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那時,童女們都起來收拾燈。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太二十五7-8)
這段比喻的含義是,童女們被所發出的呼聲喚醒,去收拾燈並為她們的行程作準備;當她們這樣做時,有些人還有油,但另一些人已經耗盡了所有的儲備,她們的燈正在變暗,或者已經滅了。在這些比喻性的表達中有三件事值得注意:
- 她們共同的一點,「那時,童女們都起來收拾燈」;這對聰明與愚拙的童女必須有不同的解釋。起來收拾燈,在聰明人身上標誌著她們為主的降臨作了實際的準備;在愚拙人身上,則標誌著她們自信與自負的強度。愚拙人認為她們與聰明人一樣,為基督的降臨作好了準備;她們起來並準備去迎接新郎。
- 在愚拙人那邊,她們發現油耗盡了。
- 她們去向聰明人尋求供應:「請分點油給我們。」
首先,呼聲對她們共同的影響,「她們都起來收拾燈」。這首先要從聰明童女的角度來考慮,這將教導我們這一點:
教義:信徒每當想到主的降臨,就應當更加喚醒自己,並預備自己以喜樂與安慰去迎見祂。
對於收拾燈,在她們那邊,這標誌著她們從懶散與安逸中喚醒自己,並為祂的降臨作認真的準備。為了向你們證明這一點,我們將考慮:
- 聖經如何以此來勸勉我們。
- 事物本身有什麼理由喚醒我們作這種認真的準備。
首先,聖經如何以此來勸勉我們。在神的話語中,我們不僅有基督降臨審判的教義,還有建立在此之上的應用與推論。我將在同一章中舉兩個例子,彼得後書三章11節與14節。
第11節:「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在這裡請注意:
- 僅僅相信基督降臨的教義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將其應用於聖潔生活的用途。聖經不僅啟示了教義,也強調了應用。在神的眼中,沒有行為的信心不能算為信心;其餘的不過是觀點與冷淡的推測;無論我們相信什麼真理,我們都必須將其付諸實踐。因此,如果我們堅定地相信,我們就必須相應地生活;像期待這些事的人那樣生活。對真理單純的領悟或認同是毫無價值的,除非它伴隨著屬於該領悟真理的關懷與勤奮。基督教信仰不在乎言語,而在乎行為;我們對它的信仰不是在沒有試探的情況下,藉由推測性的認同來檢驗的,而是藉由「對信仰所約束我們的那些義務的持續與勤奮的實踐」來檢驗的。因此,那些在靈性生命中不認真且不持續勤奮的人,並沒有真正且得救地相信這些事。我不能說脫離實踐的認同就不是信心,但它不是得救的信心;它是魔鬼也可能擁有的那種信心,牠們知道有神、有基督、有來世;牠們相信並恐懼。屬肉體的人也可能相信到這種程度,以至於在心中激起奴僕的恐懼與律法式的恐懼;但當他們不將其應用,也不為他們的永恆歸宿作準備時,他們的信心對得救是無效的。真正的信心與其說是藉由談論,不如說是藉由生活來檢驗的:約翰一書二章4節:「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不真實(untruth)與謊言(lie)是有區別的。現在,當行為與告白不一致時,那告白不僅是不真實,而且是謊言。在言語與行為上都有否認(多一16)。許多人告白並相信自己是基督徒,卻過著無神論者的生活。不是概念,而是情感,與其說是談論,不如說是生活,這才能證明真正的信心。現在,認真行走的人之稀少,顯示了真正信徒的稀少。
- 在這種應用中,有一個對良心的呼籲;因為這裡有一個問題擺在我們自己的心中,讓理智與良心說話:在認真考慮了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榮耀與恐怖之後,我們這一方需要怎樣的聖潔與準備!當然,世上最聖潔的人,如果他們願意將這個問題擺在自己的心中,他們就不會滿足於他們所擁有的聖潔,而是會尋求更多;他們的渴望會增強,他們的努力會加快,他們的勤奮會加倍。正是因為缺乏自我省察,我們才如此遲鈍與懶散。如果人們更頻繁地問自己,理智會告訴他們,輕率的事是無法應付的。但真理沒有被應用。第一,因為缺乏堅定的信念;第二,因為缺乏認真的思考。因此在聖經中,當任何重要的真理被提出並應用時,都有這些對良心的呼籲:希伯來書二章3節:「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以及羅馬書八章31節:「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
- 在這種呼籲中,首先考慮的是我們個人的資格。請注意這個問題:它不是問,我們的談話該當怎樣聖潔?而是問,我們為人該當怎樣?個人的狀態必須首先被考慮,然後才是我們行動與談話的過程。有些人神是不會接受他們的禮物的。神先看重亞伯,然後才看重他的供物。個人的狀態應當根據基督教的兩大特權——稱義與成聖——來判斷。
[1.] 我們必須稱義,並藉由基督與神和好;我們藉由對罪的敬虔憂傷與對基督活潑的信心,每日更新友誼:約翰一書五章1節:「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約翰一書二章1節:「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其他人是不被神所接受的。
[2.] 我們必須成聖,或藉由聖靈更新(多三5),並藉由這種普遍的聖潔,為我們所蒙召的特定義務作好準備與塑造。碗必須先做成圓的才能滾動;樂器必須先被塑造、裝弦並調音,才能發出任何旋律;樹必須先變好,我們才能期待它結出好果子(太十二33)。行動因其規則而聖潔;人因其原則而聖潔。因此,在我們心中產生恩典的原則之前,我們不是神所接受的那種人;我們也沒有準備好去執行祂的任何事奉,或在祂降臨時迎見祂。
- 當我們的人格就位時,我們必須注意我們行動或行走的過程;因為樹是藉由果子被認出的,人是藉由行動的過程被認出的。除非我們在對外的談話中彰顯它,否則我們只是想像自己內在有聖潔;並且會努力在每一處表現出我們對神命令的敬重與在意:詩篇一一九篇1節:「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不僅在規則上完全,在道路上也完全。對神律法真誠、持續、一致的順服,或在我們所有道路上努力討神喜悅的謹慎,是真正福分的標記。人是藉由生活的基調來評判的,而不是藉由單一的行動。
- 這種聖潔必須存在於我們談話的所有部分:「在一切聖潔的品行中」。在我們對外的舉止與隱密的實踐中,共同的事務與宗教義務中;在神直接敬拜的義務與關係的義務中;對待上級、下級與同輩(彼前一5);在我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與轉折處。基督徒談話的任何部分都應當散發出聖潔與敬虔的氣息:他的共同與公民行動,在逆境、順境中,在家裡與在外。因此,提多書二章12、13節:「神的恩典帶來救恩,已經顯明給眾人,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自守是對我們自己;公義是對我們的鄰舍;敬虔是對神。停留在聖潔的局部實踐中,是不配期待基督降臨的,祂將審查我們義務的每一點。
- 敬虔被加在聖潔之後,以增加其意義與重要性。這兩者之間存在著某種形式上的區別。聖潔意味著我們行動的純潔,而敬虔意味著它們對神的尊重,即在我們所做的一切事中,神被注視並作為目標;所有事都應當在主裡面、為了主,或為了祂的榮耀而做。這應當是我們所有道路與行動的最高目的。如果我們考慮恩典如何為我們行動的正確性提供保障,積極地說,它被稱為聖潔;如果相對地說,就我們對神的奉獻而言,它被稱為敬虔。那麼,我們應當成為那樣的人,不僅在一切聖潔的品行中,而且在敬虔中。我們應當激勵自己為神在世上做更多的事,並在我們所做的一切事中愛祂、敬畏祂,並尊榮祂。
- 在這兩者中,我們都應當努力達到我們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因為原文是「一切聖潔的品行與敬虔」;這不僅意味著廣度(正如我們所翻譯的,「在一切聖潔的品行與敬虔中」),也意味著深度與程度,以及敬虔的所有部分與要點。那些在敬虔上取得最大進步的人,仍應當渴望更高的程度:我們現在的安慰越多,基督降臨時我們的榮耀就越多。我們不可能過度,但很容易不足。最認真、最痛苦的人在臨終時會極度哀嘆自己的疏忽;但從來沒有人後悔自己的努力,或哀嘆自己的勤奮。應該有聖潔與敬虔。因此,我們不僅應當保持我們所擁有的,還應當尋求獲得更多。這就是使徒對死人復活的應用,因此也是對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應用(林前十五18-19;腓三11)。
下一個地方是第14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在這些話中請注意:
- 勸勉是普遍提出的,「就當殷勤」。
- 特別是,這種勤奮應當在什麼方面被操練與投入。
[1.] 就媒介而言,「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
[2.] 就目的而言,「安然見主」。在原文中,詞語的排列是這樣的:「使你們在沒有玷污、無可指摘的情況下,能安然見主。」所有這些情況都值得我們考慮。
一、總體的勸勉:「要殷勤,要激勵自己,迅速且誠懇地著手進行。」我們容易拖延,所以要趕快;我們太過輕忽與怠惰,所以要誠懇、熱心,並下苦功——任何輕率的努力都無濟於事。期待丈夫歸家的妻子,會將一切準備妥當;期待主人回來的僕人,會專心於他的工作。因此,我們不可鬆懈怠慢,而要作嚴肅的預備。一個懶散的信仰告白,在我們最需要的時候將會棄我們而去;當新郎來到時,我們的燈火就會熄滅。魔鬼的奴隸為了服事私慾,不惜任何代價;他們那種錯誤的「捨己」,足以讓基督徒感到羞愧(賽五17:「他們用繩索拉罪孽」)。世人為了獲得今生的好處,用盡一切可能的殷勤(詩一二七2:「早起晚睡」);難道我們竟要袖手旁觀,以為只要隨便應付一下,一切都會安好嗎?不;如果你的人生目標是歡喜迎接基督,宗教信仰就必須是你生命中的正事與主要工作。
二、特別說明你們應當在哪些方面表現出殷勤;因為我們常以籠統的概念來自我欺瞞。
[1.] 就恩典媒介而言:「使你們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前者關乎內心,即「沒有玷污」;後者關乎行事為人,即「無可指摘」。
(1.) 殷勤首先應當體現在洗淨我們罪惡的污點上,即洗淨罪的罪咎與污穢,或是在稱義與成聖的過程中(林前六11),奉基督的名祈求赦免,並藉著祂的靈,使用一切聖潔的媒介來潔淨我們受污染的本性。這項工作不是做一次就夠,而是要不斷進行;因為我們都只是部分得潔淨(箴二十7:「誰能說我心潔淨?」)。當我們洗淨之後,又傾向於再次玷污自己(約十三10:「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就乾淨了」)。我們活在世上,每天都在沾染污穢。我們最終的成全是在基督的日子,那時我們將被獻給神,「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弗五27)。就目前而言,我們仍在不斷潔淨,並為此目的使用基督的寶血與聖靈。
(2.) 「無可指摘」;這關乎我們的舉止與生活方式,正如路加福音一章6節所言,撒迦利亞和伊利莎白「遵行主的一切誡命,沒有可指摘的」。因此,我們應當謹慎,對於基督託付給我們的一切事,無論是才幹的運用、律法的遵守、典章的持守,或是對祂僕人及眾人的態度,都不招致正當的責難。
[2.] 就結局而言:「使你們在祂面前得平安。」「被發現」(found)一詞常被用於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哥林多後書五章3節:「免得我們被發現是赤身的」;腓立比書三章9節:「使我被發現是在祂裡面」。之所以用這個詞,是因為末日是一個嚴格審查與試驗的日子,且那日子對世上大多數人而言是突如其來的。他們不期待、不預備,但那日子卻在大多數人毫無思想、毫無預料之時臨到。然而,「被發現」一詞在此處要麼指與神和好的狀態(羅五1),要麼指安慰與喜樂(約壹四17)。惡人在那時將陷入絕望(啟十九18),呼求岩石與山嶺倒在他們身上。但當你作了殷勤的預備,在那日便可坦然無懼,並「昂首挺胸,因為你們的救贖近了」。一種在基督降臨時仍能持守的平安,才是真正的平安;否則,未蒙赦免的罪咎、未更新的本性、無果子的生命,以及有瑕疵的品行,將會給我們帶來何等驚恐?由此可見聖經是如何迫切地強調這一點。
其次,就事物本身而言,有哪些理由能喚醒我們作此嚴肅的預備?
- 因為來者是我們的救贖主、新郎、主自己,祂是如此偉大與聖潔。如果我們有意尊榮祂,就必須盡己所能地預備去迎接祂,正如新娘會為婚禮之日預備妝飾。噢!我們當如何潔淨靈魂,當如何結出果子並操練恩典,好叫祂在聖徒身上得榮耀、並在我們身上彰顯祂死亡的果效時,我們不至於使救贖主蒙羞!我說,這種預備不僅是為了我們自己的榮譽,好讓新郎不至於拒絕我們的陪伴與讚許(彼前一7);更是為了基督的榮譽,好讓祂在僕人的忠心與順服中得著榮耀,當這一切呈現在世人面前,作為祂救贖與聖靈的果子時(弗五27:「好叫祂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使她成為聖潔,沒有瑕疵」)。這工作在此處開始,在那裡成全(西一22;猶25)。
- 因為祂降臨的方式,帶著能力與大榮耀。基督的每一次降臨都當以極大的敬畏來對待。當我們的始祖在園中聽見神在涼風中行走的聲音時,他們就躲避祂的面。當祂降臨頒布律法時(來十二章),那是何等可怕,使他們戰兢恐懼;如今祂要按律法施行審判,當信仰的條款將成為感官的對象,且神不再以試驗的方式對待世界時,那將是何等光景!基督在肉身的日子,雖不是來審判而是來拯救,但有時也流露祂的威嚴,如捕魚的神蹟(路五3),特別是當祂的仇敵因祂口中的一句話或一個眼神而倒退時(約十八6);祂將買賣的人趕出聖殿(太二十一12);以及在變像時,門徒都懼怕(太十七6)。如果祂在肉身的日子,聲音尚且如此可怕,那時又將如何?祂起初以僕人的樣式降臨(腓二6-7);如今祂以萬有的主與繼承者降臨(來一2)。那時祂在罪身的形狀中降臨(羅八3);如今祂不再帶罪(來九28)。那時祂有先鋒施洗約翰,「在曠野呼喊者的聲音」(太三3);如今有天使長(帖前四16)。那時祂有十二個同伴,是貧窮的漁夫;如今有聖徒與天使,祂的聖者千萬(猶14)。那時祂使少數人復活;如今「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就出來」(約五28)。那時祂騎著驢駒;如今祂將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審判者將坐在威嚴的寶座上,召喚世界站在祂面前。這對敬虔人而言是安慰,對未作預備的人而言卻是恐怖。
- 因為祂降臨的工作,是要審判世界,並對人的行為進行嚴格的查究:啟示錄二十章12節:「我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神面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一切行為都被擺列整齊(詩五十21),其公正與嚴格程度,足以讓我們每個人想到時都戰兢。若我們真相信這些事,我們必會作相應的預備:使徒行傳十七章31節:「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神如今雖按公義治理世界,但神的公義尚未完全彰顯。神對惡人施以忍耐,也未給敬虔人完全的報償。神在賞賜上是主權性的,但在審判上卻非如此:一切都在法則之下,要麼是行為之律,要麼是福音之律:雅各書二章12-13節:「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說話行事都要照這律法。」
- 審判之後,判決一經宣告,永不更改。在此處,藉著悔改尚有挽回的可能,因為這裡有「律法的判決」(sententia legis),但那裡是「審判者的判決」(sententia judicis),對此判決無從上訴。在此處,判決可能被撤銷,以西結書十八章12節:「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合法公義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因此,我們需要為那日子作預備。
- 無論預備與否,我們都必須出去迎接新郎。因此,我們需要省察自己是否處於迎接祂的狀態。別人認為我們對此小題大作;但這正是我們應當全心關注的大事:我們是否立在永恆的穩固根基上?路加福音十章42節:「不可少的只有一件。」唉!我們竟對此不夠重視,且沒有以更多的關切與嚴肅來著手(詩二十七4)。這是必要的事,是我們自身的必要,也是為了如此偉大結局的必要;不是為了在世上過得尊榮舒適,而是為了永遠與神同在。按理說,必要的事應優先於多餘的事;不可或缺的事應當首先顧及。
應用一:旨在激勵你們振作起來,修剪你們的燈。神在各時代的使者都發出了呼聲:以諾在很久以前就說:「看哪,主帶著祂的千萬聖者降臨」(猶14-15)。他將此事視為正在發生且實際可見的事;我們也同樣呼籲世人。如果我們對那日子有更深刻的感受與更生動的領悟,我們定會更加努力。
- 振作起來。甩掉懶惰與安逸:提摩太後書一章6節:「挑旺你裡面的恩賜」;以賽亞書六十四章7節:「無人振作自己,執住你。」我們仍需不斷地喚醒自己。良心太過昏睡,意志太過鬆懈,情感死氣沉沉且屬世,不再像從前那樣對我們的心產生積極而強大的影響。噢!不要停留在不冷不熱、昏昏欲睡的信仰告白中,而要嚴肅地振作起來。
- 修剪你們的燈;也就是說,讓你們敬虔的實踐與告白更加生動有力,並使恩典保持在持續的操練中:「腰要束上,燈要點著」(路十二35)。噢!被發現正作這工是有福的。你們永遠無法做到這一點:
[1.] 當你們滿足於隨便的宗教生活,而不將敬虔視為主要工作與業務時:「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2.] 當你們滿足於可疑的恩典,而不將其置於無疑之地時:彼得後書一章10-11節:「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這樣,就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
[3.] 當你們滿足於籠統的宗教,而不察看每一部分與每一點責任時,你們永遠無法做到:彼得前書一章15節:「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你們應當在其中操練對神的順服;使徒行傳二十六章7-8節:「我們的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著這應許。」
[4.] 直到你們的心思從現今的世界轉移,並更深地定睛於將來的世界(太六21),你們永遠無法做到。直到那成為你們的財寶,歌羅西書三章1節:「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我們的情感常因過多地分散在現今的事物上而冷卻;我們幾乎沒有想到我們的屬靈旅程:彼得前書一章13節:「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原文作:束上你們心中的腰),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這是指情感而言。正是對未來福分的生動期待,使我們保持生命與操練。
其次,我們現在轉向對「愚拙童女」的考量,「她們都起來,修剪燈盞」。愚拙的童女作了美好的裝飾;就她們而言,這標誌著她們虛浮的自信,彷彿她們已準備好迎接新郎,與聰明的童女一樣,儘管結果證明恰恰相反;因此,就她們而言,這標誌的不是嚴肅的預備,而是愚蠢的自負。
教義二:許多人以為自己有足夠的恩典在基督降臨時迎接祂,但結果卻證明並非如此;或者,許多人對自己光景的良善充滿自信,到頭來卻被發現是愚拙的童女。正如經文中的愚拙童女,以及馬太福音第七章中的愚拙建造者。
這有四個原因:
- 自愛,這使人在判斷自己的狀態與行為時變得盲目:箴言十六章2節:「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人天生就對自己的道路有良好的自我感覺;所以箴言三十章12節:「有一宗人,自以為清潔,卻沒有洗去自己的污穢。」人會偏袒自己,成為自己的諂媚者。一顆自我懷疑的心是非常罕見的(約十三23-24;撒下十二7)。
- 對責任與來世信仰的過度感知。暫時性信徒(Temporaries)對天上的教義只有一點點品嚐,即希伯來書六章4節所說的「淺嚐」。他們信心的行為並不那麼強烈與嚴肅,不足以使他們以生命與殷勤去實踐,也不足以使他們公正地判斷自己是否能承受基督的降臨。自負是無知與不思考的產物;他們不考慮福音律法的嚴格性,也不考慮末日審判的公正性;他們對這些事只有概念性、輕率、膚淺且無效的領悟。無知的人是魯莽的,他不衡量危險。重要的不是我們自信的程度,而是我們感知力的敏銳度。
- 缺乏省察或採取能使自己不被欺騙的途徑:耶利米書八章6節:「沒有一人悔改自己的惡,說:我做的是什麼呢?」是的,當被查究,且本相顯露出來時(雅一23-24),他們不願省察與試驗自己的道路。暫時性信徒很少在為時已晚之前發現自己的本相;但你可以透過這些特徵發現他。通常他是懶惰的;他不是一個勤勞的基督徒——紮實的操練使我們感受到自己的光景;他不自我省察,不往心裡看,他壓制心中那些不安的念頭,不願考慮自己的情況,也不願回轉歸向自己。如果他們不省察,就不能認識自己;如果他們省察,他們又不喜歡自己;他們選擇了後者。
- 建立在虛假的證據或沙土的根基上。一個形式上的告白者在得救的道路上可能走得很遠。暫時性信徒可能有喚醒性的恩典,對自己的光景有許多困擾;如亞哈與猶大。許多人充滿疑惑與刺痛的恐懼,並將自己的情況顯露出來,渴望減輕痛苦。他們可能有啟發性的恩典(來六7),比許多真基督徒還多;羅馬書二章18節:「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提摩太後書三章5節:「有敬虔的外貌」。在語法與邏輯上對詞義、真理的脈絡與關聯有更清晰的理解,能夠捍衛任何神聖真理,並表達自己的觀點;是的,對基督、天堂與榮耀有一些感覺;是的,他們可能擁有感動性的恩典,被福音的好消息奇妙地吸引;可能品嚐過這美好土地的葡萄,可能渴望死得像「義人」一樣(民二十三10);渴望「生命的糧」(約六34);他們可能在聖潔的事上喜樂(賽五十八2),正如希律樂意聽約翰講道(可六20);石頭地聽了道也歡喜領受。但他們沒有更新的恩典、轉化內心的恩典、治死罪的恩典,也沒有勝過世界的恩典。然而,他們可能擁有類似這些的東西,類似轉化的恩典;在他們身上產生了改變,但並非那種使恩典掌權與統治的改變。至於治死罪的恩典,他們可能與罪有一些衝突,也可能犧牲一些較弱的私慾,但肉體並未被釘死。至於勝過世界的恩典,他們可能長期告白,在逼迫中堅持下去: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節:「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參照使徒行傳十九章33節與提摩太後書二章10節、四章14節。是的,他們可能保持某種告白直到死亡,在神的子民中享有美名,而心卻從未徹底降服於神。
應用一:噢!那麼,「不要自高,反要懼怕」(羅十一20);讓所說的一切都旨在削弱肉體的安全感,而非削弱信心的喜樂。讓它擊碎你們一切虛假的自信與屬肉體的安全感,因為你們容易藉此欺騙自己的靈魂,並使你們為天堂建立更穩固的根基。請考慮:
- 神可能看見你們自己或他人所看不見的;因為祂不像人看人。他人看外表,你們自己可能被自愛所蒙蔽,但神知道萬事,看見萬事;因此,雖然你有「名聲」,卻可能是「死的」(啟三1);雖然我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不能因此得以稱義」(林前四4)。
- 藉由結果而非藉由省察來認識自己的錯誤,是何等可怕!愚拙的童女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她們在為時已晚時才開始看見自己的缺失。那將房子蓋在沙土上的愚拙建造者,他的建築看起來與任何建築一樣美好;但它倒塌了,「倒塌得很大」。當神來取走靈魂時,偽善者的希望也是如此:那時他們將看見並哀悼內心的欺騙,卻沒有時間去補救。許多人活著時以為自己有足夠的敬虔,但當他們臨終時,會發現那點敬虔微不足道,他們所有的虛假希望都將使他們蒙羞。
- 我們需要一次又一次地將我們自信的根據帶到良心的審視之下,好確認它們是否經得起考驗:詩篇四十四篇18節:「我們的心沒有退後,我們的腳也沒有偏離你的路」;哥林多後書一章12節:「我們所誇的是我們的良心見證。」至少,當你懷疑自己時,你是如何設法平息良心的?這是基於穩固的根據,且在基督的日子經得起考驗嗎?許多人對自己有強烈的自負,卻幾乎沒有根據:路加福音十三章24節:「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啟示錄三章17節:「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在迎接新郎的處境中,他們卻以為自己處於幸福的狀態。
應用二:為了激勵你們盡此責任,請考慮以下幾點:
- 你的醫治尚未完全,你尚未被帶回神那裡:彼得前書三章18節:「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
- 在長期的成長之後,仍停留在起初的階段,就是仍作嬰孩:希伯來書五章12-14節:「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一個孩子,如果一直保持嬰孩狀態,就是一個怪物。
- 當初邀請你跟隨基督的理由,同樣應邀請你繼續祂的事奉。如果一點恩典是值得渴望的,那麼更多的恩典定然更值得渴望,因為它是靈魂的裝飾。恩典的卓越是說服並轉化世界的重要媒介:馬太福音五章16節:「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約翰福音十五章6節:「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不要剝奪神當得的榮耀,也不要剝奪世界如此強大的幫助;我們在世上盡全力追求卓越的事物,難道永恆的榮耀竟只被冷淡地思考、漫不經心地追求嗎?
- 你在世上越能為基督所用,你在天堂所受的榮耀就越大。我們相信榮耀是有等級的;我們讀到關於管理許多城,以及坐在基督左右邊的事(太二十23)。西庇太兒子的母親求基督讓她的兒子一個坐在祂右邊,一個坐在祂左邊時,基督並沒有否認榮耀有等級,只是說這要賜給誰,就賜給誰,因為那是祂父所預備的。
比喻中接下來值得注意的事是燈的熄滅:我們的燈要滅了。這是什麼意思?有時這詞在聖經中用於惡人幸福的失敗與終止,或他們在世上所享有的輝煌與榮耀;如約伯記十九章6節:「他帳棚的光要變為黑暗,燈在他那裡要熄滅」;約伯記二十一章17節:「惡人的燈何其頻繁地熄滅!」但在此處,必須根據這比喻的範圍來解釋,因此「燈」意指兩件事:
- 他們所作的榮耀的宗教告白。
- 建立在此之上的希望與安慰。
教義三:沒有恩典的儲備來供應與維持的人,他們的燈將會熄滅。 首先,讓我們解釋這一點。
- 什麼是燈的熄滅?
- 這是何時被證實的?
首先,什麼是燈的熄滅?
- 它可能指告白的消亡,因此,沒有恩典作為根基的告白終將失敗:箴言二十六章26節:「他的詭詐必在會眾面前顯露。」神喜愛拆穿偽善者。在祂護理的過程中,總會發生這樣或那樣的事,使他們絆倒,並摧毀他們對神道路的一切尊重:約翰福音十五章6節:「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了。」基督使他們的恩賜、看似的恩典與職分枯竭;他們被任憑陷入自己背道的道路中。
- 它可能指他們虛浮的希望、愚蠢的自信與虛假的平安的消亡,這些都是建立在他們外在的告白與形式化的外在職分實踐之上;因此我們讀到「惡人的指望要像蜘蛛網」(伯八14),編織得精巧,卻隨掃帚一掃而空。所以約伯記十一章20節:「惡人的指望要像氣絕一樣。」對他們不再有希望,就像一個氣絕之人一樣;或者伴隨著痛苦與折磨;這不僅是指希望,或他們在世上繁榮狀態的延續,而是指天上的福分;對此有一種毫無根據的期待,使徒的表達暗示了這一點:羅馬書五章5節:「盼望不至於羞恥。」暫時性信徒的希望最終會在他們最需要的時候欺騙他們,使他們蒙羞。正如押沙龍的騾子讓他掛在橡樹上,他們的希望也會失敗,他們的偽裝將會消失。
其次,這是何時被證實的,以及在什麼場合?
- 有時在生活中。他們對基督、祂的教義或伴隨而來的事感到冒犯:約翰福音六章66節:「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某種偏見或其他因素使他們離開。
- 有時在死亡時,如果他們的告白與希望持續到那時:約伯記二十七章8節:「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其命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人可以靠著形式活著,卻不能靠著形式在安慰中死去。當現今的享受停止,我們除了對來世的期待外別無安慰時,人在永恆的邊緣會更加嚴肅:那時我們會後悔自己對永恆沒有更多的預備;如果神能多給他們一點時間,他們那時就會去買油。當他們臨終時,噢!但願他們能重活一次。那些忽略了現今獲益時機的人,那時才看見自己的愚蠢;那時他們是何等嚴肅、焦慮與掛慮!
- 人可能帶著漫不經心的告白與盲目的自信進入墳墓,但在神的審判中,這是不會持久的;因為顯露與彰顯的日子在將來,並非每一個死時平安或沒有實際恐懼與困擾的人,都處於安全的狀態。通常,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6節說:「死的毒鉤就是罪」;但偽善者有可能帶著麻木與遲鈍的良心死去,因此基督使他們虛浮的自負在算帳的日子被吹散:馬太福音七章22節:「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也就是說,直到審判之日,他們可能還認為自己的辯解是充分的。
為何這種告白容易失敗的原因,因為對這些事有不同的考量:
- 因為他們心中仍有背道的原則。對某種受造之物的愛是佔主導地位的,正如所有暫時性信徒一樣;無論是榮譽、財富或享樂,當這些受到觸動或侵犯時,宗教就必須讓路。基督的第一課是捨己。除非恩典對我們所有的慾望與傾向擁有普遍的主權,使它們都讓位於對神的愛,否則總會留下一些東西誘惑我們離開敬虔的告白,儘管是不情願的;正如那少年人憂憂愁愁地走了(可十22);瘸腿的很快就會偏離正路(來十二章);因此,只要還有任何私慾未被治死,我們就無法獲得滿足與安全;如果你沒有跌倒,你就是在跌倒的路上。
- 因為他們沒有改進所領受的。暫時性信徒最大的缺乏是缺乏持續、嚴肅、生動的殷勤;現在,當人們在宗教上取得了良好的進步,卻停在那裡時,他們就失去了所擁有的:路加福音八章18節:「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那運用資本的人,會得到更多;但另一個卻在虧損。
其次,關於跟隨這種告白的希望與安慰。對良善的傾向:我認為若沒有那個,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安慰,直到我們順服福音律法的條件(太五28-30)。暫時性信徒在這些方面是有缺陷的,因此當他們嚴肅且深思時,他們都看見並知道這一點,而他們的錯誤與誤解在死亡與審判時被吹散。現在,條件是相信、悔改與行在福音中。現在,他們的信心不會產生安慰:加拉太書五章6節:「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不是他們的悔改,不是對過去罪的一點點憂傷,直到屬肉體的性情被治死(林後七10)。行在福音中也是如此;不是鬆散地承認基督(太七21);直到對祂的律法有完全的順服,以正直的心將其付諸實踐,這與容許的過犯是不相容的。一個人可能自稱是基督徒,但若他不遵行天父的旨意,他可能就達不到目標。
應用:噢!那麼,讓我們謹慎,不要成為那些燈火熄滅的人。聖所的燈是永遠不可熄滅的,而要常常點著(出二十七20)。為此目的:
- 在使用祂所指定的媒介中歸向基督,以更新你們的本性,好叫祂的靈賜給你們新的悟性與新的心:神已經作了應許(結三十六26),這應許只對那些殷勤參加所指定媒介的人實現。
- 在那條道路上改進你們所領受的: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9節:「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火可以藉由澆水或撤去燃料而熄滅:不要藉由屬肉體的享樂,也不要藉由漫不經心的生活方式來消滅聖靈。
- 她們求聰明的童女:「請分點油給我們。」首先,這要求是不合時宜的;當她們應該使用油的時候才去獲取,當燈應該點著的時候才去買油。有一個獲取的時機,如果我們失去了,機會就沒了(路十四32;賽五十五2;約九4)。「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其次,這純粹是被必要性所強迫的。在困境與苦難中,人會呼求神的子民來幫助他們,正如法老在神的審判臨到時呼求摩西與亞倫一樣。
第七篇講道 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太二十五9) 在這些話中,我們有(1)拒絕;(2)拒絕的理由;(3)她們給愚拙人的建議與勸告。
首先,關於拒絕,並非如此。這並非一種粗魯與嫉妒的拒絕,而是事物本性所能承受的回答。若她們表現得過於仁慈,她們將會剝奪自己,以致兩者都無法獲得足夠的油;因此,她們最好採取通常的供應方式。本節經文包含三個要點:
教義一: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燈添油,或獲得屬於自己的恩典,否則在交帳之日,他人的恩典對他毫無益處。
其次,從其理由「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來看:
教義二:即便擁有最多恩典的人,也沒有多餘的恩典可以分給他人。
教義三:如果我們想要獲得恩典,就必須訴諸恩典媒介。
關於第一點,即每個人都必須獲得屬於自己的恩典:
- 我在此並非排除基督的義,或祂將聖靈賜給我們。在充足性、能力與權柄方面,基督與聖徒之間有極大的區別。
[1.] 聖徒沒有足夠的恩典供應自己與他人。基督擁有豐盛,你們可以從中領受足夠的恩典:約翰福音一章16節:「從祂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這有「泉源的豐盛」(plenitudo fontis)與「器皿的豐盛」(plenitudo vasis)之分。器皿的豐盛會隨著取用而減少;受造物因給予而耗損,但泉源卻是永遠湧流、滿溢的;即便它供應他人,仍保持其豐盛。神對摩西說,民數記十一章12節:「我要把降於你身上的靈分賜給他們。」這話主要意指祂將自己的恩賜與能力分給他們,以幫助分擔治理的重擔。
[2.] 在能力方面,聖徒沒有能力將自己的義轉移並賦予他人;正如一個人無法將自己的生命分割並分給他人。但基督,祂活在我們裡面,並在靈裡與我們聯合,祂能分賜祂的恩典與義: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加拉太書二章20節:「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
[3.] 即使聖徒能這樣做,他們也沒有權柄與使命去執行,正如神所賦予基督的那樣:約翰福音三章34、35節:「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因為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約翰福音十七章2節:「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主耶穌基督與聖徒之間存在這樣的區別。祂能將油分給我們,並且祂會這樣做,祂不會拒絕那些謙卑且及時尋求祂的人,祂自己擁有足夠的恩典;正如詩篇一百三十三篇2節所言,「好比那貴重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基督作為元首,將祂的恩賜與恩典傳遞給祂所有的肢體。
- 我在此並非排除我們在世上作為基督奧秘身體,因「聖徒相通」所獲得的益處。肢體之間是互相效力的;正如歌羅西書二章19節所說:「全身藉著節、筋,得了營養,與神聯合,就因神而長進。」這一切源於元首,但藉由筋、脈、血管連結在一起。使徒說:「全身各節都供給什麼。」(以弗所書四章16節)。我們彼此傳遞從元首那裡領受的力量與營養。沒有一個肢體是無用的;我們從彼此的恩賜與恩典中獲益,否則我們就無法在身體中發揮作用。但經文中的情況不同;這些愚拙的童女曾擁有她們的優勢,她們本應善加利用,以便在交帳之日供應自己。如今,聰明的童女無法幫助愚拙的,愚拙的也無法幫助聰明的;每個人都將根據他內在所有的受審判。
- 就抵擋暫時性的審判而言,敬虔人的團體與鄰里關係可能成為延緩惡人受罰的媒介:耶利米書五章1節:「你們當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在寬闊處尋找,看看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沒有?若有,我就赦免這城。」即便他們未被赦免,也可能暫時得到緩刑。正如對所多瑪的判決;我們讀到若其中有十個義人,創世記十八章32節記載,神就會饒恕它。神也因保羅的緣故,將船上所有人的性命賜給了他。就暫時的事物而言,神可能會為了敬虔人的緣故延緩對他人的審判,儘管並非總是如此;因為以西結書十四章14節說:「其中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這三人,他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當判決已不可撤銷,且他們的挑釁達到無法忍受的高度時,情況便如此。猶太諺語也說,兩根乾柴可以點燃一根濕柴:基督被認為是在暗示這一點,祂說:「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然而,撇開這些情況,我們不會因他人的義而獲益,聖經中常強調這一點:哈巴谷書二章4節:「義人必因信得生」;是因他自己的信,而非他人的信:以西結書十八章20節:「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也就是說,就永恆的賞賜與懲罰而言,每個人都將根據其個人的狀態被衡量。每隻木桶都必須立在自己的底座上,每個靈魂都將根據其自身的容量被對待。羅馬書十四章12節:「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我們將為自己的思想、言語與行為交帳;不是混在一起,而是每個人個別交帳。沒有人能像我們在此世可以由代理人或律師出面那樣,為他人代為出席;也不是整個團體或職業為個人代勞,而是每個人都要分別為自己交帳。加拉太書六章4、5節:「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指望的就只在自己,不在別人了,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我們每個人都應當關注自己的行為,以及自己的屬靈狀態與心靈光景:從外在獲取喜樂的根據,對我們而言並不穩妥。我們必須關注自己。
應用一:駁斥「功德論」(works of supererogation)的觀念,即認為人可以做超過神所要求的事,以增加教會寶庫中的善行儲備,彷彿他人能因這些過度的敬虔而獲益。
應用二:駁斥那種虛妄且愚蠢的自信,即人們因周遭人的良善、親屬關係以及所處的團體而感到自滿。他們與某些好人有友誼,與某些傑出且敬虔的人有親屬關係;例如敬虔的妻子、丈夫或父親:馬太福音三章9節:「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不;他們無法分給我們他們的油。人們寧願抓住任何東西,也不願尋求正確的自信根據。
應用二:勸勉我們「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立比書二章12節),若我們想在主的日子得救,就必須更謹慎地對待我們個人的資格。
- 基督作為教會的公眾保證人為我們承擔責任是不夠的,希伯來書七章22節。祂為我們並以我們的名義做了一些事,好讓我們能承擔責任,使我們能成為祂所成就之恩惠的繼承人。你們必須將自己獻給主,哥林多後書八章5節。所有被帶回歸向神的人,都必須親自為自己立約:以西結書二十章37節:「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進入約的約束之中」,一個一個地。神不會信任猶太人讓他們自己選擇,而是要按順序從羊圈中取出十分之一。神不會與我們集體立約,而是按個人立約。
- 教會作為一個公開宣認基督信仰的政治實體為我們擔保是不夠的:以西結書十六章7節:「我與你立約,你就歸於我。」存在著一種神與整個社會之間立下的可見教會之約,因為他們宣認順服基督的福音。唉!在這些團體中,可能有許多人的靈魂並未個別地、親自地與神立約,因此我們不能以此自滿,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親自向主承擔責任。
- 父母為我們承擔責任,並在洗禮中將我們奉獻給神是不夠的,正如他們以自己的名義,也以他們幼小子女的名義所做的那樣,申命記二十九章10-12節;正如我們在洗禮中將孩子奉獻、歸給神並為他們承擔責任;但這是一項沒有人能為他人代辦而得救的工作。將靈魂交託給基督,是一件人無法透過代理人或受讓人來完成的事;我們必須親自與神立約,否則父母的奉獻對我們無益;我們對神而言,即使是約中的子民,也可能如同古實人一樣,阿摩司書九章7節。
- 我們屬於嚴謹且改革過的團體是不夠的,除非我們親自以使徒所稱的「承認順服基督的福音」(哥林多後書九章13節)來公開確認這約。除非有發自內心的真實順服,而不僅僅是公開的宣認,否則我們的同伴無法拯救我們,我們的教會也無法拯救我們。許多人在基督的懷中睡著,卻將在火焰中醒來。祂關注個人,按名認識祂的羊,知道他們是否順服並跟隨祂。祂察看他們的心靈光景,以及他們對祂的態度:「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箴言二十三章26節)。祂尋求的是心:耶利米書三十章21節:「那親近我的,是誰呢?就是那誠心親近我的,耶和華說。」
最後,請考慮基督在末日將對同一鄰里、家庭、宗教背景的人所作的區別:一個被取去,一個被撇下。
現在,為了激勵你們將恩典帶入自己的心中,請考慮:
- 沒有人比你們自己更親近你們。神已使你們成為自己靈魂的監護人。我們讀到,以弗所書五章29節:「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喔!願我們在此事上也能這樣說,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靈魂!不照顧靈魂,與不照顧身體一樣,都是怪異且違反天性的。靈魂就是人,是更高貴、更好的部分,應當首先被照顧;因此,如果你們愛自己,就應當尋求自己在基督裡的個人份額。
- 你們的幸福僅僅取決於你們自己的同意。神將祂的恩典提供給你們,正如提供給他人一樣:以賽亞書五十五章1節:「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啟示錄二十二章17節:「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如果你們拒絕它,你們就虧負了自己的靈魂,箴言八章36節,離棄了你們的憐憫,約拿書二章8節。如果你們錯過了基督,被關在天堂之外,那是因為你們自己的過失。如果你們不與神立約,從而使自己具備獲得其偉大祝福與恩惠的資格,你們就只能責怪自己。
- 考慮一下,在恩典媒介的途徑上,他人為你們做了多少,儘管他們在功德的途徑上什麼也做不了。你們從他人那裡獲得了理性所能期待的最大益處;你們生於基督徒父母,由他們奉獻給神,並在對神的敬畏中受教;而現在,在經歷了這一切之後,當你們必須獨立站立時,你們卻從恩典的懷抱中掙脫出來:你們頑固地拒絕認真且誠心地與神立個人之約,將使你們被排除在天堂之外;你們沒有被聖經的榜樣和捨己的基督徒所感動。如果你們從未嘗試讓自己的心順服主的條件,當新郎來到時,你們將發現自己需要油卻無處尋找。
其次,我現在來到所引用的理由:「恐怕不夠你我用的。」
教義二:即便擁有最多恩典的人,也沒有多餘的恩典可以分給他人。
- 就我們偉大的盼望而言,我們所有的努力對於進入天堂來說都僅僅足夠;我們所付出的代價與勞苦,絕不會超過我們蒙福盼望的價值:腓立比書二章12節:「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做工,因為這是為了得救: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5節:「叫你們配得神的國。」這是一種相稱的價值;行事為人要與你們崇高且神聖的呼召相稱,行事為人要像那些期待如此國度與榮耀的人,行事為人要像那些在此世知足的人,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在此世,一點點就應當足夠,但在屬天的事物上則不然;那裡應當有一種神聖的貪婪,一種對獲得更多恩典的永不滿足,以及我們行事為人與我們所期待的生命狀態相稱。但唉!大多數人卻恰恰相反,對於這世上的舒適——那不過如雲霧一般——他們如同陰間一樣貪得無厭;但在恩典上,每一點點,甚至是微不足道,都被認為足夠了。顯然,這些人對神的懲罰與賞賜沒有真實的感知,也不明白他們所期待的屬天幸福需要何種預備。
- 就我們面臨的巨大試探而言,一點點恩典都不能浪費。經上告訴我們:「義人僅僅得救。」(彼得前書四章18節)。沿途有太多的試煉,我們的愚昧與軟弱又是如此之大,以至於要安全抵達天堂並非易事。如果我們有力量度過目前的處境,我們也不知道在我們的服事結束之前會遇到什麼;有一天可能會來到,那時我們所擁有的一切恩典都可能被認為僅僅足夠,甚至對於我們所面臨的試煉來說還太少。當試探來臨時,微小的恩典就等於沒有恩典:路加福音八章25節:「你們的信心在哪裡呢?」但馬可福音四章40節:「為什麼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嗎?」馬太福音八章26節說:「為什麼膽怯?你們這些小信的人哪!」在某些情況下,小信就如同沒有信心:他們擁有信心的習慣,但在那突如其來的巨大試煉中,卻無法將其付諸行動:以弗所書六章10節:「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 就我們的安慰而言,大量的恩典是必要的。我們被吩咐要殷勤,以便能豐豐富富地進入,彼得後書一章11節。不僅要艱難地擠進天堂,還要帶著滿滿的安慰進入;然而,除非我們擁有豐盛的恩典,並使其保持在活躍的運作中,否則這是不可能實現的;否則,它將無法進入良心的視野與察覺中,從而無法在那裡構成證據。
[1.] 我認為良心在我們平安的事上有一票表決權,羅馬書八章16節。在我們感官的事上,羅馬書九章1節,內心的見證者就是良心;我們對自己狀態的認知不是直覺的,而是推論的。
[2.] 微小的事物是不顯眼的,不容易被察覺,特別是對軟弱的眼睛而言;因此,良心很難在堆積如山的敗壞中辨認出一點點恩典。人的心並不警醒,也不柔軟,事物在那裡也沒有秩序,以至於每一件微小的事都應被注意到;儘管良心是一個隱秘的偵探,但微小的事物仍會逃過它的視野與注意,無論是在罪還是恩典方面;在一個昏睡且不專注的靈魂中,這是不可能想像的:因此,必須有大量的恩典,才能被看見並與一般的行為區分開來;因為人心比萬物都詭詐:那婦人被迫點上燈,仔細搜尋,才能找到她丟失的錢幣;所以,要在靈魂中發現那微小的事物是多麼困難。
[3.] 聖靈的見證通常是在恩典得到最大操練與豐盛時給予的;因為「喜樂之油」跟隨「恩典之油」,安慰是根據順服的程度來分發的:約翰福音十五章10節:「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因此,從這一切可以得出結論,如果我們想要維持對自己在基督裡的份額以及來世榮耀的任何舒適與喜悅的感知,我們就不應滿足於一點點恩典。
- 就恩典的本質而言,當我們認為自己已經足夠且有餘時,這是一個我們沒有恩典的跡象;顯然,那些嘗過主恩滋味的人,彼得前書二章3節,他們不會感到厭足,而是會渴望更多;那個不渴望變得更好的人,從未真正好過。正如小種子穿過堅硬乾燥的土塊,以便長成莖與花,恩典也是如此,它是在運作並增長至完全:因此,滿足於微小的恩典,說「我已經足夠了」,是一個壞跡象。每一分恩典都像我們已經獲得的那樣令人嚮往;那些心被神觸動的人,他們熱切地渴望更多。
- 一切在主面前都顯得太少,因此沒有人有任何多餘的恩典,或超過他們自己所需的部分;正如在收集嗎哪時,多收的也沒有餘。如果我們考慮基督榮耀且聖潔的同在,我們所有人都顯得太少:詩篇一百四十三篇2節:「求你不要審判僕人。」他不是說,主啊,不要審判你的仇敵,而是,不要審判你的僕人。
- 每個人都應根據他的優勢以及成長與改進的機會來衡量。較少的恩典可能足以得救,但對於那些被給予更多的人來說則不然;正如他們區分「本質上的基本」(fundamental in se)與「對我們而言的基本」(quoad nos)。神可能在某些人身上接受隱含的信心,但在其他人身上則不然;路加福音十二章48節的規則對恩典也是真實的:「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神可能接受他人所做的,卻不接受我們所做的,我們必須為我們成長的媒介負責;我們期待騎馬的人比步行的人更快到達;因此,我們不能滿足於僅僅足夠,而必須為豐盛而努力。
- 最偉大的恩典往往有最偉大的敗壞與試探需要搏鬥。神並沒有呼召每個人去經歷祂呼召亞伯拉罕那樣的試煉;但正如雅各按照孩子們所能承受的程度趕路,神也根據每個人所擁有的恩典與力量的程度來衡量試探;因此,擁有最多恩典的人,也僅僅足夠應付神將要操練與試驗他的那種生活處境。
- 你們很容易擁有太少,卻不可能擁有太多。有許多人達不到標準,卻沒有人超過;你們從未讀到有人有太多的信心,太多的對神的愛與對神的敬畏。在宗教的內在與本質上,沒有「過多」(nimium)這回事:一個人可能在禱告與聽道上花費太多時間,以致侵犯了其他義務;但他不可能以兒子的敬畏過度敬畏神,或過度愛神;許多人愛祂太少,因此終其一生都充滿懷疑,以至於他們無法分辨自己是否真的愛神。
- 因為我們與基督之間應有的相稱,祂是我們榮耀的元首;所有榮耀的繼承人都被預定要與長子相像,羅馬書八章29節,主要是在恩典、純潔與聖潔方面:確實,在我們見祂真體之前,這無法如此完全且精確地實現,但我們目前藉由恩典對祂的看見,應當使我們產生一些改變,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在天堂,我們將像祂一樣聖潔、無邪、無玷污、遠離罪人,希伯來書七章26節;像祂一樣超越試探,約翰福音十章30節;我們卑賤的身體將被改變,腓立比書三章21節,靈魂與身體都將與那榮耀的狀態相稱,像祂一樣,羅馬書六章9節;但這必須從此世開始;對此的盼望本身就應當促使我們潔淨自己:約翰一書三章3節:「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你們應當這樣做,以便元首與肢體之間能有一些比例。
- 因為一點點恩典對神來說不那麼榮耀:約翰福音十五章8節:「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腓立比書一章11節:「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彼得後書一章8節:「你們若充充足足地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這不是赤裸且空洞的宣認,不是昏睡的習慣,或一點點恩典,而是當恩典對我們的心與生活擁有深層的力量與主權時,那才將神帶入人們的請求中,並將祂推薦給人們的良心。基督的知識被屬肉體的人貶低為一種低級的教導;但對真正有智慧的人來說,沒有什麼比在祂教導下成長的人更卓越、更高貴的靈魂了。
應用一:責備那些認為我們小題大作的人。當我們敦促人們保持恆切的警醒,並在屬靈生命中認真勤奮時,難怪每一件微小的事都顯得足夠;愚拙的童女也是如此,「分點油給我們」;聰明的童女則更謹慎;她們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當你們認為對基督而言,一點點草率的預備就足夠時,你們對基督有什麼想法?當你們為來世所做的如此之少時,你們對來世有什麼感知?你們所稱的恩典是什麼,以至於你們如此輕易地獲得它,並以如此廉價的條件維持它?顯然,人們對結局沒有感知,或者誤解了道路,才會認為這麼一點點就足夠了。確實,如果人們有清醒且節制的慾望,並且不因情感的廣大而增加自己的需求,世上的一點點就足以應付。一個人可能擁有十個人,甚至二十個人的財產,卻仍不滿足,但最好的人也幾乎沒有足夠一個人用的恩典;但唉!人們對於屬靈的事物是多麼快就滿足了(這種冷漠真是如此)!他們不是飢渴慕義,而是滿足於一點點或根本沒有;唯獨在這裡,他們主張清醒與節制;一切似乎能喚醒他們對所宣認宗教產生真實感知的東西,都被認為太多且太容易被忽略。基督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五章20節)。你們比他們多做了什麼?路加福音十三章24節:「你們要努力進窄門。」他們無法忍受基督的權柄被強加在良心上;你們難道希望在沒有這一切努力的情況下,以更容易的條件得救嗎?一點點時間就會決定誰的話站得住腳,是神的話還是你們的話;只要你們做的是神吩咐你們的事,你們就不可能做得太多。當然,如果你們用神給予的標準來衡量,世上沒有人像他應該的那樣好,最好的人也太糟糕,做得最多的人,也遠遠達不到他應該做的。所有神的聖徒都抱怨他們敗壞的心,他們無法做他們想做的事;他們在取死的身體下嘆息,呼喊:「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他們難道會將這種可憐、敷衍的順服強加給神,作為對祂福音律法的完全滿足嗎?
- 責備那些認為自己有足夠的恩典進入天堂的人。現在他們可以去休息,不必再煩惱了。唉!他們不知道屬靈生命意味著什麼;因為如果他們有真實的恩典,他們就會看到需要保持它活躍並不斷成長;他們會發現,如果不增加它,他們就無法保持所擁有的;每日的跌倒會對它造成破壞,良心會告訴他們,他們是多麼容易失去許多程度的恩典,以及對它的感知,並且他們每天都需要認真的謙卑;一個能滿足於「最低限度」(minimum quod sit),僅僅足夠,而不尋求更大程度恩典的心,是敗壞的心。當人們違背自己的意願做事時,他們不會做超過需要的;但愛有一種廣度與寬闊,它認為自己永遠做得不夠。
應用二:激勵我們:腓立比書三章13、14節:「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你們沒有回應你們神聖的規則,也沒有做與你們蒙福盼望相稱的事,也沒有回應加在你們身上的偉大義務,更沒有與你們所期待的榮耀救恩相稱:如果這些事被認真思考,你們就會看到每天為自己的儲備做迅速增加的必要。喔!那麼,就恩典的內在習慣而言,我們懇求你們讓你們的愛心多而又多,腓立比書一章9節;就順服的外在行為而言: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節:「你們既受了我們的教訓,知道該怎樣行事,可以討神的喜悅,就要照你們現在所行的,更加勉勵。」讓你們的器皿更滿,讓你們的燈燃燒得更亮;你們欠神的比你們迄今為止償還的要多出千倍;祂既應得也要求你們付出更多;除非有對缺陷的哀痛以及對完全的追求,否則你們無法證明你們福音中誠實的資格。
第三,我們來到建議與勸告:「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去賣油的那裡;也就是說,去可以獲得它的地方;因為買賣被不恰當地用於指獲得。東西被說成是買來的,是因為它們成為了我們的,彷彿我們為它們支付了公正的價格,正如箴言二十三章23節:「買真理,不可賣」;也就是說,持守它,不要放棄它。以賽亞書五十五章1節:「來買酒和奶」;啟示錄三章18節:「我勸你向我買金子。」加爾文認為,這不是勸告,而是責備;奧古斯丁也認為,這不是建議,而是嘲諷。這是對她們疏忽的檢查與責備;彷彿在說,如果可以,現在去買吧;以前你們有買的時間,但你們忽略了;店鋪曾是開著的,但現在機會已經喪失:因此,不要認為這是一個勸告,而是一個責備。你們本應為自己買的。我更傾向於認為這是一個建議,指引她們尋求補救措施,或如果我們想獲得油,就必須採取的正確途徑,正如下一節經文中愚拙童女的行為所顯示的那樣;如果她們使用這種補救措施太晚,那是她們自己的愚蠢。
教義三:那些想要獲得恩典的人,必須訴諸恩典媒介。
- 馬可福音四章24節:「你們留心聽,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你們這些專心聽道的人,更多的將被賜給你們。「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這是人與人之間商業往來的適當規則,我們的救主在馬太福音七章12節中強調了這一點。但這在神與人之間的商業往來中也是真實的;如果你們留心聽,並實行你們所聽到的,也就是說,在你們深沉且慎重的思想中認真權衡那神聖且屬天的教義;如果她們能以適當的良心去努力獲益,主就會以相應的祝福回報她們的勤奮。另一個地方是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9、20節:「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如果你們不想消滅聖靈,祂的確信、激勵與勸告,你們就必須使用媒介;它們是為此目的而設立的,神設立任何事物都不會徒勞;它們有朝向該目的的趨勢;設立的形式本身就是命令的話語與應許的話語。
- 基督為了這個目的聖化了恩典媒介,以弗所書五章26、27節;約翰福音十七章17節:「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
應用三:如果我們想要聖靈的恩典在我們裡面被孕育、加強與增加,讓我們使用這些媒介,使徒行傳十七章11節。讓我們更誠實地使用它們,並確保每一次與神的交通,我們都能從祂那裡獲得一些新的祝福。
第八篇講道
「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0節
這裡有三件事值得注意:
- 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
- 那預備好了的人,進入婚宴廳的接納。
- 關門以排除其餘的人。
關於這第一點,他們去買油的舉動,必須根據這段比喻的宗旨來解釋;它象徵著他們對基督降臨的毫無準備與未曾預備:當他們最需要運用恩典時,卻還要去尋求恩典。在比喻中,有些事被描述為在審判之日發生,實則是指為了那一日或與那一日相關的事;並非指人在那時才去買油等等。由此,我可以觀察到:
- 基督降臨的確定性。我們先前聽聞過那巨大的期待、祂的遲延、那呼喊聲,如今祂確實降臨了;但這一點先前已論及。
- 祂降臨的突然性,對屬肉體的世人而言,這是一種突襲。當那些漫不經心的人對祂毫無準備時,祂來了;當他們去買油時,祂來了;但這一點在第十三節會再論述。
- 我現在選擇談論祂降臨的身分;祂是以新郎的身分降臨。
教義一:主耶穌基督在祂第二次降臨時,將以新郎的身分臨到祂的子民。
啟示錄十九章7、9節:「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祂,因為羔羊的婚娶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天使吩咐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
為了向各位證實這一點,請思考以下命題:
- 基督與信徒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的連結、同意與義務,這可以透過婚約得到極佳的體現,如詩篇四十五篇、以賽亞書四十五章5節及其他經文所示。基督與他們之間存在著一種鮮活的關係,遠超祂與他人之間的關係;這關係不僅是名義上或想像中的,而是如同婚約中雙方那樣真實地締結。正如雅歌二章16節所言:「我的良人屬我,我也屬祂。」雙方是相互地、明確地、正式地訂立婚約並委身於彼此;基督作為頭,我們作為祂奧祕身體的肢體,委身於祂。這關係既是真實的,也是親密的;二人成為一體,我們則與主成為一靈:哥林多前書六章17節:「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完整的基督是我們的,我們也應當完全屬於祂,充滿了慈愛與恩惠(以弗所書五章25-27節;西番雅書三章17節)。這婚約是不可拆散的;婚約的結永遠不可破壞:「我必聘你永遠歸我歸我為妻。」(何西阿書二章19節)。
- 這場婚約可從四個方面來考量:(1)就其根基與基礎而言;(2)就我們初次進入此關係而言;(3)就其在此世的狀態而言;(4)就其最終的圓滿而言。
[1.] 就其根基與基礎而言,這根基奠定於基督的道成肉身,或祂的第一次降臨。婚姻發生在同類之間,正如在第一次婚姻中,亞當稱夏娃為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世記二章20節)。同樣,基督藉著取了我們的本性,使自己適合與祂的教會建立丈夫的關係;因此,使徒在談論基督與教會之間的婚姻時,使用了亞當所用的稱呼:以弗所書五章30節:「因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就是祂的骨、祂的肉。」當基督在世時,祂為這場婚姻鋪平了道路:誠然,祂離開了我們,但雙方交換了信物;祂取了我們的肉身,留下了祂的靈給我們。
[2.] 就我們初次進入此關係而言,即當我們初次歸正歸信於神,或懷著感恩、破碎的心,甘心樂意地接受基督為主、為丈夫時。所有的婚姻都是藉由同意而締結的:基督在應許中給予祂的同意,而我們則藉由信心——即一種破碎、甘心且感恩地接受主耶穌基督,以達成神差遣祂的目的——來回應。請注意,信心就是對基督的接受: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祂的……」。其次,關於這種接受的方式,它是破碎的,因為我們是不配且罪有應得的受造物,完全不配與基督建立如此親密的關係;正如亞比該,當大衛差人去娶她為妻時,她自卑地說:「婢女情願作洗我主僕人腳的婢女。」(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40-41節)。唉!我們算什麼?一個貧窮戰兢的靈魂害怕過於大膽,但神的應許鼓勵了它。這不僅是破碎的接受,也是甘心的接受;因為基督不會強迫我們進入這種關係,也不會在沒有我們同意或違背我們意願的情況下賜予其特權:啟示錄二十二章17節:「願意的人,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如果意志歸向基督,最大的困難就克服了。基督徒身分不過是發自內心地同意接受基督及其恩惠;但受造物的意志並不容易被贏得:馬太福音二十三章37節:「我多次願意……只是你們不願意。」祂藉著恩典的再三呼召來邀請並招聚,但我們卻不願被聚集:以賽亞書六十五章2節:「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那不敬虔、漫不經心的世界不知道神最大恩慈的價值,因此藐視它們,甚至將其視為無法忍受的傷害與麻煩,因為這與他們屬肉體的慾望相違;但當意志一旦徹底被神贏得,歸正的大工就接近了幸福的終點;意志的同意是最後的行動,當我們將自己交給主,決心成為祂的人,並隨祂的喜悅被處置、安排與治理:「我與你立約,你就歸於我。」(以西結書十六章8節)。這不僅是甘心的接受,也是感恩的接受;因為考慮到在婚約中結合的雙方——永恆可稱頌的神與我們這些貧窮可憐的受造物——之間存在著無限的距離,這對我們而言是極大的恩寵與榮耀。在我們之間,締結婚約的人可能存在巨大的距離,但那距離僅是有限的,因為那不過是受造物與受造物之間的距離,儘管在許多外在層面上有不平等,但在本質上是平等的;然而,在基督與祂子民之間的距離,是造物主與受造物、窯匠與泥土、被造物與造物主之間的距離;是那最可愛者與最可憎者之間、萬有的後嗣與可怒之子之間、永恆的君王與罪惡及撒但的卑微奴僕之間的距離。此外,請思考我們從中享受的諸多益處;我們分享了祂的義、聖靈與恩典: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祂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民法中有兩條準則:其一,「妻子分享丈夫的榮耀」,因此我們分享了基督的義;其二,「丈夫為妻子負責」,訴訟必須針對丈夫。因此,耶穌基督已償還了我們的債務,並呈現了祂犧牲的功德;祂對我們欠神公義的債務負責。分享是另一項益處:以弗所書五章26節:「丈夫愛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基督在十字架上擁有足夠的功德去買贖,足夠的愛去立意,足夠的智慧去為我們選擇最大的益處;而祂所買贖、立意並選擇的,不正是要藉著水與道將我們洗淨、成為聖潔嗎?最後,我們必須為了神差遣祂的目的而接受祂;即接受祂為主、為丈夫;這意味著離棄一切其他,並將自己奉獻給基督,活在祂的愛與順服中。
(1.) 在接受之前,必須先棄絕一切其他的愛。基督要獨享這份愛。丈夫無法容忍情敵與競爭者。婚約的同意意味著一種揀選,即棄絕一切其他,單單尊崇祂。婚約如此寫道:「你不可再作別人的妻,歸我為妻。」(何西阿書三章3節)。詩篇四十五篇10-11節亦云:「女子啊,你要聽,要看,要側耳而聽!不要記念你的民和你的父家,王就羨慕你的美貌;因為祂是你的主,你當敬拜祂。」凡考慮到基督之名所提供的,並同意這提議的人,必須離棄他們一切舊有的道路、舊有的敗壞、舊有的激情與舊有的情感;並認真考慮撇下一切世俗的享樂與虛榮;他們不可在最珍視的利益、最喜愛的私慾與最親近的罪惡上猶豫,即使那是右手或右眼(馬太福音五章29節)。如果我們同意接受基督,卻仍保留舊有的愛,那麼成為基督徒對我們而言就沒什麼益處了。
(2.) 你必須將自己交給祂,活在祂的愛與順服中。如果我們進入這種關係,必須決心履行兩大義務:夫妻之愛與夫妻之順服。
(1st.) 夫妻之愛。基督的愛毫無缺乏:以賽亞書六十二章5節:「新郎怎樣喜悅新婦,你的神也要照樣喜悅你。」現在,這種愛必須是相互的;祂在我們裡面,我們也在祂裡面。夫妻之愛是對配偶的愛勝過對任何其他人的愛。因此,我們對基督的愛必須是至上的愛。我們不僅不能愛祂少於其他事物,也不能與其他事物同等,而必須超越它們,單單緊緊跟隨祂。有些人愛基督少於其他事物;他們愛祂一點點,卻更愛世界。愛榮耀與偉大勝過愛祂:約翰福音十二章42節:「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愛享樂:提摩太後書三章4節:「愛享樂,不愛神。」愛利益:提摩太後書四章10節:「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去了。」有些人愛基督,但愛其他事物與祂同等。他們心懷二意;這是一個微妙的情況;很難說誰佔了上風:他們在宗教上忙忙碌碌,卻從未感受到它真正的力量。但真正的夫妻之愛是至上的:詩篇七十三篇25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腓立比書三章8-10節:「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他們看重耶穌基督勝過世上萬事。此外,作為丈夫,祂必須擁有這份愛。
(2d.) 這是一位必須擁有夫妻順服的主:以弗所書五章23-24節:「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我強調這一點,正如妻子凡事順服丈夫,教會與每個信徒的靈魂也當如此順服基督。當然,如果你同意嫁給基督,你就必須算計清楚,你不再屬於自己,因此從今以後,你不可再為自己活。基督被接受並承認為主(歌羅西書二章6節),作為主,你必須同意服事並順服祂:詩篇四十五篇11節:「祂是你的主,你當敬拜祂。」你必須接受祂,以至於永不以祂為恥;接受祂的「好」與「壞」;接受祂與祂的十字架(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接受祂與祂的軛(馬太福音十一章29節);接受祂與祂屬靈的律法(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你必須在凡事上順服基督。你不再隨心所欲,而要行主所喜悅的事(哥林多前書七章30節)。簡而言之,如果你想從祂那裡得益處,就必須順服祂(希伯來書五章9節)。
[3.] 這是在談論它在此世的現狀。關係已經開始,但尚未公開舉行婚禮: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節:「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教會是「未婚妻」(sponsa),而非「妻子」(uxor)。在這裡,藉著福音的邀請,我們與祂訂婚,並藉著信心委身於祂:這被稱為聘歸於祂,何西阿書二章19-20節:「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也以誠實聘你歸我。」這詞在此處並非泛指婚姻,而是嚴格地指訂婚,且具有特別的強調;它要麼指神的美善;祂不願將以色列視為一個曾與祂毀約、不貞的妓女,而是視為處女,彷彿從未有過毀約;或者更確切地說,它指出了教會目前的狀態:她已許配給基督,但婚姻尚未圓滿。訂婚之日與公開的典禮被延遲到復活之時,那時基督將以新郎的身分降臨,帶領祂的新婦進入父家,永遠與祂同住。
[4.] 就其圓滿而言;這在祂第二次降臨時達到完美;這才真正被稱為婚姻。在那之前,不過是求婚或訂婚,直到那時,王后才被帶到王面前,永遠與祂同住:詩篇四十五篇15節:「她們要歡喜快樂被引導;她們要進入王宮。」
現在,有許多理由說明為什麼基督的第二次降臨被稱為婚姻的圓滿,以及為什麼基督在那時被稱為以新郎的身分降臨。
- 因為祂的新婦與祂之間將有面對面的親自會晤。現在祂差遣代言人:哥林多後書五章20節:「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正如亞伯拉罕的僕人以利以謝去為他主人的兒子尋找配偶,福音的傳道人也是如此: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節:「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祂差遣信物與屬靈的更新: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那時祂親自降臨,我們親自與祂相遇。現在我們在聖禮中與祂相遇(以賽亞書六十四章5節);「在靈裡同在」(哥林多後書五章)。在死亡時,我們的靈魂與祂相遇(傳道書十二章7節),但那時我們全人將與祂相遇(約伯記十九章26節),並用這些手臂擁抱祂。我們確實藉著信心與祂親近,並與祂有交通;但我們並沒有看見祂的本體,也沒有像後來那樣面對面地看見祂。
- 為了公開舉行婚禮,新郎與新婦都要裝飾自己。新郎將帶著祂父的榮耀,伴隨著無數聖天使降臨:啟示錄十九章7節:「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祂,因為羔羊的婚娶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普通的衣服不適合那場婚禮:我們必須積極地潔淨自己,但恩典是神所賜的:第8節:「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正如以斯帖從王的衣庫中得到裝飾,這些救恩的裝飾與衣袍都是藉著耶穌基督白白買贖並賜給我們的;一切皆由祂所賜。我們在這裡只是部分更新,部分潔淨;我們所有污穢的衣服尚未完全脫去;但那時我們將不會有絲毫罪惡與痛苦的殘餘。如果我們帶著醜陋去見基督,我們將帶著羞恥與不安去見祂;若帶著污穢的破布出現在新郎面前,將是新郎的恥辱;因此,我們將帶著榮耀去呈現祂的新婦。
- 那時祂將公開彰顯祂最深切的愛。在末日之前,雙方已締結婚約;愛已經表達,但它是隱祕且隱藏的:「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但那時祂將逐一認出信徒(路加福音十二章8節),在世人面前邀請他們進入祂的懷抱(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4節),在寶座上宣告他們的赦免(使徒行傳三章19節),將他們安置在祂的右邊,與祂一同審判世界(哥林多後書六章2節)。唉!現在一切都在面紗之下;世界不認識我們(約翰一書三章1節);現在連我們自己也常懷疑祂是否愛我們:「如果主與我們同在,為什麼這些事臨到我們呢?」但那時一切都將公開且清晰;當基督本體周圍的雲霧消散時,我們周圍的雲霧也將消散。這被稱為「神的眾子顯出來」(羅馬書八章19節)。
- 那時我們將被帶回祂的家,莊嚴地被引導進入天堂(約翰福音十四章3節)。那時,你所希望、渴望、期待的一切都將實現。噢!當大牧人帶領祂的羊群進入永恆的羊圈,教會的丈夫帶領她進入父家時,那將是多麼幸福的一天:約翰福音十七章24節:「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祂的遺囑將完全實現。現在我們在院子裡。如果一日在神的院宇勝過在別處住千日,噢!被帶回神那裡又是何等光景!在這些蒙福的居所中,我們將永遠居住,永不分離。
- 永遠的同居與生活:「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7節);不是瞥見一眼就離開,而是永遠享受祂的同在。基督在世時的同在對祂的門徒而言是極其甘甜的;想到祂要離開他們,他們感到痛苦,儘管這對他們是有益的;但現在,他們將處於與祂永遠親密與熟悉的狀態中。現在我們嘗到了基督的滋味,但那時我們的交通將沒有間斷或阻礙;我們將脫離麻煩、試探與罪惡的擁擠與壓迫,在羔羊的臉上研讀神學,祂將根據我們容量的極限,將祂自己傳遞給我們。
應用:噢!那麼,與基督訂婚吧;否則祂降臨時將不是作為新郎,而是作為審判者。關於動機:
- 思考你的必要性。你身上背負著深切的必要性;如果你不與基督結婚,你將永遠滅亡。使徒在哥林多前書七章說,如果一個女人能不結婚而生活,她不結婚也好;但現在,如果你沒有祂,你將永遠滅亡;你將面臨永恆之神的憤怒。使徒在羅馬書七章4節說,凡與基督結婚的人,對律法來說都是死的:這必須必然發生。首先,對律法死是什麼意思?就是看見自己永遠悲慘、滅亡且無能為力,無法以任何方式幫助自己。寫在每個人良心上的律法,在那裡被描繪成一個嚴厲且殘酷的丈夫,要求完成艱鉅的任務,卻不提供任何力量去完成;因此,它將我們束縛在死亡與咒詛之下。律法的意識,既是天生於良心且對我們而言是自然的,就無法被熄滅,反而會以更猛烈的方式回歸。那麼,律法暗示我們應該做什麼,如果我們不做就威脅我們;而良心告訴我們沒有做到,這對我們而言是一種持續的悲傷與煩惱,人終其一生都活在對死亡與地獄的恐懼中。
- 思考基督的卓越,祂在位格與職分上都是全然可愛的,並且在各方面都適合你的需要。就祂的位格而言,祂是神人,有能力且願意對你行善;因為神有什麼做不到的呢?祂肯定不會對自己的骨肉感到陌生。你被律法定了罪;祂是祭司,為你作挽回祭。你對通往真正幸福的道路一無所知;祂是先知,教導並引導你。你在那條路上有許多敵人與困難要克服;祂為你指明道路;你自己的肉體是軟弱的,但祂是君王,能戰勝你的敵人,並以祂聖靈大能的幫助來協助你;祂將幫助你在面對一切相反的試探時履行你的職責;因為我們要在新樣的靈裡服事祂(羅馬書七章5、6節)。
- 思考它的效用與益處:哥林多前書三章22-23節:「萬有全是你們的,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如果你能像基督作為中保為救贖之工奉獻自己那樣,衷心地將自己奉獻給基督的服事,那麼在促進你目前的聖潔與未來的幸福上,你將一無所缺。
- 渴望這場婚姻並非狂妄,因為是神先採取行動。神已經向你示愛,並以各種吸引人的表達方式向你求婚,好贏得你的心,並獲得你的同意。噢!不要拒絕主的恩慈,也不要忽略將你的心獻給祂,或將自己交給祂。基督已經僱用了代言人,並將祂的信物作為愛的禮物送出:馬太福音二十三章37節:「我多次願意……只是你們不願意。」所有的婚姻都是由一方熱切的追求與另一方的同意而促成的:這裡也是如此。噢!因此,請思考並像利百加那樣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
- 思考基督被拒絕會是多麼不悅:箴言一章29-30節:「他們恨惡知識,不喜愛敬畏耶和華,不聽我的勸戒,藐視我一切的責備。」詩篇八十一篇11節:「無奈,我的民不聽我的聲音;以色列全不理我。」藐視恩慈是非常惹動怒氣的。噢!那麼,給基督一個自由、完全且堅定的同意,一切就結束了。
[1.] 一個自由的同意,而非被勒索的。當人們因恐懼而產生一點良心不安時,基督似乎很受歡迎;但隨著他們的煩惱消退,他們接受基督為主與救主的決心也隨之消退:詩篇七十八篇34-35節:「祂殺他們的時候,他們才求問祂,回心轉意,切切地尋求神。他們也追念神是他們的磐石,至高的神是他們的救贖主。」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強迫自己,他們的心並非傾向,而是被迫,就像那些違背意願結婚的人一樣。只有在良心的陣痛與發作中,他們才喜歡基督,當某種巨大的苦難迫使他們決心歸向祂,他們的恐懼驅使他們走向基督,而不是祂的卓越吸引他們走向祂。被強迫的不是真誠的。許多人在疾病與苦難中承認基督,當他們安逸時卻從不關心祂;那時他們忘記了一切,當他們的需要得到滿足後,就過著與以前一樣的生活。女人為了治病而去看醫生,與她為了與丈夫同住而去找丈夫,這是有區別的。真正的歸正始於恐懼,但並不終結於此;它終結於心的改變,對神與聖潔的穩定之愛,以及對罪的恨惡。這不僅在人們被死亡的恐懼嚇倒時顯現,更顯現在他們的整個生活中。其他人,在某種定罪感下,他們希望基督為他們的良心服務,而世界則佔據他們的心。
[2.] 這必須是對福音所有條款與要求的一個完全且無邊界的同意,成為祂希望你成為的人,並做祂希望你做的事:馬太福音十三章44節,那人「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你不可在任何事上猶豫。雖然你不願意讓這場婚約告吹,但這並非完全的同意。基督必須被接受,無論好壞;你必須棄絕你最親愛的私慾,奉獻並放棄你最珍視的利益,否則你不配祂。除非你將所有的利益都放在祂的腳前,否則這筆交易尚未達成(路加福音十四章26-33節)。對於私慾也是如此(馬太福音五章29-30節)。在這裡,人們通常會猶豫,寧願承受任何代價與痛苦,也不願經歷治死罪,正如你在彌迦書六章6-7節所見:「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現在,在達到這一步之前,人心中有許多爭論。他們確信罪是惡的,與神為敵,對自己有害;並有心想放棄它;但最終,他們的心更傾向於它而非反對它,因此沒有達到為了接受基督為主與丈夫而作出的救贖性同意。罪的享樂是如此迷人,以至於他們無法乾脆地達到基督的條件,或完成基督徒身分的全部事務。
[3.] 這必須是一個堅定且習慣性的同意,且在我們後來的生活中不被撤回。軟弱與動搖的目標很快就會化為烏有;但當這是你平常的狀態,是新造的本性,是你靈魂的傾向,當你的靈裡有了新的轉向時,它就會堅持到底: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12節:「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永遠遵行,直到到底。」
經文中第二個值得注意的事是那些預備好的人進入婚筵;並且:
- 他們是誰?他們是內心更新,並被聖靈的救贖恩典所裝備的人。
- 他們的特權是什麼?他們進入了婚姻,進入了婚禮的慶典,或婚禮宴席的地方。婚筵在聖經中常被提及:士師記十四章10節:「參孫在那裡擺設筵席,因為少年人照常有這樣的規矩。」創世記二十九章22節:「拉班就聚了那地方的人,擺設筵席。」這象徵著永生的喜樂,以及我們將在天堂與基督共享的那種完全且甘甜的交通。
教義:只有那些為基督預備好的人,才能進入永恆的喜樂,而其他人則被排除在外。
路加福音十二章37節:「主人來了,看見僕人警醒,那僕人就有福了。」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4節:「所以,你們也要預備。」
- 我將探討什麼是預備好。
- 向你們說明為什麼只有他們才能與基督有永恆且直接的交通。
首先,什麼是預備好?預備有兩種:
- 習慣性與持續性的預備。
- 實際的預備,即當你特別調整自己去迎接基督時。
- 關於習慣性與持續性的預備,這涉及人的狀態、心的架構,以及我們生活的過程,正如器皿中的油與保持燃燒的燈所象徵的那樣。
[1.] 人的狀態。他必須是一個與神和好、與神和平的人。聖經中有兩處經文談到了基督降臨時我們必須處於的狀態;彼得後書三章14節:「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另一處是哥林多後書五章3節:「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兩者主要都與稱義有關。我們的平安取決於我們與神的和好(羅馬書五章1節);在你的赦免以謙卑與破碎的方式被祈求出來之前,你如何能在主面前站立?直到你在法庭上被稱為義(rectus in curia),並得到罪與咒詛的釋放,而不處於自然與未歸正的狀態?另一處經文是:「不至於赤身。」在神面前出現卻只穿著自己的皮,這是可悲的。不;除了穿上我們長兄的衣服,沒有別的方法可以得到祝福。因此,我們常被命令要「披戴主耶穌基督」(羅馬書十三章14節;加拉太書三章27節),並從祂那裡買「白衣穿上,遮蓋你赤身的羞恥」(啟示錄三章17-18節)。這些經文主要應解釋為稱義,儘管這並不排除成聖;因為那是一件救恩的衣袍,用以遮蓋我們在主眼中的可憎赤身。
[2.] 就心的架構而言,它必須是更新與成聖的。習慣性的恩典是器皿中的油,使心裡有恩典的泉源(約翰福音七章38節);但我先前已談過這一點。聖靈的恩典是新婦的珠寶,裝飾是新郎所喜悅的: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0節:「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神快樂。因祂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這些事物在我們裡面越多,越豐盛,我們在基督眼中就越可愛。
三、關於我們行事為人的進程。僅僅在器皿中有油是不夠的,燈必須保持燃燒,使我們的恩典處於實際且持續的運作中;我們必須時刻以討主喜悅為志業。這是我們預備工作的一部分;因為人必照著自己的行為受審判:「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呢?」(彼得後書三章10節)。恩典的生命顯明於其果子中;恩典賜給我們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不是要讓它在心中閒置,而是要在我們行事為人的每一方面,顯出它的影響力與功效:「因為這幾樣你們既充足,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彼得後書一章8節)。這會使基督徒在服事神的事上勤勉且積極。那麼,藉此你們便能知道誰是預備好的,誰是未預備好的。
- 有一種實際的預備,就像童女聽見呼聲時修剪燈盞,這標誌著我們為死亡與審判所做的實際準備。除了我們普遍的習慣性預備外,還需要實際的預備。當法老召見約瑟時,他先沐浴更衣。在基督面前顯現絕非小事。我們應當經常檢視自己的整體工作,好讓應許、憑據與經歷都準備就緒;這樣我們就無事可做,只需等待那美好的時刻,並像老西面那樣歡迎主耶穌基督的到來:「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路加福音二章29節)。你們應當在良心上如此安定,在心志上如此斷奶,在靈性上如此潔淨,以至於能帶著安慰等待神的救恩;不僅是等待,更是渴慕它,愛慕祂的顯現;特別是在長期宣認基督之名以後,更當如此。
現在,這種實際的預備應當在以下情況進行:
[1.] 每日進行,且在你們身體最健康、精力最充沛之時:我們應當思想我們重大的改變(約伯記十四章14節),因為死亡並不總是會發出警告;有所預備絕無壞處。這能活化我們普遍的預備,使我們更加嚴肅:這就像在校準我們的信心,衡量其強度與性質,看看它能否面對死亡與未來審判的思慮。一種臨陣脫逃、懦弱的信心,若無法忍受對這些事的嚴肅思考與假設,對我們毫無益處:自以為義者皆是懦夫。此外,當我們每天活著彷彿這是最後一天,做每一件事都彷彿即將要為此向基督交帳時,我們處理當前的工作會更為順利。再者,讓基督降臨的思想成為我們熟悉的念頭,能減輕其中屬於奴僕心態的恐懼與戰兢,並保持那屬於敬畏、嚴肅且敬虔地與神同行的心。
[2.] 當神藉著祂的護理召喚我們交帳時:「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了。」(路加福音十六章2節)。許多人即將進入另一個世界,卻沒想到要為此做好準備。神的忿怒已在門口,他們卻愚鈍且漫不經心。誠然,這種心境應當遠離神的兒女。他們有敏銳的良心,對來世有深刻的體認;因此,當他們預備的時間所剩無幾時,他們的預備理當更加嚴肅。正如我們領受聖餐時,人會退到一旁,更新自己通往天堂的憑據,喚醒屬靈的渴慕;聽道時亦然,人會調整心態以溫柔領受真道;那麼,當我們不僅是在聖禮中,而是要親自與基督相遇時,我們豈不更該調整自己的心嗎?
第二,為什麼只有那些預備好的人才能進入婚宴的房間。
- 只有他們才適合天上的福分。這對他們最為合適,因為他們心中已開始了那將在天上臻於完美的生命(歌羅西書一章12節)。可憐、屬肉體、有罪的受造物,在天堂能做什麼呢?天堂是為我們預備的,我們也是為天堂預備的(羅馬書六章23節)。當我們被置於屬天的架構與性情中,天堂的門就為我們敞開。將萬物安置在合適的位置是神的智慧;重物與輕物各有其位。因此,使徒在此說:「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哥林多後書五章5節)。精美的器皿不會被隨意丟棄在屋內,而是會被放在合適的地方。我們靈魂的潔淨與純化,是一種身體的屬靈化,如此我們在身心兩方面都得到了裝備。
- 只有他們對主的降臨有活潑的體認。暫時的信徒是一類假冒為善者;他們的工作是真實的,儘管只是普通的工作;這並非因為他們蓄意偽裝,而是因為他們對所宣稱相信的事物沒有相應的感動,他們的愛慕與預備與他們所知的並不相稱;因此,這是一種對神的嘲弄。他們宣稱並相信神是全知的,卻不懼怕在祂面前犯罪;相信永恆,卻讓屬世的事物對他們有最大的權勢與影響;他們期待基督在極大的威嚴與榮耀中降臨,卻沒有做出相應的預備。如果我們對基督有崇高的思想,對祂有極大的尊重,我們就會做出相應的預備;但若我們沒有為祂做好準備,無論我們對此有何等高深的見解,我們對基督與祂榮耀的降臨,肯定都抱持著輕視的態度。
應用。我們預備好了嗎?我必須將此應用的鋒芒指向四類人:
- 有些人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預備好了;他們只是在玩弄永恆與宗教之事;在紀念這日子時,他們的心既無喜樂,也無憂傷、盼望或恐懼。誠然,他們沒有信心,至少沒有活潑的信心,只有死信心;因此他們心如死灰;此外,他們不關心這些事,「思念地上的事」。如果他們能在這裡過得舒適、安逸,就從不關心如何永恆地活著。對這些人,我只想說:不要活在任何一種你死時不願處於其中的心境中。唉!在嚴肅的時刻,你不能不說:「我死也不願失去全世界。」但如果神在你想到之前就拘捕你呢?你會變成怎樣?另一方面,請思考,當我們的工作完成,裝飾佩戴整齊時,思想基督的降臨對我們將是愉悅的:「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路加福音二章29節)。
- 有些人以為自己預備好了,其實不然:「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啟示錄三章17節)。我信靠神的憐憫,希望我能到基督那裡去:說這話很容易;但你知道與基督相遇意味著什麼嗎?祂在末日期待你獻上什麼尊榮?而一個赤裸的信靠、一個死寂且空洞的信心,對你被祂接納又有多少幫助?我承認我們一切都來自基督,我們能獻給祂的一切尊榮,皆源於祂自己的恩典;然而經上說:「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啟示錄十九章7節)。我們需要做工,且要做到與如此偉大的主與丈夫的尊嚴相稱。
- 其他人認為習慣性的預備就足夠了。他們留意當前的職責,卻沒有藉著紀念主的降臨來活化這些職責;或者他們沒有完成主要的工作,因此比別人更放縱於世界,在感官的享樂中更為放縱;因此我們有那樣的警戒:「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4節)。那會使你枯萎、收縮;死寂與昏睡會阻礙你的安慰與平安,以及你本可為神向他人做出的喜樂見證;正如彼得的問題:「主啊,這比喻是為我們說的呢,還是為眾人呢?」(路加福音十二章41節)。
- 許多人已經預備好了,卻以為自己未預備好。他們需要研讀福音中關於安慰與平安的根基,看看自己是否經得起試金石的考驗,即便經不起天平的衡量。凡有誠心討祂喜悅的,就有「自由的律法」(雅各書二章12節);這律法不是給屬肉體的人,而是給誠實的人;這不是試驗的律法,而是福音的自由。
我們現在來到經文的第三點:「門就關了。」關門標誌著一旦恩典與試驗的日子結束,我們便無法改變自己的處境。門有兩種:
- 憐憫之門(Janua misericordiae):這是基督對回轉的罪人施憐憫的門:馬太福音七章7節:「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以及約翰福音六章37節:「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但這門終究會關閉。
- 恩典之門(Janua gratiae):這是悔改與歸正的門;但當我們處於終局(in termino)時,就沒有悔改可言了。他們或許能感受到自己的悲慘,但他們對神習慣性的仇恨依然存在:那些蓄意且執意拒絕祂勸告的人,依然故我。地獄的火不會軟化他們,只會使他們更加剛硬;他們的自愛或許會讓他們對痛苦感到敏感。
理由一:祂對祂子民的愛。雖然基督為惡人的預備等待了很久,但祂不會永遠拖延敬虔之人的渴望。
理由二:祂的公義。那些長期活在不信中,違背福音勸告與誡命的人,最終發現這種恩典的安排持續下去,卻變得不可教導且在疏忽中剛硬,這是合宜的:詩篇九十五篇7、8節:「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
應用。這是在催促我們及早開始與神同行。你們年輕人,今日要引以為戒;不要以為以後還有足夠的時間。你們年長者,不要以為太遲了,也不要羞於現在開始。(1.)當下是救恩的唯一機會,是擁抱神恩典邀請的時刻(希伯來書三章7節;詩篇九十五篇7節)。哦!不要拒絕祂的勸告。(2.)愛是無法忍受拖延的;如果我們能以此方式說服你們。(3.)當天使犯罪時,主立刻關上了門;對我們,祂卻給了機會(使徒行傳十一章13、14節),並給了「悔改的機會」(啟示錄二章21節);讓我們不要「徒受神的恩典」(哥林多後書六章1節)。
三、對於臨終悔改的懷疑。這種悔改鮮有真實的,因此總是令人質疑。凡僅僅出於對地獄的恐懼與感知而產生的,絕非真正的悔改。人身上這種感性的運作,可能不過是永恆絕望的開端。世人終究都會尋求主,但智慧人會在合適的時候尋求祂。這正是聰明童女與愚拙童女之間的重大區別:前者在「合適的時候」尋求祂,後者則在「不合適的時候」。她們直到最後才渴望祂的恩惠。在臨終病榻上,最放蕩的人也會想要以神為他們的產業:當他們再也不能犯罪,再也不能享受世界時,他們便為求憐憫、安慰以及一點點對天堂或永生的穩固盼望而哀哭嚎叫。然而,誰能斷定他們身上這種感性的運作,不單純是自愛的一種表現,或是受造物對自身幸福之天然渴望的果實,又或是當他們再也無法留住世界時所採取的退路呢?我們不能說這種悔改是真實的,也不能斷言它是虛假的;但它確實令人懷疑。在聖經中,唯有十字架上的強盜在臨終時真正悔改,這是唯一的例子。聖經記載了約四千年的歷史,然而在這麼長的時間裡,我們僅有這一個臨終真正悔改的例子;且在那一例中,有著極其特殊的環境結合,我們不能合理地期待這種情況再次發生。當時基督就在他身旁,以極大的愛將罪人引向神:那是一個前所未有的時刻;且極有可能在此之前,他從未蒙受過呼召。那麼,讓我們及早消除這項為神作準備的必要工作之疑慮吧;是的,願神的兒女們,若他們尚未勝過某種私慾,或在某項本分上疏忽,或至今仍無法使心歸向神,就當趕快行動,免得他們被突如其來的事所驚嚇,而這種準備上的缺失將使他們的離世變得不安。一個好的基督徒總是在歸正的過程中,卻尚未完全歸正:他經常重溫起初的工作,並藉著對神全旨意更深情的順服,不斷地向神靠近。
【教義二】那些最終被主拒絕的人,仍可能渴望天堂的喜樂。
一、在今世與來世中考量他們。這兩個層面是不同的;因為雖然自愛是他們在今世與來世都渴望天堂的共同原因,但兩者仍有區別:渴望天堂在今世比在來世更值得稱許,儘管兩者都不能作為靈魂具有恩典本質的論據。在今世渴望天堂更值得稱許,因為此時相信來世是出於信心,而非出於感官;當一切陰影消散,人要被說服去相信幔子背後的事物——即屬天事物的真實與價值——就不再是難事了。然而,即便他們被說服了,我們也不能說他們是有恩典的,儘管他們比單純的無神論者要好;因為屬肉體的人也可能渴望分享蒙福者的狀態,如民數記二十三章10節所言:「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巴蘭曾有過這樣的願望。那些不喜歡基督的教義卻離開祂的人,在約翰福音六章34節說:「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他們渴望變得幸福。當這種幸福呈現在他們面前時,它確實能激起那些未更新、未改變之人心中的奇異悸動。
二、這種對幸福的渴望,其目的與用途是有區別的。神有時會留下這些微弱的意願與傾向,作為嫁接恩典的根基;就像紡紗者留下一縷羊毛來連接下一根線;就像尼布甲尼撒被趕到野獸中吃草時,他的人形依然保留著;又如約伯的僕人所說:「我獨自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這些對幸福的傾向,是從墮落的廢墟中逃脫出來的。神藉著我們的自愛來吸引我們愛祂自己:否則人是不會被對付的。這使人有能力領受天堂;當生命的教義呈現在他們面前時,若他們拒絕,便無可推諉。這就是它在今世的用途;但當我們處於終局(in termino)時,它便有另一種用途。這種對自身幸福的愛與得救的渴望,其用途正是為了讓他們感受到自己的喪失,從而加深他們對定罪與失喪狀態的悲痛。如今,屬肉體的人對此鮮少思考,因為他們有感官的娛樂(oblectamenta sensus)來轉移心思;但當他們與這一切分離並被隔絕時,即便沒有其他懲罰,這也足夠了。他們的悟性必然會保留下來,卻沒有任何事物能安慰他們,或減輕他們對喪失幸福的苦澀感。現在讓我們看看:
- 屬肉體與未重生的人在多大程度上渴望幸福。
- 為何這點如此少被改善,以致他們對此幾乎沒有運用。
首先,屬肉體與未重生的人在多大程度上渴望幸福?
- 他們可能渴望籠統的、非特定的幸福;但這種渴望並未經過深思熟慮與選擇。基督所提供的幸福,或祂所彰顯的生命與不朽,則屬於另一種考量。世人的呼喊是:「好,要好。」當然,沒有人願意痛苦,所有人都想幸福,過安逸的生活。基督徒、異教徒,所有好人、壞人,儘管他們在任何事上都鮮少達成一致,但在這一點上卻是一致的:他們都想要好處。問人是否想幸福,就等於問他們是否愛自己。
- 他們不僅想要籠統的好處,還想要某種永恆的好處。由於這在自然界中並不那麼顯而易見,他們便摸索尋求,如使徒行傳十七章26節所言。現世的事物令人不滿足,因此他們為了某種更好的東西而掙扎摸索。正如所羅門嘗試了所有實驗,世人也四處尋求好處,傳道書七章29節。自從我們失去了神指引的直線,我們便有時在這一件事上,有時在另一件事上尋求它;基督在馬太福音十三章45、46節說,「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人想要某種令人滿足的東西,能成為他永恆喜樂的根基。
- 至於真正的幸福與永恆的好處,當它被顯明給我們時,我們對它的傾向卻是軟弱且無效的。沒有恩典,我們對它的洞察力極其微弱;因為永恆之上籠罩著濃霧,而自然之光既昏暗,便無法穿透它,彼得後書一章9節。就像遠處的尖塔,人們看見它,卻無法確定自己是否真的看見了;又如盲人,當基督初次觸摸他的眼睛時,他看見人行走,卻像樹木一樣。再者,我們對它的思考極其微弱,心思被其他對象所轉移。正如我們在人群中看見一個人,很難注意到他;所以人們很少退隱下來,思考神在基督裡為他們提供了什麼。當神應許亞伯拉罕迦南地時,祂吩咐他去遍地走走,察看它的長闊,創世記十三章14-17節。所以,當祂應許天國時,祂實際上對我們說了同樣的話;因為毫無疑問,沒有人能進入那應許之地,除非他曾思考過、仔細察看過,並能暫時放下世俗的紛擾,到應許之地走一走:但很少人這樣做;很少有人將思想作為探子,先派遣到那蒙福之地,因此它對他們的影響如此微小。我們對它的渴望極其微弱;情感被手邊的事物所佔據與預先綁定,我們對這種幸福狀態僅僅產生一種願望或微弱的傾向(velleity),而非嚴肅的意志或堅定的心志;因此我們對它的追求極其軟弱,就像孩子熱切地渴望某樣東西,卻很快就失去了興致:他們沒有以那種必要的熱忱、精確與一致性去追求它:「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箴言十三章4節,「因為他的手不肯做工,」箴言二十一章25節。因此,這種對幸福的傾向既不嚴肅,也不恆久,更不勤奮:這些渴望僅僅是渴望而已。
- 如果他們喜歡結局,卻厭惡過程。我們的靈魂對過程的厭惡勝過對結局的厭惡。所有人在關於至高與不朽幸福的觀點與願望上都達成一致;然而在通往它的道路上,卻存在巨大的分歧,這與其說是觀點上的,不如說是實踐上的。人們不喜歡神的條件:以掃想要祝福,卻賣了長子名分,希伯來書十二章16、17節。誠然,在自然事物中,我們不期待沒有過程的結局;但在超自然事物中,我們卻這樣期待,因此藉著拒絕過程,我們便將結局與自己隔絕了,詩篇一百零六篇24節。天堂是個好地方,但要到達那裡卻很艱難;我們是如此不願付出代價與辛勞:我們渴望幸福,卻不渴望聖潔。神確實會促進我們天然所渴望的事物;但我們必須順服那些我們天然所反對的事物。無論什麼對我們有利,我們天然都比那些為了神榮耀的事更願意接受:現在,如果我們不順服後者,我們就得不到前者。我們都想被赦免,從律法的咒詛與地獄的刑罰中得釋放;但我們卻不願放棄我們在罪中所幻想的利益與快樂。
第二,為何這點如此少被改善,為何我們對此運用得如此之少?原因有四:(1)無知。對許多人而言,對象並未被呈現出來;如異教徒與愚昧的基督徒。(2)不深思。屬靈對象不僅需要被呈現,還必須藉著默想的功效與分量強加於意志之上,詩篇第一篇3節。(3)不信。他們對這些真理沒有穩固的確信: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他們不是猜測,而是有穩固的信心。(4)意志的不順服:羅馬書八章7節,「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治癒他們的錯誤比治死他們的情慾更容易。
應用:噢!不要停留在渴望變得幸福上;那沒什麼大不了的;被咒詛的人也會希望門為他們打開:但要渴望恩典,詩篇一百一十九篇5節;羅馬書七章23節;要強烈地渴望,以致不被情緒所左右;就像孩子在痛苦時渴望得到什麼,但只要給他們撥浪鼓或任何玩具就能滿足。如果你的虛榮快樂不減退,這種渴望對你毫無益處。要渴望到願意為之勞苦,是的,要將其視為你的主要事業,詩篇二十七篇4節;是的,願意為此捨棄一切,馬太福音十三章46節。這才是真正通往幸福的道路。
【教義三】在基督降臨時被祂否認,是極其可怕的悲慘:「我不認識你們。」
- 考量誰可能被否認。許多自稱尊重基督,並在有形教會中備受推崇的人;許多呼喊「主啊,主啊」的人;許多曾在祂面前吃喝過的人。神的評價與世界的判斷之間有極大的差異。許多我們認為是積極的信徒,是的,許多在事工中有大恩賜與職分,且大有果效的人,馬太福音七章22節。如果只有異教徒,或只有放蕩的人,或與基督對立的人被定罪,那是另一回事;那就不會有如此恐懼的理由:但那些屬於基督陣營的人,許多自稱認識祂,卻從未被祂恩典的大能所制伏的人,約翰福音十一章52-54節,基督不認識,因為祂不愛他們。
- 被否認的悲慘。(1)這種否認是法官的行為與判決。如果這僅僅是我們在苦難中一個朋友的皺眉,那已足以令人心碎;但當一位被忽視的救主成為憤怒的法官,當祂的恩惠長期被輕視時,祂將激起祂所有的憤怒。當祂的怒氣發作,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詩篇第二篇12節。(2)這是對盼望的落空。他們以為祂會認出他們,因此提出了申辯。有一種盼望會使人蒙羞,羅馬書五章5節。(3)這是所有其他悲慘的根源。喪失之刑(poena damni)為感官之刑(poena sensus)鋪平了道路。在這裡,只要我們能過得好,我們就不在乎祂。現在你可能認為在祂忍耐的日子裡受到基督的皺眉沒什麼大不了的;但到那時,「你們這些被咒詛的,離開我去吧。」
應用:噢!讓這使你在未來更加嚴肅。不要再叫聖靈擔憂了,以弗所書四章30節。當別人拒絕基督時,你要接受並承認祂,你就會被基督所承認:路加福音十二章8、9節,「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第十章講道】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3節
這是整個比喻的結論,正如連接詞「所以」所顯示的。其中每一段經文都會推導出這個結論。
第一,祂降臨的突然性與不可預測性,所以要警醒。 第二,只有預備好的人才能進入婚宴的房間,所以要警醒,好讓你們時刻預備好。 第三,關門與將未預備好的人排除在外,所以要警醒。 第四,門一旦關上,就永不再開。當他們懇求進入時,卻被基督拒絕並否認,因為他們身上沒有祂的印記,所以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日子,也不知道時辰,等等。
在這些話語中,我們有(1)一項本分;(2)它的理由。前者將解釋後者。
- 關於本分;什麼是警醒?因為我們因基督降臨的時間不確定而被迫警醒。這裡的意思是,要謹慎地使自己時刻預備好,並處於迎接祂作為我們的主的姿勢,正如祂自己所解釋的,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2節,「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
- 理由,「因為你們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4節,「因為在你們想不到的時辰,人子就來了。」
【教義】那些相信並期待基督降臨的人,所肩負的重大本分就是警醒。
我的工作將是向你們展示警醒的一般概念。當它在屬靈與隱喻意義上被使用時,它意味著對靈魂重大事務的勤勉關懷與留意;因為這是一件混合的事,由謹慎與勤勉所組成。它意味著對靈魂危險的審慎預見,以及避免危險的勤勉關懷。聖經中強調它有雙重目的;部分是為了維持現狀,部分是為了預備未來:前者激勵後者。雖然在本文中後者是主要的考量,但考慮兩者也無妨;因為除非我們謹慎地獲取並持守現今的恩典,否則在基督降臨時,我們沒有希望站在祂面前。另一方面,激勵我們現今關懷與勤勉的論據,是我們在基督降臨時將獲得的福分,以及最後被拒絕的危險。
- 關於我們現今保守的警醒受到強調:馬太福音二十六章41節,「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以及哥林多前書十六章13節,「你們要警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
- 關於未來接納的警醒。這在其他地方受到強調: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2節,「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基督降臨的具體時間被保守為秘密,好讓我們在任何時候都被激勵去為此預備。主預見到我們容易疏忽與肉體安逸,且知道祂降臨的確切時間對我們有害;因此它被列在「帝國的秘密」(inter arcana imperii)中,即保守在父懷裡的秘密,好讓我們時刻預備好。所以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6節,「你們要時時警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意思是,好讓我們能逃避那時傾倒在惡人與疏忽者身上的審判;好讓我們不至於在訴訟中失敗(causa cadere);好讓我們能獲得對我們有利的認可判決。這些是聖經中強調的兩種警醒,一種是為了避免魔鬼的網羅,另一種是為了讓我們為主的降臨做好準備。
首先,關於我們現今狀態與安全的警醒。這又分為兩類:避免邪惡的警醒,以及為謹慎履行善事而警醒。聖經提到了兩者;且兩者都由其各自適當的理由所強化。
- 關於避免邪惡。我們所有人內心都有一種對邪惡的罪性傾向,我們必須尋求治癒與預防:箴言四章23節,「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心是行為的內在終點,也是行為的外在源頭。神在我們身上所做的一切,目標都是心,而心是我們所有行為的基礎。泉源必須保持純淨,不受污染,這樣溪流才能更加清澈透明。每個人都有一個小小的駐軍要守衛,而他自己就是守望者;他的良心必須坐在門口擔任守門人,檢查進出的一切,就像守望者在城市門口所做的那樣。所有的思想、情感、言語、行為都要被檢查,它們是什麼,去向何處,從何而來,趨向何方,以免誘惑被放進來,或敗壞被放出去;否則心就無法保持純淨與對神的忠誠。所羅門告訴我們,箴言二十五章28節,「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沒有牆垣的城鎮對任何來者都是開放的:罪惡、危險以及各種邪惡的念頭,毫無阻礙地來來去去:本該被抑制與保留的事物會流失,本該被拒之門外的誘惑會進入。現在,如果我們考慮到我們救恩的敵人——魔鬼、世界與肉體,這種謹慎是再必要不過的。
[1.] 撒但的惡意。我們的對手非常警醒,且最擅長利用我們的安逸來獲取優勢。敵人警醒,而你卻在沉睡(Vigilat hostis, et dormis)?這是一句古老的話:魔鬼既未死也未睡:難道我們不該站在崗位上嗎?彼得前書五章8節,「務要謹慎,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撒但是一個不知疲倦的對手,充滿惡意與詭計;他的目的是毀滅並吞吃靈魂,他的勤勉與他的惡意相稱。我們每個人日夜都處於危險之中。亞當只有兩個,他們都受了試探,儘管一個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另一個則有神性一切的豐盛居住在他裡面。亞當在無罪狀態下,基督在人性中都受了試探,我們難道能指望逃脫嗎?疏忽你的警醒,你就會成為魔鬼現成的獵物:「趁人睡覺的時候,有仇敵來,將稗子撒在麥子裡,」馬太福音十三章25節。他觀察我們所有的昏睡時刻,並等待著某種優勢,或至少是某種機會。有時我們因自己的愚蠢與輕率而給他機會:哥林多後書二章11節,「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即便不然,他也會尋找機會,正如他在基督飢餓時試探祂,馬太福音四章2節;以及哥林多後書七章5節,「免得撒但試探你們。」他能解讀臉紅、微笑、皺眉、眼神、淫蕩目光的無聲語言,以及憤怒與不滿最隱秘的流露,並將他的試探與我們所處的任何精神狀態相匹配。
[2.] 除此之外,還有「內在的敵人」(hostis domesticus),即肉體,或我們本性中與生俱來的敗壞,它隨時準備將我們出賣給最卑劣的試探,並為外面的敵人打開大門。人不需要魔鬼來試探他,我們自己胸中就有足夠的東西來促使並催逼我們犯罪:雅各書四章5節,「在我們裡面的靈,戀慕至於嫉妒;」創世記六章5節,「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點燃火絨、火藥或亞麻是很容易的,因此它們需要被分開。我們再怎麼謹慎也不為過,我們中最好的人也有一個好的自我與一個壞的自我;一個必須看守另一個,否則一切都會毀滅,恩典將會枯竭:啟示錄三章2節,「要警醒,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的。」我們心思的虛浮、我們在所有舒適中突破正當自由界限的傾向、我們在言語上犯錯的準備、我們在交談中頻繁的失誤、我們對神聖職分頻繁的不適應、我們與他人交往中的不結果子、我們良心的不安、我們過度的憂慮與恐懼,這一切從何而來?我說,除了我們缺乏對抗這個內在敵人——我們的肉體——的警醒之外,還能從何而來?特別是當試探臨近、迫切且持續時。我們通往天堂的每一步都是通過衝突與爭戰,因為罪總是近在咫尺,隨時準備攻擊並玷污我們;因此,一個嚴肅的基督徒不可能不認為自己仍處於危險之中。
[3.] 世界。奧古斯丁說,我們行走在網羅與試探之中;伯納德說,我們的生命是一場持續的試探。我們處於試探性對象的包圍中,這些對象對我們的感官是舒適的,對我們的用途是必要的,對我們的擁抱是現成的,以至於我們很難區分什麼是需求所要求的,什麼是情慾所渴望的,因此我們奇怪地被佔了便宜:約翰一書二章16節,「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他沒有說,「凡我們敗壞心中所有的;」而是藉著情慾來描述這些對象,因為它們很容易被這些情慾所激發:「凡世界上的事。」每一種性情都有誘餌;野心家有榮譽,貪婪者有財富,感官者有享樂。現在,每一種病態都喜歡餵養它的飲食:靈魂中的情慾或未治死的敗壞,使我們在世界中的居住變得危險:彼得後書一章4節,「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在這裡,一個人將自己完全沉浸在世界中;另一個人對肉體的享樂與感官的娛樂毫無節制;另一個人渴望榮譽、高位與生活的排場,或在世界中的聲望;或者至少我們在這些事情上給了自己太大的自由。因此,當誘人的對象對胃口與感官進行如此緊密的圍攻時,你們就看到了警醒的必要性。
- 還有一種為善而警醒,或為履行我們的本分而警醒,即我們以神聖、嚴肅、良心的方式去執行它們,觀察最佳的機會,並留意其中沒有隱秘的偽善酵母。在所有神聖職分中,聖經將其應用於禱告,這在所有神聖事奉中是最普遍且最重要的;而在其中警醒是一個巨大的幫助;儘管根據類比,它在其他職分中也同樣適用,我們將在幾個地方看到:歌羅西書四章2節,「你們要恆切禱告,在此警醒感恩。」所以彼得前書四章7節,「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所以以弗所書六章18節,「並在此警醒不倦。」撒但是這項本分的大敵,我們的心是抗拒的,很難被帶領並保持在其中。除非它被很好地執行,否則我們與神的相交就會中斷並停滯。從所有這些經文中,我們可以很好地總結出:(1)禱告前的警醒。(2)禱告中的警醒。(3)禱告後的警醒。
[1.] 禱告前的警醒,主要是為了保持一種禱告的狀態,好讓我們隨時準備好呼求神。禱告的狀態部分在於破碎的心,或對我們需求的適當感知;部分在於對神與神聖、屬天事物的熱切傾向;部分在於神聖的自由與孩童般的信心。如果這三者中的任何一個喪失了,我們在敬拜神時會是多麼鬆懈與退縮,或在執行時是多麼輕率,無論是在密室、家庭還是公眾聚會中;並以任何方式敷衍了事。但當這種精神狀態被保持時,靈魂在職分中就會被強烈地激發與擴展。正如當有破碎的心,或對我們需求的適當感知(這是禱告的契機),或對恩典的熱切渴望(這是禱告的靈魂),或我們的自由與信心沒有被打破(這是禱告的巨大鼓勵)時,我們就像輕盈而通風的身體,其自然運動是向上的;我們也被帶向神,禱告就是我們生活與呼吸的元素。事實上,整個屬靈生命不過是「警醒禱告」,好讓我們時刻準備好與神相交,彼得前書三章7節。
[2.] 禱告中的警醒,即職分必須以其性質所要求的嚴肅、專注與情感來執行。這種警醒是必要的,因為我們的心容易滑脫,容易偏離手頭的工作。我們經常將硫磺混入香中,在禱告中夾雜屬肉體的干擾,任由我們的心從基督自己的懷抱中被偷走:因此我們需要警醒,傳道書五章1、2節。
[3.] 禱告後的警醒,部分是為了觀察神對待我們的方式,我們的心是受了壓抑,還是祂賜下了自由,隱藏了祂的面,還是顯出了祂的恩慈。在這裡,我們可以為自己收集一些安慰的素材,並為神收集感恩的素材,歌羅西書四章2節。我們絕不能像孩子射箭一樣扔掉我們的禱告,卻從不回頭看它們:哈巴谷書二章1節,「我要禱告並仰望,」以窺探祝福的到來。如果我們能關注禱告的應答,我們將會有許多反對無神論的論據,對信心有巨大的幫助,對愛神有鼓勵,並在我們自己心中有許多穩固的安慰根基。部分也是為了不失去我們在神面前所宣稱與表達的情感。我們似乎表達了榮耀祂的名、遵行祂的旨意、被聖潔化、被赦免並在試探中被堅固的強烈願望。現在,如果我們在某種程度上不是我們在禱告中所宣稱的那樣;如果我們不謹慎榮耀祂的名,不熱心推廣祂的國度,不準備遵行祂的旨意,不懇切祈求赦免的恩典,不警醒對抗試探,那麼這就只是在神面前扮演一個角色。基督徒的生活是對他禱告的註釋,而他的禱告解釋了他的生活;我們藉著一個來理解另一個。我們的努力與對媒介的勤勉使用,顯示了我們真正渴望的是什麼;因為我們向神祈求什麼,我們就承諾要努力去追求什麼。
第二,有一種關於我們未來狀態的警醒,好讓我們準備好在基督降臨時迎接祂。現在這包括:
- 對基督顯現以及來世整體狀態的深刻而生動的感知。我們除了相信的事物外,不期待任何事物。信心是對尚未存在之事物的一種實現性的看見;並使它們在某種程度上產生作用,彷彿它們就在眼前,隨時可以享受。現在,我們對來世事務的感知越生動,我們在預備上的勤勉與嚴肅就越強;當我們對這些事物有深刻的感知時,彷彿即將受審,並如同在我們必須為所有行為交帳的法官面前行走。大多數人活著彷彿沒有審判日,沒有神在看顧與懲罰,沒有書卷要被打開:他們對時間的揮霍顯示他們對這些事物沒有深刻的感知,沒有對它們的穩固信心。但信心將這些事物視為偉大、確定且臨近的,因此使靈魂保持清醒與活潑。它擴大了我們對這些事物的理解;因為受造物遇見他的創造主,罪人遇見他的法官,從祂那裡他現在必須接受最終的判決,這對受造物來說絕非小事。信心對懶惰的靈魂大聲疾呼,你必須受審:羅馬書十四章12節,「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而且正如它是確定的,它也是臨近的:「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雅各書五章9節。你們必須
聽聞你今日所言,並在來日行事:馬太福音十二章36節:「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這能抑制罪惡,激勵並喚醒人盡本分,如彼得後書三章11、12節所言。若無信心,我們對這些事便沒有敏銳、警醒且實際的認識。信心的看見與感官的看見截然不同。感官所能辨識的,不過是我們所見、所嚐、所聞、所聽、所觸之物。我們受這些事物影響;野獸亦然,牠們僅憑感官之眼看見眼前的東西。我們所見的,不過是狗與野獸也能看見的:吃得好、喝得好、睡得好、穿得好,隨心所欲地遊走,追求動物性生命的優勢,這便是舒適。然而,永恆之上籠罩著迷霧;無論人在世俗事務上多麼精明,在此事上卻是瞎眼的:彼得後書一章9節:「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他們對關乎衣食與今世的事目光銳利,卻對永遠滅亡的危險、救恩的價值、對基督的需要,以及為那場大審判作嚴肅準備一無所知。信心是一具透視鏡,藉此我們得以窺見另一個世界。沒有人比信徒擁有更敏銳的視力;因為他們能看見時間界限之外,看見世上萬物的敗壞與變遷,直達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福分。
信心的光與理性亦有不同。理性只能憑猜測看見事物,或在因果中推論事物,且僅視為可能;但信心能穿透歲月更迭的迷霧與雲層: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並帶著確據,那種確信的程度,彷彿我們所確信的事物已在手中、已然享受。理性修正感官。在感官眼中,星辰看起來不過像亮片,但理性顯示,由於距離遙遠,它必然巨大無比。然而,信心是更高層次的光;若將其與預言之光相比(啟示錄二十12),它們在共同的對象——神的啟示——上是一致的;在共同的本質——皆指向未來之事,且對我們而言是未來之事——上也是一致的。但它們的區別在於,信心依賴神對所有聖徒所作的普遍啟示,而預言則帶有更多狂喜與超然的成分,其光輝在某種程度與層次上,類似於榮耀之光(lumen gloriae),即那使人蒙福的異象。我們雖未面對面看見祂,卻渴慕這蒙福的境界,確信其存在,並受其影響,彷彿親眼看見一般。信心的看見雖非完全的享受,卻同樣確實,並按比例地影響內心。不僅如此,這信心的光(lumen fidei)在某種程度上,類似於神看待萬物的眼光。神在祂自己的計畫中看見萬事,而信心則在福音的應許所彰顯的範圍內看見萬事。除非我們擁有這種使事物真實化的信心之光,否則絕無可能擺脫內心的死寂與安逸。
- 這種警醒在於預備。若我們期待某事發生,卻不作相應的預備,那便不是警醒,而是疏忽。這種預備必須是迅速的、徹底的,且恆久的。
[1.] 警醒意味著迅速的預備。為了能適時領受基督的降臨,我們必須把握當下的機會,以免在尚未準備好之前就猝然被召回。這不是可以推遲到年老或病榻時才做的工作。為何要在我們最軟弱、最無力承擔時,才為自己增添重擔呢?因此,我們現在就應當開始。每一天都有其自身的重擔。若佃戶讓一年的租金拖欠到下一年,那便是拙劣的經營:連一年的租金都付不出,那份收成又怎能償還兩年的債務?若現在轉向神都嫌繁瑣,那麼當你心腸剛硬時,將會更加繁瑣,且你對神與基督的疏忽將激怒祂,使祂收回恩典。我們又有什麼把握能再活一年呢?我們擁有這一年,全賴天意的恩典。我們的生命在法律上第一刻起便已喪失,因此我們僅是暫時緩刑。除了我自己的希望與幻想,我有什麼憑據期待明天?一個對自己作保的人,絲毫沒有得到保障;他不過是接受一個揮霍者的承諾。即便我們擁有生命的租約,又怎能保證恩典呢?當我們一生都在抗拒神的靈,又有什麼希望祂在臨終時幫助我們?我們不過是在為自己積累絕望的素材;每一天都會變得更糟。旅人或許能輕易跨過溪流的源頭,但當他向下游走去,以為溪流會變窄,結果卻寬闊到無法跨越。每一次拖延,都在我們這一端增加了一層心腸的剛硬,在神那一端增加了一次離棄。現在,你又怎能解開那條你編織已久的網呢?一個人在臨終時,若看見時光虛度,受託的任務尚未開始,且疾病使他無法進行任何嚴肅的反思,他的靈魂必陷入困惑;這就像旅人看見日落才剛要啟程——一天的黃昏與任務的清晨並不相稱。剩餘的所有時間,都不足以哀悼那已逝去的時光。因此,若警醒意味著預備,它便意味著迅速的預備;一個不適合死亡的人,也絕非處於適合生活的狀態。
[2.] 這必須是嚴肅且徹底的預備,足以應付變局,並在基督降臨時蒙祂悅納。這則比喻的全部宗旨,是告誡我們警惕恩典在我們心中運作的淺薄與輕忽。外邦人尚有良心(如腓力斯戰兢);基督徒更當如此。人或許能看見並嚐到罪的苦澀,心中對基督有所渴慕,但恩典的生命若未在他們裡面開始,他們便沒有「醒悟為義」(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4節)。我們應當常思想那日子所要求的,以及聖經中定義我們預備的內容。悔改與實際歸正於神,這是我們所受的催促,使徒行傳三章19節:「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悔改是靈魂在愛中歸向神。使徒行傳十七章30、31節:「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那日子被延後,是為了讓我們有時間悔改(彼得後書三章9節)。同樣,對基督的信心將使我們與祂聯合,或衷心地接受祂為我們的主與救主:羅馬書八章1節:「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腓立比書三章9節:「並且得以在他裡面」;約翰一書二章28節:「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我們必須在基督裡,並住在基督裡。住在基督裡,就是恆久持守祂為我們的主與救主,在承認祂的名、遵守祂的誡命、倚靠祂的功德、效法祂的恩典、與祂的位格相交中持守。顯然,祂絕不會拋棄那些屬於祂奧祕身體、藉信心住在祂裡面的人,也不會定那些祂已救贖、用寶血洗淨、並藉聖靈成聖之人的罪。這就是我們的預備;是的,聖經不僅關注我們的心,也關注我們的生活(雅各書二章1、2節)。
[3.] 這必須是恆久且每日的預備。你不僅要準備好,還要保持準備好。除了習慣性的預備,還必須有實際的預備。我們必須每天更加警醒。哨兵必須時刻守望;即便他整夜守望,若在睡夢中被擒,仍是死罪:「因為你們不知道那日子,也不知道那時辰」,經文暗示我們絕不可中斷警醒。加爾文在面對朋友詢問為何要以如此恆久的勞苦耗損身體時說:「若主人來了,發現我懶散怎麼辦?」很少有人像他那樣問自己的靈魂:「我現在的狀態,是我願意去見基督的狀態嗎?」我們應當時刻站立,燈火通明,腰束緊(路加福音十二章35節)。基督徒應當始終像一艘已裝載完畢、配備齊全的船,隨時準備啟航,只等順風將他帶出港口。我們也應當隨時準備好向永恆啟航,站在天國門口,恆常操練信心與愛心,並適當地預備好去迎接我們的救主。噢!活得不在乎死亡何時臨到,是何等的幸福;每天都活得彷彿即將被召喚到基督的審判台前!世人認為這是一種愚蠢的嚴苛,因為日子一天天過去,似乎並未發生什麼。但讓他們嘲笑吧;當他們下到地獄時,就會發現這是最大的智慧。基督徒會將每一天都視為最後一天。不僅是出於自身的需要,更是出於對基督降臨的愛與熱切渴望,使他時刻仰望。
- 這種警醒的最後一點,是對基督最後顯現及其所帶來的恩典的熱切期待:彼得前書一章13節:「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我們的心思意念應當更多地被祂降臨的思想,以及我們將從祂那裡獲得的特權所佔據。這表現為仰望、渴慕、等候;基督徒常被這些行為所描述:提多書二章13節:「等候所盼望的福」;腓立比書三章20、21節:「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希伯來書十章27節。我們應當激勵自己的心去仰望祂的降臨;不僅激勵我們的盼望,更要激勵我們的渴望: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愛慕他顯現的人」;這是一個標記與徵兆,表明祂帶著祝福而來:對他們,祂帶著公義的冠冕而來。等候亦然:哥林多前書一章7節:「以致你們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等候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我們歸正的目的,正是為了等候祂從天降臨(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10節)。
神並未藉由將恩賜賞賜給受造物,就將其主權轉讓出去;因為祂所給予我們的僅是「管理權」(dispensationem),即對這些事物的運用之責,而非「所有權」(dominium),即對它們的絕對主宰權。人沒有任何東西是真正屬於自己的。就生命而言,顯然人並非生命的「主宰」(dominus vitae),而僅是「管家」(custos);這不僅適用於我們的生命,也適用於我們的時間、財富、體力、才幹,甚至是我們所擁有的一切。我們始終隸屬於一位更高的主,祂擁有絕對且不可抗拒的權利。我們所有的擁有,不過是一種管家職分(路加福音十六章2節)。我們有權利防止同為受造物者的侵犯;我們有權利行使託付與責任,如同管家對待主人交託的事物,或工人對待他完成工作所需的工具與器械,又如代理人對待委託給他的產業;但我們並不擁有絕對且獨立的權利。這些事物並非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使用。那些說「我們的舌頭是我們自己的」(詩篇十二篇4節)的人,乃是叛逆者。那麼,當神散發祂的恩賜時,祂並未剝奪自己的所有權。正如農夫在犁溝中撒種時,並非意在拋棄種子,而是為了收穫更多的增長,神亦是如此。
我還要補充一點:神不能將這種絕對的權利賦予非神的受造物,正如祂不能使受造物脫離對祂的依賴一樣。在我們處理自身微小利益的方式中,這或許是被允許的,例如主人可以使他的附庸和奴僕獲得自由,君王可以使他的臣民獲得自由;正如掃羅宣告,凡擊敗歌利亞的人,他將使那人的家族在以色列中自由;也就是說,免除稅收、賦役與兵役(撒母耳記上十七章25節)。然而,沒有任何受造物可以免除對神的義務;因為對神的依賴與對神的順服是緊密交織在一起的,缺一不可。我們在生存及其他一切事物上完全依賴祂,因此必須完全順服祂。我們持續存在;而我們義務的延續與生命的存留,依然取決於神。
第五,神對我們的主權統治與祂在我們身上的權益,至少就我們目前的目的而言,可以由以下三點闡明:
- 神有權利按照祂的意願,以祂喜悅的任何方式創造或塑造任何事物:「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羅馬書九章21節);耶利米書十八章6節亦云:「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待你們,豈不能照這窯匠弄泥嗎?泥在窯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事物在未有存在之前,無權處置自己;神創造它,既非出於自然的必然性,亦非出於任何上級的命令、謀略或意志,更非受任何協作者的指引;也沒有人能要求祂為其工作負責;祂僅僅是憑藉自己意志的行動,作為萬物絕對的所有者與主宰,產生了萬物:以弗所書一章11節:「祂隨自己的意旨行事」;啟示錄四章11節:「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這就是神絕對的權能。我們應當深思這一點,因為我們在創造中所領受的一切,並非基於權利,而是神善意與美意的純粹結果。祂本可以將我們造成木石,而非有生命的受造物;或者在有生命的受造物中,僅將我們造成只有植物性生命與生長能力的植物;即便賦予感性生命,也可能將我們置於最低等,如蟾蜍或毒蛇,或者頂多像馬或騾子那樣沒有理解力,而非成為人。在人類之中,我們與生俱來的所有福分與特權,神若收回,亦無任何不義。人類各種不同的體質與氣質,以及他們所有的恩賜與天賦,皆是祂主權意志的果實。
- 神有權擁有並佔有祂所造、所塑的一切。在人類社會中,凡以自己的技藝與勞力,並用自己的材料所造之物,必然擁有完全的權利與處置權;然而,沒有任何工匠能在沒有材料的情況下創造任何東西;但神是在沒有預存材料的情況下創造萬物,因此祂的權利必然更大。所以,神不僅被稱為天地的主,更被稱為「擁有者」(創世記十四章19節)。神是偉大的業主,在某種意義上,祂是唯一擁有「嚴格意義上的所有權」(dominium proprie dictum)的業主:「金子是我的,銀子也是我的」(哈該書二章8節);何西阿書二章9節:「到了收割的時候,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收回」;詩篇五十篇10節:「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是的,「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篇二十四篇1節)。無論在誰手中,一切皆屬神:「主需要他」,這理由已足夠。如今,這極大地增強了我們的信心,遏制了我們的僭越,並激勵我們保持忠誠,以免這位偉大的業主被剝奪了祂的權利。
- 祂有權按照自己的喜悅,使用並處置祂所擁有的一切。理性告訴我們,任何事物的用途、益處與效用,皆屬於其所有者;因此,神是萬物唯一的處置者。正如祂為自己造了萬物,祂也最終並終極地為自己治理萬物:箴言十六章4節:「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人類所有的境遇,無論是富足、貧窮、健康、疾病、安逸、痛苦、生命、死亡,皆是如此。這種處置我們的權利,對於使我們在神的律法與護理中保持安靜的順服,而不發怨言或不滿,具有極大的作用。我們不能對祂說:「你做什麼呢?」或「你為什麼這樣做?」(以賽亞書四十五章9節)。神做了,這就足夠了。但讓我們將這一切應用出來。
應用一:這有助於遏制許多罪惡。所有的禍患與混亂,皆源於將自己視為所有者,而不考慮誰才是對我們擁有最大權益的主。若我們能充分消化並深思這些真理,必能對人類產生極大的醫治作用。
- 我們所擁有的一切,沒有一樣是屬於自己的。
- 神所賜給我們的一切,都是為了祂的服事,是為了要為祂而做。
- 我們必須向這位主負責,祂終有一天會召我們交帳。或者,若你們覺得要記住這麼多太難,只需取其中一點,而這一點就包含了其餘所有:「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若一個人能想到這一點——「我的心不屬於我自己,它是神的,祂必須擁有它」,他就不會用邪惡思想的渣滓來填滿它。我的時間不屬於我自己;我的舌頭、我的才智、我的語言,都不屬於我自己。浪子會如此虛擲他的家產嗎?責備他,他會告訴你:「我花的只是我自己的錢。」貪婪的人說:「我豈可將我的飲食和為我剪羊毛人所宰的肉,給我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人呢?」(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11節)。如果你能讓他確信這些財物是屬於他人的,且在主有需要時必須拿出來,你就能輕易地說服他行善。考慮到「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哥林多前書四章7節),這將遏制我們的驕傲。唉!主人啊,那是借來的,正如以利沙的僕人對他主人所說的。一個馬夫因主人的馬而驕傲:那些因自己的才幹與產業而驕傲的人,其實是在為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驕傲。是的,這將遏制我們的屬靈驕傲,當我們為神做了什麼、為神受了什麼苦,或為神的緣故奉獻了什麼時:歷代志上二十九章12-14節:「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因為萬物都屬你。」
應用二:這要催促我們在神的服事上更加忠心;用我們的才幹、時間、體力、才智、財富、權力與利益更深地服事祂。神賜給我們的一切美物,依然是神的。現在,你們應當「將神的物歸給神」。如果你們沒有按照祂的旨意並為了祂的榮耀去運用你們所擁有的一切,你們就是強盜。但(1.)「先把自己獻給主」(哥林多後書八章5節),那麼其他事物就更容易歸給祂。你們已經是祂的了;你們無法增加神的權利;然而,這可以增加責任,將你們更緊密地束縛在順服與服事之中。噢!那麼,首先要成為祂的僕人與附庸;承認神是你們的神:申命記二十六章17節:「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神。」惡人也將自己交給主,但那是出於勉強:「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必遵行。」但,「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申命記五章28-29節)。(2.)既然把自己獻給了主,也要將其他事物獻給祂。基督徒將自己以及他所有的利益與能力,都放在耶穌基督的腳前,以便他能為神利用每一件事:撒迦利亞書十四章20節:「當那日,馬的鈴鐺上必有『歸耶和華為聖』的;耶和華殿中的鍋必如祭壇前的碗一樣。」我們沒有從自己領受任何東西,因此應當為神善用我們所是與所擁有的一切。(3.)我們奉獻的真實性將透過我們的運用來顯明,若我們為神勤奮工作,並以此作為我們生命的事業:腓立比書一章21節:「因我活著就是基督。」僅僅消極地不讓我們的恩賜被當作不義的兵器來反對基督是不夠的,必須積極地為神而用,使祂能從每一種關係與交往中得著益處:尼希米記一章11節:「求你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我是作王酒政的。」他在職位上時,就為神善用了他的職分。神使許多人變得偉大與富有,但主從他們那裡得到了什麼?他們更有用嗎?有些人有才智,卻沒有將其奉獻給耶穌基督;有權力、利益與高位,卻沒有因此尊榮神:儘管他們聲稱將自己奉獻給神,但在運用自己時卻看不出這回事:他們使用舌頭如自己的,心如自己的,財富、體力與利益也如自己的。因此,你們應當持續計算你們是如何為神支出的。除了能刻上「歸耶和華為聖」這幾個字的事物外,不要從事任何其他工作。問問自己:「我能將這件事奉獻給主嗎?」傳道書二章2節:「這有何益呢?」
一、成聖之恩(Dona sanctificantia),即成聖的恩賜或聖靈的恩典;這些是最高貴的,被稱為「真實的錢財」;路加福音十六章11節:「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受託管理一份產業,遠不如受託管理恩典來得重大:這是一份更寶貴的禮物,絕不應閒置。神在將恩典託付給普通人之前,先託付他們一般的恩賜。當我們懷疑一個器皿會漏水時,我們會先用清水試驗,然後才裝入美酒。神期望新造的人比世上所有人更尊榮祂,期望他們在各自的崗位上行更多的善;部分原因是他們因救贖而有了新的義務:哥林多前書六章20節:「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你們受了雙重束縛,若不回應,雙重義務將導致雙重定罪。另一部分原因是,藉由重生,他們有了新的性情,更適合榮耀神並造福他人;以弗所書一章12節:「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他們的新生命(TO εἶναι)使他們適合尊榮神。他們的存在主要是為了這個用途,因此,為神經營的責任首先且最重地落在他們身上。神若不是為了榮耀祂的名、讚美祂的恩典、活出與祂的愛相稱的生命,並使祂在周遭眾人中受人渴慕,又為何在基督耶穌裡創造他們成為新人呢?馬太福音五章16節:「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榮耀你們在天上的父。」那些在敬虔見證上卓越,被立為世上的光或山上之城的人,應當為神帶來極大的榮耀,並激勵他人也這樣做;正如星辰是天空中閃耀的部分,吸引眾人的目光;若它們被遮蔽,會使世人感到驚奇:他們也當照樣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中顯出光來(腓立比書二章15節);或者,正如基督降生時照耀的星引導博士歸向祂,他們也當藉由自己的見證與實踐,引導他人歸向基督。
二、輔助之恩(Dona administrantia),即從屬的幫助。這些種類繁多。
(一)天賦,包括心智與身體兩方面。心智方面,如機敏的才智、清晰的理解力、健全的判斷力或紮實的智慧;這一切都是神所賜的,祂期望我們為祂的榮耀改善這些天賦;每個人都應當為了造物主而成為他所是的樣子。阿里安(Arrian)筆下的愛比克泰德(Epictetus)曾說過一句名言:「若我是夜鶯,我會像夜鶯般歌唱;若我是雲雀,我會像雲雀般鳴叫;但既然我是人,我就要像人一樣榮耀神。」然而,唉!那些擁有最優異天賦的人,往往卻誤入歧途!以賽亞書四十七章10節:「你因自己的惡行心裡說:無人看見我。你的智慧、知識使你偏邪,且心裡說:唯有我,除我以外再沒有別的。」撒但利用了蛇,因為牠是田野中最狡猾的走獸(創世記三章1節)。魔鬼喜歡用最鋒利的工具來作工。神賜給某些人比他人更卓越的能力,是為了使他們能服事祂。如今,魔鬼為了更藐視神,竟將祂自己的武器轉而對付祂。但這本不該如此。我們應當記得,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領受的,「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哥林多前書四章7節)。身體方面亦然,如健康與體力。這些身體的恩賜(bona corporis)確實是才幹。神使每個人適合從事祂所要藉此得榮耀的工作:加拉太書一章15節:「從母腹裡分別出來」,擁有一個能忍受勞苦與艱難的身體。體力不應浪費在罪惡與虛榮中,而應為神所用。與其生鏽腐蝕,不如在勞作中磨損。
(二)外在的利益,如財富、榮譽與權力;這些對肉身的生命而言是舒適的,它們對我們構成了一種義務,同時也給了我們許多行善的機會,我們應當始終把握並運用這些機會;正如大靜脈充滿血液以供應小靜脈:箴言三章9節:「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雖然許多人在神賜福他們時,反而最容易忘記神,但運用這些才幹也是他們的責任:傳道書七章11節:「智慧和產業並好。」單有智慧固然好,但當神在賜下今生福分的同時也賜下智慧時,這對我們自己與他人而言,就更美好、更有用、更有益處。財富是一種極好的工具,使人能行許多善事,並成為敬虔與慈善的助力。窮人往往不被注意與尊重。同樣地,榮譽與高位也是恩典得以發揮更大影響力的機會:尼希米記一章11節:「求你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我是作王酒政的。」他提到自己的職分,是因為他藉此獲得了行善的機會。
(三)我們所經歷的攝理,無論是慈愛還是苦難,我們都要為此交帳:神賜給我們的慈愛與安慰。若有人想在神之外享受任何事物,並只顧個人的滿足而非神的榮耀,那便是邪惡的心,約珥書二章14節。在嚴重的饑荒中,他們渴望豐收,好讓耶和華有素祭和奠祭。苦難亦然;神期望我們從中有所長進。神將我們置於祂的管教之下,這本身就是慈愛:約伯記七章18節:「每早晨鑒察他,時刻試驗他?」我們必須為我們的苦難交帳,阿摩司書四章2至3節。神計算著我們的管教。
(四)聖禮與制度性的幫助;它們涵蓋了四種概念:責任、特權、媒介、才幹。作為被吩咐的責任,它們是我們對神應盡的敬拜的一部分。這不是隨意的事;我們的良心有義務持守對它們的適當遵守。作為特權:何西阿書八章12節:「我為他寫了律法中的萬條,他卻以為與他無關。」這使我們免於厭倦,不至於將其視為沉重的負擔:它們是寶貴的特權,是用重價買來的:我們是藉著耶穌的血親近神。作為我們成長與長進的媒介;這個概念至關重要,使我們不至於停留在「已完成的工作」(work wrought)上,而是尋求藉此分賜的恩典。將事情視為任務與將其視為媒介,有很大的差別;媒介是為了某個目的。作為我們必須交帳的才幹,這將激勵我們更勤奮地運用它們。有些人不將其視為責任,因而忽略;有些人不將其視為特權,因而使用時不夠喜樂;有些人不將其視為媒介,因而停留在外在儀式上;有些人不將其視為才幹,因而對於是否從中獲益漠不關心。
其次,與它們「交易」意味著什麼?這包含:
- 對我們所有的恩賜進行良心的運用。
- 為它們所預定的目的進行勤勉的改善。
(一)我們應當善用並聖潔地使用它們;善用我們的恩典、才幹與產業。我們的恩賜與恩典不是為了驕傲與炫耀:「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能宣揚你的讚美」,而不是宣揚我自己的,聖潔的大衛說。地獄的服事不可由天堂的奉獻來維持,我們也不可為了建立自己的榮耀而尋求神的認可:腓立比書一章15節,有人「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未治死的敗壞會使一個人最卓越的恩賜淪為他最卑劣私慾的奴僕,即便是在禱告與講道這些最神聖的職分中。掌聲、虛榮以及諸如此類的肉體衝動與目的,可能會驅使某些人工作,使他們將基督的服事出賣給自己的私慾。這不是作為神的代理人進行交易,而是為自己謀利。產業亦然;將其揮霍在排場與虛榮上,就是「順著情慾撒種」,加拉太書六章8節。將我們的才智、時間與精力耗費在肉體私慾的服事上,或使我們的身體成為飲食的過濾器,或成為私慾流過的渠道;一心只為眼前的利益、享樂與升遷;這不是運用才幹進行交易,而是將其用於羞辱神。
(二)我們應當根據自己的恩賜與機會勤奮工作。正如僕人被派往外地為主人尋求一切獲利機會,我們也被派往世上把握一切行善的時機: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8節:「常常竭力多做主工。」牧者要為靈魂警醒,官長要為公義警醒,平信徒要留心行善。偶爾做一點點善事是不會被接納的;我們必須為神努力工作。
第三,獲利與增長歸向何處?在道德考量上,有三個存在:神、鄰舍與自己:因此,我們被指派為三個目的而工作:神的榮耀、我們靈魂的救恩,以及他人的益處;當我們促進其中任何一個目的時,我們就被視為獲得並增加了我們的才幹。
- 神的榮耀必須放在首位,或者與之密切相關的,即基督國度的擴展及其在世上的利益;因為我們所領受的一切恩賜都是為了主人的使用。雖然神不能因我們所做的任何事而變得更富足,但若我們致力於使祂受人尊崇,或推進祂兒子的國度,祂便視之為增長。因此,這必須是我們在一切事上的最高目的: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若在吃喝與運用日常舒適的事上尚且如此,在我們生命中那些至關重要、我們視為正業的行動上,更當如此:神必須特別被注目。唯有神是獨立且自足的,祂源於自己、出於自己;但受造物若尋求自己,則是怪異且不自然的;他們源於祂、藉著祂、歸於祂:羅馬書十一章36節:「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受造物的運行是循環的,他們始於何處,便終於何處,人尤其如此。其他受造物必然地榮耀神,我們則是自願且出於選擇;它們是被動地,因為它們為旁觀者提供了榮耀神的素材;我們是主動地,因為我們要在一切事上意圖並尋求祂的榮耀。它們最終是為神而造,但間接是為人而造;我們卻是為祂直接的服事而造,應當在一切事上榮耀祂。
- 救贖我們自己的靈魂,這必須僅次於神的榮耀。因為除了愛神之外,人還應當愛自己,並首先愛自己裡面那較高貴的部分。世上的大錯皆源於對「自我」的誤解與錯置:當他們將自我置於神之上,並將個人利益置於對神的責任良心之前時,他們就錯置了自我;當他們認為自己作為一個身體比作為一個靈魂更重要,並將肉體生命的滿足置於屬靈生命的幸福之前時,他們就誤解了自我。唯有當我們愛自己的靈魂並尋求其益處時,我們才真正愛自己。神為祂自己的榮耀與祂子民的益處安排一切攝理:羅馬書八章28節:「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我們也當如此安排我們的一切行動。凡對神成聖的人,萬事都為他們成聖,作為幫助與媒介,並引導我們歸向祂;我們也當如此運用一切恩賜、聖禮與攝理。我們之前區分了成聖之恩與輔助之恩;這就是它們之間的區別。成聖的恩典,雖然對他人有益,但主要是為了擁有者自己的益處;造就的恩賜,雖然對擁有者有益,但主要是為了他人的益處。一個擁有成聖恩典的人,他藉此造福他人,那只是「衍生出的效用」(utilitas emergens),而非「本有的目的」(finis proprius);這並非賜下這些恩典的主要目的;但其他從屬的恩賜是為了身體的益處,而非為了擁有者個人的價值:哥林多前書十二章7節:「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那才是主要且本有的目的。
- 為了他人的益處,即他們的造就與好處;正如太陽照耀並非為了自己,泉水湧流也非為了自己。我們共同經營通往天堂的生意,神分散了他的恩賜,使每一部分都能為整體的益處提供供應;正如身體的每一個肢體都有其適當的位置與各自的用途,藉此整個身體都獲得益處:羅馬書十二章4節:「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4節:「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一個人擁有財富並非為了自己,擁有才幹並非為了自己,擁有職事恩賜並非為了自己,不是為了促進自己的目的,而是為了將靈魂帶歸給神;不是為了排場,而是為了使用。所有人都有其適當且明確的職分,有的服事,有的治理,有的勸導,有的執行。每個人都有其適當且明確的用途;因為神不造無用之物,世界也不是為懶惰與閒散之人所設的蜂巢。因此,我們都應當在各自的崗位上造福他人,藉由我們的勸導、財產、影響力或服事來幫助他們;但我們尤其應當造福他們的靈魂;因為我們應當愛鄰舍如同自己,也就是說,要以合乎規律的愛去愛。因此,要像尋求自己的益處一樣,首先尋求他們的屬靈益處,藉由持續的勸導贏得他們,藉由我們的榜樣激勵他們。否則,我們就是將所得的藏在手巾裡;若智慧被隱藏,世人從中又能得到什麼益處,正如隱藏的財寶一般?
第二,理由,或對此觀點的確認。
- 領受才幹的人必須與之交易,因為它們不僅是禮物,更是一種託付,賜給我們去運用。作為禮物,它們呼喚我們的感恩;作為託付,它們呼喚我們的忠心。一個受託管理產業並按契約中明確用途使用的人,對該產業本身並無所有權,而僅是相對於這些用途而言。受託人的權利是「信託權」(fidei commissarius),與所有者和佔有者的權利截然不同。這裡也是如此;噢!願我們能讓你們意識到,你們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這些用途,藉此你們可以為神帶來榮耀,為他人帶來益處,並藉由履行託付來拯救自己的靈魂!那麼,人們肯定會更勤奮地運用恩賜,更好地花費產業與時間,並在一切關係中更有益處。
- 這項託付是交給僕人,而非交給陌生人或自由人,後者可以自行處置;因此,從領受者的身分來看,這對他們構成了一種論證與義務。我可以請求他人接受一項託付,對方可以拒絕;但處於權柄之下的人必須照主人的意思行事。我們對基督正是如此,祂對我們擁有絕對的主權,既造了我們,也買贖了我們。
- 若領受者有正式的契約與承諾要忠實履行這項託付,該論證就更具約束力。如今,神與我們之間有契約:「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在該契約中,我們約束自己尋求祂的榮耀,並造福祂的子民。正如我們接受神、全體的神成為我們的,我們也將自己與所有屬於我們的獻給祂,供祂使用與服事。在這個契約中,另一方(altera pars)是卑微的。雖然有相互的利益,但受造物對神不可能擁有如神對我們那樣的利益。神不僅對我們有利益,更有對我們的統治權,這是卑微者對尊貴者所不能擁有的;因此,我們屬於神,比祂屬於我們更為完全。如今,接受了託付卻隨後違背,使我們陷入更大的罪惡。我屬於神,也將屬於神,願我能為祂的榮耀做得更多;作為一個基督徒,作為丈夫、妻子、父親、孩子或僕人,我將在我的崗位上更尊榮神。
- 受託之物的果效、安慰與卓越性,最顯明於使用之中。這對各類才幹皆適用。以最低階的外在從屬幫助——財富、權力與榮譽為例。一個人唯有在為神運用財富時,才能真正看見其安慰與用途。若他囤積起來,那僅是為了炫耀;若他將其花費在裝飾外表或填飽肚子上,他不過是讓自己成為一種更體面的畜生;他始終是在順著情慾撒種,或祭祀他那名為「肚腹」的神,或向食慾獻上素祭與奠祭。但當我們有機會為神做更多事時,那是何等甘甜!那時他才真正看見財富的用途;它賦予他服事的優勢與更廣泛的慈善。聖禮亦然,其價值最顯明於使用與長進中;不是當我們出於習俗與時尚而參與時,而是將其作為造福靈魂的媒介來使用。恩賜亦然;正如水井因汲水而更甘甜,恩賜也因使用而改善:聖靈的恩典亦然。神最寶貴的恩賜不應閒置:哥林多後書六章1節:「我們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簡言之,當你穿著華麗、餐桌豐盛、沉溺於各種肉體享樂時,你並未品嚐到財富真正的甘甜;唯有在餵養飢餓者、遮蓋赤身者時,那才滿足了行事者的心靈與良心;正如你將種子撒在沙地裡無法收穫,唯有投在肥沃的土壤中才能收成。
應用一:敦促我們進行這場交易;因為若情況如此,我們都應當振作起來,自問:神因我的財富、才幹、榮譽與偉大、職位與職分得到了什麼榮耀?祂的事業得到了什麼保護?祂的子民得到了什麼救濟與安慰?
- 思考一下,這是我們在世上的本分。每個人都應當自問,他為何目的而生,又為何在世上存留至今。我們的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八章37節說:「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每個人來到世上都有某種目的;因為神絕不會徒然創造一個受造物。我們來到世上,不僅是為了湊數,像石頭與瓦礫一樣;也不是為了像植物一樣生長;更不是為了像野獸一樣毫無愧疚地享受快樂:否則神絕不會賜給我們理性與良心這些較高的官能。我來到世上,除了在我的崗位上榮耀神,扮演好那位偉大的場景大師為我安排的角色之外,還有什麼目的?我為何活在這裡?為了達成我的偉大目的,我做了什麼?大多數人活得像野獸;吃、喝、睡、死,然後就結束了;他們從未認真地問過自己來到這裡的目的是什麼。
- 每個人都在為某人交易,不是為魔鬼或肉體,就是為了造物主的榮耀或自己的滿足:沒有中間地帶。那麼,你是在為天堂還是地獄交易?
- 思考一下你被託付了多少。看看你的內在、外在、周遭,看看你有多少需要交帳的:心智的官能、身體的肢體、你的時間、健康、榮譽、產業,在聖禮中被提升到天上(馬太福音十一章23節);領受得多(馬太福音十二章48節;尼希米記一章11節)。現在,為神改善這一切吧。
- 才幹越運用,增長越多。我們藉由忠實地使用恩賜來使之加倍:「那領五千的又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賺了二千。」此處的恩典越多,將來的榮耀也越多。若不運用,它們就會喪失。我們能發現多少可憐、枯萎、凋零的基督徒,是因為他們鬆懈了熱心,缺乏勤奮的操練!相反地,正如基督神蹟中寡婦的油在倒出時增多,餅在掰開時增多,右臂因使用而比左臂更強壯、更有活力,恩典也是如此,因閒置而衰退,因操練而增長。播下的種子帶來了收成。
- 我們最終必須向神交帳(路加福音十九章23節);祂將「連本帶利」地索回。神作為牧者、官長、家主、丈夫與妻子、父母與子女、主人與僕人,從我們身上得到了什麼榮耀?野獸不會被要求交帳,因為它們沒有人所擁有的理性與良心。當神與你算帳,問你如何處置你的時間、體力與產業時,你將如何回答?若一位被派往外地服事君王與國家的使節,回國後對他的談判交不出任何交代,只說:「我忙著玩牌與擲骰子,無法顧及我被派去的工作」;或者一個代理人說:「我把本該在市集或交易會上花費的錢揮霍掉了」,這能當作藉口嗎?
- 擁有恩賜卻僅僅是為了讓我們無可推諉,這是何等悲哀的事,正如外邦人擁有「自然的亮光」(羅馬書一章20節),而基督徒擁有「福音的亮光」:約翰福音十五章22節:「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其他人有道傳給他們: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4節:「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對照馬太福音十三章9節:「知道在他們中間曾有先知」;他們有優勢與機會,卻沒有心去使用;這只是為了讓神在審判時顯為公義。
- 我們改善了亞當留給我們的敗壞之庫,為何不改善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的恩賜?這火不需要吹動;它自己就會燃燒成火焰;我們豈不更當激勵自己,好讓我們更有用處?在運用恩賜時,三件事是必要的:謹慎、忠心與勤奮。
(一)謹慎。這對管家或代理人是必要的:路加福音十二章42節:「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智慧有兩種——一種不是從上頭來的,一種是從上頭來的(雅各書三章16、17節)。前者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它要麼服務於屬地的利益,要麼滿足肉體,要麼追求統治與偉大。擁有這種智慧的人是為自己而活,永遠不會成為神的管家與代理人。這是為「現在」而智慧。但我們所說的智慧是為「未來」而智慧,好讓我們在永恆中一切安好;那便是「清潔與和平」且充滿善果的智慧;因為那是真正的智慧;它服務於一切轉折,並為神與自己提供預備:那是一種神聖的「自我尋求」,即在神裡面尋求自我:它以一種更真誠的享受方式獲得了另一種智慧所渴求的東西,「與神同享榮譽」(羅馬書二章7節);「與神同享樂」(詩篇十六篇2節);「在神面前富足」(路加福音十二章20節);提摩太前書六章18節:「在好事上富足,好持定永生。」這種謹慎足以應付一切,並使人把握一切行善的機會。
(二)忠心:哥林多前書四章2節:「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即真誠地尋求神的榮耀,留意一切促進主利益的機會,並在託付中表現良好。
(三)勤奮,即激勵自己(提摩太後書一章6節;提摩太後書四章14節:「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噢!讓我們不要懶惰,而要尋求行善的機會。
教義二:在交易中,我們的回報必須與我們的領受成比例。
「那領五千的又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賺了二千。」神不會接受每個人對普通攝理與拯救之恩的回報;歷代志下三十二章25節,希西家有所回報,但並未照他所蒙的恩。對祂的聖約之恩、稱義或赦罪之恩亦然:路加福音七章47節:「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少得赦免的,他的愛就少。」所有的愛都要求愛,並要求相稱的程度。成聖亦然:祂對那些賜予更多恩典的人期望更多: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0節:「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總體而言,對於所有的才幹與聖禮,祂期望相稱的改善:清晰的知識、堅強的信心、更順服的行動:路加福音十二章47、48節:「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否則,祂的審判將使之顯明:阿摩司書三章2節,異象之谷承受了最沉重的負擔。心智的恩賜亦然。神期望根據他們的程度進行服事:以弗所書四章16節:「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根據他們在身體中所處的位置。沒有一個肢體是死的、閒置的,或僅為自己活著與工作的,每個人都必須根據自己的程度為他人的益處做出貢獻。產業亦然。神期望那些擁有比他人更多餘裕的人,應當「在好事上富足」(提摩太前書六章18節)。神接納了寡婦的兩個小錢,那比富人的豐盛更多;因為「她投上了她一切養生的」(路加福音二十一章)。規則始終不變。
帳目隨著恩賜而增加;神會接納某人手中的東西,卻不會接納另一個人的,後者的能力與機會更大,有更多時間花在祂的直接服事上,有更多財富可以奉獻,有更多機會認識神。在判斷我們的回報時,讓我給你們兩個提醒。
第一,在心智或身體的恩賜上,我們的忠心是根據我們的努力來衡量,而非根據我們的成功。傑羅姆(Jerome)說:「主不看獲利的多少,而看努力的意願。」忠心的冠冕與結果的冠冕都裝飾著佩戴者。雖然果子未被收割,但我們的工是在神那裡:以賽亞書四十九章4節:「我說:我勞碌是徒然;我盡力是虛無虛空。然而,我當得的理必在耶和華那裡;我的賞賜必在我神那裡。」雖然對人影響甚微,但在神那裡卻不被輕看與獎賞。
第二,在運用我們的恩賜時,神不按所給之物的數量與價值來衡量,而是按給予者的情感與心意來衡量。安布羅斯(Ambrose)說:「情感賦予事物價值」;這對窮人是一種安慰,他們只有很少的東西可以奉獻與貢獻給善事:哥林多後書八章11節:「若先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你所有的,並不是照你所無的。」其他事情亦然;利益的微小與卑微並不會減損神對人愛與情感的評價。另一方面,這對偉大與富有的人是一種敬畏。所有那些排場的服事,若沒有真實的心,是不被接納的(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節)。神愛「不是愛豐盛,而是愛樂意奉獻的人」(non copiosum, sed hilarem datorem)。
第三,在情況允許時,一顆慷慨與開放的心在數量上絕不會有缺陷:他們認為沒有什麼對神來說是太多的,因此會盡其所能;一切似乎都太少了:歷代志上二十二章14節:「我在困難之中(希伯來文:貧窮)為耶和華的殿預備了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銅和鐵多得無法可稱。」看哪,正如在比例上,夏天可能有冬日,冬天可能有夏日;根據給予者的心意與愛,多可能變少,少可能變多;寡婦奉獻了「她一切養生的」(ὅλον τὸν βίον)。有些人用一點點東西做的善事,是其他人用一大堆東西所做的一倍。愛是不會退縮的。
該觀點的理由。
因為公義在於比例,這對我們的責任與神的審判皆適用。
- 對於我們的責任;我們應當根據我們的資源、機會與幫助來結出果子;因為這些中的每一項都增加了我們的義務。
- 對於神的審判。神不是法老,在不提供草料的情況下要求磚塊的總數。在祂的一切作為中,有極大的公平;祂根據人們的優勢來考量他們:羅馬書二章9節:「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都是猶太人,希利尼人也一樣。」
應用一:讓這減輕卑微者的嫉妒與困擾。如果……
若你的恩賜微小,你所要交的帳也相對容易。生意做得最大的人,未必是最安全的人:傳道書一章十八節說:「加增知識,就加增愁煩。」沒有人比那些領受甚多卻回報甚少的人更可憐;這應當使我們在神的護理中學會知足,即便我們的才幹並不那麼宏大。
二、讓那些領受了比他人更多恩賜的人,受到激勵,用這些恩賜行更多的善。你們負有更大的責任,神從別人那裡所接受的,未必會從你們那裡接受。如果你擁有許多聖禮與改進的媒介,你就應當獲得更多的恩典(希伯來書六章六、七節;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如果你沒有結出與救恩媒介相稱的果子,你在定罪的狀態中就陷得更深:若有更大的能力,你就必須歸給神更多的榮耀;若有更大的產業,你就必須在善行上更為富足(提摩太前書六章七、八節);若你塞住憐憫的心,約翰一書三章十七節說:「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強權者必受強力的刑罰(Potentes potenter cruciabuntur)。權勢大的人,其毀滅也必巨大。若我們領受了更大的恩慈,就有更大的責任;有更大的責任,就有更大的罪;有更大的罪,就有更大的審判。確實,如果人們對自己所要交的帳有任何知覺,那些需要交帳更多的人,理當有更多的憂慮。
教義三:在領受才幹的人中,並非所有人都同樣多產。
我將針對我們手中的經文來處理這一點。
一、雖然經文只提到一個(不忠心的僕人),但實際上不忠心者的數量是非常龐大的。在比喻中,必須關注其主旨。現在,其總體主旨是要表明,正如童女並非全都獲准進入,家中的僕人也並非全都蒙悅納。在比喻中,確實有兩個僕人是忠心的,一個是不忠心的。我們不能由此推斷,善用才幹的人數一定多於隱藏或疏於改進才幹的人數;正如在前一個比喻中,不能推斷愚拙的人數與聰明的人數完全相等;或者在婚宴禮服的比喻中,不能推斷只有一個人未穿禮服來到福音筵席。不,基督為了表達祂的心意,必須使用這種修辭與架構;因為我們的救主為了避免混亂與困惑,只提到三個僕人,所以讓其中一人作為卓越忠心與事奉的典範,另一人作為較低程度事奉的典範(好讓最微小的人不致灰心),而第三人代表不結果子的人,是合適的。然而經驗顯示,他們的比例遠不止一比二;是的,甚至超過十比一,絕大多數都是後者。噢!在那些從神領受甚多的人當中,竟然只有極少數人回報祂任何愛與事奉!懶惰與無益的人隨處可見,存在於各行各業與各種境遇的人之中。
二、請注意,那個只有一個才幹的人被描繪為不忠心的人,這是有深意的。如果懲罰與定罪的例子是放在領受五個或兩個才幹的僕人身上,我們可能會認為,只有那些在教會中擁有卓越恩賜、地位、身分與職分的人,才會被要求交帳並因疏忽而受罰。不;但正如我們的主所安排的,這達到了祂完整的範圍與目的。因為在那個只有一個才幹的僕人身上,那些領受五個與兩個才幹的人,可以輕易知道,如果連領受最少的人都要為其未改進才幹而受到如此嚴厲的審判,那麼他們將會面臨何等更重的刑罰。然而,我們可以觀察到,領受最少恩賜的人是不忠心的。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擁有最多屬靈恩賜的人,通常會改進它們,而其餘的人則無可推諉。
三、請注意,他的罪是:「他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人們掘地是為了尋找金屬與財寶,而不是為了將其埋藏。請注意,經文並未說他揮霍了才幹,正如許多人在放蕩生活中浪費資財,在過度享樂中澆滅了優秀的本質,在罪中喪失了許多寶貴的聖禮、教導與大能的確據。不;他沒有揮霍才幹,而是隱藏了它。再請注意,他沒有誤用才幹,正如有些人誤用財富,有些人誤用才智來嘲笑宗教,或為魔鬼的事業粉飾,或用權力去壓迫與摧毀良善的人:許多人所擁有的寶貴恩賜,就像瘋子手中的劍,他們用它來傷害與作惡。不;這個邪惡又懶惰的僕人並未被控告有這類行為。隱藏我們的才幹,即便我們沒有濫用它,也已經是足夠的罪了。為了讓你們理解這一點,我將向你們說明:
一、他的罪,在於隱藏他主人的銀子。 二、在那些模仿他的人身上,這罪的原因可能為何。
首先,這是一種罪,部分是因為它違背了主人的命令。在路加福音十九章十三節:「他給了他們一個命令,說:『你們去作生意,直等我回來。』」部分是因為它違背了分配才幹的目的。將銀子無益地留在身邊是一種損失;銀子是為了交易而造的,恩賜賜給我們也是為了讓我們藉此獲益;分散在不同的人手中,是為了給主與主人帶來一些增長。部分是因為它違背了同伴僕人的榜樣,他們勤奮且謹慎地履行職責:哥林多後書九章二節:「你們的熱心激動了許多人。」部分是因為他的順服與交帳本可以更容易;正如交代一筆小數目比大數目更容易,因為麻煩較少、危險較小;所以他的拒絕就更不可推諉。部分是因為這是對主人忍耐的濫用;主人等了很久才叫他來交帳。神會長久忍耐我們,在嬰兒期、童年與青年時期,但祂不會永遠忍耐;如果我們最終不反省自己,我們的交帳就會加速,神將不再容忍懶惰的僕人繼續擁有促進祂榮耀、他人益處與自身救恩的機會。
其次,這類不忠心的原因可能為何?人們之所以放棄改進才幹,是因為:
一、有時是因為懶惰,這難道不該阻礙我們嗎?特別是我們這些作神僕人的人?有哪個人能忍受一個懶惰的僕人?即使他不淫亂也不偷竊,但如果他不作工,你就會把他趕走。世上的一切都需要勤奮,難道我們不該在主的工作上勤奮嗎?人們為了世上微薄的報酬尚且願意勞苦,難道天國不值得我們最勤奮的關注嗎?我們難道不該努力作工嗎?(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八節)。報酬總是提供給勤奮的人:哥林多前書三章八節:「各人必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哥林多後書九章六節:「少種的少收。」懶惰本身就是懲罰。一個懶惰的人是自己的重擔,就像一個活埋的人。早晨時,他希望是晚上。他會染上惡習;一把很少轉動的鑰匙會在鎖中生鏽;死水容易腐臭。大衛在懶惰時,陷入了那些嚴重的過犯。懶惰的人除了肉體的享樂外什麼也想不出來,因此成為撒但現成的獵物。
噢!那麼,甩掉懶惰與肉體的安逸吧!神在作工(約翰福音五章十七節);受造物在作工;太陽總是升起又落下。
二、另一個原因是愚蠢的謙虛與懦弱。噢!這是不應該的;我們不應該像掃羅一樣,當神呼召我們出來為祂的榮耀作工時,躲在行李中(撒母耳記上十章二十二節);或者像摩西一樣,當有機會在我們這一代發揮作用時卻退縮(出埃及記四章二十節)。神能幫助結巴的舌頭,當你真誠地順服祂的呼召時,祂會祝福微小的恩賜。
三、自愛:腓立比書二章二十一節:「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許多人不在乎基督的事進展如何,只要他們自己的事順利就行:他們事奉的是自己的世俗安逸、利益、名聲與享樂。
四、令人分心的事務,或對世界的愛;這確實就是掘地並隱藏我們的才幹:提摩太後書四章十節:「底馬離棄我,貪愛現今的世界。」
五、對危險的恐懼,如果公開為神活動的話。有些人如此膽怯,以至於被一個皺眉就嚇倒;不敢冒險投入較小的利益,無法忍受嘲笑或羞辱的話語;因此躲躲閃閃,不願承認自己的身分,或不願為基督與祂那被藐視的事業作工。這不是基督徒的氣質:腓立比書一章二十八節:「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對他們證明是沉淪,對你們證明是救恩,都是出於神。」這看起來像是基督的事;祂談論的是努力傳播基督的信仰,並贏得人們接受福音。
應用:讓我們看看我們是否被發現屬於忠心還是不忠心的人。一個疏忽的牧師、一個加流(Gallio)、一個粗心的官員、一個懶惰的家主、一個懶散的基督徒,就像經文中的僕人。無論你在公共還是私人崗位,你都有你的用途。讓我們忠心;即使只有一個才幹,最小的恩賜也不可閒置,而必須為神的榮耀認真運用;如果只有一個,你的試探就較少,私人身分的人不會像公眾人物那樣暴露在危險中。如果你在被要求較少的情況下卻被發現懶惰,這將加重你的疏忽。噢!因此,甩掉肉體的安逸,甩掉那種因忠實履行職責而感到麻煩的厭惡感。
【經文:第十九至二十三節】
良心,或稱義與成聖的見證。在內心的法庭中,良心與神的靈同作見證(羅八16),其見證能帶來極大的安慰:哥林多後書一章12節說:「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屬肉體的人以其歡樂的根據為恥,也羞於啟齒是什麼在支撐他心中的喜樂;但敬虔的人卻能坦然承認他喜樂的緣由,首先是基督的寶血:羅馬書五章11節說:「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其次,便是良心對於自己誠實行道的見證。然而,一個人若能帶著這些安慰活著,他能帶著這些安慰離世嗎?
二、回顧一生行事為人,是臨終時極大的安慰。我們的主耶穌在世的日子將盡,即將離開世界時,在約翰福音十七章4節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希西家王在接到那必死無疑的悲傷信息時,以賽亞書三十八章4節記載,他在臨終的病榻上以此為安慰:「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怎樣在你面前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又做你眼中看為善的事。」同樣,使徒保羅在臨近離世時,提摩太後書四章7至8節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喔!若我們在良心卸下一切偽裝、永恆的境界迫在眉睫、且即將站在主面前時,能擁有這份安慰,那是何等有福!回想我們曾竭力討神喜悅、尊榮神,並完成了祂的工作,這是何等甘甜!
三、在審判之日,他們的行為隨著他們進入另一個世界(啟十四13)。他們的財富不會跟隨他們,但「行過善」的良心卻與他們同在。良心對我們而言,不是天堂就是地獄。在地獄裡,它是那永不死的蟲的一部分;在天堂裡,它則賜給我們信心(約壹二28);約翰一書四章17節說:「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行為本身並無功德,對我們的救恩也沒有因果上的影響,但它們卻具備了「證據」的完整地位,因此能奇妙地安慰並壯大我們的心。
應用:讓我們竭力獲取這項證據。死亡的時刻將會篩選掉我們所有虛假的盼望。你們現在身體健康、精力充沛,但你們不知道自己何時會跨越那道深淵;我們正急速奔向另一個世界。當你們即將站在神面前時,你們對來世以及為此作準備之必要性的看法,將與現在截然不同;現在能安慰你的,屆時將無法安慰你。你必須預料到,魔鬼屆時會最忙於試探並攪擾你,正如他現在使你對福音的誡命產生偏見一樣,屆時他會使你對福音的應許產生懷疑:那時,你所有的世俗安慰都將失效,耗盡了它們的效力,對你而言將變得如同蛋白一樣索然無味。難道你虛度光陰、嬉戲玩樂,或是過著錦衣玉食、榮華富貴的生活,就能安慰你嗎?喔,絕不能!但這件事會安慰你:我已將榮耀神視為我的本分,我在自己的崗位上忠心耿耿,並獲得了神之愛的一些證據。財富、地位或任何地上的優勢都無法對你有益。喔!對於那些粗心大意、疏忽怠惰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多麼刺痛的思想:現在我必須為我在這世上度過的每一天、每一小時交帳;我將被要求交出每一項機會的運用成果。屆時,你所有的虛榮與肉體享樂都將反噬你,並因對它們的沉痛回憶而折磨你的靈魂。那麼,你能在某種程度上回顧自己職責的履行嗎?這裡有兩個極端:
- 有些人自以為是、盲目自信,因為他們不是大奸大惡之徒。但他們為神做了什麼?那懶惰又無用的僕人被丟在外面黑暗裡;他並沒有揮霍他的銀子,但他也沒有善用它。那不結果子的樹被砍下來,儘管它並沒有結出壞果子。消極的宗教無法安慰你,唯有積極且多結果子的宗教才能。你不是酒鬼、不是淫亂者、不是褻瀆者;但你是否曾為神作工?
- 另一些人則膽怯、自卑,因為他們沒有達到最高層次的卓越與完美。大衛身邊除了前三位勇士外,還有其他的勇士。那裡有兩個忠心的僕人;一個帶來了五千銀子,另一個帶來了二千。現在,居中的人是那些能在自己身上看見熱心多於形式、恩典多於敗壞的人;他們大體上已將榮耀神視為自己的本分,儘管自知有許多軟弱與缺陷,但恩典始終佔上風;他們按照所領受恩典的程度,對神保持忠心。
其次,主人的讚許:「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忠心的僕人受到基督的欣然接納。第一,祂以讚美款待他們(21、23節)。第二,以提拔與晉升款待他們:「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第三,以喜樂款待他們:「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教義:在基督顯現時,忠心的僕人不僅會受到稱讚,還會得到榮耀的賞賜。
彼得前書一章7節:「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
- 不僅有口頭上的稱讚,更有實質的酬報;不僅有歸於他們的讚美,更有加於他們的榮耀與尊貴。(1)讚美,因為祂屆時將在眾人與天使面前稱讚他們的信心:啟示錄三章5節:「我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的眾使者面前,要認他的名。」(2)當所有聖天使在場時,將會有莊嚴的認可與尊榮。喔!能得到神的稱讚是何等的恩典!哥林多後書十章18節:「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當他們完成會幕時,一切都經過摩西的檢視與認可:摩西祝福了他們。喔!在全人類的大會中,得到神的兒子祝福與稱讚,這是何等榮耀!
- 這裡有提拔與晉升,進入家中更高的地位。基督會像主人對待僕人那樣提拔他們: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7節:「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這些表達方式取自世人對其忠僕所能給予的最高榮譽(王上十二20)。正如耶羅波安被派管理約瑟家的一切事務,基督也將提升祂的僕人至崇高的尊位,有時表達為「讓他們坐在寶座上」(啟三21);「賜給他們冠冕」(彼前四13;提後四8)。那對比值得留意:不多的事,與許多事。與天堂相比,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我們的行為、我們的恩賜、我們的苦難;賞賜遠超這一切:羅馬書八章18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我們所做或所受的一切都是微小的;與神在那裡將為我們所做的相比,祂在這世上為我們所做的也是微小的。這裡只是定金;那只是總數中極小的一部分。
- 下一個表達是:「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這裡基督滑入比喻所指的事實,正如後來在指派對不忠僕人的懲罰時一樣:30節:「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這裡有喜樂,且是「主人的快樂」;忠心的僕人被說成是進入這快樂之中。
[1] 有福之人的境界是一種喜樂的境界;這喜樂部分源於榮耀的異象(beatifical vision);部分源於他們自身的福分,以及有福的同伴。
(1)榮耀的異象,或見神的面:詩篇十六篇11節:「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我們現在在看見、認識、愛神並被神所愛中,能獲得極大的滿足。受造物中所能找到的一切,與信徒在神自己裡面所發現的相比,不過是滄海一粟。神對他們而言是所有福樂的湧流泉源。但這裡有「旅途的喜樂」(gaudium viae)與「家鄉的喜樂」(gaudium patriae)。在此,喜樂容許增減;但在那裡,靈魂被充滿,以至於無法再容納更多:詩篇十七篇15節:「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神將自己展現到極致。對於惡人,祂激發祂所有的忿怒。在此,祂藉著受造物施行懲罰,因此並未發揮祂所有的能力;正如巨人用稻草擊打,無法發揮他的力量。在天堂裡,靈魂將充滿不可言喻的喜樂與愉悅。愉悅之於感官,正如喜樂之於心靈。要使靈魂具備愉悅能力的官能或力量感到愉悅,有三件事是必要的;然後是事物本身;當它被帶到心靈面前時,便會激發愉悅。正如在身體的事物中,顏色、果實、味道,愉悅在於這些事物與官能的緊密結合。官能越崇高,對象越卓越;結合越緊密,愉悅與快樂就越大。現在在天堂,我們的官能已臻完美:神是主體,且有緊密的結合。喔!祂與靈魂之間是何等的擁抱!
(2)在他們自己榮耀的境界中:彼得前書四章13節:「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猶大書亦然:「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樂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喜樂的圓滿被暫時擱置,直到那日,好讓我們切切渴慕那日。對所有忠心的人來說,那將是歡喜的日子。喜樂是「心靈在獲得善之後的安息」(quies animi in bono adepto);這是靈魂與身體一切美善的匯聚。如果對這有福境界的盼望能產生喜樂,那麼享受、領受又會如何呢?如果瞥見或嘗到一點點就如此甘甜,那麼完全的享受又會如何?羅馬書五章2節,在深重的患難中,我們仍「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彼得前書一章8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當他們對完全擁有這喜樂有堅實的盼望或確據時,他們的心時常充滿了那種幾乎無法容納、無法掩飾的喜樂。
(3)在有福的同伴中。現在與神的聖徒相聚是令人安慰的,即使那只是在哀傷的職責中;但那裡的聖徒相通卻完全是另一回事;他們是我們永恆的同伴;他們脫離了一切罪惡與軟弱(來十二23)。特別是,對於那些我們曾帶領歸向神的人,將會是一種極大的喜樂: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9至20節:「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不就是你們在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因為你們就是我們的榮耀,我們的喜樂。」以及腓立比書二章16節:「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在審判之日,加在蒙恩靈魂身上的榮耀,將增添那些忠心牧者的榮耀與喜樂,因為藉著他們的勞苦,這些靈魂才被贏得歸向神。
[2] 它被稱為「主人的快樂」;也就是說,或是由祂所提供,被基督稱為「我的喜樂」(約十五11);這是藉著救贖、恩准與賞賜,被尊為那些主所喜悅尊榮的人(斯六6);或是祂自己所擁有的那種喜樂。耶穌基督自己有「擺在前面的喜樂」(來十二2),即祂受苦後所獲得的那幸福與榮耀的境界:祂邀請我們進入這喜樂,進入祂自己的喜樂。人們通常不會這樣對待僕人,讓他們進入自己的快樂:路加福音十七章7節:「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裡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不會的;而是說:「預備我晚飯。」但基督在路加福音十二章37節說:「必叫他們坐席,自己進前伺候他們。」在民法中,主人邀請僕人同席(Accubitus servi a domino invitati)是釋放為自由人的標誌。現在,基督將帶我們進入祂的喜樂,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0節:「叫你們在我國裡,坐在我的席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約翰福音十七章24節:「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哪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羅馬書八章17節:「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提摩太後書二章12節:「我們若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分享祂所享受的一切幸福,並有份於同樣的榮耀、同樣的國度與同樣的喜樂。
[3] 我們進入其中。這是一種希伯來語法,如同詩篇六十九篇27節:「不容他們進入你的公義」;也就是說,有份於其中。詩篇九十五篇11節:「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也就是說,有份於其中。因此,僕人進入他主人的快樂,不僅是作為旁觀者,更是作為喜樂的擁有者(ut possessor sit gaudii, non tantum spectator)。無論如何,它標誌著最高與最圓滿的參與;他們進入永恆喜樂的有福境界,它將永遠與他們同在,在圓滿、恆久、不間斷的喜樂中。我們將得到我們所能容納的一切,而我們將容納的比現在更多。
應用一:這告訴我們,作基督的僕人並在祂的工作上忠心是好的。看主是多麼樂意賞賜我們那微小而卑微的事奉。來吧,領受我恩惠的果子與你忠心的賞賜。誰不願意服事這樣的主人呢?
應用二:思考這一點,這足以彌補我們在試煉中所受的一切羞辱與恥辱。我們手中有足夠的賞賜,來抵銷我們為祂的事奉所受的一切痛苦與羞辱;我們所擁有的內心平安,以及祂對我們認可的知覺:但當我們與祂相遇時,那偉大的賞賜應當使一切挫折感歸於沉寂,並足以平息今生的一切憂傷與世人的指責。
應用三:為了激勵我們勤奮,讓我們時常思想這一點。當神打算將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時,祂吩咐他:「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創十三17)。祂已應許將天堂的喜樂賜給我們;我們應當經常思想它;若不被重視,鼓勵便不再是鼓勵。
最後,同樣的話對兩者都適用;第二個僕人也得到了認可,他的忠心也像第一個僕人一樣受到稱讚與賞賜。
教義:無論我們的才幹是多是少,只要我們是真誠的,我們就必進入永恆的幸福。
聖徒本質上的幸福是相同的,儘管程度有所差異;路加福音中提到管理十座城與五座城。
- 他們在忠心上可能是一樣的,儘管機會有所不同。他們的勤奮將是一樣的。儘管他們的恩賜與機會不盡相同,但他們對神的熱心與對靈魂的愛將是一樣的。
- 本質幸福的根據對所有人都是一樣的。
[1] 他們有同一位救贖主與中保(出三十15)。如果他們有更好的基督、另一位中保來贖他們的靈魂,他們或許可以期待另一種幸福;但一切都是藉著同一位救贖主——耶穌基督——成就的,祂是他們的救主,也是我們的(林前一2),藉著祂的中保職分、犧牲與功德之義。
[2] 同一個聖約,這是聖徒共同的憲章:使徒行傳二章39節:「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一個提供同樣福分、要求同樣責任的聖約。同樣的福分:赦免與生命。赦免:羅馬書四章23至24節:「這話算為他義的,不是單為他一個人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生命是所有聖徒共同的分: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它要求所有聖徒盡同樣的責任,並且他們有同樣的準則可遵循(加六16);「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那麼,如果所有人除了這份憲章外,沒有別的憑據來證明赦免與生命,且所有人都受同樣的責任約束,那麼可以肯定,所有人必將擁有同樣的幸福。
[3] 同一位聖靈作為基督的代理人,來使他們成聖,並為這榮耀預備他們。祂在所有聖徒身上作工:哥林多前書十二章4節:「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哥林多後書四章13節:「我們既有同樣信心的靈。」這一點值得注意,因為聖靈正是為了這件事塑造我們;也就是說,為這境界預備我們。如果所有人都有同樣屬天的原則,所有人就必有同樣屬天的幸福。我們裡面有同樣全能的力量來治死罪,使我們死寂而屬地的內心向神甦醒,在我們裡面保守對祂同樣的愛,並為這有福的境界預備我們。
[4] 同一位神的同樣憐憫分配了賞賜。最好的人所期待的幸福,其主要根據是神的憐憫與基督的功德;我們有同樣的憐憫可以信靠:羅馬書十章12節:「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祂對你如同對別人一樣,在憐憫上是豐盛的,足以赦免你的過犯,洗淨你的污點,並最終接納你進入祂有福的面前。他們仰望憐憫,我們也仰望同樣的憐憫(猶21)。所有保守自己常在神愛中的人,都可以這樣做。
- 對這本質幸福絕對必要的事物是相同的。例如看見並享受同一位神(林前十三12;約十七24):「凡藉著他們的話信我的人」:他們有同樣的地方,天堂;同樣的境界,同樣的同伴;他們都組成一個家庭(弗三15)。現在有些人還在天堂,有些人還在地上,但屆時他們將組成一個屬天的社會,稱為「神的城」(來十二22-23);他們都將「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他們有同樣的工作,就是永遠愛神、讚美神。
應用一:勸勉我們在神的攝理呼召我們進入更高地位之前,要以最卑微的境界為滿足。每個人都必須在神安置他的地方榮耀神;正如在唱詩班中,重要的不是誰唱低音或誰唱高音,而是誰能唱好自己的聲部。在我們的交帳中,重要的不是我們扮演了什麼角色,而是我們如何扮演它,是否在神所託付我們的工作上榮耀了祂(約十七4)。如果你已將才幹翻倍,即使只有二千,基督也會歡迎你進入「主人的快樂」。重要的不是誰在宗教上承受了最大的身體勞苦,或經歷了最嚴酷的苦難,或擔任了最顯赫的職位與工作,而是誰在他的崗位上最尊榮神,內心獲得了最多的聖潔,對自己的境遇最謙卑、最知足。
應用二:這是為了鼓勵那些軟弱的基督徒,他們擁有敬虔的本質,儘管他們軟弱,且未達到許多人的卓越程度。這些人不必灰心;天堂裡有各種層次與不同程度的人,他們都擁有同樣共同的幸福:彼得後書一章2節:「給那些……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在某種意義上,卑微的信徒與使徒擁有同樣寶貴的信心,就聖約的偉大目的而言;那是同一顆寶石。孩子也擁抱它,巨人也擁抱它;一個用強壯的手,另一個用顫抖的手;寶石的價值是一樣的。同樣的贖罪祭;我們都依賴同一位神無限的憐憫;同一位靈魂的醫生正在醫治我們,正如祂醫治了所有其他人一樣;同一位元帥拯救了那些更卓越的人,也正在引領我們走向救恩,並為我們預備他們所盼望享受的同樣境界。他們在神面前沒有比我們更大、更好的大祭司與中保;他們正前往我們所去的地方,我們也正前往他們所去的地方;只是他們比我們早出發了一大截。但在我們努力追趕他們、盡可能加快腳步的同時,儘管我們為自己的不完美而哀傷,我們也不應失去我們真誠所帶來的安慰。
教義二:雖然聖徒本質上的幸福是相同的,但榮耀仍有程度之分。
路加福音十九章16至19節。我們在那裡讀到管理十座城與五座城的權柄。對第一個僕人有更多的要求,也給了他更多;對第一個僕人的要求比對第二個僕人的要求更多;正如我們期望騎馬的人比步行的人更快到達一樣。但更具體地證明榮耀有程度之分。首先,來自聖經:哥林多後書九章6節:「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正如莊稼的種類因種子的種類而異(加六6-7),程度也因種子而異。有些人做得好,有些人做得更好;因此有些人過得好,有些人過得更好,得到了更豐厚的賞賜;因為神將更慷慨地對待那些在行善上更忠心的人。這裡遵循了一種比例。此外,聖徒共同的幸福是像星光一樣發光(太十三;但十二3);然而使徒告訴我們:「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林前十五41);也就是說,他們的榮耀將根據他們在熱心、事奉與對神的忠心上的不平等而定。另一個經文是哥林多前書三章8節:「各人必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也就是說,根據程度;因為他在那裡談論的是教會中事奉的程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夫,也就是說,有一種適當屬於他的事奉尺度與程度;因此,相應地,他也有自己的賞賜,即精確對應他工夫的賞賜。有些人認為不是這樣,認為天堂裡聖徒的賞賜是完全平等的。誠然,所有人都有足夠的賞賜,但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多:正如以弗所書六章8節:「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也就是說,將被神精確且特別地考慮到;他將得到同樣的賞賜,不是指種類,而是指數量與比例;他們將在賞賜中得到特別且適當的考量;奴僕有奴僕的賞賜,自由人有自由人的賞賜;每一分良善都將被神所考量:因此,先知的賞賜、義人的賞賜與門徒的賞賜之間似乎有區別(太十41-42)。加上關於西庇太兒子的事(太二十21-22)。她來到基督面前,祈求她的兩個兒子在祂的國裡一個坐在祂右邊,一個坐在祂左邊。基督並沒有否認祂右邊與左邊所象徵的事物;相反,祂肯定了它;因為祂說:「賜給誰就賜給誰,都是我父所預備的。」在祂的國裡確實有一些最高、最尊榮的地位,祂已為那些在事奉中具有最大價值與卓越性的人預備了這些地位;為這些人保留了來世最大的榮譽。
此點的理由:
- 來自我們所期待的那種榮耀與福樂的本質。它在於與神相交、與神相似,或看見並完全享受神(詩十七15;約壹三2)。現在,越聖潔就越適合這種幸福,因此擁有更大程度的幸福:馬太福音五章8節:「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我們「在義中見你的面」。現在我們更有能力,是容量更大的器皿。想像那些被潔淨的靈魂所享受的神,並不比那些僅僅擁有足夠恩典、艱難地進入天堂的人更多,是不合理的:事物本身如何,其程度亦如何(Sicut se habet simpliciter ad simpliciter, ita magis ad magis)。聖潔本身使人能見神,沒有它我們就不能見祂。因此,一點點聖潔使我們能領受一點點神;聖潔越多,領受的神就越多。
- 來自神在祂自己的形像中所感受到的愉悅。受造物擁有越多神的形像,在神眼中就越可愛:「正直人為他所喜悅」(箴十一20)。如果神喜悅他們,祂就更喜悅那些更聖潔、更正直的人。因此,從神的聖潔我們可以論證,祂不喜悅不潔的人:詩篇五篇4節:「因為你不是喜悅惡事的神。」祂不能完全喜悅那些較不純潔的人:詩篇十八篇25至26節:「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
- 來自神的公義,以及我們所期待的那種幸福的性質。雖然神將它賜給我們是出於白白的恩典與慷慨,但它畢竟是一種賞賜;而賞賜是根據工作來考量的。賞賜不是出於功德,而是出於恩典;但神的憐憫公義仍考量我們事奉的程度:希伯來書六章10節:「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做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這是根據新約所進行的酬報性公義的行為。更高的事奉與最大的賞賜之間有一種秩序上的關聯。
- 神在這世上將最大的祝福賜給那些最卓越地榮耀祂的人;因此,顯著的忠心在來世將得到顯著的賞賜;正如神應許與非尼哈立約,因為他為神有熱心,為以色列人贖罪(民二十五13)。這一點之所以成立,是因為舊約的賞賜是永恆的一種預表。
- 在懲罰上有程度之分,因此在賞賜上,神將根據他們罪惡的程度,或多或少地懲罰人。我們讀到「更受刑罰」(ἀνεκτότερον),即更難受。同樣,祂將根據他們忠心的不同程度,或多或少地賞賜人:馬太福音十一章21至22節:「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路加福音十二章47至48節,我們讀到「多打」與「少打」。誠然,賞賜不是出於債務;但在祂的慷慨中確實遵循了一種公平。
- 聖徒榮耀的境界很可能與創造界的其餘部分相協調。在其他一切事物中都有差異與不平等。在世人中,智慧、地位、品質與財富各有不同;在教會中,有些人恩賜較小,有些人恩賜較大。魔鬼之間也有等級。我們讀到別西卜是鬼王。在天使中,有天使長、執政的、掌權的、寶座的、主治的。因此,聖徒之間很可能也是如此。
- 益處:它鼓勵敬虔:這種賞賜的不平等,給予那些做得更多、更忠心的人更大的賞賜,而不是想像那些少種的與多種的將得到同樣豐厚的收穫。認為所有人待遇都一樣,對任何值得稱讚的行為與顯著的卓越都是極大的打擊;但記住「我們的賞賜將與我們的工作相稱」,會激勵我們盡最大的努力。
應用:激勵我們因這些考量而對神更加忠心:
- 天堂是聖潔的圓滿,如果你不渴望更高程度的聖潔,你就不是真的渴望天堂本身:約翰一書三章2至3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 為了不掉進地獄與毀滅的邊緣,並盡可能壓低救恩的代價,這是極度的自私;而那些只做救恩所必需之事的人,永遠不會對神忠心。為了保住靈魂的賭注,他們事奉神會盡可能地少。