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講道
「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三章 21 節)
在上下文,使徒指出了真假基督徒所觀察到的不同生活方式,「他們思念地上的事」,但「我們的生活在天上」。
現在他給出了屬天生活的兩個理由:
- 一個來自他們對基督降臨的期待。
- 祂在降臨時將做什麼,以將我們遷入天城並使我們適合那裡:「祂要改變我們卑賤的身體。」
在這節經文中,觀察兩件事: [1.] 基督在降臨時將賜給祂聖徒的榮耀:「祂要改變我們卑賤的身體,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2.] 希望的根基,這可以促進對這種蒙福狀態的信仰:「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
在第一部分中觀察:
- 提到的是身體。
- 身體被呈現為兩種狀態與境況。
[1.] 它現在是什麼:「卑賤的身體」。 [2.] 它那時將是什麼;它將「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 這種改變的性質;它不是實質上的,而是附帶的,包含在「變形」或「形狀」這個詞中;它將被改變,不是在實質上,而是在形狀與性質上;我們仍將擁有一個身體,一個有不同肢體的組織化身體;不僅是一個榮耀的身體,而且是同一個身體。
- 提到的是身體。
[1.] 因為靈魂已經先得著幸福與完全:希伯來書十二章 23 節:「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2.] 因為將我們從屬天生活中拉開的巨大試探,是對身體的愛與身體生活的利益;無論是對身體愉悅事物的沉溺,還是對苦難與逼迫的恐懼。對愉悅事物的沉溺;因此我們有那條告誡,羅馬書十三章 14 節:「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沒有什麼比肉體與感官的享樂更能熄滅對來世的一切希望與領悟。因此,為了不讓我們沉溺於享受這必死生命中每一種誘人的快樂,他向我們展示了基督將如何關懷身體,將賜給身體何等的榮耀。對苦難與逼迫的恐懼,這可能會損害身體生活的幸福與利益:路加福音十二章 4、5 節:「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 [3.] 他之所以特別談到身體的幸福,是因為這阻礙了我們的榮耀;因為在天城中沒有我們屬地與必朽壞身體的位置: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50 節:「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血肉之體,正如現在這樣必朽壞且屬地的,不能進入天國;因此,為了消除這種疑慮或恐懼,他表明基督將改變這卑賤的身體。
- 身體被呈現為兩種狀態,它現在是什麼,以及那時將是什麼。現在它目前的狀況,是一個「卑賤的身體」。提到這一點是為了顯示改變的偉大。無論它現在如何,它將來必處於蒙福與榮耀的狀態;至於它未來的狀態,它將是一個榮耀的身體。注意這兩個相反的詞;現在它是卑賤的身體,那時是榮耀的身體;這是身體的兩種相反狀態。
- 改變的性質;這不是實質的改變,它仍然是一個身體;但在性質上,它現在被製造成像祂榮耀的身體,即基督復活後所擁有的、現在在天上的身體,祂榮耀的身體。
其次,來自基督大能的希望根基,「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加上這一點是為了防止任何人認為這種改變是不可能的;這對血肉之體來說是不可思議的事。當他向他們傳講耶穌與復活時,他們嘲笑他(使徒行傳十七章 32 節)。特土良說,在基督教信仰的所有條款中,這是最難以置信的。因此,使徒將我們引向神的大能。神的大能是信心在一般情況下所依附的:羅馬書四章 21 節:「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特別是,信心在復活的教義中得到了神大能的幫助與緩解:馬太福音二十二章 29 節:「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在此所行使的大能也被提出來,以保證並鼓勵在其他困難中的信心。他相信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那麼,在這件事上,神將顯明祂的全能,藉此祂能做祂所喜悅的事;受造物絕不可藉著虛妄的爭辯,為創造主的大能設定限制與界限。
教義:耶穌基督在祂降臨時,將改變我們這些卑賤的身體,使它們成為榮耀的身體,並適合安置在天城中。
在討論這一點時:
- 我將考慮身體現在的狀態。
- 基督降臨時我們的身體將會如何。
- 我將證明我們現在所攜帶的這些卑賤的身體,那時將成為榮耀的身體。
- 有什麼根據可以促進我們的希望與期待。
I. 身體現在是什麼;他稱之為「卑賤的身體」;這必須稍作解釋。
- 就其起源而言,它是卑賤的;它是用地上的塵土造成的:創世記三章 19 節:「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我們所見並如此讚嘆的奇妙結構,不過是著了色並塑造成優美形狀的塵土。它所用的材料是地上的塵土。所有元素在混合體中相遇,但在粗糙與沉重的身體中,如人的身體,土是佔主導地位的。這顯示了神起初的智慧與大能,祂能用塵土造出如此奇妙的結構。我們在埃及的災難中讀到,術士不能從地上的塵土中變出蝨子(出埃及記八章 17-19 節);然而神卻從那裡造出了像人這樣高貴的受造物。但這更彰顯了神的智慧、良善與大能,即這卑賤的身體最終將成為榮耀的身體,這些必朽壞與屬地的身體將被製造成屬靈與屬天的,一塊泥土將像太陽一樣閃耀光輝。
- 就其構成而言,它處於最佳狀態時,也不過是一個脆弱的帳棚,容易死亡與腐朽。我們的「根基在塵土中,被毀滅比被蟲子還容易」(約伯記四章 19 節)。我們所用的材料不是黃銅、鐵、石頭或堅硬的黏土,而是塵土,它沒有凝聚力或一致性,很容易被每一陣風吹散;我們的塵土帳棚也是如此,在神憤怒的每一陣氣息下:以賽亞書四十章 24 節:「他一吹,他們便枯乾。」我們是貧窮、軟弱與易變的受造物,很容易失敗與消失。
- 就維持與支撐而言,它是一個卑賤的身體。祂「從地裡生出食物來」:詩篇一百零四篇 14 節:「他使草生長,給六畜吃,使菜蔬發長,供人用。」在那裡滋生並在那裡滋養的事物餵養我們。正如身體是用地上的塵土構成的,它也從地上得到支撐。肉食、飲料與這類住宿,日復一日地延續並修補這所房子;我們被迫支撐一個破敗的帳棚,它隨時準備倒塌在我們頭上。
- 就它所遭受的許多苦難而言,它是一個卑賤的身體:約伯記十四章 1 節:「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生命雖然短暫,卻足以讓我們暴露在許多災難中。在身體狀態期間,所有人類都會遭遇一些共同的苦難,但敬虔的人往往暴露在卑賤、受逼迫與災難的境況中:約翰福音十五章 19 節:「只因你們不屬世界,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 它是一個卑賤的身體,因為它容易患上許多疾病、疼痛與苦楚。約伯與拉撒路有他們的瘡;所有人都有他們的軟弱,以保持謙卑。保羅肉體上的刺:哥林多後書十二章 7、9 節:「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 它是一個卑賤的身體,因為它不僅是疾病的溫床,而且往往成為犯罪的工具。我們被要求保持我們的「器皿聖潔尊貴」(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 4 節),指我們的身體;但有多少人只把它當作私慾流動的渠道,或食物與飲料通過的過濾器,壓迫本性,並藉著他們獸性的私慾與情感使身體變得更加卑賤?
- 它在死亡中是卑賤的。在構成上是塵土的身體,很快就會在分解中成為塵土:傳道書十二章 7 節:「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也就是說,分解成它曾經由之而成的物質。關於一位君王,詩篇一百四十六篇 4 節說:「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世界上最偉大的權勢者也與地上的塵土有親緣關係,最終被聚集到他們起源的土地上。
- 死後更加卑賤。當靈魂,即居住者離開後,當它成為一具沒有氣息的軀殼時,它必須被移出視線;它必須被埋葬在地上的一個小坑或洞穴中,在那裡它可以被隱藏,以防止他人被它的腐爛、惡臭與腐敗所冒犯或感染:「使我可以將我的死人埋葬,不在我眼前」(亞伯拉罕關於他心愛的撒拉所說的,創世記二十三章 4 節)。那時我們身體的存在對我們最愛的朋友來說是令人厭惡的。
我們應當經常思考這一點。
[1.] 這旨在使我們這些就其構成、本質與消亡而言,不過是塵土與爐灰的人謙卑下來:創世記十八章27節:「我雖然是塵土與爐灰,還敢對主說話。」以賽亞書四十章15節:「萬國在神面前,不過像天平上的微塵。」我們有什麼可誇口的呢?我們當以出身高貴而自豪嗎?我們與蟲子一樣,都是用地的塵土所造;甚至蟲子還是我們的「前輩」,因為一切爬行之物都在人之前被造。我們當以美貌與力量自誇嗎?箴言三十一章30節:「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我們所誇耀的部分,不過是塵土,終必歸於塵土。或是以生活的奢華自誇嗎?約伯記二十一章26節:「他們一樣躺臥在塵土中,都被蟲子遮蓋。」我們所有人的身體都受制於自然的需要、自然的軟弱、自然的衰敗、自然的疾病,這些終將完全勝過我們。
[2.] 若我們的身體是卑賤的身體,我們就不應將身體的現世安逸視為我們最高的幸福。若有什麼事物使我們與天堂隔絕,那便是對身體的愛;然而,身體本應邀請我們前往那裡,因為在來世,我們的身體將處於最佳的狀態。但哀哉!大多數人將時間耗費在照料身體上,以飲食的精緻、衣著的昂貴來滿足它;他們一生的事業就是去珍愛、裝飾、打扮那終將腐朽的軀殼。然而,在一個過度受寵的身體裡,往往住著一個被冷落的靈魂。這無異於裝飾房屋卻輕慢了住戶,繡飾劍鞘卻任由寶劍生鏽,縱容必死的身體卻完全忽略了不朽的靈魂。
[3.] 這旨在安慰那些在肉體生命上日益衰殘的人,他們受制於持續的痛苦與疾病,或者像該猶一樣,在病弱且殘破的身體裡擁有一個健康的靈魂(約翰三書2節)。沒錯,這終究是卑賤的身體;這是無可奈何的。美貌會隨年歲而皺縮,力量會衰退並遭受疾病的侵襲。我們所仰望的,是那永恆的春天與青春的活力,那是在另一個世界。
二、我們身體的未來狀態:「我們將有榮耀的身體,和祂榮耀的身體相似。」在此,讓我們稍作思考,基督將賦予身體何等榮耀,以及基督將如何使它具備資格並適合永生。
- 它將是不朽且不朽壞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2節:「所種的是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基督將以不朽與無痛來裝飾它們,使我們永不衰殘,也不再受疾病、軟弱、煩惱或任何缺陷的侵擾,而是具備身體所能擁有的一切完美。
- 就光輝與明亮而言,它將像基督榮耀的身體。因此經上說,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3節:「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基督的身體閃耀著光芒與明亮,我們在變像時曾瞥見一二:馬太福音十七章3節:「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在啟示錄一章中,基督被描繪為烈日當空。祂如今在天上的身體是奇妙而榮耀的。當祂向保羅顯現時,保羅無法承受那照耀他的強光(使徒行傳九章)。噢,當基督的身體顯現,所有聖徒與祂一同在榮耀中顯現時,那將是何等榮耀的時刻!
- 它將是靈性的身體: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4節:「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那麼,它如何成為靈性的身體呢?
[1.] 最基本的一點是,它將順服於靈。正如靈魂在順服肉體時被稱為屬肉體的,同樣地,身體在順服靈時被稱為屬靈的;這是重生完全的成全:約翰福音三章6節:「從靈生的,就是靈。」那時,一切皆為靈,不再有任何悖逆之肉體的摻雜。毫無疑問,恩典生命的注入被稱為「第一次復活」,因為它帶有對此狀態的順服。
[2.] 它不再需要自然的支撐;不再有飲食、衣著、嫁娶之事: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0節:「他們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在那裡,他們的生活不像夫妻,而是像純潔屬靈的天使;我們將不再像現在這樣需要食物、飲料與睡眠。如今,擁有這兩種特權——擁有完全順服於靈的身體,以及不再受現世需求所束縛的身體——是何等有福的事!
三、這同樣卑賤的身體將被改變為榮耀的身體。
- 我從復活的本質證明這一點。除非那倒下的再次升起,那死去的再次復甦,否則就不叫復活。因此,埋葬在墳墓裡的同一個身體必將復活。如果同一個身體與另一個靈魂結合,或者同一個靈魂與另一個身體結合,那就不會是同一個人的復活。在末日,我們所期待的不是一個新的創造,而是一個復原;不是產生一個新身體,而是喚醒我們之前所擁有的那個。這些泥土的房屋,這些肉體的居所,必須再次接納它們舊有的住戶。死亡的只有身體,當我們死去時,我們並非在別的身體中死去,而是在我們自己的身體中,因此,我們若要復甦與復活,只能是在我們自己的肉身與自己的身體中。
- 我從聖經的見證來證明,聖經對此充滿了確鑿的證據:約翰福音五章28、29節:「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誰要出來?那些在墳墓裡的人;也就是說,就其身體而言的人,即他們在世上生活時所擁有的、並被安放在墳墓裡的同一個身體。同樣地,約伯記十九章26、27節:「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在肉體中」顯示了真實性,「我的肉體」顯示了同一性與所有權;這不是陌生人的眼睛,不是別人的眼睛,而是「這些眼睛」要看見祂。羅馬書八章11節:「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因此,正是這必死的身體被賦予生命,並在復活時變得屬靈且不朽。再者,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3節:「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並非另一個身體將取代這個身體,而是這同一個身體將被改變;不是在實體上,而是在性質上。所以經文這裡說:「祂要改變我們卑賤的身體」;不是一個從未屬於我們、也從未卑賤過的身體,而是那曾經屬於我們、曾經卑賤過的同一個身體。再者,啟示錄二十章13節:「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但如果不是同一個身體復活,海與墳墓就不會交出死人。墳墓所交出的、海所交出的,必將復活;因此,被埋葬的同一個身體必將復甦。由此可見,聖經充分證明了復活,以及同一個數目上的身體的復活。
- 從復活的目的因來看,即每個人都要受審判,並按著在身體中所行的受報:哥林多後書五章10節:「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事情是在身體中行的,因此不僅是靈魂,身體也必須受罰或受賞。正如特土良所辯論的,難道要讓馬吉安(Marcion)為瓦倫廷(Valentinus)復活,讓一個身體的罪過在另一個從未犯罪的身體上受罰嗎?
- 從基督的樣式來看;基督在復活與升天時擁有什麼樣的身體,我們也將擁有什麼樣的身體:「因為我們卑賤的身體將被造成與祂榮耀的身體相似」;祂作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復活,作為代表性的元首(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0節);「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哥林多後書四章14節)。基督復活時的身體,正是那從童貞女所取、被釘在十字架上、安放在墳墓裡的同一個身體;祂帶著同一個身體進入天堂,並在那裡保持著與在世上一樣的實體與輪廓,只是性質改變了。同樣地,我們的身體在實體上保持不變,只是脫離了卑賤的性質,並被賦予適合天國狀態的榮耀性質;正如我們身體的衰敗與修復並不使它們不再是我們帶到世上的同一個身體,死亡所經歷的改變,以及復活時所賦予的榮耀性質,也不會使它們在實體上成為別的身體。
四、有哪些根據可以促進我們對復活的信心與盼望。
- 這是全能的工作。我們容易說,當我們的身體化為塵土,且那塵土與其他塵土混雜,並經歷了多次變遷後,每個人怎能再次擁有自己的身體與肉身呢?請考慮神無限且絕對的大能,這將使你的思想更容易接受,這個難題對你的信心而言也更容易消化。對於無限的大能,根本沒有任何困難。經文說:「按著祂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神的大能能超越我們的思想多少?因為如果祂能被理解,祂就不再是無限的了。我們不是衡量祂大能範圍的合適裁判。許多事情在我們眼中是奇妙的,但在神眼中卻不然(撒迦利亞書八章6節)。因此,我們不可將神限制在受造物或我們有限的理解範圍內。哀哉!我們的蛤蜊殼無法舀乾大海;我們對神能做什麼的了解,並不比蟲子對人的了解更多。那從無中創造世界的主,難道不能使死人復活嗎?那從黑暗混沌中造出無數受造物的主,難道忘記了我們的塵土去了哪裡嗎?那位全能者,那位賜生命與存在給先前不存在之物的主,難道不能使死人復活嗎?那將摩西的杖變為蛇,又從蛇變回杖的主,難道不能將我們從塵土中提升為人,將我們從人變為塵土,並從同樣的塵土中再次將我們提升為同樣的男人與女人嗎?
- 我們從神的公義中得到安慰。萬國都會承認神的存在,並且祂是賞賜善惡的主。然而,在今生,祂並不分配這些賞賜。許多公共利益的推動者成了公眾仇恨的犧牲品,而惡人卻隨心所欲;因此,當今生結束時,必有審判;若有審判,人就必須有能力接受賞賜與懲罰。你會說,他們藉著擁有不朽的靈魂而具備了這種能力。是的!但靈魂並非人的全部;身體是其中的一部分,它在工作中分擔了份額,因此,認為它也將在賞賜與懲罰中分擔份額,是最公平的。正是身體因罪中之樂而暫時得到滿足,正是身體忍受了對基督忠心順服的痛苦與艱難;因此,義人與不義之人都將復活,使人能按著在身體中所行的受報。神造了完整的人,因此也榮耀或懲罰完整的人。使徒對敬虔人強調這一點: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9節:「不然,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死人若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
- 神不變的聖約之愛,這愛使祂在信徒的塵土被遺忘埋葬許久後,仍尋找他們。神已將信徒納入與祂的聖約中,包括身體與靈魂;因此基督從神的聖約名分中證明了復活: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1、32節:「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作某人的神就是作他的施恩者:創世記九章26節:「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不是稱頌閃,而是稱頌「耶和華閃的神」。作施恩者屬於無限永恆的大能;如果祂沒有永恆的榮耀賜給我們,祂就不會證明祂的聖約名分:希伯來書十一章16節:「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祂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如今,神不僅是對一部分人,而是對他們整個人施恩。他們的身體上有祂聖約的印記,他們的塵土與祂立約;無論塵土散落在何處,祂都會尋找;他們在墳墓中的死亡與腐朽,並未使祂的權益失效,也未使祂對他們的關懷與情感停止。
- 基督的救贖,這救贖延伸到聖徒的身體,正如聖經中多次解釋的那樣,正如基督談到祂父的託付時所說的;這是永恆聖約中的一項特殊條款:約翰福音六章39節:「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連一條腿或一塊耳朵都不會失落。基督已為此承諾;祂是墳墓的守護者;正如利斯巴(Rizpah)看守掃羅眾子的屍體(撒母耳記下二十一章10節)。基督擁有死亡與陰間的鑰匙;基督負責看管選民,直到復活之日,以便在所有危險與風險結束後,能交出美好的帳目,不失落他們哪怕一點塵土,而是將其重新聚集。經文提到祂死亡的意圖時: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0節:「祂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祂同活。」也就是說,無論死活,因為那些在主裡死的人,被稱為睡了。無論我們在此活著還是死去,我們都應在此過屬靈的生活,並在來世過榮耀的永生。同樣,當義務被強調時:哥林多前書六章20節:「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如果基督沒有買贖身體與靈魂,這就沒有邏輯可言;基督不會失落祂買贖的任何一點。如果祂要求身體盡責,你就可以期待身體獲得榮耀。因此,救贖特別應用於身體:羅馬書八章23節:「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身體是用基督的血買贖的。
- 聖徒身體所蒙受的尊榮。
[1.] 他們是基督的肢體:哥林多前書六章15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基督的肢體不會留在死亡中,而必將復活。當敬虔人死去時,靈魂與身體的聯合解體了,但他與基督的聯合卻沒有。正如基督自己在墳墓裡的自然身體並未與祂的人格分離,位格的聯合也未解體。被釘十字架的是榮耀的主,被安放在墳墓裡的也是榮耀的主;同樣,當基督的子民(祂奧秘的身體)死去時,他們與基督之間的奧秘聯合並未解體;正如有些人解讀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9節:「死人要復活,我的屍首要興起。」他們即使死在墳墓裡,仍是基督的身體。
[2.] 他們是聖靈的殿;因此,如果你的身體被毀壞,它必將被重建:哥林多前書六章19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正如基督不僅救贖了靈魂,也救贖了整個人,聖靈也以基督的名義佔有了身體與靈魂。身體與靈魂一樣,都由聖靈潔淨與成聖,因此它必由聖靈賦予生命:羅馬書八章11節:「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聖靈不會離開祂的居所。信徒的塵土屬於祂,他們曾是祂的殿;因此,這是復活的憑據。
應用一:這是對所有聖潔生活與敬虔的勸勉;為了不偏離主題:
- 不要藉著使身體成為罪的工具來貶低它。將神聖之物褻瀆並濫用於世俗用途是褻瀆聖物。正如伯沙撒王藉著在聖殿的器皿中飲酒作樂來藐視天上的神,如果你們因污穢與放縱而玷污了你們的身體,你們就是在褻瀆那神聖之物——這些身體是基督的肢體、聖靈的殿、與神立約,且終將永遠榮耀的。當你們將肢體作不義的器具(羅馬書六章13節)時,這與你們的聖約奉獻、與神所賦予並打算進一步賦予身體的尊榮是背道而馳的。試想,當私慾耗盡了我們的力量,當屬肉體的計畫與行為耗盡了我們的精神,我們怎能期待榮耀的賞賜、蒙福的復活?那些將身體用於如此卑賤用途的人,真的相信有這樣的狀態嗎?什麼!用這些眼睛去看救贖主,而這些眼睛卻是罪惡的窗戶與入口?你們以為神會將榮耀加給那些被他們如此羞辱的身體嗎?顯然,那些不在乎將身體濫用於何種污穢的人,認為他們的身體永遠不會復活。
- 不要為了滿足身體或維護任何肉體利益而得罪神。對身體與肉體狀態的愛,往往成為犯罪的契機。人首先誤解了「自我」,然後放錯了位置;他們誤解了自我,認為自己作為身體比作為靈魂更重要;甚至更進一步,將身體的便利置於身體本身之上;當他們將這些事物看得高於對神盡責的良心時,他們就放錯了自我。為了取悅身體,他們喪失了靈魂的安慰與幸福,例如為了滿足一種令人愉悅的私慾,他們冒著永恆刑罰的危險(馬太福音五章29、30節)。或者為了保全身體,而我們本應為了良心而忍受生命、肢體或財產的損失。噢,請考慮,無論你在這方面有什麼損失,都會得到補償。那位醫治馬勒古耳朵的主,祂能使你們恢復原狀,即使你們為了祂的緣故忍受肉體的折磨。確實,一個相信身體復活的人,即使被暴露在以弗所與野獸搏鬥(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2節),即使準備被憤怒的群眾撕成碎片,也不應恐懼:希伯來書十一章35節:「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為了按神的條件逃脫,他們拒絕了敵人提供的釋放,而相信神所提供的復活;他們本可以保全身體,卻無法保全心靈。在折磨的間隙,當被勸告屈服時,他們相信有一場通往不朽榮耀蒙福生命的復活,這將以永恆的喜樂補償他們的痛苦。不僅如此,如果試煉沒有那麼高;如果為了更豐盛的生活,為了過得寬裕,人們就放棄良心的原則。這是不應該的;如果你愛你的身體,你的身體會過得很好;如果你能信靠基督的信實,就永遠不要離開祂的事奉,也不要為了取悅肉體而減少任何嚴謹的操守。
- 不要吝惜身體去事奉神。一個信徒,無論向後看、向前看、向上看還是向下看,都找不到理由吝惜身體。向後看,基督在祂的身體裡忍受了何等痛苦?祂的臉被吐唾沫,祂的手腳被釘在十字架上,祂的頭戴著荊棘冠冕;祂在世時被藐視:「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我們難道要對自己的身體如此嬌嫩與脆弱,以至於不能為神的緣故忍受一點痛苦嗎?向前看:哥林多後書五章1節:「我們原知道,我們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一個貧窮的泥土房屋,即使它碎成塵土,也比被鏽蝕吃掉要好:使徒行傳二十六章7節:「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著。」在審判之日,我們不會因為曾在敬虔的操練中,在禁食、禱告與為神勞苦中忠心、勤奮地生活而感到心痛;雖然這剝奪了你們身體的一些樂趣,而其他人卻過著奢華安逸、沉溺於肉體享樂的生活;當他們充滿恐懼與驚駭時,你們將得到你們的賞賜。這些經常在禱告中舉起的眼睛將看見你們的救贖主;那些因每日向神祈求而變得像駱駝蹄一樣堅硬的膝蓋將變得柔軟;那些在敬虔操練中耗盡的精神將得到充分的修復。向上看,我希望有一天我的身體將在天堂,那裡是我安息的地方:啟示錄十四章13節:「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靈魂會記得身體,就像法老的酒政記得約瑟一樣:我曾有力量,並且甘願為神耗盡它。向下看:「那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祂」(馬太福音十章28節)。有些痛苦是直接施加在身體上的;現在受一點苦,是何等好啊!
應用二:這旨在促使我們進行自我反省。我們如何知道這將是我們的狀態,即我們的身體將被提升到分享這榮耀的團契中?
- 如果我們有分於第一次復活。有靈魂從罪的權勢中復活,也有身體從死亡的權勢中復活。那些在第一次復活中有分的人,「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啟示錄二十章6節)。復活得聖潔生命與復活得榮耀生命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繫;恩典生命被視為對抗我們因罪而死的補救措施:羅馬書八章10節:「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當我們因基督的義而有分於祂的靈時,死亡的毒鉤與傷害就被除去了。我們的生活方式是一種甦醒與復活,並為另一種——我們身體的甦醒與復活——鋪平了道路。因此,恩典生命開始了嗎?身體與靈魂是否成了聖靈的殿,成了祂彰顯大能與同在的地方?羅馬書八章11節:「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那曾藉著祂的同在榮耀過身體的主,不會讓腐朽永遠停留在它上面。
- 這種生命如何顯明自己?你像基督嗎?約翰一書四章17節。如果你在世上像祂一樣。基督徒的改變始於靈魂,首先在那裡被改變成基督的形象與樣式,然後他的身體被造成與祂榮耀的身體相似。基督從靈魂開始,但祂以身體結束。因此,基督徒應當追求在聖潔上像基督,然後他就會在榮耀上像祂,成為祂那樣的人,行祂所行的,謙卑、有用、多結果子,然後神會照顧其他屬於我們幸福的事。我們的靈魂是否因祂的形象而高貴?我們是否在這裡越來越像基督?
- 你可以藉著你對身體的使用,知道你的身體是否會復活並分享這榮耀。如果你縱容身體,完全為了滿足它的私慾而提供一切,你就是在這裡選擇了你的天堂,並輕慢了神為它在另一個世界所預備的幸福。有些人宣揚他們的無神論:「我們吃喝快樂吧,因為明天要死了。」但你卻在以一種更體面的方式事奉私慾時,秘密地珍愛它,對任何能滿足與取悅你私慾的事物,都不肯拒絕你的心。你想知道你要去哪裡嗎,天堂還是地獄?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加拉太書六章8節:「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你是取悅肉體還是釘死肉體?取悅肉體的人就是毀滅肉體的人。目前,你羞辱了本應是聖靈之殿的身體,而有一天祂將使它變得如此榮耀;對於未來,你毀滅了身體的幸福。那麼,如果你為了愛你的身體而只追隨它目前的私慾,只關心身體的事,你就是在對你自己的身體採取想像中最大的敵意與仇恨;因為肉體的私慾不僅與靈魂爭戰,也與身體爭戰,並毀滅了它們似乎在取悅的那一部分。
- 如果你仰望、渴慕並為更好的狀態作準備:哥林多後書五章1、2節:「我們原知道,我們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這將是對這榮耀的熱切等待。當然,神絕不會違背我們的意願,也不會在沒有我們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賜給我們;必須有熱切的渴望與認真的準備。那些無法忍受聽到離開的人,總想一直待在這裡;他們對現在的一切感到滿足,無法為了將來而放棄現在。我們嘆息主要是為了靈魂與基督親密的同在,而一些不情願的產生是因為我們不捨得離開身體;但如果我們確信在適當的時候,我們將在榮耀中擁有身體的團契,為什麼還要退縮呢?這些親愛的朋友,雖然分離時帶著如此多的痛苦與悲傷,卻必將帶著喜樂與歡欣再次相聚;因此,我們應該克服我們對現世生命的自然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