備地方:約翰福音十四章 2、3 節:「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
- 讓這一切在我們心中激發出對所購得之恩惠的確信。因為基督表現得像一位征服者,對魔鬼及我們救恩的一切仇敵進行了一種凱旋式的勝利。神的忿怒已平息:羅馬書五章 9 節:「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律法已得滿足:加拉太書四章 4、5 節:「神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撒但已被擊敗:約翰福音十二章 31 節:「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罪咎已被除去:以弗所書一章 7 節:「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罪惡已被制伏:羅馬書六章 6 節:「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以後不再作罪的奴僕。」死亡已失去毒鉤: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55-57 節:「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咒詛已被除去:加拉太書三章 13 節:「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確實,基督既已開始,就必成全。我們對基督寶血的評價再高也不為過:希伯來書九章 13、14 節:「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現在讓我們靜止下來,觀看神的救恩,並回應基督的呼喊:「成了!成了!」除了神兒子的血,律法還能索求什麼?如果這都不能使我們在良心上得以完全,還有什麼能呢?既靠著祂的血稱義,我們就必藉著祂免去忿怒。基督為我們贏得了赦免與接納,以至於祂為所有願意按著神的條件接受祂恩典的人,終結了罪惡。
- 讓這激勵我們在苦難中堅持盡責,直到一切終結;這樣,當我們臨終時,便能說:約翰福音十七章 4 節:「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提摩太後書四章 7、8 節:「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如果基督出於對我們的愛,願意成全我們救贖的工,「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羅馬書八章 39 節。
- 這教導我們如何在死亡中安慰自己。正如基督在即將斷氣時所顯示的,死亡終結了我們所有的勞苦與憂傷:以賽亞書五十七章 2 節:「他們得享平安,各人安息在自己的床上。」信徒與基督一樣,有擺在前面的喜樂。惡人卻不能說「成了」,因為他們的苦難才剛剛開始。
- 讓我們相信未來之事。事實證明,先知們在很久以前所預言的一切都是真實的。聖靈不會受騙,神也不會說謊。我們確信,未來之事必將如過去之事一樣得到應驗。那些生活在基督時代之前的人,並沒有像我們這樣經歷過神的信實。我們已經見證了基督的降臨;讓我們將心思定睛於未來之事,從而將其從世俗之事中抽離出來。
祂低下頭,將靈魂交付了。我來到經文的後半部分。有些人讀作祂先死了,然後低下頭,因為沒有氣息支撐它;但基督是先低下頭,然後才死;祂彷彿是在示意死亡前來執行其職責:「祂交付了靈魂」;祂的靈魂確實與身體分離了。我們在路加福音二十三章 46 節看到了祂交託的形式:「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惡人因為是不情願地死去,所以說他們的靈魂被取走:路加福音十二章 20 節:「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約伯記二十七章 8 節:「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其魂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但基督是主動交付的;對於敬虔的人來說,交付靈魂標誌著他的信心、順服以及離開身體的意願。正如先知論到基督所說,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12 節:「祂將命傾倒,以至於死。」死亡並沒有使祂措手不及。
教義:當一切事都成了,基督自由且甘心地交付了靈魂。
祂的生命不是被奪走的,而是主動交出的;其中雖有許多暴力,卻無絲毫強迫。「交付靈魂」一詞,不僅意味著基督單純的死亡,更意味著祂是甘心樂意地死去。我在這位基督身上,除了看見那傾倒出來的憐憫與罪得赦免的慷慨之外,別無他物。祂在客西馬尼園已自由地傾空了血管;每一處毛孔都化作一隻眼睛,為你們流下血淚;現在祂來到這裡,傾倒祂的靈魂。
基督如此甘心受死的原因:
- 出於對天父的順服。神的旨意對祂施加了必然性,而當父說「必須」時,基督說「我願意」:馬太福音二十六章 54、55 節:「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基督甘心承擔了這種必然性;這只是假設性的必然。若非祂永恆的同意,絕不會說「事情必須如此」;路加福音二十二章 37 節:「經上寫著的,必應驗在我身上」;路加福音二十四章 46 節:「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這是祂自己所定的必然;祂並非被迫接受神的條件,也不是被人的暴力強迫交出生命:約翰福音十章 18 節:「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 出於對我們的愛。猶太人釘祂十字架,但愛使祂受死;否則我們將永遠滅亡。律法將重擔加在我們身上,但愛使基督將其攬在自己身上: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4 節:「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公義向我們索求,但基督說:「我願負責;向我索求吧」:馬太福音二十章 28 節:「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祂取了生命,就是為了在公義的要求下捨棄它。公義說:「我必須有贖價」;基督說:「從我這裡取吧;讓這些人走」:約伯記三十三章 24 節:「神開恩說:救贖他免得下坑,我已經得了贖價。」父接受了它,基督支付了它;正如天使對亞伯拉罕所說,創世記二十二章 12 節:「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公義本會對我們施以致命的一擊,但基督擋住了那一擊。
- 這將終結祂的勞苦。死亡是基督最後的仇敵,無論是對祂的人性還是對祂的國度而言。祂一直被憂傷所折磨與耗盡;墳墓是一個安息之所;對祂而言,一切都成了:以賽亞書五十七章 2 節:「他們得享平安,各人安息在自己的床上。」死亡是基督旅程的終點,也是祂在肉身中一切勞苦的終點。在基督進入之前,墳墓是一個黑暗淒涼的地方;從那以後,它便成了安息的寢室,而基督掌管著它的鑰匙:以賽亞書二十六章 20 節:「我的百姓啊,你們要來進入內室,關上門,隱藏片時。」
- 這進一步推動了祂的凱旋,並使其在各方面更為圓滿。藉著死亡,基督將戰爭帶入了敵人的領地,在死亡的疆域內擊敗了它,並藉著躺在墳墓中使死亡本身變得必死。十字架與墳墓是基督凱旋的工具;魔鬼本想藉此擊敗祂,祂卻藉此凱旋:當撒但與罪惡似乎對祂擁有最大權勢時,祂征服了它們;它們像憤怒的蜜蜂一樣刺傷祂,卻同時解除了自己的武裝:希伯來書二章 14 節:「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歌羅西書二章 15 節:「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在十字架上:以弗所書二章 16 節:「藉這十字架使兩下合而為一,與神和好了」;即藉著祂的十字架。當祂自己被殺時,祂便殺死了死亡與律法。基督被釘十字架就是祂的升天與尊榮。這兩次被描述為「舉起」:約翰福音三章 14 節:「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約翰福音十二章 32、33 節:「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墳墓因基督的躺臥而變得神聖。奧利金說:「十字架上同時釘著兩位;基督是顯而易見地自願受死,僅僅是暫時的;魔鬼則是隱形地、違心地永遠受死。」基督的腳跟受了輕傷,卻擊碎了撒但的頭。
- 祂正急於奔向自己的榮耀:希伯來書十二章 2 節:「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祂在思想著天上的歡迎。噢,父與祂之間將會有何等甜蜜的擁抱!詩篇一百一十篇 1 節:「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但以理書七章 13、14 節:「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儘管有兩位身穿白衣的人留下來給門徒安慰,但天使將如何引領祂進入榮耀!使徒行傳一章 10、11 節:「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基督在思想著父將如何擁抱祂,將冠冕戴在祂頭上,請祂坐在右邊,以及祂將在那裡受到何等尊貴的侍奉。這絲毫沒有減損祂對我們的愛,因為祂去是為我們預備地方,並作為我們的先鋒進入了榮耀,祂活著,我們也要活著。
應用一:讚美基督對我們的愛。
- 祂竟然受死,這是祂愛的一種無與倫比的降卑。西緬曾為弟兄們甘願被捆綁,創世記四十二章 24 節;羅得為了救客人,竟提議獻出自己的女兒,創世記十九章 8 節;但基督卻願意捨棄自己的生命。如果讓我們選擇,誰願意死?誰願意被拋入黑暗的深坑、冰冷的洞穴,再也見不到太陽?我們都想永遠活著。這不是給我們選擇的,而是我們的心願。但基督本可以選擇是否受死,祂卻選擇了死。
- 基督比我們更有理由愛惜生命。祂有精緻的身體,並享有神性與祂同在的團契。世上最卑微的蟲子也渴望保全生命:約伯記二章 4 節:「撒但回答耶和華說: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這意味著人會捨棄一切,因為皮在當時是交易的貨幣。生命越卓越,人就越渴望保全它;正如年輕人,骨中充滿骨髓,對他們而言,生命確實就是生命。那被年老折磨得精疲力竭的婦人,尚且「在醫生手裡花盡了她一切養生的」,路加福音八章 43 節。基督從自然層面看有理由愛惜生命;祂大約三十三歲;從屬靈層面看,祂的人性享受著神性親密的同在;但當祂處於生命最旺盛的時期,祂卻甘心受死。
- 祂所受的死是一種悲慘、血腥的死,是任何人所能遭受的最悲慘的死。祂在客西馬尼園的痛苦中變得虛弱:「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詩篇二十二篇 16 節。祂身體的筋骨被釘子刺穿,生命一點一滴地流逝;鐵器為祂的靈魂開闢了通道。而最重要的是,祂在神的忿怒下受苦:馬太福音二十七章 46 節:「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 這是一種羞辱的死;祂作為罪犯受苦: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12 節:「他被列在罪犯之中。」祂被釘在兩個強盜中間,彷彿祂是他們之中最壞的一個。祂被當作罪人對待;我們卻被立為神的兒子。約伯被朋友們稱為假冒為善的人,但他堅持自己的義直到死:約伯記二十七章 6 節:「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在世的日子,我的心必不責備我。」維切利的尤西比烏斯寧願在獄中餓死,也不願讓人說他曾與亞流派的人一同進食。基督忍耐著以強盜、騙子、叛徒的身份死去:約翰福音十八章 30 節:「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大祭司指控祂褻瀆神:馬太福音二十六章 65 節:「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看哪,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門徒開始懷疑祂,將祂視為騙子:路加福音二十四章 21 節:「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當祂擔當了我們的罪,神自己也將祂視為罪犯來對待:彼得前書四章 1 節:「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祂之前就像個罪人:希伯來書九章 28 節:「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一個正直的人將名聲看得高於一切享受;儘管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基督的無辜,但在世人的評價中,祂卻作為罪犯受苦。噢,基督與世人是何等不同!基督是無辜的,卻被視為罪犯;他們是罪犯,卻渴望被視為無辜;正如掃羅對撒母耳所說,撒母耳記上十五章 30 節:「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我。」我們比看重良心更看重名聲,不願被視為罪人,卻不懼怕成為罪人。這對信徒來說是何等的安慰,撒但不能對你們提出比世人對耶穌基督更多的控告。
- 祂最甘心地順服於這種死。祂渴慕並渴望為我們支付贖價;這裡的痛苦與羞辱,遠不及祂的甘心:加拉太書一章 4 節:「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不僅有父賜下基督的行動,更有基督獨特的行動:「祂捨了自己。」基督是何等自由地傾空了血管,流出了靈魂!對基督而言,傾倒靈魂並不比牧師傾倒聖餐的酒更困難。我們禱告時彷彿害怕被垂聽;我們聽道時彷彿不願得救;我們事奉神時彷彿不願取悅祂;我們的盡責中總帶著勉強;但基督卻是自由且甘心地為我們受死。
- 祂的血是在惡意中流出的;它本可以呼求報應,卻呼求赦免;它具有無限功德的芬芳:希伯來書十二章 24 節:「並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至於亞伯的血,它呼求報應:創世記四章 10 節:「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基督的血卻呼求赦免。至於那些行刑者,如果他們聽從了福音的聲音,祂的血本不會成為他們的咒詛。但就我們而言;我們因自己的罪使主受苦受死,然而祂的血並不向我們控訴,正如亞伯的血控訴該隱一樣;它反而向神說話,平息祂的忿怒並赦免我們。我們的罪在呼喊:「主啊,不要赦免」:以賽亞書二章 9 節:「卑下人屈身,尊貴人降卑,所以不要饒恕他們。」它們在我們的良心中說:「你們當死」;但基督的血卻說出和平與安慰的話語,洗淨良心,使之平靜。當忿怒即將從公義中爆發時,它依然呼喊:「父啊,成了」;基督的血仍在說話。當覺醒的良心因懼怕受冒犯的審判者而恐懼,並被撒但無休止的控告所困擾時,基督的血說出了更美的話,即:「一切都已赦免;一切都已藉著我的功德贖清。」
應用二:這為謙卑的罪人提供了極大的安慰。像祂自由地為你們獻上自己一樣,自由地接受基督吧。祂將自己交付於死,你們難道不願藉著信心將自己交付給祂嗎?祂傾倒靈魂以至於死,你們難道不願將靈魂傾倒在祂的懷中嗎?思想一下,三位一體的神都願意,你們難道不願意嗎?父賜下了祂:約翰福音三章 16 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基督賜下了自己:加拉太書二章 20 節:「他愛我,為我捨己。」聖靈是願意的;祂因你們的忽視與拒絕而擔憂:馬太福音二十三章 37 節:「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噢,像基督在十字架上那樣,藉著信心與禱告傾倒你們的靈魂吧。
應用三:讓我們學習效法基督。在生命結束時,祂說:「成了」,隨即「低下頭,將靈魂交付了」。信徒與基督一樣,有擺在前面的喜樂。惡人則不然;他們不能說對他們而言一切都成了;當他們臨終時,他們的「天堂」才結束;但神的子民若能像基督那樣說:「父啊,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就應當歡然面對死亡。無論是暴力死亡還是自然死亡,這都一樣,無論我們是平安祭還是燔祭;暴力死亡中雖有更多人的惡意,但它不能傷害我們。然而,唉!人們通常活得不像是在等待死亡,因此他們死時也不像是在等待永生;於是,他們在這裡不願死,在那裡卻不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