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篇講章 「我恨惡虛妄的意念,但你的律法為我所愛。」——第113節
在人裡面有兩種強大的影響性情感:愛與恨;前者用於選擇與追求,後者用於逃避與厭惡。恩典的偉大工作,就是將這兩種情感固定在正確的對象上。如果我們能將愛與恨擺正,我們在屬靈生命中就能做得很好。墮落的人不過是無罪狀態下之人的變位字;我們擁有同樣的情感,卻放錯了位置;我們愛那當恨的,恨那當愛的;我們的情感就像脫臼的肢體,不在其本位,彷彿手臂向後垂掛一般。如果人們知道如何安置他們的愛與恨,他們將會成為與現在截然不同的人。在經文中,大衛以身作則,教導我們該如何行。看他是如何安置他的愛與恨:「我恨惡虛妄的意念,但你的律法為我所愛。」愛是為神而造的,也是為所有屬神的事物而造的,如祂的律法、祂的典章、祂的形象等;但恨是為罪而造的。無論何種性質、何種程度的罪,都必須被恨惡。每一滴水都是水,每一點火星都是火;同樣,最小程度的罪也是罪。意念不過是部分的行動,是趨向行為的傾向,然而意念就是罪。在靈魂所有的運作中,世人認為一個人最不該為自己的意念感到困擾;在所有對律法的實際違背中,這些是最隱密的;因此我們認為意念是自由的,不受任何法庭審判。世上大多數的宗教不過是人的守規,因此我們任由意念流轉而不加厭惡或懊悔,因為它們不會使我們陷入羞恥或懲罰。
在人的眼中,這些是最輕微的罪,不過是部分的或半個行動。什麼!難道連一個意念閃過,我們都要對它負起良心的責任嗎?這真是令人難以忍受。再者,在所有的意念中,虛妄的意念最想逃避譴責。一個帶有明顯邪惡的意念,如謀殺或污穢的念頭,自然良心會武裝起來反對它;但我們認為虛妄的意念是不必計較的。噢!但大衛深知這些意念違背了神的律法,與其他意念一樣都是過犯,因此與他對神的愛是不相容的:「我恨惡虛妄的意念。」其次,他將愛傾注在律法上。人天生恨惡神作為立法者和審判者;他們無法恨惡神作為創造者和保存者;在那個形式下,他們並不恨惡神,但我們恨惡神的根源在於祂的律法:羅馬書八章7節:「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但現在,大衛說:「我愛你的律法;」我不怕它,而是愛它。我不僅遵守它,而且愛它。神的兒女會為神的命令以及祂的應許稱頌神;他承認神在律法的聖潔中,並將其視為神自身完美的一份副本與草圖;這是一條美好的律法;它與重生的心之間有一種契合,因此我愛你的律法。這兩者互為因果,他對律法的愛被提及,作為他恨惡虛妄意念的基礎。愛是靈魂的大輪,推動一切運轉。因此,因為愛律法,所以恨惡罪。凡對神律法有真正尊重的人,對任何與之相悖的事都會敏感,因為恨惡是整體的。哲學家告訴我們,恨惡是針對整個種類;正如哈曼恨惡末底改時,試圖毀滅所有的猶太人;當一個人恨惡罪時,他恨惡所有的罪,無論是在意念、言語、談吐中發現的,愛都不容許它存在。
那麼,我愛你的律法,因此我恨惡虛妄的意念;這意味著,雖然我無法完全將它們拒之門外,但我恨惡它們、抵擋它們、警惕它們,不容許它們在那裡立足。無需更多註解,要點如下:
教義:當我們恨惡虛妄的意念時,這是對神律法真誠之愛的標誌。
我之所以指出這一點,是因為一個人若不對自己的意念、時間負起良心的責任,並對最終的交帳有深刻體認,他就永遠不會真正變得嚴肅與嚴謹。對意念負責,是因為這標誌著他心繫對神律法的完全順服,好讓他能從靈魂深處順服它。對時間負責,是為了不讓時間在偉大的工作完成前就流逝。對交帳負責,是因為那日子不遠了;活在對最終交帳之適當意識中的基督徒,總是準備好與神算帳。這三者相輔相成。一個意識到自己將被召去算帳的人,會謹慎對待時間的運用;而一個謹慎對待時間的人,也會對自己的意念負起良心的責任。
- 略談意念的虛妄。
- 指出哪些罪最容易引發虛妄的意念。
- 敬虔之人為何要對自己的意念負起良心責任的理由。
首先,略談意念的虛妄。新約聖經用三個莊重的詞來表達「意念」: (1) λογισμοί,意指論辯,及其複合詞 διαλογισμοί,我們譯為「想像」。 (2) ἐνθυμήσεις,有時是 ἐνθυμήματα,意指「沉思」。 (3) νοήματα,我們譯為「意圖」。腐敗的糞堆透過這三種方式散發出意念:有時是透過我們虛妄的爭辯與推理,有時是透過沉思中的形象與表徵,有時是透過人心中的愚蠢發明與意圖。
- λογισμοί,即心思中屬肉體的論辯,屬於虛妄意念的範疇。如果我們更精細的理性去審視它們,會發現它們是多麼輕浮與虛妄!我們的推理通常是反對神的主權的:羅馬書九章20節:「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我們無法理解為何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成為罪人是公義的;為何神揀選一些人並賜予恩典,卻讓其他人留在腐敗中;為何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人想要脫離神,卻不願讓神擁有自由;因此,與這些推理和虛妄的論辯相反,聖經主張神的主權,馬太福音二十章15節顯示,祂可以隨意處置屬於祂自己的東西。正如反對神的權利與主權,也有許多反對神護理的奇怪論辯,在我們心中有許多焦慮的交戰與辯論;因此聖經注意到不信是如何透過意念運作的:馬太福音六章25節:「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等等;第27節:「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我們被內心許多懸而未決的運作與論辯所折磨,然而對神的一點點信靠就能省去許多這類虛妄的爭辯:箴言十六章3節:「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堅定。」他指出,缺乏對神、對祂的話語與護理的信靠,以及未能將一切交託給祂的安排,是導致意念中大量混亂與黑暗的原因,並滋生了這些反對神護理的悖逆推理。同樣,這也反對福音的真理。律法是自然的,憑其自身的光照進入人心,帶著明顯的確信;但福音卻被懷疑,帶著偏見被看待,被視為黃金夢與精心編造的寓言。我們內心對關於罪人藉基督得救的啟示有許多推理;因此使徒說,哥林多後書十章5節:「將各樣的計謀(imaginations,或譯:推理,λογισμοί),那些自高自大反對認識神的意念,一概攻破,使人順服基督。」接著是反對基督信仰的爭辯,如三一神的奧秘、基督的道成肉身;我們就像天使向童貞女馬利亞報喜時她所說的那樣:「這事怎麼能有呢?」同樣,我們對神設立的制度也有悖逆的推理:列王紀下五章12節:「大馬士革的亞巴拿河和法珥法河,豈不比以色列的一切水更好嗎?」我們傾向於說:為什麼是這樣?恩典的媒介看起來既愚拙又軟弱:哥林多前書一章19節:「神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同樣,我們在扭曲福音真理與聖經神聖原則以縱容私慾時,也會進行這類爭辯,如申命記二十九章19節;當我們在心中這樣推理:「即使我行事心裡剛硬,仍得平安;」我們不必那麼謹慎嚴格;神會慈悲的,祂會赦免一切:猶大書4節:「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將真理從其目的中扭曲,以縱容懶惰。觀察聖經中從同一原則引出的不同論辯是有益的。以這個原則為例:我們的時間短促,聖潔的人從中推論出什麼?哥林多前書七章29節:「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等等。因此,我們在運用這一切事物時,應當嚴謹、節制、清醒。現在,讓一個屬肉體的惡人運用這個原則,他會得出什麼推論?「我們吃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2節。再看另一個原則,「神的恩典帶來救恩」給貧窮的罪人,提多書二章12節。一個蒙恩的心是如何運作的?「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等等。噢!為了這位神,為了藉基督提供如此救恩的恩典,我們該做什麼?讓一個屬肉體的惡人運用這個原則,他會藉口犯罪以使恩典顯多:羅馬書六章1節:「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敬虔人的心中也有這類推理:撒母耳記下七章2節,大衛說:「看哪,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神的約櫃反在幔子裡。」神用祂的護理圍繞我,那又如何?我可以在此坐下休息,享受安逸與快樂,滿足感官的私慾嗎?不;他不是這樣推理的,而是:為了那位為我做了這麼多事的神,我該做什麼?現在看看那些被擄歸回後不敬虔的猶太人,他們是如何推理的:哈該書一章2節:「建造耶和華殿的時候尚未來到;」神殿的事無所謂。這是主的手,讓以利去處理吧:撒母耳記上三章18節:「這是耶和華,願他憑自己的意旨而行;」他從中得出順服的忍耐。噢!主權的神會走祂自己的路,受造物不可埋怨、發牢騷,並建立一個反護理的體系來對抗祂。但現在,那個屬肉體的惡人說,列王紀下六章33節:「這災禍是從耶和華來的,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他埋怨、煩躁,變得不耐煩。所羅門告訴我們,箴言二十六章9節:「愚昧人講箴言,好像荊棘刺入醉漢的手。」荊棘是他們縫紉的工具;當一個醉漢該操作針線時,他卻刺傷了自己;愚昧人口中的箴言也是如此:屬肉體的心用宗教最神聖的原則刺傷了自己。
- 第二類虛妄的意念是 ἐνθυμήσεις,即沉思;在這裡請注意,我們意念的虛妄表現在:
[1.] 它們的滑溜與不穩定。我們在瞬間從一個對象跳到另一個對象,我們的意念看起來像互不相識的陌生人,像那些「遊行各處的猶太人」,使徒行傳十九章13節;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他們居無定所且頻繁遷徙。傳道書六章9節:「眼睛所看的,比心裡妄想的倒好;」原文意為靈魂的奔波;通常我們有一個遊蕩的靈魂,在這裡那裡漫遊,且都在一瞬間;特別是當我們從事聖事,如聽道、禱告、默想時,這種遊蕩的瘋狂尤為明顯。看到從良善到合法,從合法到罪惡,那種不相干、突如其來的偏離是多麼奇怪,當我們在神面前時,心卻背離了祂;當一個人把身體帶到神面前,他的心卻轉回去了。這些虛妄的意念在盡本分時追逐並糾纏我們,以至於我們將硫磺混入香中(這是格列高利的譬喻),即使在我們向神禱告與聖潔的祈求中也是如此。 [2.] 我們沉思的無益與愚蠢。我們的意念專注於瑣事與輕浮的事物,既無益於自己,也無益於他人:箴言十章20節:「惡人的心被藐視;」他們所有的辯論、構想、沉思都毫無價值。「義人的舌乃似高銀;」但他們所有的意念都被幼稚的虛榮與愚蠢的構想所佔據:箴言二十四章9節:「愚妄人的思念乃是罪;」不僅是邪惡的思念,更是愚蠢的思念。意念是靈魂的長子,是心思直接的產物,然而我們卻將它們浪費在每一件瑣事上。整天跟隨人們,記錄他們的意念。噢!他們所意識到的所有沉思中,充滿了何等的瘋狂與愚蠢!詩篇九十四篇11節:「耶和華知道人的意念是虛妄的。」如果我們像神那樣判斷,所有的意念、推理、心思的論辯,如果被寫在一張表上,我們可以在底部寫上:這是總結,除了虛妄,別無他物。 [3.] 我們意念的屬肉體與情慾:腓立比書三章19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思考世俗的事,如何在這裡變得偉大、提升自己,對我們來說是多麼甜美!這種屬肉體的心對我們來說是非常自然的。我們處於自己的領域,帶著極大的興趣與甜美思考這些事;這使我們的心歡喜:但當我們開始思考良善的事時,我們立刻感到疲倦,將意念花在這些事上是非常乏味的。良善的事像閃電一樣臨到我們,轉瞬即逝,但我們卻能自由地將意念花在屬肉體的事上。這些屬肉體的沉思是由屬肉體的慾望或屬肉體的喜悅所激發的;有時是由對世俗事物的慾望所激發,於是他們形成對所希望事物的形象與假設;正如信心在敬虔人心中運作,形成對那幸福時刻的形象與假設,那時他們將被聚集到神與所有聖徒那裡,並在祂的同在中歡喜。他有信心,「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這向他呈現了他的盼望。同樣,屬肉體的人夢想著升遷、財富、榮譽、虛榮的掌聲;他們在尋找自己的盼望,他們派遣意念作為靈魂的使者,去預支他們所期待的那些屬肉體事物的滿足感。有時它們被屬肉體的喜悅所僱用,當我們沉思的事物被享受時。人們在任何屬肉體享受中所獲得的滿足,當我們沉思自己的價值與卓越時,這也是虛妄的一部分;正如那位王,但以理書四章30節:「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嗎?」人們每天花時間敬拜自我的偶像,沉溺並凝視自己的卓越與成就、智慧與才華:哈巴谷書一章15節:「他們用網捕了,就歡喜快樂。」或者,沉溺於自己的產業,在心中對話,正如路加福音十二章13節所說:「靈魂哪,你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之用,」等等。 [4.] 藉由它們的褻瀆與明顯的污穢。當人們被罪所佔據,以至於在心中演練罪,透過報復、私慾或任何其他事物來幻想罪並從中取樂,正如一個不潔的人在自己心中搭建舞台:彼得後書二章14節:「滿眼是淫色,」或淫婦;他們的幻想在於女人的美貌,他們的靈魂沉溺於其中。
- 第三件事是 νοήματα,即意圖。人心中有許多意圖與屬肉體的發明,聖經對此有所記錄;例如:
[1.] 當人們在判斷中藉由屬肉體的手段進行謀劃與辯論,而不順服神時:雅各書四章8節:「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藉由虛妄的意念,他們考慮屬肉體的計劃,如何不經過悔改、謙卑與順服神,而藉由人為手段或罪惡的權宜之計來擺脫審判,而不顧神的許可與准許:以賽亞書九章10節,當他們處境惡劣時,他們希望改善它:「磚牆塌了,我們卻要鑿石頭建築;桑樹砍了,我們卻要換香柏木。」我們的處境很糟,但我們可以將其改善。 [2.] 當人們將時間完全花在實現他們屬肉體的目的上;正如那人,路加福音十二章18節:「我要拆了我的倉房,另蓋更大的,」等等。當他們將寶貴的意念犧牲給他們的利益與私慾,並為滿足屬肉體的本性而奔波,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或者 [3.] 當人們的設計顯然是邪惡的,並傾向於傷害他人時:箴言十六章30節:「閉眼籌劃乖僻的事,咬著嘴唇成就惡謀。」閉眼與咬嘴唇是沉思與默想之人的姿勢與姿態:彌迦書二章1節:「禍哉!那些在床上圖謀罪孽,造作奸惡的;」當人們試圖紡織與編織罪惡的網,並以最大的隱秘進行他們的罪惡時。簡而言之,這就是對我們意念虛妄的一點體會。
其次,哪些罪最常佔據並佔用我們的意念?我回答:
- 不潔。投機性的邪惡為行動鋪路:「他心裡已經犯姦淫了,」馬太福音五章28節。我們透過意念污染自己,這通常是罪運作的方式。
- 報復。酒久放會變酸;同樣,當我們沉溺於不滿時,它們會轉變為報復:箴言十四章17節:「輕易發怒的,行事愚妄;設立詭計的,被人恨惡。」輕易發怒的人是愚昧人;但當一個人不僅憤怒而且惡毒時,這會促使他進行邪惡的謀劃;當他醞釀憤怒時,他就是徹底的愚昧人。報復的意圖對屬肉體的本性來說是最甜美與愉快的:箴言十六章14節:「心中乖僻;他不斷圖謀惡事。」當人們充滿報復與惡毒的意念時。
- 嫉妒。這是一種以心靈為食的罪,撒母耳記上十八章9節。婦女們唱的歌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這在掃羅心中盤旋,因此他恨惡大衛。嫉妒是一種邪惡的疾病,住在心中,主要透過意念表現出來。
- 驕傲。無論是慾望中的驕傲還是心思中的驕傲,無論是虛榮還是自負;這是用虛妄的耳語來款待我們的心:因此說,路加福音一章51節:「他叫心裡妄想的人被趕散了。」驕傲的人充滿了想像。
- 貪婪,這不過是虛妄的沉思與心靈的操練:彼得後書二章14節:「心中習慣了貪婪。」它在敬拜神的時候將心引開:以西結書三十三章31節:「他們的心跟隨貪婪。」
- 不信,這是另一種通常佔據我們意念的事,是對神護理的干擾性衝動。
第三,我們應當在什麼基礎上對自己的意念負起良心責任?
- 因為它們是違背神律法的不規則行為。詩篇十九篇7節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神的律法與人的律法在此不同。世上最強大統治者的命令,只能規範行為,因為那是他們唯一能審查的;但神的律法觸及內心人的運作,並將我們的意念歸於對神的順服;因為神在心與良心中設有法庭,祂鑒察並試驗肺腑,從遠處知道我們所有的意念,因此為我們的意念立法是祂的權柄。
- 神已宣告了許多對它們的不悅。魔鬼被逐出天堂的罪,就是一種意念的罪,一種狂妄的意念,可能是反對神至高尊嚴的。祂對人的審判如此之大,以至於祂不僅注意外在行為,更注意內在意念;因此,創世記六章5節,祂因人心意念的想像而威脅舊世界。我們看溪流,但神看泉源。行為對人來說是可恨的,因為它們容易被察覺;所以耶利米書六章19節:「我要使災禍臨到這百姓,就是他們意念的結果,因為他們不聽從我的言語,至於我的律法,他們也厭棄了。」不僅如此,在末日神的審判中,當神來審判世界時,經上說:「隱藏在黑暗中的事,神都要照出來,」哥林多前書四章5節。人們內心的辯論、謀劃、推理與意念,都將被帶入審判。
- 要對意念負起良心責任,因為在所有的罪中,意念是最值得注意的,原因如下:
[1.] 就主體而言。它們是人最高部分——心思的罪,這是靈魂的引導部分。靈魂較低部分的錯誤與不規則,不如我們所受薰陶與引導的謀劃、辯論、推理與原則那樣重要:羅馬書八章7節:「體貼肉體的心,是與神為仇。」那本該成為人引導者的智慧,卻使他陷入對抗。如果僅僅是感官慾望的過錯,那還不算什麼。 [2.] 就其本質而言。它們是靈魂直接的產物,是原始腐敗的長子。心靈的自由行動比遙遠的言語與行為更能揭示其本性。一個人可以透過意念被認識,但透過言語與行為則不然,因為言語與行為可能受到次要目的以及恐懼與羞恥的約束。人們可能說不出他們想說的話,做不出他們想做的事,但卻能想出他們想出的意念。為了討好他人,一個人可以約束自己的舌頭,做一些不情願的行為,或者宣稱與自己意念相反的觀點;但內心的意念,作為靈魂直接的誕生,非常能揭示一個人的本性。由此,你可以對自己的靈魂做出最好的衡量。敬虔的人充滿敬虔的意念,惡人充滿邪惡的意念:箴言十二章5節:「義人的意念是公平;惡人的計謀是詭詐。」我們最能透過意念來判斷自己,因為它們是心思最純粹的產物,也是最不受約束的:以賽亞書三十二章8節:「高明的人謀劃高明的事。」不潔的人在謀劃不潔的事,屬世的人總是與自己談論建造、種植、貿易;這些事佔據了他的心思。你無法透過六七英里外溪流的流向來判斷泉源;它可能在流經的河道中受到污染;但在泉源湧出的地方,你可以判斷其品質,是甜水還是苦水:同樣,你無法透過遙遠的、可能有次要目的介入的事物來判斷靈魂:馬太福音十五章19節:「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惡念首先出現;其他事物也來自心,但沒有那麼直接;因此,意念如此重要,我們應當對它們負起良心責任。 [3.] 它們因其種類而重要,這裡是所有邪惡的根源。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理性受造物所做的每一個深思熟慮的行為,都暗示了某種先前的意念,每一個試探都是透過某種介入的意念而固定在心上的。在罪被形成、產生並成為完全的罪之前,有沉思,這就像是靈魂的孵化,或是在試探上坐窩:以賽亞書五十九章4節:「他們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心思在罪上坐窩。正是意念將心與對象聯繫在一起。首先人們思考,然後他們愛,然後他們實踐。敲擊鋼鐵與燧石會使火星飛出;同樣,當理解力透過懷孕的意念、透過灌輸來敲擊意志時,這會激發情感。這些是吹旺靈魂中那些潛在罪惡火星的風箱;因此,如果你想對行為負起良心責任,你就應該對意念負起良心責任。當我們不照顧自己的意念時,想要在改革中做任何事,是最大的輕率。看,當神勸告我們歸向祂時,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祂說:「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我們砍掉樹枝卻讓樹根存活,這是徒勞的。如果我們要離棄自己的道路,我們必須首先離棄自己的意念。當某些禽鳥困擾一個人時,他問該如何擺脫它們?回答是:必須摧毀巢穴,並且必須在蛋中將它們壓碎。所以,這是壓碎蛋的最好方法,就是將巴比倫的嬰孩摔在磐石上。耶利米書四章14節暗示了這一點:「耶路撒冷啊,你當洗去心中的惡,使你可以得救。惡念在你裡面存留到幾時呢?」洗去你的心,從那裡開始。應用於外在部分的藥物不會有任何好處,除非內在被潔淨與清除;因此,直到靈魂從這些邪惡的意念中被潔淨與清除,外在的改革將毫無意義。 [4.] 它們在數量上是重要的,它們是靈魂無數的行為,以賽亞書五十七章20節。大海總是在翻騰,所以人心總是在拋出污泥與污穢:創世記六章5節:「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我們裡面有一個鑄幣廠,總是朝著邪惡的方向運作。這是一種使我們謙卑的方法。主知道我們最好的意念也不過是虛妄的;這正是那在神的紀念冊中增加帳目,使我們更讚嘆祂恩典豐富的原因,直到最後。「讓他離棄自己的意念,」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那又如何?「我必廣行赦免。」當然,如果意念是罪,神不僅必須赦免,而且必須廣行赦免。
第一,這能使我們眾人,從始至終,包括我們當中最優秀的人,都降卑下來。虛浮的心思緊緊黏附著我們。噢,無論我們走到哪裡,有多少肉體的情慾思想在糾纏我們!當你在街上來來往往時,你的心思在想些什麼?那些常見的虛浮念頭,我們應當銘記在心。難道我們沒有一位神、一位基督可以思想嗎?難道沒有甘甜寶貴的應許、天堂與榮耀,以及我們靈魂的大事可以思量嗎?然而,我們竟用這些糠秕來填滿心思!我們每天都在思想各種玩具與瑣事,磨碎的盡是糠秕而非麥子。噢!我們寧可將心思花在各種虛浮的事上,也不願歸給神!稍微退修、收斂心神,去思想神、基督與天堂,對我們而言竟是如此煩悶;但我們卻容許多少虛浮進入心中!如果我們的心被翻轉過來,我們所有的思想都像在神面前一樣,赤露敞開在眾人眼前,我們將會是何等可憎的受造物!難道我們對偉大的神毫無敬畏嗎?主知道我們的心;祂知道我們有過多的思想,多到不知如何處理,祂也知道我們不願將這些心思運用在祂身上,以及那些能引導我們與祂相交的事物上。這些思想在特定的時間顯得更加嚴重,例如在主日,因為那時我們不可「辦自己的私事」(賽五十八13);基督徒在那時應當將自己分別出來,單單歸給神。不僅如此,我們虛浮的心在履行神聖職責時也會顯露出來;一個人無法專心禱告,因為虛浮的思想總會攪擾他,當他聽道時,這些念頭更是在他周圍亂竄;我們就像獵犬一樣,東奔西跑!是的,我們應當因著自己邪惡的思想,那些抵擋神存在、悖逆的思想而降卑自己:詩篇十四篇1節:「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雖然我們睜開眼,受造物就立刻向我們顯明神,無論我們向上看或向下看,都在呼喚我們,但我們是如何發洩這些念頭的呢?如果沒有神,我們就可以隨心所欲地生活,不受任何約束與限制。我們心中會湧現抵擋福音真理的思想,彷彿福音不過是編造的寓言;我們會有抵擋神律法純全性的思想,認為不必如此嚴謹,認為那只是迂腐的愚行,認為即便不悔改、不信靠、不留心救恩之工,我們也能過得很好。是的,我們甚至會有違背自然律的思想,那些污穢、不潔的念頭,玷污並染黑了心靈。至於屬世的思想,我們在默想自己在世上將獲得的尊榮、地位與偉大時,是多麼自然啊!肉體的情慾思想是如何糾纏我們,這不僅是在我們處於天然狀態時,即便在蒙恩之後亦然!那些認為這些思想不是罪(儘管意志並未同意)的基督徒,是誤入歧途了。我承認,有些思想是撒但投射到我們心中的,但若不抵擋、不拒絕,反而去珍視、滋養它們,它們就成了我們自己的;雖然它們是撒但所生的孩子,可能像基督受試探時那樣,是被注入的思想;但如果我們接納了這些事物,就像有人將雜草扔過牆頭,這罪不在園丁,而在那個嫉妒的人;但如果園丁任由雜草躺在那裡並紮根,那就是園丁的錯了。
第二,我們愛神的律法嗎?我們是否立志完全順服神的旨意?我們是否渴望用心靈事奉祂?證據就在這裡。我們恨惡虛浮的思想嗎?我們無法完全免除它們,但它們是否成了你的重擔?神的兒女雖然恨惡這些思想,卻仍受其困擾。
- 我們是否給予它們容身之處?耶利米書四章23節:「虛浮的意念在你心裡存留到幾時呢?」它們可能會衝進一顆蒙恩的心,但不會在那裡安歇。惡人也可能有好的念頭,但他們不給予容身之處;他們只是隨手抓取,隨即丟棄,而不以任何屬靈真理為食;惡人偶爾會對美善的事物致意,但他們的心並不居住在其中。
- 你們是否對這些思想存有良心?它們是否使你感到懊悔、警惕、謹慎,並頻繁地向神尋求赦免與恩典?使徒行傳八章22節:「禱告主,或者你心裡的意念可得赦免。」你是否像對待其他罪一樣,為這些思想感到謙卑?因為這些思想觸犯了神的靈,它們是在祂居住的地方——主要是心中——孕育出來的。聖靈因此擔憂,這是否讓你感到不安?
第三,這催促我們必須看顧自己的思想。思想落在神話語的審判之下(來四12)。思想在神眼中是可憎的:「惡人的思想為耶和華所憎惡」(箴十五26)。正如神恨惡它們,祂也洞悉這一切,這是祂的特權,能向人指出他的心思;祂從遠處知道我們的意念(詩一三九2)。當我們行走、禱告、從事職業時,我們有什麼思想,什麼進來,什麼出去;沒有一個思想是神不留意的,神必會就我們的思想與我們算帳。
- 更懇切地尋求重生的原則(羅八5)。隨從肉體的人,將智慧用在肉體的事上,他們為肉體籌謀,體貼肉體的事;而隨從聖靈的人,體貼神的事,體貼屬靈的事。我們必須被聖靈更新。土地自然會長出雜草,卻不會自己長出花朵;同樣,我們的心天然會長出虛浮的思想,但必須經過耕耘與修剪。我們必須在心思的靈裡更新。沒有什麼比「我們必須看顧自己的思想」這一點,更能顯明重生的必要性了。道德的約束或許能防止生活的放縱,或規範外在的人。如果罪僅僅存在於言語和行為中,人類的法律和法令就足夠了,我們不需要其他紀律就能進入天堂。世上有極好的法律來約束人的言行,因為這些是人可以察覺的;但若一個人僅僅按照人的法律行善,他的良善就太狹隘了,不足以達到神的標準。神所設立的審判,其獨特之處就在於能將思想納入管轄。要留意,讓你的內心湧流出聖潔的思想。
- 累積健全的知識。人的心思總是在運作,如果沒有用美善的事物來餵養與供應,它就會運作在邪惡與虛浮的事上。如果沒有充足的美善事物來操練自己,靈魂必然會耗費在虛浮的思想中。如今,豐富的知識能供應並產生素材。當我們的肺腑在夜間教導我們時,這是件好事(詩十六7),在黑夜的黑暗與寂靜中;當我們脫離了所有的交際、書籍、世俗工作與感官的干擾,靈魂獨處並進行運作時,那時便能汲取知識,讓我們的肺腑教導我們。但人們缺乏聖潔的思想,因此被迫向虛浮妥協:申命記六章6、7節:「要繫在心上。」然後呢?「你躺下、起來的時候,都要談論。」也就是說,當你一醒來,在還未接收外在的影像之前,人就應當與自己的靈魂談論當天事奉的途徑。言語與思想都是由心中的豐盛所餵養的。思想不過是「心靈的言語」(verba mentis),而言語不過是表達出來的思想。因此,如果一個人希望在躺下與坐起時,這些事物都能在場,那麼這些話語就必須存在他心裡。人必須心中有好的寶藏,才能從寶藏中取出新舊的東西來(太十三52)。當心思成為真理的倉庫時,他在任何場合都能隨時取用。口袋裡銀子多過銅板的人,取出銀子的次數自然多過銅板;同樣,心中儲存神聖真理、充滿對主知識的人,他的心思會更多地運作在這些事上,並常從心中的寶藏裡取出美善的事物。
- 讓自己更習慣於聖潔的默想。必須有時間來收緊發條,將我們的心舉向神(詩廿五1)。若缺乏這一點,當人的心思被遺棄在隨機狀態,從未嚴肅地操練默想神聖真理時,心思鬆散混亂也就不足為奇了;參見本篇詩篇第99節。
- 以神為首:詩篇一三九篇18節:「我醒的時候,仍和你同在。」大衛說。我們一醒來,心就應當在天上;我們應當在夜間將心交託給神,以便在早晨醒來時能發現心與神同在。在思想其他事物之前,我們欠神理性的初熟果子,因為每一天不過是我們生命中較小的圓圈。在世俗事物侵擾我們之前,我們應當以神為首。用神聖同在的思想來調味你的心;這是使敬畏神的心整日存留在我們身上的方法;這也是對那些在睡眠中度過的時光的一種補償,因為那時我們沒有表現出對神絲毫的感恩,所以醒來後應當再次運用我們的理性;當我們清醒時,我們應當思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