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進入第二個論點,即為何基督的死不應被視為祂的恥辱與羞辱;這論點取自祂受苦的方式:「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當他的靈魂作贖罪祭時」。我將留意:
- 其形式或方式。
- 其內容,或其中所包含的事物。
- 關於其形式或方式。這似乎是附帶條件且立約的(federal),即如果基督願意如此這般行,神就會對祂履行祂的部分,而祂也將享有如此這般的特權。重點是:
教義:人類救贖的事務是透過神與基督之間的立約來處理的。
這裡的形式是,如果基督願意以祂的靈魂作為贖罪祭,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為了向你們充分闡明這一點,我將採用以下方法:
- 說明神與基督之間確實存在這樣的立約與協議形式。
- 說明這立約是什麼,以及它在聖經中顯明的幾種方式。
- 我將說明如何顯明存在這樣的立約。
[1.] 透過賦予基督的頭銜來推論,因為祂是這立約的結果;如瑪拉基書三章1節:「我要差遣我的使者(或信使)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你們所仰慕的立約的使者,快要來到。」這就是我藉著立約所指定擔任此職分的那一位,藉著我與祂所立的契約與協議,我將祂差遣給你們。同樣,你們會看到祂被稱為「約」:以賽亞書四十二章6節:「又作眾民的中保(原文作約),作外邦人的光」;以賽亞書四十九章8節:「使你作眾民的中保(原文作約),復興遍地。」因為神與基督之間有永恆的協議,祂被稱為「約」;也就是說,神與信徒之間立約的基礎。祂被賜下作為約,是為了成為救贖與和解他們的媒介。
[2.] 透過聖經中記載的神與基督之間的對話。值得注意的是,聖經為了減輕我們思想與理解的負擔,將神與基督之間所有的交流與辯論都以言語呈現:如在此事中:詩篇一百一十篇:「你坐在我的右邊」;詩篇二篇8節:「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但關於手頭上的這件事,你們會看到神如何向祂啟示:詩篇八十九篇19節:「當時,你在異象中曉諭你的聖民,說:我已把救助之力加在那有能者的身上;我高舉了那從民中揀選出來的。」你以神祕的方式對你的基督說話;神向祂的聖者啟示說,看哪,受造物軟弱且悲慘,永遠無法靠自己恢復我的恩寵,但你是大能的;因此,我將這責任託付給你,去幫助他們。隨後你們會看到基督的回答:詩篇四十篇7-8節:「看哪,我來了!經卷上已經記載我的事。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基督接受了它,同意了條款,並樂意遵行父神的旨意,為貧窮的罪人行事。因此,在本處經文中,如果祂願意如此這般行,祂必看見後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
[3.] 這顯明於基督的行事。聖經處處顯示,這一切都是按照神與祂所立的約進行的:祂承擔了按照父的旨意行事的一切:約翰福音四章34節:「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因此,祂會嚴格遵守立約的律法。相應地,據說祂仰望父神以成就對祂的應許:約翰福音十章18節:「這命令是我從我父受的,即我應當捨命」:我已經同意了。約翰福音十二章49節:「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根據祂從神那裡收到的指示與使命的內容;祂絲毫不會偏離。祂來到父面前,並以此敦促祂:約翰福音十七章4節:「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祂完成了祂所承擔的一切。在許多其他地方也是如此。
- 這立約是什麼。我將在此向你們展示這項交易的全貌。立約包含四件事——兩件屬於提議者,兩件屬於承擔者;因此,在這立約中,你們會發現聖經充分揭示了這四件事——兩件屬於神,兩件屬於基督。在神的一方,有提議的工作與應許的鼓勵。然後,在基督的一方,有承擔的工作,以及預期要履行的條款與應許。
[1.] 從父神的部分開始,祂作為位格順序中的第一位,是第一立約者。在提議一件事時,有要求,也有應許。
(1.) 看看有什麼要求,以及給基督什麼責任。救助的重擔放在了基督的肩上。這可以歸納為兩點:
(1st) 祂必須透過功德與祈求(impetration)來做些事,以便滿足受造物的義務,並為他們贏得他們所喪失的神的恩寵;這其中有幾個步驟。祂必須脫去祂的榮耀,剝去神性的一切外顯。因此,祂被說成是執行神預旨的工具與僕人。故此,以賽亞書五十三章2節說:「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在他面前;即在父神面前:第11節:「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節:「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的。」為此,祂必須取一個身體:希伯來書十章5節:「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並從婦人取肉身;因此,加拉太書四章4節說:「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祂必須承擔僕役與順服的職分,然後為我們完成我們所有的工作。據說祂生在律法以下,受制於行為之約。祂必須聖潔、無邪惡、無玷污,經歷各種苦難、責備與傷害;因此被稱為「多受痛苦」的人,以賽亞書五十三章3節。神在這方面使我們救恩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是合宜的。最後,祂必須謙卑自己以至於死,在極大的驚恐與痛苦中捨棄生命,並傾倒祂的靈魂作為贖罪祭:這一切都是奉父的命令;也就是說,由神託付給祂的責任。這就是功德的部分。祂離開了榮耀,取了我們的本性,承擔了我們的工作與債務,並使自己服於父神的忿怒之下,以便為世人的罪作挽回祭,這對全人類而言是充足的。
(2dly.) 神給了祂一些關於應用其功德的事。神給了祂許多人的名字,並吩咐祂要看顧他們。因此,約翰福音十章3節說:「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祂對他們有如此特殊的關懷,彷彿每一個名字都交託給了祂,並有一項責任託付給祂去照看那個靈魂。父所揀選的人被說成是賜給了基督:約翰福音十七章6節:「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現在,祂要對他們,即神所揀選的世人做什麼呢?祂要光照他們;祂要透過光照他們,使他們與自己立約。神論到基督說,以賽亞書四十二章6節:「我又要使你作眾民的中保(約),作外邦人的光」;也就是說,在他們自然狀態的黑暗中照亮他們,將他們帶回自己身邊:約翰福音六章37節:「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下一節給出了理由;這是「我父的旨意」。然後,祂要透過救恩的好消息安慰他們: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節:「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在此之後,要忍受他們的軟弱與任性;因為這也是祂責任的一部分:以賽亞書四十二章3節:「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慈愛地忍受祂兒女的無知與軟弱,並藉著祂的靈與能力供應他們所有的缺失:以賽亞書四十章11節:「他必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懷中,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祂必對祂柔嫩的羊群有特別且確定的關懷。此外,在他們缺乏力量的地方,祂必借給他們自己的力量,如此溫柔地以祂的勸導引導他們,直到將他們帶入祂的榮耀,這都在祂的使命與責任中:約翰福音六章40節:「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這是父的責任,祂彷彿對祂的兒子說:如果你願意向我承諾,這就是你要做的工作;你必須離開你的榮耀,成為我的僕人;我為你預備了一個身體,你將成全律法,生活在卑微與痛苦中,然後將自己交給受咒詛的死,這樣你就能為我賜給你名字的這些人贏得我的恩寵:然後你必須承諾藉著你的靈光照並使他們活過來,使他們的束縛得以解除:然後你必須珍愛他們、安慰他們、支持他們,特別是其中的軟弱者,直到你使他們完全,並將他們帶入榮耀。這就是總綱,這就是父的旨意與給基督的責任:因此,基督作為中保所做的一切,都是作為神的僕人而行。
- 現在,工作既已提議,神就應許祂作為回報與獎賞可以期待什麼;那就是,如果基督願意承擔這一切,祂將不缺乏幫助,祂將擁有聖靈: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節:「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並且祂將無量地擁有聖靈,不像受造物那樣只有點滴。祂將擁有所有的眷顧;神不會在祂偽裝的卑微中忘記祂的關係:「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希伯來書一章5節。因為空洞的關係毫無價值,神不僅要在名義上作父,還要對祂施予一切父性的關懷與尊重,因此,儘管祂遭遇反對與挫折,祂仍將在衝擊中被扶持:以賽亞書四十二章4節:「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祂仍將擁有最好的。祂的公理與律法將被建立;可悲、無能的人只會發洩他們的惡毒;他們無法發洩並滿足它,因為主必與祂同在:以賽亞書四十二章4節:「他不灰心,也不喪膽」;意思是,祂必大有能力地前來協助祂。然後,在經歷這一切之後,祂必充滿成功與凱旋:「祂必看見後裔」,神的喜悅必在祂手中興旺。祂將擁有一切,一個沒有終點、沒有界限的國度:詩篇二篇8節:「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祂將有權柄隨意使用祂的仇敵,像陶匠的瓦器被鐵杖擊碎一樣將他們粉碎。唉!瓦器在鐵杖面前算什麼?然後是所有受造物在祂面前的屈膝與俯伏:腓立比書二章9-10節:「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神不僅應許折斷最頑強的背,還要使最僵硬的膝蓋彎曲;為什麼呢?因為祂藉著立約承擔了這項工作。然後,在經歷這一切之後,進入榮耀: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6節:「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祂就是這樣藉著立約承擔了義務。此外,基督不僅因對祂個人的應許而受到鼓勵,也因對祂子民的應許而受到鼓勵。如恩典的充足:歌羅西書一章19節:「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以及稱義他們的能力:「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成聖、光照並榮耀他們:「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馬太福音十一章27節。所以你們看見,如果基督承擔那重擔與責任,神將為祂做什麼。這樣你們就看見了父神所提議的事。
其次,現在你們將看到這已被聖子神所接受;工作是參照這些條款而承擔的。
- 工作被承擔了。聖子神既與父同等,若沒有祂自願的接受與同意,祂不可能被命令並強迫去從事任何服務;因此,在父神的旨意顯明後,基督甘甜地贊同並同意了:詩篇四十篇7-8節:「看哪,我來了!經卷上已經記載我的事。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祂在另一處宣告,約翰福音四章34節:「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這對祂來說是一件樂事,就像普通人的進餐時間一樣。至於祈求,神要祂放下祂的榮耀。據說,腓立比書二章7節:「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道成肉身;「既有人的樣子」。父的旨意是祂應當忍受責備與傷害:以賽亞書五十章5-6節:「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上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基督將自己獻給所有這些侮辱,因為祂受此約束。祂不願違背父的動機。然後是做我們的工作;因此祂被說成是順服的。然後是償還我們的債務;因此祂被說成是順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二章7節。然後是應用功德;祂邀請勞苦擔重擔的人,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祂光照瞎眼的,趕逐撒但,使被擄的得釋放,馬可福音五章18節。憐憫軟弱的:路加福音十五章5節:「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祂將勞苦的人扛在自己的肩上帶回家,最後將他們帶入榮耀:約翰福音六章40節:「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 基督期待捐贈,以及神在其中的條款得以成就。至於幫助與協助:以賽亞書五十章9節:「看哪,有主耶和華幫助我。」以賽亞書四十九章5節:「我的神也必成為我的力量。」這在許多地方都是指基督說的。以賽亞書四十九章7節:「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耶和華,對那被人藐視、本國憎惡、官長奴僕的,如此說:君王要看見就站起來,首領也要下拜,都因信實的耶和華,就是揀選你的以色列聖者。」祂以成功與榮耀的應許來安慰自己,儘管列國藐視它,但君王必看見,首領必敬拜祂。使徒引用關於基督的預言,以祂的位格說,希伯來書二章13節:「我要倚賴他」;即為了祂的後裔;「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同樣為了祂的子民:聖靈被稱為父的應許,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9節:「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即我父所應許的聖靈,祂必賜給你們。祂基於此理由為自己的榮耀辯護,因為祂已順服了神的條款:約翰福音十七章5節:「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同樣為了祂的子民,第24節:「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你應許將這榮耀賜給我,並在祂裡面賜給他們,在永恆的約中。這樣,我已經讓你們品嚐了這件事。
理由如下:
第一,為了讓神能在此基礎上建立另一個約;因此,神在與受造物立約之前,必先與祂的兒子立約;因為事實上,基督的約是另一個約的基礎。如果祂沒有因此受約束於基督,如果神沒有強迫基督去監督它,另一個約就不會穩固。為了使這種推理看起來更有說服力,請看看這兩個約之間的幾個區別。
- 這約是與基督立的;祂是與神立約的唯一立約者(federate);但現在,在另一個約中,基督確實是一個主要的立約者,是立約的首要或最重要的人,但不是唯一的立約者。祂是首要立約者是顯而易見的:加拉太書三章16節:「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即神祕的基督;整個教會,頭與肢體,在聖經中被稱為基督: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節:「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誠然,應許主要集中在祂的位格上,但從祂傳遞給其餘的人:因為約並非僅與基督立,如希伯來書八章8節所示:「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它是與所有信徒立的。這約是與神祕的基督立的,而我們現在所說的另一個約是與個人的基督立的。
- 這與基督立的約,在其形式上是行為之約,並強迫祂使自己服於行為之約,為受造物成全完美的順服,為受造物的債務作補償,並以祂自己血的代價買贖他們的和平;但現在與信徒立的約是恩典之約。神在公義中對待基督,以便祂能在憐憫中對待我們:羅馬書三章24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白白地對待我們,儘管祂在耶穌基督身上滿足了祂的公義。舊約的軛不在信徒的頸項上,因為它的打擊落在了基督的背上。
三、與基督所立的這約是永恆的,在萬世之先便已立定;至於另一項恩典之約,則是我們在時間中與神所立的,我們也是在時間中進入此約。我承認,就其本質而言,這約極其古老,自從神口中發出第一個應許以來便已存在:創世記三章15節:「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雖然此後這約屢次更新,且我們是在歸正時才得以有份於其中,但我仍要說,它極其古老,自墮落之時便已存在;然而,它畢竟不如與基督所立的約那般古老,後者是在一切時間之先:提多書一章2節:「盼望那無謊言的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這應許乃是給予耶穌基督的。在任何時間的先後順序出現之前,基督就已為你們領受了應許,並承擔了將永生賜給信徒的責任:提摩太後書一章9節說:「是照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也就是說,這是為了我們而賜給基督的。這或許正是希伯來書十三章20節的含義,即「耶穌基督是群羊的大牧人,憑永約之血」;這血被指定流出,成為神與祂之間永恆的約。
第二個理由,是為了讓基督能以更莊嚴、更令受造物深感愛戴的方式就任祂的職分。凡藉由立約所成之事,都顯得更為莊嚴且確鑿;你們不僅有諭令、旨意、應許與預表,更有約的啟示:詩篇一一○篇4節:「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在那裡,你們看見了神為基督的祭司職分所起的誓,這標誌著一個不可逆轉的判決。儘管受造物對祂反覆無常,神卻總覺得祂對受造物的約束還不夠。因此,祂願意以世人眼中最莊嚴、最具約束力的方式,即透過起誓與立約來束縛自己。祂渴望堅固罪人的心,使萬事對他們而言確鑿無疑;因此,祂將祂為你們的益處所作的永恆交易,以立約的方式呈現出來。
第三個理由,這是一種能為神的子民帶來極大安慰與滿足的方式。這是對耶穌基督最令人感到安慰的呈現方式,原因有二:
- 你們對神有雙重的連結;祂與基督有約,也與你們有約。喔,這正是使我們靈魂感到穩妥的關鍵,即神是先與基督立約的!如果神只是與個別的人打交道,這件事就有失敗的風險。在行為之約中,重擔落在每個人的身上;你若行這些事,就必因此活著:加拉太書三章10節:「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但如今,這約是與基督立的:誠然,神已將每個人的位格納入約中,但神已將這約的監管權交給了基督;祂在約之上又立了約。這約在與你們立定之前,早已與祂立定。不僅如此,在與你們所立的約中,這約是與一個後裔立的,那後裔就是基督:前者是奧祕的基督,後者是個人的基督;基督始終與你們同在,因此這件事更為穩妥且令人滿足:哥林多後書五章19節:「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祂在與世人接觸、打交道之前,先與基督處理這件事,這其中有極大的安慰。
- 你們有雙重的應許;那些賜給基督個人的應許,只要與你們的狀態和境遇相符,它們同樣也是你們的應許。你們的中保不會只為自己,而讓你們無法從中獲益;事實上,值得注意的是,我們不僅憑藉賜給我們自己的應許而得榮耀,更憑藉賜給基督的應許而得榮耀;正如基督在約翰福音十七章23、24節所祈求的,我們應當得著榮耀:「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神應許作祂的神和父,因此你們可以確信,祂也必作你們的神和父,就如同這應許是直接對你們個人所說的一樣。因為基督如此推理,約翰福音二十章17節:「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祂已承諾作我的神,因此也作你們的神;你們是我所是的。所以,除了直接對罪人所說的應許外,你們還擁有基督個人的應許,只要這些應許涉及你們的狀態。因此你們將看到,神應許赦免基督所承擔的一切罪孽,並使祂免受因祂在世上悲慘的形象而加在祂身上的羞辱:以賽亞書五十章7、8節:「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那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誰與我爭論?」如果全世界都視我為罪人,神必稱我為義。正如使徒將此應用於信徒身上,羅馬書八章33節:「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神對待基督如同對待第一位信徒:如果基督被賜予聖靈,你們也將憑藉第一個應許而得著聖靈: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節:「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以賽亞書四十四章3節:「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的後裔,將我的福澆灌你的子孫。」
應用一:這是藉由推論而得出的勸勉,指向兩項職責:
- 如果有這樣一個約,就當默想它。喔,這是你們能花心思去思想的最令人安慰的主題!思考它的形式,即神的旨意是以立約的方式定下的,神與基督彼此立約。你們可以從中為你們的信心獲取極大的安慰與支持。
[1.] 這促使神與基督都成為信者,彼此信賴;直到今日,基督仍是一位信者:希伯來書十章13節:「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神應許基督,基督應許神,他們為了全人類的救贖而接受彼此的承諾。喔,當你們有如此崇高的榜樣時,相信是何等的鼓勵!如果你們不願因神的誓言而信祂,就當因祂對基督的承諾而信祂。成為一個信者是一種榮耀,因為神與基督都是信者:正如世間偉大的人物,能為他們所參與的社群與團契增光。你們可以從中得到一個理由:他們彼此信賴,難道我不該信賴他們兩位嗎?現在你們有一位樂意施恩的神和一位大能的救主,他們兩位都與你們立了約。基督在受難時,並未因這約而放棄祂對神之愛的確據: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6節:「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儘管愛的彰顯暫時中斷,祂仍能說「我的神,我的神」。喔,我們現在為何不該相信,並使一切疑惑沉寂呢?誰會不相信神與祂的保證人呢?
[2.] 思考神身上多重的約束。神受約束於基督,神也受約束於你們;當神如此受約束時,我們的心不應在信心中動搖。你們擁有祂的旨意、祂的應許、祂的誓言,以及兩項聖約。現在若還不信祂,豈不是對神極大的侮辱嗎?當撒拉僅僅擁有一個單純的應許時,神就因她發笑而對她發怒,創世記十八章13節。那麼,當神已如此深切地與你們立約時,祂若因你們的不信而發怒,豈不是理所當然嗎?民數記二十三章19節說:「他發了言,豈不照著行呢?他發了話,豈不成就呢?」因此,我可以更有把握地說,祂豈不曾起誓、豈不曾立約,難道祂不會成就祂對基督的承諾嗎?
[3.] 這是對抗我們不配之感的安慰:你們是卑微的罪人,本不配期待任何事;但請思考,基督並非不配:神將應許賜給祂;祂擁有恩典之約的監管權:神與祂有一份契約、一份約定;雖然你們曾給祂理由與你們斷絕關係,但祂絕不會與祂自己的兒子斷絕關係。耶穌基督在祂對神的承諾中並未失敗,而是將祂天父的旨意實行得絲毫不差。因此,神必會為了你們,向耶穌基督成就祂的話語,儘管你們自身是卑微且污穢的。即便在你們眼中自己是卑賤的,也無妨;請思考神對祂兒子的信實承諾,祂的兒子是絕不失信的。
[4.] 對抗背道的恐懼。喔,你們無法對神保持忠誠!為什麼?請思考,神並非首先將你們視為個別的人來對待,而是將你們視為在耶穌基督裡。這約並非交託給你們意志中不確定的自由,或是你們心中漂泊的慾望,而是交託給耶穌基督的看顧;在基督那一方,絕不可能出現違約。認為我們因每一次的過犯就失去恩寵,這是對神的羞辱。在無罪的狀態下,我們擁有完美的平安,但那種狀態是可能產生敵意的,因為約是與我們自己立的;但現在這約是與基督立的,這是一個堅固的根基。如果我們仍被留給自己的自由意志,那麼沒有人能得救是確定的。
- 約的內容;這也提供了安慰的基礎。試想基督受了什麼約束,或神應許了基督什麼。你們是否正與不信爭戰,不知如何獲得安慰?如果你們屬於基督,神已賦予祂看顧你們靈魂的責任,你們絕不會滅亡;基督不僅要藉由祂的受苦來贏得功德,還有義務應用這些受苦的功效。你們軟弱嗎?神已在基督的懷中為你們預備了位置。基督的肩膀是為那些無法靠自己雙腳行走的羊羔所預備的。你們缺乏知識嗎?這是交託給基督的任務之一:「他必作外邦人的光。」你們缺乏對神的自由與釋放嗎?基督要向被擄的宣告自由。繼續研讀神與基督之間的約,你們就會看見主耶穌領受了供應你們需求的責任。一個國家是否頑梗、抗拒基督?經上豈不是說:「他必將公理施行在地上,海島都要等候他的訓誨」嗎?是否有人反對基督、祂的榮耀與祂的僕人?經上豈不是說:「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嗎?唉!這些敵對者什麼也做不了;就像憤怒的蜜蜂,牠們或許能螫人,但牠們卻將自己的生命留在了那裡。神必會持續扶持基督的手與頭。這是第一部分,當默想之。
- 如果神與基督立了約,喔,那麼就當在祂裡面得著份額,並與祂聯合,好讓你們進入祂的看顧與使命範圍之內。萬事都根據你們在基督裡的份額而屬於你們:哥林多後書一章20節:「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人的盼望始終在於恩典之約:你們將會看到,基督在恩典之約中擁有主導權。
[1.] 在神與基督的這約中,祂是唯一的立約者;祂承擔了全部的責任,將你們從行為之約中釋放出來,摧毀地獄的權勢,帶領你們進入神的恩寵中。我們無法靠自己的禱告與眼淚做到這一點:何西阿書十三章14節:「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啊,你的災殃在哪裡呢?陰間啊,你的毀滅在哪裡呢?」當聖父與基督進入正式、莊嚴的契約時,基督便承擔了這一切,正如使徒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5節所解釋的那樣。
[2.] 在與信徒所立的恩典之約中,基督在各方面都與之相關:祂承擔了幾種看似截然不同卻又合一的關係。
(1.) 祂被稱為約的遺囑執行人或創始者:希伯來書九章16節:「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這約建立在祂的買贖之上,並藉由祂的死而確立。祂承擔了化解神與我們之間可能發生的一切爭端;因此,這一切都歸功於祂;所以祂被稱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希伯來書十二章2節。我們的信心建立在那約之上,與基督的和睦是為我們確定的。我們被稱為祂的子民:馬太福音一章21節:「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因此,聖經中有許多應許是以基督的名義傳達的。祂將為我們做些什麼,這顯示出祂是恩典之約中與神共同的創始者;祂既是與父同為後嗣,便是應許的繼承者。所以你們看見,除非與耶穌基督聯合,否則不可能有權利進入這約。這是祂的約,也是父的約。
(2.) 祂被稱為約的中保:希伯來書十二章24節:「並新約的中保耶穌。」祂是神與我們之間的中間人,用以化解我們因過犯而產生的裂痕;當神因我們的罪而憤怒時,祂在父面前代求;並藉由祂的聖靈在我們心中代求,帶領我們在神面前屈膝。舊約不需要中保,因為神與人並未決裂;但現在情況不同了,因此基督是最適合的中保;因為祂兼具雙方的本性,是站在兩者之間最合適的人選。
(3.) 祂被稱為約的保證人:希伯來書七章22節:「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保證人)。」祂是那位確保雙方都能履行約定的人,神會因我們的部分而要求基督,你們也可以因基督的部分而要求神。祂負責確保神所要求的一切都在我們裡面作成;確保聖靈將律法寫在我們心上,並引導我們順服;然後確保我們獻上那順服,並使神得到滿足。祂為我們做我們的一切工,並在我們裡面做我們的一切工;因此神呼求基督,我們也呼求基督。一切都在祂裡面完成,因此神稱祂為祂的見證人,以賽亞書五十五章4節:「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以賽亞書四十三章10節。祂是我主要的見證人,證明我是信實、真實且有能力的。基督將為神作保,祂也將為你們作保,因為你們最需要一位保證人。
(4.) 在恩典之約中,基督是首要的立約者;應許主要集中在祂身上,祂為祂所有的弟兄領受這些應許。祂是主要的目的:創世記三章15節:「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注意,這約是普遍賜給所有人的,但它特別反映在基督身上。所有聖潔的後裔與蛇的後裔,即撒旦的所有子孫之間存在著仇恨,儘管基督主要與此相關,彷彿整個後裔都是基督。在與亞伯拉罕更新的約中,應許主要集中在基督身上,否則這些表達方式便無法吻合;因為祂正是那位作為首要立約者,為祂所有弟兄領受應許的人:創世記十二章3節:「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行為之約是與亞當及全人類立的,亞當為他所有的後裔領受了這約:基督也是如此。那麼,你們看見了與基督聯合的必要性與益處,好讓你們能享有祂的看顧(作為唯一的立約者),好讓你們能作為約的遺囑執行人與制定者的繼承人領受祂的遺贈,好讓祂能為你們代求,並為你們來到神面前;作為中保,祂能為你們承擔責任;作為保證人,祂能將福分賜給你們,作為你們的頭,作為被稱為基督之身體的首領。
- 愛神。你們已經經歷了神性中最偉大的愛,即聖父、聖子、聖靈這神性位格之間立下約定,祂們彼此承諾為了你們的益處而行動。這是你們能從祂們那裡得到最高的愛戴,神竟命定祂的兒子來執行你們的救贖工作;因此,請再次委身並將自己交託給神:既然主竟設計了這樣的方式,且由基督實現,就當藉著約將自己交託給神。
但我現在要進入主題,或是不再考慮那條件式與立約的形式,直接處理這些話語:「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者,如希伯來文所言,「當他使他的靈魂成為罪(ascham),即贖罪祭或賠罪祭。」他的靈魂,即他自己:「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靈魂),有什麼益處呢?」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也就是他自己,身體與靈魂。所以,他的靈魂,即他自己,將成為贖罪祭。他整個人都被獻上了。他無法犧牲他的神性。使徒彼得說:「他在肉身受苦。」
教義:耶穌基督的犧牲是唯一真實、滿足且贖罪的祭物。
- 因為這是神親自命定的。神只會對祂所指定的感到滿意。愚蠢的人類總想為天國制定律法,並認為能以自己最喜好的方式,無論是在敬拜或祭祀上來取悅神;彷彿神會被他們自己的誘餌所吸引。基督是唯一的贖罪祭(ascham):神不要求千萬條油,除此之外的一切對神而言都毫無意義。基督是祂親自指定的,因此具有贖罪功效:羅馬書三章25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約翰一書四章10節:「神差遣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如果神,那位被冒犯的一方,不接受基督,這祭物便沒有贖罪功效:以弗所書五章2節:「他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也就是說,作為一個可接受的祭物:所有其他的祭物與此相比都是可憎的。
- 其他的祭物不過是這祭物的預表,它們無法使敬拜的人得以完全,正如使徒在希伯來書九章9節所證明的。那裡有贖罪,但並非真實的,除非在其中仰望基督。它們無法使那事奉的人在良心上得以完全:也就是說,它們無法滿足良心。罪並未因它們的價值而得到赦免,它們無法提供任何堅實的基礎來證明公義已得到滿足;這件事自然地困擾著人,即如何滿足公義,並平息那復仇的神。在罪人心中自然有這種感覺,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會想要在祭祀之外尋求更多,因為他們心中總覺得這還不夠。因此,在彌迦書中,他們加上了頭生子,彌迦書六章;歷代志下三十三章6節:「並使他的兒女在欣嫩子谷火中焚燒。」除了外邦人的榜樣外,是什麼原因導致父母如此不近人情?確實是因為他們的良心不完全。他們沒有彼得所說的那種「良心在神面前的請求」,他們無法確信神會因殺死一隻野獸而平息怒氣。
- 除了耶穌基督的犧牲外,沒有其他事物能成為滿足與贖罪的。先知以賽亞引述神的話說:「他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人無法找到其他人來為他代求。因此,作為神膀臂的基督,祂為人帶來了救贖。天上的眾天使都無法放下一個有價值的代價;沒有代求者,沒有介入者,沒有人能站在人與憤怒之間。沒有受造物能站在無限的憤怒面前去抵銷它;人做不到,他所有的眼淚也無濟於事。律法不理會對罪的哀傷。誠然,受造物很容易傾向於認為那痛苦與昂貴的代價具有功德,但這不過是徒勞的想法,律法唯有透過完全且徹底的順服才能得到滿足。你們的禱告也做不到。基督不僅僅是向神禱告,更是獻上祂自己。單靠祂的懇求是不夠的:希伯來書九章22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 基督獻上自己符合神的計畫,這計畫是雙重的:
[1.] 彰顯三一神的榮耀、祂對人類靈魂的愛,以及聖靈的功效。若非為了這個計畫,這些事就不會為了受造物的益處而顯明出來。聖父因作為策劃者而得榮耀,聖子因作為中保而得榮耀,聖靈因作為基督徒心中安慰的應用者與建立者而得榮耀。這對基督而言是極高的榮耀,僅次於祂在萬世之先與父同享的那種個人榮耀。當基督即將離世時,祂說,約翰福音十三章31節:「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聖子尤其如此;不僅祂一人,整個神性都得了榮耀;聖靈因你們對祂的感受與經歷而得榮耀。
[2.] 彰顯祂的公義與對罪的憤怒:羅馬書三章25節:「神設立耶穌……要顯明他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神要我們與祂和好,不僅是透過懇求,更是透過滿足。如果神赦免罪人,你們在審判台前與在恩典寶座前一樣站立不住。神在基督身上懲罰罪,比全世界因罪而滅亡更能彰顯祂的公義。這一點從祂的不偏私中顯明出來,神竟不愛惜自己的兒子;但這功德是完全的,因為祂那位的價值足以容納一切接納。如果人類滅亡,神會彰顯祂的公義,但絕不會被稱為得了榮耀。對債權人而言,一次付清債務比分期償還更重要。一萬英鎊對一個窮人來說,分期償還需要很長的時間,但一個富人可以在短時間內一次付清。
應用一:那麼,就當放棄其他的滿足方式,無論是你們的眼淚、職責或悔改;不要以為能靠這些取悅神。唉!你們永遠不會知道工作何時才算完全。人們透過這些方式使自己通往神的道路變得容易。我們天生信靠自己的行為與職責;這些與其說是原因,不如說是結果。要仰望高於你們禱告與眼淚之上的耶穌基督。
我現在來到第三個理由,說明基督的死與受苦對祂而言並非羞辱;這理由源自祂受苦的果效,共有三點:
第一點是祂屬靈後裔的繁衍:「他必看見後裔。」後裔,聖經通常指子孫;祂必看見祂聖潔的後裔;也就是那些藉由道而重生歸於基督的人。在此觀察兩件事:
- 信徒是基督的後裔。
- 基督必活著看見祂的後裔。
教義:信徒是基督的後裔。
藉由買贖與立約,祂已從父那裡獲得了你們,使你們成為祂的世代與子孫。從某種意義上說,全世界都是神的後裔,使徒行傳十七章28節。使徒引用了一位詩人的話:「我們也是他所生的」;但那特別的後裔,那屬靈的後裔,是指定給聖子神的。以弗所書三章15節,論到主耶穌說:「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爭戰中與得勝的聖徒都從祂得名。正如父母給子孫命名,如雅各給約瑟的兒子們命名,撒迦利亞給施洗約翰命名——基督也給信徒命名。這裡的情況正如亞伯拉罕一樣:創世記二十一章12節:「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亞伯拉罕還有另一個兒子,但那不被算作他的後裔;不是以實瑪利,而是以撒。這裡也是如此;亞當的每個兒子都是神的兒子,路加福音三章38節,但「從基督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人若不成為基督的後裔,就不能成為神的兒子。在祂之外,你們對神的父性沒有屬靈的權利。
反駁:但你們會說,既然聖經處處說我們是從神生的,特別是約翰一書三章1節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且在其他地方似乎我們是聖靈的後裔:約翰福音三章5節:「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我們被稱為「從聖靈生的」,哥林多前書四章15節:「你們作師傅的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我的回答基於以下理由:
- 由於父的賞賜,祂將所有的恩典與關係都轉交給了子:約翰福音五章22節:「父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所以,「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馬太福音十一章25節。因此,使人活過來、生命以及一切都來自於子;父神在我們身上所做的一切,都是與主基督相關的;祂已將祂所有的權益與關係交給了基督:約翰福音十七章6節:「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本是神的兒子,但祂將他們交給了基督,因此我們與父神所有的關係都是透過子;祂是我們的父,正如祂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我們藉由子的愛而有份於父的愛:因為約翰福音一章12節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是基督賜給我們那權柄與特權。所以加拉太書四章5節:「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所以你們看見,透過父的賞賜,我們是基督的後裔。祂在我們身上不做任何事,也不承認我們,除非我們屬於子:因為,正如祂是基督的父,祂也是我們的父;作為祂的後裔,我們是為祂而生的神的兒子。
- 因為主基督為買贖他們並贏得我們作為祂的後裔,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1.] 祂為他們而死。基督,如同拉結,為了生產而死。祂為了生產而犧牲。你們是便雅憫,祂憂患的子民:約翰福音十二章24節:「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若非如此,便不會有。以撒在準備被獻上之前,並沒有關於繁衍與眾多後裔的應許。當本章先知論及基督的受苦後,祂接著說,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節:「你這不懷孕、不生養的,要歌唱;你這未曾經過產難的,要發聲歌唱,揚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這是耶和華說的。」基督活著使你們多結果子:希伯來書二章10節:「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神不願祂的誕生免於所有生產的命運與分擔;連基督也是在憂患中生產。
[2.] 因為祂差遣能力與功效來生養他們。
(1.) 祂預備了道,並以能力與功效祝福它;正如你們所見,彼得前書一章23節:「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在第25節你們看見是什麼道,即:「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以基督之名所傳的道,這道生了我們。因此,牧者被稱為基督手中的器皿,只要祂樂意祝福他們的努力。詩篇一一○篇3節說:「你從清晨的胎中,得你的甘露。」其含義是,信徒應當像天國之光初現時的晨露一樣,為基督而生:哥林多前書四章15節:「因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其他人只是訓蒙的師傅;祂是他們在基督裡的父。神預備了保姆與從屬的父母,將祂自己的榮耀傳遞給他們。這是藉由基督對他們的看顧與事奉的祝福。
(2.) 藉由祂的聖靈。是基督的聖靈使你們成為新造的人。祂的作工方式是為了榮耀基督。聖靈的功效就是基督的種子。因此,約翰一書三章9節論到從神生的,說:「神的種子存在他心裡。」聖靈的大能是我們成為新造之人的種子,提多書三章6節:「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真實的德能來自於藉由基督耶穌澆灌在我們身上的聖靈。所有新造的人都是藉由祂的道而生,藉由祂的聖靈而活化與甦醒,因此他們被稱為祂的後裔。
第三個理由是,凡在信徒身上所成就的一切,皆是為了在他們身上塑造基督的形象:加拉太書四章 19 節:「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歸正的工作,不過是在靈魂上烙印並描繪出基督的輪廓。正如羅馬書八章 29 節所言:「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conformed to the image of his Son)。」神定意要我們成為祂的後裔,因為新造的人最像祂。基督徒的行為被描述為「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馬書六章 5 節)。那些在靈魂中運行以治死罪、激發恩典的作為,就是一種栽種與塑造基督形象與樣式的過程;而我們所表現出的一切舉止,若藉著聖靈而行,不過是基督生命的彰顯。因此,種子、樣式、形狀與特徵,都是血緣關係的證據:兒女不過是父母的延續,並以新的樣貌呈現於世。
應用如下:
第一點,這是對世上漫不經心之人的勸誡。務要省察你們究竟是誰的後裔。世上有各樣的種子。
- 有些人僅在廣義上是神的受造物,除了藉著第一亞當之外,沒有其他身分。無知的人以為自己除了是神的受造物之外,別無其他身分。噢!要思想,你們的幸福在於你們藉著基督與神所建立的關係。你們將會發現,禱告或向神祈求的主要鼓勵,在於你們能來到祂面前稱祂為父。當你們能稱呼祂為父、為母時,神對你們而言是甘甜的。然而,悲哀的是,當人除了受造的身分外,對神再無其他名分,這是何等可悲的事!以賽亞書二十七章 11 節:「造他們的主必不憐恤他們,造成他們的主也不施恩給他們。」無知的人說,造他們的神必拯救他們。不;那樣的利益與對神的宣稱對你們毫無益處;造他們的主必不拯救他們;神將在以撒,即在基督裡,算為祂的後裔。以實瑪利的後裔身分並無特權可言。
- 有些人更糟,因著對神的道路懷有惡毒、苦毒與憤怒,他們被另一種相反的種子所佔據,即蛇的後裔:創世記三章 15 節:「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有一種種子充滿了對神的子民與道路的嫉妒與敵意:馬太福音三章 7 節稱之為「毒蛇的種類」,正是毒蛇的後代與種子。
- 還有聖潔的種子,黑暗的一切權勢都武裝起來攻擊他們:啟示錄十二章 17 節:「龍向婦人發怒,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那些在耶穌基督裡敬拜神的人,就是被世人所恨惡的,但他們卻是地的柱石,以賽亞書六章 13 節如是說。因此,務要省察你們是誰的後裔。若基督的靈沒有澆灌在你們身上,藉著道使你們重新塑造;若你們沒有越來越多地被塑造為耶穌基督的形象,你們就不是祂的種子。思想你們的根源是誰;你們的墮落就在於此。神不是與單獨的人打交道,而是與整個種子的共同根源與創始者打交道。亞當是一個失敗的根源,但基督卻不然。
第二點,這是對耶穌基督種子(即信徒)的勸勉。你們確實可以說,詩篇一百篇 3 節:「我們是他造的,也是屬他的;我們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場的羊。」你們是主所造的,因此也是主所保守的。耶穌基督的種子在祂裡面得蒙保守。基督的一切工作,都是神在基督耶穌裡所成就的工,以弗所書二章 10 節如是說。因此,要仰望祂。兒女的依靠在於父母,而你們的依靠在於基督的供應,因為你們的天父知道祂所造的是什麼。這裡有:
- 指引你們當仰望誰以獲得恩典的增長。這是自然的法則,萬物皆由其所從出的源頭來滋養。神藉著祂的靈,激發並活化祂的道來生養你們,並以此保守你們:彼得前書二章 2 節:「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
- 勸勉你們要效法耶穌基督。你們是祂的種子,因此這是一種效法祂的義務:兒女應當承載並彰顯父母的形象與樣式。基督將模仿視為血緣的證據:約翰福音八章 37 節:「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墮落的後代是祖先的恥辱。他們曾是神的兒女,來自古老的皇室家族,卻不配稱其出身,歷代志上四章 22 節:「約亞金、哥西巴的人,並約阿斯、撒拉弗,就是在摩押地掌權的,與雅述利利恆人。這都是古時記載的。」卑賤的權勢來自那些寧願為巴比倫王做卑賤苦役,也不願在聖殿中服事的人。當我們背離了家族古老的榮耀時,談論它又有何益?噢,要謹慎,不要成為耶穌基督的污點。你們來自高貴的種子,神的整個家族都以祂的名命名。以實瑪利也出自亞伯拉罕,但經上說:「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神不容許奴僕繼承這榮耀。淪為罪的奴隸,卻假裝是基督的兒女,必會招致被趕出去的結局。兒女若不墮落,必會持守父母的榮耀,並追隨祖先的腳步;因此,你們也必須藉著在神面前合宜的行事為人,顯明你們是從誰的腰間與生命而出。
第三點,這是安慰的話語。身為基督的種子是極大的安慰;因為:
- 思想你們所受的榮耀。藉此,你們對整個神性有了名分與宣稱:「他賜給你們權柄,作神的兒女。」身為基督的種子,你們屬於祂的看顧之下。正如古代某些皇帝讓他們的子女與他們共享尊榮,你們也與基督共享祂的一切特權:羅馬書八章 17 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我們的救主說,約翰福音二十章 17 節:「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彷彿你們與基督處於同等地位。因此希伯來書二章 11 節說:「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基督並不認為讓他們分享祂的榮耀與特權是祂的恥辱。
- 這種關係激發了情感。
[1.] 這激發了基督對基督徒的喜悅。正如父母的喜樂在於他們的後裔,基督的喜樂也在於你們的興旺與福祉。神使愛自然地向下流動,臨到從我們而出的人。基督被引為以賽亞的預表,希伯來書二章 13 節描述祂為自己的兒女歡喜:「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信徒是祂的喜樂與榮耀。看著聖徒的眾多,對基督而言是賞心悅目的景象;正如父親看見自己後代的繁衍:以賽亞書六十二章 4 節:「耶和華也必喜悅你。」基督為祂的種子歡喜。祂必看見自己的後裔被應許為一種特權,暗示這對基督而言將是一種喜樂。我們竟能成為基督的喜樂,這是何等的安慰!因此保羅說,腓立比書一章 8 節:「神可以給我作見證,我切切地想念你們眾人;這是耶穌基督的心腸(bowels of Jesus Christ)。」意即,正如耶穌基督的心腸切切地想念你們,我也以同樣的心腸想念你們。
[2.] 這激發了基督對你們的看顧。祂必看見祂的後裔;你們是祂的種子,因此祂必看顧你們。祂守望著這些偉大的誕生,使它們不致夭折;祂彷彿有義務確保我們一無所缺。祂所有的關懷都在於祂的種子:雅歌二章 17 節,基督在園中行走,看顧那些嫩果與葡萄,好親自照料它們。使徒說,人不看顧親屬,比不信的人還不好;這不僅是違背恩典,更是違背本性。基督對祂自己的種子必有更溫柔的眷顧。基督對彼得所說最深情的表達,就是餵養祂的羊羔,約翰福音二十一章 15 節。我們可以仰望祂的供應:以賽亞書四十九章 15 節:「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親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人可能會因放縱心靈而磨滅天性的情感,但基督絕不會忘記祂自己的種子:「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
現在我進入第二點。
教義:基督必看見祂的後裔,即藉著祂的道與聖靈,信徒必有增長。這指明了兩件事:
首先,基督的生命。許多人留下後裔卻未曾看見,因為他們在兒女成長並展現希望之前就被奪去了生命與安慰:但基督看見祂的後裔,意味著祂必活著看見祂的種子在各個時代中繁衍。
觀察一:基督的種子有一位活著的父:「他必看見他的後裔。」神的兒女絕不會成為孤兒。我們常說許多人的父母過早離世,因為他們還年幼,暴露在世上的危險與不確定中。但信徒絕不會被撇下為孤兒:約翰福音十四章 18 節:「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
那麼,應用如下:要積存這份安慰,雖然基督已經升天,離開了你們的視線,但祂仍看見祂的種子,祂活著為你們看顧。你們雖沒有祂肉身的同在,但你們有祂聖靈的同在來引導你們:約翰福音十六章 7 節:「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基督不會過早離世;祂肉身的缺席,在聖靈裡得到了豐盛的補償與彌補。這就是你們身為基督的種子,因基督的生命所獲得的安慰。
- 你們可以確信,你們始終是祂情感所關注的對象。看見事物對我們的影響,遠比單純的想像更強烈。想像力對心靈有很大的影響,但不如感官,如品嚐、看見等。正如你們在不潔的愛中所見:創世記三十九章 7 節,她「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吧」;馬太福音五章 28 節,淫念源於注視。同樣,在純潔的愛中,愛因對象的臨在而被點燃。你們可以在這些例子中辨識出本性的運作。正如在另一種情況下;當神要激發祂公義的憤怒時,經上說:「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這是按人的方式說的。這對人子耶穌基督而言是真實的,祂看著我們,看見我們的景況,就更體恤我們的軟弱,希伯來書四章 15 節。馬太福音十四章 14 節說,基督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基督的眼目將對象呈現在祂的憐憫之前;因此先知對基督說:以賽亞書六十三章 15 節:「求你從天上垂顧,從你聖潔榮耀的居所觀看。」基督必看見祂的種子;不僅是藉著想像知道他們的景況,更活著親自察看祂種子的個別需求:「亞伯拉罕雖然不認識我們」,但基督活著,看見祂種子的各種景況。
- 你們可以確信,祂有能力給予你們恆久且充足的供應。那些只留下遺產的父母,無法預防所有的風險。基督不僅留下遺產讓你們自謀生路,你們始終在祂的眼目與看顧之下:啟示錄二章 2 節:「我知道你的行為、勞碌、忍耐。」這就是基督憐憫她的基礎:祂永遠看見祂的種子。這是浪子的安慰,雖然他耗盡了一切,但他的父親仍然活著:路加福音十五章 17 節:「我父親有許多雇工,口糧有餘。」神不會給我們一筆恩典的資本就撇下我們不管;我們始終在祂的家中,在父的眼目與看顧之下。你們有一位永活的父,祂將恩典分賜給你們,並教導你們如何管理它而不致虧損。父親在世時,不會將一切完全交出;我們的資本由基督親自保管是最好的。
其次,「他必看見他的後裔」,指明了「種子」一詞所隱含的增長,這是一個不確定的數量:它代表了眾多,是值得看顧的種子。
觀察二:耶穌基督有豐盛的種子與眾多的後裔。在註釋中我已向你們展示,這是複數的,「他必看見他的後裔(seeds)」。這與「他必看見他兒女的兒女」相呼應。這是一種在多個世代中繁衍的種子。這顯明於對基督預表所作的應許中;例如:
- 對幾位族長,即以撒、雅各、大衛,他們的後裔是基督的影子:耶利米書三十二章 22 節:「天上的萬象不能數算,海邊的塵沙也不能斗量;我必照樣多加增我僕人大衛的後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那些被嫁接到基督身上,並成為祂君王與祭司的人,其數目將是巨大的。對亞伯拉罕也是如此:創世記二十八章 14 節:「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這主要指聖潔與屬靈的種子:創世記三十二章 12 節:「我必厚待你,使你的後裔如同海邊的沙,多得不可勝數。」巴蘭說,民數記二十三章 10 節:「誰能數點雅各的塵土?誰能計算以色列的四分之一?」這是指雅各繁衍的子孫;主要指外邦人中的以色列子孫,雖不排除其他人:何西阿書一章 10 節:「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這被使徒應用於外邦人的教會。
- 對教會:以賽亞書五十四章 1-2 節:「你這不懷孕、不生養的,要歌唱;你這未曾經過產難的,要發聲歌唱,揚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要擴張你帳幕之地,張大你居所的幔子,不要限止;要放長你的繩子,堅固你的橛子。」經上說,地將變得太小:以賽亞書四十九章 19 節:「地必因居民過多而顯得狹窄」;以賽亞書六十章 8 節:「那些飛來如雲、又如鴿子向窗戶飛回的是誰呢?」鴿子成群飛翔,甚至遮蔽了天空。
- 對基督;如本處經文,祂必看見祂的種子:詩篇二篇 8 節:「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啟示錄七章 9 節:「此後,我觀看,見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
應用一:不要因教會的稀少而灰心。人們說他們是少數,與全世界為敵:創世記十九章 9 節:「這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呢!」以利亞曾獨自熱心。不要灰心。一粒芥菜種必長成大樹,馬太福音十三章如是說。小群可以增長,以至於你們必須張大幔子,堅固橛子。從山中鑿出來的小石頭充滿了全地,但以理書二章 35 節如是說;約伯記八章 7 節:「你起初雖然微小,終久必甚發達。」
應用二:要等候並為其增長禱告,為外邦人的豐滿進來而禱告,羅馬書十一章 25 節。禱告聖所的水能流向東海與西海,撒迦利亞書十四章 8 節。
我們現在來到基督受苦的第二個果子:「他必延長年日」;意即,雖然祂死了,但祂生命的期限絕不會因此縮短;祂必永遠活著。有些人將此應用於前述基督的種子;彷彿意思是,祂必延長祂種子的年日。七十士譯本在翻譯時支持這種觀點,因為他們將此子句與前者連在一起:「他必看見他的種子長壽。」我承認結果是一樣的;因為如果基督長壽,我們也必長壽;我們的生命與榮耀懸繫於祂的生命與榮耀。但我認為這句話更明確且恰當地涉及基督自己。因此論點是:
教義:主耶穌基督的年日並未因祂的死而縮短,反而延長至永恆。
我無法給予你們完整的討論,因為我已在引用作為證明的那處經文上講述了許多: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8 節:「誰能述說他的世代?」意即,誰能計算祂的年歲與長度?理由是:
因為受苦之後,基督必歸回祂神性的榮耀:路加福音二十四章 26 節:「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祂必脫去卑微與死亡;這些事不能再轄制祂。祂歸回了其他一切榮耀,因此也歸回了不朽的榮耀。因此使徒論到我們的主基督說,提摩太前書六章 16 節:「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意即,相對於受造物而言。唯有祂擁有不朽,並能將其賜予,且存在於祂自己裡面;否則,我們在靈魂上雖是不朽的,但那僅是藉著祂的恩惠與應許,且因我們活在祂的生命中。那麼,你們看,理由在於基督擁有榮耀與不朽。
應用一:這對信徒而言是安慰:你們的救主永遠活著。身為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祂是永恆榮耀的;身為中保,祂藉著恩典與聖約獲得了永恆。這在多方面對你們有安慰;除了我之前所說的,請領受這些:
- 如果基督是永恆的,那麼祂的愛是永恆的,祂的看顧與憐憫是永恆的,祂的國度是永恆的:以賽亞書九章 6-7 節:「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基督裡的一切對你們而言都是延長的。正如你們現在所經歷的基督,祂將永遠如此。誠然,在我們的感知中,可能會有一些愛與恩典的撤回。正如約伯所說,約伯記三十章 21 節:「你變了心待我。」聖徒可能以為他們失去了神與恩典,這僅僅是因為他們感知上的軟弱;基督對受造物可能有不同的顯現,但祂的心對他們始終如一;就像孩子們,以為太陽只有在雲層破開顯出榮耀時才發光。基督裡有為你們預備的光,儘管你們無法透過覆蓋在你們靈魂上的黑暗看見它。
- 這是對抗我們一切仇敵的救助。是生命的短暫嗎?詩篇一百零二篇 11-12 節:「我的年日如日影偏斜;我也如草枯乾。惟你耶和華存到永遠。」或許你們正受到軟弱的攻擊,你們帶著一個病弱、殘破的身體,隨時準備掉進墳墓裡。這對你們是一種困擾:神在受造物中自然地放置了對不朽的渴望,他們生命的虛空與易逝對他們而言是一種困擾。但要思想,基督是長壽的,因此你們的榮耀不會被留在塵土中,神的聖者也不會被留在腐朽中。基督的生命並未因祂的死而縮短,反而延長了;你們這些在祂裡面有份的人也必如此。噢,要看見你們的生命因基督生命的延長而延長;因為正如身體活在靈魂的生命中,我們也必活在基督的生命中。看教會如何在各處汲取這份安慰:哈巴谷書一章 12 節:「耶和華我的神,我的聖者啊,你不是從亙古而有嗎?我們必不致死。」如果我們與那位永恆者有份,我們就不會滅亡:詩篇一百零二篇 27-28 節:「你的年數沒有窮盡。你僕人的子孫要長存;他們的後裔要堅立在你面前。」這被視為一個好的推論,如果神存留,聖徒也必存留:「你的年數沒有窮盡,因此他們的後裔要堅立。」這是何等的特權,本性上僅如一日的受造物,竟能將生命延長至造物主的長度!
- 這將在懷疑的時代、在苦難與暴力的日子裡支持並堅定心靈。你們的心隨時準備被擊敗,看見惡人的興旺;你們不知道危險會如何臨到你們。思想,主基督的年日是延長的;任憑他們如何興旺,祂必活得比他們更久。如果一個人知道宗教的利益將長久興旺,他會以此安慰自己。那麼,你們可以確信基督必看顧祂的教會:詩篇九篇 6-7 節:「仇敵到了盡頭;你拆毀了他們的城邑……但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他們的仇敵是必死的人,但基督永不死亡;祂的年日是延長的,但他們的年日卻是縮短的:詩篇五十五篇 23 節:「流人血、行詭詐的人必不活半世。」你們必看見基督仇敵的結局,卻永遠看不見基督生命的終結。唉!誰會懼怕他們?你們可以確信,當他們滅亡時,基督必存留:詩篇九十二篇 8-9 節:「惟你耶和華是至高,直到永遠。耶和華啊,你的仇敵都要滅亡;一切作孽的也要離散。」你們始終有一位永恆的神,與一位永恆的基督,祂必活在你們仇敵之後。
- 這是在失去外在享受時的安慰。唉!它們的本性是消逝的,即使是受造物中最榮耀的也是如此。諸天必如燒焦的卷軸:詩篇一百零二篇 26 節:「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如裡衣更換,天地就改變了。」但你們在一個更持久的安慰中有份,在一位年日延長的基督裡有份,儘管其他一切都在你們面前滅亡。
應用二:這是給世人的建議,首先,要與基督建立關係;祂的友誼將會持久。與祂結為朋友,你們就能確信祂會陪伴你們到底。這是基督關於善用財富的論點:「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路加福音十六章 9 節,即那些你們曾使之舒暢的人。與聖徒結交,但特別要與基督結交,這樣當其他事物失敗時,你們還有一位永恆的神站在你們身邊。基督是一位永不失敗的朋友。巴西萊將他的兒子推薦給大衛,撒母耳記下十九章 37 節;但大衛必須屈服於所有人的命運,被迫將他留給所羅門,列王紀上二章 7 節。噢,將你們的靈魂交託給基督,祂不會將它們留給別人。祂的年日是延長的,祂不屈服於受造物的命運。那麼,選擇祂吧。那些在你們的希望中欺騙你們(然後又無法幫助你們)的人,不是朋友,正如受造物所做的那樣。基督是一位能在最壞的時代站在你們身邊的朋友;祂必在天父面前承認你們。
- 祂必賜給你們長壽,這是受造物最大的渴望:詩篇三十四篇 12 節:「有何人喜好存活,愛慕長壽,得享美福呢?」有誰不渴望長壽呢?這就是它的意思:箴言三章 16 節:「她右手有長壽,左手有豐富尊榮。」長壽是智慧右手的祝福;這是耶穌基督的祝福。因此經上說,永生在子裡面:人有了子就有生命;祂的年日是延長的,祂也必將你們的年日延長至永恆。
在闡明了這句話最恰當的含義後,我現在進入後半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論點是,神的一切旨意與喜悅,必在耶穌基督手中亨通並產生果效。
理由:
- 因為祂是神所揀選的器皿,是祂旨意的特別僕人,因此在各處被稱為祂的僕人:以賽亞書四十二章 1 節:「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的。」祂身為中保是神的僕人,因此神必扶持祂,並在祂的工作中垂聽祂: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11 節:「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誠然,神的旨意與工作必在基督手中興旺。當神在受造物中興起任何特別的器皿來成就祂的喜悅時,他們都是成功的。尼布甲尼撒,僅是神旨意中較疏遠的僕人,是被順帶取來成就神旨意的人,他也是亨通的:耶利米書二十五章 9 節:「我必召北邊列國的眾族……並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他們帶到這地,攻擊這地的居民……使他們成為驚駭、嗤笑,並永遠的荒場。」瑪代人與波斯人也是如此,當被召去服事神的旨意時,他們是成功的:以賽亞書十三章 3 節:「我吩咐我所分別出來的人;我召了我的勇士,就是那矜誇我威嚴的人。」他們被分別出來做那工。旨意中最低微的僕人都不會失敗,那麼基督,神旨意中最被揀選的器皿,就更不會失敗了。
- 因為主基督具備了如此的資格,神的旨意必然在祂手中亨通。
[1.] 祂甘心樂意順服父神的旨意。對基督而言,只要是父的喜悅,就是足夠的動機:約翰福音四章 34 節:「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做成受造物的益處,與其說是神的喜悅,不如說是基督的喜悅。工作由甘心樂意的僕人來做效果最好;現在基督是甘心的。正如神賜下基督,基督也捨己為人而死。父的喜悅在於你們,子的喜悅也在於你們;因此這事絕不會失敗,箴言八章 31 節。基督被描述為父的智慧,在祂創造的地上歡喜,並以世人為樂。基督以人為樂;對祂而言,行善是一種喜悅。耶和華的喜悅在任何手中都會亨通,但在基督手中更是如此,因為這就是祂自己的喜悅。
[2.] 祂有能力且大有權能,因此祂必然能成就神的旨意:詩篇八十九篇 19 節:「我已把救助加在那有能者的身上。」這項工作託付給了一位大能的基督,祂能衝破阻礙、克服困難、移除障礙。唉!在所羅巴伯面前,沒有什麼山是算得了什麼的:歌羅西書一章 19 節:「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祂在成就這項工作上不缺任何東西,祂有萬物的豐盛與供應:歌羅西書二章 3 節:「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在基督裡可以找到取之不盡的恩典與知識寶庫;它是隱藏的,世人不容易看見,但那裡有豐富的恩典與充足的能力來成就神的一切旨意;但我們的軟弱以表象來衡量事物,直到神將我們帶入幔子之內,我們才能看見。
但你們會問,耶和華所喜悅的事是什麼?
我回答:這是神關於受造物益處的整個旨意;更特別地,為了開啟你們的心去察看某些情況,這些安慰在被引申為具體細節時效果最好。
- 有些是更普遍的,涉及人類的整體;因此耶和華的喜悅是,基督應從世上、從各族各國中聚集教會;然後賜給他們祂的律法;基督必會成就此事,儘管有暴君的憤怒與惡人的惡意:「眾海島必等候他的訓誨。」經上說,以賽亞書九章 7 節:「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耶和華已起誓,祂必維護祂對抗世上的一切企圖;福音必會得地並亨通。現在,看看基督的手在這些普遍的工作中是否失敗過:使徒行傳二章 4 節,一次講道就有三千人歸正;一位使徒從耶路撒冷傳福音直到伊利哩古,那是幾千英里的路程,羅馬書十五章 19 節。這些普遍的工作因耶和華的美意而亨通。
有些則更為特殊,例如罪人與神和好。這件事在基督手中必會興旺,因為這是神的喜悅:路加福音四章18節:「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歌羅西書一章20節:「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罪人的歸正乃是神的旨意:雅各書一章18節:「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理的道生了我們。」因此,不要懷疑;雖然可能會有挫折,但神的旨意是要你重生。受造之物的成聖亦然: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3節:「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這也是在基督手中必將興旺的旨意之一,即你在恩典狀態中的保守與持守:約翰福音六章39節:「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你可能會遭遇許多攻擊,但神定意要保守你。不僅如此,他的旨意是要使你得榮耀: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
應用:此處所用的每一個字,對信心而言是何等豐盛的鼓勵!
- 基督為你所做的一切工,都被稱為「喜悅」(chephets),即主的樂意。當我們知道某事是某人樂意給予我們的,我們便能更有信心地向他祈求。約押差遣提哥亞的婦人去勸說大衛王接回押沙龍,這對約押而言是一種鼓勵,因為這件事是王所喜悅的:撒母耳記下十四章1節:「洗魯雅的兒子約押,見王心裡想念押沙龍。」同樣,當我們察覺神的心意在某事上時,我們便能更好地催促他成就此事。在人與人之間,我們若去辦一件對方所喜悅的事,往往容易成功:詩篇三十五篇27節:「願那喜悅我公義得伸的,常歡呼說:當尊耶和華為大!耶和華喜悅他的僕人平安。」凡能使你得益處的事,都是主的喜悅;你的福祉是他的喜樂;不僅如此,對於那些尚未歸信的人,若他們能回轉並蒙受恩典,這也是主的喜悅。在禱告中也是如此,當你帶著這樣的祈求來到施恩座前;當你祈求那些與神心意相合的事時,你是在觸動神的慈心,因為這些事對他而言,正如對你們自己一樣是可喜悅的。我們在經文中兩次看到「喜悅」(chephets)一詞:耶和華定意(喜悅)將他壓傷;以及他的喜悅在於基督的受傷乃是為了我們的益處。
- 「必興旺」。這話帶有應許的性質;這是神與基督所立之約的一部分,為要解除你靈魂中的疑惑與恐懼;你可以去向他懇求:「主啊,這難道不是你所立的約嗎?你的喜悅必在基督手中興旺。這正是你的喜悅。」基督曾以此約懇求父神,因此你也可以這樣懇求:約翰福音十七章4、5節:「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告訴他,基督曾一絲不苟地遵守他的典章;你可以憑藉應許來祈求,雖然不能憑藉自己的行為;你可以憑藉基督的功德,雖然不能憑藉自己的功德。再看「必興旺」這句話,這意味著突破或穿透。唉!所有的困難都算不得什麼。它們不過是輪子上的蒼蠅,無法阻礙輪子的轉動。憤怒與抵擋無法阻礙基督教會的聚集。魔鬼、罪惡以及黑暗的所有權勢,都無法阻礙靈魂與基督的和好。主的旨意必將突破一切。死亡與墳墓都無法阻礙基督的榮耀。對於基督而言,大山算不得什麼。神的喜悅不會因困難而遲延;它能突破一切。
- 「在他手中」。我們的手會軟弱,甚至枯萎衰殘。為什麼憂慮會抓住人呢?因為他們想靠自己的手使神的旨意興旺,就像那些希望靠自己的誓願來治死罪惡的修士一樣,結果卻是「一事無成」(nihil videt prosperum):加拉太書二章20節:「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不在我們手中,而在基督手中。願我們的靈魂在感受到自身軟弱時,仰望他!基督的手是強而有力的手:約翰福音十章28節:「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羊在基督手中是安全的,特別是當被神扶持時:以賽亞書四十二章6節:「我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這不僅是指作為人的基督,更是指被神性大能所扶持的基督。作為人,他自己也曾受過痛苦與驚恐:詩篇八十九篇21節:「我的手必堅立他,我的膀臂也必堅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