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73 以弗所書第五章講章|004_弗5_4_淫詞妄語戲笑與感謝

第四篇講道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以弗所書五章4節。

使徒在譴責了生活與實踐中的三種粗鄙之罪後,現在轉而談論言語上的三種罪;因為基督徒被禁止一切言語與行為上的污穢。在經文中請注意:(1.) 所列舉的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2.) 禁止的理由,這些事「都不相宜」;(3.) 取而代之的特別職責,「總要說感謝的話」。

首先,所列舉的罪是:(1.) 「αἰσχρότης」,即「淫詞」(filthiness),在其他地方稱為「污穢的言語」(filthy communication,哥林多前書三章8節),是指對那些屬於污穢的事物進行粗俗的談論。(2.) 「μωρολογία」,即「妄語」(foolish talking),是指一切不相干、輕率且漫無邊際的談論,這不僅不能造就聽者,反而暴露了說話者的愚昧與輕率:箴言十五章2節:「智慧人的舌善發知識;愚昧人的口吐出愚昧。」當人們用大量無用的話語卻毫無意義,或以滔滔不絕的言語卻只有一點點見識;或是那些為了取悅他人而裝瘋賣傻、扮演小丑的人,就像大衛在亞吉面前裝瘋一樣;彷彿將自己變成一個人工小丑或戲子來迎合他人,竟成了人的讚美。(3.) 第三個詞是「εὐτραπελία」,我們翻譯為「戲笑的話」(jesting)。哲學家將其理解為一種稱為「機智」(urbanity)的美德,是粗俗與鄉野之間的平衡。但正如事物容易墮落,名稱亦然;因此使徒用它來指那種可稱為愚蠢或嘲弄的機智運用,例如閒散與嘲諷的同伴用來取樂,或是為了傷害與冒犯他人而取悅某些人,這與基督徒的敬虔、莊重與慈愛是不相符的。

其次,反對這些罪的論據或理由:「τὰ οὐκ ἀνήκοντα」,即「都不相宜」;也就是說,這些事是不體面的,或是不符合基督徒的嚴肅與聖潔的;因此,這與前一個論據「合聖徒的體統」是相同的,只是表達方式略有不同。我們容易減輕這些罪的嚴重性,因此要考慮什麼才合聖徒的體統。基督教是一件莊重的事;它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向罪死與向神活;那些不僅在宣認上,而且在能力上進入基督教的人,應當表現得既像是在與罪爭戰的人,又像是在致力於尊崇與榮耀神的人。關於第一部分,我們的生活應當是一場持續的悔改,時刻遠離罪惡;因此,當前並非嬉笑與虛浮歡樂的時刻,而是與魔鬼、世界與肉體爭戰的時刻。在世上過著享樂的生活,就是滿足我們的屬靈仇敵,在我們本該哀哭與悲傷時嬉笑,或在我們本該流淚撒種以求歡呼收割時嬉笑。因此,淫穢的談話或虛浮的閒聊,對任何莊重用途毫無助益,而僅僅為了虛浮快樂的荒唐嬉笑,使我們暴露在與我們持續爭戰的仇敵面前;因此,這對基督徒是不相宜的,因為這證明了我們內心有邪惡的靈,且傾向於感染他人。關於第二部分,即尊崇與取悅神,我們的整個生命應當是一首對神的持續讚美詩,或是一場永恆的讚美與感恩行動:彼得前書二章9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在其中,我們有比淫穢與粗俗的談話更適合歡樂的主題,而褻瀆的人往往在後者中展現他們的機智。

第三,取而代之的職責:「總要說感謝的話」(giving of thanks);意指對神(雖然未提及祂),因為一切恩典皆從祂而來,一切讚美皆歸於祂。加上這一點是為了:(1.) 顯示快樂並未被廢除,而是被優先考慮或轉移到更好的對象上;這回答了反對意見:基督徒必須總是悲傷嗎?不;讓你的快樂在屬靈的渠道中流動,那麼你就會有足夠的喜樂,有更好的理由與更真誠的代價來歡慶。(2.) 它具體說明了基督徒的快樂應當是什麼,即對神恩典的紀念,特別是我們藉由基督所獲得的偉大益處。我們不需要為了快樂而求助於罪;我們有無數神的恩典可以歡樂:詩篇六十八篇19節:「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就是拯救我們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以弗所書五章20節:「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這就是基督徒的快樂方式,也是應該復甦與振奮他靈魂的事;在那裡,他可以永遠歡樂,且歡樂而不受冒犯,不需要訴諸淫穢的談話或無味的戲笑來引起笑聲。如果我們真是基督徒,並珍視我們所宣認相信的,還有什麼比這更令人滿足的呢?(3.) 它暗示了當我們的心最傾向於快樂,且我們容易放縱自己於喜樂與歡欣時,我們應該做什麼;例如,當我們在宴席上因享用豐盛的受造物而感到振奮時,我們不應完全沉溺於荒唐的戲笑,而應當感謝:雅各書五章13節:「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有快樂的呢,他就該歌頌。」當我們的心處於這種優勢時,我們應當將我們的歡樂轉向屬靈的渠道。

從這個觀點,你們可以看到經文的旨意。我將在以下觀察中更詳盡地處理它:

I. 基督徒不僅應對自己的行為,也應對自己的言語負起重大的良心責任;因為使徒在勸阻他們遠離一切實踐上的污穢與淫亂後,補充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我們必須對自己的言語負起良心責任,原因如下:

  1. 我們並非自己本身絕對的所有者與擁有者;我們的舌頭並非我們自己的,不能隨意說話。若將任何一個官能或肢體從神的管轄權中豁免出來,你就是否認了祂對你的權柄與利益,並打開了閘門,讓罪惡與邪惡進入世界。那些說「我們的舌頭當勝;我們的嘴唇是我們自己的;誰是我們的主呢?」(詩篇十二篇4節)的人,是反抗神統治的叛逆者。我們從神那裡領受了它們,它們必須為祂而用,而非反對祂;因此,我們不能在日常交談中隨意奔放,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2. 正如我們從神那裡領受了舌頭,我們也必須為其使用向祂負責;因此,不僅我們的行為將被帶入審判,我們的言語與談話也將如此:馬太福音十二章36、37節:「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彷彿我們的主說:不要自欺,以為言語太輕而無需負責。言語,視其性質而定,可能會在基督與你之間引發一場悲慘的清算;因為在分配賞罰時,祂不僅考慮行為,也考慮言語。所有的問題在於,我們的主所說的「閒話」(ἀργὸν ῥῆμα)是什麼,以及它的範圍有多廣。這個詞可能指虛妄或虛假:那些出於內心惡毒而對祂說出的虛假與褻瀆的話,當然包含在內;即祂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但難道不包括其他惡意較輕的話嗎?是的;所有揭露內心邪惡寶藏的話,即人心中不良的才幹,如對敬虔的毀謗與責難;是的,腐爛的言語,顯示了心中污穢的盛行,因為這些話揭示了一個人的狀態與性情;因為赦免與定罪的判決將根據這些話來作出。雖然我們不能將其嚴格延伸到說,任何不導向基督徒造就目的的話都會使人在審判中滅亡(哀哉!那誰能得救呢?),但我們確實應當對我們所有的言語負起良心責任。正如我們必須小心不要損害基督徒的盼望,我們也不應為放縱打開缺口;因此,不要說:「這不過是言語的問題」;因為無論人們多麼輕視言語,它們在神的秤上可能分量極重,閒話必須像粗鄙的罪一樣被避免。
  3. 言語足以顯明人心之性情。人有三種運作方式,藉此可顯明其本相:思想、言語與行為;我們應當對這三者皆存敬畏之心。毫無疑問,在這些事上,神的子民與他人應當有所區別。以我們正在探討的主題為例,神的子民在言語與談吐上,應當與世人有顯著的不同:箴言十章20節:「義人的舌乃似高銀;惡人的心所值無幾。」此處將義人的舌與惡人的心作對比,前者比作銀子,後者比作渣滓。因為惡人的心所值無幾,他們的談吐亦然,因舌頭顯明了心裡所存的。箴言十五章7節亦云:「智慧人的嘴播散知識,愚昧人的心卻不如此。」人通常如何談論,取決於其心如何。心靈浮躁之人,必發出虛浮無益的言論;但敬虔之人必吐露聖潔恩慈之語,正如水龍頭流出的水,取決於容器中所盛裝的液體。再看一處經文:詩篇三十七篇30、31節:「義人的口談論智慧,他的舌頭講說公平,神的律法在他心裡。」人的談吐皆是隨其心之所繫與所感而發。一個心中有神律法,並致力於使行為與之相符的人,亦會使言語與之相稱,並以此造就與他交談的人。思想、言語與行為,皆是心靈真實的產物與流露。心裡的恩典會一致地顯明在聖潔的思想、聖潔的言語與聖潔的行為中;因此,若我們的談話與常人無異,便顯明我們靈魂的性情與構造亦與他們相同。
  4. 因為我們的舌頭是我們的榮耀:詩篇五十七篇8節:「我的榮耀啊,醒起!琴瑟啊,醒起!」詩篇十六篇9節:「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榮耀快樂。」對照使徒行傳二章26節:「所以我的心歡喜,我的舌快樂。」詩篇三十篇12節:「好叫我的榮耀歌頌你,並不靜默。」即指我的舌頭。但為何舌頭被稱為我們的榮耀?有兩個原因,且皆與當前議題相關:

[1.] 因為藉此我們能表達心智的構想,以造福人類。神賜給我們舌頭,並非為了像野獸那樣僅僅用來品嚐飲食。絕非如此;而是為了彼此交通。言語是人勝過野獸的卓越之處。人是「社會性的動物」(ζῷον πολιτικόν),因此神賦予我們能力,使我們能以談吐彼此款待。如今,若我們不傳播智慧與知識,反而只藉此宣洩敗壞,除了散佈污穢與浮躁以毒害感染他人的靈魂外,別無他用,這便是對此卓越天賦的明顯濫用。這是傳播普遍的污點,使彼此比天性中更為敗壞。先知感嘆得好:以賽亞書六章5節:「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藉著嘴唇,罪的傳染從一人擴散至另一人,於是我們的榮耀變成了羞恥。因此,若人不在言語上存敬畏之心,他們的舌頭便會恣意妄為,違背說話者與聽者雙方的體統。

[2.] 被稱為榮耀的另一個原因是,藉此我們能表達心智的構想,不僅為了造福他人,亦為了神的榮耀:雅各書三章9節:「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這不僅是我們超越野獸之處,甚至超越了天使。野獸有舌頭卻無理性;天使有理性卻無舌頭;唯有人既有理性,又有舌頭以表達之,因此人是受造界的口,不僅能思想神,更能談論神、祂的道與祂的作為。因此,舌頭的主要用途是榮耀並讚美神,尊崇祂的名,並在對祂卓越屬性與恩惠的甜美紀念中,使我們的靈魂得享喜樂:詩篇三十五篇28節:「我的舌頭要終日論說你的公義,時常讚美你。」這是舌頭偉大而高貴的用途,為所領受的恩慈,或祂為世界、教會、我們的身體與靈魂所做的一切,向主獻上感謝。如今,那分別為聖歸給神的口,怎能充滿糞土?那本被設計為神的豎琴、如此高貴用途的舌頭,怎能被貶低為撒但的號角,去激發我們自己與他人的污穢與不潔,並用那本該談論聖潔之神的舌頭,去沾染情慾與污穢呢?

  1. 因為我們的言語受神鑒察;因此你必須考慮的,不僅是什麼話適合你說、他人聽,更是什麼話適合神聽。你確實應當考慮這三者。什麼話適合你說:這與聖徒的身分相稱嗎?什麼話適合人聽,能對他有益,至少不致受損。但這還不夠;在一天結束時,當你進行自我省察時,你是否說了適合神聽的話?詩篇一百三十九篇4節:「耶和華啊,我舌頭上的話,你沒有一句不知道的。」我們所說的每一句話,無論是虛浮或嚴肅、閒話或正經,主都完全鑒察:瑪拉基書三章16節:「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祂留意每一句為祂或反對祂的話。理性告訴我們,這必然屬於神本性無限的完美;但若人能深信這一點,便會更加謹慎。若你說了放蕩、污穢、愚妄的話,主都聽見了,你必須為此向祂交帳。現在告訴我,我們難道不該對自己的言語存敬畏之心嗎?
  2. 因為妥善管理言語是基督徒生活的重要一環,並證明了恩典的程度:雅各書三章2節:「若有人在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意即,在信仰上已有長足的進步;因為我們在言語上犯錯的方式太多,能克制其無序,顯明我們對本分有良好的認識,或心中對神有極大的敬畏,並能抵擋其他試探,按基督的準則引導行為。現在,為了不讓你認為這是隨意之事,我要告訴你,存在著絕對的完全,也存在著誠實的完全。使徒並非指前者,因為他說:「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最好的人也有許多可責備與控告自己的地方。但在後者的意義上,他是真實誠實的基督徒,是在基督的教義中有所長進,並渴望遵行神一切旨意的人。但使徒對那些毫無約束舌頭、任憑其發洩各種虛浮與愚妄、毀謗、貶損與惡言的基督徒說什麼呢?雅各書一章26節:「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這人的虔誠是虛的。」意即,儘管他裝作過虔誠生活,或事奉敬拜神,但他若以為自己的宗教能對他有任何幫助,就只是自欺罷了。那麼,生死都在舌頭的權下;我們不僅今生的安全,連永恆的安危,都取決於對舌頭的好壞運用。

II. 在對言語存敬畏之心時,我們應當特別提防污穢、愚妄的談話與戲笑。

舌頭的罪惡甚多,但我們現在考慮的是這幾種。關於第一種「污穢」,人容易承認這是惡,但對後兩者卻不以為然。自然的良心與理性或許會使我們對污穢感到羞愧,卻傾向於為愚妄與戲笑辯護,將其視為機智與風趣,而非罪惡與犯罪;因此我們必須逐一檢視,並證明這些是不配作誠實基督徒的罪。

  1. 污穢是指以污穢的方式談論猥褻之事,絲毫不顧及謙遜、基督徒的莊重或節制。這是一大惡,因為污穢的說話者將屬靈的「悲慘」(miserere)帶給自己,即那種使人從口中嘔吐排泄物的疾病;沒有什麼比他們的言論更卑劣的了。但那些能毫無羞愧地說出污穢言語的人,也會毫無羞恥或克制地做出污穢的行為;因為藉著污穢的談話,他們已經污染了自己的心靈,並為犯罪做好了準備。

[1.] 這是與對神的任何敬畏之心最不相容的罪:詩篇十九章9節:「耶和華的敬畏是清潔的。」因為其中充滿了無恥與大膽:以賽亞書三章9節:「他們述說自己的罪,好像所多瑪,並不隱瞞。」不知羞恥是一種極其嚴重的性情與心境,因為這是在藐視神。其他人或許違背祂,但這樣的人是藐視祂,似乎拋棄了一切誠實,並以自己的羞恥為榮,彷彿公然對抗聖潔的神及其律法的約束,是一種榮耀。

[2.] 這會使聖靈擔憂,因為它阻礙了祂要在我們裡面作成的純潔與清潔:以弗所書四章29、30節:「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聖靈既被稱為聖靈,也被稱為和平之靈,因此與污穢和喧嚷皆相對立。祂的居所必須清潔而安靜;因此喧嚷、憤怒與苦毒必須除掉。

[3.] 你會藉著污穢的談話感染並敗壞他人。許多有前途的青年就是這樣被敗壞的,他們受到舞台上與同伴談話中不潔意象的影響。污穢的說話者是地獄的代理人,為魔鬼招募門徒,將不警醒的靈魂引入網羅:彼得後書二章18節:「他們說虛妄矜誇的大話,用肉身的情慾和邪淫的事,引誘那些剛脫離妄行的人。」他們引誘並將人重新拋回一切肉體與污穢之中。

  1. 下一個詞是μωρολογία,「愚妄的談話」。這有許多分支,難以盡數;例如:

[1.] 當他們談論愚蠢之事時。有些人能花數小時講述虛浮的故事,除了使聽者的心充滿輕浮與愚昧外,毫無用處。若「愚妄的思想是罪」(箴二十四9),那麼愚妄的言語更是罪,因為它們更公開,且濫用了他人的時間與耳朵:箴言十五章14節:「愚昧人的口吃愚昧。」這對他們而言如同飲食。

[2.] 當人以戲謔與虛浮的方式談論嚴肅之事,並以此為樂時。這是戲弄神聖之事,如同非利士人叫參孫出來戲耍(士十六25),或巴比倫人索要錫安的歌(詩一三七3),或縱慾者仿效大衛發明樂器(摩六5),彷彿他們的肉體歡樂若不摻雜神聖之物便索然無味,宗教被迫去服務他們褻瀆的歡樂。

[3.] 毫無目的、揮霍浪費的言語:箴言二十九章11節:「愚昧人怒氣全發。」他們什麼也藏不住,無論是有害或有益,脫口而出。許多人養成了虛浮嘮叨的習慣,充滿了無意義的無盡談話。然而「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箴十13);這一切喋喋不休皆出自虛浮愚昧的心,從未對聖潔之事有過嚴肅的體悟;因此他們不在乎自己說的是什麼,是為了神還是為了謬誤;是屬於自己的事,還是他人的事。

[4.] 魯莽的言論,談論他們不明白的事。正如使徒提到有些人,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說的,也不明白所主張的(提前一7)。正如許多嬰兒在學會走路前就想奔跑,有些人充滿了談話,且全是關於宗教爭議的事,而他們對此知之甚少。但空罐子與淺溪流發出的聲音最大。

[5.] 另一種是個人誇耀,以標榜自己與自己的卓越。他們所有的談話都是關於自己:箴言二十五章27節:「尋求自己的榮耀,並非榮耀。」這種「自誇」(περιαυτολογία)就是愚妄的談話,當他們所有的談話都旨在標榜自己,並在每句話的結尾都帶出「我」字。準則在於,應當由他人的口來稱讚我們,而非自己的口:箴言二十七章2節:「要別人誇獎你,不可用口自誇;等外人稱讚你,不可用嘴自稱。」但我不會試圖列舉其所有的種類。

現在我要證明,這是一種應當存敬畏之心的罪。

(1.) 因為它與宗教的嚴肅性不符,宗教乃是神的智慧。正如祂在福音中彰顯了祂恩典與良善的豐富,祂也「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弗一8)。沒有人應當比基督徒更聰明,因為他是由一位智慧之神的指引與勸告所引導的,因此他所有的談話都應當莊重、智慧且嚴肅。所羅門告訴我們,箴言十章31節:「義人的口滋生智慧。」他的心儲存了包含世上最高智慧的真理,因此他的口應當湧流出智慧;正如口袋裡裝滿金幣而非銅板的人,隨手掏出的必是金幣而非銅板。

(2.) 它與誠實基督徒治死罪的狀態不符。一切愚妄的談話皆源於我們心中未治死的私慾,如驕傲、虛榮、世俗、不潔;因此他們談論虛浮之事,並在藐視他人中誇耀自己;若這些私慾未被治死,我們期待醫治便是徒然。如今,當心靈被潔淨,除去了虛浮、世俗與驕傲,人的談話便會立即改變。若心繫於世界,他們的談話通常就是關於世界:約翰一書四章5節:「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若心是不潔的,且充滿了有害的私慾,言語就會腐敗。若心是驕傲的,人就喜歡聽自己說話。虛榮會在我們的談話中顯露出來。每一種肉體的情慾都會在我們的言語上留下痕跡。

(3.) 因為它排擠了更好的談話,使與他人的交通變得無益。這導致了善行的缺失。基督徒進入任何群體,都應當思考自己在那裡能為神做什麼或說什麼。如今,當人放縱自己進行愚妄的談話時,他們很少顧及造就人的用途,或談論那些偉大且最必要的事。若不是被這些虛浮的談話所佔據,更好的事物本會進入他人的心與口;於是瘦弱的牛吃掉了肥壯的牛,更好的部分不僅讓位給必要的事務,甚至讓位給無關緊要的虛浮。馬大因錯失時機而受責備,當時馬利亞聽取基督恩慈的言語(路十39-41),而馬大卻忙於家庭必要的服事。那麼,那些以虛浮無益的談話擠掉一切良善談話的人,該受何等責備!

(4.) 因為它證明了極大的空虛,證明我們內心沒有美好的寶藏(太十二35),或沒有將神的話藏在心裡(詩一一九11),或沒有留心讓它豐豐富富地住在我們心裡(西三16)。滿溢的容器會濺出來,但虛浮空洞的靈魂沒有什麼良善來服務並供應他人的需要。

  1. 我們現在來到所列的第三種罪,「戲笑」(εὐτραπελία)。

這裡我們必須釐清此事。

是否所有的戲笑都是不合法的,且不配作基督徒的?

[1.] 我的回答必須是否定的;因為誠實的娛樂與適度的笑聲,以使心靈為嚴肅之事做好準備,無疑是合法的:傳道書三章4節:「哭有時,笑有時」;在適當的時間與機會下,誠實而愉快的談話是合法的且具造就性的,因為它們有助於保持心靈的愉悅與精神的振奮,這對我們的健康與本分皆有益:箴言十七章22節:「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那麼,為什麼我們不能像運用其他肢體一樣,幽默地運用我們的舌頭呢?但隨後——

[2.] 我必須告訴你,在以愉快愉悅的談話來娛樂精神時,要保持在合法與允許的歡樂範圍內是一件難事。從允許的事到被禁止的事,路徑很容易跨越:「愚昧人的心在快樂之家」(傳七4、5);而對我們這種混雜的狀態而言,哀傷之家更有益處。

[3.] 在使用它時,必須遵守一切應有的情況;例如:

(1.) 在內容上。一方面,污穢與罪惡絕不可成為戲笑的題材;因為無論是我們自己還是他人所犯,那對我們而言永遠是悲傷與羞恥的事。那是一種需要不潔之物來餵養的糞堆式歡樂。另一方面,不可涉及神聖之事。人濫用聖經,以宣洩他們輕浮放蕩的機智,是褻瀆且不敬虔的。不;必須始終保持基督徒的莊重,不談論任何罪惡之事;並保持基督徒的虔誠,不將任何神聖之事作為我們歡樂的題材。

(2.) 在方式上。它必須對他人無害,不可拿他們的罪惡或苦難開玩笑;因為那違背了愛,愛「不喜歡不義」(1林前十三6)。特別是不可嘲笑父母、官長,以及因其年齡、恩賜或職分而我們理當尊敬的人。是的,我們必須考慮他人所能承受的,不可拿他們的軟弱取樂,也不可使用那些冒犯性的戲笑與對他們個人缺陷的尖刻諷刺,以免激怒他們。

(3.) 在程度上。不可過度浪費時間在虛浮上,特別是不可使心靈習慣於輕浮;當人習慣於虛浮的戲笑以至於無法嚴肅時,那就是粗俗;他們簡直無法嚴肅起來。這會使心靈在不悔改中剛硬,使有些人看起來更像是職業小丑而非基督徒。他們在戲謔的過度中剛硬了自己,以至於人無法分辨他們何時是嚴肅的。因此,為了警示世人,神將一些人懸掛在這種罪的鎖鏈中,正如其他人作為貪食、淫亂與酗酒的例證一樣。

(4.) 在時間上。當神呼召我們哀哭或從事更嚴肅的工作時,不應進行戲笑。在公共災難中戲笑,是對神護理的冒犯。事務不可讓位給娛樂。我們真正的歡樂在於我們的本分,那必須佔據首要地位,特別是在其適當的時節。

(5.) 目的與用途不可被遺忘。我們偉大的目的是事奉並榮耀神,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必須尊重這一點,並以此為準則。正如使徒談到靈魂的其他情感:哥林多後書五章13節:「我們若果狂妄,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在各種性情中,他都掛念神的榮耀與他們的益處。在其他情感中亦然;哀傷是允許的,因為它產生通往救恩的悔改;歡樂亦然,因為它振奮精神以事奉神,且對我們偉大的目的有用;因此,只有在它伴隨並從屬於更美好的事物時,才被允許。

III. 抑制此類罪的一種特殊方法,是考慮它們是多麼不配作基督徒;因為使徒只說「這不相宜」,或與我們宣稱被呼召進入的那種恩典狀態不符。

基於三個理由,這點是成立的:

  1. 因為有四種情感有助於將我們從罪中拉開並防禦罪惡:恐懼、羞恥、悲傷與憤慨。我們對罪的逃避始於恐懼,持續於羞恥,藉由悲傷或憂愁推進,並終結於憤慨;於是罪被棄絕,其權勢被打破。如今,所有這些情感都有適當的基礎與考量來啟動。對憤怒與定罪的恐懼開啟了工作;因為人對危險的感受比其他事物更敏銳。羞恥看待罪,不僅視為有害,更視為污穢與獸性,且使我們在神眼中變得可憎。這是對正當恥辱的恐懼。污穢與愚妄是羞恥的適當對象。悲傷考量神的良善與罪的無情,使我們因自己竟為區區小事而違背了我們所虧欠甚多的神之律法而哀傷。憤慨作用於罪的不體面與不相宜,無論是對人的本性,還是對我們藉基督所蒙召的恩典。簡言之,恐懼視罪為定罪:使徒行傳二章37節:「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羞恥視罪為玷污:以西結書六章9節:「他們必在所犯的一切可憎的事上,厭惡自己。」悲傷視罪為冒犯了如此良善的神: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路加福音七章47節:「她用眼淚洗我的腳,用頭髮擦乾。」憤慨視罪為與我們目前的決心與宣稱、我們的盼望與利益不符:以賽亞書三十章22節:「你要玷污你雕刻偶像所包的銀子……你要拋棄它,好像污穢之物,對它說:『去吧!』」何西阿書十四章8節:「以法蓮必說:『我與偶像還有什麼關涉呢?』」這是靈魂的排斥功能。簡言之,罪的罪咎引起恐懼;污點引起羞恥;無情引起悲傷;不相稱引起憤慨。喚醒這些,罪就無法在心中長久停留。因此,對嚴肅的基督徒而言,這就足夠了:這是不相宜的。
  2. 不相稱提醒我們尊嚴,因為我們被准許與神交通。因此,用那本該用於談論神、向神說話的舌頭去談論污穢,是一件極其不體面的事;正如清空本性,將食物放入同一個容器中一樣。你願意污染那些本該彰顯神讚美的嘴唇嗎?這些事之間毫無一致性;我們必須放下其中之一。那麼,你願意放棄哪一個?是污穢與愚妄的談話,還是對神的祝福與讚美?兩者你無法同時演好,因為前者會破壞後者。
  3. 這擊中了試探的根源。許多人認為污穢、愚妄的談話與戲笑是他們的一大恩賜,並以追求機智的名聲為重,以至於忘記了誠實。不;這些不是榮譽與恩賜,而是瑕疵與污點。使徒告訴你它們「不相宜」。你不僅挫敗了宗教,還挫敗了良心,它暗中告訴你這並不莊重嚴肅;這不是榮耀,而是卑賤;這是一件你寧可感到羞恥,也不應追求以這種方式發洩機智,或為自己愚昧心靈所產生的畸形產物而自豪的事。

IV. 只要基督徒有如此充足的理由獻上感謝,他就絕不會缺乏歡樂。

我將在這些考量中闡明這一點:

  1. 當我們能以一種本分取代一種罪時,這是一次極好的交換;如本案中,將毀謗轉為勸誡,將責備或不滿轉為禱告,將對神的抱怨轉為向神的傾訴,或將肉體的歡樂轉為屬靈的喜樂,或將戲笑轉為獻上感謝。
  2. 惡行最好藉由轉移來治癒。當我們的愉悅並未被廢除,而是被轉移並導向其正確的對象時。對於一個自稱為基督徒的人來說,若不承認獻上感謝比污穢與愚妄是更好的歡樂主題,那將是一種恥辱。心靈必須有某種愉悅,但讓它在正確的渠道中運行。感恩是世上最甜美的職分。若我們尊重並珍視神的恩慈這些甜美的事物,並總是思想或談論它們,這肯定會比滿足我們肉體的私慾更令人愉悅:詩篇六十三篇5節:「我的口要以歡樂的嘴唇讚美你。」
  3. 沒有人比基督徒有更充足的理由進行愉快的讚美與感恩。他有比愚昧人誇耀的那些事物更偉大的話題。除了與他人共有的事物外,他有神的一切作為值得讚嘆,祂的卓越在創造與護理中彰顯,他還有救贖的奧秘、新約的恩典、天國的榮耀,以及他自己的盼望。我們整個宗教都是一種「恩惠」(εὐχαριστία),因為基督徒身分就是分享這恩惠(提前六2);此外還有許多應當時刻銘記在心的個人恩典。
  4. 對基督徒而言,沒有任何情況是找不到感恩與喜樂的理由的:腓立比書四章4節:「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我們有理由為特殊的恩典、為手中或盼望中的恩慈而感恩。那麼,肉體的歡樂可以藉由手邊這樣的補救措施來治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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