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講道
耶和華啊,我的心不狂傲,我的眼不高大;重大和測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詩篇一三一篇1節
我提出了兩個教義:
第一,凡想要與神有任何交通的人,都必須將驕傲遠遠地除去。
第二,凡想要將驕傲遠遠除去的人,必須從心開始。
這後一點,我現在必須堅持論述:(1)什麼是驕傲;(2)它如何顯露出來;(3)為什麼要從心開始。
第一,什麼是驕傲。這是一種極其廣泛且包羅萬象的邪惡,以至於很難給它下一個定義。它是一種罪,或是一種敗壞的性情,使靈魂因對自己真實或想像中的卓越之處,產生了過度的自尊與讚賞,並伴隨著對他人榮耀與讚美的渴求。它有兩個分支:(1)自負;(2)虛榮。
- 自負,這也分為兩種:(1)當我們將自己所沒有的歸給自己;(2)當我們將自己所擁有的讚美轉移到自己身上。誇耀自己所沒有的是愚蠢。誇耀自己所擁有的是褻瀆,是搶奪神的榮耀。
[1] 第一種驕傲非常普遍。那些沒什麼可驕傲的人,往往最自負。膨脹的靈魂最容易被吹起,就像充滿氣的膀胱;而紮實的價值、紮實的知識、紮實的恩典,卻最不張揚。空瓶子和淺水河發出的聲音最大。使徒猶大將誘惑者比作無水的雲彩(猶大書12節);所羅門給了我們這句話的真實含義:箴言二十一章14節:「誇耀虛假禮物的,好像無雨的雲霧和風。」他們看起來烏黑,承諾滋潤大地使其肥沃,卻連一滴水也不給,被風吹散;這些人誇耀聖靈,誇耀更大程度的福音之光,卻不能給任何想要明白聖潔與純正教義的飢渴靈魂帶來任何慰藉。
[2] 另一種是當我們將自己所擁有的榮耀轉移到自己身上;然而我們並非從自己得來,也不是為了自己而擁有:哥林多前書四章7節:「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這一切都是賜予的,且是出於恩典;不是為了我們的用途與榮耀,而是為了神的榮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0節:「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等等;路加福音十九章16節:「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
對他人榮耀與尊重的渴求。當人們對自己定價過高,若他人不接受他們的定價,他們就會感到不滿。當一個人把自己當作偶像時,他希望別人來崇拜他。這是一種對來自人的榮耀的過度渴求。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被看見、被讚賞;為了將自己塑造成世人的偶像,以求崇拜與敬畏;就像法利賽人,為了被看見,在施捨、禱告、禁食上(馬太福音六章1、5、16節)。因此使徒說:「不要貪圖虛浮的榮耀,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加拉太書五章26節)。一種對評價與掌聲的發癢渴望,就是我們所談論的邪惡;我們希望別人俯伏在那些我們自己如此沉迷與讚賞的、假裝或真實的卓越之處的偶像面前。
第二,它如何顯露出來。在思想、言語與行為中,這些是人類精神的常見運作。
- 在思想中。一個人的性情如何,他的沉思也如何;他會透過自己的思想與自己交談。一個不潔的人在心中建立了一種不潔的表象,並在那裡犯姦淫。一個貪婪的人,他的心被世俗的思想與貪婪的行為所佔據。同樣,一個驕傲的人用自我讚賞的思想來款待自己的靈魂,並用來自人的掌聲與榮耀的回聲與暗示來餵養他的幻想,去想他們如何看待與談論他。因此,路加福音一章51節說:「他叫心裡妄想的人狂傲。」驕傲的人充滿了想像。所有的思想之罪在箴言八章13節那段著名的經文中都被表達為驕傲;我們在聖經中讀到他們的沉思:但以理書四章30節:「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嗎?」就這樣,人們在私下的思想中,夢想著家族的偉大與晉升、世界的掌聲、財寶的浩瀚、產業的廣大,以及成就與功績的榮耀。一個人因驕傲而成為自己的奉承者與取悅者,用自我讚賞的思想填滿心靈,沉溺於對自己價值的自負。這就是清醒地做夢。
- 透過言語。當人們沉迷於自己時,他們忘記了謙遜的所有界限,成為自己讚美的吹鼓手:箴言二十七章2節:「要別人誇獎你,不可用口自誇。」然而,在驕傲的狂暴與統治下,人們會誇耀他們所擁有或所做的好事;彷彿不被他人所知與讚賞的一切都白費了。驕傲的自誇者(羅馬書一章30節)。一個如此偏袒與自愛的人,在自己的案件中作證,這是不合情理的。讓我們做值得讚美的事,讓我們的行為來稱讚我們,而不是我們自己的言語。
- 透過行為;這包含了我們的姿態、服飾與行動。
[1] 我們的姿態。這段經文注意到了「高傲的眼」,許多其他經文也是如此。在「高傲的眼」之下,他包含了我們驕傲的每一個外在發現,包括姿態、服飾、言語與行為。只要我們明顯地懸掛著虛榮的旗幟,我們就不能認為自己是謙卑的。但我從姿態開始,即高傲的眼神或步態。當驕傲真正從心中被根除時,它就不會在外在的姿態中表現出來,不會表現為高傲的眼神與步態。這個論證是堅固且具決定性的:我的心不狂傲,所以我的眼不高大。反過來則不成立,也不具備這種必然的真理:我的眼不高大,所以我的心不狂傲——這推論不成立,因為有些人有掩飾驕傲的藝術。但可以肯定的是,心中的謙卑會除去眼中的驕傲,因為心支配著整個人。但謙卑的眼神與步態並不總是代表謙卑的心,這在偽君子身上顯而易見。那些在步態與眼神中表現出驕傲的人,誇耀心中的謙卑是徒勞的。至少,驕傲的表現會引起醜聞與冒犯,我們必須禁戒各樣的惡事(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2節)。特別是高傲的眼是可憎的,否則大衛就不會如此懇切地以這個標誌來表達他的謙卑,即他的眼不高大。這在其他經文中也很清楚:「這六樣,耶和華所恨惡……高傲的眼」等等(箴言六章16-17節)。這引出了一連串其他的過錯。箴言二十一章4節:「高傲的眼,狂傲的心,這乃是惡人的耕田,都是罪。」箴言三十章13節:「有一代人,眼目何其高傲,眼皮也是高舉。」詩篇十八章27節說:「神必降下高傲的眼目。」現在,所有這些經文都表明,我們應該多麼小心,不要讓驕傲露出來。在心中滋養它是罪;顯露它既是醜聞也是罪。以斯拉說:「我不敢舉目向你仰望。」(以斯拉記九章6節)。他考慮到自己的罪與百姓的罪。路加福音十八章13節:「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關於以色列王的律法有一條(申命記十七章20節):「不可心高氣傲,偏左偏右。」他們很快就會被剝奪所有的榮耀。卑微的人更應如此。大衛在家中不容忍(詩篇一百零一篇5節):「眼目高傲、心裡驕傲的,我必不容他。」如果一個好人都不容忍這個,神會容忍嗎?
[2] 在服飾上。這也是驕傲的標誌;它之所以更令人厭惡,是因為它純粹是外在的東西,就像馬匹身上的裝飾。服飾是罪的結果,身上帶著我們羞恥的標記,當它被用作我們驕傲的旗幟時,就被嚴重濫用了。君王子女的奇裝異服受到責備:西番雅書一章8節:「我必懲罰首領和王子,並一切穿外邦衣服的。」那些塗脂抹粉的蝴蝶,將原本為了健康、保暖與端莊而設立的東西,變成了驕傲與炫耀的機會,且遠遠超過了他們的階級,他們將如何向神交代呢?服飾的虛榮是你心中虛榮的必然結果。智慧、溫柔與聖潔應當是你們的妝飾(彼得前書三章4節);而你們卻只想著虛浮與輕佻的服飾。透過這一點,你們清楚地告訴世界你們是什麼樣的人:虛榮且毫無價值,只是在自己的自負中膨脹。通常,一個被忽視、不專注的靈魂,居住在必須如此裝扮與修飾的身體裡。在其他情況下,人們小心翼翼地隱藏自己的罪;在這裡,他們卻明顯地顯露出來;因為無論你們走到哪裡,都帶著驕傲的徽章,並宣告你們並不以此為恥,儘管它在神眼中是多麼可憎。這就好像你們否認了謙卑的導師基督,而選擇了魔鬼的形象,而非神的形象。當神最初為人製作衣服時,祂用獸皮製作,樸素而簡單。但我不再多說了。
[3] 在我們的行動中。
(1)透過野心。當我們不斷地渴求榮耀與偉大,以及如何超越他人,在比較中藐視他們,或者因為他人受到更多的尊重與優待而感到不滿。錯誤首先在於心思。人們會說,我與某某人一樣好;我應得的與他們一樣多;我看不到為什麼我不應該像其他人一樣受到尊重;然後尋求超越並將自己置於他們之上(約翰三書9節):「丟特腓好為首。」他渴望成為第一。當人們渴求優先權並表現出來時,這是驕傲的明顯標誌。許多人誤解了野心;他們認為對高位的渴望只有在透過非法手段尋求時才是不合法的,但僅僅是渴望與追求偉大本身就是罪,且違背了福音的原則。我們應當將我們的晉升交託給神護理的適當邀請,並等待宴席的主人邀請我們坐到更高的地方。在我們私下的選擇中,我們應當滿足於必需品的合理供應。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路加福音十四章11節);而不是凡被高舉的。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中,摔跤手從不自己戴上冠冕與花環,而是由比賽的裁判為他戴上。使徒告訴我們,我們的主「榮耀自己作大祭司,並不是自己,惟有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希伯來書五章5節)。如果你不等候護理的呼召,而是自我晉升,這就是不合時宜的晉升慾望。通常人們被設定為越飛越高,而不為他們高聳的思想設定任何期限。
(2)虛榮。當一個人熱切地渴望來自人的讚美與榮耀,並在所有的行動中顯露出來;當一個人關心自己的讚美勝過神的榮耀,並因此感到沾沾自喜與高興,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給自己揚名(創世記十一章4節)。現在,當你因為達到了目的而感到驚奇地高興時,這就顯露出來了:箴言二十七章21節:「鼎為煉銀,爐為煉金,人的稱讚也試煉人」;也就是說,透過它來試驗;因為一個人可以根據他在受到他人讚揚或貶低時的反應來了解自己的性情。那個接受所有讚美,無論是應得還是不應得的,貪婪地追逐大眾掌聲,在受到稱讚時容易膨脹,不能忍受任何責備或勸誡的人,是一個軟弱的虛榮者;特別是那個尋求讓自己受到請求勝過基督,並且願意並滿足於將本該歸給神的榮耀歸給自己的人。當然,那個篡奪了本該歸給至高執行者的讚美的人,是在試圖破壞神。相反地,約瑟(創世記四十一章16節):「這不在乎我,神必將平安的話回答法老」;以及使徒(使徒行傳三章16節):「我們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人健壯了。」簡而言之,那些貶低他人以抬高自己的人,是對神犯了錯,將自己置於祂的位置;是對鄰舍犯了錯,互相搶奪,並透過魯莽的審判來毀謗他,以便讓我獨自顯現,建立在他人尊嚴毀滅之上的信用。
第三,為什麼驕傲必須從心開始?
- 因為心是驕傲的適當座位與源頭。如果它不是先在心中,姿態、服飾、生活中就不會有驕傲;那是它的根,它隱藏在那裡。現在,我們為什麼要搖落葉子而留下枝條呢?或者砍掉枝條而留下根呢?當先知想要治癒水的苦澀時,他將鹽撒在泉源裡(列王紀下二章21節):「他出到水源,將鹽倒在水中。」心是行動的泉源:箴言四章23節:「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在清除所有罪惡時,我們必須從心開始;在清除驕傲時也是如此。我們的主對法利賽人清洗盤子外面感到憤怒(路加福音十一章39-40節):「你們裡面卻滿了勒索和邪惡。」如果心是謙卑的,眼神就會卑微,言語會謙卑,服飾會謙卑,步態會謙卑。如果驕傲在心中受到致命傷,它就會在實踐中消亡。
- 這是一種根深蒂固的罪,在人心中有著強大的力量。你會發現要在心中制服它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部分原因是它符合自愛,這是所有人與生俱來的。人們愛自己,因此尊重自己並尋求自己。自私是驕傲的生命,它由過度的自尊,以及對他人過度尊重的渴望,並希望被他們尊崇所組成。現在,自我就是世界的大偶像。一個人不容易被剝奪對自己過度的愛。這是一種在人心深處的敗壞,可以稱之為他的自然傾向;它必須被改變成一種新的本性,這主要在於對神的愛,它引導並指導我們所有的行動歸於祂的榮耀。自愛是原罪的心,正如對神的愛是新造的人的心。因此,考慮到這一點,你可以很容易地知道人本性是什麼:一個過度的自愛者與自尊者;他如何,他就會如何行動。部分原因是因為這不像其他罪那樣有如此的卑劣。它似乎有一種勇敢在裡面;因此沒有什麼罪像它這樣容易滲透且難以移除。當然,一個驕傲的人很難被治癒;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醉酒、姦淫使我們失去人性;這似乎使我們成為神。事實上,很容易證明驕傲是一種卑劣的罪,沒有什麼心比驕傲、專橫的心更軟弱:以西結書十六章30節:「主耶和華說:你行這一切事,顯出你是何等軟弱。」它在看似使精神偉大時,卻貶低了它。沒有什麼性情比驕傲、渴望晉升的人更卑劣與奴性。他卑劣地奉承他人以便統治他們。押沙龍親吻百姓(撒母耳記下十五章5節),以便贏得他們。他們會做卑劣的事來為自己的晉升鋪路。那些驕傲與侮辱人的靈魂,沒有什麼比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更諂媚與卑劣的了。此外,他如此軟弱,以至於幾乎無法忍受嘲笑或皺眉。部分原因是它是自然的。我們都在吃奶時就吸入了它。它是一種非常自然的罪,這從經驗中可以看出。一是,它在小事上就抓住了我們,一件漂亮的衣服、一縷頭髮、一匹好馬或一隻狗等等。它是一種在任何土地上都能生長的雜草;沒有什麼太高,沒有什麼太低,驕傲都能利用它,儘管是多麼相反;以謙卑為傲;不,為了不驕傲,有些人會以他們的罪為傲,以羞恥為榮(腓立比書三章19節)。如此容易傳染的東西肯定是自然的。再者,這是一種讓我們進行最多自我否定的罪。人們會如何勞碌並折磨自己的精神來服務他們的野心或虛榮!正如愛忍受一切並承受一切,驕傲也是如此。人們會如何節衣縮食來餵養他們的排場!箴言十二章9節:「被人藐視,卻有僕人,強如自尊,缺少食物。」也就是說,在世界上炫耀並做出美好的展示,而以同樣的代價,他們本可以在更卑微的裝扮與排場中生活得更舒適;正如我們看到許多人生活在超出他們階級與條件的水平上,並且可以放棄他們生活中所有的慰藉與便利來供應他們的排場與地位,並且滿足於飢餓的肚子來裝扮驕傲的背。
再者:這是一種非常自然的罪,因為它是其他罪的底層。貪婪是驕傲的供應者;雖然在某種意義上它是萬惡之根,但它有一個更深的根,即渴望使我們自己與我們的人變得偉大。哈巴谷書二章5節說:「他因驕傲,如陰間擴大他的心。」我們刮取、節省、忙碌自己來晉升自己與家庭,並希望在世上獨自閃耀。
- 想要根除驕傲的人必須從心開始的第三個原因是,因為它是一種隱蔽的罪,試圖在實踐中偽裝自己。這是一種以自己為恥的罪,因此它戴著謙卑或其他藉口的面具。如果驕傲吹響號角,那是為了召喚窮人進入聽力範圍(馬太福音六章2節)。現在,除非我們看著心,否則這種欺騙是不會被發現的。如果人們在服飾上虛榮與炫耀,那是為了保持他們在地位上必要的聲譽。人們不敢追逐讚美,除非是偷偷摸摸地,並以側風航行到它,而不是直線。他們知道這是一種被禁止的商品,不允許在公開市場上購買;但它必須在暗中與偷偷摸摸地獲得。直接的驕傲對驕傲的人自己來說是可憎的,因此他使用策略與手段,並在讚美第一次跳躍到他們身上時似乎擊退它,以便他們能更好地在反彈時接受它;表面上會貶低自己,但他們的心告訴他們,他們不想被相信,如果你真的相信他們,他們會生氣。如果驕傲想要譴責他人,譴責總是以前面的稱讚為序;就像弓箭手向後拉手,以便能更有力地射出箭。他們用一個「但是」來稱讚,這是在另一個人的信用心臟上刺了一刀。如果驕傲想要影響某個更高的位置,人們會假裝渴望做更多的好事,並在更高的崗位上榮耀神;但這只是藉口,因為服務神在他們的心中是最少的。我們在征服了較低條件所暴露的所有誘惑之前,就渴望更高的條件。我們應該先在小事上忠心,在我們以前的崗位上忠實、警醒、警惕,然後才能在世界上尋求更大的事情與更大的榮耀。在山谷中生長良好的植物,在山頂上很快就會枯萎與凋謝。但這樣的人熱切地想要越飛越高,不為他們高聳的思想設定任何期限。此外,最嚴重的驕傲有時會出現在謙卑的裝扮中;但當心是高傲時,姿態與外在行為上的謙卑只是偽裝。有些人,他們的心沒有破碎,卻像蒲草一樣低頭一天(以賽亞書五十八章5節),先前似乎深受罪與苦難的影響;但這就像天氣變暖時的冰,表面融化,但底部堅硬。亞哈走得輕柔,在外表上非常謙卑(列王紀上二十一章27節),暫時受到影響,但他的心沒有降服於神。押沙龍在表面上非常謙卑,討好最卑微的百姓(撒母耳記下十五章2-5節),但這是為了他野心的目的。所以許多人披上謙卑的面紗來欺騙人並嘲弄神;但膀胱沒有比他們更被驕傲所膨脹的了。有兩個極端。有些人認為驕傲只存在於外在事物中,如服飾、姿態、眼神與言語的謙遜。因此,許多天主教的僧侶與修士將他們宗教的很大一部分放在他們的外在苦修上,而他們的心卻充滿了自以為義的自負。在我們中間,貴格會教徒大聲疾呼他人的驕傲,並透過他們樸素的裝扮假裝避免它;然而他們對自己是多麼自負與固執!非常無知,卻蔑視應該教導他們更好的福音事工!另一個極端是,人們會假裝他們的心是謙卑的,儘管他們的眼目高傲,服飾虛榮,並透過所有的外在標誌,在他們的裝扮、招待、家庭家具中顯示他們的愚蠢、驕傲與奢侈。這些人悲慘地欺騙了自己;因為如果心是謙卑的,眼目就不會高傲,他們也不會展示他們虛榮的旗幟。那麼,從這一切中,你可以看到心需要被清除驕傲是多麼必要。
應用:說服我們清除這種驕傲的酵。它不能一次清除,但必須越來越多地被治死與制服。為此目的,每日的勞動與勤奮是必要的。
方法如下:
第一,頻繁地自我省察;因為自我了解會產生謙卑。沒有人會高舉自己,除非他不了解自己。因此,降低驕傲的最好方法是經常考慮我們曾經是什麼,我們現在是什麼,以及我們應得的是什麼。
- 我們曾經是什麼。讓我們經常考慮我們敗壞本性的可怕污穢,在神面前比任何屍體更臭。採取原罪最柔和的概念,我們缺乏一種在神面前的義:詩篇五十一篇5節:「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我們缺乏服務祂的力量:羅馬書八章7節:「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我們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傾向於神或向祂推薦我們。是的,不僅是一種無能,而且是一種厭惡。部分出於肉體的自由:羅馬書八章7節:「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部分透過感官,或對肉體所喜悅的事物的沉迷:約翰福音三章6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部分透過律法的束縛:創世記三章7節:「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赤身露體」;10節:「我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透過肉體的自由,我們的心作為一個立法者而厭惡祂;透過束縛,作為一個審判者:歌羅西書一章21節:「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
二、在領受恩典之後,我們仍有混雜的原則,因而產生混雜的行為,即肉體與聖靈、律法與福音的交織(加五17)。若我們省察自己的靈魂處於何種光景、行為如何,以及這些行為是如何被肉體的氣息所玷污,又是多麼缺乏對神之愛的舒適感,我們便會立刻看見,在我們胸臆之中仍帶著深切謙卑的緣由,並當如稅吏那樣呼喊:「神啊,開恩……」(路十八13);或如保羅那樣呼喊:「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24)。除了你的缺乏與缺陷之外,還要思想你靈魂中那隨影隨形、令人厭惡的敗壞。即便是在我們最好的本分中,那些罪也足以使我們謙卑,例如對神竟有如此低下的觀念、禱告竟如此冷淡等等。
三、思想我們所當得的。因著罪,我們本當承受神永恆的忿怒。令人驚奇的是,祂竟沒有隨時將我們拋入地獄,祂那因嫉妒而發的烈火竟沒有燒滅我們——我們這些在事奉中屢屢絆跌的人。
你或許會說:「感謝神,我們藉著基督已經逃脫了;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
答:我並非在告訴你神將要做什麼,而是在告訴你你所當得的是什麼;這並非為了削弱你的信心,而是為了謙卑你的心。對於謙卑而言,這已經足夠了:你曾一度被判刑,脖子上彷彿套著絞索;你曾站在地獄門口,若非救贖主的恩典,你本已墜入其中。此外,你至今仍當得那刑罰;你每日的罪與最好的行為,都當得神的忿怒。對此保持覺知,對於激發感恩、祈求赦免、促進謙卑仍是必要的;若這份覺知減損了上述任何一項行動,你便是將恩典當作放縱,並濫用了它。因此,雖然神赦免了我們,但我們絕不可忘記,我們曾一度與最壞的人一樣,與其他人一樣,本為可怒之子(弗二3)。當神稱我們為義時,我們仍須定自己的罪;當神將我們的罪拋在身後時,我們仍須將罪常擺在自己面前。既然我們是如此罪孽深重、如此易於受咒詛,且我們的義如污穢的衣裳(賽六十四6),這樣的受造物豈能驕傲呢?
第二,在禱告與讚美中與神頻繁相交;因為藉此,我們能越來越多地進入對神的認識,並看見並感受到祂的威嚴與榮耀;而嚴肅地注視神將使我們謙卑:賽六5,「我禍哉!我滅亡了……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創十八27,「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伯四十二5-6,「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那些經常與聖潔榮耀之神打交道的人,怎能驕傲呢?毫無疑問,祂威嚴的一瞥將會擊垮你那自高自大的思想。眾星在光輝與榮耀上各不相同,但當太陽出現時,它們全都黯然失色,那些差異便不再被察覺。同樣,當我們與人相比時,我們顯得偉大、聰明、有權勢;但若正確地領悟神,祂便會降低我們在自我觀點、評價與情感中的地位。祂是一切,若非祂所造,我們便一無所有。在祂面前,一切受造物皆為虛無,甚至不如虛無(賽四十17);在與祂對立時,我們是虛無;在與祂相比時,我們是虛無;在祂的排他性面前,我們是虛無。人的心思應當經常被這些思想所調味,若人們在與神相交時是嚴肅的,這些思想必會常駐於心。
第三,恆切的警醒,特別是在我們最容易陷入此罪的時候;那時我們應當加倍警醒。驕傲是所有人皆有的傾向,但對於那些在出身、榮譽、產業、才幹或職位上擁有卓越之處的人,更是如此。很少人能駕馭自己的舒適,對於軟弱的頭腦而言,那就像太烈的酒。學習處豐富是更難的功課(腓四12)。當神高舉他們時,他們便高舉自己;強烈掌聲的風,很快就會吹翻一艘小船。即便是蒙恩之人也可能受到玷污。驕傲曾潛入天堂,隨後潛入樂園;它很難被擋在最好的心靈之外。基督徒面臨的危險,與其說是感官的私慾,不如說是這種罪;它往往隨著其他罪的減少而滋長;正如人若治死了某些罪,卻變得驕傲起來:牧師因其職分亦然:提前三6,「不可作初入教的,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然而,那些從糞堆中崛起、從卑微地位升至巨大財富與榮譽的人,最容易受此影響;部分是因為他們無法消化這種突如其來且不尋常的幸福;部分是因為他們較少仰望神,而更多地仰望自己的精明與勤奮:哈一16,「向自己的網獻祭」。因此,所有這些人都應當警醒:申八14,「恐怕你心驕傲,就忘記耶和華你的神」;提前六17,「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尊貴者當警醒,牧師當警醒,有恩賜者當警醒,特別是那些神在世俗增長上給予超乎尋常祝福的人,更當警醒(詩一一九70-71)。
第四,帶著敬畏之心使用那些可能滋養你驕傲的事物,從而避免一切被高舉的機會。例如,不要在看見自己的恩賜與特權時,卻忽略了你的軟弱,後者可以作為你的平衡:可九24,「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我們裡面仍存留許多敗壞,且常在思想、言語與行為上佔據我們的優勢。在反思你的讚美時,切記要記住那些世人看不見的缺陷,以及你所意識到的許多罪,並記住你所當得的責備遠多於讚美。如果你想徹底輕看世俗的榮譽與虛榮,那麼在你能更樂意接受勸誡而非讚美、接受責備而非奉承之前,切勿自以為謙卑。只有驕傲的人才會藐視責備,而謙卑的人則珍視它。前者的例子:亞瑪謝對先知說:「你竟作王的身邊人嗎?住口吧!為何受責打呢?」(代下二十五16);假先知西底家對米該雅說:「耶和華的靈從哪裡離開我與你說話呢?」(代下十八23);法利賽人對基督說:「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約九39-40)。聖潔謙卑的人則有另一種氣度。約伯在僕人與他爭辯時,並不藐視他們(伯三十13-14);大衛說:「任憑義人擊打我,這算為仁慈。」(詩一四一5)。這是一個對抗驕傲的顯著良方:承受忠實的責備,並將其視為比讚美與歡呼更好的事。此外,當你反思自己的享受時,要考慮你的交帳(路十二48)。當你站在審判台前,為這一切榮譽與產業交帳時,你將如何面對?這樣的日子與清算,理應使人冷靜,澆熄一切自高自大的念頭。不要只看你的苦難,而要思想儘管你罪有應得,神仍存留的憐憫(拉三19),這樣我們才不會發怨言(這是驕傲的結果),而是順服神的管教;這才是增加謙卑的途徑;因為苦難是謙卑的契機,必須如此善加利用。
第五,基督的榜樣。在整個世界上,沒有比祂更卓越、更值得尊崇的人。然而,祂的一生不就是一場謙卑的講道嗎?太十一29,「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但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神的愛」(約五41)。那不僅是基督的事,也是我們的事;不是尋求自己,而是取悅神、榮耀神。祂選擇了卑微的生活,當眾人要強逼祂作王時,祂退避了(約六15);祂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二十28)。虛浮的人渴望被眾人欽佩,渴望世俗的權力與榮耀;但這與基督的靈背道而馳。我們確實應當以這面鏡子來裝飾自己。柔和、謙卑、低微的心是基督的確切寫照,正如驕傲是魔鬼的寫照。當基督來拯救我們時,祂沒有選擇奢華的生活,而是選擇了貧窮。祂順服於在童女的腹中受孕,取了奴僕的形像,被放在馬槽裡,獻上兩隻雛鴿。祂作為一個多受痛苦的人活在世上,出生於卑微的父母,從事他們的行業。查士丁·馬特(Justin Martyr)說祂製作犁或軛:「這不是那木匠嗎?」(可六3)。在祂進入事奉之後,祂被世人藐視、反對,在船上向岸邊的群眾講道。最後,祂謙卑自己,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除非你認為效法祂是一種恥辱,否則你必須謙卑,或者去尋找另一位主與主人。
第六,對死亡以及我們終將經歷的巨大改變的思考,應當使我們保持謙卑。這具你費盡心思、用盡裝飾來打扮的肉體,不久後將成為一具死屍,被移出視線,以免對那些最愛你、珍視你的人造成厭惡,並在墳墓中腐爛,成為蟲子的食物。我們在構成上是塵土,在消亡時也必歸於塵土(創三19)。有什麼比塵土更卑賤的呢?傳十二7,「塵土仍歸於地,仍如原樣。」我們不過是在世界的舞台上短暫地扮演一個角色,然後就必須卸下裝扮;正如在喜劇中扮演國王的人,下場後便恢復原形,如先前一樣;他在舞台上炫耀一時,隨後便回歸本相(ad staturam suam redit,塞內卡語)。儘管他的卓越升到天上,但不久後他便滅亡,如同他自己的糞便(伯二十5-8)。我們的裝飾終將被拋在身後。
第七,一個被聖化的恩賜,即便再微小,也勝過那些使我們自高自大的最大恩賜。這在所有事情上都適用。在產業上,真正的滿足是在享受它時保持謙卑(雅一10)。富足的降卑,也當如此。在榮譽上,我們的幸福不在於外在的輝煌,而在於謙卑的心。在最高處保持最小,像尖塔或金字塔一樣,這是一個偉大靈魂的證明。在才幹上,謙卑的基督徒更有資格(林前八1)。知識使人自高自大,唯有愛心能造就人。在恩典上,越不自負,恩典就越多。驕傲會餓死每一種恩典,但謙卑則餵養它。唯有謙卑的靈魂擁有堅實的安慰,並在宗教信仰上取得最大的進步。
第八,思想驕傲的惡果,無論是作為罪還是作為懲罰。
- 作為罪。它引導我們犯下其他罪,如對神發怨言、藐視他人:箴二十一24,「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與人爭競:「心中驕傲的,挑起爭端。」(箴二十八25)。嫉妒;掃羅從此以後就注視大衛(撒上十八9)。惡眼:太二十24,「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那兩個弟兄。」論斷:雅三1,「不要多人作師傅。」
- 作為懲罰的惡果。既然驕傲的人在神眼中如此可憎,便不能期待其他結果:箴十六5,「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
[1.] 神對驕傲者的審判是確定的:箴二十九23,「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箴十六5亦云:「雖連手,必不免受罰。」全世界都無法保全他,正如這無法抑制他自己的靈一樣。神必在個人的身分或後代上擊打他:箴十五25,「驕傲人的家,耶和華必拆毀。」
[2.] 審判是迅速的。審判臨到其他罪時步伐緩慢,但總是緊跟在驕傲之後,就在他們自高自大的那一刻。尼布甲尼撒當心裡高傲、靈裡剛愎時,就被廢去王位(但五20)。天使在墮落的那一刻便墜落了。希律被尊為神,隨即被蟲子咬死(徒十二)。當我們因孩子、產業、才幹而驕傲時,神會藉著突如其來的護理擊打我們,使我們失去這些。
[3.] 它是羞恥的;神為了將更多的藐視傾倒在他們身上:箴十一2,「驕傲來,羞恥也來。」不僅是毀滅,更是羞恥;希律被蝨子懲罰,法老被蚊蠅懲罰,米利暗被大痲瘋懲罰;歌利亞倒在牧羊人機弦甩出的一塊石頭下。
[4.] 它是無私的。不僅臨到法老、希律、哈曼,也臨到祂自己的子民。烏西雅(代下二十五26-27)死時無人哀悼。希西家(代下三十二45):「但他心裡驕傲,所以忿怒臨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