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0 節:你的言語極其精煉,所以你的僕人喜愛它。
這節經文有三件事:
- 神話語的卓越性:你的言語極其精煉。
- 大衛對它的尊重:你的僕人喜愛它。
- 兩者之間的聯繫,在於推論連詞「所以」。
- 神話語的卓越性:「你的言語極其精煉」。我們翻譯為「極其精煉」的詞,意指在火中試煉並提煉過;七十士譯本讀作 πεπυρωμένον λόγιόν σου σφόδρα,你的言語被火煉過;你可以看見它在詩篇十二章 6 節的解釋:「耶和華的言語是純淨的言語,如同銀子在泥爐中煉過七次。」這表達可能意味著兩件事:(1)神話語無誤的確定性;(2)精確的純潔。
[1.] 神話語無誤的確定性,正如金子在火中存留,而渣滓被燒盡。虛妄的念頭在患難時不能安慰我們,但神的話語,越是經過試煉,你越會發現它的卓越。應許與我們一樣,在深重的患難中受到試煉;但當它如此時,它將被證明是最確定的。在舊譯本中,它是:你的言語被證明是最精煉的:詩篇十八章 30 節:「神的道是試煉過的;凡投靠他的,他作他們的盾牌。」所以箴言三十章 5 節:「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精煉的;投靠他的,他作他們的盾牌。」正如純金在火中不受損失,應許在受到試煉時也不受損失,而是在我們最大的患難中成為我們的依靠。
[2.] 它標誌著神話語的精確完美。在經過多次提煉的銀金中沒有渣滓,所以神的話語中沒有缺陷。
- 這是大衛對神話語的尊重;他以第三人稱談論自己,說:「你的僕人喜愛它」。神的兒女喜愛神的話語,以及它所規定的責任與順服,以至於有效地跟隨它;那才是愛,除此之外別無其他。
- 這是他喜愛它的原因,「所以我喜愛它」,因為它是精煉的。惡人因這個原因恨惡並輕視它:神的話語如此精煉,以至於搜查他們的良心,因此他們無法忍受:「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馬書八章 7 節)。但聖徒反而擁抱它:惡人希望它不那麼嚴格,好讓它能遷就他們的轉變;但神的兒女因這個原因喜愛它。
教義:神的兒女在神的話語中看見如此的純潔,因此他們極其珍視並喜愛它。
這一點將由四個考量來證實:
- 神的話語是純潔的。
- 這純潔的話語必須被我們所愛與尊重。
- 我們不僅必須愛神的話語,還必須明白為什麼我們愛它。
- 在我們愛神話語的所有根據與理由中,這是最高貴與卓越的,即因其純潔而愛它。
對於第一點,神的話語是純潔的,是的,正如文中以最高級表達的那樣,它是極其精煉的,這將在兩個方面顯現:它本身是純潔的,並且它使我們純潔。
- 它本身是純潔的,因為它是一條神聖的準則,適合神賜予、我們接受,精確地包含了人的全部責任。我們不需要在別處尋求通往真正幸福的指引:詩篇十九章 8 節:「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正如金屬提煉去除了所有渣滓,這裡沒有絲毫錯誤、愚昧或虛假的混合,沒有絲毫腐敗或瑕疵,不像所有其他人類編纂的書籍。所有其他著作都像煤炭之於太陽一樣,遠不及聖經。這本聖書的全部藝術與設計是為了提升屬靈與屬天的生命,而不是為了稍微修飾我們與人交往的外在舉止,而是為了帶領我們進入與神的團契與相通,並指引我們以神聖的原則、神聖的方式、神聖的目的去做一切事。這瓶香膏中沒有死蒼蠅,沒有軟弱與不完美的瑕疵;它留下了作者明顯的印記,是神自己那精確聖潔的副本。
- 神的話語極其精煉,因為如果我們勤奮地關注它,它能使我們純潔:詩篇一一九篇 9 節:「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經文並未說,少年人用什麼引導他的行為;彷彿他還在選擇,或像一張白紙,對任何印象都無所謂。而是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人的心自然是一個罪惡的污水坑,他喜歡在泥潭中打滾,就像豬在泥沼中一樣;他沾染了老亞當的氣味與痕跡。那麼,有沒有辦法使他的心與行為潔淨呢?有的,如果他願意接受神的勸告,並按照神的話語指引他的生命。一個正處於私慾熱度與力量中的少年人,他可以被醫治與潔淨。基督禱告說(約翰福音十七章 17 節):「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這工作是神的,但祂藉由真理或在話語中啟示的旨意來完成。祂為這種人類的教導方式保留了聖靈的能力。道德講座或許能使一個人改變生活,但改變他心的是神的話語:祂的靈與祂的話語同行。所以約翰福音十五章 3 節:「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話語是潔淨罪人並除去他們罪惡的工具。但話語如何使我們純潔呢?作為聖靈指定的工具,以及作為適合這種目的的工具。
[1.] 它是聖靈將要運作的指定工具:彼得前書一章 22 節:「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藉著聖靈。」是基督的靈大有能力地運作,但卻是在真理中並藉由真理:祂藉由自己的媒介運作,祂不會將祂的幫助與其他事物結合。我想說的總結是:神理當給祂的受造物一條準則,否則他們怎能知道祂的旨意?然後,祂理當藉由聖靈的伴隨運作,使祂的準則高於所有其他教義,從而尊榮祂的準則,使這成為其神聖權威恆久真實的證明。話語的功效是其真實性的保證。
[2.] 它是為此目的而便利的工具,因為神所有的制度中都有智慧。看見斧頭的人會說,這是一件用來砍伐的工具;所以看見聖經的人必然會說,這是一種潔淨的媒介。話語比世上任何其他工具、媒介或教義,在道德上更適合作用於人的心。現在,話語之所以能如此便利地服務於此目的,是因為有(1)如此純潔的誡命;(2)如此純潔的榜樣;(3)如此巨大的純潔幫助;(4)巨大的純潔鼓勵;(5)如此巨大的恐怖來勸阻人們遠離罪惡。
(1)有純潔的誡命,闡明了那蒙神喜悅的純潔本質;因此,一方面,它們有助於使我們為自己的天然污穢感到謙卑;因為 verum est index sui et obliqui,真理顯明自身,也揭示錯誤(雅各書一章 34 節)。這是一種如此純潔的教義,以至於它向人展示了他天然的面貌,並發現了靈魂的污點。另一方面,藉由這些誡命與教義,我們被敦促並命令去尋求正確構成的真正純潔與聖潔:提摩太前書一章 5 節:「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話語告訴我們,神要被事奉,且祂要以一顆純潔的心被事奉。整個律法作為福音準則的正確目的與範圍,是愛神與愛人,源於一顆真誠與更新的心,以及一顆正確知曉神旨意的無虧良心,與無偽的信心,領悟神在基督我們救贖主中對我們的恩典。因此你看,對我們要求的不僅是善行,還有良好的原則與目的。
使徒告訴我們,律法的功用(ἔργον νόμου)寫在人的心裡(羅馬書二章 14 節)。天然的良心會注意到一些粗魯的行為,敦促一些外在的順從與責任的表現;但神的話語不僅注意到行為,還注意到心的架構;不僅注意到罪,還注意到私慾。如果世上有什麼工具適合做一件事,那就是話語適合使人純潔與聖潔。簡而言之,話語要求心與生命的純潔。我們應當心裡純潔:馬太福音五章 8 節:「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生命純潔:「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詩篇一一九篇 1 節)。你在一個地方兩者兼有:雅各書四章 8 節:「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兩者都必須被潔淨,心與手皆然。但我們必須先從心開始。心是那流出生命一切污穢的污染源:馬太福音十五章 19 節:「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等等。除非心被潔淨,否則潔淨外表是徒勞的;因此聖經敦促我們洗去心中的惡(耶利米書四章 14 節)。這就是困難所在。醫治外在的傷口比止住內在的出血更容易;而原因在於內部。除非心被潔淨,否則外表的純潔在神眼中是可憎的;防止我們言行中的混亂比潔淨我們的心更容易;因此聖經主要呼籲你們從心中清除罪惡(馬太福音二十三章 26-27 節)。因此,神話語的偉大設計,也是它所致力於的,是使心潔淨;正如以利沙想要治癒水的苦澀時,將鹽撒入泉源,神的話語也尋求潔淨人的心,它所有的勸導、辯論與懇求都趨向於此。
(二)這裡有純全的榜樣與典範。我們因低劣的榜樣而跌倒,看見他人鬆懈、隨便,自己也變得鬆懈、隨便;因此,聖經始終要使我們在自己的缺失中保持謙卑,不滿足於目前的程度,總是竭力爭戰,向著標竿直跑:它向我們提出了各樣的榜樣。它提出了神的榜樣:彼得前書一章十五節:「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神在祂一切的道路上是聖潔的,在祂一切的作為上是公義的;我們也當如此。聖經催促我們要像基督那樣聖潔:約翰一書三章三節:「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雖然要達到完全的等同是不可能的,但應當有某種相稱的效法。神的聖潔是本質上的、不變的、無限的:祂愛自己,達到祂所能被愛的極致。祂的本質與祂的存在,與祂的聖潔是同一的。我們的聖潔是一種附加的品質。神的聖潔好比純金的器皿,其本質與光澤是一體的;但我們的聖潔好比鍍金的瓦器,本質是一回事,表面的塗層又是另一回事。然而,這神與基督必須時刻在我們眼前;我們必須像祂那樣聖潔;我們必須在聖潔上不斷增長。我們必須進入一種恆常的聖潔狀態。神與我們之間、基督與我們之間,必須有某種程度的相稱;頭與肢體必須是渾然一體的。瞄準星星的人,會比瞄準灌木叢的人射得更遠;同樣,效法神的人,會比效法像他自己那樣有罪的受造物的人,更加聖潔。不僅如此,聖經還提出了聖徒的榜樣,希伯來書六章十二節。我們需要各樣的榜樣。正如我們需要崇高而榮耀的榜樣,使我們不至於安於任何低微的純潔程度與起步;我們也需要較低微的榜樣,使我們不至於灰心,認為那是不可能的。因此,神的聖徒被呈現在我們面前,他們是與我們有同樣性情、同樣自然利益的男女,而我們與他們領受的是同樣的恩典;通往天堂的路是一條被踩踏出來的道路;你可以看見在你之前聖徒的腳蹤。
(三)聖經為純潔提供了極大的幫助。基督死是為了替我們買贖它:以弗所書五章二十七節:「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藉著道,用水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神已應許將這清潔的心賜給尋求它的人,並承諾賜下祂所要求的: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神已將此應許給了某人,為何不應許給你呢?你與任何人一樣,都有資格領受這應許;如果神沒有排除你,你為何要將自己關在所賜的恩典之外呢?
(四)聖經中對於純潔者所應許的獎賞,有極好的鼓勵與動機。拉克坦提烏斯(Lactantius)論到外邦人時說:「他們感受不到美德的力量,因為他們不知道美德的獎賞。」聖經在這類論證中有巨大的力量。看看聖經是如何談論這些應許的;它們是如此偉大、如此純潔,並且在所附帶的條件與資格上是如此明確地具有約束力。它們是如此偉大,哥林多後書七章一節:「既有這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接著是如此純潔:約翰一書三章三節:「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經文並非僅僅說「他有指望」,而是說「凡向他有這指望的」。這不是土耳其式的樂園,而是一種無罪的狀態;不是一種讓我們沉溺於一切感官享樂的狀態,而是以見神的面為滿足,並變得像祂。天堂不僅要被視為一個幸福的地方,更是一種與神相似的狀態。再者,這些應許在所附帶的條件與資格上,是如此眾多且明確地具有約束力。看看神的話語對純潔說了什麼,如果我們想要享受神的恩惠,並讓祂以我們為善:詩篇七十三篇一節:「神實在恩待以色列,就是清心的人。」誰是神要恩待的人?是以色列。但並非所有從以色列生的都是以色列人;而是那些良心被基督的寶血洗淨,並在心靈與生活中追求清潔聖潔的人,他們才是神的以色列。無論這裡發生什麼事,無論時代多麼喧囂動盪,神總會恩待祂的以色列。如果我們想要祂的恩惠實際顯明,如果我們想要神向我們發光,我們就必須追求純潔:詩篇十八篇二十六節:「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神對待人,正如人對待神。任何程度的純潔都不會沒有獎賞;聖潔地使用受造物是他們的特權:提多書一章十五節:「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對於惡人,凡物都是污穢的,他們在祝福中帶著咒詛;但對於純潔的人,這些祝福是被合法享用的,並對他們成聖,他們領受每一項暫時的恩慈,都視為聖約的祝福。我們希望在事奉中被悅納嗎?箴言十五章二十六節:「惡人的謀算,為耶和華所憎惡;良言,乃為純淨。」惡人的思想與言語為耶和華所憎惡,但聖徒的思想與言語卻是祂的喜悅。神先看重人,然後才看重他的事奉;所以我們若要事奉被主悅納,就必須心裡純潔。再者,純潔的人是那些將被神榮耀地使用的人:提摩太後書二章二十一節:「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此外,被潔淨的人適合領受並持守真道:提摩太提摩太前書三章九節:「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沒有人能像清心的人那樣,如此有益地領受真道並如此熱切地持守它。珍貴的酒不會裝入發霉、污穢的器皿中;若裝入,它會立刻變質損壞。讓一個人沉溺於任何世俗的情慾,他很快就會失去所領受的一切良善感悟。再者,唯有純潔的人才能正確禱告:西番雅書三章九節:「那時,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好求告耶和華的名」;提摩太前書二章八節:「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不生氣,也不疑惑」;希伯來書十章二十二節:「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那時,我們就能帶著安慰來到神面前,確信必蒙垂聽。再者,如果我們想要永遠幸福,誰能見神呢?馬太福音五章八節:「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你會在詩篇二十四篇三至四節看到這個問題:「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他的聖所?」第三節回答了這個問題:「就是手潔心清的人。」我們必須省察自己的光景,因為並非所有有形的教會成員都能得救;唯有純潔聖潔的人才能看見並享受神。污穢的狗與不潔的豬,不得進入新耶路撒冷。
(五)這裡有可怕的威脅;真道無法容忍被拒絕;它要求在任何條件下都要聖潔與純潔;這裡既有向我們恐懼訴求的,也有向我們希望訴求的。有時神的話語以失去幸福來威脅:希伯來書十二章十四節:「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如果僅僅如此,這就足以使我們戰兢(被關在主的同在之外!),如果我們能正確地思考這一點。但是,噢!當真道威脅說靈魂將失去見神的面,若假設靈魂依然存續,那可憐的受造物將會是何等悲慘!這足以壓垮我們,因為我們將永遠無法進入神所在的地方:啟示錄二十一章二十七節:「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但我們聽說有蟲是不死的,有無底的坑,有永不熄滅的火,有永無止境且無安息的刑罰。神將會說:「我本想潔淨你們,但你們不肯。」提到這些事,誰的心不戰兢呢?噢!現在你看見真道是何等純潔了。
第二個考量,這純潔的真道必須被我們珍視、尊重與愛慕。在此我將向你們說明愛真道是什麼意思,以及為什麼要愛它。
- 愛真道是什麼意思。
[1.] 消極方面。 (一)這不是一種外在的領受,或對聖經作為神的話語的一種隨便承認。許多屬肉體的人可能會這樣領受,或者說是不反對它:他們領受神的話語,不是基於任何神聖的見證與聖靈的明證,而是基於人的權威與信譽、他們所處國家的實踐與告白、世俗政權的命令,或是教會的傳統。這就是大多數人對真道的信心與愛的真實寫照,因此他們從未感受到它的能力。當真道作為聖靈的明證而來時,它才帶著能力,哥林多前書二章四節;人的輕信無法產生對神話語的真愛。 (二)這種愛不是對純潔與聖潔的一種單純贊同;許多人贊同他們從未選擇與跟隨的事物。在教會面前,沒有人會卑劣到認為聖潔不是好事,認為嚴謹不是值得稱讚的。馬可福音六章二十節:希律敬畏約翰。聖潔有一種卓越性,即使在它未被擁抱的地方,它也能贏得尊重。純潔是神威嚴的一種折射,因此它是令人敬畏的。在它未被愛慕的地方,它在惡人心中激發了一種敬畏的尊重。自然良心在某種程度上向神的形象致敬,並傾向於使人對聖潔有好的看法,並對它表現出某種尊重。 (三)這不是一種衝動或激情的喜悅;有些人當真道臨到他們時,他們可能會被觸動一下;這不是一種可被控制、或容易被其他愛所克服的愛:約翰福音五章四十四節:「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正如希律一時以約翰的光為樂,馬可福音六章二十節,他喜愛約翰的講道,但他更愛他的希羅底;因此約翰的頭就被砍下了!他所擁有的愛,是可以被更高的愛所控制的。除非我們如此沉迷於真道,以至於它勝過一切相反的傾向,否則我們就不愛真道。無論是感官享樂、驕傲還是貪婪,它們都會拋棄真道的統治:約翰福音八章三十七節:「我的道在你們心裡沒有地步」;它沒有沉入他們的心中,以致在生活中結出果子。
[2.] 積極方面,那是什麼呢? (一)這是一種使我們在智慧的門口守候的愛,在一切場合諮詢真道,閱讀它、聽它、默想它,視其為成聖的偉大工具。你會把它當作你的謀士,詩篇一一九篇二十四節。我們所愛的,我們會經常思考,並在其中操練我們的心思:詩篇第一篇二節:「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噢,很少有人這樣愛真道!很少有人因為真道中的純潔與聖潔而閱讀並喜愛聖經。他們閱讀它是為了爭辯,或是為了知道奧祕,或是為了能夠提出論點;但作為使我們純潔與屬天的事物,誰這樣愛它們呢?作為警告我們罪惡、激勵我們追求恩典與愛神的事物,誰這樣愛它們呢?詩篇十九篇十至十一節:「你的言語比蜜甘甜」,因為「藉著這些,你的僕人受警戒」。當我們因這個理由而愛真道時,我們才是真正愛它。 (二)當我們謹慎不違背它,或不做任何違背其旨意的事時,我們就是愛真道。我們被吩咐要保護誡命如同眼中的瞳人,箴言七章二節。眼睛是嬌嫩的,一點灰塵就會受傷。噢,要小心不要冒犯神的話語!害怕冒犯是愛的一種確據與果效。所以,愛神的人,他敬畏誡命:箴言十三章十三節:「藐視訓言的,自取滅亡;敬畏誡命的,必得善報。」惡人對誡命毫不在意,不理會真道說什麼,而是按照自己意志的傾向行事。那些為了最小的誘惑就背棄誡命的人,對神的話語沒有真愛。但現在,敬虔的人是敬畏誡命的人;他害怕做任何違背神明確旨意的事。如果一條誡命擋在他的路上,就如同天使拿著拔出的刀擋在他的路上,正如天使拿著拔出的刀擋在巴蘭的路上:他們寧願全世界都反對他們,也不願真道反對他們,以賽亞書六十六章二節。這種對神話語的敬畏,是我們愛它的良好證據。 (三)當我們為了神的榮耀與我們自己的救恩,歡喜且樂意地去行它所要求的事時,我們就被稱為愛真道:這就是愛;因為真愛不僅是概念上的,更是實踐上的:約翰一書二章四節:「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我們對神的愛,藉著我們對祂的順服而顯明;同樣,我們對真道的愛,也藉著我們對它的順服而顯明。因此,當我們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樂意且勤奮地遵守它時,我們就是真誠地愛真道:羅馬書六章十七節:「你們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看哪,正如對弟兄有一種冷淡的愛,當我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穿得暖,吃得飽」;同樣,也有一種虛假的愛,止於言語,而不止於行動;這就像一個人希望用錢幣的聲音來償還債務,卻關上錢包而不打開;用好話來推卸責任是同樣荒謬的。 (四)這是一種紮根的愛。屬肉體的人可能會有情感上的波動,被這純潔的教義稍微觸動,但他很快就會失去興致;他沒有被它改變,他對神與聖潔的事物沒有恆久的愛:加拉太書四章十八節:「在善事上,總要熱心」;堅持到底,並始終對神的話語保持熱切的尊重。這就是愛它,將真道嫁接到敗壞本性的樹幹上,雅各書一章二十一節。它不是綁在上面的東西,而是嫁接到靈魂裡的;它在心中有地步。
- 讓我告訴你們為什麼。
[1.] 對真道的這種愛是必要的,因為沒有這種愛,我們就不能被神悅納;不情願與被迫的事奉,在祂面前是不蒙悅納的: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一至三節:「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如果一個人有再多的卓越之處,如果他為神花費財產、生命與一切,卻沒有對神及其道路的這種真誠的愛,一切都歸於無有。神不以事奉的排場來衡量人,而是以他們在事奉中內心的情感來衡量;祂不需要這事奉,祂看的是心。人只要工作被完成,無論是自願還是被迫,都會感到高興,因為他需要奴隸的勞動;但他看不透奴隸的心;但神不需要我們,祂看的是我們是否把心給了祂。所以,如果我們沒有愛,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虛空。 [2.] 沒有這種愛,你的工作對你來說將是非常困難、痛苦與厭煩的。是愛使一切變得愉快與容易,並使事情順利進行:約翰一書五章三節:「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對神誡命的愛,會使我們歡喜地去遵守。當一個人愛神時,事奉祂就不會是一件痛苦的事。尼希米記四章六節說:「百姓專心做工。」建造聖殿是一項艱鉅的任務,要清除瓦礫,並進行如此龐大的工程;但他們專心做工,事情就順利進行了。愛任何事物都會使它甜美且歡喜地進行,正如我們常說的;所以在神的事奉中,如果我們愛這工作,我們就不會認為它困難。 [3.] 沒有這種愛,你在神面前將永遠無法恆久。不情願的僕人總是想逃避工作,而心志不堅定的人,在通往天堂的路上會發現足夠的挫折。那些沒有在愛中領受真理的人,最終會跌倒,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十節。恐懼有強迫性,但當恐懼消退時,它就無法維持;但愛是一種持久的情感,當你的心愛聖潔,並且你為了工作本身而愛這工作時。
第三個考量。僅僅愛真道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尋求這種愛的根據與理由。
- 因為對真道的真愛不是盲目的,而是理性的,是可以被證明的:馬太福音十一章十九節:「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所有愛神及其真理的人,都能為它辯護。如果你不能說出你愛真道的根據與理由,你的愛就只是習慣性的:腓立比書一章九節:「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這種愛與熱心是值得稱讚的,因為它伴隨著相稱的知識。當新婦說了許多關於她良人的事時,問題被提出來了,雅歌五章九節:「你的良人比別人的良人有何強處,你就這樣囑咐我們?」基督徒應該能夠說出他們的基督是什麼,他們所告白的宗教是什麼;他們的宗教比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更卓越。
- 因為許多人愛它是基於錯誤的理由。對屬靈事物可能有一種自然的、屬肉體的愛。看哪,正如一個宗教人在外在事物上屬靈地喜樂,一個屬肉體的人在屬靈事物上也屬肉體地喜樂。所以希律以約翰的講道為樂,帶著一種人的熱情,馬可福音六章二十節,因為他是一位動聽的講道者,是一位罕見且富有啟發性的律法解釋者。這不過是一種屬肉體的愛;也就是說:他們可能對概念與高超的智慧感到高興。我記得一位道德家給了這個比喻:一位紳士走進花園,完全因為花的美麗而珍視它們;但一位醫生則尋求它們在藥物中的用途與功效,但他們都去尋找花。所以一個敬虔的人喜愛神的話語;這是為了使他能被置於它的能力之下,變得更加聖潔與屬天;但其他人去聽,是為了聽一個被理性剖析的論點,或是為了聽語言的節奏與悅耳的辭藻。僅僅對事物產生好感是不夠的,我們必須知道為什麼。不僅如此,讓我告訴你們,純粹外在與異樣的理由可能會影響我們去喜愛真道;當宗教受到推崇,變得流行,並成為名聲的來源時,成為它的尊崇者與仰慕者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西門·馬各也會成為門徒並轉向基督,當撒馬利亞全城都聽從使徒並擁抱他們的教義時,使徒行傳八章;當那裡有如此巨大的外在影響力時。
- 我們越審視這些根據與理由,我們的愛就越增加。顯然,意志與情感是被理解力所推動的,而無知是藐視主恩典的原因:「你若知道神的恩賜」,約翰福音四章十節。我們愛、恐懼、恨、喜樂,是根據我們對事物的理解;因此我們擁有的知識越多,愛就越多:腓立比書一章九節:「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上多而又多。」如果你不在知識上增長,你就永遠不會在情感上增長:彼得後書一章二節:「願恩惠、平安,因你們認識神和我們主耶穌,多多的加給你們。」現在,這些根據與理由在良心面前展現得越多,我們的愛就越被激發;正如我們敲擊鋼鐵與燧石的次數越多,火花就飛濺得越多。
第四個考量。在我們愛神話語的所有根據與理由中,最高貴、最卓越的就是因其純潔而愛真道。
- 因為這確實表明我們「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得後書一章四節。因為我請你們注意,當我們恨惡罪惡如罪惡,愛良善如良善時,我們就有了神所擁有的同樣的愛與恨。當我們因事物的純潔而愛它時,這表明靈魂已經改變成神的形象。神沒有利益需要受造物來推進;祂愛他們,或多或少取決於他們距離祂榮耀的本體是更近還是更遠。一旦我們開始因為事物是純潔的而愛它們,這就是一個跡象,表明我們擁有與神相同的愛。
- 這證明了心與神所要求的相稱,因為事物影響我們,是因為它們與我們相稱:「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羅馬書八章五節。純潔的人只會喜愛純潔的事物,但豬卻喜愛泥潭;那些擁有世界之靈的人,他們必須有世俗的快樂與榮耀,但純潔的人會喜愛神的話語:哥林多前書二章十四節:「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因為它們與他不相稱。起初我們愛事物是因為它們適合我們的需要,然後我們基於利益而愛它們,隨後是因為它們適合我們的性情。現在,當我們因為真道如此純潔而愛它時,這證明了一種良好的心境,以及對神利益的深刻感悟。一個人起初習慣性地愛真道,因為他出生在那個宗教流行的國家;然後當他開始有良心時,他因為赦免與平安而愛它,因為它提供了一位救主:他自己的幸福、自愛,促使他尋求神;然後隨後他的心與神的旨意相稱,他的心中有某種與神所啟示的旨意相親的東西,他因為其本性與神旨意的相稱而愛它。
- 可以肯定的是,這種愛絕無疑問,是對神話語正確且健全的愛的無疑證據。許多人假裝對神的教義有高度的評價與尊重,卻無法消化它的指引,因為它違背了他們的慾望與屬肉體的情感;他們在心中保留了一些東西,使他們的愛受到質疑。那些對神的話語沒有真實愛慕的人,只是被宗教輕微地染色,而不是深深地浸染。石頭地領受了真道,帶著喜樂。人們可能會有強烈的情感與靈魂中奇特的波動,卻仍然沒有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但這裡有一個無疑的證據,就是因其純潔而愛真道。一個人的愛可能會受到質疑,因為他可能基於外在的動機而愛真道,無論是因為新奇、表達的精妙、公眾的讚許與名聲,還是外在的利益,約翰福音六章二十六節。耶穌被愛,往往不是為了耶穌本身。或者他們可能基於內在的理由而愛它,因為它是一句好話,正如那些嘗過來世權能的人;他們可能為了快樂與利益而看待它,而不是作為良善與聖潔的。許多人將福音視為良善與有益的,因為它提供平安、赦免、安慰與永生。自然,天生有一種宗教感,也有對不朽與福分的渴望;因此,福音的應許可能會被貪婪地抓住,因為它提供了永生與福分。但現在,對純潔與聖潔之事的愛,在靈魂中留下了更持久的印記。再者,許多人對真道的純潔有一種好感,並普遍贊同它,認為它是受造物生活的合適準則;然而,除非有一種強烈且佔主導地位的情感,否則一切都歸於無有;因此,除了這種因其純潔而愛真道之外,沒有什麼是無可置疑的。
- 除非我們愛真道為純潔,否則我們將在宗教的許多其他部分失敗;我們將不會像我們應當的那樣愛神,因為神是可愛的,不僅作為福分的源頭,而且作為最純潔、最完美的本體。在任何良善的流露傳遞給他之前,他本質上就是可愛的。我們要在被離棄時愛祂,當我們感覺不到祂的恩惠,而祂似乎對我們寫下苦毒的事時,以賽亞書二十六章八節。所以,如果我們不因真道是純潔的而愛它,我們就無法履行愛神作為純潔與完美本體的責任。沒有這一點,我們就無法像我們應當的那樣愛聖徒,詩篇十六篇三節。我們應當因為他們身上神的形象而愛他們。「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馬太福音五章四十六節。我們應當愛聖徒作為聖徒,並因為那個理由。再者,我們應當恨惡罪惡,因為它是污穢的,因為它是粗俗的荒謬,是人類本性的失序:詩篇九十七篇十節:「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現在,直到我們有了這種心境,去愛律法作為它是純潔的,我們就無法做這些事中的任何一件;因為對前者與後者的理由是相同的;因此,這不是一種細節,而是一種必要的心境。
應用一:告知我們,那些恨惡純潔的人,除非他們的心被改變,否則永遠無法愛神及其道路。世界上有一類人,他們的心對純潔感到反感;因為如果他們看見有人對罪有良心,他們就給他們打上「清教徒」的標籤;所以那些尋求使自己脫離罪惡的人,他們越聖潔,就越成為他們的眼中釘。現在,他們能說「我愛你的律法,因為它是純潔的」,卻無法忍受看見它在別人身上被複製嗎?噢,你們這種藐視良善之事的卑劣性情是何等可惡!提摩太後書三章三節。沒有人能活出他們告白的純潔,但你們卻嘲笑他們;讓我告訴你們,你們嘲笑的是神自己身上最榮耀的事。一位父親會樂意看到一個奴隸嘲笑他的孩子,因為孩子長得像他嗎?同樣,神會樂意看到你們嘲笑那些良善的人,因為他們像他們的天父嗎?這些是蛇的後裔,充滿了敵意;他們有古老的反感,創世記三章十五節;箴言二十九章二十七節。因為一個人的聖潔而恨惡他,是對天上之神的卑劣嘲笑。無論他們如何假裝,那些不因純潔而愛律法的人,永遠無法愛律法。屬肉體、失調的胃口對神的話語沒有品味,因為它是通往聖潔的指引,哥林多後書二章十四節。
應用二:告知我們將原則置於何種等級。原則有幾種;有些是虛假與腐敗的,有些是較可容忍的,有些是良善與健全的,有些是罕見與卓越的。
- 有些是虛假與腐敗的原則,如屬肉體的榜樣與習俗。人們會做他們過去所做的,或別人所做的;他們會承認他們祖先所承認的宗教,無論那是什麼。基於同樣的理由,你可以事奉穆罕默德,就像事奉基督一樣。一個站在高處的人並不比另一個人更高;這些人的素質並不比土耳其人好,只是他們站在高處而已。另一個腐敗的原則是虛榮,為了被別人看見,馬太福音六章;他們禱告與施捨是為了被別人看見。「來看我為萬軍之耶和華所發的熱心」,耶戶說。虛榮往往填滿了帆,推動我們在神的事奉中前進。所以世俗與世界的利益與目的;正如法利賽人作長禱告,為了侵吞寡婦的家產,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也就是說,他們作長禱告並表現出虔誠,為了被信任去管理寡婦的產業,好從中獲利。我對這個原則所能說的一切就是:對於世界來說,人們以任何方式事奉神,基督因虛榮而被事奉,總比完全不被事奉要好;正如使徒所說,有些人傳基督是出於嫉妒,有些人是出於好意,但我很高興基督被傳開了,腓立比書一章十八節;雖然他們自己是心懷鬼胎的偽君子,但世界卻因此受益。
- 還有一些較為可容忍的原則,例如對屬世恩惠的盼望。當我們來到神面前禱告,所求的並非神的恩寵,而是屬世的恩惠時,正如《何西阿書》七章14節所言:「他們為求五穀新酒,在床上呼號。」又或是對屬世審判的恐懼,如《以賽亞書》五十八章5節與《耶利米書》二章16節所載;當他們所做的一切僅是為了免除某種屬世的審判時:「在患難中,他們必切切尋求我。」在此,我想再補充一點:對永恆死亡的恐懼,若僅止於此(否則這本是一種恩典),亦即若非如此就會滅亡,那麼這不過是用來安撫受控告之良心的「催眠劑」,僅僅是一種贖罪祭罷了。雖然恐懼將來之事需要某種信心,但僅僅因恐懼刑罰而行,顯示你們仍是奴隸,且只愛自己:魔鬼也信且戰兢,卻不愛神。你可能恐懼某件事,同時卻又厭惡它。因此,心靈若受地獄的恐懼所觸動,這本身是好的。
- 還有一些非常良善且健全的原則,但並不總是能證明恩典的存在。例如,當履行職責是出於開明良心的催促時;這可能發生在沒有更新之心的人身上,但其原則本身是健全的。因為一個人所受的第一個影響,是考慮到自己是被造物,因此視自己有義務順服造物主。我將用使徒在另一種情況下的話來闡明這一點:我必須傳福音,「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九16-17),「無論我是甘心還是不甘心,責任已經託付給我了。」靈魂也會如此說:無論我是否適合事奉神,神都必須被順服。但因為神的誡命伴隨著威脅與獎賞的制裁,於是對地獄的恐懼與對天堂的盼望便介入了。主命令我逃避地獄;這是一個好的原則。對天堂的盼望亦然(來十一26);這是一個健全的原則。一個人可能是有恩典的,也可能不是。許多人喜愛天堂與永生,是因為那是一種幸福的狀態,而非因為那意味著與神相似。當這種盼望不單獨存在時,它是一個非常健全的原則;但若單獨存在,有時可能是蒙恩之人的記號,有時則不然。
- 還有一些稀有且卓越的原則,例如當我們出於對神的感恩而行動時;當我們思想主的良善,祂本可僅憑主權要求我們盡責,卻將這一切建立在祂愛子之血的根基上(約壹四29);當我們因感受到祂在基督裡對我們的愛而愛祂,當顯現的神的恩典教導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多二11);當神的慈愛使我們融化(羅十二1);當沒有什麼懇求比愛的懇求更有力量時。此外,另一個稀有且卓越的原則是,當神的榮耀在我們整個人生歷程中調和我們,使一切都歸於祂榮耀恩典的讚美(林前十31)。另一個原則是對工作本身的喜悅,當我們愛律法是因為它純潔,當我看見它將使我高貴並使我像神,當我愛神與祂的道路,當唯有如此高尚的職分能吸引我事奉祂時;對神的事奉乃是世上最甜美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