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尊榮(Honour);這意味著讚美與稱許,因為尊榮是卓越的見證。尋求世上的尊榮會摧毀信心:約翰福音五章44節:「你們互相受尊榮,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尊榮,怎能信我呢?」然而,基督在來世要賜給那些對祂忠心之人的尊榮,正是信心的偉大對象;藉此,我們得以戰勝在這世上所遭遇的羞辱與輕蔑的試探。屆時,基督將在眾人與天使面前稱許他們的信心:啟示錄三章5節:「我在我父面前,並在我父的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哦,若能被基督所認領,並被這位審判全地的主——我們必須在祂的審判台前或立或倒——稱許為祂忠心的僕人,這是何等有福的事!使徒說,哥林多後書十章18節:「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在良心中擁有見證是非常甘甜的。任憑世人毀謗,只要神稱許,這就足夠了。但當坐在寶座上的審判者不僅赦免我們,更進一步稱許並讚揚我們時,那對我們而言將是更大的尊榮。哥林多前書四章5節說:「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這意思是,不要過早論斷;時候到了,神會顯明那些誘惑者,並揭露每個人的動機與目的。那時,當受羞辱的人必蒙羞,而凡行善的人必被神稱義並稱讚。我們將得到何種稱許,經文已表明:馬太福音二十五章21節:「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這就是聖徒所期待的尊榮。
【三】第三個詞是「不朽」(immortality),即希臘文 ἀφθαρσία,意為不朽壞。世上所有的榮耀與尊榮很快就會消逝。如果我們的名聲在死後依然存留,那對死去的我們又有何益處呢?唉!那不過是基督將賜給聖徒的永恆榮耀與尊榮的微弱影子罷了。他們的榮耀是不朽的,永不凋謝。世上的榮耀與尊榮是無常的;人們的「和散那」很快就會變成「釘死他,釘死他」:撒母耳記下十九章43節:「我們與王有十分情分,在大衛身上,我們比你們更有權利。」而在下一章第一節卻說:「我們與大衛無分,與耶西的兒子無涉。以色列人哪,各回各家去吧!」那些剛才還聲稱與大衛有十分情分的人,轉眼間就否認並棄絕他,彷彿與他毫無關係;人們對我們的感情與評價,改變得就是如此迅速。正如我們的榮耀會消亡,我們自己也會消亡,即便是最優秀的人亦然:使徒行傳十三章36節:「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歸到他祖宗那裡,已見朽壞。」世人為了在世上獲得讚美與尊榮費盡心機;但當你死了,必須與他人一同埋入墳墓時,這對你有什麼益處呢?然而,聖徒的眼光更高。正如他們尋求「榮耀與尊榮」,他們也尋求不朽壞或「不朽」;這是一種將與他們同在,且他們也將與之同在,直到永恆的榮耀。
我們已經分別考察了這些詞彙。那麼,為什麼要將這麼多詞彙堆疊在一起呢?這並非偶然;其他地方也觀察到同樣的情況:彼得前書一章7節:「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這樣做,部分是為了展現這蒙福與榮耀境界的豐盛。基督在祂顯現時賜給祂僕人的尊榮是多方面的。言語無法盡述;他們將得到極大的稱讚與榮耀的賞賜。部分也是為了補償並彌補我們在試煉中所受的羞辱與恥辱。無論基督的僕人在世上多麼卑微,在神眼中他們卻是榮耀且尊貴的;並且「基督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歌羅西書三章4節)。好了,這就是我們所期待的對象。
- 他們對此的態度;他們「尋求」它。尋求包含兩件事:(1)衷心的渴望;(2)在使用媒介上的殷勤努力。
【1】衷心的渴望;因為尋求是對失落或不在眼前之物的一種熱切渴望。尋求這榮耀、尊榮與不朽,意味著對它有熱切的渴望,正如歌羅西書三章1、2節所顯明的:「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這並非輕描淡寫的願望,而是一種勝過對其他事物渴望的渴望;這種對它們的愛慕,不會被其他愛慕所控制:馬太福音六章33節:「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先」的意思是,我們對其他事物的追求,不會抵觸我們對這些事物的愛慕。許多人渴望天堂與榮耀,但他們很快就失去了興致,轉而滿足於世上的享樂、尊榮與利益,最終成為肉體慾望、感官以及世俗美物的奴隸。
【2】尋求意味著勤奮與熱切的努力,就像那婦人尋找失落的銀幣一樣:希伯來書十三章14節:「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如果我們渴望它、切慕它,就必須為此採取行動。正如我們的渴望比對世俗事物的渴望更強烈,我們的努力也應當更勝一籌;因為尋求意味著將我們熱切的關懷與嚴肅的勤奮傾注於其上。看看聖經是如何表達的:藉由「勞力」:約翰福音六章27節;藉由「做成」:腓立比書二章12節;藉由「直跑」:腓立比書三章14節;藉由「努力」:路加福音十三章24節,因為我們遭遇了抵擋。不要以為可以懶散地、冷淡地許願就能進入這偉大的幸福。不;我們必須付出代價,付出那些血肉之軀會視為艱苦勞動的代價。好了,我們現在可以從中總結出應許繼承人標記的第一部分。
(1)從對象來看;他們與世上那些邪惡與屬肉體的人區分開來,後者貪戀今生的尊榮、財富與享樂;但前者投身於一項更崇高的目標;他們「尋求榮耀、尊榮與不朽」;也就是說,他們不尋求虛榮,而是努力使自己真正變得榮耀、尊貴且不朽。
(2)再次從對象與行為兩者結合來看;他們將自己與所有不信者區分開來;因為他們在能找到的地方,並以正確的方式尋求「榮耀與尊榮」,因此他們立足於穩固的根基上。他們確信神話語的真實性,並以此為依歸:若他們嚴肅地致力於在世上順服並尊榮神,他們就必與神同享榮耀與尊榮:撒母耳記上二章30節:「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約翰福音十二章26節:「若有人事奉我,我父必尊重他」;以及其他經文。基於此,他們是確定的。
(3)從行為的嚴肅性來看;他們將自己與假冒為善者或半心半意的信徒區分開來。那些對永恆只有淺薄感悟的人也會渴望「榮耀、尊榮與不朽」;但若要渴望到將其視為首要關懷;渴望到在他們的觀點、評價與愛慕中,其他一切事物都顯得微不足道;渴望到將其作為首要目標去努力;這才是唯有真誠者才有的性情。他們能揭開感官的帷幕,仰望那唯獨從神而來的榮耀。他們將其看得比世上一切榮耀更重,並以意志習慣性且徹底的同意,堅決選擇它作為自己的份;他們生命的走向、目標與傾向都是為了神與他們的救恩,這也是他們在一切努力中首先且主要尋求的。
其次,他們尋求它的媒介與途徑:「恆心行善」。沒有正確途徑的良好目標等於零;因此,除了正確的終點,我們還必須選擇正確的途徑;如果我們渴望救恩,就必須留意通往那裡的正確道路。在途徑與媒介中,有三件事值得考慮。這裡有:(1)行善;(2)恆心;(3)恆心忍耐。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項,一切都將歸於徒勞。如果缺少行善,我們的堅持不過是對肉體甜蜜與愉悅之事的固執;我們的忍耐也不過是屬肉體的自我克制,對我們的大目標毫無幫助。如果重視行善,但若沒有恆心,或者僅在沒有試煉時才堅持,那麼益處就喪失了。這三者必須同時具備。
- 關於行善。讓我們首先定義它,以免產生誤解。世上充滿了錯誤的觀念;每個人都在自己的道路上自我讚賞,無論那道路多麼虛妄。貪婪者、野心家、放蕩者,當他們在各自的道路上得勢時,他們會認為自己做得很好:詩篇四十九篇18節:「他活著的時候,雖然自誇為有福;你若作好事,人必誇獎你。」人那自欺的心,以他在世上的現狀來衡量善惡。愚昧的世俗之人,當其道路順遂時,便自我讚賞。貪食者認為自己善待、滋養並寵溺自己時,就是在行善。野心家在好運中自我讚賞。浪子在揮霍時認為自己做得好;貪婪者在吝嗇時也認為自己做得好;持相反觀點的人也會這麼說。唉!但必須有另一種準則,而非人的幻想;那就是行善,這才是真正導向我們永恆益處的事。行善就是順服公義,順服真理;因為這與那些違背自然之光、爭辯並排斥那為醫治與救贖而提供的真宗教的人是相對立的。
【1】行善就是順服公義,或按照我們與神、他人及自己關係所承擔的義務行事。在道德考量中,只有三種存在:神、鄰舍與自己。保羅的副詞適用於他們:提多書二章12節:「自守、公義、敬虔」。就自我管理我們的幻想與慾望而言,我們應當「自守」,在一切現世的喜樂與舒適中,保持聖潔的淡泊與節制。就鄰舍而言,我們應當「公義」,在一切關係中——作為父母、丈夫、臣民、子女、妻子——保持公正、真實、憐憫與忠誠。就神而言,我們應當「敬虔」,在對祂聖潔的順服、完全的倚靠與相通中生活。因此,就神而言,行善就是表現得像對待一位如此卓越、大能、良善,且我們如此倚靠的主,為了全世界也不違背祂的律法。就他人而言,「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七章12節)。不僅是消極地防止傷害,更是積極地行善。就我們自己而言,我們必須將一切事物置於我們真正的幸福之下,並且比關心身體更關心靈魂。這一切——公義,或自然之光的明證——都要求我們愛我們的創造主,為祂而活,並倚靠祂;因為如果祂是神,祂就是我們的第一因、最高的主、至善,以及最終的目的。對他人的愛體現在像我們希望被對待那樣去對待他們;我們希望別人幫助我們,所以我們也必須幫助他們;一個只想為自己而不為他人的人,不能公正地期望別人為他著想。至於我們自己,人由身體與靈魂組成。現在,我們所有的感官、身體能力與慾望都必須從屬於靈魂的益處;因為靈魂是主要的部分。那麼,如果我們在生活中忽略神,只是一個自愛與取悅自己的人,並透過滿足肉體來傷害自己,我們是在行善嗎?如果我們將每一件微不足道的虛榮看得比神的恩寵更重,毀謗並傷害鄰舍,讓慾望凌駕於理性之上,讓獸性騎在人性之上,我們肯定是在順服不義;我們並沒有行善。
【2】我們必須順服真理;也就是說,按照聖經中神所啟示的旨意行事;這才是行善。聖經幫助我們分辨善惡,並將成為行善的可靠指南:詩篇一一九篇105節:「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箴言六章23節:「因為誡命是燈,法度是光」;以賽亞書八章20節:「當以講律法和法度為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我們不應受自己的思想支配,而應受神的話語支配,因為神的話語充分闡明了我們的義務。自然之光非常微弱,如果沒有超自然的光來幫助我們,要找出我們的義務將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因此,神賜下了祂的話語,不僅是為了教導我們道德義務(其中大多數透過自然之光是顯而易見的),也是為了教導我們超自然的真理,這些真理藉由基督導向我們的救助與釋放。那麼,行善不僅是一件工作,而是我們全部的順服,這對於救恩是必要的,使我們不僅愛神、善待他人、管理我們的慾望,還要信靠基督,按照祂神聖的體制生活,並履行屬於祂那新的救贖律法的一切義務。這就是行善。
- 必須在行善中「恆心」。正如我們必須普遍地努力去行神所命令的一切,我們也必須將這種關懷堅持到底:路加福音一章75節:「終身在他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他。」在旅途中,走一兩英里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堅持到旅程終點;因此,只要我們還在這世上,就絕不能放棄。過程中或許會有中斷、轉移與偏離,但基督徒會回到正路上。有時我們會滑倒與絆跌,有時會走偏,但我們絕不能回頭。有些人只是三分鐘熱度:申命記五章29節:「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我在這裡可以堆疊許多考量,但事實顯而易見。律法持續地約束我們,植入心中的恩典應當影響我們所有的行為。神的眼目時刻注視著我們,每一小時、每一刻,我們都因祂的恩惠而重新對祂負有義務。我們的義務應當持續,並且使用媒介的過程應當持續直到我們達到終點,這是多麼合理啊!因此,不要失去你的冠冕,也不要失去你已經所做的一切益處。應許是給予那些忍耐到底的人的:啟示錄二章10節:「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
- 這裡還有「恆心忍耐」;這也是必要的。好土被描述為「忍耐著結實」的人(路加福音八章15節)。其他的土地也結出了果實,但他們沒有忍耐著結實;石頭地對反對與患難沒有忍耐;荊棘地對賞賜的延遲沒有忍耐,因此轉而追求現世的事物,如財富、尊榮與奢華的生活;但那些對來世有深刻感悟,能等待神的時間,忍受順服的艱辛,並仰望來世幸福的人,那才是好土。所以希伯來書六章12節說:「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我們將會遇到來自內在與外在的抵擋;直到我們能捨己,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就不算純正。我們需要「工作的忍耐」,因為行善需要勞苦與代價;我們需要「等待的忍耐」,因為我們的賞賜在將來;我們需要「承受的忍耐」,因為如果我們想對神忠心,就必須忍受患難與危險;包括財產的損失、惡人的毀謗,有時甚至是生命的危險。工作的忍耐不應使我們感到痛苦,因為敬虔的勞苦將會得到果實的補償,即隨之而來的平安與安慰;而且犯罪比行善更費力。等待的忍耐不應使我們感到痛苦,因為必須有一段時間來試驗我們的信心。那些必須在當下就得到賞賜的人是假冒為善者:馬太福音六章2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信徒則能等待;他也尋求榮耀與尊榮,但不是現在。承受的忍耐不應使我們感到厭煩,因為在試煉中的忠心對我們最為安慰,對神也最為可喜。對我們而言,這很安慰;我們通常沒有比在嚴峻試煉下更清晰的證據來證明恩典的真實性:彼得前書一章7節:「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金子更顯寶貴,雖然被火試驗,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那時,信心才真正是信心,順服才真正是順服。工作越艱鉅,我們遇到的阻礙越多,捨己的順服就越能向良心證明自己。當我們為神做任何事,且在沒有羞辱、抵擋與損失的情況下做時,要詮釋我們的真誠就更困難:這對神更可喜;經過試驗的友誼與順服才是最有價值的。士兵在和平時期的順服令將軍愉悅;當他說去,他就去;說來,他就來;但尤其是在最絕望的險境中,當他被命令衝向炮口而不爭辯命令時,那才是最可貴的。總而言之,對於所有想對神忠心並確信自己是祂子民的人來說,治死罪、捨己、輕看世界、在多重苦難中保持忍耐是必要的。
II. 賞賜是永生。這將補償一切。這意味著各樣的幸福。
- 永生是從一切苦難中獲得自由,無論是在財產、名聲、關係、身體還是靈魂上。正如身體從一切軟弱中解脫,靈魂也從一切罪惡中解脫;無瑕無疵,沒有皺紋。
- 這是對各樣美善的完美與完全的擁有;神對他們而言是一切,且在一切之內。
- 這種境界將永遠持續下去。
應用一:讓我們省察自己是否在那些將要得救的人數之中。所有基督徒都相信永生,至少是帶著一種死板的、觀念性的信仰;他們不認為這是一個謊言或寓言。那麼,誰將享受它呢?因為神不會將它賜給所有人。
我回答:這裡有一個明確的標記與證據,你可以藉此判斷你的資格:(1)他們是尋求它的人;(2)他們以行善的方式尋求它;(3)他們持續這樣做。
- 他們是尋求它的人;因為神絕不會在沒有我們意志的情況下,或違背我們同意的情況下帶我們進入天堂,也不會使一個不想成為幸福的人變得幸福;是的,那不是首先尋求它的人。現在,這排除了一大群人;所有那些為此什麼都不做的人,所有那些什麼都不尋求、沒有既定目標、隨波逐流、隨機應變、任由船隻隨水漂流的人;那些來到世上不知道為什麼,離開世上不知道去哪裡的人。所有這些粗心大意、不加思索的人都不可能有資格;所有這些人的終極目標不過是盡可能享受他們的感官樂趣。此外,那些不是「首先」尋求它的人。他們做了一些事,但對於目標而言卻是微不足道或毫無意義的。他們渴望與努力的力量與選擇並沒有指向這個方向。永生必須被看重,並被選擇在其他吸引我們心靈的事物之上,並且必須在我們的努力中首先尋求,然後才能從尋求中得出結論。
- 他們以行善的方式尋求它;不僅是為此禱告,而是按照神聖潔話語的指引生活;也就是說,藉由在基督裡尋求祂的恩寵,藉由聖靈與神保持相通,藉由在恩典媒介中與祂嚴肅地交流,管理我們的愛慕與激情,並藉由不斷的捨己、治死罪與節制,戰勝世界與肉體的慾望。至於他人,則以一切溫柔與愛心待人,沒有嫉妒、惡意、傷害與壓迫,並在有機會時善待眾人,特別是信徒一家的人。這就是聖經推薦給我們的行善,這也是我們通往永生的起點與進程;因為我們必須不僅以榮耀與不朽的概念來理解它,還要以嚴格的聖潔以及完全的幸福的概念來理解它;以順服神與與神相通的概念來理解它;因為神的旨意在天上如同在地上被遵行;基督徒的天堂就是看見神並像祂。許多人似乎渴望它作為一種幸福的狀態,但他們卻厭惡它作為一種完美聖潔的狀態(這是它更好的一部分),即一種無罪、無瑕的境界。那麼,透過這部分的證據,許多人被排除在外。部分是所有那些按照自己的情緒、幻想、虛榮的慾望、人的習俗或這世界的潮流生活,從未經歷過在與神相通與順服祂旨意中度過聖潔生活的人。部分也包括所有那些作惡、羞辱神、藉由暴力或毀謗壓迫並傷害弟兄,生活在惡意與嫉妒中,從未學會自我管理或約束自己感官與世俗慾望的人,以致肉體的尊榮、利益與享樂在他們的評價、選擇與實踐中佔據了首位。部分也包括所有那些不行善的人;那些沒有餵養、探訪、穿衣、救濟貧困者、安慰受苦者的人: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1-45節:「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簡而言之,所有那些對神不順服,拋棄祂的軛,或僅僅是部分順服的人——或許順服了外在的敬拜儀式,卻忽略了公義與慈善的義務;或者另一方面,對與人的交往有良心,卻不喜悅與神相通,也不費心藉由基督尋求祂的恩寵與和解的人。
- 他們是那些在行善的道路上恆心忍耐直到生命終點的人;因為僅僅開始得好是不夠的,工作必須持續進行,直到我們領受賞賜:希伯來書三章14節:「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但你會說,如果我們的安慰取決於這個條件,那麼我們在死之前就永遠無法知道自己是應許的繼承人。我回答:並非「堅持到底的結果」(eventus perseverandi),即實際堅持到底,才構成證據;而是「堅持的勞苦、努力與關懷」(labor, conatus, et cura perseverandi),即決心與努力在一切媒介的勤奮使用中堅持下去,在行善的道路上堅持下去,並在凡事上取悅神。你越是這樣勤奮地堅持這種聖潔的目標,你就越能獲得對自己狀況良好的確據:希伯來書六章11節:「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並且不懈怠……」基督徒可以獲得確據,而且當他越是持續地致力於順服神時,他的確據就越增長。現在,這部分的證據排除了一部分人,即那些僅僅是心血來潮、一時興起才行善的人;有時他們將臉轉向天堂,但他們的私慾又回來了,那時他們比以前更糟:也排除了一部分最終背道的人;他們開始建造,卻留下了未完成的工作,並且「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彼得後書二章20節)。
應用二:這是勸勉,要催促你們
- 去尋求尊榮、榮耀與不朽。哦,這是你們能參與的最好的追求。還有什麼比這對你們更好呢?世界或魔鬼能提出比這榮耀境界更好或更棒的東西嗎?肉體那污濁的滿足、世上虛浮的榮耀與尊榮、我們在此享受的不確定的財富,值得與永生相提並論嗎?誠然,在動機方面,基督徒佔有優勢,儘管屬肉體的人在原則方面佔有優勢,因為在他裡面,這原則是完全完整且未被打破的。
- 去行善。誠然,你們不需要太多的論據來催促你們行善;反而,催促你們作惡應該是更困難的任務,因為這與我們的理性以及我們本性的正確構造如此背道而馳,除非我們已經被嚴重敗壞。基督徒們!我們邀請你們做什麼呢?不過是愛神勝過一切,在基督裡尋求祂的恩寵,愛鄰舍如同自己,並藉由節制、純潔與貞潔,在聖潔與尊榮中保守你們自己的器皿,無論是身體還是靈魂?誠然,這些義務不是枷鎖,而是裝飾;這種對神的順服應當勝過犯罪的自由。
- 去恆心忍耐。我將用兩個論據來催促你們:
【1】繼續前進的理由將永遠與最初開始時的理由相同。是義務感邀請了你嗎?同樣的義務紐帶依然約束著你。是來世的盼望吸引了你嗎?天堂尚未獲得。難道你要失去你已經付出的所有代價嗎?加拉太書三章4節:「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
【2】沒有任何試探大到足以補償你失去永生賞賜的代價。是責備嗎?當人藐視時,神將尊榮你;為義受逼迫是有福的。是世俗的損失嗎?失去世界比失去靈魂更好: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生命處於危險之中嗎?為基督失去生命是拯救它的途徑;約翰福音十一章25節:「他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是苦難的持續復發嗎?在另一個世界,沒有什麼能攻擊你的堅持;在那裡,你脫離了試探的槍林彈雨,將毫無缺陷或困難地事奉神;在那裡,我們的事奉對我們而言不再是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