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03 雅各書第三章|016_雅三16_嫉妒紛爭帶來擾亂

16節:在何處有嫉妒、紛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

他證明這種服務於嫉妒與紛爭的屬鬼魔智慧不可能是好的智慧,因為它產生了完全相反的結果;那智慧是為了聖潔與溫柔,而這智慧則是為了擾亂與褻瀆。這句話可以從公共或私人的角度來理解。

首先,從私人的角度;那麼其意為,在任何嫉妒與爭競作主的心中,也存在著巨大的混亂與邪惡;由此得出:

觀察:嫉妒與爭競的靈是不安與邪惡的靈。(1)它是不安與混亂的靈:「嫉妒是骨中的朽爛」;沒有什麼比這更擾亂心靈的了。他人的滿足與幸福成了我們的憂傷。嫉妒的人是他自己的亞干,是最糟糕的食人族,不僅擾亂,而且「吞吃自己的肉」(箴十一17)。(2)嫉妒的靈是邪惡的靈:沒有什麼邪惡是他們不會承擔與完成的;這是一種狂暴的激情,將人推向悲慘的困境。我們之前已列舉了它的果子。魔鬼在嫉妒與不滿上運作得最多:這樣的靈適合撒但的誘餌。那麼,留意它最初的萌動,當靈魂開始對他人的幸福與晉升感到酸楚時,就立刻制止它;你不知道魔鬼會把你帶到多遠。我們所擁有的罪的第一個例子是亞當的驕傲與該隱的嫉妒:第一個人因驕傲而毀滅,第二個人因嫉妒而墮落。整個世界,儘管當時空無一人,卻容不下兩個兄弟,只因其中一個被嫉妒。驕傲給了我們死亡的第一個代價,嫉妒給了我們死亡的第一個實例;前者是人類毀滅的母親,後者是接生婆。亞當是罪人,但該隱是殺人犯;嫉妒在那裡嚐到了血,從此便沉溺其中。該隱的嫉妒嚐到了亞伯的血,但掃羅的嫉妒渴求大衛的血,約押的嫉妒則在押尼珥與亞瑪撒的血中飽餐。即便法律的嚴厲限制它不至於流血,若不以傷害來餵養它,它便會枯萎。

其次,它可以從公共的角度來理解,即在這樣的人群中,若嫉妒與紛爭作主,就會有混亂、騷亂、煽動與各種放蕩。紛爭跟隨嫉妒,煽動跟隨紛爭,而各種邪惡都是煽動的果子。

觀察一:在有嫉妒與紛爭的地方,就會有騷亂與混亂。惡劣的情感與惡劣的觀點一樣具有分裂性。私慾是巨大的攪局者。一個嫉妒、驕傲的靈可以毀掉一個國家。那麼,看守你們的心;成為國家的瘟疫與禍害是可悲的事:若你們不想被烙上這樣的黑印,就治死你們卑劣的情感。我們也由此得知,宗教是公民和平的朋友;它不僅打擊生活中的混亂,也打擊心中的私慾,即紛爭的隱秘根源——嫉妒與驕傲。世界為何要恨它?它代表了一位「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的神(林前十四33)。它傳揚的是「和平的福音」(徒十36)。它建立了一種規定所有和平之道的智慧(來十二14;羅十二18)。它增加了敬虔人的數量,他們在任何群體中表現最好;治死私慾的靈是最和平的。驕傲、嫉妒、自私,將他人捲入混亂,他們動搖一切以服務自己的私慾與利益。

觀察二:透過混亂與爭競,各樣的壞事便氾濫。邪惡隨之獲得勇氣與膽量,且毫無節制地行動。這段經文在我們眼前應驗了;我們不需要別的註解,只需我們自己的經驗。嫉妒使我們彼此爭吵,而爭吵為一切放蕩打開了缺口。魔鬼在英國從未像這些不幸的分歧以來獲得如此豐收;一方以惡習敗壞國家,另一方以謬誤毒害它。基督確實獲得了一些地盤;但戰爭的渣滓何時才能被清除?通常情況就是這樣;在爭論中,法律沉默,宗教失去了敬畏,人們便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沒有什麼比經驗更能讓我們看到公共秩序與和平的好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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