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篇講道
主啊,願你的慈愛,就是你照你的話所應許的救恩,臨到我。——第 41 節
在這節經文中,你看到神的人正處於困境中,並懇求拯救。在這對神的禱告與呼求中,你可以觀察到:
- 一切的起因與泉源:你的慈愛。
- 所求的結果或事物:救恩。
- 他期待的憑據或根據:照你的話。
- 所求恩惠的有效應用:臨到我。
這節經文的總結可以歸納為這一點:
教義:神的救恩是祂慈愛的果子,並根據祂的話語有效地分賜與應用在祂的子民身上。救恩有兩種:暫時的與永恆的。
- 暫時的救恩是從暫時的危險中得拯救:出埃及記十四章 13 節:「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
- 永恆的救恩是從地獄與忿怒中得拯救,連同那被稱為永生的積極福分:希伯來書五章 9 節:「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這段經文適用於兩者,儘管可能主要指的是前者。
首先,我將其應用於暫時的救恩,或從患難中得拯救。在此觀察:
- 它的起因:「你的慈愛」。神的兒女經常陷入困境,以至於除了慈愛之外,沒有什麼能幫助他們脫困。所有的拯救都是慈愛憐憫我們苦難的果子,但有些拯救特別是慈愛赦免我們罪孽的果子。我將為你們提供一些關於危險與罪孽的特殊案例。
[1.] 在所有關於危險的案例中,顯現的是慈愛,部分是因為神用來感動祂自己的偉大論據,就是祂子民的苦難。這是祂偉大的論據:申命記三十二章 36 節:「耶和華見他百姓毫無能力,無論是困住的、自由的,都沒有存留,就必為他們伸冤(原文作:後悔)。」當祂看見他們所有的力量都喪失了,沒有任何防禦,反而暴露在那些想要傷害他們的人面前,成為獵物時。這是唯一的論據:詩篇七十九篇 8 節:「願你的慈悲快迎著我們,因為我們落到極低的地步。」當罪惡的子民成為荒廢的子民時,慈愛會向他們回轉。部分是因為當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幫助時,慈愛會出人意料地為我們找到方法。我們在自己身上完全絕望;神為我們找到了救濟的方法:詩篇五十七篇 3 節:「他必從天上發出慈愛和誠實,救我脫離那想吞我的人。」當我們在地上缺乏幫助時,信心會從天上尋求幫助,當我們無法決定任何能造福我們的事物時,慈愛會為我們選擇方法。在這些情況下,慈愛在危險中顯明了自己。
[2.] 在特殊情況下更為顯著,即當他們的罪明顯地將他們帶入這些困境時。許多患難是神直接之手的打擊,或是祂護理的普遍結果,允許人的惡意來試煉與操練我們;但有些是我們自己罪孽的適當結果。我們因愚昧而陷入困境,即便在那時,慈愛也為我們找到了一條出路。我們的罪可以說是藉由兩種方式將患難帶給我們:功過上(meritorie)與實質上(effective)。
(1.) 功過上,即當某種審判緊隨在某種先前的罪孽與挑釁之後;正如大衛,當他在烏利亞的事上得罪神時,參見詩篇第三篇標題:「大衛逃避他兒子押沙龍的時候作的詩」,以及前兩節:「耶和華啊,我的敵人何其增多!有許多人起來攻擊我。有許多人議論我說:他得不著神的幫助。」大衛被自己的臣民離棄,被他自己的兒子押沙龍趕出宮殿與王位。他暗中玷污了烏利亞的妻子,而他的妻妾在全以色列面前被玷污,他被迫四處流浪以求生存。神會讓所有目睹祂子民醜聞之罪的人看見,激怒祂的忿怒意味著什麼。看他如何抱怨,第 1 節:「耶和華啊,我的敵人何其增多!有許多人起來攻擊我。」你會在撒母耳記下十五章 12 節發現:「跟隨押沙龍的人民,勢力日大」;有一大群人反對他,其餘的人不敢支持他,他們的心在動搖。在另一個地方,撒母耳記下十七章 11 節,全以色列從但到別是巴都聚集到他那裡。當一切都反對他,而世人認為神也反對他時,大衛處於何等可憐的境地!因為接下來第 2 節說:「有許多人議論我說:他得不著神的幫助。」世人認為情況絕望,並侮辱他,認為神已經離棄了他;但他們將父性的管教誤認為報應性的公義。這是一種悲慘的境地;但大衛去尋求神來帶領他脫離;儘管他將這種審判招致自己身上,但他仍與神交涉以求救濟:在這種情況下,慈愛顯而易見。那深坑必然非常深,以至於恩典的線無法觸及底部。在試探面前,大衛維持了他對神的信心:參見第 3 節:「但你耶和華是我四圍的盾牌,是我的榮耀,又是叫我抬起頭來的。」神是他所有患難的對抗安慰。他處於危險中,神是他的盾牌;他的王國岌岌可危,神是他的榮耀;他處於憂傷與羞辱中,神會叫他抬起頭來;對無武裝者是盾牌,對蒙羞者是榮耀,對沮喪者是鼓勵者或叫他抬起頭來的。因此,當他的情況被認為絕望時,慈愛為他作工。
(2.) 實質上,當我們自己陷入網羅,並被自己虛榮的繩索所捆綁時:箴言五章 22 節:「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如繩索纏繞」;當我們在毒蛇的洞口玩耍,並給自己帶來災難時。有時神的兒女也犯過這種罪;他們是自己患難的起因;正如大衛,當他的不信驅使他前往迦特時,他在那裡生命受到威脅,並藉由偽裝逃脫:詩篇第三十四篇,標題為:「大衛在亞比米勒面前裝瘋,被他趕出去,就作這詩。」以及約西亞王讓自己捲入與法老尼哥的戰爭,以及其他類似的例子。那麼,如果他們得救了,那絕對是慈愛。
再者,請留意,這裡用的不是「憐憫」(mercy),而是「諸般憐憫」(mercies);此詞為複數形式。
[1.] 這是為了指出神這項屬性之豐盛與完美。神對貧窮受造物極其憐憫。請看神以多少種概念向我們彰顯祂的憐憫。對這些概念進行個別的默想,能使我們在信心中獲益;因為儘管它們表達的是同一件事,但每一個概念都能引發新的思想,使良心能更廣闊地觀照神的憐憫。這正是《雅歌》一章 3 節所說的「倒出神的名」:「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香膏若留在瓶中,其香氣遠不如倒出來時那般濃郁。神已宣告祂的名:《出埃及記》三十四章 6 節:「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神親自給了這樣的描述,聖徒也常以此為念:《詩篇》一百零三篇 8 節:「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約珥書》二章 13 節:「歸向耶和華你們的神;因為他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約拿書》四章 2 節:「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以及其他多處經文。神靈在此處詳盡列舉並堆疊關於憐憫的名號,目的何在?無非是為了幫助我們默想,並擴展我們對神憐憫的領悟。
(1.) 第一個概念是「憐憫」(mercy),這是一種屬性,使神傾向於恩待那些處於苦難中的人:這是神為了我們而取的名號;神的愛首先臨到祂自己。神愛祂自己,但祂對自己並無憐憫;憐憫是針對處於苦難中的受造物。公義尋求的是合適的對象;憐憫尋求的是合適的時機。公義看重的是應得的報應;憐憫看重的是所缺與所需。
(2.) 下一個概念是「恩典」(grace),這標示了神白白的恩惠,排除了受造物一方的任何作為。恩典是白白地(gratis)做成一切,即便沒有先前的債務、義務,或回報的指望,神也無法從中獲得任何增益。祂外在的動機是我們的苦難,內在的動機則是祂自己的恩典。從未犯罪的天使,其得救純粹出於恩典。曾經陷於苦難的人類,其得救不僅出於恩典,更出於憐憫。
(3.) 下一個概念是「恆久忍耐」(long-suffering)或「不輕易發怒」。主不會輕易被受造物的過犯或罪惡所勝。祂不僅憐憫我們的苦難(這是憐憫),且無條件地恩待我們(這是恩典),更對我們的軟弱恆久忍耐(這是緩於發怒)。顯然,祂極易被平息,卻難以被激怒去施行懲罰。世人往往易怒而難以憐憫,容易被點燃卻難以平息;但神卻恰恰相反。觀察神與人之間的差異是有益的。人無法瞬間造出什麼,卻能在瞬間將其毀滅。當人要製作某物時,往往費時甚久,正如蓋房子是一項漫長的工作;但拆毀並破壞它卻在頃刻之間。然而,神創造時迅速,毀滅時卻緩慢;祂在六日內創造了世界。若非祂要為我們立下萬事皆需勞作與秩序的典範,祂本可以在一瞬間完成。如今,據某些計算,世界已持續了六千多年之久。這就是祂的恆久忍耐。神忍耐我們當中有多少人長達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從孩提至白髮,從搖籃到墳墓!天使在犯罪時並未得到寬容,而是立即被拋入地獄。
(4.) 「慈愛與恩惠」(kindness and bounty);祂有豐盛的良善。神是良善的,且行良善;祂對受造物的給予是自由且豐滿的,正如太陽發出光芒,泉源湧出水流。由此,你們便明白為何「憐憫」要以複數形式表達。
[2.] 憐憫的頻率:《耶利米哀歌》三章 23 節:「每早晨,這都是新的」;意即,憐憫是更新的;那些關乎身體與靈魂的憐憫:不僅僅是一兩次施行拯救,而是每日赦免我們新犯的罪,並賜給祂悔改的兒女新的安慰。恩典的寶座每日敞開,而非像律法下的大祭司那樣一年一次(希伯來書四章 16 節)。金杖每日向我們伸出,泉源永遠敞開,既未堵塞,也未枯竭。神不設限期,而是常設聽證;我們每日皆可前來祈求赦免,並領取我們所需的安慰。
[3.] 我們因苦難與罪惡而產生的多樣需求;因此,不是「憐憫」,而是「諸般憐憫」才能對我們有益。我們犯的不是一項罪,而是許多罪;遭受的不是一種苦難,而是多種苦難;因此,我們需要諸般的憐憫。
(1.) 我們的苦難繁多,危險四面埋伏;因此,神的憐憫被形容為環繞我們:《詩篇》三十二篇 10 節:「但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無論試探與患難從哪一方發動攻擊,憐憫都隨時準備好進行防禦:「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詩篇三十四篇 19 節)。他們的苦難繁多,來自神的手、撒但的試探、邪惡世界的惡意;因此,「願你的憐憫臨到我」。
(2.) 我們的罪孽,即諸般的觸犯,從母腹中就有的過犯(以賽亞書四十八章 8 節)。在領受恩典之後,我們仍有過失;罪的毒素與邪惡依然殘留:《詩篇》五十一篇 1 節:「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這裡提到大罪,就需要大憐憫;多罪,就需要多憐憫。在那一樁罪行中,他犯了多少種罪?沒有什麼大罪是單獨發生的,一項邪惡的行為會引發另一項,如同鏈條的環扣:姦淫、流血;且這是一位君王所為,而他的職責本是懲罰他人的此類罪行。越是高於世人公義的制裁,就越容易落入神的審判。當時他已有許多妻妾。因匱乏而犯的罪,不如因放縱而犯的罪那樣可憎。他奪取了窮人唯一的一隻小羊羔,儘管他自己擁有許多羊群與牛群。這並非在激情中突然發生,而是在冷靜的血氣中,精心策劃機會,濫用烏利亞的單純與誠實,將其推向毀滅。烏利亞不回家休息的正直,本應成為大衛的警示。他卻使烏利亞醉酒;將約押捲入他罪惡的陰謀與結盟之中;許多人因攻打拉巴的行動而與烏利亞一同喪命。
[4.] 神要賜給我們的諸多恩惠,如食物、衣著、保護、事奉中的自由,以及最終的永生;因此,是「諸般憐憫」,這賜給了我們「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彼得後書一章 3 節)。
- 其果效:「你的救恩」,是在神的方式與神的條件下成就的。在暫時的安全中,我們必須等候神的救恩,即神所賜、神所允許的救恩。寧可受苦,也不要在其他條件下得救。許多人渴望脫離患難,卻想走自己的路,因而偏向彎曲的小徑。希伯來書十一章 35 節所提到的那些殉道者,「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在患難中忍受,在神未挪去重擔前,不藉由任何罪惡的方式自行卸下;否則我們就是越獄,是從窗戶逃出,而非從門走出去。只要神願意我們背負十字架,我們就必須背負。大衛說:「你的救恩。」
- 他所持的保證與根據:「照你的話」。神的憐憫必須按照應許的旨意來期待。那是如何呢?
[1.] 不可絕對期待任何暫時的祝福,因為神保留了在物質層面試煉與管教祂兒女的自由。聖約的理解必須包含「十字架」的例外,我們從中得到的暫時益處,僅限於對我們有益的部分:《詩篇》八十九篇 32、33 節:「我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神會使用醫治性的管教,儘管祂不會在他們身上滿足祂的公義。
[2.] 那些想要從應許中獲益的人,必須留意應許的條件。神的約是與祂的子民立的;這是一種相互的約定。許多人想要安慰;我們在神面前懇求安全的應許,卻忘記了對祂順服的承諾;正如以法蓮想要踹穀,卻不願打破土塊(何西阿書十章 11 節)。那裡有食物:《申命記》二十五章 4 節:「踹穀的牛,不可籠住牠的嘴。」我們關心自己的利益勝過神的榮耀。
[3.] 應許的話語呼喚信心與倚靠。無論神的護理顯得如何矛盾,神的話語必須支撐我們的心;在拯救臨到之前,它就像抵押品一樣。神的憐憫始終如一;祂的話語呼喚我們信靠。我們越是信靠並仰望祂的憐憫,對我們就越好:《詩篇》十三章 5 節:「但我倚靠你的慈愛;我的心因你的救恩快樂」;《詩篇》三十三篇 22 節:「耶和華啊,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向我們施行慈愛」;《詩篇》三十二篇 10 節:「但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當你將自己交託給祂時,你的權利就越發清晰。祂是一位憐憫的神,祂的話語說祂必眷顧那些敬畏祂的人。
[4.] 所有這些信靠都必須在禱告中運作;大衛如此行,話語也如此說:《詩篇》五十篇 15 節:「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耶利米書》二十九章 11、12 節:「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以西結書》三十六章 37 節:「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多如羊群。我要為這事向他們求問,給他們成就。」
- 有效的應用:「願你的憐憫也臨到我」。
[1.] 他懇求應用:「也臨到我」。神每日將祂的憐憫散佈在世上,大衛不願被排除在神的眷顧與蒙福的供應之外,也想分得一份。以掃的話在此處亦適用:《創世記》二十七章 38 節:「我父啊,你只有一個福嗎?求你也為我祝福,與我同祝福!」當大地充滿祂的慈愛時,要祈求你的一份。神是憐憫之父;祂不會因為賞賜而減少,正如太陽不會因為別人與我們一同享受光芒,自身的光就減少了。神不會因給予而耗損。
[2.] 他懇求有效的應用:「願你的憐憫臨到我」。道路雖被罪惡與困難堵塞,但憐憫能掃除一切,找到通往他的路,或開闢出一條路來。願它臨到我,意即,願它被成就或實現,正如《士師記》十三章 12 節所譯:「願你的話成就」;希伯來文意為「願它臨到」;此處意為願它臨到我,為了我的安慰與拯救。大衛在別處說,《詩篇》二十三篇 6 節:「慈愛和恩惠必隨著我」;跟隨他,在他漂流時找到他。同樣,《詩篇》一百一十六篇 12 節:「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儘管被罪惡與危險圍困,這些恩惠仍找到了他。由此我們看到如何為暫時的救恩向神懇求;我們必須使恩典,且唯有恩典,成為我們盼望的根據,並按照話語的旨意而行。
其次,關於它如何應用於永恆的救恩;那麼:
- 一切的根據是憐憫,即對受造物苦難的憐恤。主並非因為在罪人身上發現任何良善,或預見到任何良善而賜下恩典,因為祂發現其中並無良善,也預見不到任何非出於祂恩典果子的事物:《羅馬書》十一章 35 節:「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神以萬物之始為榮,正如河流的一切歸功於泉源,泉源卻不欠河流什麼;正如無人能先給祂,也無人能使祂獲益,因為祂一無所缺:《使徒行傳》十七章 25 節:「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反之,我們理應遭受相反的對待,被拋入外邊的黑暗中:《以西結書》三十六章 21、22 節:「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就是在你們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彼得前書》一章 3 節:「他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除非我們讚嘆憐憫的豐盛,否則我們對憐憫就沒有正確的認識:《以弗所書》二章 4 節:「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拯救一個貧窮的罪人,從始至終需要諸般的憐憫;他們天生的苦難極大:《以西結書》十六章 6 節:「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滾在血中,就對你說: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他們實際的罪孽繁多:《耶利米書》十四章 7 節:「我們的罪孽作見證告我們。」他們藉著基督得恢復的道路是奧秘的:《約翰福音》三章 16 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為滿足受損的公義所採取的途徑;其應用涉及諸般的憐憫。更新他們的本性:《提多書》三章 5 節:「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在試探中保守內在的恩典,在歸正後赦免許多罪:《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7 節:「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他廣行赦免」;《箴言》二十四章 16 節:「因為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賜給他們偉大永恆的美物:《猶大書》21 節:「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因此,從始至終,這一切不過是憐憫的連鎖。
- 其果效:救恩。這才真正配稱為救恩。在此之前我們只是部分得救,那時則是從一切邪惡中,從最大的邪惡——地獄中得救。在此之前我們雖得救,但仍可能再次受困。那時將不再有悲傷,當一切抵擋都被粉碎,神成為萬有之中的萬有,教會被呈現為從獅子口中奪回的獵物;一切舊事都已過去。
- 這救恩是照著話語施行。那麼,話語說什麼呢?當罪人悔改,他所犯的一切罪孽都必被遺忘。有人濫用憐憫,如《申命記》二十九章 19 節:「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裡仍是自福說:我雖然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我可以在罪中繼續,呼求神的憐憫,然後就沒事了。不;憐憫是按照話語為人的救恩而發出的;這些結論與恩典背道而馳:《猶大書》4 節:「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原則是真的,但結論是錯的。誠然,神是憐憫的,祂的憐憫沒有盡頭、沒有衡量、沒有堤岸、沒有底線;但綜觀整本聖經,憐憫只應許給悔改的人,以及那些藉著基督歸向神的人。按照話語、按照信心的類比來領受憐憫,這才是最強大的義務激勵:《詩篇》一百三十篇 5 節:「在你那裡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提多書》二章 11、12 節:「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虔誠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羅馬書》十二章 1 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這才是真實的神學。肉體設計了另一種教義。讓我們犯罪以顯明恩典,將神的憐憫當作肉體的枕頭,好讓他們在罪中安然入睡,甚至當作運走污穢的糞車。神是憐憫的,但只對那些視罪為重擔與苦難的人;神是緩於發怒的,但被激怒時仍會發怒:被濫用的忍耐會燃燒成憤怒,正如水流若被堵住源頭或河道,反而會以更猛烈的力量衝破。神有祂的憤怒之箭射向惡人。你們不可幻想一位全是蜂蜜、全是甜蜜的神;祂是「憐憫之父」,但祂也是「報應的神」:《詩篇》六十八篇 19-21 節:「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就是拯救我們的神,是應當稱頌的!神是為我們施行諸般救恩的神;人能脫離死亡是在乎主耶和華。但神要打破他仇敵的頭。」神的憐憫是廣大且白白的,只要人沒有因自己的不悔改而使自己失去資格。
- 我們必須懇求:(1.) 這些憐憫的應用:「也臨到我」:「我們聽說以色列王是仁慈的王」(列王紀上二十章 31 節)。現在我們想要親身感受它:《提摩太前書》一章 15 節:「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將我們自己納入應許的遮蔽下,從應許的後門進入;只要觸摸基督,就有能力從祂而出。那婦人從後頭摸祂的衣裳繸子;我們也必須尋求這種能力的應用。(2.) 有效的應用:「願它臨到我」。憐憫必須臨到我們,否則我們永遠無法臨到它,《彼得前書》一章 10 節。那臨到你們的恩典,即在耶穌基督顯現時所帶給你們的恩典,神的恩典被帶到我們的門口;我們不尋求它,它卻尋求我們。先知說,救恩已經發出,去尋找迷失的罪人:「智慧藉著使女發出呼叫,在城中至高處說:誰是愚蒙人,可以轉到這裡來」(箴言九章 3、4 節)。神將福音傳遍世界,向人提供祂的恩典;它會開闢出自己的道路。
應用。這裡有對貧窮受造物的鼓勵與指引,教導他們如何獲得神的憐憫以得安慰。
- 鼓勵。憐憫在神裡面成就一切;它是第一因,推動萬事運作。
[1.] 憐憫對神而言是自然的:《哥林多後書》一章 3 節:「憐憫之父」。神並非偶然地憐憫,而是出於本性;太陽發光、火燃燒、水流動,都不比神自然地施展憐憫更為自然。
[2.] 憐憫令祂喜悅:《彌迦書》七章 18 節:「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審判被稱為「祂的奇工」:《以賽亞書》二十八章 21 節:「耶和華必興起,像在毗拉心山;他必發怒,像在基遍谷,好作成他的工,就是非常之工;成就他的事,就是奇異之事。」懲罰性的行為是祂被迫而為的,但祂喜悅行善,正如純蜜自然滴落一般。
[3.] 憐憫在神裡面是豐盛的;祂有豐富的憐憫,豐盛的慈愛與誠實。你的罪就像火星掉進大海;它立刻被熄滅。你所有的罪在神憐憫的海洋中也是如此;海裡的水並不比神裡面的憐憫更多。
[4.] 這是神聖本性中最大的奇蹟。神裡面的一切都是奇妙的,尤其是祂赦免的憐憫。神伸展諸天如幔子,並不令人驚奇,因為祂是全能的;祂塑造大地或水域,並不令人驚奇,因為祂是大能的;祂區分時令,以眾星裝飾天空,以各式草木點綴大地,並不令人驚奇,因為祂是智慧的;祂為海洋設界,治理水域,並不令人驚奇,因為祂是萬有的主;祂造人為活物,並不令人驚奇,因為祂是生命的源頭;但祂能憐憫罪人,在無限公義的同時無限憐憫,這才是奇蹟。關於我們,神的屬性之間存在衝突,但「憐憫向審判誇勝」(雅各書二章 13 節);祂如此恩慈與謙卑,儘管祂的初約似乎束縛祂去毀滅我們;祂如此恨惡罪惡,卻又如此樂於赦免,赦免得如此頻繁,懲罰得如此稀少。
[5.] 祂是樂於分享的;祂的憐憫「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詩篇一百四十五篇 9 節)。沒有一個受造物不是靠神的憐憫而生存;祂愛人與牲畜(詩篇三十六篇 6 節);《提摩太前書》四章 10 節:「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全地充滿祂的慈愛:主啊,求你也向我顯明。「祂聽烏鴉的哀求。」
- 指引我們如何以破碎的心靈祈求。有兩個極端:自信與絕望。自信是索債,絕望則是關閉了憐憫的希望。驕傲的法利賽人誇耀他的行為(路加福音十八章 11 節)。該隱說(創世記四章 13 節):「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兩者之間的中道是悔改的稅吏:路加福音十八章 13 節:「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憐憫我這個罪人!」去尋求祂;在人看來最糟糕的藉口,在神面前卻是最好的理由。
「我懼怕的時候要倚靠你。」在順境與逆境中,我們都當倚靠神,並在一切境遇中以祂為我們的依靠:詩篇九十一篇九節:「你竟將至高者當作你的居所,將我的神當作你的避難所。」避難所是戰爭時退守與安全的處所,而居所則是和平時期我們安居之處。無論我們的境況如何,我們都必須倚靠神。當萬事亨通時,我們必須承認神是我們一切福分的源頭,我們所有的安慰皆出自祂的手,我們所持守的一切,全賴祂的憐憫與豐盛的護理。由於我們因罪而喪失了權利,加上這些外在的安慰並非恆久,且我們時刻需要祂護理的影響與扶持,因此我們的心必須不斷地操練去承認神,並承認祂在我們身上那施恩的手;如此,我們的心就不會被外在的安慰所誘惑,反而會因這些安慰而得著提升。事實上,在某些情況下,倚靠神而不倚靠外在手段,反而比倚靠手段更難。當有顯而易見的供應手段時,人心往往傾向於肉體的自信。良善的保羅曾陷於危險之中:哥林多後書一章九節:「我們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但在逆境中,當我們一無所有、處於低谷時,正是展現信心的時刻;無論我們的境況多麼艱難,信心的根基絕不會喪失:西番雅書三章十二節:「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民,他們必投靠耶和華的名。」世人總以為當一切順遂時,倚靠神是容易的;但事實上,他們倚靠的是別的事物;他們吃自己的食物,穿自己的衣裳,不過是掛著神的名義罷了。然而,當我們失去一切來自受造物的安慰與鼓勵時,就像大衛那樣,當他被撇下孤身一人時:「避難所無處可尋,無人眷顧我。耶和華啊,我曾向你哀求,我說:你是我的避難所,在活人之地,你是我的福分。」(詩篇一百四十二篇四、五節)。當人失敗時,神永不失敗;當財富飛走、世俗朋友離棄我們時,正是倚靠神的時候。護理的目的,就是要我們在受造物身上少得安慰,好讓我們在神裡面得著一切。我們當在一切事上倚靠神,正如我們在一切時候都當倚靠祂一樣,無論是屬世的還是屬靈的恩惠;因為神必不留下一樣好處不給我們。祂不僅應許賜給我們天國與來世的福樂,更應許在今生扶持我們,使我們「一生一世在祂面前,坦然無懼地事奉祂」(路加福音一章七十五節)。祂的護理關乎外在與內在的人,祂的應許亦然。一個完全的信徒在聖約中與神連結,無論身心靈,祂都會一併看顧。但所有的困難在於,我們該如何為屬世的供應而倚靠祂。
第一,我們絕不能強求神去供應我們私慾的滿足:詩篇七十八篇十八節:「他們心中試探神,憑自己所想的求食物。」肉體的私慾與盼望只會為我們自己招致麻煩。雖然神以祂的自由恩典與父愛,在祂的孩子還有工作要做時,供應他們舒適與必需之物,是祂的常規,但祂從未承諾要以某種特定的標準來供養我們,例如每年給我們多少錢、為我們的孩子預備多少產業,或是供應我們家庭的開銷。我們必須讓羊群的大牧者來選擇我們的草場,無論是貧瘠還是豐饒;凡想要倚靠神的人,若想將自己交託在祂的護理中,就必須確保心中除去貪婪的慾望,並以自己的分量為滿足:希伯來書十三章五節:「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我們若試圖調和神的應許與自己的私慾,並強求超過神所預定給我們的,只會讓自己的思想陷入網羅與困惑。
第二,同樣確定的是,我們不應對這些外在的供應感到不信與憂慮:馬太福音六章二十五節:「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因為即便我們沒有應許,神對祂所有受造物仍有一種普遍的恩慈與良善,這恩慈臨到最小的蟲子,裝飾百合花,餵養烏鴉與空中的飛鳥;而人類作為更高貴的受造物,當然可以期待在這普遍的恩慈中有份;更何況我們是在一個聖約之中,神已應許作我們的父,而屬世的福分也與其他福分一樣,被納入這聖約之內。難道祂會給敵人、給野獸與飛鳥供應,卻不給自己的兒女嗎?若有人餵養自己的狗與鷹,卻讓自己的孩子餓死,你會認為他是一個殘忍且違背天性的人;我們怎能不褻瀆神,而對祂懷有這種想法呢?
第三,正如我們一方面不應認為神會供應我們的私慾,另一方面也不應不信祂對必需品的看顧,我們也不能對屬世事物的特定結果抱持絕對的自信;因為這些並非絕對的應許,而是附帶了十字架的例外,且視神認為何者對我們有益而定。神在聖約中保留了彰顯祂公義與智慧的自由;祂的公義,在於管教祂犯罪的子民:詩篇八十九篇三十二節:「我必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世人將會知道,神並不容許祂自己的兒女犯罪。罪在他們身上與在別人身上一樣令神厭惡,甚至更甚;因此他們必感受到罪的苦果。祂智慧的自由:詩篇八十四篇十一節:「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篇三十四篇九、十節:「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當敬畏他,因敬畏他的一無所缺。少壯獅子還缺食忍餓,但尋求耶和華的,什麼好處都不缺。」他們可能會缺乏許多舒適,但絕不會缺乏任何「好處」。何謂「好處」,並非由我們的幻想決定,而是由神的智慧決定。因此,我們不能期待屬世的幸福能長久持有;固守一種虛假的盼望是非常危險的;撒但的狡詐多半顯露於此,牠利用我們的失望,將我們魯莽的自信轉化為網羅,引誘我們走向無神論與對真理的不信。
第四,我們在這些事上所操練的倚靠,在於將自己交託在神的大能中,並順服於神的旨意。祂大能到足以在祂的工作中保守我們,祂良善到我們不應為祂的旨意而煩惱,而應毫不猶豫地將一切交託給祂。若我們能讓心達到這種地步,將會減輕許多沉重的思想與煩惱的憂慮:彼得前書四章十九節:「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箴言十六章三節:「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將自己交在神的手中,信靠祂處理我們事務的結果,儘管我們不知道結局如何:歷代志上十九章十三節:「願耶和華憑祂的意旨而行。」提摩太前書四章十節:「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祂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因此,我們受到鼓勵,歡喜地繼續盡我們的本分。對神的信靠並非閒懶的期待或虔誠的怠惰,而是一種賦予我們事奉生命的倚靠,使我們能歡喜地前行,在祂指派我們走的道路上,心中沒有不安。律法保護那些在正路上行走的人,而非在歧路上的人:「祂必在你一切所行的路上保守你」:在正道中,而非在懸崖邊。否則,你就是試圖將神拉入你罪惡的同夥中,並「使祂因你的罪孽受勞苦」(以賽亞書四十三章二十四節)。在異教徒中,若有人從祭壇上拿燈去偷竊,使神的護理淪為魔鬼利益的僕役,必會受到雙重譴責:彼得前書四章十九節:「將自己靈魂交與神,一心為善。」神從未承諾要在魔鬼的事奉中保護我們。
二、且慢。屬肉體的人常以神的子民所信靠的對象來羞辱他們;當他們在患難中,神似乎暫時袖手旁觀時,當他們已為自己的罪謙卑己心,並照著神的話語尋求與神和好,且已充分斷奶、脫離肉體的依靠,並學會單單仰望神時,惡人終將發現自己對敬虔人的判斷是錯誤的,因為他曾將敬虔人的道路視為愚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